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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8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天津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虹关何处落徽墨
石红许
在冬天,在春天……为了寻找一截久违的徽墨,我孑然一人蹀躞在在虹关【注】墨染了一样的旧弄堂里,闯进一栋又一栋装满了故事的深宅老院。我安慰自己,哪怕是能遇见寸许徽墨,也心满意足。行走在虹关,我一次又一次向墨的深处挺进,去追寻墨的风月身影。
婺源一文友善意地提醒我,虹关徽墨以及制作徽墨的人很难找了,你这样没有目的地寻找,不啻于白费心神徒劳无功。我不甘心,相信在虹关的后人中一定还有人掌握了徽墨制作技艺,他们会告诉我很多关于徽墨的记忆。
欣慰的是,季节扯起的丹青屏风里,总有一棵需十余个大人合抱的千年古樟,华盖如伞,累了,就在树下坐一坐,仰望绵廷浙岭,聆听“吴楚分源”的回声。穿村而过的浙源水、徽饶古道在炊烟袅袅里把日常琐碎的生活串成一幅恬谧幽静的水墨画,人在画中,画在人中,昔日贩夫走卒、野老道者的身影渐行渐远在徽墨涂抹的山水间,一丝淡淡的忧伤悄然在心里泛浮,随着雨滴从瓦片上、树叶间滚落下来,把人带进梦里故园。
一堵堵布满青苔的墙壁上还隐约留存着经年的墨迹,那是徽墨的遗韵吗?石板路上,不时与村人擦肩而过;老宅门内,不时与老人目光相撞。在虹关,我拾掇了一串烙上徽墨温度的词语:质朴、慈祥、安然,小桥、流水、人家……虹关,允许我拾取半截残墨,记下一串与徽墨有关联的大街小巷地名。
虹关伫立,徽墨式微。近百年来,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五花八门的书写工具,使得人们迅速地移情别恋,墨与砚台的耳鬓厮磨,也早也被墨汁横插一杠,固态磨便黯然失色,近年来渐渐被人遗忘。到后来,实现了从纸张到数字化的华丽转身,书写也已成为少数人的事情了,墨块更是被束之高阁,制墨传习几乎无人问津。
墨,松烟的精灵,千百年来忠实地在纸上屐行职责,一撇一捺站立成墨黑的姿勢,氤氲香气里传承着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徽墨,制作滥觞于南唐,兴盛于明清,享有“落纸如漆,万古存真”之美誉。有权威人士言之凿凿指陈,北京故宫博物院还保存着数十块虹关徽墨。徽墨无声,虹关有幸,虹关人因此而自豪。水口、民居,显然还有徽墨等,不负众望,终于为虹关换来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金字招牌。
虹关徽墨,不小心逝失在古村落、古驿道边,等待人们去擦亮这张泛着黑色光泽的名片——“徽墨名村”。在一栋民居内,我兴奋地发现,有人在挖掘、研发传统徽墨工艺,遗憾不见墨工,不知那一双手是怎样捣鼓着黑色的诗篇。不大的台面上摆放了刀、小锤、木槽、墨模等工具,还有一些看不懂的物品,想必都是与徽墨有关的器皿、墨料。壁板上挂有制墨工序图《一块墨的前世今生》:点烟、和料、烘蒸、杵捣、揉搓、入模、晾墨、描金。从采取数种原料到试磨鉴定墨质,一锭墨才得以面世,具体制作起来,其工序之繁复岂是图解所能说得清楚的,想想真不容易。一锭墨,千杵万揉,浓缩的精华,浓缩的是民族文化的瑰宝。
不经意间,我瞥见阁楼上稳站着一个白髯飘飘、仙风道骨的先生,便主动打招呼,他问询了我的来意,邀请上楼喝茶座谈,我,一个找寻徽墨的陌生人,沿着屋内与厢房连成一体的木质楼梯,漫步走上阁楼,轻轻地踏在楼板上,咿呀作响,我生怕踩醒了乾隆年间经营徽墨的原始账本,生怕踩碎了岁月的痕迹,更生怕踩破了一截遗落的留着明代指纹的徽墨。
先生姓叶,一个隐者、居士、制笔者,放弃大城市的舒适,只身走进虹关,设立工作室,执刀执笔,刻刻写写画画。兴致来了,叶老师挥毫泼墨,正是徽墨磨出的浆液、芳香、光泽,正是新的徽墨传人制作出的徽墨。磨墨时,细润无声,我却听到了墨与砚台的喁喁细语。触摸着徽墨的韵律,我看到了,看到了徽磨沿着纸的纹理在翩翩起舞,“入纸不晕、书写流利,浓黑光洁”。真想只做一个书者。舀一瓢清清的湖水,每日轻柔磨墨,从容铺纸,蘸墨挥洒,过上一段墨落纸上荡云烟的幽静生活
家里书桌内一角散落着几块早年留下的普通用墨,七公分长,其侧分别有描金楷书“金不换”“凝香”字样,背面还有莲荷、白鹤等图纹,虽谈不上金贵,但仍散发着幽幽暗香,还有儿时习书的悠悠往事。回想小时候上学时,练毛笔字要买描红本、砚台,还有长条形的墨块。磨墨时总是弄得满手漆黑,便到校外小水塘边去洗干净,再继续练字。与墨的亲密接触也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那几年,以后偶尔再接触毛笔,已经是蘸着液态的墨汁了。我想,那时研磨的墨一定是虹关的徽墨吧。这样一想便感到一丝慰藉,回头再看黄灿灿油莱花簇拥的虹关,一身原生态的粉墙黛瓦着装,仿佛特别的亲切,,烟雨蒙蒙中弥漫着老家的气息,一股乡愁莫名袭来。
在虹关寻墨,我不为藏墨之好,只是警醒自己要时刻保持一颗対文化敬畏的心。在寻找徽墨中,我领略到徽墨走过的千年历程,也感受到浓淡相宜的虹关凸显出的古村文化。这是墨润心灵的过程,这是沉醉馨香的过程,这也是国学照濯的过程。虹关,坐落在和风细両敲开的绿茵茵帷幔里,是徽墨润开的一首唐诗,深入其中似穿越在一阕宋词里,时光铺陈,岁月静好。
蓦然间,发现村口一小店屋檐下旗幡招展——“有徽墨出售”,我加快脚步走去,带一截虹关徽墨,去描绘心中的故乡。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注】虹关,即虹关村,古徽州村落,是“徽墨”产地之一,位于今江西省婺源县。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运用“子然一人”“蹀躞”等词语,形象地描写了“我”寻找徽墨时身心疲惫、孤独失落的状态。 B、“从纸张到数字化的华丽转身”是徽墨式微的原因,“华丽”一词运用反语手法,寄寓了“我”内心的惋惜与不平。 C、文章写了一位“隐者”,表达“我”对其放弃大城市舒适生活、在虹关与笔墨为伴的敬慕之情。 D、文章回忆儿时磨墨习书的一段经历,意在强调“我”与墨的渊源,真实亲切,具有生活气息。 E、文章以寻找徽墨始,以带走徽墨终,首尾呼应,脉络清晰;文字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和文化韵味。
(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3)、请结合全文赏析,文中的“我”为何要寻找徽墨。
(4)、文章在记叙寻墨的同时,为什么还用大量笔墨描绘虹关古村?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局外人

