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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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实验中学、大连八中、大连二十四中、鞍山一中、东北育才学校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碗一碗的山风

布衣粗食

    八月的阳光炙热难当,直射在他裸露的肌肤上。他裸露的肌肤黝黑黝黑,消瘦的脸颊和这大山的峭壁一样陡峭又刚毅。他沿着一条鸡肠般蜿蜒的山路翻过了好几道山梁,再翻过两道山梁就可以看到去县城的中巴了。一阵琅琅的读书声吸引了他,声音是从山腰的土砖屋里传来的。他擦了一把汗,循着读书声,向土砖屋走去。

    这是两间用黄土和杉树皮盖的平房。伴着两声狗吠,一个6岁大的女孩跑了出来,羊角辫在她的肩膀上活蹦乱跳。

    “要歇脚吗?”女孩好奇地看着他,两眼水汪汪的。

    “我就是走累了,坐一会就走。”他有些气喘吁吁,“刚刚是你在读书吗?真好听。”

    “哦,是的。那你坐这吧。”女孩搬来一张用毛竹编成的板凳。

    他坐了下去,他走了十几里山路,实在太累了。他问:“你爹娘呢?”

    “哦。我爹去山里伐木了。很晚才回来,也有可能在山里住一晚,明天才回来。我娘去很远的地方打工了……哦,不,我娘是跟别人跑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山里太穷、太苦……是我的老太爷告诉我的……爹说了,现在山里请了个好老师,爹要多赚些钱,等开学时送我去读书。爹还说了,以后要对老师好,毕竟请个好老师来山里不容易。爹还说,将来读很多很多的书,就可以到北京去,还可以到更远的地方去,更远的地方还可以看到娘呢。”女孩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充满了读书的渴望。

    “你一个人在家,不害怕吗?”他有些为她担忧。

    “我,不怕啊。家里有大黄陪我啊。还有我的书陪着我啊。”女孩拍了拍大黄狗的头,进屋拿来了她的书,递给他看,“这是我爹上次去县城的时候,从书摊里买来的。”

    他把书翻了翻。这是一本漫画《阿童木》,有些旧了,书皮泛黄,但书页很整洁。“这本书你都会读了吗?谁教你的啊?”

    “是爹教的,爹上过小学五年级,认识很多字,还会讲很多很多故事。”

    “为什么你爹读了五年级就不读书了呢?”

    “爹读完五年级,山里的老师调到县城去了,后来山里再也没有请到老师。或者请到了,但从未待一年就又走了。”女孩说话时,脸上掠过一丝茫然,但很快又高兴了起来,“这本书,我要把它背熟。等到开学那天,我要背给老师听,老师一定会很高兴的。”

    “你怎么知道老师一定会很高兴呢?”他诧异,好奇。

    “是山对面的小胖说的,他说,要是背书给老师听,老师不但高兴,还会奖励一颗糖呢!”女孩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看到了一颗甜蜜的糖,甜到心里去了。

    “你认识老师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去过学校。爹每天出去做事,我要留下来看家。”女孩顿了顿,说,“你认识老师吗?”

    “认识啊。”

    “你和我说说老师的模样吧,他爱笑吗?真的喜欢人背书给他听吗?”

    “是的。他爱笑。他喜欢人背书给他听。可他不是个好老师,他经常想着离开山里。他不够称职,不把山里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他想了想,“不过他以后会成为一个好老师的。”

    “我不许你说老师的坏话。老师就是好老师。”女孩有些生气。

    “如果,下学期,你没有见到老师,你会恨老师吗?”

    女孩笑了:“不会啊,我爹说,不能因为山里穷,让老师跟着我们也穷一辈子。你怎么这样问我呢?”女孩觉得奇怪,心里不安起来。

    他低下头,沉默了很久:“能给我一碗水喝吗?”

    “当然可以。山里再穷,山泉水还是有的。”女孩回屋端水那会,起山风了,山岚的树木哗啦啦地抖动着。

    女孩把水端到他的手里:“听到了吗,山岚里有一碗一碗的山风。”

    “一碗一碗的山风,谁告诉你的?”

