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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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郑州一中汝州实验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雪白

    叫人感念和思痛的东西越来越多了。比如雪。

    在我印象里,雪是世界上最辽阔、最庄严、最有诗意和神性的覆盖。她使我隐约想到了“圣诞、人类、福祉、博爱、命运”这些宗教意味很浓的词。

    那神秘无限的洁白,庞大的包容一切的寂静,纯银般安谧、祥和的光芒,浑然天地、梦色绝尘的巍峨与澄明……

    拿什么更美的形容她呢?她已被拿去形容世间最美的意境了。

    童年时,我心里涨满了雪,比大地上的棉花还要多。那时候,大地依然贫穷,贫穷的孩子常常想:要是地里的雪全变成棉花该多好啊!如今,我们身上有的是厚厚的棉了;而大地,却失 去了那相濡以沫的洁白。

    那时候,一个冬天常常有好几场惊心动魄的雪。有时不舍昼夜地下,天凛地冽,银装素裹。夜晚白得耀眼,像火把节,像过年,令人亢奋。记得初中语文里有篇《夜走灵官峡》,开头即“纷纷扬扬的大雪又下了一整夜……”

    那盛大的雪况,现在忆起来很有些隐隐动容和“俱往矣”的悲壮。不知今天的孩子会不会问:真有那么多雪么?

    是真的,雪不仅多,而且美得痛心

    记得小学班里有个家境很穷的女生,又瘦又黑,像棵细细的老也长不大的豆芽儿。一次作文课上她灵机一动把雪比喻成了“雪花膏①”,她说:“那天夜里,我看见天上飘起了雪花膏……”她念的时候同学全笑了,连老师也笑了,说她是异想天开。于是老师给我们讲“异想天开”是什么意思。老师讲“异想天开”时女生趴在水泥桌上(当时课桌是用水泥板搭的)呜呜哭了……不久,她因贫穷辍了学。

    许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记起了这件事。我猛然发现那个“雪花膏”的比喻其实多么生动而富有诗意啊!

    雪,雪花膏的雪,女孩子的雪。

    在我所见过的比喻中,这是最珍贵的一个。

    要知道当时穷人家是买不起雪花膏的。美丽的如泣如诉的雪花膏。

    不知从何时起,有个声音问:我们的雪呢?

    从前的梦想,有的很快就兑现了。比如棉花,比如雪花膏和课桌……一些虽遥遥无期,但我们并不苛求,慢慢来,一切都会有的,没有的都会有的……

    是的,我们相信。但另一个事实是:我们曾经有过的,现在却没有了。

    比如雪。我们有了无数的雪花膏,比雪花膏还雪花膏的雪花膏,可我们的雪呢?那“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呢?

    偶尔碰上一回,可那是怎样的情景啊――

    稀稀落落粉针或沫状的碎屑,仿佛老人凋谢的胡须,给风一击,给地面轻轻一震,即消殒了。

    这哪里是雪?分明是雪的骸,死去的雪。

    衰败的迹象就是这时显露的。我留意到了冬日的憔悴、大地的烦躁、空气的郁闷、没有冰的河床、树的稀少和鸟的惊恐……眯起眼睛,我认出菜叶上的药斑,阳光中的尘埃和可疑的飞来飞去的阴影……

    从前不是这样子的。

    纯洁简美的东西愈来愈少。人类创造着一切也破坏着一切,许多优雅的本色和古典的秩序被打碎了、颠覆了,包括季节、生态、秩序、规矩、操守……我们狂妄地征伐却失去了判断,拼命地拥有又背叛着初衷;我们消灭了贫穷还消灭了什么?

