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实验中学、大连市第八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鞍山市第一中学、东北育才学校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啊,我的父啊

徐可

父亲是他76岁生日的前一天走的。那天上午,接到家中电话后,我争分夺秒地往回赶,傍晚到家时,父亲已处于弥留状态。他双目紧闭,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了一般,家人喊他,告诉他我回来了,没有反应;又让我喊,我握着他的手,一迭连声地喊:“父啊!父啊!”父亲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却哽咽得喊不出来了,一会儿,父亲终于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眼晴也睁开了,仿佛刚刚睡醒一样。转瞬间,他又闭上了眼睛,我终是克制不住,跑到屋外捂着嘴啜泣,生怕被别人听到。过不多时,侄子过来告诉我,爷爷走了。我进去一看,父亲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一般。这一刻,距我到家仅十几分钟。

从小到大,我和父亲并不很亲。我们家乡有很多很奇怪的习惯,其中之一便是:家境较好的、父母对孩子较娇惯的,叫“爸爸”“妈妈”或“娘”;家境较差的、父母对孩子没那么宠爱的,都单叫一个“父”“妈”,“父”后加语助词“啊”,叫“父啊”。我家穷,孩子多,父母对我们自然宠爱不过来,理所当然地是后者,父亲读过初小,算是一个文化人,当过村(那时叫生产队)里的会计。但是他太轻信别人,村民从队里借点钱、粮什么的,他从来不记账。到年底一查账,亏空了,谁也不认账,只好由他赔偿,于是,会计的职位丢了,家也被抄了,稍值钱一点的八仙桌之类被抬走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地一个有名的小偷又光顾了我家,把能拿走的全拿走了。抄家、遭窃,都被年幼的我看见了,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我们与别人家的孩子有了冲突,他不仅不护着我们,反而责备我们。我自小很乖,不爱惹事,挨打算是少的了,但也有刻骨铭心的几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不知为什么打我,一巴掌把我打得摔倒在地上,我捂着脸含着泪却不敢哭,心里恐惧极了。那时父亲在我心目中就是一副暴君的嘴脸。直到长大懂事后,听到村人夸老徐家的孩子懂事有教养,我才对父亲的严厉有了一丝感激。

    在我19岁那年,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那时交通不便,我要到十几里外的县城坐长途汽车到省城,再坐火车到北京。前往学校报到的那天下着大雨,大哥用自行车驮着我的行李,天不亮就出发了,父亲坚持要送我,我们在沉沉的夜色中默默地走了一程又一程,只听到刷刷的雨声和脚踩泥泞的路面发出的咯吱咯吱声.我一次次地催他回去,他总不肯。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或是一个小时,天色微微亮了,父亲总算停下了脚步,叮嘱我到了就给家里写信。我走了几步回头看看,他还在原地站着,我鼻子有点酸酸的。后来才知道,父亲回到家后扑在床上大哭了一场。

    随着我在事业上取得了一点成绩,父亲对我的态度变得尊敬、谦恭,甚至有点拘谨、小心翼翼。他跟我说话总是小声地,陪着笑脸。小时候觉得父亲很高大、威严,现在才发现他原来是那么瘦小、卑微。我知道父亲是为我高兴,为我自豪,在他的眼里,这个最小的儿子还是有点出息的,是让人尊敬的,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这种尊敬。我没有制止他这样做,但这却让我很是不安。

    我对父亲一向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顶撞他,但有一件事令我一直心怀愧疚。有一年我回老家,家乡领导要请我吃饭,并请我父亲和村支书参加,领导的意思是,我不在家,请村里多多照顾我年迈多病的父母。不巧村支书不在家,我想那父亲也别去了,免得有蹭饭之嫌.当时父亲已经换好了新衣服,等着走呢。我跟他说了,他没说什么,事后母亲告诉我,父亲已经跟左邻右舍说了,市领导要请他和儿子一起吃饭。我一听后悔莫及!父亲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就这么被他的儿子轻轻地戳破了。

父亲去世前半个月左右,已经报过一次病危,我匆匆赶回家去,尽管已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父亲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只剩下骨头了,眼窝深陷,颧骨突出,看着非常吓人。那时他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我帮他擦洗身子,他像个孩子似的不好意思,轻轻地说:“脏。”我心里很不好受,一个曾经那么要强的人,现在只能任人摆布,在家待了几天,大概母亲跟他说了什么,有一天他跟我说:“你工作忙,先回去吧,有了特殊情况再回来。”我嗯了一声,一出门眼泪就下来了。

    过去,我曾经很不喜欢“父啊”这个称谓,觉得它土,乡里乡气的,当着别人的面都叫不出口。现在,我却特别怀念可以叫“父啊”的时光。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多么希望一直这么叫下去:

    父啊!我的父啊!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用倒叙的手法,先写父亲临终时的情景,渲染气氛,继而由眼前转入对往事的追忆,突出了我对父亲的怀念。 B、小时候家里穷、孩子多,父母对我们照顾不过来,我很少得到娇惯、宠爱,因而和父亲并不很亲,只觉得他高大威严。 C、父亲为人懦弱,在外胆小怕事,以致丢职、抄家、遭窃,这些变故严重刺痛了我幼小的心灵,在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D、文章十分注重于细微之处写人,在画波浪线的语句中,一个“脏”字写出了父亲尴尬不忍、不想拖累儿子的复杂心理。
(2)、文章为什么以“父啊,我的父啊”为题目?
(3)、从全文看,作者眼中的父亲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沉默

梁实秋

    ①我有一位沉默寡言的朋友。有一回他来看我,二人默对,不交一语。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这位朋友现在已归道山,这一回无言造访,我至今不忘。

    ②明张鼎思《琅琊代醉编》有一段记载:“刘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其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庙堂之上。

    ③謇谔之臣,骨鲠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箝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有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④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华示众,众皆寂然,惟迦叶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理,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u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⑤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蒲公英的岁月

余光中

    “是啊,今年秋天还要再出去一次。”对朋友们他这么说。

    每次说起,就好像宣布自己的死亡一样,此间事,在他走后,就好像身后事了。真的,每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自泥土、气候,自许多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当喷射机忽然跃离跑道,一刹那告别地面也告别中国,一柄冰冷的手术刀,便向岁月的伤口猝然切入,灵魂,是一球千羽的蒲公英,一吹,便飞向四方。再拔出刀时,已是另一个人了。

    二十年前来这岛上的,是一个激情昂扬的青年,他的心跳和脉搏,犹应和抗战遍地的歌声嘉陵江的涛声长江滔滔入海浪淘历史的江声。二十年后,从这岛上出发的,是一个白发侵鬓的中年人,长江的涛声在故宫的卷卷轴轴在一吟三叹息的《念奴娇》里,旧大陆日远,新大陆日近。

    长长的二十年,只有两度,他眺见了故乡短短的青山。第一次是在金门。望远镜的彼端是潺潺的烟水、漠漠的船帆,再过去是厦门的青山,之后仍是渺渺的青山。二十年前厦门大学的学生,鼓浪屿的浪子,谁能够想到,有一天会隔着这样一湾的无情蓝远眺自己的前身?第二次是在勒马洲。崖下,阴阳一割的深圳河如哑如聋地流着。一条极尽其可歌可泣的泪川蜿蜿流来,似不胜绝望之重负。但白茫茫的水面什么也不见,这是无船、无桥可渡的奈河,亡魂们徒哭奈何奈何奈何!

    蒲公英的岁月,一吹,便散落在四方;蒲公英的岁月,流浪的一代飞扬在风中。风自西来,愈吹离旧大陆愈远。他是最轻最薄的一片,一直吹落到落矶山的另一面,落进一英里高的丹佛城。丹佛城,新西域的大门,寂寞的起点,他只能那样立在新大陆的玉门关上,向纽约时报的油墨去狂嗅中国古远的芳芬。

    他像一片寂寞的孤云,在两个世界之间摇摆。他那一代的中国人,耳朵熟悉长江的节奏黄河的旋律,手掌知道杨柳的柔软梧桐的坚硬。他那一代的中国人,有许多回忆在太平洋的对岸,有更深长的回忆在海峡的那边,那重重叠叠的回忆成为他们思想的背景,灵魂日渐加深的负荷,但是那重量不是这一代所能感觉到的。旧大陆。新大陆。旧大陆。他的生命是一个钟摆,在过去和未来之间飘摇。

    他不喜欢台北,二十年之后他仍旧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他喜欢这座岛,他庆幸,他感激,为了二十年的身之所衣,顶之所蔽,足之所履。也许,真的,将来在重归旧大陆的前夕,他会跪下来吻别这块沃土。甚至都不必等到那一天。在三去新大陆的前夕,已经有一种依依的感觉。

    行前的半个月,他的生活宁静而安详。因为蒲公英的岁月一开始,这样的目子,不,这样的节奏就不再可能。在高速的剧动和多音节的呼吸之前,他必须储蓄足够的清醒与自知。在他的心中,他是中国的。这一点比一切都重要。他吸的既是中国的芬芳,在异国的山城里,亦必吐露那样的芬芳。

    每一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但是他的根永远在这里,因为泥土,在这里,落叶,在这里,芬芳,亦永永永永播扬自这里。

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六日

(有删改)

【注】①勒马洲:即“落马洲”,接近香港、深圳之间的边界,临近深圳河。②丹佛城:美国科罗拉州的一个城市。

下列对文章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洒在边疆的阳光

林清玄

①    五点五十分华航飞往旧金山的七四七,眼看着就要起飞了。

    ②我从出境大厅出来,开着车,踩紧油门,正好看见那架七四七以美丽的姿势起飞,我顺着柏油大道飞弛;起先和七四七并行着,才一转眼的时间,飞机已经越过我的头顶,飞向了天的远方。

