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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遵义航天高级中学2017届高三语文第五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陈翰伯:文化的先行者

    中国出版界有一位重要人物值得记忆。他重要的标志,不但在后30年,也在前30年;不但在政治上,也在文化上。他不但是一位政治的执行者,也是一位文化的先行者。他,就是陈翰伯。

20世纪30年代,陈翰伯就读于燕京大学。他曾与姚依林、黄华、黄敬等人一起,参与领导“一二•九”学生运动。那时他们经常在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客厅中聚会,讨论时势与未来,陈翰伯也因此与斯诺结下友谊。他曾经陪同斯诺夫人尼姆·威尔斯到延安,拜见毛泽东、朱德,为他们当翻译。1936年7月,从燕京大学毕业后的十余年间,陈翰伯作为一位“潜伏”的红色报人,用笔名王孝风、梅碧华等,写了许多好文章。他的公开身份是记者、编辑,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他需要做的是尽最大可能在报纸上登载国民党政府不愿意登载的消息,撰写社论、时评,婉转地策略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他不可能不暴露左派的面目,因而时时刻刻处在危险之中。

    1958年8月,陈翰伯奉命出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他十分注重文化传承的力量。他上任后首先跑到上海,找寻老商务留下的资料,恢复商务印书馆种种出版建制,延续“百年商务”文化香火。有趣的是,陈翰伯的这一份苦心,竟然在他文革时期写的一份检讨书中,清晰地表达出来。“我是复活旧商务的罪人,……我一九五九年在上海办事处查了很多材料,这些材料以后都运到北京,我请胡愈之等人做了馆史的报告,后来就设立了馆史研究室,举办展览会和六十五周年的纪念。与此同时,我在报纸上发表了很多消息,到一九六二年,在我的招魂纸下,旧商务这具僵尸,已经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散发臭气,毒害人性。”这样的文字,读来让人心酸。

    接手商务印书馆后,陈翰伯总是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我们该奉献什么,我们能奉献什么。此后8年,可谓功勋卓著。汪家熔曾详细罗列出那个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重点图书项目:社会科学经典395种;经济学著作115种;政治学著作,不算大量提供给中央理论小组的,有93种;历史和历史学66种;工具书,包括修订《辞源》,编写《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和《俄汉大辞典》等;此外,还有英、法、德、日、西、阿拉伯、越南、印尼等外语方面的词典、语法书和其他读物。正是这些图书的出版,托起了陈翰伯作为出版家的历史地位。

    说到先行者,是说他做了许多开拓性工作,是一个时代的启蒙者与引路人。略举两例:

    其一,为国家开列辞书建设的书单。1972年,遭受迫害的陈翰伯从干校调回北京。1975年,着手制订周恩来总理在病榻上批准的“中外文辞书出版十年编辑规划”。那时,很少人相信这个规划能够实现;但是翰伯却固执地认为它可以实现,因为有人民。陈原回忆那段历史时写道:“1975年,翰伯抓住这个机会,要进行一项规模宏大的基础工程。……13年的实践,证明这项基础工程对于国家现代化有多么巨大的意义;13年的事实,也证明翰伯的信心来自人民,是现实的。”

    其二,创办《读书》杂志。《读书》创刊号发表了李洪林的文章《读书无禁区》。在叫好声中,也引起了数不清的质疑。1981年4月,陈翰伯在亲自撰写的社论《两周年告读者》中,对这篇文章给予很大支持。文中写道:“我们重申我们赞成‘读书无禁区’的主张。‘四人帮’垮台后,风沙虽然已过,不敢重开书禁的还大有人在。当时我们针砭时弊,喊出‘读书无禁区’,深受读者欢迎,我们非常感激。”《读书》就是这样,触摸时代最尖锐的问题,在社会大势中保持了自己的领先地位,成为一面旗帜。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陈翰伯(1914-1988),中共党员,新闻家、编辑出版家、国际问题评论家。解放后曾任商务印书馆总编辑兼总经理、人民出版社领导小组组长、文化部出版局局长、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代局长、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等职务。(摘自“百度百科”)

