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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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北大附属中学河南分校高一上期中考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的灵魂我的书
梁文道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把那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的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那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那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那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有粗话。他还喜欢种花草。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那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平中见巧,写出了故事的起伏,引人深思,令人回味。 B、文章题目“我的灵魂我的书”将灵魂与书联系起来,“我”不是指教授,也不是指“小伙子”,而是指作者。 C、当小伙子意识到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时,当他意识到自己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时,他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懊悔不已。 D、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可当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时,小伙子笑了。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这位教授的阅读品味并不高。 E、作者在记述故事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写出了教授的兴趣、爱好,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的教授形象。
(2)、文章第三段中说:“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有人认为这句话可以删去,你同意吗?为什么?

(3)、什么原因让小伙子宁愿不拿打工的薪水也要买下这些书?

(4)、故事的结尾说:“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联系生活实际探究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面小题。

(四)

    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也死掉了,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七)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①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②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③记念刘和珍君。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遇合燕子,还有麻雀

陈忠实

    上世纪80年代某一年,小燕子在我刚刚建成的前屋里寻觅柄息之地,最后选定了装着.电灯开关的那个圆形木盒子,据此便街泥筑窝。我和妻子和孩子都怀着一份欣喜,在新屋里都十分珍爱十分欢迎这一对客鸟。

    外出一周回到原下,打开已经积尘的铁锁,首先想看一看前屋后檐下的燕窝,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我想,可能正在产卵或孵卵哩,不到饿极或猴急,是不会出窝的。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发现燕子一次出入,有些疑惑,担心也就潜生了。站在后屋前门口耐心等候,仍不见燕子出入的踪迹。又过了几天,我断定,燕窝已是个空巢,猜想这对精心设计苦力构建了窝巢的燕子,不可能另择栖地重筑新巢,也不可能是被孩子虐杀,说不定什么人在菜园里喷了药汁……无论这种猜测的可靠性几何,结果是燕子确凿没有了,难得遇合的不脏我家地的瑚燕儿。

    某日中午,我撂下钢笔点燃一支卷烟,透过窗户玻璃无意朝前看,看到一只麻雀从前屋后檐下飞出来,心里一惊,用水泥板构建的前屋后檐,没有鸟雀可以落脚的东西,麻雀是不是从燕窝里飞出来的?我便走出后屋前门,想看个究竟。许久,再也看不到麻雀进出燕窝的奇迹发生。

    当我再次点烟的时候,无意间又看见了从前屋后檐下飞出一只麻雀。这回我没有走出门去,隐蔽在原位上隔着窗玻璃偷窥,果然,一只麻雀从屋檐上空折转下来,钻进那个燕窝里去了。好你个麻雀兔崽子!都知道鸠占鹊巢的故事,然而恐怕没有谁如我有幸亲眼目击雀占燕巢的滑稽了。

    鸠占鹊巢是鸟类王国里恶对善的欺凌。我见过喜鹊窝巢,是鸟类中最不讲究最潦草的一种,用粗硬的树枝杂乱无章地搭压在一起,疏漏如同罗眼。这样的窝,鸠是看不到眼里的。鸠占鹊巢无非是寓示恶对善的欺凌,强武对弱势的霸道。

    麻雀霸占了燕子的窝巢,我先睹为快。麻雀在鸟类王国里,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那么小的体形,对任何鸟儿都不会构成威胁。被凶鸟欺压也被人类轻贱着的麻雀,却可以欺侮燕子。燕子在人的眼里和心里,自古都是颇为高贵的贵宾。麻雀以武力霸占燕巢,怕是燕子生性太善也太娇弱了……我推测。

    我把“雀占燕巢”的奇事讲给村里人,村人说,麻雀不会和燕子动武,往燕子窝里钻一回,燕子就给麻雀把窝腾出来了。为啥?麻雀身上的臊气儿把燕子给熏跑了。燕子太讲究卫生了,闻不得麻雀的臊气。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学问,令我惊心的学问。

