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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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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难舍的礼物

刘文艳

    ①随着时光的推移、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增加、生活的丰富,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来越多。许多东西留之无用,弃之可惜;也有许多东西留之有用,但用处不大,却难以摆脱牵挂之念,甚至是为物所累,疲于整理,使生活变得很不轻松。

    ②女儿工作在外地,今年春节回家,与我一起探讨人与物的关系。她的话耐人寻味:“我们在与物建立关系时要十分慎重,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一旦与物建立了所属关系,便难以割舍,难以割舍的东西越多就越累。因此当你要割断与物的关系时,一定要毅然决然,否则就根本割舍不掉,割舍不掉就为物所累。”我很赞同她的观点。于是她帮我收拾出许多衣物、书籍和一些积攒起来的生活用品,并确定哪些送与何人,捐赠何处。因为有了与物品割断联系的理念,我也毫不犹豫地支持女儿的清理行动。

    ③但也有例外。有两件东西已经被女儿理所当然地清理出去了,我却又把它们捡了回来。这两件东西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也不是稀有之物,就是两双拖鞋。然而在我看来,这两双拖鞋的意义却非同一般。那是我一位非常要好的同学亲手做的,鞋面是用钩针钩织出来的,里面的一针一线都饱含着深深的感情。这是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意,难以用物质的价值来衡量。

    ④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辽宁北票二中读书。当时我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非常要好,她也是我最为欣赏的同学之一。她学习成绩好,经常在班里名到前茅。她还多才多艺,会唱歌,会识谱,舞蹈也有造诣。她对我也十分亲近。

    ⑤当然,我们俩十分要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当时我们都是农村户口。高中毕业时,城市户口的同学都分配了工作,只有我和她两个女生没分配工作,因为是农村户口,毕业就回村参加生产劳动了。但与她比起来我是幸运的。我在村里参加了半年劳动,就被选为代课教师,后来又被选为公社广播员兼编辑,三年后又被调入北票县妇联、县委办公室工作。可她却没有我这么顺利,她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回到村里,却一直没有机会展现才华、发挥作用。她曾想去当一名民办老师,尽管她很优秀,可没能如愿,一直在生产队做农活。她和其他青年农民一起去参加了全县统一组织的修水库工程,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兼做宣传工作的角色,才能才得到了一些施展。可是修完水库之后,又不得不回到生产队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面朝黄土背朝天。后来她出嫁了。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在土产公司工作的赶着马车拉土特产品的“车老板”,人很厚道,也很体贴。我曾经去过她的家里,三间平房,东西两个屋是土炕,中间的屋是锅台,很是俭朴。我真的为她惋惜。她却没有那么悲观,也没有什么抱怨,反而生活得乐观、坦然。

    ⑥有一年春天,我出差去朝阳,一些中学同学赶来相聚,她也带着女儿来了。当时她正在为女儿愁眉不展。后来因为工作忙,和她联系的也少了,听说她终于当上了民办教师。又过了几年,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的女儿不仅病治好了,而且已经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我真的为她高兴,也很敬佩她的意志和能力。又过了四年,孩子要大学毕业了,我又接到她的电话,说孩子已经经过笔试、面试纳入了留校任教的名单,近期还要进行最后一次考查。她说,不谦虚地说,女儿各方西都很优秀,但还是想请你找学校有关方面关注一下。我知道她很不容易,于是找到在大学工作的一个朋友,请她帮助了解一下情况。朋友回话说,这个孩子确实很优秀,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被录用,现在名单已经定了,不能再改了。过了一段时间,她来电话说,女儿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找到适合的工作,希望我能再帮帮忙。我也很为她着急,当时答应了。过了些日子,我介绍她女儿参加了一个国有文化企业电脑维修人员的招聘,孩子很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以较高的成绩被录取。尽管这份工作每个月只有一千元工资,可她女儿还是很珍惜,很高兴地去了。一个月后,这个孩子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水果来看我,很自豪地说,阿姨我开工资了,这回我能供妹妹上学了!我听了有些惊诧,这点儿钱还能供妹妹上学?她却说:“我一个月给妹妹六百元钱,妈妈、爸爸就不用再给她生活费了。爸爸妈妈供我们姐妹俩上学挺不容易的,这回也不用那么辛苦了!”我问,你的生活费只有四百元够用吗?她说,够了,我中午吃饭不花钱,住宿也不用花钱,四百元一个月足够用了!那一刻,我真觉得这个孩子非常不容易,也很懂事。

