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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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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14《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莫言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演讲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①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有一个我此刻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②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我看到那个得奖人身上落满了花朵,也被掷上了石块、泼上了污水。我生怕他被打垮,但他微笑着从花朵和石块中钻出来,擦干净身上的脏水,坦然地站在一边 , 对着众人说: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当然,我没有资格强迫你们读我的书。

    ③即便你们读了我的书,我也不期望你们能改变对我的看法,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作家,能让所有的读者都喜欢他。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里,更是如此。

    ④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那我就简单地再说几句。

    ⑤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⑥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扬扬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⑦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有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⑧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⑨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

    ⑩谢谢大家!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作者所讲述的三个故事。
(2)、第②段画线句“但他微笑着从花朵和石块中钻出来,擦干净身上的脏水,坦然地站在一边”中的“花朵”“石块”和“污水”分别指什么?
(3)、从演讲中,可以看出莫言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4)、阅读第二个故事,说说你从中获得了怎样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看不见的叶
                                                                                                  刘小芳
       像所有的清晨一样,醒来时,眼角发梢还粘着梦的碎片。对面墙上那串爬山虎,叶子的颜色发暗,采回来已经一周了。我发现那瘦成一线的叶脉,牢牢地抓住藤蔓,只是藤蔓,再也抓不稳岁月的墙了。我轻轻触及,便能听到生命的歌唱,像时间一样飘落下来。爬山虎与墙有缘,我将它们从一面墙移到另一面墙,只是想扩伸一份美。 
       空气中弥漫着漉漉湿气,下雨了,很多东西沉了下来。我撕掉墙上又一张日历,崭新的一天站在面前。手里握着的昨天,已远去,躺着的只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蜷缩成一个句号,没有任何的暗示。倒是这雨,将久旱的日子浸出几分重;干瘪的想象,也泡出几分饱满。可我不能驰骋我的想象,我得去找父亲,城市还没有醒,他会到哪里去呢? 
       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我放慢脚步,放逐目光。烟雾迷蒙中,有很多年轻的脚步从我身边走过,很多声音从我身边淌过。远处的高楼静立,有几盏惺惺忪忪的灯在等着与白天交班,世界还在一片硕大的静中。前方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咳嗽声,那金属的尖锐将这宁静撕开一条口子,很多东西漏了出来。父亲?!我加快脚步,走到他的身边。我的靠近并没引起父亲的注意,就像世上很多事他都不在意一样。 
       自从父亲被火车震下来,脑子里就被震掉了很多东西。那是上世纪70年代,正是父亲岁月青葱的时代,他凭着一身的力气走出大山,走向远方。据说是修路,铁路。那横枕的齿轮吃掉父亲很多时光,很多精力,只留下枯瘦的形骸。路通了,没有领到一分工钱。一无所有的父亲只剩下家乡的春节在等他,四张嘴在等他。失去回乡能力的父亲爬上自己修通的铁路上的火车,以为向前就可以抵达自己想去的地方,却被震了下来。那一震,就震掉了很多记忆,那些记忆就再也没能回到他的身体里,世界似乎也再没能走进他的眼里。  
       最后,父亲只认得土地。他一身的力气没被震掉,那是大山赐予他的,他日复一日地还给大山。他在锄头上,扁担上,铁犁上,一点一点地播洒自己的力气,收获一个又一个秋天。直到我们姐妹仨如庄稼一样成长,收割。然而,离开土地后的父亲,目光时而飘忽,时而痴凝,世界似乎离他更远了。 
现在,从剧烈咳嗽中平息下来的父亲,依然没有感觉到我的存在。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向远处,那是我日日走过的一面墙,采爬山虎的那面墙。现在,满墙的爬山虎的叶都凋零了,堆在墙根,叶叶相依,层层相抱,就在一夜之间。我深深地震撼着,为生命繁华后的凋零! 
       几天前,它们还如火一样燃烧,那熊熊的火焰,将秋日烧得透熟,将寒流煮得沸腾。蔓延的温度,驱走了很多寒冷。可以说,在有关生命力的书写中,爬山虎是添上了重重的一笔的。只要有一寸薄土,一块秃墙,它们就能攀墙越壁,奋勇向前,将生命演绎成一片葱茏。这总让我想到眼前的父亲,想起曾经那些干瘦的日子怎样被父亲的力气喂养得茁壮,想起那被我分离出来的一串爬山虎的命运。他们都被时间吸掉生命的所有色彩,一列地褪成褐色,褪成泥土的颜色,只有筋骨钢丝般布在时间的墙上。 
       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清晨,这里的叶会选择集体安息呢?我俯下身子,握起一把湿漉漉的软叶,是雨?!我陡然一惊,经受过那么多风雨的爬山虎,在生命的最后,却承受不了这本来属于滋润生命的雨的重?抑或这本是造化的特意安排,在这片水泥地上,为了不让那些叶飘零成孤独的无根可回的魂,便慈悲地将它们召唤在一起,度化成泥? 
       那片片被雨水浸透的蝉翼,在我眼前幻化成纷飞的冥币,它们在采用另一种方式燃烧自己,悼念从身体里流淌过的日子。那墙根,倒映在我泪眼里的,分明是春,也是秋。在这样一份肃然里,我屏住呼吸,生怕惊动挤在墙根那密密麻麻的灵魂。
       “冷,我们回去吧?”我轻轻地挽着父亲往回走,内心惴惴。将父亲从乡村移到城市,本是想给他渐将枯竭的生命带去些许的润泽。可离开生命熟悉的那面墙,父亲的腰深深地弯向地面,似乎要形成一个句号了。   
       一个激灵,我听到他身体里有水的声响,很多叶子飘落下来,铺满岁月的墙根。我的文字跪下,拾起一片又一片的叶,湿漉漉的,很重。                                                                                                                                               (选自《智慧与思维》2014年第5期)

