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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二第3课囚绿记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绿之歌

冰心

    我的童年是在大海之滨度过的,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湛蓝的大海,身后是一抹浅黄的田地。

    那时,我的大半个世界是蓝色的。蓝色对于我,永远象征着阔大,深远,庄严……

    我很少注意到或想到其他颜色。

    离开海边,进入城市,说是“目迷五色”也好,但我看到的只是杂色的黯淡的一切。

    我开始向往一大片的红色,来振奋我的精神。

    我到西山去寻找枫林的红叶,但眼前这一闪光艳,是秋天的“临去秋波”,很快的便被朔风吹落了。

    在怅惆迷茫之中,我凝视着满山满谷的吹落的红叶,而向前看的思路,却把我的心情渐渐引得欢畅起来!

    “落红不是无情物”,它将在春泥中融化,来滋润培养它新的一代。这时,在我眼前突兀地出现了一幅春意迎人的图画!那是有一年的冬天,我回到我的故乡去,坐汽车从公路进入祖国的南疆。小车在层峦叠嶂中穿行,两旁是密密层层的参天绿树:苍绿的是松柏,翠绿的是竹子,中间还有许许多多不知名的、色调深浅不同的绿树。衬以遍地的萋萋的芳草。“绿”把我包围起来了。我从惊喜而汇入恬静,静默地、欢悦地陶醉在这铺天盖地的绿色之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绿”象征着:浓郁的春天,蓬勃的青春,崇高的理想,热切的希望……

    绿,是人生中的青年时代。

    个人、社会、国家、民族、人类都有其生命中的青年时代。

    我愿以这支“绿之歌”献给生活在青年时代的社会主义祖国的青年们!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A、“我”离开海边,进人城市后,“看到的只是杂色的黯淡的一切”,这里暗指城市色彩的驳杂,与辽阔大海—片湛蓝相比显得黯然失色。 B、作者先写大海的蓝色、城市的五彩色、枫林的红色,目的是为了衬托后面的绿色,突出后面的绿色。 C、文中“落红不是无情物”引自清代诗人龚自珍《己亥杂诗》,其下句是“化作春泥更护花”,“落红”的“红”运用了借代的手法,冰心在文中与龚自珍在诗中所指代的对象是一致的。 D、章成功地运用了象征和比喻的手法,分别赋予蓝色、红色和绿色以象征之意,使一般的色彩具有了耐人寻味的深刻意蕴。 E、文章最后几段是作者对“绿”的感悟和联想,表达了作者对“绿”的赞美和对青年们的热切期望。
(2)、文中作者用“临去秋波”比喻,表达了作者什么感情?
(3)、文中写“向前看的思路,却把我的心情渐渐引得欢畅起来”,这里“向前看的思路”是指。(摘录原文回答)
(4)、“绿,把我包围起来了,我从惊喜而汇入恬静,静默地、欢悦地陶醉在这铺天盖地的绿色之中”,作者见到“绿”,为什么从“惊喜”到“恬静”进而“陶醉”其中?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谈一谈你对绿色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千里靴
    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记牢其中的教育意义,但却只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我渴慕的,是一双千里靴。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自闭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千里靴,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对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揠苗助长 , 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面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工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我曾坐在高空,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千里靴──跨越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大地上真正的脸和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的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致理名言 , 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千里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亡。对于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童话时产生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千里靴原来的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千里靴为宝物,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就具备了,又何需一个外在之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奇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取材于周晓枫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幸福为何总在遥远的山那边

    小时候曾听过一首外国民谣,不知何故,那头几句就一直印在脑子里。这两句是,在那遥远的山那边,人说幸福就住在那里……

    后来年事渐长,每想起这两句词,就产生疑问,幸福为何一定要住在山的那一边?如果住在这边,住得近一点不可以吗?我一直有这疑问,但又不敢问人。怕问出来,人家会笑我傻。而且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即便是拿出来问人,大概也得不到什么答案。