何君华

    我刚把早报扔进垃圾桶就听见有人敲门。我说:“请进。”

    “你好,我是市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有人打电话向我们报告,说我们几个月前逃跑的一只大猩猩跑到了你们这里。我们是过来核实的。”来人亮明目的,并出示了一张工作证。

    我接过工作证,朝来人看了一眼,坚定地说:“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大猩猩,你们肯定是搞错了。”

    “不可能搞错,”来人肯定地说,“我们有举报人拍的照片。虽然照片是用手机拍的,很不清楚,但我肯定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大猩猩。”

    来人递给我一张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的彩色图片。我接过来一看,发现画面中的确有一只大猩猩,它正安静地坐在一间狭小的格子间里。

    这个城市到处都是写字楼,写字楼里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格子间。来人当然不能因为这样一张毫无说服力的照片就断定他要找的大猩猩在我们这里。

    我摊开双手表示不解:“这能说明什么呢?”

    来人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跟身后的人说了一句:“叫举报人进来。”

    只见我们楼层的一位保洁工走了进来。她看了我一眼,然后指着办公室西侧最后一个格子间说:“艾经理,它就在那里。”

    我走近一看,大吃一惊,发现果然有只大猩猩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看起来,它已经在那里呆了很久了。

    大猩猩听见我们走近的脚步声,慢慢抬起头。很快,它就认出了熟悉的动物管理员的橘黄色工作服。它低下头,挥起大掌极其愤怒地拍了两下桌子,然后极不情愿地站起来,垂头丧气地跟穿橘黄色工作服的人走了。

