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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三第2课祝福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

    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以及哈桑身上滴下来的血“将雪地染成黑色”的描写,都暗示了我和哈桑之间往日亲密关系的破裂。 B、起初“我”因懦弱而不敢去救助哈桑,但在矛盾纠结中“我”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内心认定哈桑理应为“我”赢回爸爸付出代价,因为他是哈扎拉人。 C、“我”与哈桑相遇时,第一眼看到的是哈桑手里拿的那只蓝色的风筝,我没有去查看风筝是否有裂痕,因为我看到了哈桑沾满泥土的长袍和开裂的衣领。 D、小说多处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重点刻画了“我”面对一直对“我”真诚奉献的哈桑被欺辱,却不敢为他挺身而出的复杂而激烈的内心活动。
(2)、哈桑是个怎样的人?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节选部分的结尾处写到:“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我”为什么哭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小说阅读
血的故事
林海音
    南腔北调的夏夜乘凉会上,一直聊到月上中天,还没有散去的意思。
    大家被彭先生的故事迷住了。
    彭先生是张医师的朋友。张医师最近常鼓励大家去验血型。大家都没有动过大手术,对于血的一切不够亲切。
    今晚又谈到了血型。这位彭先生说,作为现代的国民,血型不可不验,而且它或许还有意想不到的妙用呢!
    这时,钱太太开腔了:“干脆说罢,我就怕验出是AB型的!”
    钱太太所以这么说,实在也怪张医师,他曾说AB型是不祥之兆。
    “我丈母娘就是AB型的。”这时,彭先生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钱太太“咯”地笑了:“还管丈母娘的血型呢!”
    张医师紧接着说:“提到彭先生的丈母娘,你们别笑,这里还有段恋爱悲喜剧呢!倒是可以请彭先生讲给你们听。”
    “谈起来,是五年前的事了,”彭先生躺在藤椅上,仰着头,喷着烟,微笑着,他倒真是在做甜蜜的回忆呢!“那时秀鸾在秘书室做打字员,天天从我办公桌的窗前经过。”
    “你就拿眼盯着看!”有人插嘴。
    “不错,我盯着她那会说话的眼睛,淘气的鼻子,甜蜜的小嘴儿……”
    “结果认识了没有?”
    “我们当然有机会认识啦!日子一久,我们就坠入情网了,互订终身。热带的小姐,实在另有她们可爱之处。”
    “台湾小姐?”到这时大家才知道是位台湾小姐。
    “糟糕的就在秀鸾是台湾小姐。”彭先生接着说。
    “我知道,一定是聘金的问题。”有人说。
    彭先生悠然地吸着烟,摇摇头:“是我那位老丈人的问题!”
    “我那老丈人真是铁打的心肠,任凭秀鸾怎么哀求,就是不许她嫁给我。”
    “他认准了‘外省郎’没好的。秀鸾跟她爸说,如果不答应,她宁可去死。老头子也说,你要嫁给那小子,我只当你死了。结果,秀鸾还是投进了我的怀抱。”
    “但是关于你丈母娘的AB型呢?”这时钱太太又想起了这件事。
    大家笑起来了,彭先生接着讲:
    “我是很乐观的,我总以为我们结婚以后,一定会把我们翁婿之间的关系慢慢调整过来。可是一年下来,我的愿望始终就没实现,有时看着秀鸾挺着大肚子进去,就让我风里雨里站在门口,我真想冲进去。可是我心疼秀鸾,到底还是忍住了。”
    “真惨!”林太太不胜唏嘘。
    “倒是我那丈母娘会偷偷出来塞给我点心什么的。”
    “有一天我独个儿上了老丈人家的门儿喽!”
    “好大胆子!”有位先生插嘴。
    “你以为我上门找打架哪,我是报告秀鸾入院待产的消息去了。大胖儿子生下了,算是又见了一代,可是我们的情形并未见好转,老丈人在他女儿面前连半个字都没问过我。”
    “迭格[注]老泰山凶得来!”
    “硬是要不得!”
    “有一天,”这段回忆大概很有趣,彭先生自己也未语先笑了,“秀鸾匆匆忙忙回来了,慌慌张张地说:‘爸爸病了!’‘什么病呀?’‘肠子!肠子要剪断!快走。’唉!我那铁石心肠的老丈人呀!也有一天要柔肠寸断了!”
    大家听到这里哄然大笑。林太太说:“彭先生,你解恨了,是不是?”
    “不敢!”彭先生虽然这么说,可是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轻松。“秀鸾说爸爸需要输血,但秀鸾是A型,小舅子是B型,丈母娘是AB型……”
    “他们都不能给病人输血,买血要五百块钱100毫升,共需300毫升一千五,秀鸾母女在着急。我对秀鸾说:‘这样说来,爸爸是O血型的喽?’秀鸾点点头。我说:‘你何必着急呢!现成的大血人在这儿哪!我也是O型的呀!’”
    “第二天,我那干巴巴的老丈人,一把拉住我的手,‘你金家伙!你金家伙!’……”
    “你金家伙?是日本话,还是骂人的话?”
    “‘你金家伙’,台湾话‘你真正好’也!我们爷儿俩的手紧紧地握着,两股热流交会,一切嫌隙都被血般的事实给溶化了!”彭先生说到这里,向张医师挤了一下眼,微笑着,“所以,我要奉劝诸位,血型不可不验,它实在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故事讲完了,大家觉得非常有趣,林先生首先说:“血型不可不验,明天就去验。张医师,先给我挂个号。”
    “对!对!血型不可不验。”大家同声地说。
[注]迭格:吴方言,意为“这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飞入芒花

