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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2018-2019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二同步练习:第四单元测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随着“无现金社会”的走近,传统商业银行纷纷发力移动支付,为了抢用户、夺回市场,银行等支付机构可谓倾尽全力、不惜重金。你搞一个支付满100减50元,我就来一个支付打五折;你送一个支付大礼包,我就给一个10倍积分好礼……

当然,作为正常市场竞争行为,银行等支付机构为消费者派发“红包”并无不妥;作为移动支付的后起者,付出一些成本和代价争用户也不失为一种经营策略。真正值得思考的是,这种砸钱买用户的做法能持续多久?在努力抢夺用户的同时,银行等支付机构也要检视一下自己到底能不能留住用户、站稳市场,千万别陷入钱花光后就被用户遗忘的窘境。

支付竞争要靠实惠,不能只想着坐地收钱。在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网络信用产品免息甚至贴息提供支付服务的情况下,不少商业银行却还在旱涝保收地赚着信用卡年费、短信通知费。

支付竞争要靠便利,不能只顾着扩张地盘。这是一个各种新技术比拼的试验场,指纹支付、刷脸支付、声波支付都不算啥新鲜事了,而很多银行的移动支付产品,还在靠输密码、插U盾甚至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支付,用户体验怎么可能好起来?失去了便利性和创新性,花再多钱跑马圈地也是白搭,很快会被消费者抛在脑后。

(选自《支付竞争不能只靠“薅羊毛”》,有删节)

材料二:由于移动支付体现出来的便利性,单纯就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趋势而言,“无现金社会”无疑是一种趋势。不过,已经出现的趋势,并不能和“无现金社会”的真正到来画等号,而两者之间的距离,甚至是超出想象的。

对于传统金融体系不尽完善的中国来说,移动支付的高速发展,让很多中国居民的现金消费一举跨过了信用卡时代乃至PC时代,然而,对于真正走向“无现金社会”,这种跨越实际上掩盖了一些障碍。首先,从普及的角度讲,相比移动支付对于智能手机存在依赖,信用卡作为一种差异化显著的支付载体,理论上自有其优势,因此,如果信用卡能够像移动支付一样得到充分发展,对于“无现金社会”的实现会是一种直接的推动。

更为关键的是,信用卡之所以未在中国全面推广起来,不仅与移动支付的出现有关,更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以及背后的金融体制有关,而发达的金融体系和网络、健全的信用社会,才是“无现金社会”落地的关键。

就当下而言,在移动支付巨头的推动下、电商从线上走到线下的趋势之下,未来几年,一些重点城市可能会无限趋近于“无现金城市”。虽然“无现金社会”的理想足够遥远,但移动支付所引领的金融创新无疑正在缩短这一距离。更为乐观的一点是,至于实现百分百的“无现金社会”,则不仅需要传统金融体系的根本性变革,更需要全面补足经济社会的短板。

(节选自《移动支付和“无现金社会”不能画等号》)

材料三:如今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无现金社会”运动搞得轰轰烈烈,如今菜市场小摊、路边小吃甚至乞讨的都挂出支付二维码,甚至有的商家为了方便只接受移动支付而干脆不收现金,这么做合适吗?

央行相关人士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而拒绝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方式并不违法。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如果只有一种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旗下盒马鲜生的门店就只接受移动支付而不接受现金,而且加入了“无现金联盟”,一度引发热议。但是,拒收人民币和拒收现金应该区分看待。商家如果收取欧元、美元,不收人民币,属于拒收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人民银行法》,但是商家不收人民币现金,选择移动支付的结算方式,不等于不收人民币。

(选自《拒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违法》,有删节)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随着移动支付的勃兴,银行等支付机构可谓倾尽全力、不惜重金,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措施。 B、由于移动支付的便利性,“无现金社会”无疑是一种趋势,但需要补足信用卡使用这一课。 C、移动支付竞争要靠实惠,与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相比,传统银行仍然有坐地收钱之嫌。 D、根据相关法律,商家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但拒绝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并不违法。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根据材料一,银行等支付机构为消费者派发“红包”无可厚非,是银行等支付机构作为移动支付的后起者的一种经营策略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B、移动支付就是一个新技术的比拼场,指纹支付、刷脸支付、声波支付都已付诸实施,而银行的移动支付,仍要输密码、插U盾完成。 C、根据材料二,作者认为“无现金社会”和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有关,健全的金融体系、网络体系、社会信用是“无现金社会”落地的关键。 D、根据材料内容,尽管离“无现金社会”尚有距离,但凭借移动支付从线上到线下的拓展,凭借其引领的金融创新,“无现金社会”指日可待,很快就会实现。 E、由材料三可知,对于拒收人民币和拒收现金应区分看待,商家选择移动支付的结算方式而不收人民币现金,不等于不收人民币。
(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三则新闻时评在内容上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姑苏看水