    我对我们办公室闯进来一只大猩猩竟然无人察觉这件事感到震惊不已。我恼怒地逼问所有正在低头噼里啪啦打字的职员:“你们成天都在干什么,屋里闯进来一只大猩猩居然都不知道?”但是除了离我最近的两个职员站了起来,其他人几乎毫无反应,他们仍在低头噼里啪啦地敲击电脑键盘。

    其中一个站起来的职员跟我说:“艾经理,我正在处理一份报表。”

    另一个跟我说:“我正在打印一份重要的文件。”

    其他人似乎根本不知道我正在咆哮,就像不知道刚才市动物园来人带走了一只大猩猩,而他们已经跟它共处了很久一样。我只好气咻咻地质问保洁工:“你怎么搞的?发现了大猩猩也不向我汇报?”

    “艾经理,你总是很忙。你知道的,我去过你的办公室,但是你一直没有抬起头。”保洁工无奈地说。

    “你是怎么发现它的?”我继续问道。

    “那天我低头拖地的时候,发现一双赤脚。抬头一看,发现是一只大猩猩。我想起市动物园登的广告,便立即向你汇报,但是你根本没有理睬我。我只好打电话通知了动物园。”保洁工说,“他们记下了我的报告,但是并没有立即派人来。他们说,有太多市民给他们打电话了,他们得一个一个核实。”

    “你发现它多久了?”我问道。

    “三个月了。”

    “三个月了?”我大吃一惊。

    “是的。我等了些日子,动物园一直没有联系我。我想他们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派人过来。因为,就像他们说的,实在有太多市民向他们报告各种线索了。我只好拍了张照片作为证据寄给动物园。这次,他们终于派人过来了。”保洁工不紧不慢地说。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是一个紧急通知,让我立即起草一份函件。我陷进椅子里,像所有人一样头也不抬地忙了起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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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丧

    王魁还是在他娘升天的那一年回的老家。屈指算来,他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故乡黄泥湾了。爹虽然老了,但没有老到犯糊涂的份儿上。就这几个手指头,他掰得过来。

    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给宝儿打电话,让他快回来。

    “怎么跟他说呢?”

    “就说我不行了,要见他最后一面。”

    王魁的几个姐姐分别叫王凤、王琴、王芳,爹叫了她们半辈子王凤、王琴、王芳。王魁有大号,可爹偏不叫,他都三十多岁的人了,爹还宝儿宝儿地喊他。王魁出生的时候,爹已经四十七岁了,娘四十五。这么大年龄结出个老秋瓜,怎么不是个宝儿呢?

    王魁跟头流星地从广州赶回来。一进院子,他就丢了行李,长嚎一声,“爹啊”,救火似的往爹的卧室冲。

    按照女儿们事先的安排,王魁进来以后,爹只能缓缓地睁开眼睛,气若游丝地哼几声,然后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慢慢坐起来,和王魁拉呱儿……可是爹憋不住。爹双手一撑,竟然呼啦一下直起腰,一把抱住王魁,大声地说:“宝儿,宝儿,俺的宝儿……”

    这个戏至此彻底演砸了!

    王魁从爹的卧室走出来的时候,脸色比锅底还黑。王琴递给他一杯茶,他劈手接过来,掼了个粉碎;王芳递给他一块馍,他也摔在她脚边;

    王凤也黑了脸,喝道:“王魁,你疯了吗?”

    王魁吼道:“我疯了,我就是疯了。你们知道吗?我们厂现在正是生产旺季,忙得吃饭放屁的工夫都没有。老板死活不批假,我是赌气辞职回来的。”

    王芳嘀咕:“不就是打个工吗?以后再找活儿,还能找不到?”

    王魁一下子蹦到王芳面前,手指着她的鼻尖,说:“我在这个厂干了十三年,从小工到主管,我容易吗?小工拼死拼活干一个月,才三千元,主管一个月一万多,你知道吗?你去给我找个主管的活儿试试!”

    王芳吓哭了,躲到了王凤身后。

    王琴气恼地说,爹五年没见你,能不想你吗?

    王魁说:“想我,看看照片行不行,打打电话行不行,把他送广州去一趟行不行,非得让我回来?我哪个月不给他汇钱?他缺吃缺喝缺穿了?”

