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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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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小题。

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朱自清的一生,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他的一生,极其认真。

    朱自清写作时,往往要先细心斟酌后才会动笔,往往写完无须修改。但因为注重质量,他每天最多写500字。所以,他清贫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写得太慢。《荷塘月色》中提到了蝉鸣。有人写信给朱自清,说蝉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便写信向昆虫学家请教。后来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为此,朱自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

    他不断地学习,以求自我完善,大量阅读各种书籍,虚心向语言学家王力、诗词专家黄节、俞平伯等人请教。平时,他也坚持用中、英、日三种文字书写日记,以此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

    在教学上,朱自清也是极其认真。比如,他开设的选修课“文辞研究”只有王瑶一个学生。尽管这样,朱自清仍然如平常一样地讲授、考试。在工作上,朱自清做事原则性很强。他在辞去图书馆馆长职务准备办理移交时,特地将一个不称职的馆员辞退。朱自清说:“我不能把确实无法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留给继任的图书馆馆长,让我充好人而继任馆长当恶人。”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如今,清华园里的“荷塘月色”和“自清”亭,为这个理工大学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刚刚成年的北京大学预科学生朱自华在思索这个问题。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处于关键阶段,战事正隆。当时的中国,因为袁世凯去世,进入了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在父亲的勉力张罗下,朱自华举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妻子武钟谦是名医之女,温柔贤惠,善于持家。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为了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民国知识分子贫困史。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国民党政府为了平息高级知识分子的怨气,向他们派发一种配购证,可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美国支援的面粉”。清华大学学生吴晗和其他人为了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号召大家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

《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写好了,要征集签名。朱自清第一个在《宣言》上签了字,并愤然地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1948年8月,朱自清的体重仅有38.8公斤。1948年8月12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第二任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了他的遗言。

    朱自清去世时,钱包里仅有6万元,这点儿钱在当时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

    一代散文大师,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朱自清去世后,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友人是这么评价他的——“纯粹的君子”(沈从文)、“最完整的人格”(李广田)、“完美的人格”(叶圣陶)。

(根据多则材料改编)

【相关链接】《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原文:“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下列同仁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配购证,特此声明。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表现了朱自清一生认真的一面,也表现了他生活中机械刻板的一面。 B、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他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为清华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C、“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友人对其外貌的回忆,从一个侧面烘托出朱自清备尝艰辛、极其贫困的生活。 D、朱自清“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一方面说明他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在穿着上“节流”,一方面说明他乐观豁达。 E、朱自清退回配购证,弥留之际留下遗言,拒绝美国的救济粮,没有向贫困低头,也没有向权贵低头,可见其“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节操。
(2)、朱自清“认真”的秉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3)、文中两处画线句作者分别引用传主自己的话以及他人对传主的评价,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圣坛上的鲁迅

洪  烛

1936年,一面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帜覆盖着鲁迅的遗体。在剩下的大半个世纪里,他并没有死去,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他以影子的形式继续存活,以至人们忘却他的真身。一个完美的鲁迅,如同一尊不会生病的神。

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关头的中国,总是需要旗帜、需要偶像的。“时势造英雄”,用在鲁迅身上颇为合适,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

说鲁迅是英雄,似乎一点不为过。他本人是想做战士的,眉宇之间也弥漫着硝烟的气息。而且形容鲁迅的文风,大家也习惯了以投枪、匕首之类比喻。出于时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带有仪仗性质的兵器,用来在思想领域披荆斩棘或镇妖捉鬼。

鲁迅仿佛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文学符号的,一个是作为政治符号的。他的政治色彩经常压倒他的文学色彩。然而更多的人误解了他。

作为诗人、小说家的鲁迅,恐怕不愿意自己被误解、被误读;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可惜,鲁迅还是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

其实鲁迅也是有缺点的。如果我们死劲掩盖或回避他的缺点,反而会模糊了他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鲁迅这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不愿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别人向他进贡或烧香。鲁迅很平凡,只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半途而废的医生、一个爱国者、一个思想者。朴素的鲁迅,其实比那些强加于他的华丽的外衣更有魅力。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他的人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强调,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的灵魂我的书
梁文道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把那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的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那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那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那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有粗话。他还喜欢种花草。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那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隆兴寺