    “我爹说的啊。每读懂一本书,就是一碗山风,一碗一碗的山风连在一起,就连成了一条通往山外的路,有力量的路,路上会有金凤凰飞过。如果一碗一碗的山风散开了,那就不再有力量了,永远也飞不出大山。”女孩眼里亮着光,“爹还说,要是山里人都富裕了,大家都会像一碗一碗的山风一样,飞出大山去,不再回来了。”

    他端起女孩端给他的那碗水,就着山风,一饮而尽。他起身告辞,转过身,从怀里掏出一张盖有县教育局大印的调令,使劲一扯,调令就像雪花片一样,散了一地。

    调令里写着:兹有盘国珍,因为长期在山区从事教育工作,患上风湿、腰肌损伤等多种疾病,且教学成绩突出,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特批准为国家正式教师,同时调入县二完小继续从教。

    他朝山岚里的学校走去,走进了山风里。一碗一碗的山风连在了一起,让他充满了力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女孩见到陌生的“他”毫无防备之心,老师离开,孩子不恨老师,这些反映了山里的民风淳朴。 B、“女孩觉得奇怪,心里不安起来”一句表明,女孩已经明显意识到面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老师。 C、小说中女孩的父亲虽然没有正式出场,但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人物,情节才得以一步步向前发展,小说的主题才得以进一步揭示。 D、标题“一碗一碗的山风”既是对小说关键情节的概括,也体现了小说的主题,同时也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2)、小说在塑造女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请举例分析。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倒数第二段调令的内容可以删去,这也并不影响小说的主题表达。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木瓜树的选择

林清玄

路过市场,偶然看到一棵木瓜树苗,长在水沟里,依靠水沟底部一点点烂泥生活。

这使我感到惊奇,一点点烂泥如何能让木瓜树苗长到腰部的高度呢?木瓜是浅根的植物,又怎么能在水沟里不被冲走呢?

我随即想到夏季即将来临,届时会有许多的台风与豪雨,木瓜树会被冲入河里,流到海上,就必死无疑了。

我看到木瓜树苗并不担心这些,它依靠烂泥和市场中排放的污水,依然长得翠绿而挺拔。

生起了恻隐之心,我想到了顶楼的花园里,还有一个空间,那是一个向阳的角落,又有着来自阳明山的有机土,如果把木瓜树苗移植到那里,一定会比长在水沟更好,木瓜树有知,也会欢喜吧!

向市场摊贩要了塑胶袋,把木瓜和烂泥一起放在袋里,回家种植,看到有茶花与杜鹃为伴的木瓜树,心里感到美好,并想到日后果实累累的情景。

万万想不到的是,木瓜树没有预期中生长得好,反而一天比一天垂头丧气,两个星期之后,终于完全地枯萎了。

把木瓜苗从花园拔除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无比怅然,对于生长在农家的我,每一株植物的枯萎都会使我怅然,只是这木瓜树更不同,如果我不将它移植,它依然在市场边,挺拔而翠绿。

在夕阳照拂的院子,我喝着野生苦瓜泡的萘,看着满园繁盛的花木,心里不禁感到疑惑:为什么木瓜苗宁愿生于污泥里,也不愿存活在美丽的花园呢?是不是当污浊成为生命的习惯之后,美丽的阳光、松软的泥土、澄清的饮水,反而成为生命的负荷呢?

