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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温州十校联合体”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近两千年前的文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阙?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鳖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个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女神太勤快,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结合得起来。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褶皱,褶皱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的方向,这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地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着。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不在现实世界里。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芯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也算圆,那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整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哪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地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美?哪一刹那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1)、文章开头提到“近两千年前的文学专著的解释”以及曾国藩的“求阙斋”,有何用意?
(2)、散文构思讲究“形散而神不散”,请联系全文说说这一构思的体现。
(3)、请赏析划线语段的语言艺术。
(4)、这篇散文处处透露着辩证的人生哲思,请综合全文理解最后两段话的意蕴,说说从中反映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态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史上三次大规模人口南迁对南方地区的影响及其意义

刘铮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人民为避战乱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人口南迁的历程,北方人民的南迁为南方农业生产增加了大批劳动力,特别是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他们同南方的汉族人民及山越等少数人民共同兴修水利,开垦出大片良田,水稻栽培技术有所提高,小麦开始推广,牛耕得到普及。隋唐五代这一时期,南方经济继续发展,“安史之乱”后伴随着第二次人口南迁,南方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史称“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两宋时期,南方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景象,在“靖康之乱”后,随着第三次的人口南迁的高峰出现,南方的粮食产量、农业技术、手工业技术与规模、商业贸易、城镇数量都超过了北方,江浙一带已经成为全国粮仓地带和最大的纺织中心和商业中心,同时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进程也终于完成。

    北方人口南迁者绝大多数为劳动人民,他们来自封建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黄河流域,拥有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劳动经验。从《吕氏春秋》、《四民月令》等文献资料中可以清楚看到,自战国秦汉至两宋时期,黄河流域的生产技术水平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相比之下,同一时期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及以南地区则要落后得多,北方人口南迁将黄河流域的先进生产技术与工具带到长江流域,必然推动这一地区的农业与手工业生产。有些南方地区开始实行区种法,并开始采取轮作复种制。这些进步虽不能完全归功于北方移民,但是北方移民所起的突出作用,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的。

    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给南方地区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在南迁过程中,能够顺利到达南方地区并且能生存下来的,多为一些青壮年,他们能够承受一路南迁的颠簸与艰辛,同时他们也是廉价的劳动力。当时南方的士族地主阶级具有从事土地开发的强烈冲动,他们迫切要求开发江南,建立强大的经济基础,以增强南方的军事力量。北方南迁人民来到南方地区后,两手空空,一无所有,而政府无法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所以士族有需要劳动力来开发山川泽林的积极性,南迁人民有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积极性,在这两个积极性的推动下,终于使南方地区的面貌焕然一新。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三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和其所带来的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过程,是南方地区逐步开发、发展的历程,它改变了黄河流域“一枝独秀”的历史现象,使南方摆脱了“荆榛遍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经济得到飞跃发展,进而后来居上,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对中国经济的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经济重心的南移也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向南传播,进而向边疆地区渗透,使各地经济的发展趋于平衡,并且南方经济的发展也拉动了北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全国经济的整体发展。而且,人口的南迁促进了我国古代的民族融合,使各族人民交错杂居,接触频繁,甚至互通婚姻,大大促进了民族融合。

(摘编自中“国国学网”作者同题文章,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飞入芒花

林清玄

    母亲蹲在厨房的大灶旁边,手里拿着柴刀,用力剁香蕉树多汁的茎,然后把剁碎的小块茎丢入灶上大锅中,与潲水同熬,准备去喂猪。

    我从大厅穿过后院跑进厨房时,正看到母亲额上的汗水反射着门口射入的微光,非常明亮。

    “妈,给我两角钱。”我靠在厨房的木板门上说。

    “走!走!走!没看到忙着吗?”母亲头也没抬,继续做她的活儿。

    “我只要两角钱。”我细声但坚定地说。

    “要做什么?”母亲被我这异乎寻常的口气触动,终于看了我一眼。

    “我要去买金啖。”金啖是三十年前乡下孩子唯一能吃到的糖,浑圆的、坚硬的糖球上粘了一些糖粒。一角钱两颗糖。

    “没有钱给你买金啖。”母亲用力地把柴刀剁下去。

    “别人都有,为什么我们没有?”我怨愤地说。

    “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没有就是没有!”母亲显然动了肝火,用力地剁香蕉茎,柴刀砍在砧板上咚咚作响。

