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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小题。

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朱自清的一生,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他的一生,极其认真。

    朱自清写作时,往往要先细心斟酌后才会动笔,往往写完无须修改。但因为注重质量,他每天最多写500字。所以,他清贫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写得太慢。《荷塘月色》中提到了蝉鸣。有人写信给朱自清,说蝉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便写信向昆虫学家请教。后来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为此,朱自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

    他不断地学习,以求自我完善,大量阅读各种书籍,虚心向语言学家王力、诗词专家黄节、俞平伯等人请教。平时,他也坚持用中、英、日三种文字书写日记,以此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

    在教学上,朱自清也是极其认真。比如,他开设的选修课“文辞研究”只有王瑶一个学生。尽管这样,朱自清仍然如平常一样地讲授、考试。在工作上,朱自清做事原则性很强。他在辞去图书馆馆长职务准备办理移交时,特地将一个不称职的馆员辞退。朱自清说:“我不能把确实无法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留给继任的图书馆馆长,让我充好人而继任馆长当恶人。”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如今,清华园里的“荷塘月色”和“自清”亭,为这个理工大学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刚刚成年的北京大学预科学生朱自华在思索这个问题。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处于关键阶段,战事正隆。当时的中国,因为袁世凯去世,进入了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在父亲的勉力张罗下,朱自华举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妻子武钟谦是名医之女,温柔贤惠,善于持家。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为了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民国知识分子贫困史。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国民党政府为了平息高级知识分子的怨气,向他们派发一种配购证,可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美国支援的面粉”。清华大学学生吴晗和其他人为了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号召大家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

《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写好了,要征集签名。朱自清第一个在《宣言》上签了字,并愤然地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1948年8月,朱自清的体重仅有38.8公斤。1948年8月12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第二任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了他的遗言。

    朱自清去世时,钱包里仅有6万元,这点儿钱在当时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

    一代散文大师,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朱自清去世后,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友人是这么评价他的——“纯粹的君子”(沈从文)、“最完整的人格”(李广田)、“完美的人格”(叶圣陶)。

(根据多则材料改编)

【相关链接】《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原文:“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下列同仁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配购证,特此声明。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表现了朱自清一生认真的一面,也表现了他生活中机械刻板的一面。 B、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他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为清华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C、“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友人对其外貌的回忆,从一个侧面烘托出朱自清备尝艰辛、极其贫困的生活。 D、朱自清“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一方面说明他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在穿着上“节流”,一方面说明他乐观豁达。 E、朱自清退回配购证,弥留之际留下遗言,拒绝美国的救济粮,没有向贫困低头,也没有向权贵低头,可见其“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节操。
(2)、朱自清“认真”的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3)、文中两处画线句作者分别引用传主自己的话以及他人对传主的评价,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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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十字勋章

(德国)米勒

1945年四月,在梅克伦堡州的施塔加德,一位卖纸的商人从顾客那里听说了希特勒的婚礼以及他自杀的消息,决定枪杀他的妻子,还有他十四岁的女儿,然后自杀。

在一战时他做过预备军官,现在还保存着一把左轮手枪和十枚子弹。

一天傍晚,他的妻子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桌子边擦拭着那把手枪。他的翻领上别着一枚铁十字勋章,这本该是节日时才佩戴的。

元首选择了自杀——面对妻子的疑问他这样解释道,同时他说,他要选择效忠于元首。他问她,作为他的妻子,是否在这件事上也准备好了追随他。他说,对于女儿他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借助父亲的协助,体面地死亡,而不去苟活。他叫来女儿,她没有让他失望。

没有等妻子的回答,他便让两人都穿上大衣,因为他要带她们到郊外找个合适的地方,免得引人注目。她们服从了。然后他给左轮手枪装上了子弹,让女儿帮他穿上大衣,锁上了房门,并把钥匙扔进了信箱。

