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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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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2019年吴宁中考语文模拟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泥泞

迟子建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源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

    ②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缄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③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客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撤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蔓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弭。——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农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已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混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弦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采……

    ④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⑤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饿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走、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⑥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采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碾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⑦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选自《知识窗》)2012年第3期,选文有改动)

(1)、文章重在写泥泞,但第①②段却从北方漫长冬季里的雪着笔,为什么?
(2)、阅读文章②③两段,说说雪的“美丽”和“丑陋”的含义是什么?
(3)、作者为什么说“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请联系全文回答。
(4)、文章第⑥段说作者在融雪的季节,走在农贸市场久违的泥泞路上.为什么会陷入另一种怀想?
(5)、最后一段,作者既说“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又提出“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你是如何理解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然
        ①在世界范围内,自然资源正以惊人的速度骤减。人类社会在享受科技文明的同时,也在承受着生态系统被破坏所带来的恶果。洪水、旱灾、空气污染、珍稀物种濒危……来自大自然的危机,正潜伏在我们身边,向我们频频发出警告。
        ②毫无疑问,生态环境的破坏,元凶就是人类本身。茂密的森林毁于一旦,使水土严重流失;辽阔的草原逐步沙化,使荒漠向城市逼近;多少良田正在被摩天大楼所取代;多少江河正在变成污浊的死水,甚至断流、干涸乃至永远消失;而多少野生动植物,也正在人类的杀戮掠夺之下,永远离开了我们共同的家园……
        ③大自然在哭泣!气候在异常变化!如果到这时,我们还不能醒来,不能对以往的行为进行深思和检讨,我们又如何对得起子孙后代?自从工业化以来的城市化过程中,温室效应、酸雨、臭氧层耗损以及人口、资源、环境、能源和粮食危机等都无一不和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密切相关,并已威胁到了每一个地球上的公民。因此,建立生态平衡的城市环境,重新回归自然,成了人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和理想的境界。
        ④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史上,我们的先人早就有保护环境的思想,注意从区域、用地结构、建筑风貌等多方面来创造优美的环境,保持一种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如《商君书·徕民篇》说:一个方圆百里的地方,需要使山地、沼泽、河湖、城镇道路各占地1/10,荒地占2/10,良田4/10,就可以容纳5万居民。这就是古代帝王的国土人口政策。这段话其实就是古代先民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理念。
        ⑤古代的很多思想家都把自然、万物和人联系起来。两千年前,老子在《道德经》里面提出了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的思想,他提到水的例子,说:水看起来很随和,但是,你根本不应该抵抗它,否则会自食恶果。这是多么正确的观点,因为人类现在还是深受水灾水患之苦:华东几年就会发一次大水,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因严重缺水而导致地面下沉……真是呜呼哀哉!由此可见,整个自然都是欺负不得、违反不得的。“人定胜天”是一个在特定条件下限定了特定含义才能使用的口号,否则,毫无前提地大提“人定胜天”,只会带来更多的对城市建设中的天人对抗和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无限度的破坏。对自然的胜利,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充分尊重自然的规律,不是“人定胜天”、天人对抗,而是“人定顺天”、天人和谐、尊重自然、减少对抗。
        ⑥在今天,当务之急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类自身的问题,从人们的思想上做文章,自然生态的保护才能行之有效。

阅读雷抒雁的《履痕》一文,完成小题。

    ①坐在妈妈身边,和老人家闲聊时,有一次,她望着我的脚说:“唉,怎么会这么大。那时,才这么点点,一寸多长,粉红粉红的,肥嘟嘟的,真叫人爱。我就用一块手帕剪开,缝了一双软鞋,套在你脚上。”

    ②妈妈说的“那时”,其实,是五十多年以前,可你听听那口气,似乎就是在昨天。那一双用手帕做的鞋子,我当然是没法记住了。但是,后来当我的儿子出生时,老人仍做了一双。只是,这时的孩子已不同于先前,未“落草”前一切都准备停当了,手帕软鞋也就没有穿过。

