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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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北大附属中学河南分校高一上期中考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的灵魂我的书
梁文道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把那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的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那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那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那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有粗话。他还喜欢种花草。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那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平中见巧,写出了故事的起伏,引人深思,令人回味。 B、文章题目“我的灵魂我的书”将灵魂与书联系起来,“我”不是指教授,也不是指“小伙子”,而是指作者。 C、当小伙子意识到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时,当他意识到自己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时,他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懊悔不已。 D、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可当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时,小伙子笑了。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这位教授的阅读品味并不高。 E、作者在记述故事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写出了教授的兴趣、爱好,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的教授形象。
(2)、文章第三段中说:“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有人认为这句话可以删去,你同意吗?为什么?

(3)、什么原因让小伙子宁愿不拿打工的薪水也要买下这些书?

(4)、故事的结尾说:“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联系生活实际探究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粉墨人生

韩静霆

    ①那些天,画戏曲人物,着了魔。白天,执笔如同使剑,左右开弓,有时候,咿咿呀呀地边画边唱,管他有调无调,吼得出汗便好。到了夜里,蘸满色彩的笔放下了,人虽然像僵尸一般在床上睡着,白天画的那些戏曲人物却全来了。咱不知从哪儿弄了个“令箭”,举着,喊叫着在戏曲人物队列中间穿行。最后的结果是“扑通”一声,我摔到了床下边,眼眶磕青了,牙床磕破了,流着血,原来是梦。戏曲人物画就是这么让你美,美个死;伤你也伤得狠,让你流了血、挂着彩。

    ②我从小就和戏曲结缘了。小小的戏园子是摄魂夺魄的地方。我经常趴在那个后台的小窗户往里面瞧,看那些化完妆的和没化完妆的红脸、白脸、黑脸、花脸来来去去。最让我醉心的就是他们那个扑脸的香粉。演员们画好了眉眼,定妆时拿粉去扑。香粉在后台飘起来,让眼前一切真实的人和道具变得虚幻,都飘到了半空。

    ③在后台趴窗户看到了同班一个姓郝的同学,他的父亲在地方戏院门口检票,我就想办法去巴结这个同学。有时候他父亲不在那儿检票,我就往里闯。有一次帽子被人家抓去了,但是人却留到戏园子那个最黑的角落里,足足看了半场戏,过了半场瘾。

    ④我绝对是那些二人转演员的铁杆粉丝。他们的唱功、他们的绝活和灵活多变的表演方式,包括和观众密不可分的插科打诨,都让我倾倒。他们是真真正正的“角儿”。他们的名字,像姓李的三姐妹一一梦霞、彩霞、晓霞,我永远不会忘记。二人转有“九腔十八调”,音乐是非常复杂的,具有现代戏剧的最前卫的观念和特色,要观众和舞台有一种间离感。两个演员在台上,说说笑笑,忽然那边一说“去拿弦子吧”,这就开始动弦子了,开始唱了,唱一段又说上了。演员在说书人和角色中间转换,那种观剧的亲切感是让人迷醉的。

    ⑤后来,我和郝同学决心自己拥有乐器,我们便一起到成人干活的工地上去做小工,挖土方啊、挑土啊,干了整整七天,弄得灰头土脸,每人挣了六块四毛四。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如此这般“巨大”数目的人民币给我们带来的喜悦!我们一人买了一个龙头的破二胡,一人买了一支笛子,迫不及待地在街边上就吱扭吱扭地拉起二胡,开始了我们的音乐之旅!

    ⑥等我学会拉琴之后,地方戏院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演出。坐在他们那个骡马大车上,非常骄傲地和演员们坐在一起。那时候,在村,在冬天,常常就在老乡的炕头上演,炕,沿下边儿全都是观众,那种土味儿、葱花味儿、旱烟味儿浓浓的。演出结束了,老乡甚至会杀猪宰羊款待我们。热腾腾的猪肉粉条儿盛一满碗,我用两只手捧着,太香了!辣辣的高粱小烧锅酒,连我这小孩子也得抿上一口,真开心。而它更重要的恩惠和好处,是在我的血液里注入了一种东西叫作民间艺术、民族艺术。

    ⑦地方戏院和地方戏,把我和郝同学黏在一起。可就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灾祸不期而至。大概是因为郝同学生得一副讨女生喜欢的小白脸儿吧,一日放学,我们班几个大个儿的同学纠集了一帮人,喊着让我闪开,我回头还没醒过神儿来,雨点儿一般的砖头就砸向郝同学了,追着打他。我呆呆地站在路上,浑身发抖,觉得冷。这一番砖头和叫骂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生还有这么残酷和丑恶的东西。后来,郝同学退学了,到地方戏院去学习操琴。最后他成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地方剧院院长。他的爱人是我们那个地方最漂亮的、最好的地方戏演员。地方戏慷慨地给了郝同学一个好生活。我呢,几经周折,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开始了音乐人生。

