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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惠州市田家炳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测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屠呦呦:用一株小草改变世界

    1930年12月30日,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开堂坐诊的父亲摘引《诗经》中的一句话“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为她取名。“苹”指的是蒿类植物,人们惊叹于从取名开始,屠呦呦的命运注定要与这棵神奇的小草连在一起。

    受父亲影响,屠呦呦从小就喜欢翻看医书,对中草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树立了治病救人的理想。带着这个理想,1951年,屠呦呦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

    大学四年,屠呦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以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由于实验室没有配套的通风设备,加上经常和各种化学溶剂打交道,屠呦呦很快就患上了结核、肝病等多种慢性疾病。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她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进行实验,尝试在不同摄氏度的条件下制取青蒿提取物。在失败了一百九十次之后,1971年10月4日,屠呦呦终于如愿以偿地从第一百九十一号样品中获得了抗疟效果达到百分之百的提取物。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为进一步完善这种新型特效药物,屠呦呦还率队历时六年,排除干扰,克服困难,成功开发出了一种抗疟疗效比青蒿素高十倍,但复发率却极低、用药剂量更小、使用起来更方便的抗疟新药物,即双氢青蒿素。1990年3月,双氢青蒿素一举通过了技术鉴定,成为人类抗击疟疾的“有效武器”。

    当年大协作的“523”项目以“胜利完成”而告终,“523”项目的科研成果鉴定会最终认定青蒿素的研制成功“是我国科技工作者集体的荣誉,6家发明单位各有各的发明创造”,在这个长达数页的结论中,只字未提发现者的名字。然而贡献的归属却在后来的几十年中争议不断,屠呦呦则被很多人认为“不够淡泊名利”“个性执拗”。

    2004年,泰国玛希敦奖将5万美元和一枚奖章颁发给了青蒿素研发团体,大多数青蒿素研究参与者赞成将这笔奖金捐给盛产青蒿的四川酉阳地区的中学。这时,屠呦呦提出,必须先明确她个人应该享有50%以上奖金的份额,然后,由她以个人名义捐给酉阳。2009年,屠呦呦编写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出版,就因为引文署名的细节而招致批评:未能充分肯定其他研究小组和研究成员的作用。反对者认为,屠呦呦夸大了自己在“523”项目中的作用。

    2011年9月,81岁的屠呦呦登上了拉斯克医学奖的领奖台,斩获临床医学研究奖,那是彼时中国生物医学界获得的世界级最高奖项。在拉斯克奖评审委员会的描述里,屠呦呦是一个靠“洞察力、视野和顽强的信念”发现了青蒿素的中国女人。拉斯克医学奖认为,屠呦呦是第一个把青蒿素引入523项目组,第一个提到100%活性,第一个做临床实验,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都足够支撑她得这个奖。可见这个奖项注重科学发现的思维,而不在乎是谁做的。

    四年后,2015年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这位中国女科学家,以表彰她发现青蒿素,显著降低了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并不认可集体成就的诺贝尔奖,把奖项颁给了在青蒿素研究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个人。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无穷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感到自豪。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了屠呦呦从小树立治病救人理想到最终获得“诺贝尔奖”的经历,成功塑造了一个勤奋钻研,不懈追求的科研工作者形象。 B、“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C、由于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试验中患上了多种慢性疾病,但她没有退缩,坚持工作,先后完成了抽取青蒿提取物、青蒿素的研制、开发双氢青蒿素等工作。 D、屠呦呦因《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受到启发,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很快便成功发现青蒿素。 E、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精神品质?请简要概括和分析。
(3)、屠呦呦及其团队能在上世纪70年代艰苦的条件下发现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学大师饶宗颐

余秋雨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还断言:只要香港有饶公,就不能算文化沙漠。这位饶公,就是著名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在香港,饶公是名人,也可算奇人。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人称“业精六学,才备九能”。

然而,谁会相信,这位顶着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日本京都大学、北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客座教授头衔的大学问家,竟是从广东潮州走出来的一名初中生!

少年早慧的饶宗颐,20岁出头因整理发表了父亲的遗著《潮州艺文志》而文名大噪,旋即被聘为中山大学的研究员。当时,日军已经南侵,中大迁往云南。在赴聘途中,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没想到,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香港,他有机会结识了后来对他影响深远的学者王云五和叶恭绰,从而正式步入国学研究的大门。

而这场大病,是饶公此生唯一害过的一场大病。因此,对佛、道都深有研究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缘分。

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很广。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的学问分归八个门类,后来郑炜明先生更是添加补充,细分为十五类。儒学、道学、佛学,诗、词、文、史,目录、考古、敦煌学,音律、书法、绘画、甲骨文,饶公样样都有研究;时间跨度更是惊人,从上古到明清,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涉猎。哪来的这么广泛的兴趣、这么旺盛的精力?

