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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黄冈市2018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这则议论文,完成后面小题。

朴素美

    ①朴素也是一种美。

    ②“朴素美”,是指质朴无华、淡雅大方的美。它首先包含人的仪表的自然美:眉清目秀,五官端正,就给人以美的印象;还有红润的脸色,乌亮的头发,看上去也给人以健康、充满活力的美感。其次,朴素美指的是人的衣着穿戴:一个青年如果衣着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合身得体,虽然不刻意雕琢,也能给人一种美的感受。

    ③那么,为什么说朴素是一种美呢?首先,朴素美的色调、形式不复杂,清晰、分明,一目了然。寓美于清淡之中。一件衣服,五颜六色可能是美的。但有时候浑然一色,也是美的。树叶是绿色的,海水是蓝色的,麦浪是金黄色的,虽然是一色,不也很美吗?这是美的多样性的一种表现。其次,因为朴素美不刻意雕琢,能保持人的外表的自然美,衬托自然美。脸色红润,五官端正,本来就是一种天赋的自然之美。因为没有涂脂抹粉,浓妆重彩,这种天赋的自然之美不会受到遮掩和损害。朴素的打扮和装束,不至于喧宾夺主,相反能使人的自然美映衬得更美。第三,人们透过外表的朴素美,能看到崇尚朴素、崇尚勤俭的内在美。而这种内在的心灵和精神之美,虽然不显露在外表,但它会使人的外表愈发显得美。当我们知道某处雷锋式的青年把自己的积蓄慷慨无私地献给灾区人民,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衣着朴素的时候,看到他的形象难道不觉得美吗?不但觉得美,尊敬之情也会油然而生。

    ④所以,在美的花园中,朴素美的地位是不能抹煞的。以朴素为麦不是不懂得美,而正是懂得美的表现。那种以为只有打扮得奇异、华丽、时髦才是美的观点,其实是并不太懂得美,或者说是不完全懂得美,因为他们把本来是美的东西还没有看作是美的。

(1)、谈谈画线句在文中的含意。

以朴素为美不是不懂得美,而正是懂得美的表现。

(2)、请梳理概括本文的论证思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修复大脑不是梦

(1)在人的生长发育过程中,细胞往往由于高度分化而失去了再分裂的能力,最终衰老死亡,而在长期的发展适应过程中,人体保留了一部分未分化的原始细胞——干细胞。干细胞,即起源细胞,它是一类具有多项分化潜能和自我复制能力的未分化细胞,是形成哺乳动物各组织器官的原始细胞。全球目前已经开展了上万例的干细胞移植,经临床证实的干细胞可用于移植治疗的疾病达92种,包括脑瘫、老年痴呆、糖尿病、肝脏疾病、肿瘤、烧伤、衰老等。

(2)按照发育状态,干细胞可以分为成体干细胞和胚胎干细胞。成年动物的许多组织和器官,比如表皮和造血系统,具有修复和再生的能力,成体干细胞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在特定条件下,成体干细胞或者产生新的干细胞,或者按一定的程序分化形成新的功能细胞,从而使组织和器官保持生长和衰退的动态平衡。胚胎干细胞(简称ES或EK细胞)是早期胚胎或原始性腺中分离出来的一类全能性细胞。无论在体内还是体外环境,胚胎干细胞都能被诱导分化为机体几乎所有的细胞类型。在科学家的不断尝试下,人胚胎干细胞可以分化成多种细胞比如神经元、心肌细胞、胰岛细胞和血细胞等。

(3)最近,中国科学家对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一项新突破走在世界前列。

(4)2013年5月,复旦大学张素眷教授领军的科研团队首次将人类胚胎干细胞成功地转化成特定的神经细胞,并将转化后的中间细胞注入到小鼠大脑中,使已丧失学习和记忆能力的小鼠恢复了学习和记忆能力。该成果第一次证明人类干细胞可以成功植入到大脑中,对治愈各种神经功能缺陷疾病有重大意义。