    我那一天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冲口而出:“不管,我一定要!”说着就用力踢厨房的门板。

    母亲用尽力气,将柴刀咔的一声立在砧板上,顺手抄起一根竹管,劈头盖脸地就打了下来。

    我一转身,飞也似的奔了出去。平常,我们一旦忤逆母亲,只要一溜烟跑掉,她就不再追究。

    那一天,母亲大概是气极了,并没有转头继续工作,反而快速地追了出来,像一阵风。我心里升起一种恐惧,想到脾气一向很好的母亲,这一次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万一被抓到一定会被狠狠打一顿。母亲很少打我们,但只要她动了手,必然会把我们打到讨饶为止。

    边跑边想,我立即选择了那条有火车道的小径,那是家附近比较复杂而难走的小路,整条路都是枕木,通常母亲追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选这条路逃跑,母亲往往不会继续追来,而她也很少生气到晚上。

    那一天真是反常极了,母亲提着竹管,快步地跨过铁轨的枕木追过来,好像不追到我不肯罢休。

    “哎哟!”我跑过铁桥时,突然听到母亲惨叫一声,一回头,正好看到母亲扑跌在铁轨上面,砰的一声,显然跌得不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想:一定很痛!因为铁轨上铺的都是不规则的石子,我们这些小骨头跌倒都痛得半死,何况是母亲?

    我停下来,转身看母亲,她一时爬不起来,用力搓着膝盖,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膝上汩汩流出,鲜红色的,非常鲜明。母亲咬着牙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跑回去,跑到母亲身边,用力扶她站起来,看到她腿上的伤势实在不轻,我跪下去说:“妈,您打我吧!我错了。”

    母亲把竹管用力地丢在地上,这时,我才看见她的泪从眼中急速地流出,然后她把我拉起来,用力抱着我,我听到火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

    这是我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幕。每次一想到母亲,那情景就立即回到我的脑海,重新显影。

    另一幕是,有时候家里没有了青菜,母亲会牵着我的手,穿过屋前的一片芒花地,到番薯田里去采番薯叶,有时候到溪畔野地去摘鸟莘菜或芋头的嫩茎。有一次母亲和我穿过芒花地的时候,我发现她和新开的芒花一般高。芒花雪一样的白,母亲的发丝墨一般的黑,真是非常美。那时感觉到能让母亲牵着手,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儿。

    还经常上演的一幕是,父亲到外面喝酒彻夜未归,如果是夏日的夜晚,母亲就会搬着藤椅坐在晒谷场说故事给我们听,讲虎姑婆,或者孙悟空,讲到孩子们都睁不开眼而倒在地上睡着。

    有一回,她说故事说到一半,突然叫起来:“呀!真美。”我们回过头去,原来是我们家的狗互相追逐着跑进前面那一片芒花地,栖在芒花里无数的萤火虫霍然飞起,满天星星点点,衬着在月光下波浪一样摇曳的芒花,真是美极了。我再回头,看到那时才三十岁的母亲,脸上流露出欣悦之情,在星空下,我深深觉得母亲是那么美丽。

    于是那一夜,我们坐在母亲的身旁,看萤火虫一一飞入芒花地,最后,只剩下一片宁静优雅的芒花轻轻摇动。

    不久前,我回到乡下,看到旧家前的那一片芒花地已经完全不见了。现在那些芒花仿佛都飞来开在了母亲的头上,母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我想起母亲年轻时候走过芒花的黑发,不禁百感交集。