                                  张 宏

 一个北方人,初到江南,对水多少有些惧怕。

街上的地面是湿漉漉的,屋里的被褥用手一摸,也有些莫名的潮意。在这个秋末,北方早已是艳阳高照,这里却到处被一层水的薄纱笼罩,像一个戴着纱巾的女人,怕风吹日晒弄粗了脸。 

但是,如果你住下了,就慢慢地体会到它的好,体会到它的造化。水,简直就是这里无所不在的魂魄。

你走在苏州的路上,会发现始终是被水包围着。   

在古城里,河道被大桥和小桥所连缀,与街道或平行或交错,使城市变成水的棋盘。条条水巷,岸边的石条,被河水浸润得不辨颜色,远远的就像一本本文字斑驳的古书叠摞着,河有多长,这书的岸就有多长。至于古老的护城河,据说从伍子胥在这里选址建了吴都,两千五百年来,就从未改变过它的波光粼粼的壮阔。   

在城外,车子不论是在高速路上疾驰,还是在乡野间的小路上盘桓,你一抬眼,就能看到水。有时是在苍瓦粉墙的农舍间闪出一片波光,更多的则是从你目光所及的辽远处,一直铺展到你的近前。或如沧海烟云,或如映空巨镜,横亘眼前,不管你的车开得多快,它总是不离你的视野。 

这是姑苏水给人的第一印象。  

可是,当你回过神来细细品味这个城市的时候,你又能看到不同的水。在古街的老屋,临窗而坐。当阳光从屋后的河面散漫地折射在房顶,手把着一杯茶,嗅着杯里的清香,你就开始更深地体会到这里的水。

当年白居易做苏州刺史,曾写下“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的诗句,足见这里的葱茏与繁盛。但是这个自古以来的商贾云集之地,城外稻香鱼肥的沃野和市内万舻充塞的河道,没有一处不是被水所承载和滋润的。一代又一代人的劳作,使水在这儿变得温柔,它顺从地流进流出,带来满城的舞榭歌台和园林胜迹。逐渐的,这水的温柔也就浸润到人的气质里。姑苏人讲话的吴音,就如同评弹和昆曲,姑苏人接人待物的举止也少见粗俗,这不能不说是姑苏水的好处。  

人类历史上,水向来是文明的先决条件,姑苏之水不就是这样造化出了吴文明和吴文化?不能想象,没有姑苏的水,会是什么样子?没有姑苏水,也就没有了花窗照影的浪沧亭,没有了夏日临荷的拙政园,更没有了江枫渔火的《枫桥夜泊》。当然,首先是没有了“可以复衣天下”的丝锦之饶。据说,因为姑苏的桑树近水而植,其叶肥嫩,故苏丝极柔且高产,才用它织出了名冠天下的绸缎。网狮园边至今还在的清朝织造署旧址和苏州丝绸博物馆里精美绝伦的双面苏绣,就是姑苏之水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佐证。   

水带来了富裕,也带来了灵气,带来了姑苏人灿烂与张扬的精神世界。就像姑苏水,可以给你泡出香喷喷的碧螺春,也可以给你酿出辣烈烈的三白酒。范仲淹、唐伯虎、文徵明、金圣叹、陆文夫,只要点一点这些灿若星辰的名字,就不难看出姑苏之水的灵性。

但姑苏水也有坎坷的时候。苏州北郊,有尚湖,静卧虞山南麓。这片水,相传由姜太公在此钓鱼而名,芦黄荻白、池杉挺翠的湖畔,还能找到当年的唐寅系舟处,山水间散落着曾孟朴、翁同和、黄公望、王石谷、瞿景淳,乃至钱谦益和柳如是的墓碑。凄凄芳草和茂茂青竹,掩不住后人凭吊的足迹。但在“人定胜天”的日子里,一湖碧波竟被抽干,“以粮为纲”,垦成农田。从此,干涸的秧田,应对着当空的烈日,这里的人也只能成为匍匐在地上的工具。   

“云本无心水自闲”,今天站在退耕还湖后的尚湖边,品味白居易写姑苏之水的这一句诗时,别有一番滋味。谁说云水无心?姑苏之水,在它的温柔里面,分明也还掺着一股执倔与刚韧!   