(5)张素春团队选中了一种不会排斥其他物种移植物的特殊品种的小鼠,他们首先“蓄意破坏”了小鼠大脑中掌握“学习和记忆”、被称为“内侧隔阂”的大脑区域的线路,使小鼠暂时丧失“学习和记忆”能力。植入后的干细胞立刻形成两种常见的、重要的神经类型,它们分别与大脑中“指挥”行为、情感、学习、记忆、成瘾和许多其他神经问题的化学物质氨基丁酸或己酰胆碱能神经元进行有效沟通,并响应来自大脑的化学指令,开始特化并与海马体中的适当细胞相连接。测试证实,这些接受干细胞移植后“连接”成功的小鼠,常规学习和记忆能力得到了有效恢复,评分明显优于那些依然丧失“学习和记忆”能力的小鼠,尤其在“水迷宫”测试中,干细胞移植成功的小鼠对迷宫的设置记忆清晰,应对自如,而对照组小鼠面临迷宫则慌作一团,不知所措。

(6)干细胞移植研究的终极目标是通过细胞替代来修复大脑损伤,前景诱人。但张教授指出,目前干细胞治疗还不大可能立即产生效应,因为许多精神疾病仍难以确定是大脑的哪部分出现了问题。

    (节选自《生物读本》)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藏书忧(节选)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一位外国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我的书房,睁大眼睛慢慢地巡视一遍,然后又站在中间凝思良久,终于诚恳地对我说,“真的,我也想搞学问了。”我以为他是说着玩玩的,后来另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位经理现在果真热心于跑书店,已张罗起了一个很像样子的书房。我想,他也算是一位阅尽世间美景的人了,何以我简陋书房中的杂乱景况,竟能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冲撞?答案也许是,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才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罗曼·罗兰说,任何作家都需要为自己筑造一个心理的单间。书房,正与这个心理单间相对应。一个文人的其他生活环境、日用器物,都比不上书房能传达他的心理风貌。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我的家一度在这个城市的东北部,一度在喧闹的市中心,现在则搬到了西南郊。屋外的情景时时变换,而我则依然故我,因为有这些书的围绕。有时,窗外朔风呼啸,暴雨如注,我便拉上窗帘,坐拥书城,享受人生的大安详。是的,有时我确实想到了古代的隐士和老僧,在石窟和禅房中吞吐着一个精神道场。
        然而我终究不是隐士和老僧,来访的友人每天络绎不绝。友人中多的是放达之士,一进书房便爬上蹲下,随意翻阅。有的友人一进门就宣布,不是来看我,而是来看书的,要我别理他们,照样工作。这种时候我总是很高兴,就像自己的财富受到了人们的鉴赏。但是,担忧也隐隐在心头升起,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
         我没有学别人,在书房里贴上“恕不借书”的布告。这种防范密守,与我的人生态度相悖。我也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朋友间若有钱物的需要,我一向乐于倾囊。但对于书,我虽口头答应,心中却在嗫嚅。这种心情,大概一切藏书的学人都能体谅。
我怕人借书,出于以下三方面的担忧。
        其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
        自己的书,总或多或少有内容上的潜在记忆。写文章时想起某条资料需要引证,会不由自主地站起走向某个书架,把手伸到第几层。然而那本书却不在,这下就慌了手脚,前后左右翻了个遍,直闹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文章一旦阻断,远比其他事情的暂停麻烦,因为文思的梳理、文气的酝酿,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甚至稍纵即逝,以后再也连贯不上。有的文章非常紧迫,很可能因几条资料的失落,耽误了刊物的发稿,打乱了出版社的计划。于是只好定下心来,细细回想是谁借走了这几本书。想出来也没有用,因为这种事大多发生在深夜。
        借书的朋友有时也很周到,经过反复掂量,拿走几本我“也许用不到”的书。其实文章一旦展开,谁知道用到用不到呢。有时我只好暗自祈祷:但愿最近真的用不到。即如我写这篇文章,几次想起周作人几本文集中有几条关于藏书的材料,可惜这几本文集不知被谁借去了,刚才还找得心急火燎。
其二,怕归还时书籍被弄“熟”弄脏。
        这虽是外在形态的问题,对藏书的人来说却显得相当重要。藏书藏到一定地步,就会对书的整体形式重视起来,不仅封面设计,有时连墨色纸质也会斤斤计较。捧着一本挺展洁净的书,自己的心情也立即变得舒朗。读这样的书,就像与一位头面干净、衣衫整齐的朋友对话,整个气氛回荡着雅洁和高尚。但是,借去还来的书,常常变成卷角弯脊,一派衰相。有时看上去还算干净,却没有了原先的那份挺拔,拿在手上软绵绵、熟沓沓,像被抽去了筋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书店里还有这本书卖,我准会再去买一本,把“熟”了的那本随手送掉。
        或问:“你不是也购置远年旧书吗,旧书还讲究得了什么挺拔?”我的回答是:那是历史风尘,旧得有味,旧得合乎章法。我们不能因为古铜鼎绿锈斑剥,把日常器皿也都搞脏。
