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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南平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文综历史第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试卷

明代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为“三法司”,如果在办案的过程中,刑部或大理寺错误严重,都察院有权对其进行弹劾,都御史还有提督各道、考察百官、朝会纠仪的权力。明代都察院(  )
A、削弱相权并监督百官 B、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C、具有三权制衡的特点 D、保障了国家机器运转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朱元璋推行严刑峻法,对大臣擅权、武将骄横给予最严厉的打击,所谓“以重典驭臣下".明律简于唐律,严于宋律。又在明律之外,把案例编为《大诰》,颁给各级学校作为必读教材,以后又编了《大诰续编》、《大谐三编》。其序言说:“诸司敢不急公务而务私者,必穷搜其原,而置之重典。”所载都是惩治贪官污吏、地方豪强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中凌迟、斩首、族诛的有几干条,弃市以下万余条,大都出于朱元璋亲自裁定。针对元季官吏贪冒、徇私灭公,他下决心严惩贪污,说:“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于洪武二十五年编《醒贪简要录》,颁行天下,官吏贪脏六十两以上即枭首示众,再处以剥皮之刑。

——据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二:工业革命把英国变成一个工业强国的同时,也让它遭受了严重泛滥的政治腐败。1872年,议会两次通过议案宜称贿买和威胁选民均属刑事犯罪,并于当年通过了《秘密投票法案》。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的法律,亦即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该法令规定了议会中议员选举费用的限额和对选举舞弊的刑罚,并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该法案建立起的财产申报制度后来被许多国家所学习,“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好评,并且还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方式和监督途径”。

——据唐朗诗等《英国腐败治理经验:制度变迁的特征与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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