林清玄

    母亲蹲在厨房的大灶旁边,手里拿着柴刀,用力剁香蕉树多汁的茎,然后把剁碎的小块茎丢入灶上大锅中,与潲水同熬,准备去喂猪。

    我从大厅穿过后院跑进厨房时,正看到母亲额上的汗水反射着门口射入的微光,非常明亮。

    “妈,给我两角钱。”我靠在厨房的木板门上说。

    “走!走!走!没看到忙着吗?”母亲头也没抬,继续做她的活儿。

    “我只要两角钱。”我细声但坚定地说。

    “要做什么?”母亲被我这异乎寻常的口气触动,终于看了我一眼。

    “我要去买金啖。”金啖是三十年前乡下孩子唯一能吃到的糖,浑圆的、坚硬的糖球上粘了一些糖粒。一角钱两颗糖。

    “没有钱给你买金啖。”母亲用力地把柴刀剁下去。

    “别人都有,为什么我们没有?”我怨愤地说。

    “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没有就是没有!”母亲显然动了肝火,用力地剁香蕉茎,柴刀砍在砧板上咚咚作响。

    我那一天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冲口而出:“不管,我一定要!”说着就用力踢厨房的门板。

    母亲用尽力气,将柴刀咔的一声立在砧板上,顺手抄起一根竹管,劈头盖脸地就打了下来。

    我一转身,飞也似的奔了出去。平常,我们一旦忤逆母亲,只要一溜烟跑掉,她就不再追究。

    那一天,母亲大概是气极了,并没有转头继续工作,反而快速地追了出来,像一阵风。我心里升起一种恐惧,想到脾气一向很好的母亲,这一次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万一被抓到一定会被狠狠打一顿。母亲很少打我们,但只要她动了手,必然会把我们打到讨饶为止。

    边跑边想,我立即选择了那条有火车道的小径,那是家附近比较复杂而难走的小路,整条路都是枕木,通常母亲追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选这条路逃跑,母亲往往不会继续追来,而她也很少生气到晚上。

    那一天真是反常极了,母亲提着竹管,快步地跨过铁轨的枕木追过来,好像不追到我不肯罢休。

    “哎哟!”我跑过铁桥时,突然听到母亲惨叫一声,一回头,正好看到母亲扑跌在铁轨上面,砰的一声,显然跌得不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想:一定很痛!因为铁轨上铺的都是不规则的石子,我们这些小骨头跌倒都痛得半死,何况是母亲?

