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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姜堰二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简答题:《红楼梦》“抄检大观园”的情节,表现了贾府“三春”什么样的性格特征?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我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好像一下子长大。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晚上,坐在火堆旁,“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嘿,傻小子。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

    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竟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狼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

    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有删节)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冷暖岛事

王福日

    时至三月,天气乍暖还寒。

    这天阳光很好。

    老顺财沿着山坡上满是雪水的泥泞小路,一一呲一滑地赶向山坡下已废弃的打谷场。

    他的许多老伙计已经等在那里——六冠叔、张大炮、凤举……他们散落的这个小岛上,能聚起来的老人也就是这十几个了。

    只要天气好,这十几个人都要聚在一起,在打谷场上拢一堆火,吊起大茶壶,一群老人摆桌放凳,边喝茶边打牌,时间就在丝丝啦啦地水沸声中悄然过去了。

    但这天的气氛有些压抑,昨天就说身体不舒服提早回家的有田叔,快到中午了还没有来。

    “我们去看看吧!”老顺财说。

    众人互相搀扶着往有田叔家去,没走出几步,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老顺财心里一紧,这不年不节的,鞭炮声在这个岛上只有两个意义——一是喜,一是丧。若有喜事,早该筹划了,大家应该有耳闻,若不是,那只能是……

    老顺财脚下一踉跄,“有田叔!”几位老人面色骤然紧张,脚步也快了起来。

    快到有田叔家的时候,一个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隐约递进了老顺财的耳朵,空气中飘荡着浓重的火药味道,老顺财觉得一颗心就卡在嗓子口,他想喊,但与泥泞抗争的双腿已经耗尽了他的体力,他不得不张大嘴,用直窜进肺管的寒风把这股情绪压下去。

    一转弯,就是有田叔家的大门了。门开着,有田叔的小孙子坐在一堆鞭炮屑上蹬腿嚎哭,旁边站着他气鼓鼓的父亲。

    “亮子,出啥事儿了?”

    “顺财叔,你们来啦!这孩子,过年剩了一挂鞭炮,被他偷出来放了,这不年不节的,您说该不该打?”

    “哎呀,这算个啥啊?城里过年不是不让放鞭嘛!对了,你们啥时候回来的?”

    “昨天回来的!”

    “你爹他……”

    “在屋里躺着呢!”

    “他身体好受些没?”

    “啊?我爹病了吗?他没说啊?!”

    “他……”

    老顺财刚想说有田叔昨天提早回家的事,就看见有田叔挑开门帘走了出来,红光满面的,哪有半点病态?

    “好你个有田叔!”老顺财忽然想通了,“谎称生病原来是为了回家等儿子啊!”

    “我不是怕你们嫉妒吗?!”有田叔笑着赔礼,“你们的儿子过年不是都没回来吗?”

    “你个老东西,我们还以为你……”

    “哈哈,儿孙都在身边,我就是去了,也没啥遗憾啦!”有田叔开着玩笑。

    “你!……”老顺财忽然感觉周围暗淡下来,寒风冰冷刺骨。

    只剩有田叔家院子里的阳光,有些刺目,温暖的让他想哭。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3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悲惨命运

(英国)威·毛姆

    有些人,在拜访别人或晚上与人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告辞是一件艰难的事。时间一分接一分地过去,到了拜访者觉得自己真的该走的时候了,他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呃,我想我……”紧接着主人就说:“噢,你这就要走吗?时间真的还早哩!”于是拜访者拿不定主意的尴尬就接踵而至了。

    在我所知的这类事情中,最悲惨的例子要数我可怜的朋友梅尔帕梅纽斯·琼斯先生的遭遇了,他简直不知道如何从所拜访的人家里脱身:他是那么忠厚,又是那么规矩,从不愿失礼。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他去他的一个朋友家拜访。他在那儿聊了一会儿天,喝了两杯茶,然后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说:“呃,我想我……”