    ⑦那年秋天,我的这位同学来了我这里。她说,孩子有了一个很好的工作,非常感谢你,特意赶来看看你。说着,从一个大的旅行袋里拿出两个小布袋,边拿边说,“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带,这是我家新磨的高梁米,这是新小米。”接着,从旅行袋里拿出一个用塑料薄膜封好的玻璃瓶,“这是我自己做的酱,是用黄豆做的,非常好吃。”我一一接过,连连说,这都是绿色食品,是好东西,谢谢,谢谢!她又从袋子底下拿出个纸包,打开,是两双色彩鲜艳的拖鞋,“这两双拖鞋是我自己做的。”我接过来仔细地看着,这两双鞋做得真是很精细:用麻绳和布做的鞋底,钩针钩织的鞋面,一个是网络状用丝线勾织成的,一个是毛片状用毛线编织成的,一双粉红色,一双火红色,很是喜庆。我十分高兴地收下了这两双鞋。我知道,这两双鞋是她精心设计的,也是她一针一针钩织成的,不知用了多少夜晚啊。

    ⑧现在虽然旧了,可还是觉得非常亲切。穿着它们,除了感觉到浓浓的情意外,也提醒着自己,要珍惜生活,懂得知足,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多尽一份责任。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两双拖鞋意义非同一般,是因为这是相识多年的女同学亲手做的送给自己的,承载了很多情谊。 B、文章结尾再一次强调了拖鞋的珍贵,照应了标题,并且以一段感悟表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升华了文章主题。 C、女同学上学时非常出色,但毕业后过得并不是很好,就是因为“我”对她的遭遇充满同情,所以常常帮助她。 D、作者借用两双原本要扔掉的拖鞋,引出了女同学的人生故事,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真诚相待的美好故事。
(2)、这篇文章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先抑后扬,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第⑤段与“礼物”关联不大,没有多大作用,应该删除。你是否同意?为什么?
举一反三
课外阅读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晚秋的晴天气仍然继续,他于是继续爬,继续晕,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喘气。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迹。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迹,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驱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到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的胃里,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像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个贴着他耳朵喘气的声音惊醒了。只见那只狼一跛一跛地往回跳,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无力害怕了。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细细地想。那条船离他不过四英里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见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英里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英里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过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像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比较坚强地划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饥荒时期的生日宴

余华

    这天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时,许三观对儿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想吃用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啊肉啊的。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三乐,你想吃什么?”

    三乐轻声说:“我不想再喝粥了,我想吃米饭。”

    “米饭有的是,”许三观说,“米饭不限制,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我问的是你想吃什么菜?”

    三乐说:“我想吃肉。”

    “三乐想吃肉,”许三观说,“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

    三乐说:“爹,给我切四片肉。”

    “我给三乐切四片肉……”

    三乐又说:“爹;给我切五片肉。”

    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千,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馒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许三观听到了吞口水的声音。“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是扑鼻而来,拿起筷子,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

    许三观听到吞口水的声音越来越响。“是三乐一个人在吞口水吗?我听声音这么响,一乐和二乐也在吞口水吧?许玉兰你也吞上口水了,你们听着,这道菜是专给三乐做的,只准三乐一个人吞口水,你们要是吞上口水,就是说你们在抢三乐的红烧肉吃,你们的菜在后面,先让三乐吃得心里踏实了,我再给你们做。三乐,你把耳朵竖直了……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我为什么要用文火炖肉?就是为了让味道全部炖进去。三乐的这四片红烧肉是……三乐,你可以慢慢品尝了。接下去是二乐,二乐想吃什么?”