    这是个欲望大得惊人的掘金年代。抒情的方式正在消失。只有物的欲望。

    我感到了不安,感到了冬天背后那双忧郁的眼睛。那些威胁她的莫名危险……我开始了怀念,怀念那些流逝和将要流逝的东西,比如童年、雪、本色,比如村庄、野地、棉布的经纬、流动的水……

【注】①雪花膏:一种化妆品,洁白如雪,用来滋润皮肤。

(1)、本文以“雪”为线索,由雪及人,由雪及事,由雪及现实,请概括作者的心路历程。

→②痛心→③→④→⑤

(2)、作者在文中说“雪不仅多,而且美得痛心”,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说雪“美得痛心”。
(3)、联系上下文,体会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这哪里是雪?分明是雪的骸,死去的雪。

(4)、本文意蕴深刻,请联系现实,谈谈本文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答题。                                                                                               

                                                                                                                   汉语可以治病
       ①美国费城有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好学,成绩优秀。有一天,他在看报纸上的天气预报,他发现自己一个字也不认识,极为恐怖的是即使拿出他已经学过的教科书来看,也感到一无所知……后来经医生诊断,这个孩子患上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疾病。
他痛苦地告诉父亲,他看不懂。已读小学五年级的他怎么连天气预报也看不懂呢?他父亲不相信,带他去看医生。不料,医生经过测试,证实这是真的,并说孩子患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病。
       ②我们知道,人的大脑皮层有一个语言中枢,是人类语言能力的生理基础,它的作用就是控制人类的语言行为。这个中枢一旦因脑外伤受损或因脑血管供血障碍。其语言行为便出现异常,常见的表现是患上“失语症”。“失读症”就是失语症中的一种。
       ③传统的看法是:人脑的语言中枢在大脑的左半球,只要左半球的这个中枢受损,可能发生失语症或失读症,不管他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但是事实却不全是这样。
        ④科学家经调查发现,中国和日本患失语症的人要比欧美少得多。这是为什么?经过多次实验,发现基本的,却是最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国人和日本人都使用汉字,欧美人使用的是拼音文字,使用的是大脑左半球,而且仅仅是左半球,但中国人、日本人使用的都是汉字,对大脑的利用精细得多,左半球认记字音字义,右半球认字形,左右两半球均衡协作。这就是欧美人患“失读症”概率多,而中国人、日本人患难夫妻“失读症”少的原因。
        ⑤更为有趣的是,美国科学家对中国儿童和美国儿童的阅读能力和某些智商做比较实验,发现中国儿童的智商要高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儿童学的是汉语,因此他们大脑的左右半球都得到了更充分、更均衡的锻炼。
        ⑥根据汉字与大脑两半球的这种关系,费城的心理学家做了一个试验:他们首先教这位患“失讯症”的美国少年学汉字、汉语,接着让他在一张纸的上行写英语句子,下行写同样意思的汉语句子,最后要这位美国少年看着汉字读出英语句子念出来了,结果这位美国少年竟毫不费力地就把英语句子健康情况出来了。试验初步成功了。
        ⑦不过,这个试实验有一个问题,即汉语句子只起“唤醒”英语句子的作用,不等于完全把病治好后来根据以后的试验表明,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为在不断“唤醒”的作用下,患者通过不断的训练能慢慢逐步恢复英语的阅读能力,达到治病的效果。
        ⑧由此可见,汉语、汉字的学习和使用,可以使人们更充分、均衡地使用大脑两半球,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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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价的奖赏
       ①当她猛然发现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时,吓得冷汗涔涔。那手提包里的钱和银行卡都在。其次,关乎“命门”的是海关进出口手册和关税证明的单据,一旦丢失,将给她所在的报关公司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
       ②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到广场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又心急如焚地雇来了三个人,让他'举着写有“一万元悬赏”的寻物牌,来回走动。阳光一点点离散,她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这时候,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来说,有一个人拾到棕色的提包。她急三火四地赶到派出所,的确是她的手提包,她惊喜地叫起来,可是等她打开拉链,却傻了眼,包里空空如也。像迎头挨了一瓢冷水,她心里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
      ③拾到包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衣着破旧,看起来挺精神的。民警悄悄告诉她:“这男孩在假期经常来广场拾破烂,上次,他也说是捡到了提包,来交还失主,哪知失主说,就是这男孩在他坐的地方转来转去,不一会提包就不翼而飞,失主一口咬定,包就是他偷的。结果那失主不但没给赏金,还管那孩子要包里少的钱,甚至动了粗。”民警看了看男孩又说:“我怀疑,这次他又故伎重演,要不,我们仔细地盘问盘问,看看有什么破绽?”
      ④她忙摇摇头,即使以前男孩有过劣迹,她也不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和猜测他这次的诚心。许是猜出了民警和她谈论的内容,男孩涨红了脸,紧咬着下唇,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分辨道:“包是捡的,不是偷的。”
      ⑤她走上前去,拉过男孩的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小兄弟,姐姐相信你,即便你只是送来了空提包,也谢谢你。”
      ⑥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奇迹出现,她心灰意冷地往回走,月色清凉如水,冷得让她心寒,突然,身后窜出一个人来,往她怀里塞了个方便袋,然后掉头跑开,消失在幽暗的小巷里。
      ⑦等她从凉恐中回过神来,惊奇地发现,方便袋里竟是那些让她忧心如焚、想用一万元“赎回”的票据。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恍惚置身于不敢惊扰的梦境中一般。
      ⑧除了现金,一切失而复得,还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曾经,我把拾到的提包交给失主,却被失主反咬一口,诬赖我是小偷,我当时很后悔把包给了他。今天下午,当我看到地上的提包时,我心情很复杂,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捡起了它,怕失主着急呀!这次我得做得聪明点,于是先交上空包,投石问路。没想到,你不仅相信我,还握了我脏兮兮的手。赏金我是不会要的、其实,你已经给了我比任何金钱都贵重的奖赏,那就是尊重和信任,我收下了,也谢谢你。请你一定相信我,我捡到包时里面就没有钱。
      ⑨她呆呆地站在夜色里,心动如潮,为那个受了委屈依然善良的男孩,为那个在困境中生存但内心并不贫穷的孩子。她总以为能让人心动的是金钱,却不知道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人的体态、言语和笑容衍生出来的温暖与尊重。多少怀揣着真诚而来的帮助,多少明媚而纯粹的心境,被我们审视、猜忌和怀疑的目光灼伤,变得冷漠而麻木。其实,每一个善意都该得到尊重,容不得一丝龌龊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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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一把芳香的泥土

