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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广州市岭南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汤道耕(艾芜)出生在一个乡村教师家庭,祖父给他取名叫做“道耕”,是希望他能够“耕读传家”。

    汤道耕的祖上来自湖北,迁徙的路艰辛而漫长,凭的是“人生贵自强,自强则白手可成家,他乡可发迹。勿畏难而诿命,何患事不成耶”的豪气,积得一份家业,这种人生贵自强,白手成家的豪气在后辈的血液中暗暗传承,直到汤道耕这里,光着脚,墨水瓶挂在颈子上,再次印证了祖先独自闯荡天下的勇气和韧劲。

    1925年的暑期,汤道耕从四川省师范学校肆业。他踏上成都望江楼下有些摇晃的木船,沿着府南河顺水而下,悄悄走出了亲人们的视线,开始了三十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在路上,群山的优美与静寂,山民的淳朴与穷困,盗马贼的凶悍和灵巧,边地少数民族的独特风俗,缅甸的异域情调……他来到,看见和说出。

    从四川到云南,道耕看到太多兵匪造成的祸乱对穷苦人家正常生活的骚乱。道耕为了安全夹杂在商队中,像那个时代和那个土地上的一只眼睛,来到,看到,并注定了后来用自己的笔说出那些无人知晓的山里人家的苦难与悲怆。

    赤脚流浪,墨水瓶挂在脖子上,一步一步,汤道耕走成了著名作家艾芜。

    艾芜在丁玲的介绍下加入了左联。在“左翼作家联盟”这个词组中,别人看中的是“左翼”,而更能吸引道耕的却是“作家”,他希望从这个组织里的作家那里能够学习到文艺写作知识,也结识一些写作上的朋友。

    真正有时间在上海的亭子间坐下来以后,艾芜开始用笔温习自己当年的漂泊史,这使他在这个喧嚣嘈杂的大都市中找到难得的宁静。1933年冬,他完成了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南行记》,其中《三峡中》讲述的是一些典型的社会底层游民的生活,故事中的环境就是一个典型的“江湖”。读书流浪人的艾芜,加上小时候熟悉的读物,包括他的笔名,父亲所入的游民组织哥老会都对他产生潜在影响。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作者对游民生活不由自主地有着一种同情。他的叙述已经带有真实和幻想相混合的色彩,同时这种想象还受到左翼革命思想的制约。

    艾芜的中篇小说《春天》得到茅盾等人的好评,这篇小说从社会的政治经济层面去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饱含着艾芜对家人、故乡的深情。这种流行于左翼文坛的文学范式后被称为“社会剖析小说”,影响深远。

    1961年,艾芜被安排到云南去体验生活。一路的参观给艾芜带来写作的激情,他似乎再次找到了原来创作《南行记》的感觉,迫不及待的写作“南行记续篇”。这无疑满足了《南行记》读者对“续”的好奇,也再次给艾芜带来荣誉。

    1981年2月,艾芜受邀进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南行。云南的一路上,回忆着自己的经历,倾听着别人的遭遇,震憾于死亡一样的沉默,血的控诉,更加让艾芜感到人世之沧桑凄凉。9月起第三次南行的写作陆续发表,合集叫《南行记新篇》。

(选自王毅《艾芜传》,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艾芜(1904-1992),原名汤道耕,艾芜是笔名,他开始写作时,因受胡适“人要爱大我(社会)也要爱小我(自己)”的主张的影响,取名“爱吾”,后慢慢衍变为“艾芜”。(选自“百度百科”)

②艾芜的文章想象大胆,情调浪漫的色彩形成了他独特的创作风格。而艾芜的性格却是认真刻苦、一丝不苟,他被称为“墨水瓶挂在脖子上写作的作家”。(选自2007年8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艾芜和沙汀的友谊》,有删改)

③三次南行,对于艾芜的写作乃于他的一生都意义重大。南行,似乎成了艾芜一生的一条主要线索,成了艾芜写作的一个原点,他一次次地回到这里。(选自黄岳年《南行百年说艾芜》,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三十年背井离乡的生活让艾芜看到了老百姓的淳朴与穷困,领略到了边地的独特风情以及异域情调,为他写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B、艾芜的祖父给他取名叫做“道耕”,是希望他能够“耕读传家”,虽然艾芜没能“耕读”,但他一生笔耕不辍,在文坛上独树一帜。 C、艾芜被称为“墨水瓶挂在脖子上写作的作家”,是因为他虽然赤脚流浪,生活艰难贫困,但始终认真刻苦、一丝不苟地进行创作。 D、艾芜加入“左联”看中的是“作家”这个因素,此后,他创作的《三峡中》《春天》等作品,体现了左翼革命思想对他的影响。
(2)、艾芜的小说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3)、艾芜的创作以“社会剖析小说”为主,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艾芜能够创作出“社会剖析小说”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神 鞭