    童年时候陪伴母亲看萤火虫飞入芒花的情景,在时空无常的流变里已不再清晰,只有当我望见母亲的白发时才想起这些,想起萤火虫如何从芒花中霍然飞起,想起母亲脸上突然缩放的光泽,想起在这广大的人间我唯一的母亲。

(选自《散文选刊》2009年第1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倒插门

赵新

    老汉的名字很特别,叫凑合。

    女人去世后,凑合老汉就跟着大儿子立春一起生活。凑合老汉原本打算单打独斗,自炊自食,这样可以自己做主,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可是他不会做饭,他一做饭就心里发慌,手忙脚乱,那饭一顿生,一顿熟,一顿硬,一顿软;有时候忘了添水,把锅烧得通红;有时候吃不出味道,原来忘了搁油搁盐。所以万般无奈,还是跟了立春过。

    这天早晨,立春把一碗饺子递到凑合手里。那饺子一闻就香,凑合也饿了,吃得津津有味,吃得兴致勃勃。

    立春问道:爹,好吃?

    凑合说:傻小子,饺子还不好吃?常言说饺子香糖瓜甜,江米粽子粘又粘……

    立春笑了:好吃就好。好吃我们还给你包。爹,我问你一句话,咱们村选举村长的事情你听说了没有?

    凑合点了点头。凑合觉得村长的事情离自己很远,大家选上谁算谁,选上谁都好,自己保证听从使唤。

    立春却很认真:爹,咱说好了,选举那天你投我一票!

    凑合的手猛地一抖,两只筷子“啪啦”一声落到了地上。凑合心里想,我的儿啊,就是讨吃的二狗能当村长,你立春也不能当村长,你做人太自私,有什么好处光往自己怀里搂,名声也不好……凑合捡起地上的筷子说:小子,这当村长有什么好处呀,光开会,光动嘴皮子,光费脑筋,我看还是不当好!

    立春往他跟前凑了凑:爹,你知道什么,当村长当然有好处,有了权什么都有,这么大的村子这么多的人,咱说了算数!

    凑合说:可是村长得担责任呀,你有那个本事么?

    立春说:什么责任不责任,当上我就有本事了。爹,你必须投我一票,谁叫你是我爹哩!凑合再也吃不下去了。

    村野里桃红柳绿鸟语花香阳光灿烂。凑合拿了锄头走到麦田里时,二小子立秋忽然从一棵大树后面闪了出来,把老汉拉到田埂上坐下,挨着他的肩膀说:爹,我有几句心里话,想和爹说一说。

    凑合点了一袋烟,让立秋把话说下去。

    立秋开门见山:我看爹过得凄惶孤单,想给爹找个白天做饭、夜里做伴儿的人。

    凑合的心猛地动了一下。

    立秋说:爹跟着我哥吃饭,寄人篱下,可不是长法。我嫂子那人阴阳怪气,指桑骂槐,指鸡说狗,爹还得看她的脸色,心里憋屈不憋屈?

    凑合悄悄地叹息一声,低了头去看地上的蚂蚁。

    立秋说:爹,我老丈母娘今年才五十六岁,听说她愿意再往前走一步,找个老实厚道通情达理的庄稼人,我看你就很合适。

    ’凑合激动了,那老太太他见过多次,长得白白胖胖清清爽爽,心眼儿好得光想别人不想自己。有她做伴儿当然好,可是人家愿意不愿意?

    立秋说:爹要同意我就去她家里一趟,听听她的口气。估计希望很大,她在我们跟前老是夸奖你,说你人性好身体好,是个吃苦耐劳靠得住的人儿。

    凑合激动得坐不住了,立起身来红着脸问:小子,你哪一天去?

    立秋很沉着:不着急,我准备咱们村选举以后再去。爹,这次选村长,你可要投我一票。凑合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立秋:爹,听说我哥也想当村长,你千万不能选他,他在村里名声很臭!

