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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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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公主岭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树

陈忠实

    又有两个多月没有回原下的老家了。终于有了回家的机会,也有了回家的轻松,更兼着昨夜一阵小雨,把燥热浮尘洗净,也把自己都记不清的烦扰洗去。

    进门放下挎包,先蹲到院子拔草。这是我近年间每次回到原下老家的必修课。或者说,每次回家事由里不可或缺的一条,春天夏天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给自栽的枣树、柿树和花草浇水,秋末扫落叶,冬天铲除积雪,每一回都弄得满身汗水灰尘,手染满草的绿汁。温习少年时期割草以及后来从事农活儿的感受,常常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

    前院的草已铺盖了砖地,那些草无疑都是从砖缝里冒出来的。两月前回家已拔得干干净净,现在又罩满了。我的哥哥进门来,也顺势蹲下拔草,和我间间断断说着家里无关紧要的话。我们兄弟向来就是这样,见面没有夸张的语言行为,也没有亲热的动作,平平淡淡里甚至会让人产生其他猜想,其实大半生里连一句伤害的话从来都没有说过,更谈不到脸红脖子粗的事了。世间兄弟姊妹有种种相处的方式,我们却是于不自觉里形成这种习惯性的状态。说话间不觉拔完了草,之后便坐在雨篷下说闲话,想到什么人什么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雨篷下透过围墙上方往外望去,大门外场塄上的椿树直撑到天空。记不清谁先说到这棵树,是说这椿树当属村子里现存的少数几棵最大的树,却引发了我的记忆,当即脱口而出,这是咱爸栽的树。

    我便说起这棵椿树的由来。大约是在“三年困难”中最困难的一年,我正上高中,周日回到家,父亲在生产队出早工回来,肩上扛着镢头,手里攥着一株小树苗。我在门口看见,搭眼就认出是一株椿树苗子。坡地里这种野生的椿树苗子到处都有,那时椿树结的荚角随风飘落,在有水分的土壤里萌芽生根,一年就可以长到半人高的树秧子。这种树秧如长在梯田塄坎的草丛中,又有幸不被砍去当柴烧,就可能长成一棵大椿树;如若生长在坡地梯田里,肯定会被连根挖除晒干当作好柴火,怕其占地影响麦子生长。父亲手里攥着的这根椿树苗子是一个幸运者,它遇到父亲,不是被扔在门前的场地上晒干了当柴烧,而是要郑重地栽植,正经当作一棵望其成材的树,进入郑重的保护禁区。

    我对父亲的一个尤为突出的记忆,就是他一生爱栽树。他是个农民,除了农作本职外,业余爱好就是栽树。我家在河川的几块水地,地头的水渠沿上都长着一排小叶杨树。地头的水渠里大半年都流淌着从灞河里引来的自流水,杨树柳树得了沃土好水的滋养,迎着风如手提般长粗长高。我的父亲还指望着在地头渠沿培植的这些杨树,能补贴家用,能供给哥和我的学杂费用。

    我在每个夏天的周日从学校回到家中,便要给父亲的那棵椿树秧子浇一桶水。这树秧长得很好,新发出的嫩枝竟然比原来的杆子还粗,肯定是水肥充足的缘由。这椿树就一直长着,直到现在。每隔一段时日抽空回到老家,到门口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棵椿树,父亲就站在我的眼前、树下或门口;我便没有任何孤独空虚,没有任何烦恼……

    现在,在祖居的宅院里,两个年过花甲的兄弟,坐在雨篷下,不说官场商场,不议谁肥谁瘦,却于无意中很自然地说起父亲的两棵树。父亲去世已经二十五年,他经手盖的厦屋和承继的祖宗的老房都因朽木蚀瓦而难以为继,被我们拆掉换盖成水泥楼板的新房子,只留下他亲手栽的两棵树还勃勃生机,一棵满枝尖锐硬刺的皂荚树,守护着祖宗的坟墓园,一棵期望成材做门窗的椿树,成为一种心灵的感应的象征,撑立在家院门口,也撑立在儿子们的心里。

    每到农历六月,麦收之后的暑天酷热,这椿树便放出一种令人停留贪吸的清香花味,满枝上都绣集着一团团比米粒稍大的白花儿,招得半天蜜蜂,从清早直到天黑都嗡嗡嘤嘤的一片蜂鸣,把一片祥和轻柔的吟唱撒向村庄,也把清香的花味弥漫到整个村庄的街道和屋院。每年都在有机缘回老家时闻到椿树花开的清香,陶醉一番,回味一回,温习一回父亲。今年却因这事那事把花期错过了,便想,明年一定要赶在椿树花开的叶日回到乡下,弥补今年的亏空和缺欠。那是父亲留给这个世界也留给我的椿树,以及花的清香。