(节略部分内容提示) 天津城西挑担卖炸豆腐的“傻二”用头上那根粗黑油亮的大辫子把惹是生非的大地痞独眼“玻璃花”抽了个鼻青脸肿。“玻璃花”栽了面子,发誓一定要报仇,结果他将天津很多名声响亮的奇能异士甚至东瀛武士找来帮忙,可这些人一一栽在“傻二”那辫子上,从此人们称他的大辫子为“神鞭”。几年之后,大清朝亡了,要剪辫子。这时的“玻璃花”混进了“巡防营”洋枪队,不但剪了傻二徒弟的辫子,还上门来要和傻二算旧账。傻二一声不吭,闭门不出,不久就失踪了……

①一年,才刚开春,草木还没发芽子,远远已经能够看见点绿色了。南门外直通海光寺的大道两边开洼地,今儿天蓝水亮,风轻日暖,透明的空气里飘着朵朵柳絮。这时候,要是在大道上放慢腿脚蹓跶蹓跶,四下望望,那才舒服得很呢!

② “玻璃花”来到道边一家小铁铺,给营盘取一挂锁栅栏门的大链子。他来得早些,铁匠请他稍候一候。他骂一句街,便在大道上闲逛逛,逛累了,在道旁找到一个石头辗子,翘腿坐在上边。他见道上行人不少,忽然想到要显一显自己才弄到手的小洋货,便打怀里摸出一根衣兜烟卷,叼在嘴上,还模仿洋人,下巴一用劲,烟头神气地向上撅起来。跟着他又摸出一盒纯粹洋人用的“海盗牌”黄头洋火,抽出长长一根,等路人走近,故意手一甩,“嚓”地在裤腿上划着,得意洋洋点着烟,嘴唇巴巴地一口口往里嘬。就这当儿,忽然“啪”一下,烟头被打灭。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啪!”又一下,叼在嘴上的烟卷竟给打断;紧接着,“啪”帽子被打飞了。三声过后,他才明白有人朝他开枪。他原地转一圈,看看,路人全吓跑了,正在惊讶不已的时候,他看到前面开洼地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阔脸直鼻,身穿宽宽绰绰的蓝布大褂,纯黑的土布裤子,紧紧打着同样颜色和布料的裹腿,头上缠着很大一块蛋青色绸料头布。他见这人好面熟,再瞧,唷,这不是傻二吗!怎么这样精神?脸上的糟疙瘩都没了,一双小眼直冒光。可是“玻璃花”立即也拿出十足的神气唬对方:“傻巴,你是不是想尝尝‘卫生丸’嘛味的?”他一撩前襟,手拍着别在腰间的小洋枪啪啪响,叫道:“说吧,怎么玩法?”他拿傻二最怕的东西吓唬傻二。

③谁知这傻二淡淡一笑,把双襟的褂子中间一排扣儿,从上到下挨个解开,两边一分,左右腰间,居然各插着一把六眼左轮小洋枪,他双手拍着左右两边的枪,对瞪圆眼睛的“玻璃花”说:“当下,我也玩这个了,你既然要玩这东西,我陪着,我先说个玩法──咱们一人三枪,你一枪,我一枪,你先打,我后打。你那两下子我知道,我这两下子你还不知道。我要是不告诉你,那就算我欺负你了!你看──”傻二指着前边,十丈远的一根树杈上,拿线绳吊着一个铜钱,在阳光下锃亮,像一颗耀眼的金星星。

④“你瞧好了!”

⑤傻二说着一扭身,双枪就“唰”地拿在手里,飞轮似的转了两圈,一前一后,“啪啪!”两响,头一枪打断那吊铜钱的线绳,不等铜钱落地,第二枪打中铜钱,直把铜钱顶着飞到远处的水坑里,腾地溅出水花来。

“玻璃花”看得那只死眼都活了。他没见过这种本事,禁不住叫起来:“好枪法,神枪!神枪!”再一瞧,傻二站在那里,双枪已经插在腰间。这一手,就像他当年甩出神鞭抽人一样纯熟快捷,神鬼莫测。“玻璃花”指着傻二说:“你那神鞭不玩了?”

⑦傻二没答话,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微笑,抬手把头布一圈圈慢慢绕开取下,露出来的竟是一个大光葫芦瓢,在太阳下,像刚下的鸭蛋又青又亮。“玻璃花”惊得嗓音变了调儿:“你,你把祖宗留给你的‘神鞭’剪了?”