    我停下来,转身看母亲,她一时爬不起来,用力搓着膝盖,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膝上汩汩流出,鲜红色的,非常鲜明。母亲咬着牙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跑回去,跑到母亲身边,用力扶她站起来,看到她腿上的伤势实在不轻,我跪下去说:“妈,您打我吧!我错了。”

    母亲把竹管用力地丢在地上,这时,我才看见她的泪从眼中急速地流出,然后她把我拉起来,用力抱着我,我听到火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

    这是我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幕。每次一想到母亲,那情景就立即回到我的脑海,重新显影。

    另一幕是,有时候家里没有了青菜,母亲会牵着我的手,穿过屋前的一片芒花地,到番薯田里去采番薯叶,有时候到溪畔野地去摘鸟莘菜或芋头的嫩茎。有一次母亲和我穿过芒花地的时候,我发现她和新开的芒花一般高。芒花雪一样的白,母亲的发丝墨一般的黑,真是非常美。那时感觉到能让母亲牵着手,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儿。

    还经常上演的一幕是,父亲到外面喝酒彻夜未归,如果是夏日的夜晚,母亲就会搬着藤椅坐在晒谷场说故事给我们听,讲虎姑婆,或者孙悟空,讲到孩子们都睁不开眼而倒在地上睡着。

    有一回,她说故事说到一半,突然叫起来:“呀!真美。”我们回过头去,原来是我们家的狗互相追逐着跑进前面那一片芒花地,栖在芒花里无数的萤火虫霍然飞起,满天星星点点,衬着在月光下波浪一样摇曳的芒花,真是美极了。我再回头,看到那时才三十岁的母亲,脸上流露出欣悦之情,在星空下,我深深觉得母亲是那么美丽。

    于是那一夜,我们坐在母亲的身旁,看萤火虫一一飞入芒花地,最后,只剩下一片宁静优雅的芒花轻轻摇动。

    不久前,我回到乡下,看到旧家前的那一片芒花地已经完全不见了。现在那些芒花仿佛都飞来开在了母亲的头上,母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我想起母亲年轻时候走过芒花的黑发,不禁百感交集。

    童年时候陪伴母亲看萤火虫飞入芒花的情景,在时空无常的流变里已不再清晰,只有当我望见母亲的白发时才想起这些,想起萤火虫如何从芒花中霍然飞起,想起母亲脸上突然缩放的光泽,想起在这广大的人间我唯一的母亲。

(选自《散文选刊》2009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汪先生

蓝月

    说起汪先生,梅镇上年长点的都认识。但要说汪先生的家世,没几个能说得清。那一年,汪先生带着他新婚的妻子就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无声无息降落在小镇上,并深深地扎根,这根不仅扎在了小镇,也扎在了小镇人的心里。

    公立学校红旗小学的孩子们被告知来了一位新先生。这个消息,让孩子们雀跃不已,他们又可以捉弄一下新先生了。

    这一天,孩子们就像采花的小蜜蜂“嗡嗡嗡”的喧嚣着,抻长了脖子往外看,兜里都揣着各式“见面礼”。

    但是新先生一进教室,孩子们捂在兜里的小手愣是没有拔出来。这位高高瘦瘦的先生穿着七成新的军装,挺直的鼻梁上驾着一副黑框眼镜,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军装的衬托,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精神气。此刻,先生的目光正透过眼镜片向孩子们扫视,这眼神就像两道闪电,不,确切的说是两发炮弹,狠、准、稳,不容你半点反抗。先生微微一笑,刚毅的脸有了柔和的曲线,标准的普通话在薄薄的唇中吐出:孩子们,我是你们新来的班主任。首先我来介绍一下自己,我姓汪叫汪其睿。说着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黑板上的这三个字又让孩子们傻了眼,这三个字横如傲天雄鹰,竖如立地苍松,撇如狂风卷沙,捺如遁地狡兔。汪先生放下粉笔继续说,我带过兵,打过仗。当兵打仗是为了把小日本鬼子赶回老家。现在我被派到这里,来这里干什么呢?还是打仗,是要带领同学们去攻占文化知识的高地,因为建设新中国没有文化不行。你们有信心吗?