    鸠以武力霸占鹊巢,如同人类历史中臭名于世的侵略者,人们恐惧他们的暴力,却不奇怪他们曾经的出现和存在。麻雀呢?虽不具备如鸠一样的强力和嗜血成性的残暴,却可以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把太过干净的燕子恶心一番,逼其自动出逃,达到如鸠一样霸占其巢的目的,且不留鸠的恶。推到自然界,若蛆虫爬进了蚕箔,蚕肯定会窒息而死,其实蛆对蚕是不具备攻击力的。若把一株臭蒿子栽到兰花盆里,后果将不言而喻。再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

    我站在台阶上抽烟,或坐在庭院里喝茶,抬头就能看见出出进进燕窝的麻雀的得意和滑稽,总忍不住想笑。我对麻雀吟诵:放心地在燕窝里孵蛋,再哺育小麻雀吧!毕竟也还是一种鸟!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小题。

父爱之舟

吴冠中

    ①是昨夜梦中的经历吧,我刚刚梦醒!

    ②朦胧中,父亲和母亲在半夜起来给蚕宝宝添桑叶……每年卖茧子的时候,我总跟在父亲身后,卖了茧子,父亲便给我买枇杷吃……

    ③我又见到了姑爹那只小小的渔船。父亲送我离开家乡去投考学校以及上学,总是要借用姑爹这只小渔船。他同姑爹一同摇船送我。带了米在船上做饭,晚上就睡在船上,这样可以节省饭钱和旅店钱。我们不肯轻易上岸,花钱住旅店的教训太深了。有一次,父亲同我住了一间最便宜的小客栈,夜半我被臭虫咬醒,遍体都是被咬的大红疙瘩,父亲心疼极了,叫来茶房,茶房说没办法,要么加点钱换个较好的房间。父亲动心了,但我年纪虽小却早已深深体会到父亲挣钱的艰难。他平时节省到极点,自己是一分冤枉钱也不肯花的,我反正已被咬了半夜,只剩下后半夜,不肯再加钱换房子……

    ④恍恍惚惚我又置身于两年一度的庙会中,能去看看这盛大的节日确是无比的快乐,我欢喜极了。我看各样彩排着的戏文边走边唱。看高跷走路,看虾兵、蚌精、牛头、马面……卖玩意儿的也不少,彩色的纸风车、布老虎、泥人、竹制的花蛇……父亲回家后用几片玻璃和彩色纸屑等糊了一个万花筒,这便是我童年惟一的也是最珍贵的玩具了。万花筒里那千变万化的图案花样,是我最早的抽象美的启迪者吧!

    ⑤我从来不缺课,不逃学。读初小的时候,遇上大雨大雪天,路滑难走,父亲便背着我上学,我背着书包伏在他背上,双手撑起一把结结实实的大黄油布雨伞。他扎紧裤脚,穿一双深筒钉鞋,将棉袍的下半截撩起扎在腰里.腰里那条极长的粉绿色丝绸汗巾可以围腰二三圈,还是母亲出嫁时的陪嫁呢。

    ⑥初小毕业时,鹅山小学是当年全县最有名气的县立完全小学,方圆二十里之内的学生都争着来上鹅山。我考取了。要住在鹅山当寄宿生,要缴饭费、宿费、学杂费,书本费也贵了,于是家里粜稻、卖猪,每学期开学要凑一笔不少的钱。钱,很紧,但家里愿意将钱都花在我身上。我拿着凑来的钱去缴学费,感到十分心酸。父亲送我到校,替我铺好床被,他回家时,我偷偷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心酸的哭,与在家里撒娇的哭、发脾气的哭、打架吵架的哭都大不一样,是人生道路中品尝到的新滋味了。

    ⑦第一学期结束,根据总分,我名列全班第一。我拿着老师孙德如的签名盖章,又加盖了县立鹅山小学校章的成绩单回家,路走得比平常快,路上还又取出成绩单来重看一遍那紧要的栏目:全班六十人,名列第一,这对父亲确是意外的喜讯,他接着问:“那朱自道呢?”父亲很注意入学时全县会考第一名朱自道,他知道我同朱自道同班,我得意地、迅速地回答:“第十名。”正好缪祖尧老师也在我们家,也乐开了:“茅草窝里要出笋了!”