    立秋走了。看着那个背影,凑合心里很不是滋味。

    凑合想,亏你说得出口,我给你投票,你给我说媒,拿着选举做交易,这是什么手段?这是什么品质?

    凑合又想,要不我就投他一票,助他一臂之力?这样两全其美,花好月圆,他也高兴,我也欢喜。

    凑合又想,不行不行,立秋当村长绝对不行,立秋特别好喝酒,而且一喝就醉,喝醉了张牙舞爪很张狂,舞棍弄棒很吓人,只怕闹出大乱子!

    晌午回家吃饭时立春问他:爹,好话不背人,背人没好话,立秋都和你说了一些什么呀,你们两个嘀嘀咕咕好半天?

    立春很不满意地说:爹,你在我们家吃饭呢,你不能胳膊肘子往外扭,你不能选他而不选我,记住啦?

    凑合说:记住啦,记好啦,记牢靠啦!

    选举那天会场里没有凑合。有人给凑合请假说,别等他啦,他看望立秋的丈母娘去啦,可能要在那里住几天。有人马上笑了,插嘴说:哟,孤男寡女,他这不是倒插门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日子你要一天一天地过 王开岭

北京台有档周播节目叫《七日》,其广告词这么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一个七日。”我也做电视媒体,按同行眼光,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既行云流水勾勒了百姓过日子,又将岁月和节目划了等号,自恋了一把。

可我老觉得哪儿不对,似乎某根神经被偷咬了一口,后恍然大悟:它在光阴上的计量单位——那个“七日”刺疼了我,它等于是在说,人生即一周加一周加一周……

这尺码太大、太粗放了,它把生命密度给大大冲淡、稀释了。若央视“春晚”给自己打广告,会不会说成“生活,就是一个春晚加一个春晚”呢?如此生命换算和记忆的刻度,简直恐怖。

地铁上,忽听一女孩儿感慨:你说哎,日子真快,眨眼又过年了,不就是看了几部剧,听了几首歌嘛,我夏天裙子还忘了穿呢……

是啊,我们对光阴的印象愈发模糊,时间消费上,所用尺码也越来越大,日变成了周,周变成了月,月变成了年……日子不再一天一天地过,而是捆成大包小包,甩手即一周,一月,一年。打个比方,从前是步枪瞄准,现在则像冲锋枪,突突一梭子,点射变扫射,准星成废物。

一把尺子毫米取消了,只剩厘米。

“今天几号啊?”这声音无处不在。

我自己也常想不起日子,甚至误差大得惊人。那天我寄一份文稿,末了署日期,将“2009”落成了“2007”。②我明白,这不是笔误,是心误。

时间的粗化意味着人生的恍惚,知觉的紊乱。

谁还记得时间本来的模样?

最朴素的生命知觉,最正常的光阴感应,如何获得呢?

或许,人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生物。

这个身份和公鸡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凳得,既然生命乃自然赋予,光阴也源于自然进度,那么,一个人要想持有清晰、纯粹的时间印象,就必须回到大自然——到这位天时的缔造者和发布者那儿去领取。

我们要靠冰雪的融化、草根的发芽、枝条的变软来感知早春;要凭荷塘蛙声、林间蝉鸣、旷野萤火来记忆盛夏;我们的眼帘中要有落木萧萧和鸿雁南飞,要有白雪皑皑和滴水成冰……

最伟大的钟表,捂在农人怀里。

大自然的时间宪章,万余年来,一直镌刻在锄把上,犁刃上,镰柄上。立春、谷雨、小满、芒种、寒露、冬至……光阴哲学上,农夫是世人的导师,乃最谙天时、最解物语之人。错过节气,即意味着饥荒,颗粒无收。