    有——讲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吸引了几位先生的好奇,也过来观看。

    梅镇人在孩子们的描述中,知道了这个与众不同的汪先生。

    汪先生堪称美男子,身材挺拔,面目俊秀,尤其是那口整齐的白牙,张嘴一笑就闪现珍珠的光芒。汪先生的妻子却让所有梅镇人大跌眼镜,这位女子显然是个农村人,五短身材,皮肤黝黑,还瘸着一条腿。可是从汪先生看妻子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两夫妻感情很好。

    面对人们的疑虑,汪先生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那一年,汪先生经过一个山村时又冷又饿晕倒了,被一个上山打柴的姑娘看见了。姑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汪先生背回家,可是当时汪先生冻僵了,滴水难进。没办法,姑娘顾不得女孩家的清誉,硬是用身子的热量把汪先生救了回来。临别时汪先生对姑娘说,等革命胜利了,我一定娶你。这个姑娘就是汪先生的妻子。

    好一位有情有义的汪先生!

    梅镇人远远地看见汪先生就会和他打招呼,还有人把一些瓜果蔬菜,萝卜干啥的悄悄地放在汪先生的小院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大喇叭的不断咋呼,气氛突然一天比一天紧张起来。人们怎么也想不到,备受尊敬的汪先生居然是被我军俘虏的国民党俘虏兵。人们的神经绷紧了,汪先生的身份可疑,就凭他那么会蛊惑孩子,证明他真的不简单。说不准是暗藏的特务,想从孩子们身上下黑手呢!

    这天,天空铅云密布,老天攒着眉,似乎正在酝酿着什么心事。

    汪先生抑扬顿挫的讲课声从教室里响起,一群戴着红臂章的人气势汹汹地跑来,为首的一甩手,把特务汪其睿抓起来!孩子们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汪先生手一挥,慢!别吓着孩子,我自己会走。回过头温和地说,同学们,你们自己复习课文。说完迈着稳健的步伐昂然走出,人群竟一时呆愣了,待汪先生走出后才幡然醒悟,闹囔囔跟在后面。

    汪先生被扒去衬衣,让人惊奇地是汪先生皮肤细腻,没有一点战争留下的痕迹。打仗能不受伤?这就是问题。汪先生被押上街道,戴着又尖又高的纸皮帽子,一双手被涂满了墨汁。

    头目喊着,举起你的黑手,说你是特务,是国民党暗藏的黑手。

    汪先生坦然一笑说,我不是。

    “啪啪。”汪先生白净的脸上挨一通结实的耳光。汪先生感觉嘴里有咸咸的东西流出,吐一口在手心,血唾沫里竟然躺着两颗牙齿。从这一刻起,汪先生闭了嘴,任凭他们折腾,送去关牛棚,汪先生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妻子看见汪先生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难过得眼泪啪嗒啪嗒掉。汪先生看着妻子,爱怜地说,放心,我不会有事,你好好保重等我回来。

    这种日子还是死了好!同室的一个小伙子脑袋使劲撞着墙。这位小伙子因为俄语说得好被扣上了间谍的帽子,沮丧得一直想自杀。汪先生递给他一支烟,说,夜终会过去,生命是等待的本钱。好好珍重,你的路还长着那。汪先生一脸坦诚,消瘦的脸上挂着微笑,眼睛望向夜空,漆黑的天空,繁星闪烁。