水与人,人与水,也许就是这么有意无意地相处着。但你来过苏州,对水,会有一种肌肤之亲的感觉,并且觉得这里,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二)

海棠花

季羡林

①早晨到研究所去的路上,抬头看到人家的园子里正开着海棠花,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这使我想到自己故乡院子里的那两棵海棠,现在想也正是开花的时候了。

②我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自家院子里虽然就有两棵,但是要到记忆里去搜寻开花时的情景,却只能搜到很少几个断片。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一个黄昏,在家南边一个高崖上游玩,向北看,看到一片屋顶,其中纵横穿插着一条条的空隙,是街道。虽然也可以幻想出一片海浪,但究竟单调得很。可是在这一片单调的房顶中却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当时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于是我就按着这一条条的空隙数起来,终于发现,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树。我立刻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黄昏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③但是这样的情景只有过一次,其余的春天我都是在北京度过的。北京有许多机会可以作赏花的韵事,但是自己却很少有这福气。我只到中山公园去看过芍药,到颐和园去看过一次玉兰。至于海棠,不但是很少看到,连因海棠而出名的寺院似乎也没有听说过。北京的春天是非常短的,最初还是残冬,可是接连吹上几天大风,再一看树木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已经是夏天了。

④夏天一来,我就又回到故乡去。院子里的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很难令人回忆起这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晚上吃过饭后,就搬了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到灰色的天空,上面嵌着一颗一颗的星。这时候,自己往往什么都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等到果真睡去半夜里再醒来的时候,往往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直响,知道已经下雨了。

⑤似乎这样的夏天也没有能过几个。六年前的秋天,当海棠树的叶子渐渐地转为淡黄的时候,我离开故乡,来到了德国。一转眼,在这个小城里,就住了这么久。我们天天在过日子,却往往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的。以前在一篇什么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当时颇有同感,觉得自己也应从即时起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但是过了一些时候,再一回想,仍然是有些捉摸不住,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到了德国,更是如此。我本来是下定了决心用苦行者的精神到德国来念书的,所以每天除了钻书本以外,很少想到别的事情。可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允许我这样做。而且祖国又时来入梦,使我这万里外的游子心情不能平静。就这样,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在祖国和异域之间,我的思想在挣扎着。不知道怎样一来,一下子就过了六年。

⑥哥廷根是有名的花城。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春天,这里花之多就让我吃惊。家家园子里都挤满了花,五颜六色,锦似的一片。但我却似乎一直没注意到这里也有海棠花。原因是,我最初只看到满眼繁花,多半是叫不出名字,因而也就不分什么花,只是眼花缭乱而已。

⑦但是,真像一个奇迹似的,今天早晨我竟在人家园子里看到盛开的海棠花。我的心一动,仿佛刚睡了一大觉醒来似的,蓦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异域的小城里住了六年了。乡思浓浓地压上心头,无法排解。

⑧在这垂尽的五月天,当心里填满了忧愁的时候,有这么一团十分浓烈的乡思压在心头,令人感到痛苦。同时我却又爱惜这一点乡思,欣赏这一点乡思。它使我想到:我是一个有故乡和祖国的人。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我的祖国正在苦难中,我是多么想看到它呀!把祖国召唤到我眼前来的,似乎就是这海棠花,我应该感激它才是。

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那个园子去看海棠花。它依旧同早晨一样,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它似乎一点也不理会我的心情。我站在树下,呆了半天,抬眼看到西天正亮着同海棠花一样红艳的晚霞。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绿风

陈忠实

    大约是十年前的那个夏天的末尾,即我下决心从都市返归故居的那一年,据说是关中几十年不遇的一个湿夏。

    那天晚上交过子夜睡得最酣的时刻,一声天崩地裂似的响声震得我从被窝里蹦起来,坐在炕上足足昏厥了五分钟。当我肯定并没有发生这样的灾难的时候,也就判断出来后院里可能有小的灾变发生。我打着手电筒出了后门,后坡上滑坡了——我祖居的房根距后坡充其量不过十米。