    ③我记得穿鞋,已是遍地乱跑的年岁了。印象最深的是一双老虎鞋,黑布面的,红布贴了那嘴巴、那鼻子、那眼睛,又用黄线一针针缭上。嘴边还有黄线绷的虎须,嘴里亦有白布卷的虎牙。远远一看,活灵灵一个虎仔。我爱穿那鞋,每有邻人来逗玩,总会翘起虎鞋说:“咬!咬!”邻人便故意装出害怕的样子,双手捂着脸,连说:“好害怕呀!”然后,一通笑闹,当了序幕,正戏便是大家乐呵呵围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

    ④虎头鞋穿完,我的幼儿时期也就结束了。直到上小学、上中学,都是妈妈做鞋。我上小学,每天来去要走四五里地;上初中,到了一座远在20里开外的镇子去。周六下午跑20里地回家,周日下午又跑20里地上学。那时交通不便,来去都靠双腿。少年时代,最费的便是鞋,差不多两个月就得穿破一双。

    ⑤妈妈说:“吃鞋一般,坏得这么快。”记忆中,妈妈手中总是拿着一双鞋底在纳。有时,半夜睁开眼,一看,妈妈还在油灯下一针针纳鞋。麻绳在摇曳的灯光下一闪一闪,随着鞋针,在鞋底两面穿来穿去,发出嗖嗖的声响。每纳三四道,妈妈就要在头发上擦一下针。那时,我暗暗下了决心,要好好读书,将来挣钱买鞋,别让妈妈总点灯熬夜地受累。妈妈却常说:“儿啊,快长大,挣钱不挣钱事小,娶个媳妇给你做鞋,替替妈也好。”所以,我打小就知道,娶媳妇干啥?做鞋!

    ⑥妈妈不用量我的脚,做的鞋总合脚,走路不夹不挤,不伤脚。我至今脚上没鸡眼,没脚垫。当兵时,日行一百,夜行八十,一双脚不疼不酸,都得感谢妈妈做的鞋。

    ⑦穿妈妈做的最后一双鞋,是大学二年级了。妈妈做了一双“冲福尼”面的新布鞋,到学校来送给我,且要我当着同学们的面穿上试一试。我穿上走了几步,挺好。同学们都哈哈笑起来。我至今也没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笑。妈妈看我的同学,有穿皮鞋的,有穿运动鞋的,一个个洋气得很。大约从那次之后,她手头再紧都要给钱让我买鞋穿。

    ⑧一眨眼,几十年过去了,我老了,妈妈更不用说。有次我说:“妈妈,再做一双布鞋给我穿。”老人盯了我半晌说:“你是说胡话吧!眼看不见针,手拉不动线。做鞋可是力气活儿呀!年轻时,不在乎。那时,夜夜做鞋供你们父子穿,为拉动线绳子,这手掌上勒下深深的槽,几十年都没长平。”

    ⑨有时,我想,要是能把一个人打小到老穿旧的鞋子收集在一起,那该多有意思。不同尺寸,不同样式的鞋,真真切切记着人一生的历史。正是穿了这些鞋,你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一双鞋,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就是一段有血有肉的记忆,其间渗透着动人心魄的情感。人啊,和这个世界交往的过程,就是鞋底和地球摩擦的过程。履痕,就是人生的轨迹。

【注】①落草:出生。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

雨中的男孩

葛昕旭

    ①春鳅夏鳝冬至狗。老天爷也知道这几天该吃狗肉了,天气骤然地就冷了下来。晚上,坐在值班室里,看着窗外浙淅沥沥的细雨.同事们想吃狗肉的念头一下就活蹦乱跳地冒了出来。有了念头.第二天,我就和一位同事去山下寻狗。谁知,我们走了几户农家,却一直没有结果:我知道,喂大一条狗不容易,农民和狗早已有了感情,不是有特别紧要的事情.谁也舍不得卖;但我们不死心,继续在村里寻找。

    ②又走了几户农家,终于,在最偏远的一户里,我们看见了一条壮实的本地土狗。那土狗的样子,特别惹人喜欢。我们找到狗的主人。主人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40岁左右,但一脸的皱纹。跟树杈子没两样。当我们上前说明来意,农民的头立马就摇得像拔浪鼓。我回头看了一眼同事,摊摊手,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此时,同事的两眼,正死死地盯着那条土狗。我回过头,看了一眼农民,说了一个平时我连想也不敢想的价钱。

