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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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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大庆市铁人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纯爷们

余显斌

    爷一手抱着爹一手提着刀,在空旷的原野上走过。身后,是死寂的虎山峪,是鹅毛一样乱飘乱飞的雪片。爹被寒风一吹,醒了,伸着胳膊踢着腿哇哇大哭起来。爹的哭声撕扯着原野的寂静,撕扯着原野上的狂风,也撕扯着爷的心。

    爷用脸轻轻贴了一下爹的脸道:“现在,虎山峪就剩下我们爷儿俩了。”爷的声音喑哑着,被狂风阻塞住,哽咽了一下。

    爷的刀上凝着血,复仇的血。

    死者,一个是藤野,一个是韦二。

    为了虎山峪,为了虎山峪一千多口子,爷提着刀摸进城去,手刃了仇人。虎山峪啊,在一个叫作藤野的少佐的带领下,一夜之间被一群披着人皮的东洋野兽围了起来。虎山峪一千多人,上至九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娃娃,几乎无一幸免。

    爷是在部队上听到这个消息的,他大叫一声晕倒在地上,醒来后,连夜赶回了家。

    爷离开村子已经两年多了,走时,没娘的儿子放在朋友韦二的家里。爷的老婆,也就是我奶奶,是难产死的。

    可是,韦二在这次劫难中逃了出来,带着自己儿子进了城,却丢下了爷的儿子。

    韦二能跑出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做日军翻译的表弟。因了那个翻译的求情,他带着他的病秧子老婆,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一个是爷的,走出人群,走向外面,可是迅即被藤野挡住了。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问翻译: “不是说出去三个吗,怎么成了四个了?”说完,他仁丹胡抖动了两下,“嚓”的一声抽出战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光。

    韦二一惊,顿时怂了。

    韦二的裤裆慢慢洇湿了,竟然失禁了。

    他双手将怀里的孩子送过去,结结巴巴道:“我举报,他……他爹是八路,太君。”

    藤野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狼一样嗥叫一声,狠狠将孩子掼在墙上,孩子一声没吭就死了。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叫声。韦二的女人见了,张着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后,藤野举起手,使劲向下一切,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响起,中间夹杂着喊叫声哭泣声和咒骂声。当这一切都结束时,虎山峪一千多老少都倒在场地里,没有了声息。

    一桶桶汽油泼上,藤野一声吼,一片火海升腾起来,掩盖了一切。

    爷回来时,虎山峪已经不存在了。

    爷站在那儿,如一尊石刻的雕塑,泪水一颗颗落下来。然后,他抽出背后的钢刀,坐在磨刀石旁,咬着牙使劲地磨起来,整整磨了三天三夜,一把刀磨得雪亮,一双手磨得血水直流。在一个黑夜,爷走了,消失在虎山峪。

    第二天,整个丰阳城炸开了锅,藤野死了,死在一个窑子里,身上连中七刀,刀刀致命。另外,丰阳城还死了一个人,就是韦二。而韦二的儿子却不见了。

    韦二被爷一刀杀了,可是儿子却被爷抱走了。爷恨韦二,把自己的儿子交给了藤野,惨死在魔爪下,这样的人不死天理不容。至于爹,是虎山峪的爷们儿,得救。

    爹于是就跟着爷,就做了爷的儿子。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解放了,一路从炮火硝烟里走来的爷成了将军,准备回到虎山峪,去祭祀那里的一千多亡灵,祭祀那群十几年前惨死的父老乡亲,告诉他们,小鬼子已经投降了,国家已经解放了,他们可以含笑九泉了。可是,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爷被送到了当地医院,需要输血。爹听了,急了,一撸胳膊道:“用我的,我是他儿子。”

    医生听了,忙着抽血化验。

    当爷知道这事后,苦笑一声告诉爹:“不行的。”

    爹不解,忙问为什么。

    爷眼圈红了,再次想起故乡,想起虎山峪死去的父老乡亲,许久,告诉爹:“孩子,你不是我儿啊。”

    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话,大惊,瞪着眼晴望着爷。

    爷流着泪,把虎山峪的往事告诉了爹,过了一会儿,缓缓地道:“我是你的杀父仇人。”

    爹望着爷,想到爷对自己的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不相信地喃喃道:“不会的,怎么会?”