    王凤想再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她们鱼贯走进屋,走进爹的卧室,围坐在爹的床边。显然,院子里发生的一切,爹尽收耳底。爹浑浊的眼泪像雨天屋檐滴水似的纷纭落下来。王凤给爹擦眼泪,爹的眼泪没擦干,她自己的眼泪反倒流了出来。

    吃晚饭的时候,王魁说:“我已经给老板打电话了,想收回辞职报告。老板同意了,让我尽快赶回去上班。”顿了顿,王魁又说,“明天一早,我就走。”

    爹一口饭含在嘴里,不嚼了,呆呆地看王魁,嚼得半碎的饭粒一点一点从嘴角掉出来。

    三个姐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低下了头,默默吃饭。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王魁就背着行李,要离家远行。王魁向爹辞行,院内院外,却没有爹的影子。姐姐们簇拥着他,把他送出村庄。

    回到家,天大亮了。王芳清扫爹的卧室,王凤和王琴去厨房准备早餐。王芳发现,爹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打开的烟盒,背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宝儿,爹对不起你,今后不再拖累你了。王芳还发现,爹的床上,堆着一摞红彤彤的百元钞票,钞票下面,也是几张打开的烟盒。她把烟盒抽出来,只见每张烟盒的背面,都写着一行行日期和几百、上千不等的金额。

    王芳凄厉地喊:“大姐,二姐!”

    王凤和王琴应声而入,接过烟盒一看,都慌了神儿。王凤哽咽着说:“快,快,给王魁打电话,让他快回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旅行家

徐威

    在许永永说他的理想是做一个旅行家而不是科学家的时候,我们都愣住了。事实上,我们连旅行家是什么要干什么都不知道。

    老师站在讲台上,饶有兴趣地问,许永永你为什么想做个旅行家?

    许永永大声说,因为杨镇的天空实在是太小了。

    那时候,我们读小学五年级。

    在我长大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坚持认为,许永永说出的那句豪言壮语,包括我在内,我们班五十八名同学,没有一个人懂。

    后来我们把许永永叫做“旅行家”,一个带着嘲笑意味的外号。我们问,旅行家,什么是旅行家啊?成天去旅游么?

    许永永用脏兮兮的手从书包里取出一张破旧的地图,摊开后,用食指指着说,我要去这儿,这儿……我清楚地记得,许永永指了八九下。他把整个世界都指完了。

许永永说完,我们便都不说话了。那时候,我去到最远的地方,也仅仅是几十里外的县城。

    升了初中后,我一直和许永永同班。初一那一年,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那天,许永永在课堂上念他的作文:我的理想是做一个旅行家,我要走遍全世界……

    当时我们已经知道七大洲和八大洋,所以我们笑得更加理直气壮。马晓波起哄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吗?你能走得完?你怎么去?骑着猪去吧!而后是哄堂大笑。

    我没有笑。课间十分钟去上厕所的时候,我对许永永说,我觉得你能行。他说,我知道,我一定能行的。

    在一个红霞满天的黄昏,许永永悄悄把我拉到操场上,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破旧的地图,说,我一定能成功的。你看,这儿。

    他指着亚洲板块说,我先把亚洲走完,再去其他的地方。

    我说,亚洲也很大啊。

    他指着雄鸡状的中国说,没关系,一个一个来,我先把中国走完。

    我说,中国也很大啊。

    他说,没关系,一个一个来,我先把江西省走完。

    我说,江西省也很大啊。

    他说,没关系,一个一个来,我先把赣州市走完。

    我还想再说,却突然停住了。我似乎在那一瞬间,领悟到了许永永无比澎湃的内心。我说,你先把杨镇走完吧。

    许永永眼睛又亮了起来,说,是啊!我已经走遍杨镇所有的村庄了。我接下来就要走出杨镇啦!

    说完他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张草稿纸,摊开给我看。他说,这是我自己画的,杨镇的地图。他说,以后我要画无数张地图,把我去过的毎一个地方都画成地图。这是第一张,你是第一个看这张地图的人。

    我深吸了口气,在那一刻,感觉到一种光荣降临到我身上。

    整整初中三年,从来没有同学叫许永永的名字,我们都叫他旅行家。但他一点儿都不在乎。我也叫他旅行家,不过我觉得我叫的旅行家和他们叫的不一样。这一点,许永永知道。

    许永永每天都在跑步。他跟我说,要做旅行家,必须要有个好身体。于是,他早上绕着学校边的公路跑,跑到变电站再跑回来。一来一回,大约十公里。下午他就在操场跑,一圈一圈,直到天色暗下来。马晓波笑他,说,看,我们的旅行家看来要跑完全世界啦!