    我吓得再也无法入睡,坐等到天明一看,才真正地惊恐了。绿草和树木全部倾覆在后院里,和泥浆石头搅缠在一起。坡上竟是一片白花花的沙石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沙坡。我从有智能的年岁起,就记得这后坡上长满了迎春花,每年春天便率先把一片金黄的花色呈现给世界也呈现给父亲。父亲年年都要说一句:迎春花开了!然而父亲也说不清是我们家族的哪一位祖宗栽植的,反正整个后坡上都覆盖着迎春花的厚茸茸的枝条,花丛中长着一些不能成材的枸树榆树和酸枣棵子。现在完了,什么树什么花什么草全都滑塌下来,和泥浆砂砾搅缠堆积在坡根下捂死了。陡坡上也不知被掩盖了几千年乃至几万年的砂砾重新裸露出来,某种史前的原生原始的气韵瞬间使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畏怯。我联想到一架骷髅,这骷髅确凿又是我们祖先我们家族里男人的骷髅……一种从家族墓穴里透出的幽冷之气直透我的骨髓。

    我在那一刻便想到了覆盖,似乎不单是覆盖那一片史前的砂砾,而是把家族的早已腐蚀净尽血肉的骷髅覆盖起来。我要栽树,植草,然而须得等到秋后。

    树叶落光白露成霜的秋末冬初是植树的好时节。我到山坡上挖了十余株野生的洋槐树,很随意地栽下了。所以随意,是我深知洋槐树生存能力特别强,一般树难存活的贫瘠干旱的石山河滩都能繁衍它的族类。然而我也不能太随意,在那很陡峭的沙坡上挖下坑,再给坑里回填上肥沃的一筐黄土,以便它能扎根。我相信,在这一堆黄土里扎下根来,它就可能再把它的根一寸一寸一尺一尺地伸向砂层。

    当这一批指头粗细的小洋槐绽出绿叶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浮想联翩。一束一束鲜嫩的绿枝绿叶婷婷于沙坡上,一种最悠远的古老和新近的现实联结起来了,骷髅和新生的血脉勾连起来了,生命的苍老和生命的鲜嫩融合起来……无法推演无法判断家族悠远的历史,是一个从哪儿来的什么样的人在这里落脚或者可能是落草?最先是在山坡上挖洞藏身还是在河滩上搭置茅草棚?活着的最老的一位老汉只记得这个家族出过一位私塾先生,“字写得跟印出来的一样”。这位先生可能是近代以来家族中最伟大的一位,因为后人只记着他和他的字并引以为骄傲……整个家族的历史和记忆全部湮没了,只有一位先生和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的印象留传,家族没有湮没的竟然只是一个会写字的先生。

    洋槐很快就显出了差异,栽在坡根下有黄土的一株独占优势水肥,越往高处的树苗就逐渐生长缓滞了,尤其是最顶头的那一株,在抽出最初的几片叶子之后便停止了生长。直到随之而来的伏旱,我终于惊讶地发现它的叶子蔫了。我想如果再旱下去,不过三五天它就会死亡,便提了半桶水爬上坡顶,那水倒下去像倒入一个坑洞,然而那叶子就在眼皮下重新支棱起来了……这株长在最高处也是沙层最厚的地方的洋槐苗子,终究无法蓬勃起来。几年过去,最下边的那棵已经粗到可以作椽子了,而它却仍然只有指头粗细。那里没有水,它完全处于饥渴之中。在濒临早死的危亡时刻,我才浇给它半桶水,而且每次都要累出我一身汗。然而它毕竟活下来了。

    活下来就是胜利。它和其他十余棵洋槐苗子并无任何差异,在我从山野把它们挖出来移栽到我家后坡上的时候,它们自身仍然没有任何差异,只是我移栽的生存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差别,它们的命运才有了天壤之别。最下边在坡根下完全植根于肥沃土壤的那一株自然很欢势,我也最省事,从来也没给它浇过一滴水。而最上边的那一棵生存最艰难,我甚至感伤无意或者说随意选中它植于这块缺水缺肥几乎没有生存条件的地方,真是亏待了它,把它给毁了,它本来也应该有长成一棵大树的生存权利的。然而它也给我以启迪,使我理解到一种生命的不甘灭亡的伟大的顽强。

