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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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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大庆市2017-2018学年八年级(五四学制)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

周炳揆

    《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古代,在发明印刷术前,人们是依赖用芦苇秆在纸箔上抄写来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做了归纳后再进行研究的。这个把事情写下来的过程对大脑形成刺激,实际上是把听到的东西传递到头脑中去了。书写工具逐渐在进步,人们对记笔记的研究也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

    铅笔的发明是在17世纪,1827年自来水笔被申请了专利,圆珠笔是在1888年发明的,但这些书写工具并没有给记笔记带来实质变化。现今,几乎每位大学生都配备了手提电脑,听课依然是他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高等学府的教室里但闻键盘咔嗒声。

    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1)、作者主要是从手写字的哪两方面内容进行说明的?
(2)、手写和打字各有什么优势?
(3)、文章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4)、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说说你对打字和手写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母爱

     “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北方的狼。南方的狼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咱不瞎说,我只知道北方的狼。”

      一位老猎人,在大兴安岭蜂蜜般黏稠的篝火旁,对我说。猎人是个渐趋消亡的职业,他不再打猎,成了护林员。

      我说:“不对。是大猩猩,大猩猩有表情,会使用简单的工具,甚至能在互联网上用特殊的词汇与人交流。”

    “我没见过大猩猩,也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我只见过狼。沙漠和森林交界地方的狼,最聪明。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狼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咬住蒂处,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界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有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急时,会在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脱逃。如果爬向沙坡,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坡顶,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平生见过的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支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

      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上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儿去了呢?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在凹陷处,像白色的烛光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干骆驼粪。白气正从其中冒出来。我轻轻扒开,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骆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做着离开妈妈后的第一个好梦。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掩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挽回孩子的生存。

      熟睡的狼崽鼻子喷出的热气,在夜空中凝成弯曲的白线,渐渐升高……

     “___________”,老猎人叹息道:“从此,我放下了猎枪……”

阅读答题。

简•爱(节选)

【英】夏洛蒂•勃朗特

      桌上点着两支蜡烛,壁炉上还有两支。沐浴着熊熊炉火的光与热,卧着派洛特﹣﹣阿黛勒跪在它旁边。半躺在睡榻上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一只脚在靠垫上垫着。他正注视着阿黛勒与狗。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庞。我认识这位赶路人,两道浓浓的粗眉,方方的额头,给横梳的黑发一衬,更方了。认识他那坚毅的鼻子,与其说漂亮,不如说更显示个性;他的大鼻孔,我认为,表明他易怒;他严厉的嘴唇、下巴与下颚﹣﹣对,这三者都很严厉,一点儿不错。他的身材,此刻已脱去斗篷,我发现,与他方方正正的相貌很相称,大概算得上体育术语中所说的好身材吧﹣﹣胸宽腰细,虽然既不高大也不优美。

      罗切斯特先生准已明白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进了门,不过他好像并不想理睬我们,因为我们走近时,他连头都没抬。

      “先生,爱小姐来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平静地说。他点点头,仍旧瞧着那狗,那小孩。

      “让爱小姐坐下吧。”他说。勉强生硬地点头,不耐烦却不失礼的腔调似乎在进一步表示“爱小姐来没来与我何干?这会儿我可不想跟她打招呼”。

      我坐下来,不再窘迫。全套礼仪的接待反而令人慌乱,因为我无法报之以温文尔雅。但粗鲁任性使人不必拘礼。相反,合乎礼仪的沉默,古怪的举止,倒于我十分有利。再说,这种违反常情的做法也够刺激的,且看他如何进行下去。

      他仍旧像尊雕像,既不开口也不动弹。费尔法克斯太太大概觉得该有人表示一下友好,就开始讲话。照常和和气气,照例老一套﹣﹣对他忙了一天表示慰问,说他脚扭了一定疼得厉害,心里烦躁,又夸他忍受这一切的耐力与毅力。

      “太太,我想喝点儿茶。”这是她得到的唯一的回答。她忙起身打铃,托盘送来之后,又动手摆好杯子、茶匙等等,殷勤又利索。我和阿黛勒走到桌前,但主人却并不离他的睡榻。

      “请你把罗切斯特先生的茶送过去好吗”费尔法克斯太太对我道,“阿黛勒没准儿会弄洒的。”

我照办,他从我手中接过茶杯。阿黛勒觉得这是为我提出要求的好时机,叫道:

      “先生,你小箱子里不是有件礼物要送给爱小姐吗?”

      “谁说起礼物来着?”他硬邦邦地说,“你期盼礼物么,爱小姐?喜欢礼物么?”他细细打量我的脸,目光阴沉、恼怒、刺人。

      “说不上来,先生,对礼物我没什么经验。人们一般认为礼物令人愉快。”

      “一般认为?那你怎么想?”