    ⑧后来的生活就像一部连本儿的大戏,一幕一幕地拉开。我的老伴儿陪我走过了五十多年,她常常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可惜,再也不容易找到童年趴戏园子窗台那种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的感觉了,老花的眼睛是不是也磨出了老茧?老家的旧房院落和地方戏园子全都铲光了。今年母亲病逝,我回家奔丧,真正又成了一个孤儿……

    ⑨我幸运地找到了一把让重年复活的钥匙,这就是画戏。我把戏曲人物纠集到我的画作里,他们给我带来一种很美好的想象和追忆,调动起我对艺术和人生的这样一种爱、一种融入。或许唯有如此,我才可能回到趴地方戏园子小窗户的年代,回到从少年开始的粉墨人生。

(选自2015年11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
    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
    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
    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烟火气

吕峰

    自我有了记忆,母亲就与灶台、与烟火联系在了一起。灶台是乡村生活的恒久风景,它和那些粗糙干裂的手掌、那些因烟熏火燎而迎风流泪的眼睛,共同构成了农家生活最本质的背景,掩映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凡常四季。有了灶台就有了安宁和温饱,就有了繁衍和生存。

    我清楚地记得,家里有一个大大的灶台,里面镶嵌着一口大大的铁锅。母亲忙碌之时,身影总是被白炽灯映照着,在墙壁上晃来晃去。她在灶前煮东西的时候,便把我放在厨房门口的一张小小的矮凳上。我坐在那儿,托着腮,看灶下熊熊的火,把整间厨房照得通红,而母亲瘦削的脸也淡淡地染上一层美丽的红晕。此刻,母子俩都没有说话,只有食物的香味,兀自在小小的空间里静静地回旋。

    当时的条件相当艰苦,母亲总是想尽办法改善生活。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无非是在玉米饼中加点白菜或绿豆做成的馅儿,或是偶尔炒个糖豆,蒸个花卷。母亲每每为了哄我多吃一些,便带我做一些小游戏。现在回想起来,玉米饼如何下咽似乎已经记不起来了,而留在记忆深处的则是那缭绕在灶台前无法割舍的浓浓亲情。

    那时候,村里的每家每户几乎都有一个灶间,有一个烟囱通向屋顶。每当在野外割草或是放学回来,老远就会看到炊烟从村子里的一座座青灰色或红色的瓦房间袅袅升起。每当炊烟升起时,就会看见田埂上许多荷锄归来的人们朝着各自熟悉的那道炊烟走去,疲惫的脚步显得格外轻快。对于孩童们来说,我们熟悉村子里的每一座房子,也熟悉每一个烟囱、每一道炊烟。透过炊烟,我们可以知道是谁家的母亲在做饭;透过炊烟,我们可以亲吻四处飘逸的饭香,咂巴着口水,生出对生活的眷恋和向往;透过炊烟,我们还可以懂得父亲的汗水怎样瘦了自己的筋骨,肥了田间的谷穗。灶台和烟火就是乡下人的日子,是乡情浓聚成的一道优美独特的风景线,也是乡亲们生活的希冀和灵魂。

    在我看来,烟火的味道也就是母亲的味道,它是母性的,缓缓上升,维系着整个村庄,也承载着村庄沉甸甸的希望和淌不干的汗水。所以,有村庄就有人家,有人家就有灶台,有灶台就有喜怒哀乐里的一日三餐。一家人守着一缕香喷喷的烟火,就是守着一份幸福,一份满足。

    一天天一年年,日子就在灶台前母亲的忙碌身影中流走了,我也像小鸟一样展翅高飞,背井离乡。可是,母亲却怎么也不愿意离开她居住的老屋。每次去看她,她总是蹲在厨房的灶台前,默默地给我们做饭做菜。生火以后,火势不够猛,她便用一根长长的吹管,对着灶下的柴火呼呼地吹气,火星子在灶下狂乱地飞舞。

    火势够猛后,母亲便在灶台上以亲情为味精,为她的儿子、儿媳与孙儿做丰盛的饭食。厨房狭小而局促,我常常被烟气呛得呼吸困难。可是在烟气缭绕中掌勺的母亲那张汗水淋漓的脸上,总是隐隐地含着笑意。

    母亲的烟火是不一样的烟火,也是独一无二的味道。每当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上一顿母亲做的饭,我会萌生一种自信、一种满足,那就是在生活这条路上,我会很知足地工作着、生活着、爱着,不会再有饥饿感,会让一切都简单、平和、从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孤独,是一种精神境界