    稍稍长大以后,我开始偶尔看到,并蓄意去注意看起来好像很幸福的人。我想,幸福的人必是幸福住在他们家,他们才会幸福。幸福肯住在他们家,他们当然与旁人很不一样。

    看到一些幸福的人,果然是很不一样的。譬如,常看到一对夫妇从一栋白色的花园邸宅走出来,衣着华丽,大声嬉闹,不时发出阵阵哄笑。我想,他们都是幸福的。

    当时,我们家很穷,父亲不在,母亲天天以泪洗面。我们几个兄弟姐妹都觉得我们是很不幸福的。凡是幸福的人,都是很陌生的人;凡是我比较熟悉的人,好像都不怎么幸福。我的二姑妈嫁到了一家很富有的人家,听母亲说,姑妈应当很幸福的。但二姑妈每次到我们家就向母亲倾诉婆婆待她不好,丈夫欺负她。有一次,我还看到她悄悄擦眼泪。自此,在我心目中,她那身华丽的衣服不再代表幸福。大姊也出嫁了,嫁的是很体面的人家。她每次回来,面带微笑。邻居们都对母亲说,你女儿嫁得好幸福啊。母亲与大姊都笑笑默认。但我好几次看到她们两人单独相对时黯然无言,神色悲戚。我不敢问,但我感觉得出,大姊并不幸福,而且非常不快乐。于是我开始有一点了解:幸福一定是在很遥远的地方,一定是住在山的那一边。因为遥远的人是美丽的,陌生的人是很遥远的。陌生的人走来走去,穿着华丽的衣服,微笑,结伴游湖,谈笑风生。你只看见他们的幸福,你并不知他们回家后不微笑、不谈笑风生的时间,是否擦过眼泪,是否神色悲戚。

    母亲生了一场病后,脸色苍白,身体很弱。她要去菜市场,我有点不放心。我说要陪她去。母亲说,在家用功读书。但我再坚持,母亲便欣然同意,一路上母亲拉着我的手,我一手替母亲拿着篮子。我们买的不多,因为我们只有买一点青菜的钱。回途上,遇到一位从前的邻居太太。邻居太太拉着母亲的手大惊小怪,“哟,你的儿子长了好多了,上中学了?”她问。

    “今年刚刚考上初中,省立初中。”母亲微笑着回答啊。

    “好聪明的儿子,还会替你拿篮子!你真幸福!”

    母亲没有回答,但母亲笑了笑,笑得很开心。我从未看过母亲笑得如此开心,我觉得母亲可能在那一刹那,是真正幸福的。我突然觉得,我和母亲都在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选自《台湾文学》)

阅读下面这个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抑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彩,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和人一样,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

    为抚慰可怜的耳朵,我淘过一张CD,叫《阿尔卑斯山林》,采的是纯粹的自然之声:晨曲、溪流、雀啾、疾风、松涛……买回家的那个下午,我急急关好门窗,打开音响,一个人浸泡到傍晚。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

    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

    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

    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惟独冷遇了耳朵。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母亲的列巴

陈晓雷

    ①去年,我在影友博客中,首次见到了历经沧桑的鄂温克老额尼(鄂温克语,母亲)玛丽娅·索,她那亚欧人种相互融通的面部轮廊,一下便吸引了我。这绛棕色脸上的皱纹让我惊奇,它们或横于额头,或环绕双眼,或聚拢唇边,都让我想到莽莽大兴安岭的土地山川,高低起伏、深浅不一。她的这张脸,宛如深秋原野,山路弯曲幽远,恰似秋日田地,犁痕鲜明醒目,这上面记录着岁月人生,举证着真诚、美丽。

    ②玛丽娅·索面对影友的镜头,很不适应,表情不放松,无法进入自然状态。

    ③影友们的热情围着她,并没感染她,她我行我素地坐着,眼睛不看那些对自己乱叫的机器,也不逢迎那些对自己不停闪光的镜头。她小声嘀咕着谁也不懂的鄂温克语,从语气里能感受到,她对鼓捣相机的这些人有点不理解,她不知他们在面前慌乱拍自己的目的,他们在面前拥挤、忙碌着,让她无法实施早已准备好的待客之礼。

    ④索额尼想,他们没时间坐下来喝驯鹿奶熬的奶茶,没时间坐下来喝杯酒,总该尝尝自己烤制的列巴呀!

    ⑤木桌上圆圆的、厚实的列巴,害羞、渴望地看着这些端着相机的年轻人。

    ⑥老人默想:他们一定担心我在这儿坐不了几分钟就得躺下,他们认为我老了,是在抢拍我呢!我不是干树叶,风一吹就没了,别看我九十二了,身子骨像山上的黑柞树,粗壮、结实着呢。

    ⑦索额尼很想对他们说:要现在走路上山找驯鹿,你们都不一定能跟上我的步,还不知道谁担心谁呐?别总想着我不行,我就是在这儿坐半天也挺得住,别着急,慢慢干,才出细话嘛……年轻人,坐下歇会儿,先尝尝我的烤列巴吧,这可是用山里的站杆柴火烤的,这和城里人用电火烤的面包味道不同,不信你们尝尝,我的列巴有大岭独特的香味……