      “请给我点儿时间,先生,才能给您一个满意的回答。一件礼物有许多方面,对不对?人得全盘考虑之后才能对礼物的性质提出看法。”

      “爱小姐,你不如阿黛勒坦率,她一见我就大叫大嚷地要礼物,而你却拐弯抹角。”

      “因为配不配得到礼物,我不如阿黛勒有自信。她可以做为老熟人提出要求,也可以照老习惯这么做,她说你早就习惯送礼物给她。但非要我就此事发表看法,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我是陌生人,又没做过什么值得感谢的事。”

      “哦,别用过分谦虚来帮忙!我考过阿黛勒,发现你在她身上下了不少功夫。她不机灵,也没天分,但时间不长,却进步不小。”

      “先生,您已给了我一份‘礼物’,我感谢不尽。自己的学生受到夸奖,正是做老师最向往的东西。”

      “哼!”罗切斯特先生哼一声,默默喝茶。

                                                                                                                                                    (选自《简•爱》第十三章,黄淑仁译)

     【注释】费尔法克斯:也有的译本为“费尔费克斯”。

阅读《描花的日子》,完成下题。

      ①这里一年四季都有让人高兴的事儿。春天花多鸟多蝴蝶多,特别是满海滩的洋槐花,密得像小山。夏天去海里游泳,进河逮鱼。秋天各种果子都熟了,园艺场里看果子的人和我们结了仇,是最有意思的日子。冬天冷死了,滴水成冰,大雪一下三天三夜,所有的路都封了。

      ②出不了门,一家人要围在一起。

      ③母亲和外祖母要描花了。她们每年都在这个季节里做这个,这肯定是她们最高兴的时候。我发现父亲也很高兴,他让她们安心描花,余下的事情自己全包揽下来。平时这些事他是不做的,比如喂鸡等。他招呼我带上镐头和铁锹去屋后,费力地刨开冻土,挖出一些黑乎乎的木炭——﹣这是春夏准备好的,只为了这个冬天。

      ④父亲点好炭盆,又将一张白木桌搬到暖烘烘的炕上。猫在角落里睡了香甜的一觉,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思考。外面天寒地冻,屋里这么暖和。这本身就是让人高兴、幸福的事。

      ⑤母亲和外祖母准备做她们最愿做的事:描花。她们从柜子里找出几张雪白的宣纸,又将五颜六色的墨搬出来。我和父亲站在一边,插不上手。过了一会儿,母亲让我研墨。这墨散发出一种奇怪的香气。

      ⑥外祖母把纸铺在木桌上,纸下还垫了一块旧毯子。她先在上面描出一截弯曲的、粗糙的树枝,然后就笑吟吟地看着母亲。母亲蘸了红颜色的墨,在枯枝上画出一朵朵梅花。父亲说:“好。”

      ⑦母亲鼓励父亲画画看,父亲就画出了黑色的、长长的叶子,像韭菜或马兰草的叶片。外祖母过来端详了一会儿,说:“不像,不过起手这样也算不错了。”她接过父亲的笔,只几下就画出了一蓬叶子,又在中间用淡墨添上几簇花苞——﹣我也看出来了,是兰草。我真佩服外祖母。

      ⑧我也想画,不过不画草和花,那太难了。我画猫。猫脸并不难画,圆脸,两只耳朵,两撇胡子。可是我和父亲一样笨,也画得不像。父亲说:“这可能是女人干的活儿。”

      ⑨整整一天,母亲和外祖母都在画。她们除了画梅花和兰草,还画了竹子。父亲一边看一边评论,把他认为最好的挑出来。他说:“这是你外祖父在世时教她们的,他不喜欢她俩出门,就说在屋里画画吧。可惜如今太忙了……我每年都备下最好的柳木炭。”

      ⑩猫一直没有挪窝,它思考了一会儿,便站起来研究这些画了。它在每一张画前都看了看,打了个哈欠。可惜它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踩到了红颜色的墨上,然后又踩到了纸上。父亲赶紧把它抱开,但已经晚了,纸上还是留下了一个个红色的爪印。父亲心疼那张纸,不停地叹气。

      ⑪外祖母看了一会儿红色爪印,突然拿起笔,在一旁画起了树枝。母亲把爪印稍稍描了描,又添上几朵,一大幅梅花竟然成了!我高兴极了,我和父亲都没想到这一点:有着五瓣的红色猫爪印本来就像梅花嘛!就这样,猫和母亲、外祖母一起,画了一幅最好的梅花。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_________:全面了解胡萝卜

       ①曾有人预言下一个改变世界的技术不是大数据,不是人工智能,而是基因组测序。它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生物的本源,还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对生命进行“改造”。甚至可以说,这项技术将影响并改变我们的生老病死。

       ②胡萝卜和生菜、芹菜属于植物中的一大类,但它质脆味美,更受大部分家庭主妇青睐。胡萝卜栽培广泛,其根部富含营养物质,如胡萝卜素和多种维生素等,是世界各国饮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 分校的菲利普•西蒙和他的研究团队完成了对30余种胡萝卜样品的基因测序,绘制出了胡萝卜基因组序列草图。这很可能是迄今最完整的蔬菜基因组序列草图,相关论文在线发表在《自然•遗传学》杂志网站上。