铁凝

    少年时听父亲讲过正定。建国前后正定曾是培养革命知识分子的摇篮,著名的华大、建设学校校址都曾设在那里。

    成年之后,每逢我乘火车路过正定,望见那一带灰黄的宽厚城墙,便立刻想到父亲讲过的那教堂、那钟声和月季。

    不知为什么,父亲讲正定却很少讲那里的其他:那壮观的佛教建筑群“九楼四塔八大寺”,那俯拾即是的民族文化古迹。

    我认识的第一位正定人是作家贾大山。几年前他作了县文化局长,曾几次约我去正定走走。我只是答应着。直到今年夏天大山正式约我,我才真的动了心,却仍旧想着那教堂。但大山约我不是为了这些,那座“洋寺庙”的文化并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相反,他那忠厚与温良、质朴与幽默并存的北方知识分子气质,像是与这座古常山郡的民族文化紧紧联系着。

    一个深秋绵绵细雨的日子,我来到正定。果然,大山陪我走进的首先就是那座始建于隋的隆兴寺。

    人所共知,隆兴寺以寺里的大佛而闻名。一座大悲阁突立在这片具有北方气质的建筑群中,那铜铸的大佛便伫立在阁内,同沧州狮子、定州塔、赵州大石桥被誉“河北四宝”。

    隆兴寺既是以大佛而闻名,游人似乎也皆为那大佛而来。大佛高20余米,浑身攀错着四十二臂,游人在这个只有高度、没有纵深的空间里,须竭力仰视才可窥见这个大悲菩萨的全貌。而他的面容靠了这仰视的角度,则更显出了居高临下、悲天悯人,既威慑着人心、又疏远着人心的气度。它是自信的,这自信似渗透着它那四十二臂上二百一十根手指的每一根指尖。人在它那四十二条手臂的感召之下,有时虽然也感到自身一刹那的空洞,空洞到你就要拜倒在它的脚下。然而一旦压抑感涌上心境,距离感便接踵而来。人对它还是敬而远之的居多。这也许就是大悲菩萨自身的悲剧。

    距大悲阁不远是摩尼殿,在摩尼殿内,在释迦牟尼金装坐像的背面,泥塑的五彩悬山之中,有一躯明代成化年间塑绘的五彩倒坐观音像。和大悲菩萨比较,她虽不具他那悲天悯人的气度,却表现出了对人类的亲近,她那十足的女相,那被人格化了的仪表,一扫佛教殿堂的外在威严,因而使殿堂弥漫起温馨的人性精神。她那微微俯视的身姿,双手扶膝、一脚踏莲、一脚踞起、端庄中又含几分活泼的体态,她那安然、聪慧的目光,生动、秀丽的脸庞,无不令人感受着母性光辉的照耀。松弛而柔韧的手腕给了她娴雅;那轻轻翘起的脚趾又给了她些许俏皮。她的右眼微微眯起,丰满的双唇半启开,却形成了一个神秘的有意味的微笑。这微笑不能不令人想起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一位意大利的艺术巨匠,同我国明代这位无名工匠,在艺术上竟是这样的不谋而合。他们都刻画了一个宁静的形象,然而这种宁静却是寓于不宁静之中的。蒙娜丽莎被称作“永远的微笑”,这尊倒坐观音为什么不能?