    二乐说:“我也要红烧肉,我要吃五片。”

    “好,我现在给二乐切上五片肉,肥瘦各一半,放到水里一煮,煮熟了拿出来晾干,再放到……”

    许三观给二乐做完红烧肉以后,去问一乐:“一乐想吃什么?”

    一乐说:“红烧肉。”

    许三观有点不高兴了,他说:“三个小崽子都吃红烧肉,为什么不早说?早说的话,我就一起给你们做了……我给一乐切了五片肉……”

    一乐说:“我要六片肉。”

    “我给一乐切了六片肉,肥瘦各一半……”

    一乐说:“我不要瘦的,我全要肥肉。”

    许三观说:“肥瘦各一半才好吃。”

    一乐说:“我想吃肥肉,我想吃的肉里面要没有一点是瘦的。”

    二乐和三乐这时也叫道:“我们也想吃肥肉。”

    许三观给一乐做完了全肥的红烧肉以后,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鲡鱼。

    他在鱼肚子里面放上几片火腿,几片生姜,几片香菇,在鱼身上抹上一层盐,浇上一些黄酒,撒上一些葱花,然后炖了一个小时,从锅里取出来时是清香四溢……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鲡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许三观就训斥儿子们:

    “这是给你们妈做的鱼,不是给你们做的,你们吞什么口水?你们吃了那么多的肉,该给我睡觉了。”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一道菜、他做的是爆炒猪肝,他说:“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第四下就老了,第五下就硬了,第六下那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这时是又响成一片,许三观说:“这爆炒猪肝是我的菜,一乐,二乐,三乐,还有你许玉兰,你们都在吞口水,你们都在抢我的菜吃。”

    说着许三观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

(选自《许三观卖血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古董

阿城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真是这样。

    小时候,家住北京宣武门内,离宣武门外的琉璃厂很近,故放学后没事就去玩儿。古董字画古旧书就在琉璃厂,举人士子穷家读书的,搜寻故旧。有个姓松的同学家就在那边,到他家去玩儿。他家的院子现在想来就是古董,小,什么都缩一号,非常精致的四合院,院门上有复杂的砖雕。这个同学很喜欢我到他家,我们的家庭都属于同一阶级成分,两个小孩子在一起甚为相得,没有政治的压力。

    班上还有个姓杨的同学,对山水画狂热,用毛笔蘸水彩颜料在任何纸上画贺天健式的山水,说实在挺好看的。我画的很杂,喜欢画什么就画什么,喜欢怎么画就怎么画。我们两个都不屑参加学校里的美术小组,坐在那里画石膏,画静物,有摆样子给窗外经过的人看的意思。我们是放学后去玻璃厂的小子。

    琉璃厂,是我的文化构成里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去琉璃厂的时候,已是公私合营之后的时代,店里的人算是国家干部职工。

    安静。青砖墁地,扫得非常干净。从窗户看得见后院,日斑散缀,花木清疏。冬天,店里的炉子上永远用铁壶热着开水,呼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啸音

    人和气。熟人进店,店员立起来招呼,请坐沏茶,聊,声音不大不小;一般人,随意检阅,刚有疑问,店员已经到了。我们小孩子,店员是不管的,可是要看什么,比如书搁得高了,店员也够下来递给你。觉得好玩儿的东西,店员就自得其乐讲故事。我的许多见识,就是这样得来的,玉,瓷器,字画儿,印章一个小孩子,其实对名家的东西并不当真,而是对喜欢的东西着迷,之后渐悟。

    店里的习惯,是培养将来的买主,可是新中国的下一代,是不会买古董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转,一点不假,现在古董又值钱了。