    可是女主人说:“噢,别急!琼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琼斯从来都是说实话的。“噢,能,”他说,“当然,我——呃——可以再呆一会儿。”他留了下来,喝了十一杯茶。夜幕开始降临了,他再一次站起身来。

    “呃,现在,我想我真的……”

    “你非要走吗?”女主人客气地说,“我还以为你可以留下来吃饭哩……”

    “呃,是可以的,”琼斯说,“假如……”

    “那就留下来吧,我肯定我丈夫会很高兴的。”

    “好吧,那就留下来吧。”他颓然坐回到椅子上,灌了一肚子茶水,怪难受的。

    男主人回来了。他们开始吃饭,席间琼斯从头到尾都坐在那儿盘算着要在八点三十分告辞。主人一家都在纳闷,不知琼斯到底是因为呆笨而显得郁闷不乐呢,还是仅仅只是呆头呆脑。

    吃完饭之后,女主人想“打开他的话匣子”,于是就拿出照片来给他看。她把家里珍藏的所有照片都拿了出来,总共有好多哩。到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琼斯已看了七十一张照片,大约还有六十张没看。琼斯站了起来:“现在我得告辞了。”他以恳求的口吻说。

    “告辞?”他们说,“才八点三十哩!你有什么事要去办吗?”

    “没什么事。”他承认,接着又闷声闷气地坐下,然后苦笑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大家发现主人家的宝贝儿子——那个可爱的小调皮鬼把琼斯先生的帽子给藏起来了,因此,男主人说,琼斯先生非留下来不可了,于是就请琼斯一起抽烟和聊天。琼斯时时刻刻都想果断地离去,可就是办不到。后来男主人开始厌烦琼斯了,用反话挖苦说:“琼斯先生最好留下来过夜,我们可以给你临时搭一个铺。”琼斯误解了他的本意,竟热泪盈眶地向他连连道谢。于是男主人便把他安顿在一间空房里,内心却在狠狠地诅咒他。

    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男主人进城上班去了,留下琼斯和在家的宝贝儿子玩。琼斯这一天一直在琢磨要离去,可他又左右为难。男主人傍晚下班回去,发现琼斯居然还在家里,大感吃惊和恼火。他想开个玩笑把琼斯支走,于是就说,他认为该向琼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费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了一阵子,然后紧紧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预付了一个月的食宿费。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神情忧郁,最后他终于垮了。他发烧可真厉害,根本就神志不清。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怪可怕的。有时候,他会从床上惊坐起来,尖叫道:“呃,我想……”紧接着又倒回到枕头上,同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过一会儿,他又会跳起来,大叫道:“再来一杯茶,再拿些照片来!哈!”

    最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去世了。人们说在他临终之际,他坐在床上说:“噢!天使们在召唤我,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赌水

顾文显

    一场实力悬殊的恶战后,团长只带着30多人冲出重围,一路狂奔甩脱了日本兵的追击,30多人几乎瘫倒在一座小山脚下,30多张嘴裂出了无数道血口子,大家已几昼夜滴水未进,现在咳嗽一声都能打出火花!

    警卫员爬到旁边拐弯处,喊不出话来,他只能举起手臂示意。团长把残部带过去,发现山脚的乱草里隐藏着一个两只脚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静静地卧着一泓清水……30多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有水,就有了命,否则,他们就算是逃出了敌人的包围,也得活活渴死!

    可大家把目光投向团长时,团长却一摆手,说:“慢。”团长皱起眉头,端详这个小泉眼一阵:怪怪的,四周没发现野兽踩踏的爪印,哪怕有溅在边上的水滴也好,至少说明有动物饮用过它了,然而,没有。小泉眼静得跟死人一样,满满的,一滴也没有外溢……不久前,曾经发生过一支小部队误饮毒泉全体死亡的事件,全军上下都通报过的。假如这次一下子误饮中了毒,这些从枪林弹雨中杀出来的勇士们,就得软绵绵地倒下!