    ⑧我又要去投考无锡师范了。

    ⑨父亲又同姑爹两人摇船送我到无锡,时值暑天,为避免炎热,夜晚便开船,父亲和姑爹轮换摇橹,让我在小舱里睡觉。但我也睡不好,因确确实实已意识到考不取的严重性,自然未能领略到满天星斗、小河里孤舟缓缓夜行的诗画意境

    ⑩老天不负苦心人,他的儿子考取了。送我去入学的时候,依旧是那只小船,依旧是姑爹和父亲轮换摇橹,不过父亲不摇橹的时候,便抓紧时间为我缝补棉被。我从舱里往外看,父亲那弯腰低头缝补的背影挡住了我的视线。后来我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时,这个船舱里的背影便也就分外明显,永难磨灭了!不仅是背影时时在我眼前显现,鲁迅笔底的乌篷船对我也永远是那么亲切,虽然姑爹小船上盖的只是破旧的篷,远比不上绍兴的乌篷船精致……我什么时候能够用自己手中的笔,把那只载着父爱的小船画出来就好了!

    ⑪师范毕业当个高小的教员,这是父亲对我的最高期望。但师范生等于稀饭生,同学们都这样自我嘲讽。我终于转入了极难考进的浙江大学代办的工业学校电机科,工业救国是大道,至少毕业后职业是有保障的。幸乎?不幸乎?由于一些偶然的客观原因,我接触到了杭州艺专,疯狂地爱上了美术。正值那感情似野马的年龄,为了爱,不听父亲的劝告,不考虑今后的出路,毅然沉浮于茫无边际的艺术苦海,去挣扎吧,去喝一口一口失业和穷困的苦水吧!我不怕,只是不愿父亲和母亲看着儿子落魄潦倒。我羡慕过没有父母、没有人关怀的孤儿、浪子,自己只属于自己,最自由,最勇敢。

    ⑫……醒来,枕边一片湿。

(有删改)

【注】作者吴冠中,江苏宜兴人,当代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采采蓼花

黎采

秋渐深,蓼花次第开放了。山野里,到处都有她们的身影。一串串,一丛丛,一片片,红艳艳,轻盈盈,娇媚媚。于我而言,低头看见蓼花,就像抬头就遇见彩虹一般美妙。

蓼花是花,也不是花。蓼花也称荭草、水荭、红蓼。“山有乔松,隰有游龙。”蓼花,即那种被古人叫做“游龙”的草,自《诗经》中走来,婷婷袅袅,缤纷了几千年。

秋天里,蓼花再也按捺不住一颗热烈激荡的心,倾尽所有的灵气,乘风破浪般冲入红尘之中,化为朵朵红花,在秋风里摇曳,在秋雨里静默。花朵是那样小巧那样可爱,像羞答答的眼波,如恍惚惚的幽梦。任你心似寒冰,也顿生缕缕温情。

多少次,我在村庄里四处游逛,只为采那惊艳的蓼花。我采呀采,在老家的屋后;我采呀采,在村头的小路边;我采呀采,在山脚下的清溪畔……我的长裙在阳光里映着蓼花的倩影,我的头发和着蓼花一起在风中轻舞,我的思绪散落在蓼花丛中,我的欢欣随着蓼花一同绽放……我采了一束又一束,花影在我眼眸里闪烁,清香在我呼吸里流淌。我举着一束蓼花在田野里如风一般地奔跑,花瓣纷飞,诗语飘洒。带一大束回家,泡在玻璃瓶中。一抹红颜,满屋清雅。我就这样采了好些个秋天的蓼花,童年就过完了。

我采蓼花,是为赏而采。还有一种采,是为吃而采。采些蓼花用来泡柿子。那些年,乡村里许多人家都做过泡柿子。迎着暖暖的秋阳,爬上高高的柿树,摘下一筐青黄青黄的半熟的柿子,再采些蓼花,分别洗净,然后一起装入坛子里,加清水泡着,密封。过二十天左右,蓼花就完成了人交给她的秘密“使命”一令一个个青涩的柿子成为农家人舌尖特有的美味。开坛,拨开蓼花,取出柿子,刮去表皮,咬上一口,柿子的涩味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满口的清脆与甘甜。仿佛平淡的日子一下子都跟着变得甜滋滋。那甜呀,是物质匮乏的年代里一丝甜彻心扉的甜,一尝永难忘。