    没有人能够窥透她的微笑,没有人能够明悉这微笑是苦难之后的平静,抑或是平静之后的再生。这微笑却浓郁了摩尼殿,浓郁了隆兴寺,浓郁了人对于人生世界之爱。不可窥透的微笑才可称作永远的微笑。

    游人却还是纷纷奔了那著名的大悲阁而去,摩尼殿倒像是一条参观者和朝拜者的走廊。

    走出寺门,我用心思索着大悲菩萨和倒坐观音,谁知威严无比的大悲菩萨我竟无从记起,眼前只浮起一个意味无穷的微笑。原来神越是被神化则越是容易被人遗忘,只有人格化了的神,才能给人深切的印象。

    我又想起了那座曾作过革命者摇篮的教堂。原来它和隆兴寺仅一墙之隔。当年,寺内伴着朝霞而起的声声诵经,随着晚风而响的阵阵抢铃,是怎样与隔壁教堂的悠远钟声在空中交织、碰撞?正定给予神和人的宽容是那么宏博、广大。东西方文化滋润了这座古城镇,这古城又慷慨地包容了这一切。

    正定的秋雨很细,如柳丝一般绿。

(节选自《正定三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为白菜狂的日子

莫言

    12岁那年,一个临近春节的早晨,母亲叹息着,并不时把目光抬高,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我去找个篓子来。

    “娘”我悲伤地问,“您要把它们……”

    “今天是大集。”母亲沉重地说。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透过矇眬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两棵较大的白菜从墙上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行的拐角处,小时被牛踩了一脚,一直长得不旺。我和母亲格外关照它。尽管还是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脸上洋溢着欣喜的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

    去集市的路上。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似的。我的手很快冻麻了,篓子跌在地上,篓底有几根蜡条跌断了,那棵最小的白菜从篓子里跳出来,滚到路边结着白冰的水沟里,根跌损了。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然后小心又匆忙地下到沟底将它抱上来放进篓子。我知道闯了大祸,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母亲的脸色缓和了,没再打骂我,只用一种温暖的腔调说:“不中用,把饭吃到哪里去了?”然后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

    终于挨到了集上。母亲将篓子放在七姥爷的旁边,就让我去上学。我也想走,但看到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了白菜的价钱,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又用枯柴一样的手指,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厌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老太太惊讶地看着我。母亲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

    老太太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

    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洁白的菜帮。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有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抱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秤。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母亲因偏头痛,算了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根草棒,用刚学的乘法,在地上算着。我报了一个数字,母亲跟着报出。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揭开,露出一沓纸票,沾了些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我看到七姥爷尖锐的目光在我脸上戳了一下,然后移开。

    我放了学回家,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三棵白菜都躺在蜡条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泪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万事通先生

[英国]    毛姆

    我在见到凯兰达之前就有点不喜欢他。在同仓名单里见到他的名字时,我就讨厌,要是他叫史密斯或者布朗什么的也好一点。

    上船后,我来到客舱,发现凯兰达已经来过。一只又大又难看的衣箱和一个贴满标签的手提箱放在他的床下,脸盆架上摆着他的香水,洗发精和润发油,檀木做的牙刷上键金印着他的名字缩写。

    我不喜欢凯兰达。

    后来,他跟我讲起纽约、圣弗兰西斯科,谈到戏剧、绘画和政治。他很健谈,好长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有点厌烦了。

    凯兰达擅长交际,在船上的第三天,就差不多认识了所有的人。他什么事都干:主持拍卖,筹集体育资金,组织高尔夫球赛。我想大家一定有点讨厌他。我们都叫他“万事通”先生,甚至在他面前也是这样。他对此并不在乎,把这当作我们对他的恭维。

    凯兰达非常健谈,并且喜好同别人争论,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我们简直难以忍受,但又无法让他停下来。他好像比谁都懂得多,错误似乎也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在他讲话时,若有人反对他,他就会同他争个没完。在说服你之前,他绝不会放弃一个话题,不管它是多么的不重要。?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医生的桌旁,凯兰达仍像以往一样在滔滔不绝地说着。在座的还有在神户的美国领事馆工作的拉姆齐和他的夫人。

    拉姆齐是一个很结实的家伙,皮肤绷得紧紧的,略显肥胖的肚子使衣服凸起。这次他是带着妻子重返神户的。他的妻子已独自一人在纽约呆了一年。拉姆齐夫人的样子十分可爱。虽然她丈夫的工资不怎么高,她穿得也很简朴,但她知道怎样穿她的衣服,使她具有超过一般女人的迷人之处。这是一种端庄淑静的美。