②在政治运动中,一批学者和翻译家被划为“右派”,丧失了从事研究工作的权利。陈翰伯曾冒着很大的风险,卷着铺盖到北大“蹲点”,按照拟定的学者名录一个个寻访。众多“靠边站”的专家学者如朱光潜、贺麟、王以铸得以出山,担当古典名著的翻译工作。这段经历当时虽未给陈翰伯带来大的影响,但在“文革”中,陈翰伯没能躲过打击,被批判为“招降纳叛”。(摘自吉祥《陈翰伯是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陈翰伯曾作为翻译陪同埃德加·斯诺夫人拜见毛泽东、朱德;大学毕业后,潜伏在国民党统治区,策略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 B、陈翰伯在检讨书中,称自己是复活商务的罪人,委婉地陈述自己恢复商务印书馆出版建制、延续商务文化传承所作的贡献。 C、本文由总到分,按时间顺序安排材料,表现了陈翰伯既是红色的报人,是优秀的出版家,还是文化的先行者的三方面特点。 D、本文语言平实,选取传主60年人生经历中的典型材料,表现了陈翰伯在中国出版界的重要地位及其政治、文化方面的突出贡献。
(2)、陈翰伯是文化的先行者,他的做法有怎样的历史意义?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为什么说陈翰伯是中国出版界的一位重要人物?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林海音与其散文

张默芸

林海音从写散文开始她的创作生涯。她的散文充满乡恋、哲理、亲情,浸润着人们的心。

那北京风貌、台湾民情、异国景物,以及天伦之乐、同乡之亲、师生之谊,读书心得,偶闻杂感,都令人兴起缕缕情思。而最令人感动的是:大多文字都流露出作者对祖国母亲的挚爱,对第二故乡北京的怀念。“我漫写北平,是为了我多么想念她,写一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陈谷子·烂芝麻》)她把满腔思恋,倾诉于对昔日亲朋好友的怀念中,表现在北京特有的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市场变化的描绘上。至于北京的四季美景,在作者笔下,展现的是一幅幅彩色鲜明的图画:明媚的春,欢乐的夏,红叶满山的秋,鹅毛大雪的冬。“这一切,在这里何处去寻呢?像今夜细雨滴答,更增我苦恋北平!”(《苦念北平》)。作者的绵绵情思,真是“诉不尽,理还乱”!此外对天安门、故宫、景山公园、天桥、地坛等地的深情描绘,都洒下了作者相思的泪。因为“那里我住得太久了,像树生根一样。”人同树,没有根是无法生存的。这也是她虽然长住台湾,但她这个人,她的作品却“有浓厚的北平味儿”“甚至比北平人还北平”的原因。

她自然也爱她的故乡台湾。那里到处可见的相思树,香花,台北的温泉,狮子山的美景,妈祖生日的热烈气氛……都再现在她的篇章中,倾注着她的温情。而对故乡的英雄,则更是无限崇敬,如《雾社英魂祭》,洋洋数千言,从雾社山民的祖先写到今日雾社的庄严美丽,从山民的自由幸福生活写到日寇入侵后的悲惨命运,又从山民的奋起反抗写到殖民者的残酷镇压,更从英雄的顽强战斗写到烈士精神的永垂不朽。跨越了那么漫长的岁月,描写了那样壮阔的画面,全文感情深沉而主题深刻,笔势纵横而线索明晰,处处围绕着烈士精神与山河同在这个凝聚点取材,将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熔于一炉,从而使这篇祭文成为一首缅怀英烈的颂歌。

林海音的另一些散文,则注重哲理的探求。如因“窗”的特殊作用而判“窗是有情的”(《窗》),而“门”则是“无情的东西”(《门》);作者通过对“门”的有关成语的种种解释,阐述自己独到的见解,写得别具一格。更指出狗仗人势的可憎(《狗》),至于钱,也不是万能的东西,因为它买不到青春、生命的真理(《钱》)。只有春,才是充满希望的,“儿童,春天,希望,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春》)。这些内涵丰富、哲理深刻的散文,是林海音对人生深入观察的结晶。