阅读下列名著选段,完成小题。

A

    现在,我怎能将当时在海底下散步的印象写出来呢?像这类神奇的事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就是画笔也不能将海水中的特殊景象描绘出来,语言文字就更不可能了。

    尼摩船长走在前面,他的同伴在后面距离好几步跟随着我们。康塞尔和我,彼此紧挨着,好像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金属外壳交谈似的。我不再感到我的衣服,我的鞋底,我的空气箱的沉重了,也不觉得这厚厚的圆球的分量,我的脑袋在圆球中间摇来晃去,像杏仁在它的核中滚动一般。所有这些物体,在水中失去了一部分重量,即它们排去的水的重量,因此我进一步了解了阿基米德发现的这条物理学原理。我不再是一块呆立不动的物体,差不多可以说能够运动自如了。

    阳光可以照到洋面下三十英尺的地方,这股力量真使我惊奇。太阳光强有力地穿过水层,把水中的颜色驱散,我可以清楚地分辨一百米以内的物体。百米之外,水底现出天蓝一般的渐次晕淡的不同色度,在远处变成浅蓝,没人模糊的黑暗中。真的,在我周围的这水实在不过是一种空气,虽然密度较地上的空气大,但透明的情形是跟地上空气相仿。在我头上,我又看见那平静无波的海面。

    我们在很细,很平,没有皱纹,像海滩上只留有潮水痕迹的沙上行走。这种眩人眼目的地毯,像真正的反射镜,把太阳光强烈地反射出去。由此而生出那种强大的光线辐射,透人所有的水层中。如果我肯定说,在水中深三十英尺的地方,我可以像在阳光下一样看得清楚,那人们能相信我吗?

    我们踩着明亮的沙层走动,足足有一刻钟,它是贝壳变成的粉未构成的。像长长的暗礁一样出现的诺第留斯号船身,已经渐渐隐没不见了;但它的探照灯,射出十分清楚的亮光,在水中黑暗的地方,可以指示我们回到船上去。人们只是在陆地上看见过这种一道道的十分辉煌的白光,对于电光在海底下的作用,实在不容易了解。在陆地上,空气中充满尘土,使一道道光线像明亮的云雾一样:但在海上,跟在海底下一样,电光是十分透亮的,一点也不模糊。

    我们不停地走动,广阔的细沙平原好像是漫无边际。我用手拨开水帘,走过后它又自动合上,我的脚迹在水的压力下也立即就消失了。

    走了一会儿,看见前面有些东西,虽然形象仅仅在远方微微露出,但轮廓已清楚地在我眼前浮现。我看出这是海底岩石前沿好看的一列,石上满铺着最美丽的形形色色的植虫动物;我首先就被这种特有的景色怔住。