        其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
        我有好些书,多年不见归还,也忘了是谁借的,肯定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坚信借书的朋友不想故意吞没,而是借去后看看放放,或几度转借,连他们也完全遗忘。3年前我去一位朋友家,见他书架上一套《阅微草堂笔记》十分眼熟,取下一看,正是我的书,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他借去的。朋友见我看得入神,爽朗地说:“你要看就借去吧,我没什么用。”这位朋友是位极其豁达大方的人,平生绝无占他人便宜的嫌疑,他显然是忘了。那天在场友人不少,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我怕他尴尬,就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书架。那是一个20年代印的版本,没有大大的价值,我已有了新出的版本,就算默默地送给这位朋友了吧。好在他不在文化界工作,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但是,有些失落不归的书是无法补购的了。有人说,身外之物,何必顶真?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失去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不是个中人很难知道: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
藏书者就这样自得其乐,又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
                                                                                                                                                             (文/余秋雨,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你的孩子让我抱抱
宗利华
①母亲到城里来,照看她的孙子。
②孙子还不满两周岁,一脱手便跌跌撞撞做奔跑状。然而,不出几步,就会跌倒。跌倒,母亲并不去扶,母亲有她自己的处理方式。母亲说,自己跌倒,要自己爬起来。我们兄妹几个,小的时候就一直接受这些理论。但我的儿子,母亲的孙子却并不配合,他哭起来,等奶奶去拉,否则,便趴在地上。
③母亲对此非常自信也极有耐心。
④于是,祖孙两个,在人行道边上对峙。就在这时候,那个女人出现了。
⑤女人的目的很明确,这从她的视线就能看出来。她是冲我儿子来的。
⑥女人眼窝很深,这样就显得像是睡眠不足。她消瘦的脸上挂着笑,那笑看上去非常灿烂。
⑦她老远就张开了手,把我的儿子非常利落地拉起来,那个动作仿佛在一瞬间就完成了,甚至母亲还没来得及去阻拦。
⑧女人把我的儿子揽在她的怀里,腾出另一只手去拍打他身上沾的土,嘴里说:“好孩子,摔疼了吗?”
⑨母亲赶紧蹲下去,想把孙子接过来,因为,她看到孙子的眼睛直直地瞧着那女人,小嘴嘟着。母亲想,也许,接下来他就会哭了。他还太小,对陌生人还不那么认可。
⑩可那女人似乎搂得更紧了些,依然笑着,说:“我孙子也这么大了,也会跑了,一刻也闲不住,可调皮了,和他爸爸一样。他爸爸小的时候,就爬上爬下的,有一次,把刚长出来的牙都磕掉了一颗。”
⑪母亲笑着,应着说:“男孩子嘛,不都顽皮吗?要老实安稳了,你还以为他病了呢。”说着,伸手去抱孙子。女人伸了手,竟小心翼翼去抚摸儿子,母亲隐隐约约有点生气了,她是那样认为的,孙子是我的,你这般亲密干什么呢?
⑫女人却浑然不觉,继续说她的儿子:“小时候他也长得这样,胖乎乎的,一笑,两酒窝……”女人脸上簇成核桃状,移了腮去贴孩子小脸。
⑬母亲已经将笑收起来了。
⑭她看到孙子的嘴撇了一撇,看来,他真要哭了。
⑮母亲就伸了手,打算把孙子硬夺过来。
⑯这时候,一个白发的老头子出现了,老头子显得很紧张,所以步子就很零乱。一边蹒跚着,一边喊,“你怎么出来了?你怎么出来了?”
⑰母亲吃惊看看他,看看那个女人。
⑱女人嘿地一声笑了,说:“老头子,你来看看,他像不像咱儿子小时候?”
⑲老头走过来,笑着说:“像,真像!”一边说,一边将我儿子抱起来,顺手递给了我母亲。同时小声说:“对不起,没吓着孩子吧?”
⑳母亲这时把孙子抱紧了,轻声的和他说着话,抬起头,却发现老头搀着女人沿路走过去了。
(21)母亲回家,就跟我讲这件怪事。母亲说:“那个女人,怕是个疯子吧?”
(22)我正摘下帽子,解着警服上的扣子,慢慢就顿住了。
(23)“那女人看上去年纪很大吗?”我问。
(24)母亲点点头。
(25)我就一下子沉默了,一个熟悉的影子执拗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告诉母亲,那个女人的儿子去年抗洪时离开了我们……
(26)母亲看着我,老半天没有说话。
(27)很久以后的一天,母亲在道边上又瞧见了那个女人,母亲赶紧让他的孙子喊奶奶。可是,那个女人似乎浑然不觉,眼直直地瞧着前方,走过去了。
(28)母亲站在那里,瞧着那个背影,眼泪就扑簌簌地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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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出校门就梦想当马云