    荒诞的岁月被春风抹去,汪先生回到了阔别的家。第二天,汪先生就又站到了讲台上。

    可能是因为愧疚吧,梅镇人对汪先生更加敬重了。而汪先生又变得善谈起来,他说的最多的是抗战时候的故事。当有人说起谁谁谁那时候打过他,汪先生淡然一笑说忘了,忘了。还有人问汪先生,那时候你的身体那样差,现在怎么啥病也没有了?汪先生再次笑了,他说,我的病,在那时候都生完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窗棂上挂串红辣椒

王长元

    村长带着那拨儿人进屋的时候,老太太正在扫地。灰尘沸沸扬扬,仿佛是鲜活的跳蚤在空气中上下跳动,弄得人眼睛迷迷茫茫。

    “那啥,顶子哪?”

    “下甸子打草去啦。”

    “啥时走的?”

    “小半个月啦。”

    “回来过没?”

    “没。”

    村长吸溜一下鼻子,“二婶,还不知道吧,顶子出事了。”

    二婶就一惊:“出了啥事?”

    “杀人啦,顶子。这不,官家正寻他哪!”

    “啥?”老太太便呆在那里,眼睛就直直地看着炕沿边上的那几个人。她这才发现其中一个戴大沿帽的已经带了绑绳和黑亮亮的枪。立马她心一颤动,眼仁儿就朝上翻过去,人便跟着向门框斜过去。几个人惊恐地奔了过去,将老太太放到炕上。

    一忽儿,老太太的鼻翅儿便扇动一下,翻转的眸子虽归了原位,但依旧是愣愣向上看着。

    “二婶,你看你啥个身板还不知道,上甚火?既是杀了人,顶子就不是原先的顶子了,那便是犯了王法。犯了王法的顶子你还伤心个甚!麻溜缓缓,人家公安局还有事情跟你说。”

    老太太眸子这才转了一轮儿,一汪亮亮的湿润便映在里面。

    看着老太太有了活气,警察就轻轻一笑,说:“老人家,您的心情我们是理解的,但是儿子杀了人,犯了罪,如今又跑掉了。这,国法是不能容的。我们希望您控制住感情,配合我们来抓凶犯。否则,比如说包庇儿子、袒护儿子,那样您老人家也有罪了。按我们的经验,您的儿子还会回家来的,那时您必须报告我们。”

    “顶子真若是回家,你可得说呀!”村长眼睛觑觑着,冲着她说,“要不,那叫什么?对,叫窝藏。二婶,咱可不能糊涂啊!”

    她痴痴地点着头,两行老泪缓缓漫过面颊的褶皱,整个面庞已经全是泪水了,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村长最费思索的是:她儿子若回来,她怎么告诉他们哪?他猝然发现了粮囤上那串红辣椒,眼睛立时闪出光亮,便指着红辣椒说:“对,就用它。二婶,他若是回来,您就将这串红辣椒挂到窗户上。”

    她又痴痴点点头,看了一眼红辣椒。

    顶子伏在高粱地垅沟里已经三天了。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突兀得他只有逃到高粱地之后才想起后悔,悔自己不该为小事冲动,悔自己冲动时不该抡那镰刀。战战兢兢挨了三天,吃喝现在全成了问题,最讨厌的是那垅上的风,哗啦哗啦吹得叶子直响,仿佛有无数个脚步向他走来,把他弄得一惊一乍的……

    可是一想到出逃,他又茫然了,天下这么大,地面这么广,去哪里呢?可是,不管去哪里,在要走之前,他一定要回家看一眼老娘。

    老太太送走了那些公家的人之后,就把家里仅有的二十几斤白面都烙成饼,然后就一张一张地折叠,用纸包好,一沓一沓塞进帆布口袋里。又包了二斤盐巴,塞在缝隙处。她早已谋算好,顶子若回来,就让他躲进小南山的石洞里,过个十天半月的,看看风声,她再想办法。她相信,办法总是有的。记得,她刚十岁那会儿,还扎着羊角辫呢,就给八路军伤病员往那山洞里送过饭,想想那会儿她都从没断过伤病员的一顿饭。如今,为了儿子,她还会没有办法?