饶宗颐的回答是:得益于从小文化空气的“熏蒸”,正如林语堂所言,学问是像熏火腿一样“熏”出来的。我家里有那么多书,我整天在看,把读书当成了玩耍,用的时间比在学校上课的还多。在那个小图书馆里,我可以一边享受,一面玩,懂不懂就在那里面逛。

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但饶公做到了。在一些领域,他占据了开路人的地位。例如,他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震惊了国际学界;他的《梵学集》,也开辟了该领域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天地。为了达到“专”,饶公不顾一切地“往里钻”。像梵学,为了品到“原汁原味”,他硬是从40多岁开始埋头学习梵文,一学几十年,可以朗朗而读。饶公说,我的梵文是与一位印度学者“换”来的。50年代末,那位在内地留学过的学者提出向我学《说文解字》。我正好想用功学学梵文,于是与他讲了条件:用《说文解字》交换梵文。此后几年间,我们互为老师,都学到了想学的东西。

支撑饶宗颐在学术方面锲而不舍深钻的,是一种“求阙’’精神。饶公说,‘‘求阙’’是曾国藩的话。他认为做人、做学问,都要“求阙”。“阙”同现在的“缺”,就是要不知足的意思。实际上,天下万物都是有“缺”的,追求把“缺”的补齐,可事实上永远也补不齐,这样就会永远不知足地追求下去。

饶公是史学家,他说,最令我兴奋的是今天中国不断地有很多新东西(出土文物)从地下冒出来了。而这些东西又带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答。比如,遇见冒出来的东西以后,发现有的文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本子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你就要解答了,我是研究这方面的,我有找出答案的责任,我要研究。我不能不研究,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我不理,我对它有兴趣,我就要研究。价值这个东西很难讲,我看有价值,别人看毫无价值。在学术上,越有争执的东西,越需要讲出一个道理来。我就是要找出这个“道理”来。

了解饶公的人说,别看他是国学大师,但他一点也不迂腐、守旧,开拓精神极强。他周游世界,精通英、法、德、日文。他研究国学,不仅从中国古籍中找材料,还密切关注着考古的新发现。例如,他用四川三星堆考古成果,印证以往古文献资料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取得新的重要发现。他借鉴西方汉学家研究方法,从印度和西域文字典籍入手,拓展汉学研究的视野。他还利用敦煌写卷的新资料,深入研讨诸多史学之谜;通过“比较古文字学”,探索远古中外文化交流问题。难怪季羡林教授称其在掌握材料、运用材料上“令人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感”。

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于是饶宗颐做到了既博又专。

(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优雅的科学独行者

卡迈什瓦尔·C·瓦利

    难以想象,如此优雅的美感,竟能在一个物理学家身上得到完美的演绎。

    他总是无瑕疵地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其颜色在秋冬季变化于深黑和深灰之间,而在春夏季则变化于浅灰和棕黄色之间。他爱好文学和音乐。他是世界上唯一在方程式中使用哥特体字符的科学家。据说在所有用英语写作的科学论文书籍中,他的语言是最优美的。

    他叫钱德拉塞卡,原本是个有点羞涩的印度青年。19岁那年,他因成绩优异获得政府奖学金,只身乘船前往英国剑桥求学。在长达十几天的漫长航行中,他奇迹般地初步计算出一个结果:在当时,恒星的白矮星阶段被认为是一切恒星演化过程的最终阶段,但是钱德拉塞卡的计算表明,当恒星质量超过某一上限时,它的最终归宿将不会是白矮星。

    经过在剑桥的学习,钱德拉塞卡逐步完善了自己的发现。在1935年皇家天文学会的会议上,这个24岁的青年终于得到宣读自己论文的机会。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年纪轻轻便将功成名就。然而,事情的发生并不如他所愿。当钱德拉塞卡在会上宣读完自己的论文时,当时天体物理学界的权威爱丁顿走上讲台。他当众把钱德拉塞卡的讲稿撕成两半,宣称其理论全盘皆错,原因是他得出了一个“非常古怪的结论”。听众顿时爆发出笑声。会议主席甚至没有给这位年轻人答辩的机会。会议结束后,几乎所有人都走到钱德拉塞卡跟前,说:“这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世界就是这样终结的,不是伴着一声巨响,而是伴着一声呜咽。”多年后,钱德拉塞卡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自言自语。