       2014年8月28日,美国彭博新闻社发布的亿万富豪指数显示,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拥有218亿美元资产,超越万达集团王健林成为中国内地首富。

       马云的成功让我们赞叹羡慕,但许多人并不知道马云曾经一天工作20个小时,有过吃9个月泡面的艰苦创业期。

       1995年,马云从学校辞职,1999年,他砸锅卖铁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商业信息网站“中国黄页”,在杭州开始创业,也经过了一个不挣一分钱的艰难阶段。

       刚开始,大家工作都很投入,一眨眼几个小时就过去了,常常肚子饿时才想起来吃饭,为了省时间,他们便吃快食面。

       可是创业的困难程度是大家没有想到的。当初准备的钱都投进去了,而且都看不到个泡。有些人泄气了,由于没有钱,工资自然没得发,马云唯一满足大家的就是免费发快食面。为了省钱,他快餐都不舍得吃,经常煮包泡面对付着。

       马云每个月入不敷出,被迫沦为“泡面党”。一日三餐都吃快食面,把一些人的胃吃坏了,有些人不得不溜号走人了。也有些人开始叫苦:“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吃泡面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马云总是学着电影里的口吻安慰大家:“快了,面包会有,一切都会有的。”

       可是 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五个月 ,生意都亏本,马云也实在想不出辙来了 , 因为他天天从早忙到晚,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仍然没有成功,他也没有底气说一定会成功。

       那年春节,大年三十他还在工作。母亲放心不下他,于是打电话问他:“晚上吃什么啊?”他没有想,就说:“吃快食面。”母亲突然停住了,说:“那你回来,别干了!”“不行,弟兄们都还没走。”母亲哭了,说道:“你这是何苦啊,好好的固定工作不干,非要创业。”母亲专程赶过来,为大家做了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吃得大家舒舒服服的,但也流出了眼泪。

       后来马云在一次招聘时,问一个学生:“你喜欢吃什么?”那人说:“快食面。”马云马上就乐了,“好!”那人也乐了,补充了一句:“我能把方便面煮出18种味道,成了同学们中的方便面‘达人’。”马云马上说:“你,我要了!”

       此后,马云就让那人给大家煮泡面,把快食面吃出花样来。那人一来,果然让大家改善了生活。她不是只买一种牌子的,而是不断地换牌子,每种牌子和口味都尝试一下。什么酸辣牛肉面、豉香辣排面、蟹黄鲍鱼面、麻辣火锅面、酸菜炖排骨面、小鸡炖蘑菇面、西红柿炖牛腩面、笋干老鸭煲面、蟹粉狮子头面、葱香排骨面,就这样各种牌子、各种味道的方便面大家都吃了,渐渐地说快面好吃。

       后来她能够把方便面煮出50多种味道来了。就这样,马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还是十分艰苦,但吃泡面的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浑然忘记身处低处与逆境。他乐观与从容,这样的技巧和态度、韧性和耐力,还有扛不住的苦难吗?就这样,他们在吃了9个月的快食面后,开拓出了一条“血路”。

       别一出校门就梦想当马云,用马云的话说,“一创业就想挣钱是不可能的,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阿里巴巴过去走的路和吃的苦,很多公司要重新走一遍,吃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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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窗