林海音叙写夫妻情、母子爱、师生谊之类的散文.充满一种真挚、亲切的情趣美。如妻子为尽妇责,好心地把丈夫书桌上乱物整理好,反而引起丈夫的怪脾气,妻子据理力争,丈夫只好认输:“算你赢,还不行吗?”结尾多么风趣而亲切呢!作者还常选用一些生活细节突出这种情趣,如“丑小鸭”们“侦察出父母因熬夜写作而偷吃东西”的物证后,四张小脸冲着“我”要求“赔”的笑剧(《鸭的喜剧》);为帮助学生默默改错误,以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她又采用先叫学生一个一个走到操场,让偷球者自己去还球,小偷不敢还;后又用学生和老师一个一个走出教室又一个一个走进,小偷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球放回原处,虽然老师明知是谁,也不点破,这一组细节描写,显得新颖别致,更体现老师一片爱心和巧妙的工作方法。……这样描写,妙趣横生,充满诗情画意,折射出作者热爱生活的底蕴。

优美的散文,常常是精巧构思的结果,林海音散文构思的特点,是形散神不散。为使散文神凝,她很注意“文眼”的安设,却又不露痕迹。如《贝多芬的力》,作者既写贝多芬父亲的酗酒和母亲的早丧,又写他负担全家生活和培育两个弟弟的艰难,也写他失恋的痛苦,耳聋的打击,以及他立了遗嘱又奇迹般地活了二十五年,直到完成《第九交响乐》才在贫病中逝世。全文紧紧围绕着这位杰出人物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把许多有关的片段汇集于“力”这个焦点上,从而使这篇散文凝炼、浓烈,并以它思想的光辉而使读者受到启迪。《辛酸餐馆泪》《日落百老汇》《诗的婚礼,诗的岁月》也体观这种构思的特点。有些篇章,用对比突出主题,如《五十两黄金·一块抹布》《二弦》。但她大多散文,都以清新的文字和素淡的笔调,将一个短小的故事、一件普通的事物,舒徐自如地写出,让读者得到丰富的感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通往纯粹的羊肠小道

                                                                                          王一方

他——25岁就获得哲学、神学两个博士学位,管风琴演奏家,法兰西科学、道德和政治科学院的院士,哲学家萨特的堂叔,德国总统特奥多尔·豪斯的证婚人,大文学家罗曼·罗兰、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终身朋友……

他就是施韦泽。他让人想到中国抗战时期来中国的诺尔曼·白求恩:一个纯粹的人。30岁的他,突然宣布将奔赴非洲丛林去当一名乡间医生,为此,他转而学医,八年后,他以医学博士身份开始了他52年的艰辛的人道主义实践生涯。

从决定到启程,八年,八年啊——

是利他主义吗?他不像唐·吉诃德向风车冲杀那样。是上帝的召唤吗?他风趣地讥笑用上帝召唤来解释他的选择的教士:“他们的听力比我好!”是出于对苦难的同情吗?他认为仅仅出于同情显得太狭隘。

与他同时代的一位作家认为:缺少历史阐释和淳朴气息的非洲比由历史学说填满的精致的欧洲更能抚慰他的心灵祈盼与饥渴。爱因斯坦也认为:非洲的事业对于我们在道德上麻木和无心智的文化传统来说是一种逃匿和摆脱,而面对这种选择的机会,个别人是无能为力的;但施韦泽是一个例外,他在对浮士德的精神依恋之中找到了自身的角色和责任。

他的道德祈盼、心灵饥渴,直指纯粹人生的伦理追求和实践需要,由“意会”走向了言说。1915年的一天,他觉得自己像个“在漏船中的人,这条船不能驶向大海,必须打造一条新船……”这时,一个新词突然闪入脑海:敬畏生命。这个词似乎让他找到了纯粹的彼岸。

“敬畏生命”主张生命是无条件的神圣、无条件的有价值,从而使道德纯粹求诸内心成为可能。人类原初的道德冲动与他深层次的理解随后被他拉向哲学,界定为一种“生存意志”:一种“自我的意欲生活的生命”,他毕生的利他主义的道德实践也源于这一生存意志的冲动。“当我为其他生命奉献出自己时,我永恒的生存意志便与永恒者结合,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是一体的。”在施韦泽看来,正是这样一种有几分神秘的“生存意志”引出了道德生活的净化与纯粹。

施韦泽似乎要说这样一个道理:在探索生命意义的过程中,仅有科学、技术的知识与实践无法进入纯粹的疆域,甚至不能给人类带来有益的东西。爱因斯坦也有类似的感触:“仅凭知识和技术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尊严。人类完全有理由把高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力行者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话虽这么说,通往纯粹人生的路上行人寥寥。有人说:“人类不可以从两头点燃一根蜡烛。”但施韦泽坚持认为:“如果够长的话,可以这么做!”