    看得出拉姆齐很讨厌凯兰达。他们时时争论一番,这种争论是长时间的,激烈的。

    这时,话题谈到精明的日本人正在进行的人工养殖珍珠。“我可以告诉你,在这方面我是最有发言权的。我这次到日本就是去洽谈珍珠生意的。没有哪一个懂这一行的人不会认为我刚才所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他得意洋洋地看着周围的人。“我知道所有珍珠的行情,没有哪一种珍珠我不能马上辨认出。“他指着拉姆齐夫人戴的项链,“夫人,你的这串珍珠项链就非常值钱,并且它的价格还在上涨。”

    拉姆齐夫人的脸红了,她把那项链轻轻塞进她的衣服。

    “你说这是天然珍珠吗?”拉姆齐好像已经抓住了凯兰达的什么把柄。

    “是的,这种珍珠非常精致。”凯兰达答道。

    “好。虽然这不是我买的,但我想知道,你认为它值多少钱?”

    “在一般的市场要1.5万美元,但在美国最繁华的第五街,1.3万美元也能买得到。”

    拉姆齐冷笑起来。

    “这是我夫人离开纽约前在一家百货商店里买的,只花了18美元。”

    凯兰达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胡说,这珍珠不但是真的,而且是我所知道的几种中最好的一种。”

    “你敢打赌吗?我要用100美元和你打赌这是仿制品。”拉姆齐怂恿道。

    “可以”。

    “把它拿给我看一看,我就知道它的真假。”凯兰达说道。

    “亲爱的,把它拿给这位先生看看。”

    拉姆齐夫人犹豫着,她的两手紧握在一起,好像还在考虑着什么。

    拉姆齐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亲手把项链解了下来,递给了凯兰达。

    我预感到一件不幸的事要发生了。

    凯兰达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地观察起来。不一会,一丝胜利的微笑闪现在他的脸上。当他把项链递给拉姆齐正准备开口说话时,忽然看见拉姆齐夫人的脸是那样的白,好像她马上就会晕过去。她的眼睛看着凯兰达,那是一种绝望的哀求。我很奇怪,拉姆齐没有看到这些。

    凯兰达半张着嘴,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我看得出他在努力改变着什么。

    “我错了,“最后他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仿制品,18美元正合适。”

    他从钱包里拿出100美元递给拉姆齐,没有再说一句话。

    “也许这能教会你以后不要太自以为是了。”拉姆齐得意洋洋。

    我注意到凯兰达的手在发抖。

    这件事很快在全船传开了,凯兰达不得不忍受着别人的戏弄和嘲笑。对“万事通“先生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笑话。但是,拉姆齐夫人再也没有出来过,据说她有点头痛。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正在刮脸,凯兰达躺在床上抽雪茄。忽然一阵嘟嘟嘟嘟的声音,一封信从门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外面没有任何人。我捡起信封,上面用印刷字体写着“给凯兰达”。?我把信递给了他:

    “哪里来的?”

    他打开信封。“哦?”拿出的不是信,而是一张100美元的钞票。

    他看了我一眼,拿出钱包,把100美元放了进去,然后把信封撕成碎片从舱口扔了出去。

    这时,我觉得我不是那么不喜欢凯兰达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帽子给我戴正了

刘正权

    协警也是警察,你们给我记好了!局长说完这话,走到队列左侧,冲最边上的陈大华瞪圆双眼,举手,敬礼,然后迸出这么一句话,帽子给我戴正了!

    有人想笑,却没敢笑出来。,

    局长正就警容警纪警风做训示呢。

    陈大华努力去正头顶的警帽,他头小,警帽总是不愿意配合他的脑袋,自然正不起来。

    上岗第一天,就在局长那留下不好的印象,陈大华有点沮丧。

    队长是知根知底的,队长在分配陈大华执勤点时安慰说,工作态度端正,比警帽戴得正,更有说服力。

    陈大华这才宽了心。

    春节期间,像鸟儿归巢,在外地上班务工的人全部回来了,车多人多,警力严重不足,协警就成了传说中的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通常是一个警察带三四个协警镇守交通要道。

    主要是查酒驾,醉驾。

    毒驾,陈大华只在新闻里见过,他们这种五线城市,难得一见的。

    作为土生土长的小城人,想要如同队长所说的工作态度端正,毕竟不那么容易,好几次敬礼完毕,人家车窗摇下,探出一个脑袋,热热落落骂一句,陈大华你狗日的啥时眼睛近视了?