    环游世界的梦想尚未实现,许永永已经连续三年夺得我们学校的长跑冠军。在初三那一年,他破了记录,是市里的长跑纪录。县里的高中来人了,说许永永你不用考试了。我们知道,这是特招。当时,我们全班都轰动了,连一直取笑他的马晓波,看着许永永的时候眼里也流露出羡慕。

    初中毕业之后,我顺利考上了高中的重点班,之后上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我与许永永再也没有见过面,但我总能收到许永永的信件,信封里面总有一张手绘的地图。偶尔还有几张相片,在海滩裸露上身的,背着大背包徒步行走的,站在长城上的,在黄沙大漠里的,骑马大草原上的……地图上出现的地名离杨镇越来越远,远到我必须去查资料,才能知道许永永是在地球上的哪一个角落里留下的脚印。

    最近的一封信里面是一幅精心绘制的中国地图,上面标着密密麻麻的小点。看着地图,我仿佛看到这一个个点都是许永永黝黑的激情澎湃的笑脸,它们焕发着如同太阳一般耀眼的光芒。

    在地图下方,许永永写了一句话:我马上就要走出中国了,勿念。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九爷

杨桦

    融城郊外枫林村,村前碧水环绕,村后山高林密。九爷的家在村尾那棵高大的枫树下。

    九爷是个孤寡老头。但九爷似乎并不孤独。晚上,低矮的泥房里,孤灯残烛。一碗红薯饭,几条煎鱼仔,舀一碗自酿的酒,九爷眯缝着眼,悠悠地喝着。一条瘦瘦的小黄狗蹲在一旁,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伸出舌头,流着口水。

    小黄狗是九爷的伴,酒是九爷的命。

    村前良田千亩,却无九爷一亩三分,他靠酿酒卖酒为生。肚子都填不饱的穷人,没有谁舍得用稻米来酿酒。九爷就租两亩山地,种上红薯木薯,收成除交租和糊口外,就拿来酿酒。量虽然不多,但九爷有办法,大山中有的是各色野果。夏天的杨梅,秋天的酸枣子、野柿子,冬天的野栗子都是酿酒的材料。他时常背着竹缕,带着小黄狗,钻到大山里采野果。回来后,把野果捣碎,蒸熟,放凉后撒上秘制的酒饼,倒入清冽的山泉发酵几日后,就能酿出醇香的酒。

    甲申年秋,日本鬼子进犯融城,在城里烧杀抢掠。村人担心鬼子侵扰,纷纷拉牛赶猪,拖儿带女,跑到山上躲了起来。

    但九爷不走。晚上,两个侄儿上门劝说,他正喝得兴起,瞪着发红的眼睛说:“怕他个卵,来了请他们喝酒!”

    两侄儿知道,他是舍不得满屋的酒,只好摇着头走了。

    九月初九的早上,九爷从门前的枫树下扯了一把深绿色叶子,用石碓捣碎,再用块粗布包起,加少许水挤出半碗浓绿的叶汁,放在了灶台上。

    中午,九爷装锅酿酒。厨房里水气弥漫,酒香四溢。从酒井槽流出的热酒,滴滴答答地注入酒坛。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唔哩哇啦”的说话声,小黄狗警觉地抬起头,“嗖”地一声冲出门去,汪汪地狂吠着。

    蹲在灶前的九爷像没事般,平静地站起身,伸手在木制酒井上的天锅里搅了搅水,喃喃地说:“又该换水了啰。”便拿走葫芦瓜瓢,把热水舀起,哗哗地泼到灶台后通往屋外的水沟里。

    忽然,传来“砰”的一声枪响,小黄狗惨叫两声便无音息。像触电般,九爷身子一抖,水瓢“啪”地掉到地上。愣了片刻,目光落在那碗叶汁上,便伸手端了过来,倒入了那坛酒里。刚用碗搅了两下,木门就“哐啷”一声被撞开了,三把晃眼的刺刀一下就伸到了九爷面前。

    “哟西!”看见酒,三个鬼子兴奋得手舞足蹈。

    九爷不理他们,不慌不忙地拾起水瓢,从水缸里舀起冷水,哗哗地倒进天锅里。水添满后,又舀起一碗酒,坐到地上,从灶中扒出几个煨熟的红薯,抓了个捧在手中,用嘴吹吹,剥去焦皮,咬了一口,再“嗞”地喝了口酒,眯缝着眼,一脸陶醉之色。

    三个鬼子呆呆站立,眼露贪婪之色,凸起的喉结像抽了筋般抖动着。忽然,一个鬼子冲上去,抢过九爷手中的碗,张开臭烘烘的嘴,“咕咚咕咚”,把半碗酒倒进肚里,竖起拇指冲着九爷乱叫。另两鬼子瞧见,也一人抓起个碗,抢着从酒坛里舀起了酒。