    ③农民先是一愣,随后看了看屋里,顺着农民的目光,我们看见屋里的床上躺着一位面容憔悴的妇女。那妇女干生生的脸上,竞没有一点儿肌肤应有的光泽。我知道农民心动了。看来还是钱能通神。我的脸上,溢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④这时,农民再次看了一眼床上躺着的妇女,猛吸了一口草烟,大步走到拴狗的柱子前。我接过拴狗的绳子时,农民的儿子放学走进了院子。农民的儿子10岁左右,虽说穿得有点破,却是一个长得很阳光的小男孩。

    ⑤男孩听说我要买狗,一下呆住了。片刻,男孩反应过来,蹲下身子,一把抱住狗,嘴里大喊着不卖不卖!农民看男孩的样子,身子僵了僵,也慢慢地蹲下去。农民在男孩的耳边不停地说着什么。男孩双手抱着狗,瞬间,一串串泪珠,就在男孩的脸上,落雨一样地婆娑了起来。

    ⑥我和同事愣在那里,不知所措。那天,我和同事牵着狗上山时,谁也没说话。回到站里,看见狗,站里的同事全欢呼雀跃起来,整个小站一下就焕发了生机。我把狗拴在厨房门口的树上,一个人悄悄地回了宿舍。

    ⑦谁知,吃过晚饭,同事跑来说,狗不见了!我一听,翻身起床,到拴狗的地方一看,狗是扯断绳子跑的。我知道,狗肯定又跑回去了,狗是通灵性的,认识路。

    ⑧此时,雨,忽然大了起来。

    ⑨回到值班室,听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声,想到丢失的狗,同事们开始互相埋怨。坐在那里,我没说话,脑中闪现的,是小男孩抱着狗流泪的样子。忽然,门外传来了汪汪的两声狗叫。我心里一惊,跑出门看,上午的男孩,牵着狗,站在门口,浑身被雨水淋得湿透了。男孩看见我,脸上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说,叔叔,你们买的狗跑回了我家,我爸叫我给你们送来。说完,男孩把手中的绳子递到了我的面前。

    ⑩我站在那里,傻了似的,目光虚虚的不敢去碰男孩的眼睛,心里的愧疚软软地堵着,就像泡了水的豆子,胀胀的透不过气来。好一会儿,反应过来,我忙叫男孩进屋坐坐。男孩把绳子塞到我手中后,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转过身,跑入雨中。

    ⑪屋里的同事愣在了那里,谁也不说话。

    ⑫第二天,杀狗的师傅上山时,狗,早已不知了去向。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别欺负最爱你的那个人

    ①他又一次坐上了这趟回家的夜行列车。

    ②他的座位对面坐着父子俩,从上车起,少年就和父亲闹着别扭。那父亲脾气极好,也不急躁,极有耐心地哄劝。少年嘟着嘴不理,脸上是厌烦。列车快停靠站时,父亲又急步向外走去,准备下车给儿子买吃的东西。他对少年说:“你父亲真好。”

    ③少年看了一眼他,不说话。 他忍不住继续说:“小伙子,别欺负爱你的那个人。”本来是随口说的一句话,说完,他的心却倏地疼了起来。

    ④别欺负最爱你的那个人——他忽然觉着这句话其实是对多年前的自己说的!在他过往的青春岁月里,他曾翻来覆去地伤害最疼爱他的人,而那人即使伤心到心碎,也停不下爱他的脚步。那人,就是他的父亲。

    ⑤他幼年丧母,父亲在电器厂做工,每天夜里12点多才下班。但每天刚蒙蒙亮,小巷深处一响起卖牛奶的敲梆声,父亲就会立即拿起缸子,轻手轻脚下楼,为他打上半斤新鲜的牛奶。每当他捧起碗把牛奶喝完,父亲总会拿毛巾为他擦净嘴角的奶渍,喜滋滋地说:“俺小嘉肯定能长高个儿。”

    ⑥那淳香的牛奶滋养了他的生命,贯穿了他整个童年、少年的快乐时光,可是他从没有用心注意过父亲困倦的双眼,疲累的身体和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

    ⑦读初中后,他的身高果然向上猛蹿了很多,只是处在青春期的他,极度叛逆,尤其是迷上网络游戏后,学习一落千丈,和父亲的话也少了许多。看他荒废学业痴迷游戏,父亲打过骂过也求过他,但他不为所动。高考前,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上网。父亲找到他,拉着他回家。他愤怒地冲父亲喊:“回家我也不学!” 父亲的脚步趔趄了两下,站在昏黄的路灯下回头看他,嘴唇气得发抖,眼中满是无助和绝望。