耿林莽

①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②这是唐代诗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他写出了人类面对茫茫时空所产生的那种孤独感,天地悠悠,而人是何等的渺小!他这种感受,是属于全人类的,是超越时代的,因而也是穿越千古的,堪称绝唱。

    ③孤独是一种精神境界,在物欲横流、人趋物化的现代社会,孤独是精神的桃花源,是人的灵魂独居的小屋,是人性的自留地。

    ④日夕为生计奔波,为柴米油盐所困扰的“芸芸众生”,没有这种“闲情”。而陶醉于官场攀援、商场争逐中的人们,也少有孤独的精神境界立足之地。它只能为一些思想者,知识分子,作家和艺术家们青睐,诗人对之尤为敏感。墨西哥诗人帕斯说:“失望、孤独和麻木,是一些现代诗人和小说家,如波特莱尔、尼采、卡夫卡、艾略特的灵感之源。”或许还应加上梭罗,他在生态文明遭遇巨大破坏的时代,找到了一处“桃花源”:瓦尔登湖。

    ⑤“既自以身为形设,奚惆怅而独悲?”陶渊明的时代较之今日,要单纯、清静许多,然而他早已深感官场、世俗的名利、物质追求是一种“役”,不愿为其所惑、所累、所系、所困了,乃逃往田园。“归去来兮”,寻求一种孤独作为解脱。而今的现代社会又如何呢?且不说工业文明,机械化、信息化、商品化社会的五光十色,纸醉金迷,喧嚣不已,夺取了精神世界的澄清,清净与“孤独”,那种千篇一律的单调、统一和重复更将人的个性与独创精神剥夺得体无完肤。于是,一些诗人、学者、思想家们便不约而同地想寻求一个“避风港”,一条精神的方舟。在茫茫金海中飘荡着的那一块人性的自留地,便是孤独了。

    ⑥卡夫卡,这个毕生都在平庸的生活中挣扎而无从解脱的人,这个被一家保险公司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磨损与肺结核病的纠缠耗去了天才生命的孤独者,在他的日记中写道:“一切和文学无关的事情都使我无聊,叫我憎恨,因为它打扰我,或者说它阻碍我,尽管这只是假定的。”克尔凯郭尔则说:“忧郁如我,无可解救的忧郁如我,在灵魂的深处忍受难以言表的痛苦。”

    ⑦是忧郁喂养孤独,而孤独,又喂养着人的灵魂,使其免于精神的饥渴。

    ⑧还是克尔凯郭尔,他说:“我是一棵孤立的枞树,独自地自我封闭着。指向天空,却不投下一丝阴影,只有斑鸠在我的树上筑巢。”

    ⑨我开始理解克尔凯郭尔式的孤独,他的忧郁恰恰是一个认真的学者和思想家对于现实、社会、人生、人民群众的忧患与关怀所形成的。在生命之树上筑一孤独境界的巢,那思想才会飞来,鸟儿似的居住。里尔克的《孤独》一诗画出了现代人生的一幅“浮世绘”:

    雨落在昼夜交错的时刻,那时一切街道迎向了早晨。

    那时一无所获的肉体,失望而忧伤地彼此分开。

    而互相憎恨的人们,那时不得不一起睡在一张床上!

    ⑩同床异梦。“不得不一起睡在一张床上”的人们形式上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彼此握手言欢,杯酒相邀,而相互间却常常是冷漠的:“人心隔肚皮”。这几句诗深刻揭示了现代人孤独感的社会根源。这种被人为制造出的“孤独”,不是我们追求的精神家园,恰恰促使我们营造一种超越、飞腾于此物化世界、世俗扰攘之上的清醒、独立的灵魂自留地,精神桃花源。还是里尔克在另一首诗里呼唤这种“孤独”:

    我圣神的孤独呵,

    你像苏醒的田园

    丰富,纯洁地扩散着,

    我神圣的孤独呵,

    关上黄金的门扉,等待着在那之前的无数希望。

    ⑪读了这些人类的智者对于孤独的思考和分析,我在札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 “人啊,你应该静静地独自面对天空和大地,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自己,你便是他的唯一的儿子,领受一种庄严、祝福,领受信念。然后你才会懂得孤独,才会珍惜一个独立的人的存在的自由,才会以之去爱另一些独立的人,这世界上千千万万善良的人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韩愈

梁衡

①去年,到潮州出差,潮州有韩公祠,祠依山临水而建,气势雄伟。祠后有山曰韩山,祠前有水名韩江。当地人说此皆因韩愈而名。我大惑不解,韩愈一介书生,怎么会在这天涯海角霸得一块山水,享千秋之祀呢?