    两人正愣着,医生跑进来说;“快输血,化验成功了。”

    爷不解地望望爹,爹也不解地望望爷。两个虎山峪的爷们儿几乎同时一声大叫,扯过化验单,睁大眼睛瞪着上面的结果,再次傻了眼。

    爷看着看着,猛地醒悟到什么,一声长号,咚地跪在地下大叫:“我的韦二兄弟啊。”

    爹也醒悟了,也咚的一声跪在爷的身旁,流下泪来。

(选自2017年9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写日本少佐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眼”,生动体现了藤野的凶残。 B、小说运用伏笔暗示情节的发展,如韦二“结结巴巴道……”、韦二的女人“张着嘴惨叫一声”等,为出人意料的结尾埋下伏笔。 C、小说叙事时空跨度大,人物关系复杂,以“复仇”作为主线贯穿全文,串联起人物和故事,使情节发展集中紧凑。 D、文章最后写爷咚地跪在地上,既是对韦二牺牲自己儿子,保全爹的性命行为的感激,也是爷误解韦二,为韦二冤死于自己刀下深深地忏悔和自责。
(2)、请赏析小说第一自然段的艺术手法及效果。
(3)、小说的题目是“纯爷们”,你认为文章要表现的“纯爷们”是谁?为什么?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性格

阿.托尔斯泰

    ①我的朋友伊戈尔年轻键壮,十分出众。每当他从坦克炮塔里钻出来的时候,简直犹如战神!但在库尔斯克那场猛烈的战斗中,伊戈尔中尉那辆坦克不幸被德国鬼子的一颗炮弹击中。他虽然活了下来,也有视力,但脸被烧得模糊不清。八个月之后,递给他一面镜子的护士转过身去,哭了起来,而他立即把镜子还给了她。

    ②“经常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呢,”他说,“这个样子是可以活下去的。”但是,他再也没有向护士要镜子,只是常常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好似在逐渐习惯它似的。医疗委员会认为他不适合再去作战了,于是他动身回去探望一下父母。

    ③他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天色已接近黄昏。看,还是那口井,从这里数第六个小屋就是父母住的茅舍了。他突然站住了,双手插在口袋里,他摇了摇头,向那所房子走去。他的膝盖陷在雪里,弯身向窗内看去,他看见了母亲正在暗淡的灯光下准备晚饭,母亲还是披着那条黑包的披巾,但老多了,耸着消瘦的双肩……“啊,早知道,至少每天该给她写上几个字,讲讲自己的情况……”她把简单的饭菜摆在桌上,一壶牛奶,一块黑面包,两个匙子和一碟盐,她站在桌边,干瘦的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沉思起来。伊戈尔从窗外望着母亲,他明白,决不能让她受惊,决不能让她那张熟悉的、年老的脸因绝望而颤粟。

    ④好吧,就这样吧!于是他推开了门,走进院子里,然后走到台阶上,敲了敲房门,母亲在门里答应着:“谁?”“苏联英雄格罗莫夫中尉。”他回答说。他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就把肩头顶在门楣上。不,母亲没有听出是他的声音,他自己也仿佛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的声音,他的声音在多次手术之后已经变得沙哑、沉闷、含糊不清了。

    ⑤“亲爱的,你有什么事吗?”她问。“我给您带未了您儿子伊戈尔中尉的问候。”这时候她打开门,跑向他,一把抓住了他的双手。“我的伊戈尔还活着?他好吗?亲爱的,你快进屋坐吧。”伊戈尔坐在桌旁的一条长凳上。这个地方还是他当年双脚够不着地板时坐的那个地方。那时候,母亲常常摸着他的头,说道:“吃吧,好儿子。”

    ⑥不一会儿,他的父亲回来了,这些年来也衰老了许多,他的胡须好像撒上一层白粉。他看了看客人,在门口跺了跺破毡靴,不慌不忙地解开了围巾,脱下了短皮袄,然后走到桌子跟前,握了握客人的手,啊,多么熟悉的、宽阔的、慈父的手啊!

    ⑦伊戈尔坐着讲着自己的、也不是自己的事情,他坐得越久,就越不能承认自己的身份,也越发不能站起身来说:“你们认了我这个丑八怪吧,母亲,父亲……”这时他既快乐,又很痛苦。

    ⑧“好啦,我们吃晚饭吧,他妈妈,给客人拿点什么好吃的来。”他们像过去一样坐下来吃晚饭,就在吃晚饭的时候,伊戈尔中尉发现母亲特别注意看他那拿着匙子的手。他笑了一声,母亲抬起眼睛,她的面孔过分敏感地颤抖起来,问道:“您还没有讲什么时候会给他假期,让他回家来住上几天,我们有三年没见过他了,大概,他长成大人了吧,胡子也长出来了……是啊,天天都和死神打交道,大概他声音也变得祖了吧?”“他会回来的,也许,你们会认不出他来的。”

