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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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清远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请从以下两道题中任选一题作答。
(1)、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请从《三国演义》中刘备、曹操、周瑜或诸葛亮中选择一人,对他进行性格分析和命运解读。要求:符合原著内容,言之有理。不超过160字。
(2)、《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中叙述了“煮酒论英雄”的故事。主要人物曹操说了一句挺有名的话:“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其中的“使君”指的是谁?请根据原著内容分析“使君”是一个怎样的人?不超过16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

李广田

    ①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大地的日光,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

    ②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天比较起来,春天是走向“生”的路,然而,因为我自己太弱,甚至抵抗不过这自然的季候之变化,为什么听了街巷的歌声便停止了工作?为什么听到了雨滴便跑出了门外?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我爱它,也恨它,到夏天成熟了,才又对它思念起来,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向“死”的路——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

    ③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④但是比较起冬天来,我却偏又爱了秋。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比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更使我忆起了生命,一片黄叶,一朵残英,都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它们将更使人凝视,更使人沉思,更使人怀想及希冀一些关于生活的事。这样,人曾感到了真实的存在。过去,现在,将来,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梦境,所有的幻想,都是无用的了。

    ⑤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然而路上的荆棘,这就是所谓人间的苦难了。但是这条路是要走的,因为人就是走在道上,真正尝味着人生苦难的人,他才真正能知道人生的快乐,深切地感到了这样苦难与快乐者,是真的意味到了“实在的生存”者。

    ⑥人生是走在道上,希望是道上的灯塔,但是,在背后推着前进的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一片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飘下来时,也许你只会念道,“落了!”等你漫步到旷野,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你也许只会念道,“衰了!”然而,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也不该这样凄冷吧,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懑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故吧。到此,人不能不用力的翘起了脚跟,伸长了颈项,去望一望那“道上的灯塔”。

    ⑦我真不愿看见那一片叶子落下来,但又知道叶落是“必然”的事,于是对那一片黄叶就要更加珍惜,对于秋天,也就更感到了亲切。当人发现了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不也同样地对头发感到珍惜吗?春天曾给人以希望,而秋天所给的希望是更悠远些,而且秋天所给与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它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因为人看了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也不由得不自己照一照镜子了。

    ⑧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

(选自《李广田散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巡山

艾克拜尔·米吉提

    他看到了那顶毡房穹顶般硕大的犄角,在那里纹丝不动。居然是在那并不险峻的山脊上。他极目望去,竟是一头岩羊卧在一块大圆石上。按说,那不该是岩羊歇脚之处。以它天生机敏,此时它应该有所动作才好。但是,不知怎的,貌似全然无知,一动不动。

    这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

    自从持枪证和猎枪一同被收缴,他再没有触及过岩羊的皮毛。岩羊已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获它是要犯罪的。当然,在这天山深处,所有的野兽和动物都有保护等级。这一点,他心里了如指掌。

    这些年来,他只保留了一个习惯,每到初秋,都要到这山上走走,哪怕是看一眼那些野物。他自己将此称为巡山。现在山上的野物越来越多了。有时候成群的野猪会趁着夜色跑到牧人营盘附近,将草地翻拱一番兴冲冲地离去,压根不理会牧羊犬凶猛的吠声。肥嘟嘟的旱獭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昂然走过车路饮水上山。有一回走在山林里,不经意间一抬头在树杈上见到了狸猫,那家伙没有丝毫的怯意,两眼直视着自己,闪着幽幽的光。狼和狐狸他也常见。有一次,一只狼叼着一只黑花羊从公路旁高高的铁丝网上纵身腾跃而去,全然不顾飞驰的汽车,横切公路越过另一道铁丝网,在公路另一侧的草原上,朝着那条山梁奔去,估计它的窝就在那边,小狼崽们或许正在耐心等待它满载而归。

    他终于从山坳登上了山脊。那只岩羊还在,几乎在那个大圆石上一动不动。

化有些迟疑。这是他此生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景。一只岩羊,居然还会等着他登上山脊。按说以岩羊的机警,早就应该逃之夭夭。

    他下了马,将坐骑用马绊子绊好,向着大圆石走去。

    岩羊依然没动。他的心有点缩紧一一太奇怪了!真是匪夷所思!那只岩羊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

    山脊的风很强劲,呼啦啦地吹着,秋黄的草被凤撩起,一阵阵草浪簌簌作响。雪山上的雪线已经开始低垂。要不了多久,雪线也会覆盖到这座山脊。

    他环视了一下,对今天的奇景疑惑不解。

    他决定攀上大圆石看个究竟。

    他利利索索就攀上了大圆石。

    那岩羊还是没动。

    走近岩羊的刹那,他惊呆了。

    这是一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它根本意识不到人的走近,双眼蒙满了眵目糊,牙也掉尽,那一对毡房穹顶般的犄角尖,已经深深地长进后臀皮肉里了。

    他望着眼前这只老岩羊,一阵惊怵像电流般袭过周身。天哪,他想,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

    他将老岩羊双眼的眵目糊擦去,老岩羊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心疼极了。

    你怎么会老成这样,他在心里问这只老岩羊。

    难道没有哪只狼来成全你么?