②唐代有个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朽骨迎到长安,劳民伤财。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所谓“文死谏,武死战”。韩愈勇敢的“一递”,谁知奏折一递,就惹来了大祸。宪宗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③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他在过蓝关时写了那首著名的诗。我向来觉得韩愈文好,诗却一般,只有这首,胸中块垒,笔底波涛,确是不一样:“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这是给前来看他的侄儿写的,其心境之冷可见一斑。

④当韩愈到了潮州后,他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条件不坏,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当时鳄鱼为害甚烈,当地人又迷信,只知投牲畜以祭,韩愈“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大除其害。除鳄之前,他先写了一篇《祭鳄鱼文》,这简直就是一篇讨鳄檄文。他说我受天子之命来守此土,而鳄鱼悍然在这里争食民畜,“与刺史抗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他限鳄鱼三日内远徙于海,三日不行五日,五日不行七日,再不行就是傲天子之命吏,“必尽杀乃止!”阴雨连绵不断,他连写祭文,祭于湖,祭于城隍,祭于石,请求天晴。他说天啊,老这么下雨,稻不得熟,蚕不得成,百姓吃什么,穿什么呢?要是我为官的不好,就降我以罪吧,百姓是无辜的,请降福给他们。一片拳拳之心。文如其人,文如其心。当韩愈获罪海隅,家破人亡之时,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⑤一个人为文不说空话,为官不说假话,为政务求实绩,这在封建时代难能可贵。应该说韩愈是言行一致的。他在政治上高举儒家旗帜,是个封建传统思想道德的维护者。传统这个东西有两面性,当它面对革命新潮时,表现出一副可憎的顽固面孔。而当它面对逆流邪说时,又表现出撼山易撼传统难的威严。韩愈也是这样,他一方面反对宰相王叔文的改革,一方面又对当时最尖锐的两个社会问题,即藩镇割据和佛道泛滥,深恶痛绝,坚决抨击。他亲自参加平定叛乱。到晚年时还以衰朽之身一人一马到叛军营中去劝敌投诚,其英雄气概不亚于关云长单刀赴会。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以国为任,以民为本,不违心,不费时,不浪费生命。

⑥当我手倚韩祠石栏,远眺滚滚韩江时,我就想,宪宗佞佛,满朝文武,就是韩愈敢出来说话,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上书直谏呢?如果在韩愈被贬时又有人出来为之抗争呢?历史会怎样改写?还有在韩愈到来之前潮州的问题早已存在,地方官吏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任又一任,其任职超过八个月的也大有人在,为什么没有谁去解决呢?如果有人在韩愈之前解决了这些问题,历史又将怎样写?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长安大殿上的雕梁玉砌在如钩晓月下静静地等待,秦岭驿道上的风雪,南海丛林中的雾瘴在悄悄地徘徊。历史终于等来了一个衰朽的书生,他长须弓背双手托着一封奏折,一步一颤地走上大殿,然后又单人瘦马,形影相吊地走向海角天涯。

⑦只这一点韩愈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江畔沉吟、蜀道叹难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有人研究,韩愈之前,潮州只有进士三名,韩愈之后,到南宋时,登第进士就达一百七十二名。是他大开教育之功。所以韩祠中有诗曰:“文章随代起,烟瘴几时开。不有韩夫子,人心尚草莱!”这倒使我想到现代的一件实事。一九五七年反右扩大化中,京城不少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并发配到基层。当时王震同志主持新疆开发,就主动收容了一批。想不到这倒促成了春风渡玉门,戈壁绽绿荫,那年我在石河子采访,亲身感受到充边文人的功劳。

⑧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这宏伟的韩公祠,还有这韩山韩水,不是纪念韩愈的冤屈,而是纪念他的功绩。

(节选自《把栏杆拍遍》,东方中心出版社)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材料一: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②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③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雪雨、潮起潮落。

④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⑤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⑥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 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⑦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又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节选自迟子建的散文作品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材料二:

当我读完《迟子建散文》时,那种温馨、恬静,放射出穿透时空的光辉,带着精神的圣洁照亮了我的心田,让我们感受到立体、丰厚、富有生命实感的审美品格。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她的创作都执着于一个主题——诗意和温情。作家一次次带着初生牛犊的勇气,用她那只充满灵性的笔拨开阴霾,在生活的边界和存在的缝隙中,捕捉着温情而诗意的光亮。迟子建散文最打动人心的是那种面对命运不屈的顽强,她带着一种温暖的鼓舞人心的力量,在光明与黑暗的无间之隙寻找灵魂的安居之所。她的散文大气豁达,在柔肠中透出坚硬的质感,以文学的方式将个人的经验融化到大千世界中,让我们在光明和温暖中获得了对“美”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从而呈现出“独有的美的特质”。

(选自梁海《诗意与温情——读〈迟子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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