⑧傻二开口说: “你算说错了!祖宗的东西再好,该割的时候就得割。我把‘鞭’剪了,‘神’却留着。这便是,不论怎么办也难不死我们;不论嘛新玩意儿,都能玩到家,决不输给别人。怎么样,咱俩玩一玩?”

⑨“玻璃花”这才算认了头:“三爷我服您了。咱们的过节儿,打今儿就算了结啦!”

⑩傻二一笑,把头布缠上,转身走了。“玻璃花”看着他的身影在大开洼里渐渐消失,不由得摸着自己的后脑壳,倒吸一口凉气,恍惚以为碰到神仙。他回到营盘后,没敢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怕别人取笑他。不久,听说北伐军中有一个神枪手,双手打枪,指哪打哪,竟说一口天津话,地地道道是个天津人,但谁也说不出这人姓名,“玻璃花”却心里有数,暗暗吐舌……

(节选自冯骥才《神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学骑士”辜鸿铭

    “国学骑士”是陈福郎先生授予他新近出版的长篇传记小说之主人公辜鸿铭的名号。别看这些年随着国学热,辜氏生平所为渐浮世表,似乎声名日隆,但在早些年,其在内地已近无人问津,流落于主流文化视野外,几被历史烟尘所湮没。

    辜氏生于1857年,卒于1928年。其父原籍福建惠安,时在马来西亚槟城总管一家英国老板的橡胶园,其母是洋人。辜氏自幼聪慧,语言天赋卓绝,深受义父英人布朗先生疼爱,10岁时,由其带至英国求学;20岁时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爱丁堡大学,获硕士学位;接着赴德、法等国著名学府深造并研究,精通西学。据说蔡元培求学菜比锡大学时,辜氏在彼已很有名;而40年后林语堂到该校时,辜氏著作已赫然被列为必读书。后辜氏打道回南洋,对中国丈化萌发浓厚兴趣。他埋头精研中国典籍,又经人举荐,回国做晚清大臣张之洞幕僚20余年。后曾任清政府外务部左丞。清亡后,受蔡元培之请,以他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9种语言,通晓文、儒、法,工与土木等文、理各科,就任北京大学教授。又以其特立独行之“怪 ”,成为北大及京城一景,有“到北京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的说法。

    精通西学的辜氏,在潜心精研国学后,有了一个比较,就此产生了一个持守终生的定见。他以为儒家学说之仁义之道,可以拯救弱肉强食竞争中出现的冷酷与毁灭;他相信,正被国人摒弃的传统文化,恰是拯救世界的良方,而儒学即是这个文化精髓所在。故他不仅自己项礼膜拜,更不遗余力推向世界,以为肩起强化中国、教化欧美的重任。他以英文发表的《中国学)》,几乎就是一篇国学宣言。此后他所著述的《中国札记》、《中国的牛津运动》、《春秋大义》(即《中国人的精神》)等,所翻译的“四书”中的三书《论语》、《中庸》、《大学》等中国传统典籍,卖力向世界传播儒家学说,鼓吹东方文化,在西方引起极大反响。应该说在此之前,还没谁更系统、完整、准确地向域外有意识地传输国学典籍。《论语》英译本出版序言道:“辜先生不小的功绩是翻译了儒家四书的三部,他不仅是忠实的翻译它,而是一种创造性的翻译,超越了中西方观念与思维方式的鸿沟……。”可见西方对辜氏具有开创性的译介传播中国文化的尊重与推崇。

    但辜氏在国内却是不入潮流,不合时宜。彼时人心思变,新青年擎起打倒孔家店大旗,转而向西方寻求强国之道。辜氏从西方来,能够慧眼独具,洞悉西方现代文明之弊,故逆流而动,高唱反调。“西方现在虽十分发达,然而已趋于末路,积重难返,不能挽救。诸君当知中国的前途绝不悲观,中国固有之基础,最合世界新潮。大海对岸那边有几万万人,愁着物质文明的破产,哀哀欲绝地喊救命,等着我们来超拔他们。”这番话,虽有点“大”,但不能说没有一点先见之明。