就像有几次,在繁华街市的暗巷里,我不小心遇到一些吸毒者。他们弓曲在阴暗的角落,全身的细胞都散发出颓废,用攀辜而失去焦点的眼睛看着世界。

我总会有一种冲动,想跑过去拍拍他们的肩膀,告诉他们:“这世界有灿烂的阳光,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这世界有值得追寻的爱,这世界有可以为之奋斗、为之奉献的事物。”

随即,我就看到自己的荒谬了,因为对一个吸毒者,污浊已成为生命的习惯,颓废已成为生活的姿态,几乎不可能改变。不要说是吸毒者,像在日本的大都市,有无数自弃于人生、宁可流浪于街头的“浮浪者”,当他们完全地自弃时,生命就再也不可能挽回了。

 “浮浪者”不是“吸毒者”,却具有相同的部分,吸毒者p雀-有形的毒品,受毒品所宰制;浮浪者吸食无形的毒品,受颓废所宰制,他们放弃了心灵之路,正如一棵以血水、污水维生的木瓜苗,忘记了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

恐惧堕落与恐惧提升虽然都是恐惧,却带来了不同的选择,恐惧堕落的人心里会一个祝愿,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抵达繁花盛开的花园,住在那花园里的人都有着阳光的品质,有很深刻的爱、很清明的心灵,懂得温柔而善于感动,欣赏一切美好的事物。

一粒木瓜的种子,偶然掉落在市场的水沟边,那是不可预测的因缘,可是从水沟到花园乏路,如果有选择,就有美好的可能。

一个人,偶然投生尘世,也是不可预测的因缘,我们或者有不够好的身世,或者有贫穷的童年,或者有艰目的生活,或者陷落于情爱的折磨……像是在水沟烂泥中的木瓜树,但我们只要知

道,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我们的心就会有很坚强很真切的愿望:我是为了抵达那善美的花因而投生此世。

万一,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抵达那终极的梦土,我们是不是可以一直保持对蓝天、阳光与繁花的仰望呢?   

(选自<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司  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

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公鸡

岑燮钧

    杨瑞凤曾是剡剧界的头牌老生。

    在舞台上,她气场极大,任是怎样的名角,都得喊她一声“爹爹”或者“老爷”,看她行事。她一开腔,声若洪钟,丹田震动,喷口激越,气势磅礴。可是,到了台下,卸了妆,人们发现她只是一个小老太。

    晚年的杨瑞凤已很少登台,因力她身体好,眼睛也不好。

    剡剧是小生小旦戏,清一色的女演员。女孩子自然不大喜欢演老生,所以,来杨瑞凤处拜师的不多。

    目下倒是有个学生,是自己剧团的,叫李敏。可惜李敏先天不足,长得太秀气,声音也不够洪亮,时有雌声,是为大忌,这让她很是操心。每次来上课,她都逼着学生喝人参汤,希望她能长壮些。偏是李敏对气味过敏,捏着鼻子,喝参汤如喝毒药。渐渐地,她来得不如以前勤了。

    杨瑞风一个人过活,住在底楼因为眼晴不好,很少出门—日,天蒙蒙亮,忽听得公鸡的叫声,她立马来了精神,想起多年前自己模仿公鸡的叫声.对着“狮子短缸”,(一种盛物的瓷器)练嗓,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终于练成剡剧界最苍劲的老生腔。看来,李敏也得试试这一绝招。

    她沿着小区细细探听,原来是不远处的邻居家传来的她一连敲了几次门,都没反应,直到晚饭时分,才等到主人。

    她在院中果然看见了一只金黄威武的大公鸡,原来是邻居家乡下的客人送来的。杨瑞风说明来意,邻居似乎脸有难色。杨瑞凤出了高价,邻居才舍得,她抱到家里,很是高兴,因为市场上很难买到大公鸡。

    没有鸡笼,只得散养。结果,院中到处都是鸡屎。

    每天早上,她听到公鸡的鸣叫,就如公鸡看到母鸡而颈毛奓起一样,也是热血上涌,以至于一度还产生了眩晕公鸡一声长鸣,她也一声长鸣,公鸡听到应和,更加叫得欢于是,院中叫声此起彼伏,仿佛有一群公鸡在打鸣,引得四邻“侧耳”。