    ③这是难得的好天,是远行的好日子,阳光普照着大地,一直亮到看不见的远处。飞机势必要破云而过,我不知道在天的那边,是不是也有阳光,我只知道有阳光的地方一定有分离的悲伤和重逢的笑语,我相信,你一定会为你到的地方带来阳光。

    ④忽然忆起我们第一次见面,是我参加一个征文比赛得到首奖,他们邀你来颁奖,第二天你就打电话来邀稿,使我受宠若惊。那也就是我为什么愿意放弃别的选择,来追随你的原因。人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我虽不敢说能千里弛骋,但我相信只要有了伯乐,千里虽不能至,也不远矣!

    ⑤我对写作能有坚强的信念,愿意不辞劳苦,苦心熬炼自己,几乎全是受到你的启发。那时最感动我的一件事,是你为了鼓励我从事报导文学的工作,在你的抽屉里永远为我准备了两万元,你说:“只要你什么时候要出发,就动用这一笔钱随时出发。”而且那一笔钱不时地填满,那时确曾成为我随时出发的最大动力。你有时先预支稿费给我,说:“你写来以后再扣除吧!”

    ⑥这是两件小事,但能这样鼓励新人的编辑,恐怕再也不可得见了。后来当我知道你出身贫穷,读书的时候经常举债度日,后来还能那样重义轻财,更令我敬佩。这种胸襟是杜甫诗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胸襟。

    ⑦因此,虽然多年来的时迁事移,使我们的处境都完全改变了,但是,我总觉得自己是你最初的子弟,是你一手把我培植起来的。这样的恩义,又岂是友情两字可以了得?你的广交天下,心怀四海,像我这样的子弟更不在少数。在你的手中,重创了副刊的生机,推展了文学的广度,再塑乡土的形象,提高了文化艺术的层次,这些论者早有定评。只是深知的朋友才知道你的另一面,这一面是你豪气干云地唱黄河的歌,是你谈起父亲在西北拓荒时的雄心万丈,是你饮尽烈酒还怀思着乡土故国,是你遭受挫折而不对理想丧失信心,是你永远关怀着那些隐在角落里的人,是你对朋友只有付出而不期待他们的回报。

    ⑧最重要的是,你是堂堂正正的人,从来行事坦荡磊落,没有不可告人之事。

    ⑨十几年前,我初读到你写的诗和介绍艺术的文章,我就觉得你若不做呼风唤雨的编辑人,也会是个优秀的作家,或是真诚的学者。有时长夜思及,不免为你这方面的长才没有延展而感到遗憾,但是想到你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也就释然了。

    ⑩听到你要去外国进修,我的内心最是欣喜。也许只有这一条路,才能令你摆脱十年俗务,从你最年轻的那一段出发。那种感觉就如同我们离开人群,走到一个风景特秀的地方,盛景可期,你可以纵情地写你的诗,放声地唱你的歌,而没有形象和成就的顾虑了。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登上了高峰,却不能沉潜山谷,他很快就会老化,也就再也不能攀登更高的山。这也就是我等待你归来创造更大天地的信念,我仍愿像十年来那样追随你。

    ⑪故国此去,再也不能像以前满座高朋的热闹,再也不能像以前天马行空的豪情,但是在这个纷扰的世界上,能有片刻的安静,能回视自己来路上的掌声,能独自面对自己心灵的时刻是多么的可贵呀!我们会怀念着你,到你登机的那一刻,我才体会到王维“遍插茉萸少一人”的诗意。

    ⑫我总是相信,不论世事如何变幻,人世多少凄凉,即使你到了边疆,阳光也会洒在边疆。

    ⑬乡愁总是在远方,想念也总在离开以后,我们曾并肩走过,对酒歌过,我们是同槽系过马的,如今你天涯卸鞍壮士磨剑,我却还在江南里独自放马,这样想时,你的处境就令我欣羡。

    ⑭我的台北到了,你的威斯康辛也快到了,浮天沧海远,万里眼中明,我煮酒,等着你回来赋诗。

    ⑮我们先干了手中的这杯酒。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列小说,完成各题。

     “爹,走吧,你再住在这里,我就不好看相了!“不好看相”是当地方言,就是脸面上不好看、说不过去的意思,儿子指着这间凋敝残破的护林房,耐心劝说着,“咱家在村里盖的楼房也是数一数二的,里面很宽敞,咱们可以互不相碍,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住着很方便很自由的。”

      儿子指着的这间护林房可有些年头儿了,当年他从村里被选为林场的护林员,林场专门在大山深处盖起这件小房子,他经常住在那里,栽树绿化,防盗防火,间伐修枝,几十年就下来了。