施韦泽固然可以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这种快乐,但社会价值机器却未必能认同这类贡献。他艰苦卓绝的医疗探索与创造性实践,没能得到医学界的重视。虽然他是诺奖得主,但拿回的是和平奖。他一生中接受过数十次奖励,只获得过一次医学领域的不太出名的奖章,新锐的医学家还不时批评他思想保守,只热衷于重复性的技术操作,不重视时新的技术成果。他的医院也一点都不现代化,但他的丛林医院在高度技术化与高度组织化的医学时代里保持了对病人个体的尊重、人性的温情,以及在适宜技术处置下的一流疗效。在他眼里,过度技术化的医学常常导致医患关系的冷漠。还是爱因斯坦理解他:“这个人的影响与其说来自令人赞叹的成就,毋宁说来自他那对通常的理智来说难以把握的整个人格。”

尽管通往道德净化、人生纯粹的世界不会有什么康庄大道,但他依然享受着这条羊肠小道上的精神风光,这就是自信,这就是个性,来自内心的纯粹的自信和个性!

(节选自王一方《医学人文十五讲》)   

相关链接:

①我们的直觉意识到自己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环绕我们周围的,也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有了这种认识,我们才能开始尊重自己的生命,使其得到真正的价值。同时,获得这种想法的人会觉得需要对一切具有生存意志的生命采取尊重的态度,就像对自己一样。这时候,善就是:爱护并促进生命,把具有发展能力的生命提升到最有价值的地位。恶就是:伤害并破坏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由于尊重生命的伦理,我们将和全世界产生精神上的关联。(施韦泽《我的呼吁》)

②施韦泽十分欣赏中国那种未被破坏的“基本的”和“自然的”同时又符合理性的精神,他看重儒家思想,对道家思想感兴趣。(德·罗哲海《关于中国思想和儒家伦理的论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十字勋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难道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琥珀手串

宗璞

    祝小凤当护工已经六七年了,照顾的大多是老太太。她做事细心,手脚又麻利,是上等的护工。

    这一次,祝小凤照顾的这位老太太,姓林。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在一家大公司做事,人称林总,母女俩相依为命。

    祝小凤心里羡慕林老太的女儿。林总的衣着,那真是千变万化。有时毛衣上开几个洞,像是怕风钻不进去;有时靴子上挂两个球,走起路来乱甩。跟着她的人对老太太说:“林总经常出现在各种场合,报道中总少不了介绍她的服装。”老太太叹一口气,摇摇头。

    这一天,林总来了。她穿了一件黑毛衣,完整的,没有窟窿;胸前有一件蜜色挂坠,非常光润;手上戴了同样颜色的手串,随意套在毛衣袖子外面,发着幽幽的光。小凤只觉得好看,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林老太看着女儿说:“今天穿得还算正规,黄和黑这两种颜色搭配,很典雅。”女儿便把手串褪下来,说:“这叫蜜蜡,琥珀中的上品,做工也好。”林老太随手模了摸,说:“戴首饰越简单越好。好在你不太喜欢这些东西。”

    祝小凤照顾林老太吃晚饭,问了一句:“琥珀很贵吗?”林老太说:“要看质地……”说着便呛咳起来。祝小凤忙倒水、捶背,不敢再多话。

    过了几天,祝小凤的丈夫来看她。二人去逛市场,忽然看到一个小摊。祝小凤站住了,她的目光落在一件饰物上,那俨然是一件琥珀手串。她拿起手串,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看不出和林总的有什么不一样,几次放下,又拿起来。丈夫善解人意,和摊主讨价还价,花了五块钱,把手串买下了。小凤明知这钱是自己挣的,心里还是荡漾过一阵暖意。

    回到医院,小凤指着手腕上的手串,请林老太猜值多少钱。林老太说:“做得真像。十块?二十块?”小凤道:“您出个价,我卖给您。”二人都笑了。

    晚饭后,护工们议论起小凤新戴的手串。一个说,一看就是假的,玻璃珠子罢了;另一个说,别看是假的,做得真像呢;还有一个说,管它真的假的,好看就行。

    晚上,林总来了,祝小凤拿起自己的手串请她过目。林老太忽然说:“小凤这么喜欢这样的手串,你们两个换着戴几天。”女儿笑着把手串褪下来。小凤不敢接,林总说:“换着戴吧,怕什么,只要妈妈高兴。”说着,她把手串放在桌上。小凤便也把自己那串放在桌上,取了林总那串戴上。