    小风轻轻拍打着窗棂,蟋蟀在墙角嘟嘟地叫,老太太迷迷怔怔刚要闩门的当儿,突然间,门“吱呀”一声开了,顶子站在了她的面前。

    老太太眼泪马上就下来了。

    顶子狼吞虎咽地吃着饼,眼睛贼溜溜地寻觑着,待最后一口食物从喉咙处咕噜一声咽下之后,他才急急地说:“娘,我看你一眼就得走了,有没有钱啥的,给我准备点。”

    老太太赶忙把裤腰子拽开,从里面掏出厚厚的一沓钱,递给顶子,说:“就这些了,都拿着吧!顶子,你要去哪里?”

    “娘,这您就不要管了。”

    “顶子,你把饼带上,到小南山的石洞里躲躲。”

    “娘,您就别管我了,我这一走,是死是活,真的不好说,啥年月能见到您,也都不敢想。娘,只求您自己保重啦!”

    “顶子,”老太太整个抖动起来,亮亮的泪珠向脸颊处滚动。

    “娘,还有一事,把咱家那把菜刀给我。”

    老太太抹了眼泪,愣了,说:“干啥?”

    顶子咬了下嘴唇说:“娘,我手头怎么也得有个应手的家伙呀。”

    “啥?”老太太倒吸了一口冷气。

    “娘,我现在已经想好,谁真若是抓我逮我,我已没有别的路了,就得拼了,反正我已是有人命的人啦,杀一个够本,杀俩就赚一个。”

    “轰”地一声,老太太就觉得脑袋像被谁猛然击打了一样,眼前金光四射,她颤颤地向前走了一步。

    “娘,快快给我取刀来。”

    老太太表面应允着他,脚步便悄然向窗前靠近,趁儿子回身的工夫,就把那串红辣椒牢牢地挂在了窗户上。

(选自2016年第7期《小说月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猎狼

梁亚平

    猎人枪口对着一只花狼,三点一线,准备扣机。忽然听到呯一声枪响,又砰呯几声。

    听到枪声,花狼一下子窜进树林里去了。

    猎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侧耳细听,听到的还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张眼细看,看到的还是茂密的丛林与荆棘。过了很久,确定安全了,猎人才从地上爬起来,提起猎枪,拎着刚才打的兔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地上躺着一个人!猎人提高警惕,放慢脚步,双手握枪,手指扳着扳机,一步一步探着上前。粗布衣服,衣服上满是血迹,显然受伤了——难道是野狼游击队?猎人左手提枪,腾出右手,一探鼻息,人还没死!怎么办?猎人解开这人的扣,胸口上纹着狼头!猎人在周边找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放在嘴里,嚼烂,用手敷在伤口上,又在身上扯下一块破布,包扎伤口,血终于止住了。

    前几天,猎人救过一人,说他是野狼游击队的,叫陈虎,胸口上就纹着狼头。

    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频繁,经常在山下伏击敌人,敌人来了,就到山里,敌人多次搜索,都无功而返。

    不知什么时候,这人醒了,对猎人说:“是你救我的?

    猎人倒过一杯水,递过去。

    这人接过水,说:“谢谢。”

    “都是中国人,客气什么?

    沉默一会儿,猎人问:“你是野狼游击队?

    “是呀,你也知道野狼游击队?”

    “你们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打鬼子,谁人不知。猪人说,“我还认识你们队里一个叫陈虎的呢。

    “他是我们队长,人称头狼——你怎么认识我们队长?”