    什么东西一值钱,就有仿冒品,历来如此。

    有一本《金石书画笑史》不妨重印,或什么讲古董的杂志连载一下,一定让看的人心情愉快。清代古砖值钱,因为值钱,所以官场中送礼讲究送砖。毕沅到江西做官,有个知县送十多块,派人押来,因为毕沅五十大寿。毕沅当然是欢喜得很,赏了这个押差。押差当然也是欢喜得很,一欢喜就得意,一得意就想奉承。于是表功,说知县怎么怎么不容易,按照旧样仿,烧造,浸色,做旧,养苔。毕沅具体气成什么样,很难想象,因为他素称通博,而且手下有一帮有名的金石考订专家,像宋葆醇、俞肇修、赵魏等。

    不过钱泳的《履园丛话》也记了砖的事情。嘉庆年间谢启昆做浙江布政使的时候,因为整治庭院,挖出八块砖。砖上有“永平”字样,于是谢启昆考订为晋惠帝永平年间的古物。得了古董,谢启昆命名自己的书斋为“八砖书舫”,而且设宴雅集,自己赋诗纪之,和诗的多到数十人。偏偏有个人不识相,说这“永平”两个字是明朝永平府烧造标记,古董于是不那么古了。谢启昆气得大骂“你们这类嗜古家,就会穿凿附会,一块砖也值得深究吗”!

    钱泳记的这件事,好像不是在骂人,因为不识相的人也许说的是实话,只是不识相罢了,谢启昆则是将雅趣看得很透,把话兜底讲出来,倒有真意,谁还能再说什么?

    认真说起来,清朝在古董的趣味上是很宽的。这和大清律有关。清朝的清教意识很重,规定八旗子弟不可经商,怕受腐蚀。不经商干什么呢?每月领了饷银,多也不多,物价稳定,吃穿够了,于是只好游手好闲,玩笼鸟,玩鹰,放鸽子,遛狗,斗蛐蛐,收鼻烟壶,听戏。

    因为听戏,八旗子弟养成为专业听众。听戏真的是听,不是看,眼睛是闭起来的,而且脸不朝戏台,更专业的是钻到戏台下面听。对这样的专业听众,唱戏的怎么敢唱错?

    开玩笑的话,可以说大清朝亡于不许子弟经商。一八四〇年前,因为瓷器、丝、桐油的出口,清朝是白银入超国,一仗打下来,贵戚才渐渐明白洋人是要有贸有易。清朝三百年,如果贸易的意识健全,历史会不会是另一种样子呢?

    我有时候到宣武区游逛,会想,古时候,这里是商业区呀。可是,它怎么连仿冒古董的样子也没有了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珠

葛亮

车入日隆,已是黄昏。我们在一家银器店门口遇见了藏女英珠。她赶着两匹当地的矮马,上坡的时候,还在马屁股上轻轻推一下。嘴上说,都是我的娃,大的叫银鬃,小的叫鱼肚。

她还告诉我们,去著名的景点大海子,要行经崎岖泥泞的山路,非人力可为,希望我们能租借她的马。她说完这些,态度羞涩地低头,似乎在提出一桩不合理的要求。我们同意了。

我们在一幢三层的小楼前停住,山墙刷成了粉白色,上面绘着图案,能辨出日月的形状,还有的好像是当地的图腾。屋顶上覆着红瓦。门楣上有块木牌,上面镌着汉藏两种文字。

英珠喊了一声,很快走出一个中年女人。招呼我们上去。

英珠说,这是瑞姐,这里的老板娘。

楼里有个小姑娘擦着桌子,嘻笑地说,瑞姐当年是我们日隆的第一美人。

瑞姐撩一下额前的刘海儿,似乎有些享受这评价,然后说,那还不是因为英珠嫁了出去。

说完这句,却都沉默了。

英珠低着头,抬起来看我们,微笑得有些勉强。她轻声说,你们先歇着。就走出去。

瑞姐望她走远了,打一下自己的脸颊,说,又多了嘴。

瑞姐看着她走远的背影,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脸对我说,小弟,你们拿准了要租英珠的马,可不要再变了啊!听说你们明天要跟团,团里有镇上马队的人,她怕你再被他们说动了。良心话,英珠收得可真不算贵,就算是帮帮她。