外面下着雨,他们在昏暗的街道上向郊外走着,丈夫走在前面,没有回头去看远远跟着的妻子和女儿。他听得见她们走在沥青路上的脚步声。

当他离开大路走上通往毛榉林的小径时,他转过头催促她们走快些。晚风在这片没有树的平地上更加疾劲,地面被雨水淋湿,她们的脚步没有了声响。

他对她们喊道,她们应该走在前面。跟着她们在后面走着,他也想不清楚:是他担心她们可能就这样跑掉,还是他希望自己可以跑掉。没过一会儿,她们已经在前面很远了。当他再也看不到她们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他没有勇气直接离开,他却十分希望,她们已经走了。他停了下来,在路边小便。左轮手枪在他的裤子口袋里,透过薄薄的布料他感受到了枪的冰冷。当他加快脚步想赶上她们时,每走一步手枪都碰打在他的腿上。他放慢了脚步。可当他把手伸进口袋,想把枪扔掉时,他看见了他的妻子和女儿。她们站在路中间,正等着他。他原本计划在树林中做这件事,但是枪声在这里被听到的可能性应该也不大。

他拿出枪,解除保险,而他的妻子正搂着他的脖子,抽泣着。她是那么沉重,他拼力摆脱她,走向正怔怔地盯着他的女儿,用枪对准了她的太阳穴,闭上眼睛扣动了扳机。他希望枪哑火,但是他听到了枪声,看到女孩摇晃着倒下了。

妻子发着抖,尖声大叫。他必须稳住她。直到三声枪响过后,她安静了。

现在,他是独自一人。

没有人会来命令他将手枪的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了。死去的人也不会看见他,没有人能看见他。这出戏演完了。幕已落下,他可以去卸装了。

他将手枪塞进口袋,俯身看着他的女儿。然后他开始奔跑起来。

他沿着小径跑回了街道,又沿着街道跑了一段,但不是往城里的方向,而是向西。他跑了一会儿,然后他坐在街边,靠着一棵树,喘息着,思索着他的境况。他发现,事情也不是无可救药。

他只要继续跑,一路向西,避开居民区。他可以隐居在任何一个地方,最好是在另一座城市,改名换姓,作一个不知名的难民,普普通通,勤勤恳恳。他把枪扔进阴沟里,站了起来。

走在路上,他突然想起忘记把铁十字勋章扔掉。他把它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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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莫利[美国]

    ①开门和关门是人生中含意最深的动作。在一扇扇门内,隐藏着何等样的奥秘!

    ②没有人知道,当他打开一扇门时,有什么在等待着他,即使那是最熟悉的屋子。时钟滴答响着,天已傍晚,炉火正旺,也可能隐藏着令人惊讶的事情。也许是修管子的工人就在你外出之时已经来过,把漏水的龙头修好了。也许是女厨的忧郁症突然发作,向你要求得到保障。聪明的人总是怀着谦逊和容忍的精神来打开他的前门。

    ③门有各种各样。有旅馆、商店和公共建筑的转门,它们是喧闹的现代生活方式的象征。还有古怪的吱吱作响的小门,它们依然在变相的酒吧间外面晃动,只有从肩膀到膝盖那样高低。更有活板门、滑门、双层门、后台门、监狱门、玻璃门……然而一扇门的象征和奥秘在于它那隐秘的性质。玻璃门根本不是门,而是一扇窗户。门的意义就是把隐藏在它内部的事物加以掩盖,给心儿造成悬念。

    ④开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当侍者用托盘端给你晚餐时,他欢快地用肘推开厨房的门。当你面对上门推销的书商或者小贩时,你把门打开了,但又带着猜疑和犹豫退回了门内。彬彬有礼、小心翼翼的仆役向后退着,敞开了属于大人物的壁垒般的橡木门。牙医的那位富于同情心然而深深沉默的女助手,打开通往手术室的门,不说一句话,只是暗示你,医生已为你作好了准备。一大清早,一扇门猛然打开,护士走了进来,是个男孩!

    ⑤门是隐秘、回避的象征,是心灵躲进极乐的静谧或悲伤的秘密搏斗的象征。没有门的屋子不是屋子,而是走廊;无论一个人在哪儿,只要他在一扇关着的门的后面,他就能使自己不受拘束。在关着的门内,头脑的工作最为有效。人不是在一起牧放的马群。