厉彦林

      ①故乡三面环山,土地不贫瘠也不肥沃,依然保留着传统农耕文明的习俗和风貌。置身故乡的田间地头,格外兴奋踏实。泥土的故乡,扎满我生命的根须,是我心灵皈依和朝拜的圣地。

      ②我和妻子借假日回到地处沂蒙山区东部的老家。早饭后,跨进父母精心打理的菜园,只见一片片韭菜、大蒜、小葱、白菜、生菜,你挤我,我挨你,长得亲密而兴旺。夜晚与爹娘拉呱半宿,像品尝味道醇正的陈酿,甘美香甜,余味悠长。盖着母亲提前晾晒过的被子,有一股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勾起许多记忆。

      ③难忘童年时代,我放学后扔下书包就去沟底岭剜菜、割草、放羊。麦苗浇过返青水,麦苗间弥漫着薄薄的雾气,伴随各种野花的清香,沁人心脾。夏季,田间、沟底、河沿上的野草紧紧抓住大地,长得墨绿、茁壮、坚韧,那是上等的牲畜饲料。

      ④我深爱土地,缘于我的祖辈,尤其是我的爷爷。爷爷一生坎坷,七八岁时就为富裕人家放牛。后来,有了自己的土地,便把土地当作命根子,无论是耕种、管理、收获,都精掐细算,妥妥帖帖。每次下地,必须先把鞋脱了,直接光着脚板。爷爷说,地是通人性的,可不能用鞋踏。如果踏了,地就喘不动气了,庄稼也就不爱长了。因而全家人把土地当作恩人、亲人,春夏秋冬,义无反顾地爱惜、保护着。