    但是他又否决了自己。

    其实,他心里清楚,狼也只吃它该吃的那点活物。只不过是背负罪名而已。哈萨克人那句话说得好,狼的嘴吃了是血,没吃也是血。

    现在,他的心情很沉重。他不忍心就这样抛下这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而去。生命总该有个尽头。他为这只老岩羊祈祷。于是,他割下这只老岩羊的首级,将长进后臀皮肉里的犄角尖拔出,面朝东方搁置好羊头,依然保持着它曾经的尊严。他把老岩羊的躯体肢解后放在大圆石上,用枯草揩净手和折扣刀,上马离去。

    这时候,他看见天空中开始有秃鹫盘旋,还有几只乌鸦和喜鹊捷足先登,落在大圆石上开始争食老岩羊的肉。一个艰难的生命终于终结。

    下山的时候,他的心情多少有些缓了过来。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亮丽家园

(加拿大)爱丽丝·门罗

    花园宫的一切是如此的完美无瑕,每座房子的表情都骄傲地指出了这一点。在新盖的大房子中间,经常还能看见另一种屋子,那就是老城区像富勒顿太太雾那样的老房子。这些幸存下来的老房子阴沉沉的,被周困着,显示出岁月长短不同的沉积。它们的无序和突兀、不协调的屋顶角度和斜坡,连露出某种近似原始的气息,与这些街道格格不入。

一群邻居家的士人坐在起居室里,还有一些男人也在。玛丽知道她们在说富勒顿太太的房子。她绝望地看着窗户外头,或者盯着自己的膝盖,想方设法找出几句漂亮的解释中止这个话题。她没有成功。

    “要是我住她隔壁,”史蒂夫表情喻快而温和,显然在期待随后的笑声,“我把孩子带过去,让他们带上火柴。”

    伊迪斯道,“亲爱的,你在开玩笑,我却努力做了点什幺,我给市政厅打过电话了。我说,他们至少可以让她刷刷墙,或者把那些棚屋推掉一些。”

    “还有那些鸡。”贾妮·英奇说,“我的天哪,那个味道。我知道我们住在边远地区,但怎么也没想到,我们隔壁就是家畜棚。”

    “住街对面可比住隔壁更糟糕。我都纳闷,我们干吗费半天劲要景观窗。”另一个女人说。

    史蒂夫竟然说,“按规定市政厅得给我们修条路,她的房子正好挡在我们的必经之路上。只要我们现在让市政厅通路,这样,她就得走。这是法律。”愉快的笑声响起来。

    玛丽开口之前,希望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既不要感情用事,也不要哆哆嗦嗉。“不过,你们想没想过,她在这里住了很久了。我们大部分人还没生出来的时候,她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她拼命地想找一些别的话,比现在这些话更有力、更理智的话,但她就是找不到一句。他们的话从四面八方向她侵袭。棚屋。扎眼。肮脏。私有产权。价格。

    “她的时代已经走了。”卡尔说,“不管你明白不明白,这栋房子压低了这条街每一座房子的价格。我做这行,我知道。”

    另外一些声音也参与进来。愤怒的情绪在他们之间蔓延,在他们的声音中散发,如同一股狂热的洪流席卷了他们。

    “我们现在已经争取到每一个人了。”史蒂夫说,“用不着一家一家跑了。”道路申请书开始在他们手中传来传去。

    玛丽跪在地板上,和丹尼的拉链斗争了半天,然后站了起来,穿上外套,理了理头发,戴上手套,随即又摘了下来;她再也想不到什么能做的了,于是走向餐厅的桌子,那是通往大门的必经之路。卡尔把笔递路了她。

    “我不能签字。”她回答。她的脸刷地红了,声音战栗。“我不觉得我们有这个权利。我们没有权利。”

    “玛丽,你不在乎这里的环境吗?你也住在这里呀。”

    “哦,我,我不在乎。”想象之中,每当你支持什么的时候,总是会声音洪亮,而周围的人被你惊醒,感到羞愧不安。但,在真实生活里却不是这样。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让自己变成大家下次一起喝咖啡时的笑料。

    “大家不是为了好玩才想赶她走。”卡尔说,“这很不幸,我们都知道。但我们得为社区着想。”

    “没错。”玛丽回答道。但是,她把双手塞进了外衣口袋,她突然想到了,他们是对的,为了他们自己,这都是他们必须做的。玛丽带上丹尼,走出了门。

    现在,你什么也做不了,除了把手插进口袋里,保留一颗不打算服从的心以外。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各题。

狗知道

[比利时]乔治·西默尔

    在巴黎市郊,从一户人家走出一个人来。他西装革履,分头油光发亮,左腋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包,东张张,西望望,显得鬼鬼祟祟的样子。

    这个男子刚要加快脚步,猛然听见一声喝叫:“喂,站住!”