    ⑥开门是一个神秘的动作:它包容着某种未知的情趣,某种进入新的时刻的感知和人类烦琐仪式的一种新的形式。它包含着人间至乐的最高闪现:重聚,和解,久别的恋人们的极大喜悦。即使在悲伤之际,一扇门的开启也许会带来安慰;它改变并重新分配人类的力量。然而,门的关闭要可怕得多,它是最终判决的表白。每一扇门的关闭就意味者一个结束。在门的关闭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悲伤。一扇门猛然关上是一种软弱的自白。一扇门轻轻关上常常是生活中最具悲剧性的动作。每一个人都知道把门关上之后接踵而来的揪心之痛,尤其是当所爱的人音容犹在,而人已远去之时。

    ⑦开门和关门是生命之严峻流动的一部分。生命不会静止不动并听任我们孤寂无为。我们总是不断地怀着希望开门,又绝望地把门关上。

    ⑧一扇门的关闭是无可挽回的。至于另一扇门是不存在的。门一关上,就永远关上了,通往消逝了的时间脉搏的另一个入口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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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

韩开春

    ①那年,我去宏村,正是深秋季节。顺着黄山的皱褶一路前行,层林尽染,草黄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古徽州果然气派非凡。到了村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碧水,一条小道笔直穿过湖心,上面有座弯月般的石砌小桥,名叫画桥。据说,当年李安在此拍摄《卧虎藏龙》,男主人公李慕白就是从这座小桥上牵着他的白马走过的。

    ②但是,我的目光却被湖中那一大片枯萎的残荷吸引,脑海中瞬间浮现的竟是《红楼梦》里林黛玉反对贾宝玉拔除破残荷叶的理由:“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林妹妹那双对着残荷发痴的忧郁的眼睛。在那一刻,我居然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要是能有机缘在湖边的书院住下,在有雨的夜晚,或是撑着一把油纸伞,顺着石砌的湖堤漫行,或是隔着石雕的窗棂,卧听雨打残荷,该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啊!

    ③其实,我有许多亲耳聆听雨打残荷的机会。我读初中的时候.学生宿舍的后面就有一大片荷塘,每年莲藕起出之后,就再也没人去管它,任由满塘的荷叶自生自灭。然而我终究只是个俗人,比不得林妹妹那样冰雪聪明,所以听雨打残荷的次数虽然不少。却从未听出过什么诗意。

    ④与枯萎破败的残荷相比,我更加喜欢夏日的新荷,光鲜洁净,绿意盎然,看上去就很赏心悦目,勃发着无穷的生机。中午或是傍晚,会有一些或红或绿的蜻蜒、豆娘前来参观, 它们或许是被这荷塘满目的绿迷住了,绕着圈不停地飞,迟迟不肯离去,飞累了,就在新冒出的小荷尖上歇歇脚;身上穿着黑黄条纹套衫的小青蛙,也从水里冒出头来,双脚一蹬,用它那著名的蛙跳,一下子便跃上了荷叶的表面,随之溅起的一串水滴,滴溜溜地汇聚到荷叶的中心.凝成一颗又圆又亮的大水珠,映着太阳的光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们或许是把这一张荷叶当成了运动场,鼓着大腮帮咕咕呱呱不停地叫,呼朋引伴;还有一些黑脊背的鱼,在荷叶撑起的太阳伞下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间或举起大尾巴,在平静的水面上使劲一击,发出“泼刺刺”的一声响,溅起一朵大水花,旋即一头扎进水底,再也不见了。

    ⑤这样的季节,最快乐的自然还是孩子。从第一朵荷花在水面上升、绽开它美丽的笑脸时起,就会不断有孩子顺着塘埂悄悄滑下水去,学着在水面上那群嬉戏的鸭子的样子,把鼻子一捏,头往下一低。便潜入水底,浮上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出一截细嫩甜香的花香藕,临了上岸,还不会忘记摘一片荷叶项在头顶。有时候也玩打水仗游戏,学着电影里白洋淀民兵打鬼子的模样.顶着一片荷叶,手里端根树枝,一只眼闭着,煞有介事地一瞄,手指一勾,嘴里同时发出“叭”的一声。