    与辜氏对国学传播所做的贡献,乃至他的才华相比,坊间似乎更愿意传播其“怪”。他恃才傲物,性情执拗,西学出道却痴迷旧学,既偏激又迂腐,既愤世嫉俗又玩世不恭,既不合时宜又不甘寂寞,铁杆保皇却敢戏侃清廷慈禧、嘲讽新帝袁世凯,加上他行为艺术似的遗少打扮与生活形态,似乎成了种种矛盾的杂糅体。伴随这些奇行怪癖的,还有他异乎寻常的“奇谈怪论”,如挖苦银行家是在晴天时硬把雨伞借给你,在下雨时把雨伞收回去的人;反驳嘲笑自己的人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等等。辜氏浸淫于东西方语言中数十年,深谙言语之精妙,能集东西方言语表达气质、风格之优长。他的见多识广,急智宿慧,常常于争辩中,尽显于他的犀利谈锋与妙语连珠中。辜氏似乎也喜欢在与人论说中一炫他的敏思好辩。而事情的另一面是,正因为他的这种不通世故的不留情面,锋芒毕露,爱逞口舌之快之情状,令世人轻慢了精彩话语后他的认真执著、焦虑忧患和真知灼见。

    辜氏关于中国文化对世界的作用实是有先知先觉,因之他成为今天开在世界各地孔子学院的先声先驱。“国学骑士”这个名号,依辜氏生平外谐内庄,表邪里正的格调,想必一定会喜欢。而我们通过这个名号,则可以穿越历史的迷雾烟尘,直抵这个生前戏闹身后寂寞的国学传播大师的精神实质,去认真想想我们曾经拥有的、失落的以及将要创造的,这或许也是陈福郎多年磨一剑,打造“国学骑士”的良苦用心所在。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1年04月19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阎肃:一位受欢迎的艺术家

余秋雨

    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我与阎肃先生,就是这样的朋友。我在中央电视台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曾与阎肃先生一起担任评委很多届,从旁观察,反复思考,发现他被当代电视观众喜爱是有原因的。

    第一个原因,他身上完全没有让人厌烦的架子。他从来不曾在公开讲评和私下聊天中,夹带一丝一毫有关自己的职位以及以前作品的信息,哪怕是暗示也没有。于是,他在观众和朋友面前,不再是官员,不再是老艺术家,不再是学者,甚至,也不再有军队背景,而只是一个单纯、轻松的普通人。于是,他成了一个似乎没有显赫履历、官位、成就的和蔼老人,这等于拆除了他与广大观众之间的层层围墙、道道阻隔。观众面对他,并不需要穿越什么障碍,直接碰撞他诚恳的言辞和话语,倾听他毫无矜持地畅怀大笑。相比之下,那些喜欢抖搂“身份”的人可能一时让观众敬畏,却很难让观众融入,观众也就很快把他们冷落了,冷落在他们的那些“身份”中。

    阎肃先生对“身份”的自我卸除,不是出于一种谋略,而是出于本心。我了解他,他在内心也对种种外在的地位毫不在乎,别人问起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匆忙绕过,绝不留连。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真懂艺术。他的强项,是编剧、作词和音乐。他对剧本的要求,是干净而有力;他对唱词的要求,是流畅而典雅;他对音乐的要求,是浓烈而悠扬。正是出于这种等级,他即使应邀创作一首配合“打假行动”的歌词,也能写成“借我一双慧眼吧”这样高品位的流行歌曲而广泛流传。在艺术上,等级和品位是生命所在,这比题材重要。只要等级和品位高超,哪怕是处置一个平凡的社会题材,也能闪现出审美光亮。在我的观察中,阎肃先生对于一首歌词、一段音乐的点头、摇头,总是基本符合普遍而公平的艺术标尺。他可能说得比较客气,比较简单,但他对艺术的取舍、扬抑一清二楚。因此,请他来评审各种作品,就会显得很“内行”,社会各界都服气。

    艺术良知使阁肃坚守住了审美本位。所以,广大观众都看到了,不管他出现在什么电视节目中,总是温和如春,切实可行,毫无作秀嫌疑。邀请他,不会有什么让人尴尬的风险。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天真烂漫,好学不倦。他永远处于一种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他不执着专业门户,不摆弄专家派头。他有很好的传统文化根基,但他从来没有在镜头前背诵名篇、甩弄典故,每次出来都是一副兴致勃勃、其乐融融的学习劲头。他像一个忘了年龄的“粉丝”,面对着各种新出现的艺术现象,天真而欣喜的表情是那么真诚。在讲评时,他没有教训口吻,更没有训斥语气,即使批评,也善良温和,让年轻的艺术爱好者们乐于接受这种镜头态度,与他在生活中充满好奇的学习精神有关。在中央电视台的多次合作中,他非常注意我的讲述,只要我提到一个他所不清楚的历史细节,或者他不明白的国外文化生态,等到休息时总会不断询问,认真的态度就像一个学生。但从他的问题就知道,他其实对那些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我有时也会突然一愣,心想自己年轻时,他不曾经是我的崇拜偶像么!偶像为什么永远高大?因为他心胸开阔,不断充溢。