    林老太拿起祝小凤的手串,仔细端详着说:“真像,只是光泽不一样,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林老太看了看女儿,不由得叹道:“东西戴在你手上,假的也是真的。”说着又摇了摇头。

    林总出了医院,回到办公室,随手把手串扔在桌上。次日,一个半生不熟求林总办事的人来,见了说:“这么贵重的东西,就丢在这里?”回去物色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送过来,说:“好东西要有好穿戴,原来一定有的,添一个是我的心意。”秘书收了盒子,林总瞥了一眼,心想,可以给妈妈看,证明妈妈的话。

    祝小凤戴上真的琥珀手串,有些飘飘然。护士长来了,看着祝小凤戴的手串说:“呀,这么好看!”祝小凤觉得护士长识货,便抬起手让护士长看。不料她说:“做得真像,看上去很贵重似的。”祝小凤说:“你仔细看看,这是真的呀!”护士长笑着说:“戴在你身上,真的也是假的。”

    林总去美国出差,几天没有来医院,病房里很平静。凌晨时分,祝小凤听到林老太哼了几声,没有在意。等她起来梳洗后,见老太太没有动静,过去看时,见她双目微合,神态安详,叫了几声都不应,已经停止了呼吸。

    后来,祝小凤想起她拿着林总的真琥珀手串,应该去把自己的那件换回来。她不愿意用自己不值钱的东西去换别人值钱的东西,况且她的手串是丈夫给她买的。

    听她说明来意后,林总拿出那精致的盒子,递给她。祝小凤去取盒子里的手串。林总按住盒子,向前推了推,示意祝小凤连盒子收下。她戴上自己的真琥珀手串,喃喃道:“妈妈说这样很好看。”林总明亮的眼睛里装满了泪,一滴滴落在衣服上。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衣服。

    时间流逝,祝小凤的生活也一如往常,送走旧病人,迎接新病人。她把手串连同盒子放在箱子里,再想到取出来戴时,已是次年暮春了。这时,她的病人仍是一位老太太,见了说“好看”。祝小凤故意说:“这是琥珀手串。”老太太疑惑地上下打量着她,慢慢地说:“假的吧?”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茬花生地

宫佳

    路边的青草还顶着露珠的时候,老李头已开着手扶拖拉机“突突突”地进了地头。

    抬头向山坳里瞅,好多土地撂了荒,年轻人都进了城抓钱去了,地里也就种得马马虎虎,看着人家地里长了蒿草,他的心就生生地疼。

    这是块好地呀,肥着呢!不长庄稼,长草,这不是羞煞先人吗?

    庄稼人不好好侍弄地,还叫个庄稼人吗?可他只能在心里嘀咕,不能管别人,只能管好自己。

    可是能管好自己,却管不了自己的儿子。

    今年,他看到有那么多地荒着,就和老伴捡着种,刚下过一场雨,得赶着春播呢,人老,心气却不老,起早贪黑地干。

    城里的儿子放小长假要出去旅游,他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这都什么节骨眼了,还有那闲心思出去玩?赶紧回家帮我种花生。儿子那头笑了,爹,你今年怎么还种地?不是找罪受吗,村里不是正要搬迁吗,补偿款快下来了,好好享受生活,我正想给你定去三亚的机票……儿子没说完,老李头就把电话撂了。钱!钱!钱!现在的年轻人张嘴闭嘴就是钱,村里的年轻人进城抓钱抓红了眼,家门一关,蜘蛛网锁门,农民要都不种地,吃啥?

    手扶拖拉机真不含糊,不一会就把跟在后面施肥的老伴甩在了后面。犁出来的黑土湿湿的,泛着清新的泥土香味。老李头犁过一趟,又到对面地头再犁一趟,才歇了手。老伴正弓着身子往犁沟里撒化肥,他回头瞅了一眼犁沟,化肥撒得均匀适度,白色的颗粒衬在黑土里,很是养眼,不禁向老伴投去暖暖的一瞥。肥料使足了,花生才能长呀!人不亏地,地就不亏花生,秋天拔出花生蔓,白花花的花生个个实成,那才叫一个舒心呢!