    ⑥少年的记忆,除了玩耍,大多数还是和味蕾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荷叶,也是如此。说到吃,必须提一下荷叶粥,这是我母亲夏天常做的。把新鲜的荷叶洗净,切成细丝,放点冰糖,和粳米一同煮,做出来的粥青白相间,颜色好看,味道也好。清香扑鼻,有清热解暑之功效。荷叶还可以包裹食物。我祖父有个习惯,赶集的时候带上一张荷叶,或干或鲜,随季节改变而有所不同,回来的时候,总会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只荷叶包来,里面包着的有时是几片卤猪肉,有时是两根油条。他用筷子夹起肉丢进我的嘴里,果然是跟往常吃到的不同,肉香中夹杂着荷叶的清香。长大后读明清小说,见到许多关于市井场景的描写,我才知道,原来这用荷叶包熟食的举动并不是我祖父的首创。

(选白《2010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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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秋天

罗兰

    尽管这里是亚热带,但我仍从蓝天白云间读到了你的消息。那蓝天的明净高爽,白云的浅淡悠闲,隐约仍有北方那金风乍起,白露初零的神韵。

    一向欣赏你的安闲明澈,远胜过春天的浮躁喧腾。自从读小学的童年开始,我就深爱暑假过后,校园里野草深深的那份宁静。夏的尾声已近,你就在极度成熟蓊郁的林木间,怡然地拥有了万物。由那澄明万里的长空,到穗实累累的秋禾,就都在你那飘逸的衣襟下安详地找到了归宿。接着,你用那黄菊、红叶、征雁、秋虫,一样一样地把宇宙染上含蓄淡雅的秋色;于是木叶由绿而黄萧萧地飘落,芦花飞白,枫林染赤,小室中枕簟生凉,再加上三日五日潇潇秋雨,那就连疏林野草间都是秋声了!

    想你一定还记得你伴我度过的那些复杂多变的岁月。那两年,我在那寂寞的村学里,打发凄苦无望的时刻,是你带着哲学家的明悟,来了解慰问我深藏在内心的悲凉。你让我领略到寂寥中的宁静,无望时的安闲;于是那许多唐人诗句,都在你澄明的智慧导引之下,一一打入我稚弱善感的心扉。是你教会了我怎样去利用寂寞无聊的时刻,发掘出生命的潜能,寻找到迷失的自我。

    你一定也还记得,我们为你唱“红叶为他遮烦恼,白云为他掩悲哀”的那两年苍凉的日子。情感上的折磨使我们觉察到人生中有多少幻灭、多少残忍,有多少不忍卒说的悲哀!但是,红叶白云终于为我们冲淡了那胶着沉重的烦恼和忧郁;如今时已过,境早迁,记忆中倒真的只残留着当时和我共患难的那个女孩落寂的素脸。是“白云如粉黛,红叶如胭脂”,还是“粉黛如白云,胭脂如红叶”?那感伤落寂的心情如今早已消散无存。原来一切的悲愁,如加以诗情和智慧去涂染,将都成为深沉激动的美丽。你曾如此有力启迪了我们,而在我逐渐沉稳的中年,始领悟到你真正的豁达与超然!

    你接收了春的绚烂和夏的繁荣,你也接收了春的张狂和夏的任性;你接收了生命们从开始萌生,到稳健成熟,这期间的种种苦恼、挣扎、失望、焦虑、怨愤和哀伤;你也容纳了它们的欢乐、得意、胜利、收获和颂赞。你告诉我:生命的过程注定是由激越到安详,由绚烂到平淡,一切情绪上的激荡终会过去,一切彩色喧哗终会消隐。如果你爱生命,你该不怕去体尝。因为到了这一天,树高千尺,叶落归根,一切终要回返大地,消溶于那一片渺远深沉的棕土。到了这一天,你将携带着丰收的生命的果粒,牢记着它们的苦涩或甘甜,随着那飘坠的落叶消隐,沉埋在秋的泥土中,去安享生命最后的胜利,去吟唱生命真实的凯歌!

    生命不是虚空,它如厚重的大地一般的真实而具体。因此,你应在执著的时候执著,沉迷的时候沉迷,清醒的时候清醒。

    如今,在这亚热带的蓝天白云间,我仍读到你智慧的低语。我不但以爱和礼赞的心情来记住生命的欢乐,也同样以爱和礼赞的心情去记念那几年——生命中难得出现的那几年的刻骨的悲酸与伤痛。

    而今后,我更要以较为冲淡的心情去了解,了解那属于你的冷然的清醒、超逸的豁达、不变的安闲和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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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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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队伍路过乔家屯

乔迁

    队伍来到乔家屯的时候,正是年根儿,眼瞅着要过年了。这天,天色刚刚泛白,屯子还笼罩在一片灰白之中。乔家屯的乔老六一大早被尿憋醒,急忙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蹿出屋就往房后的树趟子跑,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乔老六没抬头地嘟囔了一句:“一个屎尿也抢早啊!”

