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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通榆一中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格桑梅朵

    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生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的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

    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

    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

    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

    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格桑梅朵”将小说中的人物串联在一起,使小说结构紧凑,内容浑然一体,并且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B、小说以“我”睡懒觉、不出工、放任自己与李大姐等养路工人天不见亮就起来去清理路面形成鲜明的对比,表现了养路工人的繁忙和我的懒惰与任性。 C、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血肉丰满的公路养护工形象,作者以正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表现出他的强势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D、“我”不愿去高原,感觉人生灰暗,后来给藏族老阿妈治病,藏族士兵给“我”送格桑花及藏族士兵的牺牲对“我”的触动很大,使“我”对改变以后的人生充满希望。
(2)、为什么小说在第四段要极力描写春夏时节川藏公路的热闹景象?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也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以父亲、李大姐为代表的川藏线的养路工人,还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一个群体,包括父亲、李大姐、“我”、藏族士兵。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最佳配偶

斯蒂芬•麦克勒[美]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沓纸,就像在搬弄着一沓煎饼。

    “我相信,你一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好,来啦……”他说着,像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漂亮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

    “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

    “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结果感到满意。”

    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

    “我,31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

    “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

    “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

    “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扎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扎“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

    “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

    “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

    “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好看书、看球赛、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养狗、养猫、养金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住在郊外、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

    “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属于贤妻良母型。

    “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

    “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

    “栏目里没有提到啊。”

    “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像。”

    我和爱丽丝结婚整整9年了,已经有3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社会复杂化常常被提及。早期复杂社会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人类社会群体内部出现了制度化的不平等.二是社会群体之间有了等级分化、主从关系。仰韶文化历时约两千年,其社会形态也经历了从简单的平等社会到复杂社会的转变。

    作为仰韶文化早期的遗址.半坡村的发掘第一次向人们展示了6000多年前黄河流域的原始村庄。考古发掘表明.仰韶早期半坡文化的聚落形态表现出氏族社会的特征,迄今已知所有的居址和墓地都显示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较为平等的简单社会形态。社会并没有出现明显分化。到了仰韶中期的庙底沟类型.社会分化逐渐凸显,聚落社会内部越来越分化,与其他地区史前文化的交流、融合也越来越密切。大聚落、大型公共建筑、缺少奢侈品的大墓,构成了庙底沟社会复杂化过程的显著特点,也体现了与中国其他主要史前文化区的不同。仰韶文化后期,在经历了庙底沟时期强劲的发展之后,仰韶文化出现了衰落迹象,南方的屈家岭文化和东方的大汶口文化从两个方向分别进入中原腹地,其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呈现出一种衰落趋势。由于受环境限制和文化中保守因素的束缚。当太湖地区已经进入古国文明阶段时。仰韶文化分布区仍处于文明前夜·成为被周边文化影响的区域。

    从社会复杂化的角度看。从距今6000年开始,仰韶文化图内的社会分化日渐明显,即从半坡类型向庙底沟类型的过渡时期。数次重大遗址的发掘证实.这一时期大小聚落内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都逐步向小型化分解。由从前规模较大的氏族等大集体转变为家族或大家庭等较小群体。半坡类型时期.无论是西安半坡遗址,还是宝鸡北首岭聚落遗址.都表现出向心的凝聚式的聚落形态.反映的是平等的社会形态:而到了庙底沟类型时期,聚落中出现了建筑工艺很高的特大型房址,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出现了分化。西坡遗址考古发现。大墓和中小墓交织在一起,同时,在西坡墓地中发现了玉钺,这在以前的仰韶中期文化中没有发现过。一般而言,玉钺象征着武力和权力。这些都表明当时的社会分化达到了相当程度。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这一时期是该区从氏族到国家发展的转折点,从那时起,生产技术有很多新突破,社会出现了真正的分工,氏族社会发展至鼎盛,由此进入解体时期,同时随着文明因素的出现,开始了文明、国家起源的新历程。

    近年来,伴随考古领域的一批重大发现,人们对仰韶文化又产生了许多新认识。西坡遗址大型房址和墓地的发现、杨官寨遗址大型环壕的发现,为在仰韶文化中探索中华文明起源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未来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仰韶文化的聚落形态、社会制度等有望得到全面揭示。