我点了点头。

次日清晨,雪住了。外面粉白阔大的一片,阳光照在上头,有些晃眼。

装备齐整,英珠备鞍。旅伴牵走了银鬃的缰绳,我上马前,鱼肚舔了舔我的手,舌头糙得很,热烘烘的。

我们从村入了沟,开初都挺兴奋。远山如黛,极目天舒。雪还没化干净,马蹄踏在上头,咯吱咯吱地乱响,很有点跋涉的意境。

走了十几分钟,山势陡起来,路窄下去。因为雪又化了一些,马走得也有些打滑。

海拔高了,鱼肚呼出的气息结成白雾。英珠从包里掏出一条棉围脖,套在鱼肚颈子上。我看到,围脖上绣了两个汉字——一个金、一个卢。

我就问英珠字的来由。她一笑,说,金是我的汉姓,我汉名叫金月英。上学时都用这个。

我问,那卢呢。

她没有答我,只是接着说,我们镇上的人多半都有个汉名,在外头做事也方便些。

当雪再次落下的时候,我们正走在林间泥泞的路上,几乎没有知觉。直到天色暗沉下来。英珠抬头望了望天,说,坏了。

半个小时后,雪在天空中开始打旋,被凛冽的风挟裹着打在我们脸上,我们开始理解了她说出那两个字的分量。

我们遭遇了山里的雪暴。

雪如此迅速地弥漫开来,铺天盖地,密得令人窒息。英珠使劲地做着手势,示意我们下马。我们刚想说点什么,被她制止。稍一张口,雪立即混着风灌进了喉咙。

我们把重物都放在马背上,顶风而行,终于在半里外发现一顶帐篷。我想,这或许是登山队的废弃品,但对我们却好像天赐。

我们掀开门帘,看到里面已有两个人。是一对青年男女,靠坐在一起,神情颓唐。看到我们,眼神警惕了起来。在我们还在犹豫的时候,男的说,进来吧。

帐篷突然充盈了。当鱼肚探进了头,年轻男人很大声地叫起来,马不能进来。

英珠一愣,几秒钟后,她半站起来,对男的深深鞠一躬。我们听到近乎哀求的声音,先生,它年岁很小,这么大的风雪。

男人不再说话,将头偏到一边去。

女人开启了陌生人的对话,原来他们是和大部队失散的登山驴友。他们身边摆着专业的登山设备,这会儿靠在帐篷上,狼狈地滴着水。

应急灯闪了一闪,突然灭了。帐篷里一片漆黑。在这突然的死寂里,我们看不到彼此,但都听到外面的风越来越大,几乎形成了汹涌的声势。帐篷在这风的撞击下,也越来越剧烈地抖动。

有人啜泣。开始是隐忍而压抑的,渐渐放肆起来。歇斯底里的哭声,在黑暗里令人绝望。

这时候,有另一种声音,响起来。

极细弱的,是一个人在哼唱。

是英珠。

英珠唱起一支歌谣,用藏语。

我们听不懂歌谣的内容,但是辨得出是简单词句的轮回。一遍又一遍。旋律也是简单的,没有高潮,甚至也没有起伏。只是在这帐篷里萦绕,回环,充满。在我们心上触碰一下,又触碰一下。

我在这歌声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看见阳光从帐篷的间隙照射下来,温润清澈。

眼前的人,是英珠,靠在马鞍上,还没有醒。挨着她的鱼肚,老老实实地裹在主人的军大衣里。

临近中午,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看到墨蓝色的大海子,很美。

我们要离开日隆的时候,瑞姐送我们去车站。

问起英珠。瑞姐说,英珠回来就发起了烧,给送到镇上医院去了。唉,这么冷,大衣盖在个牲畜身上。

瑞姐叹一口气,人都烧糊涂了,只管叫她男人的名字。

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她男人是姓卢么。

瑞姐愣一下,说,是啊。三年前的事了。两口子本来好好地在外地做生意。她男人说要帮她家乡办旅游,要实地考察,就跟我们一个后生上了山。那天雪大的。马失了蹄,连人一起滚沟里了。精精神神的人,说没就没了。那马那会儿才下了驹没多久,驹娃子就是鱼肚。