    空气仿佛要凝固了,冒烟的嗓子被泉水引诱着,好多人心里说,喝它一阵,就是毒死,也比渴死强。团长凝望着远方,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盐碱地。也就是说,舍了这眼小泉,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找到水源的,成败在此一赌,得有人先尝这水!团长吩咐几个强壮些的战士到附近看看,哪怕是抓到一只小蜥蜴,让它来试水。然而,大家失望了。团长用眼神命令大家别动,他走到小窟窿边蹲了下去。“团长!”几个沙哑的声音止住了团长的行动,谁都有义务先闯这道水关,只有团长不可以,他是这支队伍的主心骨,是部队的灵魂。

    几名精壮的警卫冲了上来,要求尝这水,保护首长是他们的义务。团长摇摇头,他还在沉思,在这一泓摸不透底细的泉水面前,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兵有些优柔寡断了。突然,那个受伤的号兵挣扎着站了起来:“团长,让我来试试。”团长一下子呆住了。众人的目光一下子聚焦在号兵的身上,他年龄最小,又是那么痩,抵抗力最弱了,何况还受了伤,轮也轮不到他身上。刚才突围出来时,团长竟然还背着他跑了很长一段路,怎么可能让他先尝这水呢!然而,团长盯着号兵的脸凝视了好久,才郑重地说:“谢谢你,如果发生意外,我会告诉你娘,你表现得很勇敢。”团长认识小号兵的娘?众人都很疑惑。号兵神色庄重地蹲下,双手捧起一捧水,像捧起这支部队生的希望,他运足气,咕咚咚,连喝了三大捧。战士们听见,团长捏着皮带的手指关节嘎嘎地响,团长的眼睛盯着西方的一抹晚霞出神。

    号兵抹了抹嘴报告说:“报告团长,水很甜,肚子没疼,就是有点儿咕噜。”团长又盯了号兵片刻,突然笑了:“小家伙,你肚子里没食,它不咕噜才怪呢!同志们,可以喝水了,小心点儿,别弄脏了它。”团长拍拍号兵的头:“你很勇敢呀!”“爹……”号兵刚发出一个字,却被团长严厉的目光给噎了回去。

    这支队伍借着月光,喝足了小泉眼的水,肚子里填饱了草根,他们在团长的率领下,雄赳赳地上路了。没有人议论号兵是团长儿子的事,但是,每个人身上都鼓足了劲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浪子

(美)华·欧文

    现在,美丽温柔的陶洛丽斯的脸上布满忧愁,就像空中的一片乌云,那真是一场灾难,而这一切正发生在阿尔罕伯拉宫里面。这位小姑娘喜欢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阿尔罕伯拉宫有一座废弃的宫殿,那里是她和小动物的天堂。那只雍容华贵的孔雀和它的配偶似乎已经成为了那里的王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着爱炫耀的火鸡、性子暴躁的珠鸟和一大群乱七八糟的普通的鸡种。但是有一个时期,陶洛丽斯的宠爱完全集中在一对最近婚配的小鸽子身上,这使她无法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其它可爱的小动物。

    她做了一个非常精美的小房子来作为这对新人的爱巢。这对新人幸福地住在里面,对房子外面晴空万里的天空一无所知,也许也从未想过要飞到城市上空去和高大的山峰一争高低。

    下面的故事就要谈谈我们美丽的女主人为何这般不快乐了。这天清早,陶洛丽斯正在喂公鸽子,姓忽然想到要使它瞧瞧这个伟大的世界。于是,她打开了俯瞰达罗山谷的那扇窗户,一下子把它扔到阿尔罕伯拉宫的墙外面。