看日期,不能只看表盘和数字,要去看户外,看大自然。

大自然从不重复,每天都是新的,每秒都是新的。细细体察,接受它的沐浴,每天的你即会自动更新,身心清澈,像婴儿。

牢记一条:我们是生物,首先是生物。

③若生物时间丢了,即丢了大地和双足。

日子须一天一天地过。

如此,才知时,知岁,知天命。

时间危机,即人生危机。

没什么比握紧光阴更重要。

有一天,突然想起儿时的日历本,即365页的那种撕历,一天一页,平日乃黑字,周末为红绿,除公历日期,还有农历节气。记得每逢岁末,父亲总要去新华书店买本新日历回来,用纸牌固定后挂墙上。早晨,父亲头件事即更新日历,他从不撕,而是用铁夹子将旧页翻上去,所以一年下来,还是厚厚一本。我最喜红绿两页,不仅颜色漂亮,更意味着可罢学了。

许多年了,我未见这种老日历,总是豪华的挂历和台历。本以为它消失了,可去年逛厂甸庙会,我竟然遇上了,兴奋至极。

从此我恢复了用老日历的习惯。

和父亲一样,我也舍不得撕它,只是一页页地翻。

和父亲一样,这也是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道功课。

像精神上的广播操那样。

那感觉很神奇,端详它,就像注视一个婴儿,欣赏一片刚出生的树叶。

一页页地迎接,一叶叶地告别,日子变得清新,丰腴,舒缓。

它每天提醒你,户外——遥远的大自然正发生着什么:雨水、惊蛰、白露、夏至、霜降、秋分、小雪……

我又恢复了“天时”的感觉、光阴“寸寸缕缕”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数着过”的感觉。

生活,不再是条粗糙的麻绳,而是一串不紧不慢、心中有数的念珠。

④老日历是我保卫生活的工具之一。

你不妨也试试。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花瓷

裘山山

我在做家务上是个懒人,所以一直请阿姨做,眼下这位阿姨叫小殷,个子瘦小,肤色偏黑,没有文化。有时候她会和我聊她的事。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有了大儿子,第二次有了小女儿。第三次没有孩子,但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现在这个老公对她不错,有时我给她水果什么的,她会打电话叫他来接。

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她哭丧着脸。她说,老师对不起,我把你的花瓶打烂了。我心里一沉,走过去,果然是我的青花瓷,二十年前我在景德镇买的,薄胎瓷青花瓶,我很喜欢,只剩一个了。我一阵心疼,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啊?这两个花瓶从我搬家过来就一直摆在那儿,你怎么就把它打碎了?我瞥了一眼,忽然发现她的双眼红肿,我心软了,讪讪地说,打了就打了,你也不至于哭嘛。她低下头轻声说,是上午哭的。原来,昨天晚上她找老公借钱,儿子买了个二手房,还差八万,她跟老公说你打个借条,等他挣到钱了再还你。她老公说,自家人打什么借条呀。就从网银上转了八万给儿子。可是今天早上起床,老公忽然生气了,冲她吼,她和老公吵架,老公摔门而去。她哭了一上午,下午来我家做事时,依然心慌手抖,就把我的宝贝青花瓷给打了。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是八万,不是八千哪。她说,我知道多,所以我好好跟他商量的。我说,是不是你还找他要过别的钱?她说是,女儿进高中他交了三万。我说你心平气和地想想,如果是你,先拿三万给他女儿,再拿八万给他儿子,你会不会心疼?她说,他又没有娃娃。我又好气又好笑,他和你孩子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那么痛快地拿钱出来。难道给了钱,还不让人心疼一下?他好不容易攒了点儿钱,一下子没了,虽然是答应了给你,但睡了一晚上又心疼了,早上起来发两句牢骚,你还不让发,你也太霸道了。她嘴角动了动,终于忍不住笑了。她不再言语,去厨房烧晚饭。晚上八点多,小般忽然