大约是又过了几年,我偶然从一个民歌歌手那里,问到了当年英珠唱起的那支藏歌。

歌词真的简单,只有四句:

当雄鹰飞过的时候,雪山不再是从前模样,

因为它那翅膀的阴影,曾经抚在了石头的上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狄更斯

我跟着那青年女子,不久就来到一座很整洁的小房子前,那房子还有明亮的半圆形小窗户,房前有一个铺满石子的小四方院,你也可以说是长满了被精心栽培而香气四溢的鲜花的小花园。窗子上挂着纱帘,纱帘的中间没扯上。透过窗棂可以看到一个弧形绿色大屏风或一把扇子,还有一张小桌和一把大椅子,我不禁想姨奶奶那时也许正好不神气地坐在那儿呢。

我的鞋那时已处于万般凄惨的境况了,鞋底已一片一片地掉了,鞋帮也破得难以被认为是鞋了。我的帽(也被我用作睡帽)又扁又皱,就是被扔到垃圾堆上的脱了柄的破镐和它相比也不会不好意思了。我的衬衣和长裤上沾着暑气、露水、草屑、泥土(我在那泥上睡过觉),再加上破烂,当我站在门前时,我姨奶奶小院里的鸟儿也受了惊吓。离开伦敦后,我的头发就没碰过梳子和刷子。由于没受惯风吹日晒,我的脸、脖子和手都被烤成了紫褐色。我从头到脚都是白垩粉和沙土,就像刚从一座石灰窑里出来一样。就这么一副样子,还对这副样子有强烈的自觉,我等着向我那严厉的姨奶奶介绍我自己,让她接受我这样的第一印象。

有那么一会儿时间过去了,客厅窗子依然那么平静,以至于我想她可能不在那里。就在这时,从房子里走出一个女人,她帽子上又扎了条头巾,手上戴着园艺手套,身披一条像收税人的大围裙那样的大园艺口袋,手拿一把大刀。我马上就知道她是贝西小姐了,因为她大模大样地走出房子,和我可怜的母亲常描述她当初走进我们的花园那大模大样完全一样。

“走开!”贝西小姐摇摇头说,并向空中挥动那把刀做了个砍的动作,“快走开!这里不许男孩来!”

她走到花园的一角,弯腰去挖一棵小树的根时,我战战兢兢地望着她。我勇气丧尽,只抱着豁出去的想法了,于是我轻轻走过去,在她身边站下,用手指碰碰她。

“对不起,小姐。”我开始说。

她吃惊地抬头看看。

“对不起,姨奶奶。”

“呃嘿?”贝西小姐叫道,我还从没听过人们用这么吃惊的口气说话呢。

“对不起,姨奶奶。我是你的孙子。”

“哦,天啊!”我姨奶奶说着,一下坐到了花园的小径上了。

“我是大卫·科波菲尔,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我出生的那晚,你去过那儿,见到了我亲爱的妈妈。她死后,我很不快活,我被冷落,不能上学,被迫去独立谋生,干不适合我干的苦活。所以我跑到你这里来。我刚动身就被人抢劫了,只好一路走来。从动身后,我就没上床睡过觉。”说到这里,我的自制力全丧失了;我的双手动了动,本意是向她指明我那褴褛行状,证实我所受的苦难,可我就一下大哭了起来,我想这场哭已憋在我心里整整一个星期了。

我姨奶奶脸上只剩下惊诧的表情,坐在石子上两眼瞪着我;我一开始大哭,她就连忙起身,抓住我的衣领,把我带进了客厅。在客厅里,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一个橱子的锁,从中取出几个瓶子,然后把每个瓶子里的东西都朝我嘴里倒一点。我想她是想都没想就拿出那几个瓶子的,因为我至今仍肯定说我当时尝到了茴香汁、鱼酱、色拉油。由于我依然很伤心,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呜咽,她向我投下这些滋补剂后就把我放到沙发上,在我脑袋下垫一条披肩,又把她头上的头巾取下垫到我脚下,以免我会把沙发套弄脏。然后,她就坐在我前面说过的绿色大扇子或屏风后,这样一来我就看不见她的脸了。