    这个启示是前年初夏又加深了的。那些洋槐已经成为一片林子,它们的各种形态的树冠在空中互相掺接,形成一个巨大的绿盖,把那史前沉沙严密地覆盖起来,那沉沙上也逐年落积了一层或薄或厚的黄土,各种耐旱的野草已形成植被,只有少许几坨地方像秃疤裸露。五月初,我的后坡上便爆出一片白雪似的槐花,一串串垂吊着,蜜蜂从早到晚都嗡嗡嘤嘤如同节日庆典。那悠悠的清香随着微微的山风灌进我的旧宅和新屋,灌进大门和窗户,弥漫在枕床被和书架书桌纸笔以及书卷里。我不想说沉醉。我发觉这种美好的洋槐花的香气可以改变人的心境,使人从一种烦躁进入平和,从一种浮躁进入沉静,从一种黑暗进入光明,从一种龌龊进入洁净,从一种小肚鸡肠的醋意妒气引发的不平衡而进入一种绿野绿山清流的和谐和微笑……尤其是我每每想到这槐香是我栽植培育出来的。

    最上边的那一棵没有开花。我根本没有对它寄托花的期望,它能保住生命就很不容易了,它保存生命所付出的艰辛比所有花串儿繁密的同族都要多许多。前年春天我回家去,我惊喜地发现它的朝着东边的那根枝条上缀着两朵白花,两朵距离很大而不能串结成串儿的花。我的心不由地微微悸动了,为了这两朵小小的洋槐花而悸颤不止。它终于完成了作为一种洋槐树的生命的全过程,扎根,绿叶,青枝和开花,一种生命体验的全过程,而且对生存的艰难生存的痛苦的体验最为深刻。我俯身低头亲吻了这两朵小花,香气不逊于任何别的一树。

    每有风起,这片洋槐组成的小森林便欢腾起来,绿色的树冠在空中舞摆,使我总是和那海波海涛联系起来。是的,绿色的波涛汹涌回旋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发出低吟响起长啸以至呐喊。这些都使我陷入一种温馨一种激励一种亢奋。每有骤雨降临,更有一种呼啸与喧哗,形成一种翻江倒海的巨声,使人感到恐怖的同时又感到一种伟力。那风声雨声和整个村庄的树木群族不可分割地融汇在一起。每当风和日丽,我在写作疲惫时便走出后院爬上后坡,手抚着那已经粗糙起来的树干倚靠一会儿,或者背靠大树坐在石头上抽一支烟,便有一种置身森林的气息。旱薄荷依然有薄荷的清香,腐烂的落叶有一股腐霉的气味。我的小森林所形成的绿色的风,给我以生理的和心理的调节;而这种调节却是最初的目的里所没有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葵花朵朵

刘学刚

    ①葵花,不在城市里生长。

    ②城市里,只栽种脚手架混凝土,还有高跟鞋和红绿灯。

    ③饱满的葵花籽是城市的,它们很气派地站在大超市的柜台上,期待-双红唇烈焰般地亲吻。

    ④低头是民间,仰首是长天。葵花依恋土地,它的唯一的低垂的头,不停地诉说着秋实的赤诚。葵花是我们举手即可触摸的天空,而远在葵花之上,那一轮流转的金黄,不过是更高的花朵,晨开昏谢。谦卑的葵花、热烈的葵花,是茫茫黄土的太阳,从早春到深秋,一直伴随着农事而荣而枯。

    ⑤田垄上,沟渠边,篱笆旁,随便一处地方,都有葵花在生长。葵花,在农忙季节里灿烂着。在乡间,随处可见它们游动的身影。天刚放亮,早有几棵站在日间地头察看庄稼的长势,抬头就是一脸的阳光。畦埂上的那些,长得特别高大强壮,看起来更像一群“锄禾日当午”的汉子,拄着锄把,擦去汗水,看看头顶的烈日是不是又毒了几分,这样,能晒死地里的杂草,免得再糟蹋禾苗。许是常在井台旁转悠的缘故,村头菜园里的三两株,叶子尤为青翠,晚炊里,那该是母亲手搭的凉棚吧?