    与爱丁顿的争论持续了几年,没有一个权威科学家愿意站出来支持钱德拉塞卡。最后,他终于明白应该完全放弃这个研究课题。在1937年到了芝加哥大学以后不久,他把自己的理论写进了一本书里,然后不再去理会它。差不多30年后,这个后来被称为“钱德拉塞卡极限”的发现得到了天体物理学界的公认。然后又过了20年,钱德拉塞卡获得了诺贝尔奖。1983年,当他从瑞典国王手中接过诺贝尔奖章时,已是两鬓斑白的垂垂老者。

    此时,回顾年轻时的挫折,钱德拉塞卡却已有了不同的看法。“假定当时爱丁顿同意自然界有黑洞……这种结局对天文学是有益处的。”他说,“但我不认为这对我个人有益。爱丁顿的赞美之词将使我那时在科学界的地位有根本的改变……但我的确不知道,在那种诱惑的魔力面前我会怎么样。”

    钱德拉塞卡的结论是,这些成功的人“对大自然逐渐产生了一种傲慢的态度”。这些人以为自己有一种看待科学的特殊方法,并且这种方法一定是正确的。但实际上,“作为大自然基础的各种真理,比最聪明的科学家更加强大和有力”。

    因此他的一生都是谨慎、谦逊和勤奋的。每当投入工作时,他就会坐在一张非常整齐、清洁的书桌前,寻觅数学的秩序。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天,花费10年左右,得到了“某种见解”以后才罢休------也就是说,直到宇宙的某一个方面已经完全约化为一组方程时才罢休。然后,他总是把研究的结果写成一本书,就不再关注这个领域,而去寻找天体物理学中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课题,重新埋头研究下去。直到60多岁,钱德拉塞卡仍能定期把精力转向以前从未涉足的新领域。

    他的教学同样以严谨和一丝不苟著称。据说,他的板书和讲稿是那样整洁和优美,以至可以直接拿去印刷。一个有名的故事是,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钱德拉塞卡每星期从叶凯士天文台驱车数百英里到芝加哥大学为只有两名学生的班级上课(另一种说法是包括费米在内的其他几个人偶尔也来插班听课),而195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就授予了这个班级仅有的两名学生——杨振宁和李政道。

    钱德拉塞卡的一生注定是孤独和寂寞的。远离自己的祖国,研究不被认可,还因肤色遭受歧视。但他不以为意,并以始终如一的优雅默默回应一切。1999年,一只以“钱德拉塞卡”命名的天文望远镜升空。尽管它经常因做出新的发现而出现在世界各地的新闻报道中,钱德拉塞卡却并未因此更多地被人提及和了解。

    因孤独而优雅。或许,只有一个物理学家,才能拥有如此优雅的美感。

(摘编自《孤独的科学之路:钱德拉塞卡传》

相关链接:钱德拉塞卡兴趣广泛,年轻时曾学习过德语,并读遍自莎士比亚到托马斯.哈代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摘自“百度百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梨花白

刘建超

    梨花白在老街唱红时,年方十六岁。

    梨花白六岁开始跟着师傅学艺,拜在梅派名师门下。在老街首次登台时,正值梨花满天,一院春色,师傅便给她起了个艺名梨花白。

    梨花白登台唱的是梅派经典剧目《贵妃醉酒》。梨花白扮相俊秀,嗓音甜润,念白、唱腔、舞蹈、水袖,一招一式,举手投足都深谙梅派风韵,把老街人听得如醉如痴。

    梨花白走出戏楼已是午夜,一轮弯月苍白地挂在丽京门的檐角,青石板路泛着幽幽的冷光。一辆车轻轻地来到她的面前,拉车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

    老街人歇息的早,天黑收店,吃饭睡觉。半夜里是不会有啥生意的,尤其是个拉车的。

    “这么晚了,还没有收工?”