    阎肃先生的谦虚好学,使他每时每刻都对世界、对他人保持着一种新奇感。这样的人是可爱的,他几乎喜欢一切给他带来任何审美愉悦和思维愉悦的人,因此他自己也让人喜欢了,没有人不喜欢他。

    说到这里,我想对阎肃先生做一个印象性的归纳。首先,他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其次,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的天真艺术家;第三,他是一个直到晚年还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奇迹般老人。有此三点,此生足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雪中小猫

琦君

    雪积了一尺多高,细鹅毛还在空中飞舞。我披了厚大衣,戴上绒帽走出去,沿着旁人踩过的脚印,一步步向前蹒跚。半个身子没在雪沟中,一片无边无际的白。一只大黑狗,从邻家蹦跳出来,随着小主人在雪中打滚,身上、鼻子上、额头上全是雪。“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真好可爱。我拍拍它,摸摸它下巴,它向我摇摇尾巴。我忽然想起自己的“黑美人”凯蒂,如果我把它带来,它一定只能坐在窗台上,隔着玻璃向外望雪,因为它胆子好小。可是隔着千山万水,我怎能把它带来?现在,我也不必再挂念它了,因为它已经走了,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我。

    雪地里站着一个中年美国妇人,怀里抱着一只胖圆圆的三色小猫,像有磁石吸引似的,我迈向前去,微笑地问她:

    “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可以,你要抱一下吗?它对谁都友善极了。”

    我把它抱过来,搂着它,亲它,一对绿眼睛多情地望着我,伸出舌头舔我的手背。它真是好亲昵,如果我也能天天抱着它该多好,我不禁喊了它一声凯蒂。

    “它不叫凯蒂,它的名字是Playful。”

    “噢,Playful。”我当然知道它的名字不叫凯蒂。

    它的主人絮絮地告诉我它的聪明伶俐,讨人欢心。它原来是一只小小的野猫,被她收留了。现在,有它陪着,日子过得好丰富、好温暖。

    我也曾有一只小花猫,忽然来到窗外,把鼻子贴在玻璃上,向我痴望。我抱它进屋来,喂它牛奶、蛋糕。像凯蒂一样,它坐在书桌上静静地陪我看书。晚上睡在我肩膀旁边,鼻子凉凉的,时常碰到我的脸。可是它只陪了我三天三夜,却忽然不见了。每个清晨和傍晚,在风中,在雨中,我出去找它。千呼万唤……我唤它凯蒂,因为它就是我的凯蒂,可是它没有回来,就倏然而逝。邻居告诉我,野猫野狗到冬天都会被卫生局带走,如无人收养,就打针让它们安眠,免得大风雪它们在外飘零受冻挨饿。我看看怀中的猫,但愿它就是那只小花猫,已经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它不是的。那只小花猫到哪儿去了呢?它没有在雪中流浪,难道它已经被带走了吗?儿子来信告诉我,凯蒂自从我走后,不吃饭不跳不跑,只是病恹恹地睡,饿了几个月,它就静悄悄地去了。它去的日子,正是这只小花猫来陪伴我的日子,那么它是凯蒂的化身吗?它是特地来向我告别的吗?

    美国妇人还在跟我说她的小猫。我想告诉她,我也有过这样一只可爱的猫,可惜已经不在了。但我没有说,还是不说的好。

    每当深夜醒来,凯蒂总像睡在我身边。白天我坐在书桌前,它照片里一对神采奕奕的眼睛一直在望着我,凯蒂何曾离我而去?

    我把小猫还给主人,她向我摆摆手走了。小猫从她肩上翘起头来看我,片刻偎依,便似曾相识。我又在心里低低地喊它:“凯蒂,我好想你啊。”

    海明威有一篇小说《雨中小猫》。那个美国少妇到了陌生的意大利,没有人和她说话,没有人懂她的心意,连丈夫也只顾看书,头都不抬一下。她寂寞地靠在阳台上看雨景,看到一只彷徨无主的小猫。她忽然觉得自己想要一只小猫,她就去追它,一边喃喃地说:“我要一只小猫,我就是要一只小猫。”海明威真是懂得寂寞滋味的人。

    好几年前,我卧病住医院时,雪夜就时常有一只猫来窗外哀鸣,它一定是前面的病人照顾过的,但他不能带它走,于是我也照顾了它一段日子。我出院后,它一定依旧守在窗边,等第三个爱顾它的人。

    儿童电视节目里罗杰先生抱着猫唱歌,我记下了几句歌词,我低低地哼着,哼着,我好想要一只小猫。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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