    ⑥在葵花的注视下,我们点点长大。每每抬头仰望,总能看见张灿烂的笑脸,读不出它的一丝忧伤,也听不到它哪怕极细微的叹息。也许是因为我们这一些些籽粒,被葵花高举在头顶,眼睛只注意了远方的风景。这情形,极像劳累了一天的父亲,晚上还驮着我去大队的场院里看电影。就为电影的画面看得再仔细一些,我骑在父亲的头上,双腿夹住他的脖子,他抓紧了我的小手,仿佛只有这样才牢靠些,才成为父亲身体的一部分。那时节,放映场上最神气的我,除了偶尔感觉到父亲肩膀的宽阔、身体的温热之外,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葵花,承受着生活的重负而又了无抱怨。

    ⑦总是在葵花灿烂的季节,我们一次次远走他乡。黑黑的籽粒成熟,太阳消失了,只有枯萎的葵盘,像一张沧桑的脸。去年冬天,我把一个葵盘带回我蜗居的城市,供在我的书房。有天,三岁的女儿问我,爸爸,等我长大了,你会怎样呢?我会老的,模样就像这个葵盘。爸爸,我不要长大!我不要长大!我鼻子陡地一酸,硬是把泪水咽回肚里,然后一脸的阳光,遍遍对女儿教唱“葵花朵朵向太阳”。她,是葵花的后代,她应该保持一颗“向阳心”。

    ⑧土地太辽阔了,黄色一铺千里。葵花,是站起来的土地。它浓得化不开的色彩,正是从土地上一点一滴地积攒起来的。

    ⑨葵花倾太阳,物性固莫夺。葵花,注定是黄天厚土的太阳,它每一朵花瓣上都闪耀着农人的光荣与梦想。

(选自(《安静的勇气》)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阿芳的灯

王安忆

    走在那条湿淋淋的小街上,家家门户紧闭。雨滴敲在水泥路面上,滴滴答答,空寂的街上溅起回声。

    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家家户户半启着门,老人在门前择菜,小孩在门前嬉闹。

    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走过这里,无心地回头,望见一扇大敞的门里,似乎已经是午饭以后很久了,可是桌上依然杯盘狼藉。一条壮汉横在竹榻,睡得烂熟,苍蝇停在他的脸上,十分安然的样子。一个老妇人,像是壮汉的母亲,背着门在踩一架沉重的缝纫机,粗钝的机器声盖住了汉子的鼾声。满屋都是叫不出名目的破烂东西,我甚至嗅到了一股腐臭味,于是便扭回头,走了过去。

    后来,我开始一日三回地在这条街上往来,因为我搬进新居,上班需从这里走过。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这街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水果摊。摆在临街的一扇窗下。摊边坐着一个女孩,留着日本娃娃式的头发,浓浓的刘海儿罩着活泼泼的眼睛,面容十分清秀,只是略显苍白,可是,唇却有天然的红润。她穿的也是红颜色的衣服,一朵红云似的停在黄的梨、青的苹果、黑色的荸荠旁边,静静地看一本连环画或是织一件不仅限于红色的毛衣。如有人走过,她便抬起半掩在乌黑的额发后面的眼睛,如那人迟疑了脚步,她就站起来,静静地却殷殷地期待着。很少有人会辜负这期待。

    有一次,她见我过小迎上来:“今日的哈密瓜好得很,昨晚才从十六铺码头进来的,虽然贵了一些,可是划得来的。”

    我没买哈密瓜,而是挑了几只苹果。我看见她举秤的手是一双极大的手,关节突出,掌心有些干枯。她的脸却是极其年轻的,脸颊十分柔滑、白晳,眼睛明澈极了。她称好苹果,用一个极小的电子计算器算账,粗大的手指点着米粒大小的键钮。数字显现了,她爽快地免了零头,帮我装进书包。

    天黑以后,这里的生意便忙了许多,除了女孩,还有个男人在帮忙,听他叫她阿芳。我猜想这个男人是她丈夫,可又觉得她委实太年轻,远不该有丈夫。有一日,我忽然觉得阿芳有些异样,来回走了几趟,观察了几遍,才发现她的腰身粗壮了,显然有了身孕。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很惋惜似的,又很感动。再看他们这一对,也觉得颇为美好。他结实健壮,而她清秀苗条,叫人羨慕。他干活不如阿芳利索,态度也欠机灵,可是,对人的殷切却是一样的。

    有一日,我问她:“水果是谁弄来的呢?不会是你自己吧。”