    小伙子憨憨地笑笑:“我是在等你,天黑,路上怕不安全。”

    梨花白好生感动。说了句:“去怡心胡同。”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轻快地颠簸起来。

    老街的戏园子在城外两里地。从丽京门到戏园子,一色的青石板路。青石板路在戏班子唱戏时才热闹一下,沿街两边卖各种小营生的摊贩忙碌着,多半是些卖小吃、水果的。在这里可以吃到纯正的不翻汤、浆面条、绿豆丸子汤。戏散人静,青石板路便又恢复了冷清。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微微颠簸,却很舒适。许是太累了,梨花白在轻微的颠簸中闭上眼睛睡了。拉车的小伙子放慢了脚步,双手攥紧车把,让车子走得更平稳些。怡心胡同到了,小伙子不忍心叫醒梨花白,车子拐过头又跑了回去。梨花白醒来,看见小伙子气喘吁吁,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

    梨花白连忙表示歉意,小伙子乐呵呵地说:“没事,我爱听你唱戏。只要你有戏,多晚我都等你。我姓程,你叫我程子就中。”

    程子真的每次都等着拉梨花白,并且说啥都不收钱。梨花白说急了,程子就呵呵笑,说:“那中,啥时候你给我唱出戏就中了,我爱听《贵妃醉酒》。”

    一个雨夜,程子送梨花白回家,发现胡同门口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程子也就没走,躲在一个屋檐下。

    梨花白住的二层木楼上果然传出了动静。程子飞一般蹿过去,跑上二楼,推开了门。几个汉子满嘴酒气,梨花白单薄的身子缩在床角发抖。

    几个痞子对程子来搅和他们的好事极其恼怒,三五下就把程子打翻在地。程子满脸是血,依然倔强地站起来。

    痞子头儿说:“看来你真是想逞能了。那我成全你,今天我要不了女的就要你。你是干啥的?”

    “拉车的。”

    “靠腿脚吃饭啊。那好吧,今天我废了你的腿,就放过这个小妞。”

    “咋都中,你们别欺负女娃。不然,就是打死我,我也拽个垫背的。”

    痞子掏出了刮刀,程子的一双脚筋被他们生生挑断。

    虽然那几个痞子后来被法办了,但是,程子只能坐轮椅了。

    程子学了剪裁手艺,在丽京门下开了“贵妃醉裁缝店”。每天接送梨花白的是她师兄洛半城。老街人都说梨花白和她师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就是等不到他们结合的消息。

    动乱的年月,剧团由造反派接管,梨花白被当成资产阶级的黑苗子遭受批斗,发配到街道去扫大街。

    程子转着轮椅,找到“靠边站”的洛半城,说:“我听着剧团里演李铁梅的那主嗓子不中,不洪亮。英雄李铁梅声音不洪亮咋能鼓舞咱老街人们。你和剧团头头说说,可以让梨花白伴唱,这也是接受改造,接受教育嘛。”

    剧团头头觉得革命群众说得有理,就把梨花白抽回团里,在幕后为演李铁梅的演员伴唱。老街人知道后,都去听梨花白唱戏,听戏的人多了,剧团头头挺高兴。

    中秋时节,梨花白发烧,嗓子不佳,她和剧团头头请假。头头瞪着三角眼不允许——中秋节快到了,要过革命化的中秋节,死了都要唱。

    结果梨花白在唱“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时,倒了嗓子。剧团头头说梨花白故意破坏,还是想着那些才子佳人。在戏园子的土台子上,不但批斗打骂梨花白,还要她把“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唱一百遍。

    梨花白直唱得气若游丝,昏死过去。从医院出来,梨花白彻底失音,别说唱戏,说话都如蚊子嗡嗡。洛半城气愤难平,把剧团头头狠狠揍了一通,从此不再唱戏。

    一个艺人,不能唱戏,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梨花白来到了洛河边。圆月朗朗,秋水依依。梨花白的脚刚刚踏进河水,却听到洛河桥上传来《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竟然是程子。梨花白哭倒在程子怀中。

    动乱过后,梨花白又回到剧团,担任艺术指导。她退休后常常推着程子去广场听大家聚会唱戏,两人真的是发如梨花。

    又是一个中秋夜。老街戏园子那座土台子上,梨花白和洛半城着装重彩,冰冷的月光下,演着《贵妃醉酒》。

    台下没有观众,静静的场子里,只有一部空空的轮椅。

(选自《市井人物·出门是江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只见牛的犄角,富裕农民的长毛绒高帽,农妇们的头巾在集市上攒动。尖厉刺耳的嘈杂声嗡嗡声一片,持续不断,气息粗犷。不时还可听到一声从乡下人结实的胸脯里发出的开怀大笑,或者系在墙边的母牛的一声长哞。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村奥士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了。