    ⑧高考,他毫无悬念地落榜了。父亲送他到省城高中复读。但他的心思仍不在学习上,常找借口向亲戚要钱上网。在穿着打扮上,他留最酷的发型,非名牌不穿;省城到家只三个小时的车程,每次也是必坐动车。一次他和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动起手来,老师斥责他,他和老师吵。那天下午,父亲被通知来到学校时,一脸的惶恐不安,额头上沾满细密的汗珠,不停地跟在老师身后赔笑脸,说好话。

    ⑨看他毫不在乎,父亲气得颤声问:“小嘉,如果将来你的孩子这样气你,你会怎样?会不会像我一样难受?!”他像个胜利者,头发一甩,没心没肺地说:“我不结婚,不要孩子,他气不着我!”父亲怒不可遏地拿起身边的扫帚要打他,他脖子一伸:“给,你打!”父亲举起的手在空中晃了晃,最终又无奈地放下。

    ⑩他哪里知道,父亲的心在滴血。他把父亲的心伤成一片片的。

    ⑪他复读了两年,也让父亲失望了两年。看他不思进取,父亲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送他到国外读大学。父亲花了毕生的积蓄,卖了还没有住进的新房,才凑够他去韩国读书的费用。

    ⑫有一天晚上,姑姑陪父亲一起回家。他在卧室睡觉没有开灯,他们以为他没有在家。“天这么晚了,你坐在楼下干啥?”姑姑问。“没啥,就是想静一静。”父亲说。“是不是后悔送小嘉上学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别让这钱打了水漂。”“没后悔,兴许……出去锻炼锻炼,他能学好。只要他有学好的可能,我就不怕这钱打水漂。”

    ⑬那晚,他很久没有睡着,第一次认真思考父亲的话。

    ⑭异国4年,离开了父亲温暖的怀抱,他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对生活,对父亲,对爱,他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感悟。毕业后,他在北京一家韩资企业工作,每天就像一只旋转的陀螺,只有不断提高自己,才能跟上快节奏的生活。不知什么时候,他变得越来越像父亲,处处精打细算,每次回家,为了节省80元的路费,他宁愿坐夜班车回家。

    ⑮人生的经历让他成长。当他尝过生活百味,才终于明白父亲的爱。他们曾有过8年的战役,最终父亲用不离不弃的爱挽救了他。他深深地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他要做的就是成为最疼父亲的那个人,就像父亲当年爱他一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生三病

张培锋

    ①明代陈继儒的《小窗幽记》是一本很值得阅读的书,其中很多话,包含着丰富的人生感悟和哲理,深长思之,可以启迪心智。比方说“讳贫者死于贫,胜心使之也;讳病者死于病,畏心蔽之也;讳愚者死于愚,痴心覆之也”这句话,愈琢磨愈觉得其理深刻,或许,这就是古代经典永久的魅力所在:典雅、通透,言简意赅却意蕴深刻。

    ②胜心、畏心、痴心可以说是人生的三病,陈继儒分别将其对应于贫、病、愚这三种人们最忌讳的东西,用“使之”“蔽之”“覆之”三个词语将其连贯起来,可以说探到了病根。换句话说,表层的病状是贫、病、愚,而深层的病因则是胜、畏、痴。意思是说:要想除掉前者,必须从后者入手,也就是从心底下功夫。

    ③所谓从心底下功夫,就要分析一下胜心、畏心和痴心这三种心了。胜心也就是争强好胜之心。看别人开了辆名车,我也非得买一辆不可,并且一定要胜他一筹。从某种意义上看,正是这种心促使人们不懈追求,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进步有时也会有进步的代价,譬如手机,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方便,但随之就出现了追求手机品牌等盲目攀比现象。过犹不及,如果一味争强好胜,并任其泛滥,那么这种“进步”带给人们的就未必是幸福,因为物质层面的东西,往往需要人们用心感受才有意义。物欲横流,心灵迷失,由此也就有了“穷得只剩下钱了”之说。应该说,物质富足只是精神富足的前提,却未必一定带来精神上的富足,而后者才是根本。