    这时是早晨十点。太阳光在相当倾斜的角度下,投射在水波面上,光线由于曲折作用,像通过三梭镜一样被分解,海底的花、石、植物、介壳、珊瑚类动物,一接触被分解的光线,在边缘上显现出太阳分光的七种不同颜色。这种所有浓淡颜色的错综交结,真正是一架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色缤纷的万花筒,总之,它就是十分讲究的水彩画家的一整套颜色!看来实在是神奇,实在是眼福!我怎样才能把我心中所有的新奇感觉告诉康塞尔呢!怎样才能跟他一齐发出赞叹呢!我怎样才能跟尼摩船长和他的同伴一样,利用一种约定的记号来传达我的思想呢!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我只好自己对自己说话,在套着自己脑袋的铜盒子里面大声叫喊;虽然我知道,说这些空话消耗的空气恐怕比预定的要多些。

B

    我明白了他的骇怕。一个巨大的黑影在这不幸的采珠人头上出现了。那是一条身躯巨大的鲨鱼,发亮的眼睛,张开的嘴巴,迎面斜刺地向前冲来了!我怕得发愣,甚至想动一动也不可能。

    这个饥饿的动物,用力拨一下鳍,向印度人身上扑来,他躲在一边,避开鲨鱼的嘴,但没有躲开鲨鱼尾巴的打击,因为鱼尾打在他胸上,他翻倒在水底下。

    这个场面不过是几秒钟的事。鲨鱼回来,翻转脊背,就要把印度人切成两半了,这时候,我觉得蹲在我近边的尼摩船长突然站起来。然后,他手拿短刀,直向鲨鱼冲去,准备跟鲨鱼肉搏。

    鲨鱼正要咬这个不幸的采珠人的时候,看见了它的新来敌人,它立即又翻过肚腹,很快地向船长冲来。我现在还看见尼摩船长当时的姿态。他弯下身子,带着一种特别的冷静,等待那巨大的鲨鱼,当鲨鱼向他冲来的时候,船长非常矫捷地跳在一边,躲开冲击,同时拿短刀刺入鱼腹中。不过,事情并没有完,结果尚未分晓。怕人的战斗开始进行了。

    勇敢大胆的船长,抓住鲨鱼的一只鳍,跟这个怪物肉搏,短刀乱刺鲨鱼的肚腹,但没有能刺到致命的地方,就是说,没有能刺中鱼的心脏。鲨鱼死命挣扎,疯狂地搅动海水,搅起的漩涡都要把我打翻了。

    我很想跑去接应船长。但被恐怖慑住,不能挪动。

    我两眼发直地注视着。我看见战斗的形势改变了,船长被压在他身上的巨大躯体所翻倒,摔在水底地下。一会儿,只见鲨鱼的牙齿大得怕人,像工厂中的大钳一般,尼摩船长的性命眼看就要不保了,忽然,尼德·兰手拿鱼叉,转念之间,迅速向鲨鱼冲去,他投出可怕的利叉,打中了鲨鱼。意外得救的人,转瞬间,都到了采珠人的小艇上。尼摩船长首先关心的事是要救活这个不幸的采珠人。很运气,由于康塞尔和船长的有力按摩,我看见那不幸的人渐渐恢复了知觉。 回到小艇上,尼摩船长的第一句话是对加拿大人说的,他说:“兰师傅,谢谢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中国古代服饰中的审美意识

       ①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演变。

       ②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不同派别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服饰美学思想中,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审美主张。如儒家倡“约之以礼”,墨家倡“节用”,法家倡“自然”,反对修饰。

       ③魏晋时期是政治经济最为混乱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却是极自由解放的时期。最有名的竹林七贤,主张道家的自然主义思想,抨击虚伪的儒家名教,以蔑视朝廷,不入仕途为潇洒超脱之举。表现在装束上则是袒胸露臂,披发跣足,以示不拘礼法。《晋记》载:“谢鲲与王澄之徒摹竹林诸人,散首披发。”这种人格上的自然主义和个性主义摆脱了汉代儒教的礼法束缚,直接展示人格个性之美。

       ④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内在精神的释放,那么,唐朝的服饰则是对美的大胆追求。其服饰色彩之华丽,女子衣装之开放是历代没有的。唐代出现追随时尚的潮流,其石榴裙流行时间最长,《燕京五月歌》中“石榴花,发街欲焚,蟠枝屈条皆崩云,千门万户买不尽,剩将儿女染红裙。”安乐公主的百鸟裙为中国织绣史上的名作,官家女子竞相效仿,致使山林奇禽异兽扫地无遗,充分显示了当时时尚的感召力之大。服饰风格是与现实分不开的,唐朝前期经济繁荣,手工艺发达,对外交流频繁,博采众长,首都长安堪称中国古代的“巴黎”。