      现在他早已退休,林场也在另一个地方建起了更好的护林房,训练有素的几个年轻护林员也早已上岗,他完全可以搬下来安享晚年。但是他对这里太有感情了,竟然想一直在林场废弃的这间破旧护林房里继续住下去。年龄越来越大,体质越来越弱,儿子一直想接他到自己家里住以方便照顾,但是他就是不同意。他经常会在山里转转,拍拍这棵树干,拉拉那个树枝,和树木花草鸟兽们说说话,脸上就都是满足自得的神情了。但是父亲一个人居住在深山里,也确实不能让人放心。

       这次,儿子做了充分准备,就是打算彻底说服他的,于是继续劝说着:“再说了,咱家一辈子从没占过公家的便宜,人家这个房子是林场的公有财产,你已经退休不是护林员了,还住在这里也不合适啊。”儿子考虑了几天,觉得这样说会有力度的。

     “场长说了,这个房子林场已经不用,作废了……

     “作废了也是公家财产啊。”

       他沉默了,儿子知道父亲已经心动,就继续坚持着。

       过了大半天,父亲才又开口:“好吧,我拾掇一下,到时候再搬吧。”

       并没有多少东西,也根本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但儿子还是尊重了父亲的要求:“用我帮你吗?……不用啊?……那好,你收拾彻底了,咱们明天来搬。”

       儿子离开后,老人在房内这里转转,那里看看,最后才开始拾掇起来,林场里的工具都早已交回去,收拾半天竟然大多都是他穿破的鞋子。他拿出一条麻袋,开始一双双慢慢往里装着。

他拿起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两只鞋的脚大拇指部位都是窟窿,鞋底脚掌和脚后跟部位也都透了气,一个个麻线针脚还能模糊地看出来,他停下来认真凝视着,眼圈慢慢红了。这是妻子用心为自己做的,连搓麻线、纳鞋底做鞋帮,一直当绱起鞋来,费了老婆几天几夜的工夫呢。做这双鞋时候他们才刚结婚,现在妻子竟然已经去世五年了。当时他对这双鞋很珍惜,走在山路上有时候就脱下来提在手里,光着脚板走路。妻子知道后,心疼地说:“你是有家口的人,你尽管使劲穿就是,我都跟着你了还能少你的鞋穿?”妻子说到做到。经常为他做出新鞋子来。可是他每天都要巡山几次,磨损得太快太厉害,一双鞋子用不多长时间就穿透了气。为让妻子少受点累,他后来摸索出一个办法,就是每到一个有水的地方,轻轻用鞋底蘸一下水,让底面略微湿一下,这样鞋子就会更加耐磨一些。但是绝对不能湿了鞋面,那样的话就会毁得更快。想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

     “老婆子啊,俺还想穿你做的鞋呢。”

       扒拉着,扒拉着,一双用车轮胎皮做鞋底、皮襻交叉钉在上面的自制皮凉鞋露了出来,这种鞋过去都叫鞋垫子,发生孟良崮战役后见了世面的当地人又叫皮坦克,再后来又有了个时尚名称沂蒙凉鞋,过去集市上很多摊位都在卖,价格很便宜,但很耐穿,深受欢迎。“孬处就是磨脚,得先磨破皮肉,然后再磨出来硬皮茧子才成。”他又无奈地摇摇头,陷入了沉思。这双鞋可让他吃苦头了,有一次碰上来偷树的,他一心想抓住人家,结果先是被山坡上的碎沙土滑到了几次。山上陡坡处随地长着很多擦脚草更让他出尽了洋相,这种草叶片修长,密密麻麻的,地上就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碧绿毛发,踩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滑倒。那次他被滑下去近百米,眼看被追上的偷盗者向一边跑去,结果他停住的地方距离那人更远了,最后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影消失在密林深处。那次他的裤子后腚都擦破了,后来还是妻子给缝了两个对称的补丁才又能穿出去,屁股上擦破的地方过了好多天也才结痂痊愈。

       第二天儿子来到的时候,看到的除了很简单的几件生活用具外,最大的需要搬的就是两个大麻袋,几子一看都是不能再用的破旧鞋子,开始有些烦,随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转过头去偷偷抹了一把泪,蹲下给父亲往远处的车上背了过去。

       下午,儿媳妇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他为父亲满满地斟上一杯酒,恭敬地端到手中,然后端起自己的来:“爹,我敬您一杯,在咱们家里你愿意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尤其那些鞋子都记载着一段您的经历,咱们好好保存。你愿意到山上去转转,也随时去就是……”他感到眼里热热的,赶紧努力忍住,“爹,咱爷俩干了。”

       儿子看到,父亲转过头去看了那两个麻袋一眼,眼里也有了泪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