    可惜,李敏一直不来上课她等得心急,就打电话过去,那边李敏说,身体不爽,杨瑞凤只能徒呼奈何。

    这天晚上,她实在等不住了,看月色如昼,街灯如市,觉得自己固然目力有限,似乎仍可一试。于是,缚了公鸡,放到藤篮里,一手提着,一手搭着人行道内墙,摸索前往。一则看看李敏身体怎样,二来也与她深入探讨一下女子老生的唱腔问题。这些年,偶有她出席的会议,她必振臂高呼剡剧须重视老生当,可惜应者寥寥。倒不是她难耐寂寞,她是寂寞惯的,只是艺不传人,心有不甘,就仿佛做婆婆的总不见媳妇肚子大起来心里着急一样。

    她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在城市平坦的大道上,不敢走路中央,就是人行道也是靠边站。有几个小孩子看看她古董般的藤篮和一只雄鸡,感觉遇到了魔法世界的巫婆。好不容易总算摸到了李敏家。这一路足足有好几公里吧。“李敏在家吗?李敏在家吗?”

    她的喊声在夜空中显得特别铿锵有力,带着舞台腔,完全像一个老头。

    过了半晌,李敏下来了,脸蛋又是苍白又是红扑扑。“先生,你怎么走来了?”剡剧界管老师叫先生,无论男女。

     “我来看看你,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一只鸡?先生你又破费了。”

     “哈哈,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鸡,这是一只大公鸡,它是先生的先生,是你的太先生!杨端凤说话时带着职业性的舞台夸张。

    过了会儿,李敏的老公下来了,让她们落座,看着杨瑞凤忘情地给李敏讲老生唱腔,他只能讪讪地退下。

    杨瑞风带着李敏发声,只可惜公鸡还不到报晓时分。她一边自己亲自示范,一边叮嘱李敏明晨早点起来,观察公鸡怎样发声。

     “你看小小一只公鸡,它的声音这么饱满,可传教里为什么你的声音在舞台上推送力了不强?我们戏曲界有一句行话,叫字字送听,你要好好练习。

    这一教就是三个小时,李敏的老公儿次下来又上去终于,他耐不住了,说今晚就到这里吧,否则要累着杨老师了。

     “不妨,不妨!”杨瑞凤依然沉浸在舞台上。

     “你送送先生吧。”李敏对老公说。

    送到半路,杨瑞凤不再让李敏老公送,说自己来得就去得,并教育不是剡剧中人的李敏老公多担待,让李敏多吃些,养胖些,才有力气唱戏。

     “杨老师,李敏她怀孕了,吃不下!”

     “什么,李敏怀孕了?太早了吧……”杨瑞凤想说说什么,终于咽下,“啊哟,那我应该送一只老母鸡!”

    这一晚,杨瑞凤半夜进的门。

    小区里有人听到,凌晨两三点,有公鸡报晓。

(选自《2015中国年度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地泉之灵

林子

    ①十月。一场秋雨。

    ②天空像是打了蜡,蔚蓝而明亮。在群山怀抱之中的广西兴安,更加明朗开阔了。秋风的水袖把许多的浮华、喧嚣、缀饰静静扬弃。山舒缓,似清淡的水墨画卷中的留白;水吟唱,像秋日醉人的醇酒;云柔软,还原为儿时记忆中的手绢。是的,从钢筋水泥筑就的城市,到达山水之间的时候,心,也实现了一次飘然的出走。放下所有的牵绊,如同赴一场约会,读一册山,念一卷云,随风飘然,与云嬉戏。秋天,我们真该遗忘一回,站在山水之侧,尝试舒展开目光的翅膀,去品味秋天的空旷、寂寥、神秘。

    ③来到山裙水袂之间的兴安灵渠。突然有恍然如梦的感觉,突然生出乡愁的幽渺。想着清澈美丽的漓江水,是从灵渠流淌过来,再看享有“世界奇观”美称的灵渠之水,怎么看都像一部百读不厌的素书。绵延而凝重,巧思而奇绝,蕴含诸多世间奥义。她婉约,曼转,不骄不躁,用柳暗花明的故事,引你进入一种百转千回的境界。听任着心灵被水中的绿草牵系,在绿草萋萋的水湄着陆。突然想起白居易“米泉之精”的诗句,“米泉”,指的是酒。用“米泉”称酒,该是多么洒脱而陶醉!而酒不醉人人自醉。看到灵渠,心底突然冒出两个字:地泉!从历史的土壤和积淀中汩汩生长,这是多么厚重而飘逸的精灵啊!