    当时,这只受惊的小鸟有生以来头一次被逼得非把全部力量使出来不可。它在空中来来去去,自由翻腾,它从来没飞得这么高过,当然也就没体验过这样飞行的乐趣。这时,它就像一个极度贫穷的人一下子拥有了百万产业不知如何挥霍一般,被面前突然呈现的那片无边无际的可以施展身手的天空,搞得眼花缭乱了。这一整天,它一直在尽情地飞翔,到处盘旋,由这座高楼飞到那座高楼,由这个树梢飞到那个树梢。女主人用尽办法招呼它飞回城堡,但是这些办法的效果显然无效,即使是它美丽的妻子也不能令它变心。使陶洛丽斯更加焦急的是,另外有两只强盗鸽子和它结成了一道,这种家伙专门会引诱飘零的鸽子到它们自己窝里去。这只欣喜若狂的鸽子,正像一般初次踏进社会、毫无头脑的青年人一样,对于那些新结交的堕落的同伴是非常信任,并急于跟随他们去见识广阔的世界。它已经和它们飞遍了格拉那达的每一家房顶、每一座塔尖。暴风雨来了,它也不想回家,夜幕将临的时候,它还是没有回来。

    晚上很迟了,女主人得到了最新消息,有人看见这只游荡的鸽子在琴纳拉莱夫宫的高楼上,碰巧那座古宫的管理人也有一间鸽子棚,其中正好有两三只这种四处勾引的鸽子,好多鸽子都因此而受害。“自己的鸽子被勾引走了。”陶洛丽斯马上得出了结论,认为大伙瞧见和她那只游荡的家伙在一块的两只披着羽毛的骗子是琴纳拉莱夫宫里飞出来的。于是陶洛丽斯先决定由派比一一花园里的那个口吃的小伙子,作为去见琴纳拉莱夫宫主管人的大使,要求他,如果发现在他的辖区之内有这样一只逃亡的家伙,希望他能把这只鸽子作为阿尔罕伯拉宫的臣民,押送回国。接受了任命的派比出发了,穿过月光笼罩着的树丛,经过一座巨大的山丘,踏上了外交的旅行。不到一个钟头,他就回来了,带回了令人烦恼的情报,说琴纳拉莱夫宫的鸽子柜里,根本没有这样一只鸽子。但主管倒是满口应允全力以赴帮助寻找。由于那个不负责任的逃犯,它的女主人失眠了一夜,更可怕的是,整个宫殿都忐忑不安。

    当然,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早晨我离开房间,头一个遇上的就是陶洛丽斯,她手里抓着那只游荡的鸽子,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快乐得足以抵消前一天的痛苦。陶洛丽斯放开了手里的鸽子。它在窗外乱飞,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不敢飞进窗户吧!可是它这次回来并没有取得大家的信任。从它狼吞虎咽吃着面前的食物的样子看来,情形就像一个浪子,完全是被饥饿逼回家来的。陶洛丽斯虽然怀着女人的天性,一面给它最知心的呵护,可是一面也在责备它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用各式各样的话骂它是个浪子。

    我注意到她已经为了使它再不能够远走高飞,特地剪短了它的翅膀。我对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方法是绝对赞成的。这种经验适合的又岂止鸽子,对于人来讲不也是至诚、至真的道理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红薯飘香

金意峰

    那是一个荒年。百亩良田颗粒无收,蛇鼠虫豸四散逃逸,村民挖空心思构筑自家的粮仓,连平时最关心的游行批斗活动也偃旗息鼓了。

    县里别村的农民兄弟雪中送炭,运来了满满几卡车红薯。我和大哥把一筐红薯抬回家时,三弟的眼睛都放出光来了。

    奇怪的是,没有大白米吃,我们三兄弟吃红薯照样吃得兴高采烈。那年大哥十四岁,我十岁,三弟八岁。我们边吃边比赛放屁。看谁放的屁响。浓酽的“红薯屁”在屋子里飘荡时,我们忍不住接二连三地打出几个幸福的饱嗝。

    但是有一天爹把我们叫到柴房,手一指。我们傻眼了。筐里的五十斤红薯少了四分之一。可以预见的是,照这样的速度,接下去少的将不是四分之一,而是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爹阴沉着脸咳嗽一声,说:“几个根,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咱得悠着点。”