(选自《陈忠实自选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对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回老家拔草常常能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原因是回老家后可以把在城里的很多丧气的烦乱事统统抛掉,不必去想。 B、文中“我”和哥哥拔草和闲聊的情景是一闲笔,其目的无非是说明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只是兄弟之情还非常浓烈。 C、从文中看,父亲栽树有两个根本原因:一是可以通过种树卖钱来补贴家用,二是能够供给哥哥和“我”上学的费用。 D、文章最后一段描写了椿树迷人的花香,但“我”却因事而错过,没能看到这美好的情景,字里行间流露出悔恨之情。
(2)、综合全文,简要分析“椿树”这一意象在本文中的作用。
(3)、有人认为这篇散文叙述的只是作为平凡父亲的平凡小事;有人认为,这篇散文情感真挚,意蕴丰富。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的见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猛虎与蔷薇

余光中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Heart's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千年丝路归去来

陈晋源

    ①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地。剔透的天没有任何白云,蓝瓦瓦地将大地罩了个严严实实。地也是尽力地延展,在尽头迫不得已而与天交于一线。这无垠的沙地与戈壁本没有路,一个脚印踏过,来一阵风,便什么也不再留下。

    ②这样的一方天地,一直在沉睡。终于,公元前138年,来了一位27岁的年轻人。他与和他年纪相仿的君主“一拍即合”,为了击退匈奴,决心打通西域。这位正值盛年的侍从官,从汉武帝刘彻的手中接过象征授权的符节,再拜君主。一表心系朝廷的忠心,二表定当竭力完成任务的决心。前路漫漫,这位名叫张骞的侍从官,带领着100多名随行人员,转身骑上骏马,向西域进发。这一转身,便是一个新纪元的序曲。

    ③马匹走在沙丘上,四周悄无声息。久居长安城,从未见过如此阔大的景致,他惊叹于大自然的壮美。天似穹庐,笼盖四方沙地。人与马被晚霞映得通红,犹如披着一件神圣的袈裟。

    ④张骞用一生丈量出一条蜿蜒的路。这条路将时间与空间融为一体。再大的风也抵挡不住历史的进程,丝绸之路应运而生。长安和罗马,形形色色的人一队又一队,带有中亚的骏马、印度的医药、西亚的金银器…在这贫瘠的地上留下了文明的印记。

    ⑤张骞来过后,这里便设有玉石障,五代是天门关,明代又称嘉峪关。站在关上,天地尽是金黄,城楼的砖与戈壁沙漠连在一起,分不清彼此,仿佛这嘉峪关是大自然一手造就的。古老的风,似从城墙上吹起,让人感受到历史的厚重。

    ⑥一阶阶走下千古关隘,觉得这已经被风干的历史,此刻却都活了起来。我能听到,驼铃声、熙攘的人声和着羌笛和胡笳,点缀着这条路,与自然浑为一体。随着人群来到关隘里的一个小楼之前,这座红色木制的关帝庙,与这个土黄色的世界格格不入。敦煌这一带本该是佛教盛行之地,那莫高窟、榆林窟,吸引了一代代工匠前来修葺,也吸引了中外虔诚的信徒来此拜谒。

    ⑦可偏偏,为什么在这丝路之上,出现了这样一座庙?殿内供奉着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赤面长髯,带着一种与莫高窟瑰丽色调完全不同的美感。这座庙告诉后人,古代在这里戍守边关的人是山西人。因为关帝来自山西运城。

    ⑧运城与嘉峪关,家乡与边邑,1600多公里,唯有信仰能跨越这段距离。这样的信仰,又在有形的丝绸古路之上架设起一条无形的精神之路。人们虽然殊途,但最终会同归于内心深处的那份安宁。这份安宁,可以抵抗走在大漠中深深的不安感。丝路古道,将急切的军令和温暖的家书,由内地传向边疆或者从边疆传回内地。

    ⑨我开始想象古时戍守边关的人的生活:扎营、练兵、打仗,闲暇时注视着远方若有若无的地平线,那是家乡的方向。“无事则耕,有事则战”,在那个闭塞的地方,唯一的乐趣可能就是闲暇时去戏台子转一转吧,听听边塞的曲艺,那铿铿的撼动天地的锣鼓声中,或许可以听到秦腔。运城离着陕西很近,所以秦腔也能被认作是乡音了。听到了,心中又不禁翻腾起不尽的乡思。一台戏终了,还可以在戏台周围打听打听各路的讯息,运气好,会收到家人的口信。