       ⑤到了唐代后期,服饰审美中那种真率奔放的阳刚之气不得不让位于细腻含蓄的阴柔之韵,此种审美倾向的转变,是与当时唐朝由盛转衰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

       ⑥宋朝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服饰以纯朴淡雅为美。明代是中国古代服装发展史上最鼎盛的朝代,服饰华丽异常。这是因为明朝已进入封建社会后期,封建意识趋向于追求粉饰太平和吉祥祝福。此外,明代中期南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发达的手工业和频繁的对外交流,使其服饰从质料到色彩到图案都追求艳丽,形成了奢华的风气。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西洋文化逐渐向东渗透,留学生脱长袍马褂,变西装革履,也与当时所处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密切联系。

       ⑦在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为巩固自身地位,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饰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服装除能蔽体之外,还被当作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是阶级社会的形象代言人。唐贞观年间曾两次下诏颁布服饰颜色和佩带的规定。在清朝,官服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不能用黄色的

       ⑧纵观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对服装的影响,服装从最早的遮羞蔽体功能,经过岁月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从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到后来标榜个性的象征物,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而审美意识贯穿其中。今天,我们只有紧抓时尚脉搏,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了解现代人之审美情结,才能设计出中国民族服装的时尚精品。                                                                                                    (本文有删改)

阅读《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张贺)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2016年3月15日下午,李世石与人工智能计算机程序AlphaGo(阿尔法狗)对战第五局,最终李世石投子认输。这场举世瞩目的围棋对战以人工智能对人类4:1的结局落下帷幕。

    以往人们认为“机器只会计算不会学习”“计算机只能听从人类的指令而不会创造”,如今在AlphaGo的胜利面前,这些说法不攻自破。学习、思考、创造不再是人类的专利,计算机完全可以具备这些被视为人类专属特征的能力。在可预见的未来,只要是机器能完成的工作将全部由机器担任,哪怕是传统意义上被人类视为独占领域的创造性工作,如音乐、小说、诗歌等也不可能幸免。这样说并非耸人听闻,实际上美国加州大学的科学家已经使计算机学会了自主创作乐曲,模仿巴赫、莫扎特、肖邦风格的“古典音乐”,就连资深乐迷都难辨真伪。IBM的工程师教会了一台名为WATSON的电脑自创菜谱,其食材和组合方式、烹制方法均是人类从未想过的,据品尝过的人说“味道不错”。

    如果90%的工作都能由智能机器代替人做,那么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呢?

    尽管人工智能未来会极其强大,但有一个环节取代不了,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互动。这个世界的所有问题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一类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人工智能擅长解决前者,而后者只能靠人自己去解决。举个例子,在今年2月武汉的一场人才招聘会上,有位老父亲替大学生儿子去应聘。很显然,不管这个大学生如何优秀,用人单位都不太可能考虑聘用他。因为除了工作能力,用人单位还看中其他素质——理解力、沟通力,认真、坚韧、献身精神这些对团队成功至关重要的素质必须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才能感知与评价。

    计算机写出的乐曲再美妙、人工智能烹制出的美食再可口,也很难给人情感上的触动,因为其背后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人。能激发人的欲望、情感、想象和创造的最终是人而不是机器。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人工智能可以解决“从一到无穷”的问题,而人所要解决的是“从零到一”的问题。没有“从零到一”这个环节,就不会有“从一到无穷”的发展。人工智能能“解决问题”,但“提出问题”仍旧是人类的特权。

    人究竟比机器强在哪儿?答案也许就是:人有人性。人性是推动人类超越自己的内在动力。因此,未来最具创造力的人和民族一定是在人性的丰富与深刻程度上领先的人和民族。

    在李世石与AlphaGo的世纪对战中最让人感动的一个段子是,电脑:“你明知一定会输给我,为什么还不投降?”人类:“笨蛋,因为我是人啊。”

阅读《撞上百分之一的几率》,完成下列小题。

    库伯教授的心那年特别狠。有人说是因为他的书稿没能通过编辑的审查,也有人说他就是对学生厌烦了。然而,不管是什么原因,事实令人触目惊心:那年埃及史课全班63.6%的学生都没有及格。要不是我的运气好,那个百分率就该上升到65.4了。