      ⑤父亲就像能感觉到土地的体温和脉动。他经常把责任田深翻整平、刨垄调畦,体味土地苏醒的喧哗与冲动。记得那年播种前,父亲走到地中央,深深刨了几镢头,轻轻跪下右腿,将十指插入泥土中,用力攥一把,看一看土地的墒情,放到鼻子前闻一闻,口里念叨着:“这土,多润呀!这土,多香呀,这土,多肥呀!肯长庄稼,种啥都成!”那是父亲一生重复了许多次的庄重礼仪和独特享受。人勤地不懒。那普通的土坷垃,在串串汗珠的浸润下,长出一茬茬小麦、地瓜、苞米,点缀着全家人幸福的鼾声。那把弯弯的镰刀,在父母布满老茧的手里,飞快地收割生活的希望。

      ⑥记得童年时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捏泥巴、塑泥哨、摔跤等游戏,每项游戏都离不开泥土。山地上的土壤是砂土质的,干净,爽气。大家沐浴着温煦的阳光,手里抓满温软的浮土,让土从指缝里慢慢漏下来,看细土在头皮上、脖子上、肩膀上、胳膊上水一样流淌,挂在密密的汗毛上,一会工夫,个个除了眼睛外,都成了“泥娃娃”。然后跳到池塘或河溪中冲洗干净,周身光滑。那是多么惬意和幸福的童年!

      ⑦游子在外,根依然扎在故乡的泥土中,血液依然流淌在那片土地上。因为心里装着乡村的碾磨、土坯房、庄稼地和亲人,于是就有了根深蒂固的乡情和刻骨铭心的故园情结。

      ⑧年复一年,土地一声不吭地奉献着。只要用犁深翻,依然露出一层层新土。万物生长于泥土,又回归于泥土。故乡的土地上,有我的祖辈辛勤耕耘的足痕和生活艰辛的泪滴,记载着一代代人的苦乐、荣辱与辉煌,包括安睡在山坡上的坟墓;又孕育着一代又一代新生命,常有婴儿清脆的啼哭划破山乡的黎明……

      ⑨赤脚走在故乡的土地上,攥一把芳香的泥土,一股地气从脚底板一下传遍全身,顿增许多昂扬向上的力量。   (摘自《人民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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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鸡蛋

郑洁渊

    整个鸡家族都不甘心自己在地球上的地位——任人宰割,供人食用。鸡王决定扭转鸡家族的处境,于是就召集幕僚想办法。

    “要想人类放弃吃鸡很难。”一个幕僚说,“他曾经用十斤鸡蛋收买了人类中一位写东西的人,让他在报上写文章说,吃鸡容易患癌症!可人类还是照吃不误。”

    “依我看,人类吃咱们并不是因为恨咱们,而是说明他们离不开咱们。”另一位年纪大点的幕僚说,“不如,大王下一道圣旨,命令所有母鸡停止下蛋,保证人类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对待咱们了。”

    “停止下蛋?”鸡王吃了一惊。

    “对,停止下蛋。没有鸡蛋就不会再有小鸡出生,光一点,就够人类伤脑筋的了。”幕僚说。

    5分钟后,鸡王向整个鸡家族下达了圣旨:停止下蛋!

    当人类发现全世界所有的母鸡都不下蛋了时,地球上只剩下一个鸡蛋了。

    人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地球上的鸡吃一只将少一只,最终灭绝。

    人类专门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会议的结果是制定了一部关于保护珍稀动物——“鸡”的法律。鸡终于改变了卑微的地位,加入珍稀动物的行列。

    人们以拥有一只鸡为荣,狗和猫的地位一落千丈。在公园里常见到牵着鸡散步的达官贵人。一只鸡的售价已高达上千美元。

    地球上惟一的那个鸡蛋更是价值连城,光是守护它的军队就有两个旅之多。这鸡蛋的妈妈是最后一个听到鸡王圣旨的,当时她正在下蛋,想把这个蛋退回到肚子里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她成了地球上惟一一个鸡蛋的母亲。人们将延续鸡的生命的期望寄托在她身上,人们给她吃最好的食物,为她建造了豪华的住宅,还让她上报纸上电视。