    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村乌勒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大声喊道:“奥士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乌勒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具商马朗丹先生,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老人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村的长工马利,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村的乌勒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在酒馆里、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有了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然而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乡音

万芊

    那年,银泾村的阿秀,在陈墩镇上读完初中后,靠在城里做科长的姨夫的帮助,进了国营棉纺一厂做了农民长期临时工。阿秀,名为秀,人也长得秀,瓜子脸蛋,眼大大的,嘴小小的,稍一打扮,比那明星还明星,可一开口就露了馅:她把“这里”说成了“该爿”,把“那里”说成了“给爿”,把“糖”说成了“同”。跟她一起上班的女工,都是爱笑的,一听她说“该爿”就止不住笑,后来不知是谁,干脆不叫她阿秀叫“该爿”。有一次,厂长听人唤她“该爿”她应着,很奇怪,问身边的人:“好像厂里的工人名册上,没这人么。”众人听了都大笑起来,有的女工止不住笑,还直唤妈。因此,在厂里阿秀是从不轻易开口的,一门心思学技术干活。阿秀手脚挺麻利,又吃得起苦,干起活来,常常一个顶两个,进厂没两年,车间主任就让她当了能管十来个人的工班长。手下的人常常不服气,跟她较劲,可技术上谁也较不过她,只能取笑她的乡音,一时间,车间里到处是“该爿”、“给爿”的声音。可阿秀一点也不往心里去,该做的照做,该管的照管,只是仍然从不轻易开口。

    不料,阿秀的好景不长,厂里因销售不善,入不敷出,工资常一拖再拖,实在是难以维持,厂工会一班人,开始按厂长办公会的意见,做那些农民长期临时工离岗的思想工作,阿秀也在其中。可阿秀死也不答应,哭着跟工会主席扳理:“厂里好的时候,还不是靠伲‘该’些农民工撑着,干的活最多,拿的钱最少,可伲哪一天说过一句怨言?为啥?还不是因为伲把厂当成了自己的家。”

    正在这时,厂长派人来找阿秀,说是有一桩极其重要的外商接待任务让她去作陪,并派专人来指导阿秀化妆打扮。可阿秀说啥也不肯打扮,说是随她意她就去,不随她意,她就不去。厂长没法,只得随她的意,她去了,厂长的小轿车接去的。厂里人见了,就开始说风凉话:“‘该爿’长着这么漂亮的脸蛋,干啥都赚钱,干么非要赖在厂里呢,真是死脑筋。”

    三天以后,厂里开全厂大会,大家都没搞懂,阿秀竟陪着个老华侨坐在了主席台上。会上,厂长让大家用最最热烈的掌声欢迎老华侨童先生讲话。白发苍苍的童先生站起来,对着麦克风一开口,全场都笑了:老华侨竟是一口拗舌的乡音,把“我”说成“伲”,把“这里”说成“该爿”,把“吃糖一样甜”说成“吃同一样甜”。坐在前边的人这才发现老华侨说着说着已是热泪盈眶。

    后来,厂里人才知道,老华侨童先生跟阿秀是同乡,也是银泾村人,五十年前在海外白手起家,成就了一番事业。这次来,他确实非常有诚意地想与国棉一厂合作。半个月的实地考察、谈判,基本上都谈妥了一应事宜,只待签字前的最后一轮谈判,只是半途中回了一次牵缠了他半个世纪的家乡时,他却伤心了:故居依稀还在,可家里什么人也没有找到,原来跟厂里谈妥的投资事宜再也没心思谈了。厂方没法,只得礼节性地设宴送别,可就在那晚宴上,老华侨竟与身边的小同乡阿秀“该爿”、“给爿”谈得少有的投机,阿秀那说话的神态,他越看越像记忆里的小阿姐,而阿秀的敬业精神,使童老隐约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再加上阿秀说起生产技术上的事竟一套一套的,满心欢喜,当场拍板,由他提供一应的资金、设备、技术、高级管理人员及百分之七十的外销业务,并让阿秀当他的全权代理。

    谁也没有想到阿秀一顿晚饭救活了一个大厂,众人都挺感激她的,再也没有人称她“该爿”了。只是有人问起阿秀跟童老先生是不是亲眷时,阿秀说:“只是老乡。他家以前住村里的‘该爿爿’,伲家住村里的‘给爿爿’。”众人都会意地笑了,自然都是善意的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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