    给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他讲课快得吓人。谁记笔记的速度都赶不上他说话的速度快,特别是他激动的时候。我奋笔疾书,记的几乎是无法辨认的缩略语,但仍然有一半以上记不下来。笔记不全,学习成绩就好不到哪里去。有一次考试,我竟得了38分。我明白,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就是把笔记记全些。

    考试成绩出来当晚,我努力想进入梦乡,哪怕是能将那让我伤心欲绝的分数忘记片刻也好。【A】可是“象形文字”啦、“罗塞塔石碑”啦这类词语像万花筒一样在我脑中不停地转啊转。突然,我的脑子灵光一闪:干嘛不在笔记本上隔行留空呢?这样下课以后,我就可以回想授课的内容,把落掉的部分补上。为了表达对古人的敬意,我把这种方法称之为“奥西里斯计划”(奥西里斯是古埃及的法老,传说死后成为地界的主宰和死亡判官——译者注)。

    第二天,我就开始尝试“奥西里斯计划”没想到一试就奏效。刚开始的时候上课的内容很难回忆起来。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种回忆成了一种游戏。我常常呆在宿舍里,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模仿老教授讲课,并试着不看笔记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复述课堂的内容。

    一天晚上,我在默诵白天上课的内容时,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发现。为了使我的复述尽可能地流畅,我用了过渡性的语句,比如“我们已经讨论了霍弗拉法老获得重大胜利的主要原因,现在我们讨论一下次要原因。”此时,我突然想起,教授从来没有把课上的内容分成主要的和次要的。然而,这些主要和次要的内容都整齐地排列和隐藏在看似滔滔不绝的语言中,等待学生们去发现。破解这个秘密后,我发现我的课堂笔记做得更好了,而且课后能够轻而易举地把每隔一行所缺的内容填上。

    【B】我试图让同学们和我一起分享这一发现,但他们总是说:“把那些笔记都记下来,你也太傻了!坐着听听就行了嘛。”

    考试前一天,我把自己假想为教授,站在他的角度拟出了十道题。拟好题目后,我再想象自己是在考场,结果,我花了四个小时答完了自己出的这十道题。最后,根据讲座和课本笔记评阅我的答卷,我高兴地发现,我准确地论述了所有史实和观点。我觉得应该可以顺利通过考试了。但没过多久,我的高兴劲就消失得一干二净。我的生死存亡可都押在这十道题上了,要是教授他不考这些,我岂不要完蛋?我心一横:“反正现在再改也来不及了!”

    第二天早晨,在去考场的路上碰到杰克后,我更加确信自己要倒霉了。整个学期杰克一直坐在我旁边,我没见他记过笔记,甚至连书都没见他翻过。我问他怎么不紧张,他告诉我说:“这学期应该是考第四套题,会考各种历史事件时间、法老的名字、各个朝代、历朝的战争等等。”“第四套试卷是什么?”

    我估计,除了我,学校里没有人不知道库伯教授备有五套试题(每套十个问题),五年期间轮换使用。尽管考完后他将每份试卷都收了回去,但绝没料到学生联谊会的组织能力如此出色。他们是这么干的:专门指定一组学生来记第一套试卷的内容,另外一组记第二套试卷,依次类推。学生离开考场后,凭记忆迅速将这些问题写下来,然后存入联谊会的资料库。这招挺绝,很多学生就这样得到了这五套试题。

    听完杰克的解释,我几乎晕倒。我知道,即使奥西里斯和太阳神都来帮我也无济于事了。

    唉,我要倒大霉了。试卷一排一排地往下传,我听见考场里不断响起各种悲鸣:“哦,上帝”“这次完啦!”我想大概是教授误发了第五套试卷,而不是大家预料中的第四套试卷。

    试卷传到我手中的时候,我同样不由自主地倒抽一口气:“哦!这不可能!”那就是我昨天自己出的十道题——顺序不一样但完全相同的十道题!怎么会有如此巧合的事?我相信那是百万分之一的机率。还有比我更走运的人吗?我恢复了镇静,开始奋笔疾书。

    最后,库伯教授给我打了100+,还写了这样一句话:“感谢上帝让我在从教之年碰上了一个高材生!”我因此顺利拿下了学士学位。20年过去了,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秘密公之于众了:这里有一个家伙能拿下学士学位,完全靠的是运气。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给母亲梳头发