    老李头从老伴手里接过竹篮子,脚下生风,五个手指头不断地活动着,化肥就从指缝间源源不断地流入土地。

    日上三竿,地已犁了一半,老李头招呼老伴歇息。自己点了烟,歪在手扶拖拉机上。

    很多年前,在这块地里,老伴在前面扛着木犁,他在后面按着犁把,哼哧哼哧地犁地,那时候,地里的庄稼是全家的指望,一家人的吃喝指望它,孩子念书指望它……

    指望它的地方多了去了,在地里刨食,再苦再累心里也是甜的。后来,花了1800块买了手扶拖拉机,干活轻便多了……他摸索着手扶拖拉机叹了口气。

    “你真是个老倔头!老伴数落道,邻居们都搬迁走了,你非得种上最后一茬花生,才肯拿补偿款,真是受累的命呀!”

    “以后想受累也受不着喽!我问了,这手扶拖拉机才卖500块钱,哪都没坏,要不是拆迁,给多少钱也不卖呀!”

    “可你不卖,总不能把这铁家伙开进楼房里吧?”

    “种地是庄稼人的本分,不种地,还能干啥?这手扶拖拉机离了土地,就是废铁喽!”

    “你就是老古董!城里多好呀?有家家悦超市,要啥有啥,就是不买,看看,逛逛也舒心。听说,我这大岁数的老太太傍晚都在挑广场舞,热闹着哪!”

    老李头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我就怕你几天的新鲜劲一过,还是想这黑土地,到时,想回也回不来喽!”

    老伴抬头瞅着修好的柏油马路,这边已起了高楼,已有了城里的新气象,那边还是一排排平房,他们的房子就在这些平房之中,过了今年,这些平房都会推倒了……

    老李头把烟袋锅子朝鞋底磕了磕,走喽!他拍拍手扶拖拉机,“老铁伙计,接着干!”

    老李头把地犁了一遍,就开始用镢头捣坑,老伴在后面一个坑一个坑地种花生,一个坑里种三四个花生种。

    老两口正干着,听见有人说:“老李头,我们正找你呢,就猜到你在这块地里。”

    老李头眯了眼,打趣说:“怎么啦?住楼房住腻啦,想到地头抻抻老骨头啦?”

    “嘿嘿!你还别说,种惯了庄稼,一到了节气,浑身不得劲,就回老房子看看。”几个老人手里拿着镢头,加入了种花生的行列。老李头回头看这几个人,恍惚回到了生产队的光景——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

    “大家加把劲干,干完这块地,把下面的荒地也种了,秋收打花生油,人人有份!”

    “自家打的花生油就是比超市买的香!哈哈!”

    “老李头,如果明年这时候来种地,别忘叫上我们呀……”

    最后一茬花生地载满了欢笑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茧①

费孝通

①1936年的初夏,在一座介于苏州和杭州之间的小镇上,一间丝厂开张了。大运河从这座新建工厂前面流过,河上航船满载茧袋。工人们在码头卸下茧袋,将其存放在仓库里。茧袋不断流进工厂,好似自己在运动。

②突然,茧袋平顺的流动中断了。张婶的闯入,扰乱了茧袋的运输秩序。张婶不知所措,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扰乱工厂的运转。她忘了自己此时并不在村里,平常在自己的村子里,和劳作中的邻里打招呼是常事。她眼睁睁地看着面前的茧袋越堆越高,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有躲开。转过头去,这才看到有名年轻男子正盯着她,张婶越加困窘。她知道可能是出了什么事,而年轻人正等着她解释。但她舌头打结,不知怎么称呼他。在老家,她可以叫他“小叔子”,可她意识到,此时此地这么称呼他是不妥的。她突然想到可以叫他“先生”。“先生,”她说,“我来找我的儿媳的,她在哪儿呢?”