我姨奶奶个头高高的,神色严厉,但并不难看。她的脸上,她的声音里,她的步态举止中,都无不流露出一种刚毅,足以说明她往日在像我母亲那般软弱的人身上可产生的影响;她容貌还算秀丽,虽然面容坚定严肃。我特别注意的是她有一双十分机灵明亮的眼睛。在我认为是种包头布(我说的是那便帽,当时那玩意比现在更流行,帽两边有系在脖子上的带子)下,她灰白的头发简单朴素向两边分开。她穿的衣服是浅紫色的,很整齐干净,只是尺寸很紧,好像她想尽可能减少挂碍。我记得当时我认为她的衣服看上去极像剪去了不必要的下摆的骑装。她在襟前挂着一个金表,金表还配有链子和一些挂饰;如果我能从其大小和样式判断,那表应是男子用的。她喉部有一块约莫是衬衣领口的东西,腕部露出像衬衣袖口的东西。

那个房间就像珍妮或我姨奶奶一样整洁。就在刚才我放下笔回忆那房间时,带着花香的海风又吹进来了;我还又看见擦得锃亮的老式家具,弧形窗里绿扇子附近我姨奶奶的那把凛然的大椅子和桌子,粗毛地毯,壶架,两只金丝雀,古瓷器,装满干玫瑰叶的酒罐,放置各种器皿的高橱架,还有和这一切极不协调的——脏兮兮躺在沙发上打量这一切的我。珍妮去烧洗澡水了。洗澡实在是很大的享受。我开始感到因曾睡在野地而四肢疼痛,而我又那么疲乏虚弱,几乎无法让眼连续睁开五分钟。我洗澡之后,她们——姨奶奶和珍妮——给我穿上本是狄克先生的衬衣和裤子,又用两或三条披巾把我裹上。我像一捆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但我觉得是热烘烘的一捆。我觉得很乏,极想睡,很快就又倒到沙发上睡着了。

(节选自《大卫·科波菲尔》,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荣军鞋铺

石钟山

老兵姓吴,一只脚是跛的。吴老兵参加过抗美援朝,那只跛脚就是在朝鲜战场上留下的纪念。

那一年,军营正门口,马路对面,多了一个修鞋铺,起名“荣军鞋铺”,吴老兵便成了这家鞋铺的主人。店内店外就他一个人,戴着一副花镜,低着头,有一缕花白的头发从额头滑下来,认真又执着地修理堆在眼前的鞋。

鞋大都是对面军营里的军官送来的,那些年部队上只有军官才发皮鞋,4年一双,军官们对鞋都很仔细。有时鞋刚发下来,为了防止鞋底磨损,都来他这里钉掌儿。钉了掌儿的皮鞋,穿在脚上,走起路来不仅有声有色,后背也挺得格外直。

荣军鞋铺的窗子上立了块纸壳,纸壳上标明了钉鞋掌的价格,后掌儿两角,前掌儿七角。春夏秋冬,吴老兵把鞋摊摆在门外,身上系了条黑色围裙,低着头、弓着身子,一丝不苟地钉鞋掌。

午休或傍晚,是荣军鞋铺最热闹的时候,三三两两的军人从军营大门里走出来,轻车熟路地来到吴老兵的鞋铺,把鞋放下,亲切地叫一声:“吴师傅,鞋放这了。”这时,吴老兵会半仰起头,交代一句:“把名字写好。”