    ⑩1516年,这明代的重要隘口被满速儿汗攻破,大西洋上船只的黑烟也渐渐代替了丝路上的驼铃。清朝末年,这座要塞被荒废,众人东迁,官道与民道一同成为了百姓的弃子。一百年后,一把火也将那座古物烧成断壁残垣。这段历史画上了句号。中原的史官把卷帙一片片翻过,此处的西风裹着沙,也一层一层将这条昔日繁华的古道淹没。

    ⑪此后,中原大地一如这沉默的古道一般,强盛不再,自信不再,被列强践踏,被帝国瓜分。

    ⑫时间转到2017年,我来到此地,又是喧闹的景致了,游客熙攘。这样一条用丝绸点缀的路已然复活。同时复兴和崛起的,还有整个民族。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楼道里的小狗

顾东升

    第一次见到这只狗,是在五楼白老师家的门口,楼道很窄,它看到我时神情有些惶恐,左躲右闪。我有点好奇,却也并没有太在意。随后一连几天都看到它,才从妻子那里得知了一些缘故。这只流浪狗是白老师带着“嘟嘟”遛弯时遇到的,大概是因为对“嘟嘟”的神采过于钦慕,便一路跟来且不愿离去。

    和白老师一样,妻子不仅不撵走这小狗,而且时常喂给它一些食物,我没有反对,只是叮咛注意卫生,别带回家里来。

    说这小狗也的确有些乖巧,它总是安安静静的,除了一只受伤了的眼睛有些骇人外,倒也没有什么其他妨碍,甚至如果没有眼睛的缺陷,它几乎可以说是漂亮的,有着小巧玲珑的身体,黑白相间的毛色。虽然缺乏梳理,却也不像大多数流浪狗那样邋遢糟乱,它总是小心翼翼地蹲卧在那里,好像知道只有如此才会得到人们的宽容,在这块狭小的空间里长久地寄居下来。

    由于大家的友好相待,小狗表现得越来越放松,逐渐显露出活泼顽皮的本性。每当妻子下班回家时,它便早早地听出了脚步声,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摇头摆尾地迎接自己心中的“主人”。待到上班时,它便尾随其后。如果遭到驱赶,就装作不相干的样子闻闻这儿嗅嗅那儿,始终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简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跟屁虫。看到妻子蹲下身去拍摄地上的落叶,它便立时来了精神,连蹦带跳地跑过来用嘴巴抢夺那些叶子,恣意嬉戏在洒满秋色的草地间。

    与流落街头相比,这里的生活可以说是安逸的。尽管仍然被拒之门外,但毕竟有了食物的保障,也有了来自人有限的关爱,小狗身上渐渐地散发出光彩。

    可是有一天,妻子对我说小狗好像遇到了点麻烦。当它又像往常一样跟随后面伴行时,有几个小男孩迎面走了过来。小狗看到后立刻夹起尾巴一溜烟逃到了很远很远的墙后,并不停地伸出头来望。那体如筛糠失魂落魄的样子,就像遇到了天敌一般。妻子反复描述小狗的惊惧样时,我不由联想起它受伤的眼睛,也似乎看到了那些无知顽童的恶行。

    傍晚时,它一瘸一拐地回来了,眼神里又重现出先前的惶恐与戒备。好在这儿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栖息地,几天后,它终于从暗淡中恢复了过来。

    楼下有人提意见了,小狗吃不完的食物招来了老鼠,令他们很讨厌。我对妻子说,别喂了,让它自己慢慢离开吧,找一个新的去处,何况天冷了怎么办?

    冬季来了,已经零星地飘了一场微雪。虽然有人担心小狗如何过冬,但好像谁也没有精力和勇气真正地领养它。妻子在网上查了查就近收养流浪狗的信息,反倒觉得心里愈加沉重。这些地方大都狗满为患,食物短缺,生活困难。天越来越冷,我看到楼道里的小狗努力地把身体藏在一摞旧衣服堆里取暖。

    时间就这样在焦灼和无奈中度过。

    这一天回到家,妻子对我说小狗被送走了。

    “谢天谢地,送哪儿去了?”

    一大早,白老师先给小狗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并给它说明原委,说着说着便流下了眼泪。小狗却出奇的镇定,它默默地、温驯地接受着,好像知道就要拥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的、温暖的、真正的家了。白老师抽泣着告诉妻子说,小狗临出发时特意上楼到我家门口走了一圈,闻闻门框,嗅嗅食碟,随后便安安静静地上车而去,就像它安安静静地来一样。

    “今早太忙刚好没有喂它。”妻子说到这儿眼眶里涌出了泪水,我安慰着,“这是最好的结果”。可自己的喉头却也隐隐有些发紧。我找不出伤感的理由,因为一切似乎都那么寻常。小狗总归是幸运的,它终于得到了和那些有主人的小宠物们一样的没有歧视的爱。世间的善恶真假,它完全明白。

    不知何时,我作为人的高傲早已被融化了。

(选自《散文选刊》2017年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明天(节选)