    九爷倚坐在灶台边,冷冷地看着。

    黄昏时分,三个鬼子躺在地上,口吐白沫,表情扭曲,肚子胀得像蛤蟆。这时,九爷艰难地站起身,撞撞跌跌地走出房门,弯腰吃力地抱起早已僵硬的小黄狗,然后靠着枫树坐下,慢慢地闭上了双眼。他怀中的小黄狗,此时更像个熟睡的孩子。

    秋风乍起,金黄的枫叶像起舞的蝴蝶,悠悠落在九爷身上。不远处,长着几簇叶子深绿的藤蔓植物,叫断肠草,是一种剧毒植物

(摘编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根火柴

叶骑

    我独自站在这广袤、寥廓的雪域之地,雪花如落下的枫叶漫天飞舞,淹没了足迹,隐去了生机,空留一片彻骨的银白把大地冻结。

    但即或如此,多年前,我仍能在这土地上分清兔子的粪便、辨出百米外獐子啃食地衣发出的碎响,而今天,我孤独地站在雪地,再也闻不出故乡烟筒里散发出的炊烟。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一个年迈的猎人,迷失在了他曾经无数次穿行过的土地上。

    我开始整理身上的物资,背包里食物充足,这些肉干足够我撑上三天。但就在检查包底时,我不幸地发现,一道豁口撕开了背包,自己唯一的一块打火石再无踪影。

    我浑身一紧,一股寒意顿时从四肢散入身躯。我急忙搜寻外衣的口袋,里面还有一封自己用来点燃烟斗的火柴,但在盒子打开的瞬间,我立即陷入了无尽的暗夜,里面仅有一根火柴。

    我瘫坐在无垠的雪地里,绝望地发出咒骂。我痛恨自己的老去,不辨东西。我痛恨命运的尖薄,在这存亡的关头夺去救命之物。难道冥冥之中,这就是一个老猎人无法脱逃的宿命?

    然而,我却无意就范。

    我是一个猎人,一个以山林为家的乡巴佬,生存或者死亡是我一生不曾回避的问题,我们或将苍老,枯竭的躯干也终将交还给这片挚爱的土地,但却从来不是一个向天乞怜的可怜虫。

    天色将晚。我用树枝在雪地里搭了一个简易的帐篷,然后从四周捡拾了一些枯枝败叶,堆放在一旁,这是自己仅有的希望。

    “你只有一根火柴。”

    我提醒自己。

    入夜,风雪愈紧了。狂风怒号着,在山谷里往来驰突,折断了枯枝,卷起了残雪,自己的帐篷在风暴中摇摇欲坠,寒冷像饥饿的狼群,将我层层包围。

    “点燃那根火柴吧,你别无选择。”

    “狼群”狞笑着说。

    我把火柴紧紧攥在手心,感受着“狼群”的啃食。它们的尖牙刺破我的肌肤,穿过血肉,直抵皮囊下的灵魂,而我蜷曲在这荒寒的冷夜,任由分食。

    我望向身旁的枯枝,欲望在心底挣扎。我想象它们倔强地燃烧起来,火苗微弱,在风雪中苟延残喘,却画出一个昏黄的圈,点燃一盏或明或暗的灯。

    “不用了,留给明天吧。”

    第二天,我爬出帐篷,穿过雪原林海,希冀在某座山后能看见那熟悉的景象,但最终,除了满目苍凉,再无一人。

    我孤独对抗着这寒夜的侵袭,夜再次来临。

    “点燃那根火柴吧,你别无选择。”

    “狼群”追赶上来,龇牙咧嘴,不肯罢休。

    “留给明天吧。”

    我气息奄奄躺在帐篷里,听着血液流动的声音,回答他们。

    ……

    我是在第五个夜晚被村庄的人发现的,据说,找到我时,我倒在帐篷门口,冻成了一个冰人。

    乡亲们把我带回寨子,问我是怎么在雪地里活下来的。

    我说,我有一根火柴。

    他们觉得难以置信。

    后来,他们知道我弄丢了打火石,的确没有撒谎,又好奇我有一根火柴为什么没有点燃。

    “如果真的点燃了,我就冻死在雪夜的第二个夜晚。”

    乡亲们若有所思,但似乎也没听明白。

    而我深深地懂得——

    我能活着,因为我手上有一根随时可以点燃的火柴。

(选自《啄木鸟》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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