       老屋的玻璃天窗,小巧晶莹,开设在光线不足的卧房。对于我们小孩来说,天窗不仅为我们平添光亮,更让我们感受到许多无法言喻的美妙。

       夏夜,蝉还在院落里高大的梧桐树上鸣唱,田野里的蛙声就此起彼伏地欢快起来。穿着母亲缝制的方领衫,枕在她的怀里,仰起小脸,有时可以看到明月高悬远天之上,透过天窗,泻下轻轻柔柔的月光,一束束,盈盈的,如水似乳,漫过母亲的衣橱,在青砖地上画成一团银亮的光斑。一颗两颗美丽的星子也赶热闹似的映着天窗向我和母亲温柔地眨眼,低低地絮语。那一方窄窄的小小天窗足以把稚嫩的视线放大,把美丽的想象撑起,星空的神秘和趣味便注满了幼年幻想的心域。

       因有这一扇天窗,卧房里便舞动着游丝般的轻柔和温馨。母亲手摇蒲扇,缓缓地扇着,凉风便一丝丝地滑过肌体,惬意极了。她一边借着丝丝缕缕的亮光给我扇风,一边给我猜各样的谜语:“开嘛开白花,结嘛结四牛角。”我答是母亲在池塘里采的红菱,母亲便夸我聪颖。这还不够,母亲总是拗不过我的撒娇和对故事的喜爱。每每此时,她会不由自主地抬头凝望天窗外一颗两颗水晶般的星子。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的神话故事,便娓娓地在我心间摇曳出莲花般的清润和痴醉。常常,母亲的声音融着天窗下的那片亮光,如小溪的流水潺潺地抚遍我的全身,溢进我的心坎。

       江南多雨,尤其是阴雨绵绵的梅雨季节。因为有了这扇天窗,更让我感受到万般雨意千般诗情。天窗外,夜色冥茫。月亮躲起来了,星星躲起来了。唯有点点滴滴、淅淅沥沥的细雨如烟般笼着了鳞鳞的瓦片和一扇玲珑的天窗。童稚的心灵,透过那一方小小的天窗,遐想着偌大的夜宇舞起了巨幅绸缎,若是裁剪一匹让母亲为我做新衣裳,那有多好呀。想着想着,雨滴水润润,湿漉漉的,仿佛倏的一下钻进心里蔓延开来。雨点一滴一滴到天明,当晨光从天窗里泄漏时,新的一天又开启了。

       仲夏,多雷阵雨。屋内,昏黄的灯苗闪闪烁烁的,把灯光里缝制衣服的母亲的影子在墙上拉得好长。雨点如一名来自天界的乐手,水乡泽国便奏起了铿锵有力的天籁。听久了,听熟了,就能辨出,雨声如泉水般叮叮咚咚的,是奏响在玻璃天窗上的乐音。粗犷一点的是敲打在瓦楞上的鼓点。雨点轻轻重重、缓缓急急地也在我清澈的心湖上奏响,泛漾起细细的波纹。迄今为止,我一直认为这是我所听过的最美的纯天然的交响乐呢!雨势来得急也去得快。往往一首乐曲作罢,衣服上便留下了母亲细细密密的针脚。

       记忆中,老屋的天窗总是与母亲的身影相伴;现在,它时常浮现于我的脑海,一些细节还那么清晰。也许生命早期的记忆,是一个人生活的根吧。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墙下短记

史铁生

    近些年我常记起一道墙,碎砖头垒的,风可以吹落砖缝间的细土。那墙很长,至少在一个少年看来是很长,很长之后拐了弯,拐进一条更窄的小巷里去。小巷的拐角处有一盏街灯,紧挨着往前是一个院门,那里住过我少年时的一个同窗好友。叫他L吧。L和我一度形影不离,我生命的一段就由这友谊铺筑。细密的小巷中,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我们一起走,冬天或夏天,风声或蝉鸣,太阳到星空。少年间的情谊,想来莫过于我们那时的无猜无防了。

    我曾把一件珍爱的东西送给L。是什么,已经记不清。可是有一天我们打了架,为什么打架也记不清了,但丝毫不忘的是:打完架,我去找L要回了那件东西。

    走过那道很长很熟悉的墙,夕阳正在上面灿烂地照耀。我走进院中去喊L。L出来,听我说明来意,愣着看我一会,然后回屋拿出那件东西交到我手里,不说什么,就又走回屋去。结束总是非常简单,咔嚓一下就都过去。