我好多年不采蓼花了。离开了乡村,久居城市,看见蓼花的日子,越来越难得了。如今,不论在哪里看见蓼花,我都只安安静静地看着那些跟记忆中似乎一模一样的花朵。看着看着,我就看见从前那个采蓼花的我。我想回去,就算是在梦里回去一次也好。去把那些亲亲的蓼花再采一遍,把那些简单的快乐一一拾起来,密封,冻住,保鲜。就像把一部分自己保鲜。

我还看见,村里的玉姐、萍姐、敏姐,七婶、六婶、大婶以及侯婆婆、康婆婆、杨婆婆也在采蓼花。她们在乡村的各个角落采呀采,表情很模糊,动作快狠准。她们采蓼花时在想些什么呢?她们的脚步踩在了谁的心上?她们的身影温柔了谁的苍凉?她们都不知道自己如蓼花一样美,美得朴素又高贵,美得低调又神秘。她们只是低着头弯着腰不停地采呀采,采了一束束蓼花,放在竹筐里,或是拿在手里,慢慢悠悠地往家走一她们就要大显身手,让蓼花去遇见柿子,酿造生活的甜味。她们,各采各花,各做各的泡柿子,各甜各家人。这甜,穿越时空,在一村一村人的唇齿间久久留着清甜。

远去的蓼花,眼前的蓼花,重叠,交织,如梦,如幻。蓼花不语,我不语。有些东西,一出声就碎裂了。有时,静默是最虔诚最质朴也最深刻的交流。

不知从何时起,我对蓼花生出了羡慕之情。每一秋,蓼花都绽放,好像从来不曾枯萎,好像始终活力满满的样子。而我,在人间行走,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啥作为也没有,徒留一纸空文。曾经的理想,如云一般下落不明;曾经的爱恋,如风一样不知所踪。

一朵蓼花,在我眼里,不再只是一朵花,而是一个世界。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我的双手,临花轻颤。我的欢喜,更胜从前。蓼花,遍地蓼花,一再枯荣,一秋又一秋,风姿不改,从容自如。蓼花明明是一副不问世事、无忧无虑的样子,却也拥有叫人心潮荡漾、情丝飞扬的本领。不信你看——

“蔟蔟复悠悠,年年拂漫流。差池伴黄菊,冷淡过清秋。”蓼花的雅致,化为郑谷眼里一抹淡淡的清愁。

“秋到梧桐我未宜,蓼花何事已先知。朝来数点西风雨,喜见深红四五枝。”蓼花,在宋伯仁的心中,开成四五枝喜悦。

“老作渔翁犹喜事,数枝红蓼醉清秋。”蓼花数枝,如醇浓的酒,醉了陆游的清秋。

“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夜深玉露初零。”繁茂的蓼花,温柔了秦观的失意。

……

蓼花,在时光深处的扉页里,在唐诗宋词的笔墨里,摇曳生姿,风采绝然。于诗词中“采”蓼花,每一“朵”都别有韵味。

忽地,我笑了。如秋风里的蓼花一样,笑得了无烦忧。浮生一梦,谁都逃不开命定的羁绊,所有的悲喜,都是生命的底色。正是这些底色的交融、碰撞、沉浮,才于漫漫无尽的时空里,于最纯的欢喜里和最深的孤寂里,悄然绽放出一种真实而绝美的“花朵”——它可能是一首诗、一阕词、一幅画,也可能只是一抹微笑、一滴眼泪、一声叹息……是它们,组成了完整的生命。

是它们,灵动了平淡的生活。你采或不采,它们都在那里,闪耀着人间某些情怀与思想的光辉。你懂得了,你就释然了。

闭上眼,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那里四野开满蓼花,秋风起,花轻摇,香远飘……采蓼花,悠悠我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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