(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在何方

    说起来十分奇怪,记忆中对美的觉悟居然是从书本开始。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美是需要用点劲才能看得出来的。城市给我的印象有些肮脏、杂乱、喧嚣、破旧。其间自然有许多美丽的事物,譬如一朵花,一片云。我的这个城市适宜拍照而不是游览。每次从风景地归来,总是十分沮丧,往日的麻木被瀑布森林大漠海洋洗去,活泼泼的感觉神经便觉得疼痛。朋友教过我一个看画的方法:卷起一本杂志,像单筒望远镜,用一只眼睛来欣赏。这时,遮去画框之外的纷乱,画居然明亮立体得多。城市之美也是这样得来的。

    不过,我不能总是眯着一只眼走在街上。我的印象总是整体的印象。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我的审美意识是从这里开始的。

    中国古典诗词的美是那么纯粹,令人情不自禁。我不知也无须知道翠柳置身何地,无须知道这千秋的沧桑与万里的景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词儿一蹦一跳的,读起来眼睛会一闪一闪。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这是气势。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这是慷慨。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这是沉甸甸的忧伤。

    人渐渐走入景中,将景淹去,留下一点气息。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有燕在双飞,人就立得更孤独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需要心情。凡俗的我虽然没有那种超然,却有对超然的向往。有位老先生近来发现陶渊明是个斜眼,因他东篱采菊却见了南山。我想这也是游戏之论吧。不仅南山,北山西山也是见得的,连眼都不必斜,只消转转身体就行。我想我们是很容易被这样的诗句烦了的,因为我们既无菊可采,又无南山可见,所见之物多是人之眼,所以需要研究它究竟是斜还是不斜。

    从诗词出发,回到生活中,人的感觉有了两个系统:艺术与非艺术。艺术是我们逃遁现实压力的港湾。美在心目中被放大,直到淹了一天一地。美在心目中被抽象,以至不需特定的对象。

美常常是无名的。走在九寨沟,看近处的水,远方的山,拍拍大树,数一数牦牛,在珍珠滩洗洗双足。我无力指出一个具体的美,即使指出也是虚妄的。那是天人合一、地人合一的感受。所有的细节都淡化了,心中起伏着一种莫名的愉悦。景物不再是对象;于是人也就不再君临一切。在这美好的时间和美好的地点,一切都是和谐的。不需要刻意修饰,努力操作,苦思冥索。许多人支起照相机,许多人架起画板。然而全都徒劳,因为取舍也是多余的。我想,我们热爱的还是这样一种深入其中的境遇,热爱它的全体,否则,旅游如何能成为人类如火如荼的节目呢?这样的美比起“绿肥红瘦”式的吟咏更有生命力。

    能在生活中常常看见美是一大幸事,如能看到他人未能体察的美尤为幸福。幸好在景观之外还有人性、力量、崇高,人的情感由此丰富起来。

    很多年以前,我常常站在晒台上看一个人走过弄堂。她走入我的视线直到消失,其间不过一分钟。那时我还小,不懂爱情或情欲,只觉得想看一看。假如世上有所谓“美的觉悟”的话,这就是了。这是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觉悟,其间没有语言的参与,其间无须学习和训练,是情不自禁的真正的觉悟。

(选自《躺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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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里的那点儿意思

袁省梅

    壳子到武六家去要钱,武六借他五百块钱已经好长时间了。

    壳子坐在武六家里,等着武六提到“钱”。壳子心说武六但凡提起钱的事,比如什么东西多少钱,比如赶集时花了多少钱,比如麦子又涨了几分……他就能像捏住线头般,轻轻地扯拽到武六借钱还钱的事上去。壳子脸上一会儿白一会儿红,编好的话一跳一跳都到了嗓子眼儿了。