    ④畏心,就是讳疾忌医之心,表现之一是怕别人知道有病而不敢或不肯就医,究其根本是怕病、怕死。但怕就不得病、不会死了吗?殊不知这种怕本身就是致病的根源啊!有些人不是病死的,而是被吓死的。其实,即使得了病,也应该以豁达之心对待,生老病死乃人生常态,任他多么高贵、富有,在死亡面前却是一律平等的。如此想开了,有病求医问药,病可能就好了。讳病还有另一种表现,就是偏信养生。养生本身没有错,但如果把它看得太重,疑神疑鬼,那么养生就可能变成“害生”。真正的养生,应该心胸开阔,豁达大度,如此,可能反而不会得病,甚至活得更好些,这其中的辩证关系是值得深思的。

    ⑤痴心则是愚蠢的根源。有些人怕别人说自己无知,总是装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的样子,殊不知这本身就是无知、愚蠢的表现。孔子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道自己不知道,那才是智慧。何以故?天下之事,我们知道的总是少数,不知道的总是多数,故而求知的过程是无止境的。知道自己无知,才可能开启智慧之门,忌讳说自己无知,恰恰证明自己的无知、愚蠢。

    ⑥较之古人,以上“三病”,现在不少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实,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更应该平心静气,用平常心看待得失,用理性的态度审视生老病死,直面真实的自己,这样才会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有位哲人说: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吃饭,有些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如何“活着”,才是人生之大事啊!

(选文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怀念,也是不能忘记的

韩小蕙

  ①不知为什么今夏的雨水这么多,天雷滚滚,老是让我想起已去世的张洁。

    ②我跟张洁认识于1986年,那是她以长篇小说《沉重的翅膀》获得第二届茅盾文学奖不久,我任职的单位光明日报社派我采访她,从而有了36年的亲密交往史。

    ③曾经,在北京和平门市文联的红顶楼,张洁把她的家布置得多么温馨且有艺术气息,钢琴上摆满了她获得的各种最重要的奖牌。张洁从不炫耀她的成就,以至于只有很少人知道,早在1989年,她就获得了意大利马拉帕蒂国际文学奖,这个奖一年只授予一位作家。后来张洁又获得了意大利“骑士勋章”,以及德国、奥地利、荷兰等多国文学奖。1992年张洁当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荣誉院士,这是至高的荣誉,因为这院士全世界只有75人,不增加名额,去世一人才增补一人,获此殊荣的中国作家只有她和巴金。

    ④张洁当然很珍惜这些荣誉,但她最看重的,还是自己的作品。我亲眼看见她用写诗歌和散文的方式写长篇小说,一个字、一句话、一个标点符号地“炼”,再三再四地修改。《沉重的翅膀》大改了4次,以至于累得因心脏病住了院;《无字》写了12年,12个春花秋月夏暑寒冬!她对文学真是呕心沥血,给所有作家和文学写作者立起了一个标杆,更是我自己终生学习的榜样!

    ⑤张洁实在是太优秀了,她的文学水平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处于最前端,她的作品也受到广大读者的高度评价,至今,《无字》《方舟》《爱,是不能忘记的》等作品,依然活在读者心中。她为我们留下了那么多文学珍宝,够我们的孩子、孙子、子子孙孙阅读与研读,其灼灼的艺术光芒永不会熄灭。

    ⑥张洁不许我们喊她“老师”只准直呼“张洁”结结实实地砌了一堵墙挡住我们的任何“反抗”。这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给我造成了相当的不适应,但在她的本真、不装、不自我感觉良好、不毫无理由地傲视别人的一派纯粹面前,我,还有几位女作家闺蜜,都被这堵墙撞得头破血流。我们只好从命,大家一起互相努着劲儿,喊出她的名字。以后,随着情感的递进,最后竟也渐渐变得行云流水般自然和顺畅了。

    ⑦还有一点,我个人最推崇和要学习张洁的,是她对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感。张洁始终是站在新时期文学潮头的作家,这一代作家对这片土地爱得无比深沉,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后,内心都明镜高悬,希望用自己的笔把国家变得更好。所以,他们都有着非常强烈的文学执念,他们的作品不沉溺于风花雪月,不汲汲于个人名利,而是始终关注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文明力量的生长。

    ⑧怀念,也是不能忘记的。张洁,魂兮归来!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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