    ①这一把用了多年的旧梳子,滑润无比,上面还深染着属于母亲的独特发香。我用它给母亲梳头,小心谨慎,尽量让头发少掉落。母亲背对我坐着,花白的发根清晰可见。唉,曾经多么乌黑浓密的长发,如今却变得如此稀薄,只余小小一握在我的左手掌心里。

    ②小时候,最喜欢早晨睁眼时看到母亲梳理头发。那一头从未修剪过的头发,几乎长可及地,所以她总是站着梳理。一把梳子从头顶往下缓缓地梳,还得用她的左手分段把抓着才能梳通。全部梳通之后,就在后脑勺用一条黑丝线来回地扎,扎得牢牢的;再将一根比毛线针稍细的钢针穿过,然后便把垂在背后的一把乌亮的长发在那钢针上左右盘缠,梳出一个均衡而标致的髻子;接着套上一枚黑色的细网,再用四只长夹子从上下左右固定形状;最后,拔去钢针,戴上有翠饰的簪子。对于母亲梳头的动作,我真是百看不厌。心里好羡慕那一头长发,觉得她那熟练的一举一动很动人。

    ③母亲曾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自我记事以来,她似乎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家事上了。她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无微不至。她对子女们也照顾得十分用心,向来是亲自上市场选购食物。她还要在周末给我们洗晒球鞋,那些大大小小、黑黑白白的球鞋经常被整齐地放在阳台的栏杆上。

    ④母亲也很关心子女的读书情况。她不一定指导每一个人的功课,只是尽量替我们处理好课业的琐事。我们房间里有一个专放文具的五斗柜,最上面的两个抽屉里,左边放着削尖的铅笔,右边则是用过的磨钝的铅笔。兄弟姐妹放学后,每个人只需放入写钝的,取走削好的,便可各自去做功课了。每一支铅笔都是母亲用小刀削好的。现在回想起来,母亲未免太过宠爱我们了,然而我们当时却视此为理所当然而不知感激。有一回,削尖的铅笔已被拿光,我竟为此与母亲斗过气。家中琐碎事那么多,我真想象不出,母亲是什么时间做这些额外的事情的。

    ⑤岁月流逝,子女们都先后长大成人,而母亲却在我们忙于成长的喜悦中不知不觉地衰老。她的一头秀发也逐渐变得花白而稀薄。这些年来,我忙着养育自己的儿女,更能体会往日母亲的爱心。我不再能天天与母亲相处,也看不到她在晨曦中梳理头发的样子,只是惊觉与那发髻已明显变小。她仍然梳着相同样式的髻子,但是,从前堆满后颈的乌发,如今所余已不及原来的四分之一。

    ⑥近年来,目前的身体已大不如前。由于心脏机能衰退,不得不为她施行外科手术。她十分害怕,幸而一切顺利,经过一夜安眠之后,母亲终于度过了难关。数日后,医生准许母亲下床活动,以促进伤口愈合。可是,母亲忽然变得十分软弱,不再是从前翼护着我们的那位大无畏的妇人了。每隔一日,我便为她擦洗身体。起初,我们两人都有些忸怩。母亲一直嘀咕着:“怎么好意思让女儿洗澡呢!”我用不太熟练的手,小心地为她擦拭身子。没想到,他竟然逐渐放松,终于柔顺地任由我照料。我的手指遂不自己觉得带着一种母性的慈祥和温柔,爱怜地为母亲洗澡。我相信,当我幼小的时候,母亲也一定是这样慈祥温柔地替我沐浴的。我突然分辨不出亲情的方向,仿佛眼前这位衰老的母亲是我姣宠的婴儿。

    ⑦洗完澡后,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母亲觉得舒畅无比,更要求我为她梳理因久卧病床而蓬乱的头发。我们拉了一把椅子到窗边,闲聊着,不久,就变成我一个人的轻声絮聒。母亲背对着我坐着,我看不见她的脸。许是困了吧?我想她大概是舒服地睡着了,像婴儿沐浴后那样……嘘,轻一点。我轻轻柔柔地替她梳理头发,依照幼时记忆中的那衣套过程。不要惊动她,不要惊动她,让她就这样坐着,舒舒服服地打一个盹吧。

(作者:林文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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