    壳子在武六家坐了半晚上,武六都没有提一件有关钱的事。或许武六提了,壳子没听出来。壳子的心让武六的“咸淡话”把魂给扯跑了。这是壳子回家后,媳妇骂壳子的话。

    壳子半夜才回到家,他从没有半晚上地不着家。壳子在地里圈了猪圈,养着三十八头猪,把家也搬到了地里。壳子很少回村里,就是村里有事回去了,壳子也是站在人堆的后面,默默地立一会儿,或者跟着旁人嘿嘿地笑几声,壳子无论站在哪儿,似乎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媳妇迷迷糊糊地叫壳子把要的钱压她枕头下,说是明个赶集给她爸买寿礼。壳子没理会媳妇的话,问媳妇知道刘邦项羽不?知道四面楚歌虞姬乌骓马不?媳妇倏地把一双眼就瞪成了探照灯一般,在壳子的脸上扫来扫去,问壳子,钱呢?壳子却不接媳妇的话,还在刘邦项羽楚霸王说个不停。媳妇忽地坐起,也不管半夜,指着壳子就骂开了。

    壳子不生气。媳妇骂他虽是家常便饭,可今天晚上壳子不舍得让媳妇的脏话碰一下心里的高兴。他抹了把脸,嘿嘿笑着说,不就欠你点儿钱吗?急啥?壳子还想给媳妇讲刘邦项羽什么的,这些都是听武六讲的。壳子没想到武六光景过得不咋样,肚子里倒有不少的货,古时候、眼眉下、中国的、外国的,张嘴就能云来云去说个道道。

    第二天晚上壳子没等媳妇催撵,撂下筷子就要出去。媳妇在背后硬撅撅地喊他,叫他别净听武六扯咸淡话,好歹把钱要回来要给她爸买寿礼。壳子哼也没哼一声,脚步搅得风快。

    壳子刚闪进门,武六就指着电视说,你瞅你瞅,臭啊!你说,他带个球也带不了,还能干啥?壳子从没看过足球比赛,家里的电视是儿子女儿的。人家看什么,他就跟着扫上两眼,也看不出意思来,圪蹴在炕头,吃上几根烟,就裹着一身的乏累睡去了,明天还有一推的活儿哩。壳子的日子一年跟一天一个样,十年跟一年一个样。壳子觉得自己就像地里的庄稼圈里的猪一样,见日头就长才是本分。壳子没想到人除了挣个好吃穿,还该踅摸些有意思的事情做做。

    壳子觉得武六是个有意思的人。虽然武六家的电视是巷里最小的最旧的,武六家的房子还是三十年前的土坯房,可壳子觉得武六的日子过得比谁都有意思。

    壳子坐在武六家的炕头,和武六看了半晚上的足球,越位啦点球啦,在武六三番五次的讲解下,壳子还是迷迷糊糊,可壳子的心里咂摸出了一点儿意思。壳子为自己心里的那点意思欢喜得早忘了来武六家的意图,只在脚搭在自家门槛上时,才忽地想起媳妇的话来,缩手缩脚地上炕睡觉,不敢惹出半点儿声响惊动媳妇。

    一大早的,壳子正在拌猪食,媳妇指着壳子跳脚骂了起来,跟平常一样自顾斥骂壳子的窝囊。结婚十多年了,壳子没动过媳妇一下,平时家里的事都是媳妇说了算。可壳子突然觉得媳妇原来这么不讲理,吼骂声也是这样的难听,壳子的脸一阵赶着一阵地黑紫,真想一巴掌打过去。

    壳子准备出去找人借钱给媳妇时,武六送来了钱。壳子心说完了,没个由头咋好意思再去人家家呢?就耷拉个脸不想要钱。武六转身要走时喊壳子晚上闲了来家坐。壳子一听,高兴得差点儿跳了起来。路上武六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壳子还在门口站着。壳子觉得武六才活得叫个活法,说人活着不就是活那点儿意思吗?什么意思呢?壳子也说不清,可壳子的心里却充满了澄明和快乐。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那夜,那对盲人夫妻

周海亮

①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悲怆的声音一点点变得平和,变得快乐。因为一声稚嫩的喝彩。那是乡下的冬天,乡下的冬天远比城市的冬天漫长。常有盲人来到村子,为村人唱戏。他们多为夫妻,两人一组,带着胡琴和另外一些简单的乐器。大多时候村里会很晚。在娱乐极度匮乏的年代,那是村里人难得的节日。