    猎人说:“前几天,我在打猎,听到枪声,发现一个人被鬼子追赶,还受了伤,我开枪引开鬼子,带鬼子在在山林里捉速藏,甩开了,再来救这个人,后来才知道,他是野狼游击队的陈虎。”猎人咬着牙说:“两年前,孩子他娘遭鬼子杀害,我就自制了一把猎枪杀了两个鬼子,为孩子娘报了仇,就带着孩子躲到山里来了。”

    “鬼子太可恶了。”

    “如果不是孩子还小,要人照顾,我还想跟你们野狼游击队打鬼子呢。”

    谈话中,猎人了解到,这人在野狼游击队里,人称刀狼,猎人说:“子弹要赶快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发炎。”

    刀狼说:“你来吧!我忍得住。”

    猎人取来一把小刀,把刀放到灶火上烘烧,又到门外找来消炎止血草药,放到碗里搞烂,再给刀狼一块毛巾,说:“咬住它。”

    子弹取出来了,猎人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包扎好,说:“安心在这里养伤。”

    刀狼在茅屋里住了下来。

    一天,刀狼说:“我伤口没事了,我要回去找队伍。”

    二天,刀狼又说:“我方向感差,虽然整天在大山里跑,还是认不得去石镇的路。”

    三天,猎人也不挽留,拿出一件上衣,说:“你的衣服穿了几个洞,你换上我这件吧,虽然破旧了,可已经补好。”

    四天,猎人又说:“这是你们队长的衣服,我给他补好了,你带回给他吧。”

    五天,猎人还包了几个准备做午餐的煎饼,说:“带上路上吃。”

    六天,猎人叫来10岁的儿子,咐:“你带叔叔去石镇”

    儿子在山林里生活了两年,大山就像自己家里一样熟悉

    “后会有期。”刀狼一抱拳,跟着孩子走了。

    山高林密,孩子带着刀狼,在没有路的山上左拐右拐,上山,下山,就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孩子指着前面的大山说:“沿着山脚一直走,走出大山,就到石镇”说完就转身回家。

    突然一声枪响,刀狼应声而倒。

    猎人提着枪口还冒烟的猎枪走来,孩子问:“爹,干吗打死野狼游击队叔叔?

    猎人说:“他不是游击队叔叔,他是鬼子。”

    “鬼子?你怎么知道他是鬼子”

    “刚才他想杀你。”

    孩子一看,刀狼手上果然握着一把爹帮他取子弹的小刀。

    “爹,他胸口不是也纹着狼头吗?

    “狼头谁都可以纹上去的,你还记得前些天我救的那位叔叔吗?他的衣服破了,把我的给他穿,他不要,他说共产党的队伍,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刀狼,他说大山里的路不熟悉,我就怀疑他不是野狼游击队。野狼游击队,就是依靠大山,与鬼子周旋,怎么可能认不得山路?我给衣服,是试探他,他穿了,我让他带衣服给队长,也是试探他,他也接了,他连队长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就更加可疑了。我给他煎饼,他也拿了,这更加证实我的判断。我让你带路,我远远跟着,如果他是鬼子,一定在认得路之后,对你下手,果然,你一转身,他就拔刀。”

    猎人踹一脚鬼子的尸体,狠狠地说:“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狼,老子救了你,你还要杀我孩子。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9年第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材料一: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②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③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雪雨、潮起潮落。

④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⑤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⑥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 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⑦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又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节选自迟子建的散文作品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材料二:

当我读完《迟子建散文》时,那种温馨、恬静,放射出穿透时空的光辉,带着精神的圣洁照亮了我的心田,让我们感受到立体、丰厚、富有生命实感的审美品格。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她的创作都执着于一个主题——诗意和温情。作家一次次带着初生牛犊的勇气,用她那只充满灵性的笔拨开阴霾,在生活的边界和存在的缝隙中,捕捉着温情而诗意的光亮。迟子建散文最打动人心的是那种面对命运不屈的顽强,她带着一种温暖的鼓舞人心的力量,在光明与黑暗的无间之隙寻找灵魂的安居之所。她的散文大气豁达,在柔肠中透出坚硬的质感,以文学的方式将个人的经验融化到大千世界中,让我们在光明和温暖中获得了对“美”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从而呈现出“独有的美的特质”。

(选自梁海《诗意与温情——读〈迟子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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