鲁迅

    原来鲁镇是僻静地方,还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便都关门睡觉。深更半夜没有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着柜台,吃喝得正高兴;一家便是间壁的单四嫂子,他自从前年守了寡,便须专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纺出棉纱来,养活他自己和他三岁的儿子,所以睡的也迟。

    这时候,单四嫂子正抱着他的宝儿,坐在床沿上,纺车静静的立在地上。黑沉沉的灯光,照着宝儿的脸,绯红里带一点青。单四嫂子心里计算:神签也求过了,愿心也许过了,单方也吃过了,要是还不见效,怎么好?——那只有去诊何小仙了。但宝儿也许是日轻夜重,到了明天,太阳一出,热也会退,气喘也会平的:这实在是病人常有的事。

    单四嫂子是一个粗笨女人,不明白这“但”字的可怕:许多坏事固然幸亏有了他才变好,许多好事却也因为有了他都弄糟。夏天夜短,老拱们鸣呜的唱完了不多时,东方已经发白;不一会,窗缝里透进了银白色的曙光。

    单四嫂子等候天明,却不像别人这样容易,觉得非常之慢,宝儿的一呼吸,几乎长过一年。现在居然明亮了;天的明亮,压倒了灯光,——看见宝儿的鼻翼,已经一放一收的扇动。

    单四嫂子知道不妙,暗暗叫一声“啊呀!”心里计算:怎么好?只有去诊何小仙这一条路了。他虽然是粗笨女人,心里却有决断,便站起身,从木柜子里掏出每天节省下来的十三个小银元和一百八十铜钱,都装在衣袋里,锁上门,抱着宝儿直向何家奔过去。

    天气还早,何家已经坐着四个病人了。他摸出四角银元,买了号签,第五个轮到宝儿。何小仙伸开两个指头按脉,指甲足有四寸多长,单四嫂子暗地纳罕,心里计算:宝儿该有活命了。但总免不了着急,忍不住要问,便局局促促的说:

    “先生,——我家的宝儿什么病呀?”

    “他中焦塞着。”

    “不妨事么?他……”

    “先去吃两帖。”

    “他喘不过气来,鼻翅子都扇着呢。”

    “这是火克金……”

    何小仙说了半句话,便闭上眼睛;单四嫂子也不好意思再问。单四嫂子接过药方,一面走,一面想。他虽是粗笨女人,却知道何家与济世老店与自己的家,正是一个三角点;自然是买了药回去便宜了。于是又径向济世老店奔过去。店伙也翘了长指甲慢慢的看方,慢慢的包药。单四嫂子抱了宝儿等着;宝儿忽然擎起小手来,用力拔他散乱着的一绺头发,这是从来没有的举动,单四嫂子怕得发怔。

    宝儿吃下药,已经是午后了。单四嫂子留心看他神情,似乎仿佛平稳了不少;到得下午,忽然睁开眼叫一声“妈!”又仍然合上眼,像是睡去了。他睡了一刻,额上鼻尖都沁出一粒一粒的汗珠,单四嫂子轻轻一摸,胶水般粘着手;慌忙去摸胸口,便禁不住鸣咽起来。

    宝儿的呼吸从平稳到没有,单四嫂子的声音也就从鸣咽变成号啕。这时聚集了几堆人:门内是王九妈蓝皮阿五之类,门外是咸亨的掌柜和红鼻老拱之类。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

    这时候,单四嫂子坐在床沿上哭着,宝儿在床上躺着,纺车静静的在地上立着。许多工夫,单四嫂子的眼泪宣告完结了,眼睛张得很大,看看四面的情形,觉得奇怪:所有的都是不会有的事。他心里计算:不过是梦罢了,这些事都是梦。明天醒过来,自己好好的睡在床上,宝儿也好好的睡在自己身边。他也醒过来,叫一声“妈”,生龙活虎似的跳去玩了。

    但单四嫂子虽然粗笨,却知道还魂是不能有的事,他的宝儿也的确不能再见了。叹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宝儿,你该还在这里,你给我梦里见见罢。”于是合上眼,想赶快睡去,会他的宝儿,苦苦的呼吸通过了静和大和空虚,自己听得明白。

    单四嫂子终于朦朦胧胧的走入睡乡,全屋子都很静。这时红鼻子老拱的小曲,也早经唱完;跄跄踉踉出了咸亨,却又提尖了喉咙,唱道:“我的冤家呀!——可怜你,——孤另另的……”

    蓝皮阿五便伸手揪住了老拱的肩头,两个人七歪八斜的笑着挤着走去。

    单四嫂子早睡着了,老拱们也走了,咸亨也关上门了。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另有几条狗,也躲在暗地里呜呜的叫。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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