    ④回首过往,灵渠曾引导过诸多千帆望尽的舟船,也曾有过千百度众人追寻的风光;她滋养土地,济世济人达两千多年。今天,她安详得就像一位见惯世道兴衰而不惊不喜,安然避世于山野的隐者,从容淡泊于海阳山下,悠然独饮时光泡制的清清泉铭。更像一只大隐于市的鹤。是的,我也突然聊发白日狂,梦见一只千年白鹤,梦见一道激越灵巧的白翅凌空。这就是灵渠的魂魄呵。她连着地气,张望天空,一步步盈盈而蹈于泉脉和地脉之上,像佛陀地涌金莲,惹人惊叹而静思。这也是生活的诗,每一字每一句都从土里冒出来,弥漫开来,荡漾而去,导引着你一起去体认着那一份份宽阔、坦荡、从容和深邃。

    ⑤地泉之灵,使我感到股股泉眼在心底静静开凿,深深被这无与伦比的设计和灵思感动。开凿灵渠,古人先在湘江中用石堤筑成分水铧嘴和大小天平,把湘江隔断。在铧嘴前开南北两条水渠,北渠仍通湘江,南渠就是灵渠,和漓江相通。湘江上游,海阳河流来的水被铧嘴一分为二,分别流入南渠和北渠,这样就连接了湘江和漓江。铧嘴类似都江堰的鱼嘴,当海阳河流来的水大时,灵渠可以通过大小天平把洪水排泄到湘江故道,保证运河的安全。灵渠选择在湘江和漓江相距很近的地段,这里水位相差不大,水势平缓,便于行船。于是,便有了美丽的相约与离别,有了亘古的传奇和现实。灵渠,婀娜蜿蜒于起伏的青山碧水,联姻湘江、漓江,沟通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滋养出一代又一代流光溢彩的繁华。

    ⑥灵渠的不朽,在于非常之“灵”。其中的每一块石料,每一道石缝,每一个细节,都是天衣无缝地配合与交结,才使枢纽的每一个环节都通灵般地经得起长期风雨的侵袭,流水的冲击,成为屹立两千多年的“神灵”。当然,灵渠能够保存到现在,除了它自身的坚固之外,显然还与一代代人对它的精心保护分不开。灵渠的“灵”,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魂灵。现代的灵渠,用依然不变的灵气和谐演绎着时光的走向、历史的延伸。面对灵渠,面对挥手指点江山的铧嘴,你可能会感慨,强大与弱小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堵与疏,急与缓,往往就是挥手之间的力量。很多的事,拐个弯或许就海阔天空,万里无云。很多时候,或许绕一下路,前方就一笑见天。此时,灵渠像明亮的眼,凝视着我们,教导着我们:把内心放在水中,慢慢清洗。淘洗多余的存储,让尘世的灵光照亮内心的圣洁和单纯。然后,再让心与心靠近,让心灵相通。我想,这也正是地泉千年不变的灵魂所系吧。

(选自《南方日报》,2011年11月30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山

    ①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如今夏季的雨越来越稀疏,冬季的雪也逐年稀薄了。它们就像我身下的已被磨得脱了毛的狍皮褥子,那些浓密的绒毛都随风而逝了,留下的是岁月的累累瘢痕。坐在这样的褥子上,我就像守着一片碱场的猎手,可我等来的不是那些竖着美丽犄角的鹿,而是裹挟着沙尘的狂风。