凡是来过荣军鞋铺的人都知道,吴师傅有个习惯,总会让来人用纸条把钉鞋人的名字写上,放在鞋窠里,这样不会拿乱。

从大院出来的军官们,有时放下鞋并不急着走,而是立在鞋摊前和吴老兵聊一会儿。久了,便知道修鞋的吴师傅是名老兵,而且参过战。聊到兴致处,吴老兵会说几句当年去朝鲜参战的事,他话不多,三言两语后总是适时打住。军官们把吴老兵的故事连缀起来,慢慢地把吴老兵的经历铺展开来——吴老兵叫吴先发,是第二批入朝作战的,参加过第三次和第四次战役,脚就是在第四次战役中受的伤。回国后,他在锅炉厂上班,退休了,就搞起这个鞋摊。

青年军官们连缀起吴老兵的经历后都啧着嘴,眼神里多了崇敬。再称呼吴师傅时,有的叫班长,有的叫老兵,也有人仍称吴师傅。

吴老兵总是在每晚军营响起音乐时收摊。不用问,此时是九点四十,他知道,再过二十分钟,军营的熄灯号就该吹响了。他把摆在门口的工具,还没来得及修的鞋拿到鞋铺里,用一把铁锁把门锁了,推起立在一旁的自行车,跛着脚上车,影子便遁到了暗夜里。有一天吴老兵来到鞋铺门前,像往常一样开门、搬出工具,却猛然发现了异样,抬眼向对面的军营望去,军营安静得出奇。一夜之间,军营里的军人开拔了。那阵子,电视、收音机里天天播放的都是南部战事(对越反击战)。

吴老兵有个收音机,就放在摊位前,他不仅把音量调到最大,还要竖起耳朵来倾听。手里的活儿已经干完了,他并不收摊,仍旧坐在那儿,跟前只有收音机陪伴着他。日子忽悠一下,三个月过去了。他在一天早晨来到鞋摊前,军营突然又热闹起来,又听到了熟悉的军号,还有士兵列队走过的声音。

吴老兵的脸色又活泛起来。这时,军营里有两个军官直奔他的鞋摊而来,报上姓名,他很快在那一排修好的鞋里找到属于他们的鞋,庄重地递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又有一些军官陆续来取自己的鞋。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他却发现还有十双鞋没人认领。他从鞋窠里把纸条掏出来,姓名清晰,他找了一块比较大的纸壳,依次把这些人的名字写上,立在摊位显眼的地方,希望鞋的主人早点来把它们取走。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那十双鞋仍没人来认领。一天,团长来了,站在纸壳前依次把那些名字看了,叹了口气,说:“吴师傅,他们都成了烈士。”说完弯下身子把纸壳反转过来。团长他认识,当营长时就到他这儿来钉鞋。他死死盯着团长的脸,虽然已有预感,但还是觉得有些突然。团长又看了眼玻璃窗后那十双摆放整齐的鞋,说:“鞋就放这儿吧,权当留个念想。”

团长走了,他的目光久久收不回来。

从此,每天打开鞋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擦拭那十双鞋,然后把它们又庄重地摆到原处,像展览橱窗。更多时候,他的眼睛先是盯着那没人认领的鞋,随后,眼神定在某一处。

偶然的一天,有两个军官在鞋摊前说起要去南方某省新建的烈士陵园参加纪念仪式……后来军官走了,他的心也不在了,眼神飘飘地定在天边的某一个地方。

后来,儿子成了他的徒弟。鞋摊前一老一少,叮叮当当的钉鞋声,像二重奏。儿子三十几岁,胡茬儿硬硬地扎在脸上的样子,很硬朗,但修鞋的动作却很温柔,这是父亲要求的。

又过了些时日,鞋摊前突然少了父亲。

南方某省的烈士陵园来了一个老人,背着包袱,不时停下来,从鞋窠里拿出纸条在碑上查对着名字,终于对上一个,他把鞋摆放在烈士墓前,冲着那墓说:李大生排长,鞋给你送来了。穿上鞋,脚不冷。

十双鞋,他找了三处墓地,终于都找到了它们的主人,一双双摆好,敬礼。两个月后,他又回到鞋摊前,儿子修鞋的手艺已经很熟练了,他能腾出空来发呆了。他经常抬起眼,望着远处的天际,一望就是半晌,嘴里一遍遍唠叨着:把鞋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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