②让我感兴趣的并不是那些粗糙的表演,而是他们走路时的样子。年幼的我常常从他们笨拙的行走姿势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卑劣的快乐。那是怎样一种可笑的姿势啊!男人将演奏用的胡琴横过来,握住前端,走在前面。女人握着胡琴的后端,小心翼翼地跟着自己的男人,任凭男人胡乱地带路。他们走在狭窄的村路上,深一脚浅一脚,面前永远是无边的黑夜。雨后,路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水洼,男人走进去,停下,说,水。女人就笑了,不说话,却把胡琴攥得更紧。然后换一个方向,继续走。换不换都一样,到处都是水洼。在初冬,男人的脚,总是湿的。

③那对夫妻在村里演了两场。地点在村委大院,两张椅子就是他们的舞台。村人或坐或站,聊着天,抽着烟,跺着脚,打着呵欠,一晚上就过去了。没有几个人认真听戏。村人需要的只是听戏的气氛,而不是戏的本身。

④要演最后一场时,变了天。严寒在那一夜,突然蹿进我们的村子。那夜滴水成冰,风像刀子,直接刺进骨头。来看戏的人,寥寥无几。村主任说要不明天再演吧?男人说明天还得去别的村。村主任说要不这场就取消吧?男人说,说好三场的。村主任说就算取消了,钱也是你们的,不会要回来。男人说没有这样的道理。村主任撇撇嘴,不说话了。夫妻俩在大院里摆上椅子,坐定,拉起胡琴,唱了起来。他们的声音在寒风中颤抖。加上我,总共才三四名观众。我对戏没有丝毫兴趣,我只想看他们离开时,会不会被冰的水洼滑倒。天越来越冷,村主任终于熬不住了。他关掉村委大院的电灯,悄悄离开。那时整个大院除了我,只剩下一对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唱戏的盲人夫妻。

⑤我离他们很近,月光下他们的表情一点一点变得悲伤。然后,连那声音都悲伤起来。也许他们并不知道那唯一的一盏灯已经熄灭,可是他们肯定能够感觉出面前的观众正在减少。甚至,他们会不会怀疑整个大院除了他们,已经空无一人呢?也许会吧,因为我一直默默地站着,没有弄出任何一点声音。我在等待演出结束。可是他们的演出远比想象中漫长。每唱完一曲,女人就会站起来,报下一个曲目,鞠一躬,然后坐下,接着唱。男人的胡琴响起,女人投入地变换着戏里人物的表情。可是她所有的表情都惨进一种悲怆的调子。他们的认真和耐心让我烦躁。我跑回了家。我想即使我吃掉两个红薯再回来,他们也不会唱完。我果真在家里吃掉两个红薯,又烤了一会儿炉子,然后再一次回到村委大院。果然,他们还在唱。女人刚刚报完最后一首曲目,向并不存在的观众深鞠一躬。可是我发现,这时的男人已经泪流满面。

⑥我突然叫了一声“好”。我的叫好并不是喝彩,那完全是无知孩子顽劣的游戏。我把手里的板凳在冻硬的地上磕出清脆的响声。我努力制造着噪音,只为他们能够早些离开,然后,为我表演那种可笑和笨拙的走路姿势。两个人同时愣了愣,好像他们不相信仍然有人在听他们唱戏。男人飞快地擦去了眼泪,然后,他们的表情变得舒展。我不懂戏,可是我能觉察他们悲怆的声音正慢慢变得平和,变得快乐。无疑,他们的快乐,来自于我不断制造出来的噪音,来自于我那顽劣的喝彩,以及我这个唯一的观众。我开始安静了下来……

⑦他们终于离开,带着少得可怜的行李。一把胡琴横过来,男人握着前端,走在前面,女人握着后端,小心翼翼地跟着,任凭男人胡乱地带路。他们走得很稳。男人停下来说,冰。女人就笑了。她不说话,却把胡琴攥得更紧。

⑧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起那个夜晚。我不知道那夜,那对盲人夫妻,都想了些什么。只希望,我那声稚嫩的喝彩,能够让他们在永远的黑暗中,感受到一丝丝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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