    ②西班他们刚走,雨就来了。在这之前,连续半个多月,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炽热的阳光把河水给舔瘦了,向阳山坡的草也被晒得弯了腰了。我不怕天旱,但我怕玛克辛姆的哭声。柳莎到了月圆的日子会哭泣,而玛克辛姆呢,他一看到大地旱得出现弯曲的裂缝,就会蒙面大哭。好像那裂缝是毒蛇,会要了他的命。可我不怕这样的裂缝,在我眼中它们就是大地的闪电。

    ③安草儿在雨中打扫营地。他直了直腰,伸出舌头舔了舔雨滴,冲我笑了。他一笑,他眼角和脸颊的皱纹也跟着笑了——眼角笑出的是菊花纹,脸颊笑出的是葵花纹。雨水洒下来,他那如花的皱纹就像是含着露珠。

    ④我们这个乌力楞氏族只剩下我和安草儿了,其他人都在早晨时乘着卡车,带着家当和驯鹿下山了。以往我们也下山,早些年去乌启罗夫,近年来到激流乡,用鹿茸和皮张换来酒、盐、肥皂、糖和茶等东西,然后再回到山上。但这次他们下山却是彻底离开大山了。他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布苏。帕日格告诉我,布苏是个大城镇,靠着山,山下建了很多白墙红顶的房子,那就是他们定居的住所。山脚下还有一排鹿圈,用铁丝网拦起,驯鹿从此将被圈养起来。

    ⑤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⑥两年前,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氏族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和安草儿是最后起身的,不过我们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们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

    ⑦我回到屋里,坐在狍皮褥子上,守着火塘喝茶。以往我们搬迁的时候,总要带着火种。达吉亚娜他们这次下山,却把火种丢在这里了。没有火的日子,是寒冷和黑暗的,我真为他们难过和担心。但他们告诉我,布苏的每座房子里都有火,再也不需要火种了。可我想布苏的火不是在森林中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光,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让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我守着的这团火,跟我一样老了。无论是遇到狂风、大雪还是暴雨,我都护卫着它,从来没有让它熄灭过。这团火就是我跳动的心。

    ⑧虽然营地只有我和安草儿了,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只要我活在山里,哪怕是最后的一个人了,也不会觉得孤单的。

(节选自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你演奏吧

(保加利亚)兹德诺夫卡·伊芙提莫娃

    “别拿走我的单簧管,万科,求你了。”伊万说,“你还记得有一回我用这个单簧管为你的爸爸演奏吗?你爸爸的肋骨疼得要命,但我为他演奏了一曲之后,他的身子一下子就舒展开了,关节也能活动了。”伊万穿着一件磨破了的棉衣,手里紧紧攥着一支老旧的单簧管。这乐器已然历经沧桑,褪色的表面上到处都是划印。

    “你已经在我这儿赊了整整几个月的账了,伊万,”柜台后面的男人说,“到现在你连一毛钱都没有还给我。”

    这个男人身处在一个逼仄的房间里,算是咖啡馆、酒馆和便利店三合一的店堂吧。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万科,把稻米、白糖和面包卖给村民就是他平日的营生。

    穿破棉衣的男人抚弄着单簧管黯淡无光的音键,“我会在你儿子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所有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族里所有老人的葬礼上免费演奏。别把我的单簧管拿走。我儿子这阵子正在学呢。他在街上听到什么调子,就能在这乐器上立刻摆弄出来。”

    “你不应该这么贪杯啊,伙计。为什么你不去意大利找份工作呢?你早就应该去赚钱。”酒馆老板说着就伸手去拿单簧管,“我儿子还小。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结婚。”

    “那会儿你为你儿子搞了个生日聚会,我为他演奏,一毛钱没收,你老婆听得都哭了。”单簧管手伊万说,“还有,牙医把你那颗烂牙拔出来的时候,你没求我过来给你演奏吗?你的嘴肿得跟一个枕头似的,是我吹着小曲儿给你止了疼。”

    “你给我止了疼是因为我们一起喝醉了来着。”万科打断了他的话,“而且在你搞定这件事之前,你把我最好的一瓶白兰地给喝了。”酒馆老板嘟哝着,伸手去拿单簧管,“看看这个!它只配扔进垃圾堆。”酒馆老板一脸厌恶地摇着头。

    “你可以拿走……你愿意的话,我去把我的冰箱给你拿来?”