    话音未落,他的肩膀便被牢牢抓住了。他挣了一下,没挣开,抬头一瞧,立马清醒了,面前黑压压耸着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家伙什儿,能打响的那种。他没摸过,但百八十里地外的拉哈镇他去过,有扛枪站岗的。

    乔老六差点没把尿整到裤兜子里,神色紧张地看着这群带枪的人。

    抓着他肩膀的人口气和蔼地问了他一句:“你是这屯子的?”

    乔老六忙点下头。

    那人就笑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怕,我们是抗联,屯子里来没来外人?”

    乔老六赶紧摇头,磕巴着说了一句:“我们这地儿偏,没人来。”

    那人便说:“我姓王,是队长。你能带我去见一下屯子里主事的吗?”

    王队长说话的语气一直和蔼可亲,乔老六便不那么紧张了,苦着脸说:“能让我把尿先撒了吗?快憋不住了。”

    乔老六撒完尿,一身轻松地说:“我带你们去找我四哥,我们屯儿大事小情都由他做主。”

    王队长回头对队伍说:“你们在这里等着。”

    这会儿,乔家屯主事乔金贵已经起来了。乔老六把王队长带到他面前时,他怔了一下,目光盯在了王队长挎的盒子枪上。

    乔老六说:“四哥,他说是抗联的。”

    王队长上前一步,冲乔金贵伸出手说:“你好,我姓王……”乔老六突然在后面一把抱住了王队长,急切地冲乔金贵喊道:“四哥,快,拿绳子!他们老多人了,都在房后的树趟子里呢,他是头。”

    王队长没挣扎,微笑着说:“我们是咱穷苦百姓的队伍……”

    乔老六叫道:“别蒙人了,拉哈镇我去过,警察贴着告示说你们抗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要是发现你们,报告了有赏钱,抓住赏钱更多呢。”

    王队长说:“那些警察都是日本人的汉奸走狗,专门帮日本人残害咱老百姓的。”

    乔老六喊道:“谁知道哪个好哪个坏!”

    “松开!”乔金贵冲乔老六喝道。

    “四哥……”乔老六不撒手。

    “松开!”乔金贵厉声喝道,口气不容置疑。

    乔老六迟疑着慢慢地松开了手,目光紧紧盯着王队长的手,怕王队长伸手去摸枪。

    乔金贵冲王队长一抱拳:“不知有何吩咐?”

    王队长忙道:“我们是要去火烧沟的,昨天晚上八成走错了路,跑到了这里,能否找个认路的给带个路?”

    乔金贵没吭声。

    乔老六看王队长被松开后没掏枪,依旧和蔼亲切地说话,心中颇有好感,便说道:“我认识路,我带你们去。”

    乔金贵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王队长说:“能否再给弄点吃的,一天一宿没吃东西了。”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块钱,递给乔金贵说:“只有这些了,日后一定来补上。”

    乔金贵面容抽动了一下,摆手说道:“不用!王队长把队伍带进来吧,饭菜不好,但能热乎。”

    王队长连声感谢,转身去带队伍。

    队伍吃饱后,王队长跟乔金贵告辞,一个战士过来,牵着一匹健壮的大黑马,对王队长说:“队长,咱们用一下老乡的这匹马吧,伤员走得太慢了。”

    王队长立刻喝道:“不行!抬着伤员走。”

    那个战士无奈地松开了马缰绳。

    乔金贵喊乔老六:“你带他们走小路,送到就回来。把大黑马牵上,驮着伤员走。”

    贴近晌午的时候,乔老六便回来了。乔金贵问:“骑回来了?”乔老六边拴马边对乔金贵说:“不骑回来我还再牵着走回来?给,王队长非得让我交给你的。”乔老六伸过来的手里是乔金贵没要的那两块钱。

    乔金贵嘴唇抖动了好几下,伸手摸着大黑马的脖子,哽咽着说了一句:“这队伍,能行!”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9年第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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