    他顿时一怔,收住了脚步,两眼打量着突然出现的人:一米八的个子,体壮如牛,身着长大衣,头戴一顶礼帽,嘴上叼着烟斗,一对闪亮的眼睛,在逼视着自己。

    “你,你是什么人?”他有些胆怯,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

    来人掏出了证件。原来此人是老练的巴黎司法警察梅格雷。

    梅格雷问道:“你是不是趁人不在家,想偷东西啊?”

    “哪里的话!”

    “那你为什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鬼鬼祟祟?我怎么会鬼鬼祟祟呢!”男子说,“你也太神经过敏了!”

他说完就要走,但梅格雷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用严厉的目光,上上下下审视着男子,心里想道:“难道我真的怀疑错了吗?”

    梅格雷侧耳听听屋里的声音,然后摇摇头。

    “外面人在说话,而屋里却无任何反应,说明屋里没有人。这人根本不像屋子的主人。如果他是主人的话,出屋时是不会那样一种神态的。”梅格雷觉得没有怀疑错。他决定把这个男子带回去细细盘诘。

    “走,跟我走一趟。”

男子急了,大声嚷嚷起来:“我就是这家的主人。难道我会偷自己家里的东西吗?”

    “什么?你说你是这家的主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话音刚落,一只浑身长毛的狗,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嗅男子的脚。

男子摸着狗的头,对梅格雷说:“这是我家的看门狗玛丽。”

    梅格雷愣了愣。

    “这么说,确实是我怀疑错了?他如果不是主人,那狗是不会对他这般亲热的。”

    这时,玛丽对着他“汪汪”乱叫,龇牙咧嘴地表示敌意。

    “喂,玛丽,别叫!”男子发出制止的命令后,狗就不叫了。

    梅格雷非常尴尬。他是个朴实而稳重的人,回想起来,在办案中还不曾出过这样的洋相呢。

    玛丽离开男子,跑到电线杆旁,抬起一条后腿,撒了一泡尿。

    梅格雷向那男子道了歉,正要转身离开,猛然间,第六感觉提醒了他。

    “喂,你到底还是一个小偷!”梅格雷不由分说,就把男子逮捕了。

回到办公室,男子仍然叫屈不迭:“冤枉啊!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你这人也太武断了!”男子一面嚷嚷着,一面望着梅格雷的脸色。

梅格雷同审讯别的犯人一样,习惯地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注视着罪犯,口气十分平静:“你问我凭什么说你是小偷吗?就凭你管那条长毛狗叫玛丽!”

    “它是叫玛丽呀!”

    “你说谎!我问你,它是雌狗还是公狗?”

    “这个……”

    “我再问你,雌狗和公狗在小便时的姿势有什么不同?”

    “这个……”

    “嘿嘿,你现在想起那只长毛狗小便时的姿势了吧!是这条狗戳穿了你的谎言!”梅格雷叼着烟斗,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不用说你、我,就连小孩子也都知道,公狗是抬起一条后腿叉开来撒尿的,而母狗不是。试问,它明明是条公狗,怎么会叫‘玛丽’这种女性的名字呢?”

    “这个……”

    “这是你临时给胡乱起的!因为它一身长毛,从外表上看,根本分辨不出它是公是母。你随机应变,叫它‘玛丽’来骗人。想想吧,狗的主人竟然不知道自家狗的性别,岂不是天大的怪事吗?”

    “这个……”

    梅格雷步步紧逼,小偷步步后退。他除了”这个……”再也回答不出什么了。

    “你一定还想叫我解释一下,既然你不是狗的主人,那狗为什么会对你表示亲热呢?那是因为你进屋时给它好吃的东西,对不对?”

    “是,是的。我喂了它肉片。”

    小偷把偷到的东西,乖乖地交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蝼蚁

周海亮

婴儿就在他们的头顶上疯狂地嚎哭,他们却无能为力。

他们的头顶上还有士兵。荷枪实弹的士兵,抽着烟,看着婴儿,手指不离扳机。士兵知道附近肯定有人。这里的人们,绝不可能丢下一个婴儿。

士兵在两小时以前袭击了村子。村人们多被击毙,只有他们躲进地下室。地下室极其隐蔽,现在,那里藏着三个女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孩子。