    归途中我看看手上那件东西,珍宝转眼被处理成垃圾,我失去来时的热度。

    我独自回家,贴近墙根走。墙很长,很长而且荒凉。捡根树枝,边走边在那墙上轻划,砖缝间的细上一股股地垂流……我内心沮丧而无以名状;一段情谊轻得飘散了,没有了。

    那很可能是我对于墙的第一种印象。

    随之,另一些墙也从睡中醒来。

    我摇着轮椅走街串巷,忽然一面青灰色的墙叫我怦然心动,我知道,再往前去就是我的幼儿园了。青灰色的墙很高,里面有更高的树。到幼儿园去必要经过这墙下。一见了这面高墙,退步回家的希望即告断灭。那青灰色几近一种严酷的信号,令童年分外恐怖。

    这样的“条件反射”确立于一个盛夏的午后,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那时的蝉鸣最为浩大。那个下午母亲要出差到很远的地方去。我最高的希望是她可能改变主意,最低的希望是我可以不去幼儿园,留在家里跟着奶奶。但两份提案均遭否决,据哭力争亦不奏效。我哭声不停,母亲无奈说带我出去走走。“不去幼儿园!”出门时我再次申明立场。母亲领我在街上走,沿途买些好吃的东西给我,形势虽可疑,但看着走了这么久又不像是去幼儿园的路,牵紧着母亲长裙的手便放开,心里也略略地松坦。可是,好吃的东西刚在嘴里有了味道,迎头又来了那面青灰色高墙,才知道条条小路原来相通。虽立刻大哭,料已无济于事。但一迈进幼儿园的门槛,哭喊即自行停止,心里明白没了依靠,唯规规矩矩做个好孩子是得救的方略。幼儿园墙内,是必定的一种“灾难”,抑或只因为这一个孩子天生地怯懦和多愁。

    我最记得母亲消失在那面墙里的情景:母亲是绕过那面青灰色的高墙走上了远途的,高高的树上蝉鸣浩大,高高的树下母亲的身影很小,在我的恐惧里那儿即是远方。

    我现在有很多时间坐在窗前,看远近峭壁林立一般的高墙和矮墙。有人的地方一定有墙。我们都在墙里。

我们有时千里迢迢汽车呀、火车呀、飞机呀,只为了去找一处不见墙的地方:荒原、大海、林莽甚至沙漠。但未必就能逃脱。墙永久地在你心里,构筑恐惧,也牵动思念。比如你千里迢迢地去时,鲁滨逊正千里迢迢地回来。

    把所有的墙都拆掉的愿望自古就有。不行么?我坐在窗前用很多时间去幻想一种魔法,比如“啦啦啦,啦啦啦……”很灵验地念上一段咒语,刷啦一下墙都不见。怎样呢?料必大家一齐慌作一团(就像热油淋在蚁穴)。然后大家埋头细想,还是要砌墙。砌墙盖房,不单为避风雨,因为大家都有些秘密,其次当然还有一些钱财。

    其实秘密就已经是墙了。肚皮和眼皮都是墙,假笑和伪哭都是墙。假设这心灵之墙可以轻易拆除,但山和水都是墙,天和地都是墙,时间和空间都是墙。

    为了逃开墙,我曾走到过一面墙下。我家附近有一座荒废的古园,围墙残败但仍坚固,失魂落魄的那些岁月里我摇着轮椅走到它眼前。四处无人,寂静悠久,寂静的我和寂静的墙之间,膨胀和盛长着野花,膨胀和盛开着冤屈。我用拳头打墙,用石头砍它,对着它落泪、喃喃咒骂,但是它轻轻掉落一点儿灰尘再无所动。老柏树千年一日伸展着枝叶,云在天上走,鸟在云里飞,风路草丛,野草一代一代落子生根。我转而祈求墙,双手合什,创造一种祷词,出声地诵念、求它给我死,要么还给我能走路的腿……但睁开眼,伟大的墙还是伟大地矗立,墙下呆坐一个不被神明过问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又跟那墙说话,才突然想起,达摩的面壁是不是这样的呢?接受限制。接受残缺。接受苦难。接受墙的存在。

    搬家搬得终于离那座古园远了,不能随便就去,此前就料到会怎样想念它,不想最为思恋的竟是那四面矗立的围墙;年久无人过问,记得那墙头的残瓦间长大过几棵小树。但不管何时何地,一闭眼,即刻就到那墙下。寂静的墙和寂静的我之间,野花膨胀着花蕾,不尽的路途在不尽的墙间延展,有很多事要慢慢对它谈,随手记下谓之写作。

    1994年10月

(选自《我与地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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