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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区学校2017-2018学年度八年级下学期道德与法治期中考试试卷

“有人监督是福,没人看,没人管是祸,要是早一点提醒我、监督我,查处我,我可能就不会犯下无法挽回的过错……”这是某贪官在法院庭审判决现场上的一段话。材料说明(    )
A、权利行使不需要监督 B、没有监督的权力将必然导致腐败 C、有了监督的权力将会杜绝腐败 D、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举一反三
国家宪法日当天,初中生小李通过普法微信小程序咨询法律专家。根据二人在线对话情景,完成下列要求。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是的。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的规定很有原则,现实中如何体现?

围绕宪法规定的人身自山,我国法律有具体而系统的规定。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具体罪名、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你可以查阅具体的法律条文

能举个例子吗?

比如针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一些智障人士或其他弱势群体劳动的黑砖窑事件、竟工事件,刑法明确规定了强迫劳动罪、雇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等丑恶现象、刑法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买方和卖方同时治罪。

个体总是弱小的、宪法赋予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在执法中可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但现实中警察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事也会见诸媒体。

这方面的规定更具休。比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要佩戴执法记录仪,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要追责;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侵犯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国刑事诉讼法则规定了拘留、逮捕的条件,还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制度上进一步遏制警方在办案时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非法收集证据和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可以这样说、这些法律规定就是专门“治官保民”的。

那如果某一具体法规过时了甚至本身与宪法相抵触,有什么制度可以预防或者纠错?

……

课堂上,老师展示了以下三则新闻材料,请你根据要求完成问题解答。

2019年3月18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长宋军继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把依宪执政、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

2019年4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的重要讲话,强调我们应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这样的自然美景,既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也是人类走向未来的依托。无序开发、粗暴掠夺,人类定会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合理利用、友好保护,人类必将获得大自然的慷慨回报。

2019年5月15日,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指出:“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我们要加强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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