    这只母鸡日益显赫的地位渐渐引起了鸡家族其他成员的不满。同样是鸡,凭什么她吃的好,住的好,还能上电视?就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是,在某一天的上午,另一只母鸡违抗鸡王的圣旨,公然下了一个蛋。这只母鸡立刻成了全球新闻的焦点,她的待遇马上超过了前一只母鸡。

    鸡家族受到了强烈的震动。

    紧接着第三个鸡蛋出生了。

    第四个鸡蛋问世了。

    第五个鸡蛋诞生了。

    第六个鸡蛋降临了。

    鸡王感到大事不妙,连忙再次降旨制止母鸡下蛋,但他已经控制不了他的臣民了。所有的母鸡都想比别的鸡过得好,她们拼命地下蛋。

    于是,保护鸡的法律取消了。

    没有人牵鸡去公园了。鸡又重新出现在餐桌上了。

    鸡王不甘心,还想继续降旨制止母鸡下蛋,被幕僚劝阻了。幕僚说:“没有必要。因为人类已经掌握了对付鸡不下蛋的方法。”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问题。

爷爷的黄豆

王琼华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玩耍。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并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起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的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爷爷的技艺越来越精湛,生意越做越大。于是,成了镇子里最大的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寂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圆声。

    有了钱,爷爷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

    在我的记忆里,爷爷一谈到自己就笑呵呵,一谈到父亲就唉声叹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轻度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显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地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了一口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以后真活不下去了,可以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打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这笔活命钱,我一直没有拿,爷爷给予我的财富远比那些金珠子还要金贵。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大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回忆我的父亲

    ①对儿时的我来说,父亲是个严肃而遥远的人。在印象中,父亲言语不多,也不爱逗孩子们笑。所以,在我们的感觉中,母亲的爱像太阳,温暖、无私而透明,父亲的爱则像月亮,冷静、理性而朦胧。

    ②虽然来台湾多年,但是父亲一直不变的,是那满口的乡音。因此,我们的家庭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孩子们跟爸爸讲四川话,跟妈妈和兄弟姐妹讲普通话。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依然可以讲出很多四川话。听到川音,还觉得分外熟悉亲切。

    ③我曾经一度以为父亲并不爱我。他很少表达他的感受,当我逐渐成年的时候,发现他也有他的“爱的语言”。比如他经常趁出门散步的时候,叫我一起出门上学,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走一小段路,这几乎是我们唯一的独处时间。现在想想,父亲总是把这种爱隐藏在沉默的行动里,以至于太阳的光芒总是使月亮的光辉失色。

    ④但是父亲总是说到做到,对孩子们的承诺从未食言。有一次,父亲突发奇想给我出了一道他自认为非常难的数学题,他觉得我肯定答不出来,说如果我做出来,他马上把他的派克金笔送给我。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道摆火柴的数学题,需要用六根火柴摆出四个同样大的三角形,没想到年幼的我三下五除二,不到两分钟就摆好了。父亲“喜出望外”,立即把派克金笔交到我的手里,要知道,那时候,派克金笔是连大人也少有的贵重物品。

    ⑤父亲虽然沉默寡言,但是内心一直藏着对中国的大爱,这是我后来才了解到的,他当年为官一场,却又厌恶官场作风,到台湾之后,一直致力于写作。

    ⑥父亲最宠爱五姐。他过世以后,五姐非常悲痛,专门写文章追忆他。她说,“爸爸来台湾,祖母留在大陆,是他一生最大的遗憾。”从小,爸爸教她的第一首诗是“清明时节雨纷纷”。小时候过年的对联,爸爸就写“时时勤秣马,年年望还乡”。

    ⑦父亲的中国情结像一条无声的溪流,注入了我的价值观。不知不觉中,当我的人生需要做一些选择时,这些理念影响了我。而这些都是我成年以后逐渐理解的。在父亲的书房里,父亲一直珍藏着钱穆先生赠送给他的书法,上面的字苍劲而从容:

    ⑧有容德乃大,无求品自高。

    ⑨我知道,这是父亲一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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