    我们家有三个根。大哥叫木根,我叫水根,三弟叫土根。

    三个根咬着嘴皮子,不吭声。

    红薯快吃完的那几天,爹和娘离开了家,据说去江苏老舅家借粮。

    他俩一走,三个根就放了羊。

    我们手里攥着弹弓,在屋前屋后转来转去,开始惦记天上的鸟。

    很快我们在隔壁杜家院子里的槐树上发现了一只竹筐。这只竹筐像一只硕大的鸟笼一样挂在一根粗大的枝丫上。

    杜家的成分一直很可疑,听说是富农,因此尽管还未等到挨斗,这家人平时已像惊弓之鸟,很少抛头露面。此刻,看到杜家门扉紧闭,三个根轻巧地翻过了矮墙。

    大哥让我们等在树下,他上去。大哥贼头贼脑地把筐里的东西往口袋里塞,又飞快地溜下树。

    “回去,快,别让三朵花看见。”

    三朵花就是杜家的三个丫头:梅花、兰花、菊花。

    三朵花长得虽细瘦,但每一个都伶牙俐齿,三个根不是她们的对手。

    到家后大哥把东西掏出来,是红薯。原来挂在槐树上的筐里面装的是红薯。

    大哥说:“还有好多呢,不敢再拿了,那可是人家的口粮啊。”

    “这是不是偷?”我问。

    “有什么办法,总不能饿肚子。”大哥说。

    第二次是我上的树。三弟年纪小,不让他上。

    我们偷红薯竟然偷出了瘾。只要肚子一饿,我们就会又痛苦又甜蜜地把目光转向那只挂在杜家槐树上的竹筐。奇怪的是我们下手的机会竟然很多。杜家的油漆大门吱嘎一关,我们立刻兴奋得像三只花果山上的小猴。

    不过有一天大哥发现了问题。他有点疑惑。他说:“我们这样偷来偷去,那筐里的红薯怎么会一点都没减少?他说,上星期我数过的,一共十二只,今天我又数了一遍,居然还是十二只。他说,一定是杜老六每天都往筐里添红薯,杜老六这个人是不是有点老糊涂了?竟然不知道有人在偷他家的红薯。”

    不知为什么,我们开始窥视杜老六一家的日常生活。马上我们发现他们在院子里走动、说话、看书、扫地、晒被子……和别人没什么两样。

    倒是我们三个根有时会遭遇尴尬。那多半是在路上与杜老六相遇。尽管杜老六总是客气地笑笑,我们仍然感到惴惴不安。如果身边的闲人不多,我们就会心虚地喊他一声:六叔。

    时光飞逝。大哥后来做了村里的村主任。三弟去西北大学读书。我也在度过了三年军营生活之后,光荣复员了。记得我回村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去看看杜家的那棵老槐树。或许是因为老槐树给我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突然迫切地希望自己与杜家的人面对面地站在一起。

    回村那天,大哥已到村委会上班去了。杜老六发现了我,汗涔涔的脸上笑吟吟的。“你是季家的水根吧,几年不见,长壮实啦。”

    我说:“六叔,你的身体也不错,跟从前一样结实。”

    杜老六笑了,“老了,终归是老了点,梅花兰花菊花都嫁人了,还能不老?”

    我开始用眼睛瞄那棵槐树。槐树上还挂着那只竹筐,像当年那样轻轻地晃荡。我有点激动。

    “六叔”,我有点难为情地说,“小时候我们三兄弟实在太不懂事了,三天两头偷您挂在树上的红薯……”

    杜老六眨了眨眼,嘿嘿地笑。他说“你以为你们三兄弟做的事躲得过我的眼睛?我早知道了。话说回来,那时候穷,加上自然灾害,大伙儿都过得不容易,我和三个闺女胃细,也吃不了那么多的红薯,又不敢送过来,怕扫了你们的面子……”

    我的眼睛忽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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