    骂这句话的,自然非亲即故,好在,闻不见酒气,开车手续也齐全,陈大华挨了骂,心里还美气,说狗日的买车都不晓得请我喝顿酒。

    小县城规矩,买车是大事,跟搬新家一样,要请喝酒的。

    陈大华意思很明显,公是公,私是私。

    不是所有人都守规矩的。

    初一走父母,初二走丈母,长辈面前,不好放肆。初三初四初五,敞开喝酒的日子,有亲朋故旧知道陈大华所镇守的街道在哪儿,喝酒时就打好了算盘,到时迎着那条路走,陈大华自然晓得网开一面。

    偏偏,网在那支着,别说一面,半面都没开。

    自投罗网,简直是,好几个熟人因为酒驾,抓了现行。

    还让人过节不?

    陈大华正一下头顶的警帽,就是要让人好好过节,才这么严的。

    你一个协警,不信你能给人敬一辈子的礼!有人这么口不择言骂他。确实,协警中很多人干着干着,因为没有指望转正,加上得罪人,悄悄谋了新的出路。

    协警也是警察!陈大华在心里,顶撞了对方一句,以画外音的方式。

    事是在初五早上出的。

    值了通宵班的陈大华正准备下班,换班的同事已经在街对面冲他招手,示意他可以走人了。一辆白色轿车疯了般从右边抢过来,绿灯数字明明白白显示只剩下一秒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是所有小孩都熟知不过的道理,身为司机怎么可以犯浑。职业习惯令陈大华一边挥手一边上车道上阻拦,示意对方暂停。

    暂停的却不是那辆轿车,是陈大华的思维。

    随着一声脆响,陈大华整个身体被撞得腾空飞起来,刚落地随着惯性一个侧滚,惨了,后面一台越野车再度碾上他的腰身。

    事故现场,局长发现一个特别反常的现象,陈大华的身体都支离破碎了,警帽却端端正正戴在头上,他的手,以敬礼的姿势呈现在大家眼里。队长告诉局长,为了把帽子戴端正,陈大华在帽子里层缝制了两层松紧带子,为的是警帽能端端正正箍在头上。

    肇事车辆被抓住,白车司机解释是,他的车辆不小心刮擦了后边的越野车,想要逃避赔偿才加大油门抢红绿灯的。

    越野车司机确实因为追着前面车辆讨要说法才对陈大华造成的二次碾压。

    看似站得住脚的解释在局长那儿遭到质疑,局长早先干过刑警,白色轿车司机那话太经不起推敲,眼下车辆都购买了强制险,别说一点刮擦,就是撞了车,也犯不着逃逸,有保险公司理赔的。

    醉驾?肯定不是,司机身上没酒气。

    莫非是?局长心里一个激灵。

    检测结果跟局长怀疑的一样,毒驾。

    在给陈大华追认英雄的会议上,有网站记者提出质疑,一个协警,而且是走在下班路上,追认英雄,合适吗?

    协警也是警察,请你给我记好了、人民警察的责任担当,有上下班之分吗?局长的声肯猛地提高八分,走到那个记者面前,瞪圆双眼,举手,敬礼,跟着迸出这么一句话,帽子给我戴正了!

    帽子,我有戴吗?记者摸了摸光秃秃的头顶,这么情绪化的人,怎么当上的局长。

    是说你无冕之王的帽子呢!队长上前,轻轻补上一句。

    我不过是个网站记者啊?

    网站记者也是记者!

    队长拍拍手中的警帽,端端正正戴上头顶,会议结束,得出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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