女人中,她是婴儿的母亲。

本来是她的男人抱着婴儿。逃跑时,男人腿部中了一枪,肩膀又中了一枪。他跌倒,爬起,继续跑,用着一种怪异并且滑稽的姿势。他们躲进地下室的时候,男人已经冲进院子,然后,他的后背中了一枪,又一枪,又一枪。男人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却用了一种极舒服的姿势抱着他的婴儿。那时地下室的盖口尚未关上,他看着女人,冲她挤挤眼睛,然后目光转向别处。他不想让追赶他的士兵觉察到屋子里还有一个地下室。女人甚至认为,他也许是故意挨上子弹。

女人中,她是婴儿的母亲。

本来是她的男人抱着婴儿。女人试图冲出去,可是她被别人强行拖下去。盖口合拢的瞬间,士兵冲进院子。士兵在男人的脑袋上补了一枪,却留下婴儿。

他知道村子里还有人。

一天前,有村里人帮助游击队偷袭了他们的队伍。战斗中他失去两个兄弟——真正的兄弟——父亲将他们兄弟三人,一起送上了战场。

他在等待有人自投落网。他相信这件事终会发生,因为他有一个婴儿。

婴儿哭着,喊着,也许是饿了。婴儿有着黄色的头发,圆圆的鼻子,眼珠就像褐色的水晶球。士兵盯着婴儿,心中泛起波澜。然后,士兵对自己说,战争早一天结束,他就能早一天回到家乡。

杀光隐藏在暗处的村人,就会距战争结束更近一步。这是长官的想法,也是他的想法。

婴儿一直在哭,一直在哭。

两个女人将地下室里的女人紧紧箍住。女人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抱起她的孩子,扯起她的衣衫,让孩子含住她的乳头,狠狠地吸,狠狠地吸……她想喊出来,可是声音卡在喉咙,将她噎出眼泪。她薅着自己的头发,浓密结实的头发,此时弱不禁风。

士兵就在他们的头顶。他们甚至可以听到士兵的呼吸。然后婴儿变得安静,女人感觉到婴儿的体温。

地下室里漆黑一片。不能说话,不能动,不能哭泣,不能点亮任何可以照明的东西。黑暗里的女人认为自己并不重要——是死是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身边还有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孩子。

婴儿的嚎哭声再一次挤进地下室,每一声都像刀子,一下一下剜着女人的心。女人听到她的牙齿发出奇怪的声音,张开嘴,伸手去接,她的手心里,多出一颗带血的牙齿。

附近教堂的钟声响起,女人知道,他们躲进地下室里,已经整整一天。

有那么几个瞬间,女人真的想冲出去。冲出去,求士兵放过她的孩子,为此她可以付出一切——她的身体,她的生命,甚至,地下室里其他人的生命。后来她终于决定这样去做,却既动不了,也不能说话。他们将她绑起,用衣服堵住了嘴。

他们知道,女人随时可能疯狂。

女人感觉她的身体在抖。女人感觉每个人的身体都在抖。她恨他们,又不敢恨。她怕他们,又不敢怕。后来她想,就算她真的冲出去,又能做什么呢?她相信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做,士兵都会将她射杀,将他们射杀,然后,将她的孩子射杀。

婴儿再一次变得安静。士兵的脚步声有节奏地在头顶上响起。她听到士兵划一根火柴,点燃香烟。然后,一声重重的叹息。

女人静静地倚着墙壁,不动。她的手指将坚硬的墙壁犁开一条深深的沟渠,沟渠里,渗出鲜血。绑住女人的绳子早已松动,女人随时可以推开其他人,叫喊着冲出去。可是她没有。或许,她已经放弃。

嚎哭声再一次挤进来,却那么无力,那么微弱。教堂的钟声再一次传来,此时,他们躲在地下室里,已经整整两天。两天里,孩子没吃一点东西,没喝一点水,她躺在冰凉的地板上,任寒风将她的脸蛋冻伤,将她的四肢冻僵,任士兵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将她打量。

女人知道,她的孩子正在一点一点死去。

她再一次有了冲出去的冲动。却不是去救孩子,而是让自己死去——死去,便再不必理会孩子的死活,也不必理会别人的死活。

她相信,让她在孩子死去以前死去,她会好受很多。

可是她终没有动。她闭着眼睛,十指深深地嵌进墙壁。她感觉不到疼痛。

她是在孩子死去之前死去的。她因痛而死,因绝望而死。宽容的上帝给了她提前死去的机会。

剩下的人们,安静地等在地下室里,或者等待士兵离开,或者等待被士兵发现。等待活着,或者等待死亡。

士兵是在三天以后离开的。那个婴儿顽强地撑过三天,终因饥饿而死。

婴儿死去时,士兵落下一滴眼泪。

士兵希望战争结束,他用了他认为正确的方式。当战争结束,士兵就会回到家乡。家乡有他的妻子,还有他五个月大的女儿。女儿有着黄色的头发,圆圆的鼻子,眼珠就像褐色的水晶球。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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