    她说:“是我男人。他下班以后,或者上班以前,去十六铺。”

    “那么执照是你的了?”我问。

    是的,我是待业的嘛!”她回答,脸上的孕斑似乎红了一下,我便没有再多问。

    有了阿芳和她的水果摊,这条街上似乎有了更多的生机,即使在阴霾的日子里。

    后来,水果摊收起了,大约是阿芳分娩了。这条街便格外地寂寞与冷清了。阿芳的门关起来了。关起来的门,如同汇入大海的水滴,退进那一长排、面目如一的门里。我竟再也不记得哪一扇才是阿芳的门。偌大的世界中,一个小小的阿芳,又算得上什么?几个来回以后,我便也淡忘了。

一天傍晚,我忽然看见了阿芳。她依然是罩到眼睛的刘海儿,眸子明亮,皮肤白晳,穿了一件红花的罩衫,安然地守着一个色彩缤纷的水果摊。她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有着和她一样鲜艳的嘴唇,看上去是那样惹人喜爱。她似乎并没认岀我,用一般的热切的声音招呼:“买点儿什么吧。”

    我挑了一串香蕉,她将孩子放进门前的童车里,给我称秤。我看见她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粗大的赤金的戒指,发出沉甸甸的微弱的光芒。

    从此,这里又有水果摊了,又有了阿芳、阿芳的男人,还有阿芳的孩子。阿芳也渐渐地认识了我,或是说记起了我,过往都要招呼,要我买些什么,或问我昨日的瓜果甜不甜。我还可以自由地在那里赊账,虽然我从来不赊。

    毛头渐渐地大了起来,阿芳也渐渐地圆润起来,却依然容貌俏丽,只是脖子上又多了一条粗重的金项鲢,腕上也有了一只小巧的手镯。夜晚,她男人将电灯接出门外,阿芳织毛衣,阿芳的男人看书,毛头在学步车里学步。摊上的水果四季变化,时常会有些稀奇而昂贵的水果,皇后般地躺在众多平凡的果子中间。

    这一幅朴素而和谐的图画,常常使我感动,从而体验到一种扎实的人生力量与丰富的人生理想。

    一天夜间,下着大雨。忽听有人招呼我,原来是阿芳的男人,正站在门口。他说,今日有极好极好的香瓜,不甜不要钱,或者买回吃了再付钱。我朝他笑一笑,便收了伞进去。毛头睡着了,盖着一条粉红色的毛毯,伸出头,口里还含着手指头。阿芳在看电视,电视里正播放越剧大奖赛的实况,那是一台二十英寸的彩电。屋里有冰箱、双缸洗衣机、吊扇、录音机等等。我从筐里挑好香瓜,付完钱,阿芳的男人又邀我坐一坐,避过这阵大雨。

    我站着与他说话。我问他:“就你们自己住这里吗?”

    他说是的,姆妈在去年去世了。

    “水果赚头还好?”我问道。

    “没有一定的,”他说,“像去年夏天的西瓜,太多了,天又凉快,价钱一下子压了下来,蚀了有几百呢!国营商店蚀得更多了。”他笑了一下。他虽长得粗壮,眉眼间却还有一丝文气,像读过书的样子,就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只不过是车工罢了,插队回来,顶替姆妈的。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想起很多年以前,从这里经过,有一扇门里的邋遢而颓败的景象。那里有一个儿子,也有一个母亲。或许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一定是这里。我激动起来。阿芳随着电视里的比赛选手在唱“宝玉哭灵”,她是那么投入,以至竟然没有在乎我这个陌生人的闯入。我看着她,心里想着,难道是她拯救了那个颓败的家,照耀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儿子黯淡的生计,并且延续了母与子的宿命与光荣?

    可我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不是那里。这里所有的门,都是那样的相像。我极想证实,又不敢证实。我怕我的推测会落空,就像怕自己的梦想会破灭。我很愿意这就是那个家,我一心希望事情就是这样。于是,我决定立刻就走。雨比刚才更大、更猛,阿芳的男人极力地挽留我,连阿芳都回过头来说道:“坐一会儿好了。”

    可我依然走了。我逃跑似的跑出阿芳的家,阿芳的灯从门里幽幽地照了我好一程路。我没有再回头。我怕我忍不住会发问、去证实,这是那么多余而愚蠢。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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