    “那冰箱本来就是我的,伙计。我把它扔出去,然后你去把它捡走了。我才不要那个见鬼的冰箱呢。”

    “那就把我们厨房里的桌子拿走吧。它几乎是全新的。你看怎么样?”伊万问,新的希望让他的嗓门也响了起来,“孩子现在正学着怎么吹单簧管呢。把这玩意儿从他手里拿走该是多遗憾的事情啊。兴许将来他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呢。如果孩子他妈看到孩子没有了单簧管,会把眼睛哭瞎了的。”

    “我可不会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我真的对我儿子能干上音乐这一行特别在意的话。如果我想要我的儿子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懒得要命呢,伙计。”

    “你不能把我的单簧管卖给任何人,万科。它有年头了。它是我爷爷的,这你知道。他在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和希腊的雅典都用它演奏过。后来我爸爸在索菲亚用它为矿工们演奏过……”

    “没门儿。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有别的什么我能从你这儿拿走抵账呢?”酒馆老板喃喃抱怨道。

    “那我能在晚上过来吗?”伊万问,一边解开破棉衣的扣子,“我把单簧管从墙上拿下来,就演奏那么几分钟,就几分钟。”

    “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疯了吗?你保准会把我的客人们吓跑的。”

    酒馆的门打开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羸弱男孩走进来,他的个头可比酒馆的柜台还矮呢。

    “有其父必有其子。”酒馆老板嘟哝着,“曼诺,去告诉你妈,我不能再赊账卖给她白糖了。你爸爸会把单簧管留在这儿,我会再给你们五天的面包。就这样。”

    男孩沉默了。他的视线沉到了地面上,停留在那里。然后,他在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些零钱、四个带着裂纹的玻璃球、一把弹弓和一块干净的手帕。

    “万科大叔,”男孩开口了,“把这些都收下吧。用这些东西够不够把爸爸的单簧管买回来呀?这是村里最好的一把弹弓了。”

    “没门儿,曼诺。回家去。”酒馆老板说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他给了男孩一块巧克力。“拿着这个,小家伙,回到你妈那儿去。这儿冷得透心凉。快跑吧,不然,你该要得重感冒了。”

    “让我用这单簧管演奏几分钟吧。”男孩说,“让我先演奏一会儿,然后我会把我们家的狗洛克斯带来。我把狗给你,你把我爸爸的单簧管给我。”

    酒馆老板把这破烂不堪的乐器交给男孩。“万科大叔,”他说,“如果你心里痛苦,不要怕。你听到我的演奏之后就不会再觉得痛苦了。我保证。”

    酒馆里很冷。刺骨的寒风在屋外咆哮,房间里弥漫着塑料、香烟和山毛榉的柴火半燃半熄的气味。

    静谧的音乐从老旧的单簧管里流淌出来:如此温柔的旋律,像是一个男人从漫长的病痛中恢复过来,像是一个孩子在街上发现了一把超棒的小折刀,像是你茶里的白糖块,像是你饥肠辘辘时的一碗豆子汤……这小家伙的单簧管吹奏个不停,直到村里最老的爷爷也一跃而起,和年轻女孩们一起跳起舞来。

    终于,这男孩停止了演奏,老旧的单簧管看上去又变得黯淡无光、遍体鳞伤,仿佛伊万的爸爸的手从没触摸过它。伊万的手也没触碰过它。

    酒馆老板不再瞪着柜台上的酒瓶子看了。“小子,”酒馆老板说,“拿上你的单簧管,一路跑回家去吧。告诉你妈,我会给你一个礼拜的面包。算在我账上!我请客!为什么你要演奏成这样呢,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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