转给我一千块钱,还附了一句话:“老师对不起,赔你的花瓶。”我正专心收看埃隆·马斯克第三次发射星舰的直播,直播一直到九点半才结束,发射终于成功了,这才看到小殷转给我的钱。我回复她:“我不会要你赔钱的。”我已经放下了青花瓷,感觉跟着埃隆·马斯克去了一趟太空,心胸也开阔了。

可是第三天她来,依旧情绪低落,不光是面部表情,整个身子都低落。肩膀斜垮着,腰塌着,显得更加瘦小。我起身倒水的时候,按捺不住地问,未必又吵架了?她说,不是和我老公,是和我儿子。这下我来兴趣了,故事发展出人意料。我端着水杯跟着她扫地。她说,昨天我在回家路上买了卤肉和凉拌兔丁、两瓶啤酒,到家里又炒了两个素菜,等他回来吃饭。哪晓得他一直不回来,发信息也不回,等到九点多他才回来,一嘴的酒气。他说是我儿子请他在外面吃饭。我说,这有啥好生气的,你儿子肯定想调解一下嘛。她愤怒地说,你不晓得老师,我儿子跟他说,叫他不要和我计较,他说我妈就是个小肚鸡肠,气死我了!我很想笑,努力忍着。对了,我儿子还说我是什么……那个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我就骂他混蛋。他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电话挂了,后来我再打他就不接了。难怪她的脸这么黑。跟儿子吵架肯定比和老公吵架还要心烦。 

老实说,他儿子说她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这一点,倒是有那么点儿沾边儿。她不年轻,不漂亮,不富有,脾气还大。跟青花瓶似的,又薄又脆。可是谁规定的丫鬟就不能有脾气呢?我说他不接电话你就发信息骂他。她说,我发了,我发了好几条。然后呢?他一直不回我,我刚刚来之前把他拉黑了。你别说,我有点儿佩服她了,我连老公都不会拉黑,何况是儿子。血脉这东西又不是靠互联网关联的。不过呢,这儿子也太过分了,起码回个表情符号嘛。于是我大声说,拉黑好,看他怎么办。那口气,有点儿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可是星期二见面,她竟然戴着口罩在做卫生。难道她被家暴了?等她把口罩取下来,我一看,嘴唇一圈儿红肿不说,还有好几个小水疱。脸颊上也有很多红点点,虽然有点儿瘆人,但显然不是打出来的。我略微放心一点儿,怎么搞成这样了?她小声说,我去文了唇。文唇?为什么?虽然噘着烂嘴巴,她的眼里却满是笑意,我早就想文了,我皮肤又黑又黄,她们说把嘴唇搞红一点儿就精神一点儿。我指指脸颊,这些红点点又是怎么回事?她说,这个是文㫳送的祛斑。看她满脸开心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把一地鸡毛理顺了。

原来,星期六下午,她儿子带着老婆孩子来了,儿子来了说他不是故意不回她信息的,是手机坏了。手机修好才看到信息,回过去才发现被拉黑了。她不说话,进厨房开始烧菜,还让老公买了啤酒。吃饭的时候,儿媳妇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她,说是单位发的奖励。她打开一看,三千。马上就想到了文唇,最好的差不多就是这价位,以前一个姐妹介绍过的,她一直舍不得。现在终于可以下决心了。于是星期天她就去文了唇。昨天开始肿,今天开始起水疱,但她仍旧一脸开心。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儿子认错,老公偷偷和儿子使眼色。媳妇拿出红包,然后,她和儿子重新加微信,儿子汇报房子过户情况。再然后,她答应周一继续接送孙女上幼儿园。河水在打了几个漩涡之后,又开始平缓流淌。我没来由地又想起了大侠埃隆·马斯克。老马坦承自己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不善社交,有点儿自闭。如此,小殷虽然和他差十万八千里,总还有一项是强过他的。而且我还意识到,小殷虽然有点儿小姐脾气,却并不是青花瓷。她是貌似青花瓷,实则铁罐子,摔得一身坑坑洼洼的,但绝不会破碎。

(节选自《小说月报》2024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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