    ⑨他被安排在大炕上睡觉。这里的每块砖头,木板墙上的每条缝隙,天花板上的每个疤结,他都是熟悉的。屋里的羊皮和面包的气味——这种家里舒适和亲切的气味,就是在死亡面前也是无从忘记。三月的风在屋顶上呼啸着。父亲在隔板后面打着鼾,母亲辗转反侧叹息着,久久没有入睡。中尉俯伏而卧,把脸埋在手掌里。

    ⑩第二天早上,木柴燃烧的噼啪声惊醒了他,母亲悄悄地在炉边忙活着,他那的皮靴已刷干净放在门边,他那当初从家里带到战场上的包脚布也已洗干净,挂在晾衣绳上。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年三十夜的爆竹

    这些年,年三十夜几乎每年都是回乡下陪父母过。按乡下的说法,叫花子都有个年三十夜,这普天同庆的日子,无论你贫穷、富有,生活在城市、乡村,是在自己的出生地,或是流浪在异乡,在年三十夜,哪怕是远隔千万里的游子,都要不辞辛劳,奔赴自己的家乡,与亲人们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开开心心过个热闹的年!

    在我们那儿乡下,年三十夜吃年夜饭前先要祭祖,家家户户,堂屋香火前八仙桌上摆上酒菜,焚香、化纸钱,对着祖宗牌位三叩九拜,然后放爆竹,但听得满村的爆竹声在群山回响,此起彼伏,经久不息。更为热闹的时刻则是凌晨“开财门”。我们那儿的习俗,年三十夜,吃过晚饭,点钟左右,每家每户都要大门紧闭,亲友串门只能从侧门进出,称之为“封门”;到了凌晨一至三点,在堂屋里点上红烛,斟上美酒,焚香,击磬,随着悠扬的磬声,化纸钱,祭拜天地,然后打开大门(即为“开财门”),燃放爆竹烟火,迎春纳福,迎接新的一年到来。谁家的爆竹声响得久、烟火放得多,喻意这户人家兴旺发达。一时间,爆竹声铺天盖地在群山回响,绵延不绝;黑暗的天空被焰火点亮,璀璨夺目,把年三十夜推向高潮!

    这几年回乡过年,有时我一个人回去,有时是带着妻儿回去;弟弟也偶尔带着弟媳回去;父亲长年病着,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家里有个病人,气氛难免有些压抑,年夜饭常吃得寡淡无味。斟上酒祭祀,遇弟弟也回去过春节的时候,为了烘托节日气氛,兄弟俩也喝上三两杯,浅尝辄止,索然无味。隔壁的其敏表哥每年年夜饭吃得早,这几年常叫我去陪他喝酒,说与几个儿子喝不起兴,有我这个省城去的“客”,才能喝得尽兴。表哥礼数繁多,先是与他喝几杯,再安排三个儿子、媳妇,甚至于孙子分头向我敬酒,最后他还要作“总结”,几巡下来,常是一二十来杯酒下肚,让我醉意朦胧。这边还没喝完,屋下的其兵表哥又来邀了,说年三十夜,我这个贵客不能只光顾一家,他家那儿怎么也得去喝杯新年酒。又跟随着去,同样的礼数,“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喝得昏天黑地,不知身在东西南北矣!

    饭罢哪里还守得了夜,开得了“财门”,连有些串门来想见见我的寨邻都无暇顾及,早早地就去见周公,任凌晨“开财门”铺天盖地的爆竹炸响,我昏沉沉地,一觉即到天明。

    家父自2007年摔伤致残,行动多有不便,故土难离,不愿外出,母亲守着他;每年回去,想到父母不辞辛劳把我们兄弟三人养大,到了老年,妹妹远嫁他方,我们兄弟又在贵阳生活,家中只剩下他们两位老人留守,唯有寂寞相伴,心底未免郁郁于怀;前年秋,家父因病去世,春节回去陪母亲,百年老屋,只剩下母亲一人,人去屋空,触目伤怀,叫人情难自禁,唯有酒入愁肠,化作点点泪!

    母亲去年已到贵阳与我一起生活,快要过年的时候说是要回乡料理些事,还吩咐我别回去过年,她在乡下过完年即回来。因此,猴年的除夕,我没有回乡去,留在贵阳过。年三十夜,与岳父母,还有岳父弟弟一家及襟兄等,一大家子人,满满的两桌席,酒也喝了不少,幸而未醉。妻带着女儿在国外旅游,回到自己家里,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听那窗外新年的爆竹声阵阵炸响。

    我是一只倦飞的鸟,此刻,故乡远隔千山万水之外,感知不到故乡年三十夜的欢腾。城里人的爆竹是图个喜庆,也没个讲究,常是没来由地有一挞没一挞地乱放。

    于是,在年三十夜,我一个人,听了城市半宿七零八落的爆竹声。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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