③“儿媳”是个多么令人愉悦的鲜活词语啊,工人们听见了张婶说的,笑着,起哄着。“去那里问问,这儿可没人知道你儿媳在哪儿。”张婶不太相信自己问错了地方。这不就是工厂吗?不就是儿媳来上班的地方吗?没错啊。她之前已经问过好几个人,他们都说镇上没有其他工厂。但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阻碍她进厂子,可她说不清。她站着,笑话起自己:“我个戆度,宝珠在这个洋工厂里上班,肯定忙得很,不像乡下的女人,缫丝的时候随时都能停下来搭话。”自责了一番,她冷静了下来。

④“呜”——“呜”——,航船驶入了村庄,宝珠站在船头。这是她第一次从工厂回家。她离开村子时还是初夏,那时荷花开得正盛,而现在却已是隆冬。对宝珠而言,在她的新世界里,时光飞逝,以至于她几乎快忘记了曾经的乡村生活。

⑤张婶已等了宝珠许久。宝珠下了船,提着行李,跃向张婶。张婶想帮她提行李,被宝珠拽住了,她只好叨叨:“好,好,你可回来了。”随后她们一起往家的方向走去。

⑥宝珠走进屋里,“妈,您猜我挣了多少钱?”宝珠从她的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在婆婆面前打开,这是她六个月的工作所得。张婶四周张望了下,门如往常一样开着,但没人在那里。她转身背对着门。“嘘嘘——,小声点。别让人看到——”这么一大沓崭新的钞票,张婶都看花了眼。“妈,我还给您做了一件新的棉毛线外套。您正月就穿上它吧。”宝珠音调很高,就像长辈从集市回来给孩子们发糖果一般。

⑦宝珠让婆婆坐在凳子上,拿出衣服来,“妈,这料子人家叫羊毛,又结实又舒服。”这是宝珠第一次能够送礼物给婆婆。以前,她能做的就是取悦婆婆,而现在可以议论好坏了。她变了,这变化使张婶感到害怕。这时,她注意到宝珠还穿着旧裙子,这令她感动,“哦不,不要给我这么好的料子,会浪费的,拿去给自己做件裙子吧。”“妈,我不需要新裙子,我们穿制服。”“——看,我给妈织了一条围巾,您戴上,让我看看怎么样。”她拿出围巾,给张婶围上。“您觉得暖和不?您再也不会害神经痛了。我还给三福织了件毛衣。”

⑧宝珠折好衣服,做了个鬼脸。“妈,我还当选了自治会的主席呢。您晓得的,主席的意思是头儿,自治意思是我们自己管理自己。”张婶吃了一惊。“什么?主席,头儿——我这么信任你,是因为你少言少语,只管自己的事情。为什么你要当头儿?宝珠,不要干那事,枪打出头鸟。还有,自己管理自己是什么意思?你还年轻,从人家那里挣钱,一定要顺人家的意。我不明白女孩子怎么管理自己。不要开玩笑了。”她换了副声调,因为她发现宝珠有些失望。“宝珠,好孩子,你也不想我担心你吧。跟我保证,回厂子后就辞了。当头儿什么好处都没有,就只有惹麻烦。这是千真万确的,老话就是这么说的。”宝珠完全没料到婆婆会有这种反应,她原以为婆婆得知此事会为她骄傲。婆婆却又唠叨说:“做个好姑娘,不要出头。年末回来和我待在家里。”

⑨宝珠还记得自己如何走向讲台、当选主席的情景,千百双眼睛追随着她。这是一种荣耀。当选那刻,她为自己的丈夫三福和婆婆不在现场而遗憾。若是他们在,那就更是意义非凡了。她真心热爱这一切,爱她的家,但此刻似乎有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正在将她往外推。她的短发,她麻利的动作,充满活力的清亮嗓音,都与周遭格格不入。在她和这个家之间有什么正暗自滋长。别工作,别说话,顺从,接受一切,做命运的奴隶,重演婆婆的人生轨迹——做不到。一切已无法逆转。她记得李义浦②的声音,他说:“你有你的责任,通过你,村里人将会实现现代化。”

⑩桑蚕吐丝作茧,蚕蛹破茧成蝶。蚕茧本身有何用呢?

【注】①《茧》是费孝通的中篇小说,主要叙写了20世纪30年代苏南乡村一家新兴丝织工厂的故事。童养媳宝珠为帮助当学徒的丈夫三福凑齐出师费,征得婆婆张婶同意后到丝厂工作。②李义浦:丝厂经理,城市来的知识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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