       ④菲利普•西蒙和他的研究团队使用一根胡萝卜的DNA组装了一个高质量的参照基因组,确认了胡萝卜共有32113个基因,其中有10530个基因是胡萝卜特有的。而后,他们对包括野生种和栽培种在内的35个不同品种的胡萝卜样品和亚种进行了测序。研究人员称,这一研究不仅使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了解胡萝卜的所有营养物质和组成成分,而且阐明了胡萝卜的起源和演化过程。他们把胡萝卜的基因组序列和其他植物进行了比较,来确认在进化道路上,胡萝卜的祖先究竟是何时与葡萄、猕猴桃以及西红柿“分道扬镳”的。

       ⑤此外,他们在胡萝卜根部发现了一个负责积累维生素A前体的基因,正是这个基因让胡萝卜积累起特别多的β胡萝卜素。研究人员表示,这一研究为改善胡萝卜和其他农作物的营养价值提供了可能,不仅能够帮助胡萝卜育种者改善胡萝卜的口感和营养价值,未来还有望让其他农作物具备胡萝卜的“特长”,使口味更好,更有营养。

                                                                                                                                                        (选自2016年5月12日《科技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后面小题

雨中明月山

梁衡

    ①江西西部有明月山,藏于湘赣之间,不为人识。当地政府恨世人不识璧中之玉,闺中之秀,便邀海内外作家记者团作考查之游。

    ②头一日,游人工栈道,乘缆车登顶,云绕脚下,雾入衣襟,游者不为所动;第二日,看大庙,殿宇巍峨,新瓦照人,更不为动。当晚,人走一半。

    ③第三日,微雨,主人再邀所余之人作半日之游。无车无马,徒步爬山。一入山门,立见毛竹数竿,有两握之粗。青绿滚圆的竹面上泛出一层细濛濛的白雾,竹节处的笋叶还未退净,一看就是当年的新竹。但其拔地接天,已有干云捉月之势。众人精神为之一振,纷纷冲上去照相。然后开始爬山。

    ④路沿峭壁而修,左山右河。山几不见土石,全为翠竹所盖;河却无岸无边难见其貌,其实就是两山间一谷。谷随山的走势成之字形,忽左忽右,渐行渐高。谷间只有四样东西:竹、树、石、水。水流漱石,雪浪横飞,竹木相杂,堆绿染红,好一幅深山秋景图。石头一色青黑。大者如楼,小者如房,横空出世,杂布两岸。有那顺洪水而流落谷底者,无论大小皆平滑圆滚,俯仰各态。雨濛濛,似下非下,湿衣润肤。正行间,路边有一石探向谷中,四围藤树横绕围成天然扶栏,好个“一石观景处”,凭“栏”望去,只见竹浪层层,满川满山,一直向天上翻滚而去。近处偶有一枝,探向林外,正是苏东坡诗意“竹外一枝斜更好”。竹子这东西无论四季,总是一样的青绿,永葆青春朝气。大家就说起苏东坡,宁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又说到城里菜市场上卖的竹笋。主人见我们对竹感兴趣,突然说:“你们知道不知道,这竹子是分公、母的?”我们一下子静了下来,都说不知。他说:“你看,从离地处起往上数,找见第一片叶子,单叶为公,双叶为母。”众人大奇,拨开竹子一找,果然单双有别。我自诩爱竹,却还不知这个秘密。大家又问,这有何用?“采笋子呀!山里人都知道,只有母竹根下才能挖到笋子。”原来,这山不只是为了人看的。

    ⑤等到又爬了几里地,过了一座吊桥,再折上一段石板路,半天里忽一堵石壁矗立面前,壁上有瀑布垂下,约有几十层楼房那么高。石壁的背后和四周都簇拥着绿树藤萝,如一幅镶了边的岩画,而画面就是直立起来的江河奔流图。它不像我们在长江或黄河边,看大浪东去,浩浩千里,而是银河泻地,雪浪盖顶。我自然无法接近水边,只试着往前探了一点身子,便有湿云浓雾猛扑过来,要裹挟我们上天而去。我赶紧转身向后,这时再回望来路,只见云雾倏忽,群山奇峰飘忽其上,古庙苍松隐约其间。近处谷底绿竹拍岸,流水奏琴,偶有一束红叶,伏于石间,如夜间火光之一闪。

    ⑥这时,主人在下面半山腰的一间石室前招手,待我们款款下来,他已设好茶桌。茶备两种。一为当地的黄豆、橙皮、姜丝所制,驱寒暖胃,咸辣香绵,慢慢入心;而另一种则为山上采的野茶,清清淡淡,似有似无,就如这窗外的湿雾。我们都不再说什么,只是端着杯子,静静地望着远处。许久,不知谁喊了一声:“天不早了,该下山了。”我说:“不走了,就这样坐着,等到来年春天吃笋子。”

(选自梁衡《把栏杆拍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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