    ⑧一会儿,咱们唠熟识了,我自然会把我家驯鹿的那些事儿告诉你们……这么想着,额尼情绪松弛下来,脸色活泛起来,面肌恢复了祥和,虽仍没笑,却显出了平静和亲善。闪光灯不停地刺激她的眼睛,相机连连“咔嚓”她,此刻老额尼的“配合”有点变形、有点僵硬,表情像冬日的雪山,洁净、肃穆。

    ⑨玛丽娅·索真实动人的神态,被相机记录下来,这场景在我心里萦回了好些天,我为这位鄂温克母亲畅想着,我要来大兴安岭、要来根河、要来敖鲁古雅——我很想见见这位鄂温克族山林部落的最后一位女酋长,她是一片资源,是一座富山。

    ⑩2013年的夏日,我在千万只银蝴蝶的伴拥下,沿着林深谷静的运材路,走进了根河阿龙山镇一片泛着翠绿的丛林中,走进了索额尼的驯鹿牧放点。

    ⑪我宛如进入了仙境:林中飘浮着缕缕蓝烟——这是主人为驯鹿驱赶蚊虫特意点燃的,如梦如幻,林下的杜香草笑容绽放,花香阵阵袭来。那几十只大小不等的驯鹿神态安然,或站或卧、或悠然漫步,鹿鸣悠悠,鹿铃叮咚——塞里就是玛丽娅·索家族的领地,是老人和她那群驯鹿的乐园。

    ⑫看得出老额尼知道这群叫“作家”的外人要来看她,就让二女儿德克莎为她找出那件绿色镶金边、宽夹领的袍子穿上,头裹金色围巾,她还特意嘱咐女儿把自己烤好的列巴拿出来,对德克莎说:“我与人家照相,就顾不得招待客人,他们老远来挺累的,你可别忘了帮我给这些孩子切列巴吃。”

    ⑬其实,索额尼六天前就知道有十几个写字的人要来山里看自己,她就想,不能让这些远道来的孩子看完我就空着嘴返回家呀,老人想给他们弄点什么吃的呢?山里的野果子多,可惜满山遍野的杜柿还没长大变紫,雅格达队在山坡上能酸掉牙,高粮果躲在绿叶下还没红头,水葡萄板着脸还不会笑呢……这些野果子,到八月才熟呢!

    ⑭想来想去,索额尼就想到自己给客人做列巴这件事了,这是来自勒拿河畔的老祖宗传下来的绝活儿,是索的额尼的额尼把它带到贝尔茨河森林中,再后来是自己的额尼,把它带到葛根高勒河畔的密林深处。这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是维系生命和爱情的吉祥鸟,哪里有森林,哪里就有驯鹿,哪里有斜仁柱,哪里就有鄂温克猎民的烤列巴。

    ⑮索十二岁就和额尼学会了烤列巴。未结婚前,她总是为上山打猎的爸爸提前三天烤列巴,不知不觉三五年的时间就在一个连着一个圆列巴的排列中过来了。直到有一天,阿爸边嚼着女儿的列巴,一边笑着说:“你烤的这么好吃的列巴,不能光让阿爸和额尼两个人吃吧?难道你感觉不到,给喜欢你的人烤列巴吃,该是多么幸福的事么……”

    ⑯当年十八岁的索,愣了一下神,会意到父亲说的幸福了,脸像炭火般红热。阿爸说:“你该嫁人了,你为他烤列巴,为他生孩子……”

    ⑰索沉浸在年轻的甜蜜里,她想,自己烤列巴这件事,总是与自己的人生大事连在一起。今年自己已经九十三了,还要接受这些写字人的“采访”(德克莎告诉自己说,就是配合照相,向他们讲讲家族和驯鹿的故事),老人就想,他们听得懂鄂温克语么?他们能上山看我们的驯鹿么?她自问自答着:这两件事,这些写字的人都弄不了,他们既然来我的斜仁柱里,就让他们尝尝我烤的列巴,这是件实实在在的事啊!

    ⑱索额尼想着,抬头见天幕微蓝、星辰已稀,听到林鸟啼鸣,知道山岭快睡醒了。她起身走到林下一堆干木垛旁,操起一把扁斧,开始劈干柴。宁静的山野被唤醒了,天大亮的时候,被她劈好的干柴堆成了一座小山,当太阳温柔的脸在山后刚露红,她就去河边打来一桶水,开始动手和面发面。

    ⑲第二天中午,索额尼坐在木墩上,在几块砖搭成的简易炉灶上,为将到来的客人烤起了列巴。干柴火势很旺,红艳的火苗在灶缝儿和铁锅四周舞动着,映得索额尼的脸红彤彤的,两鬓和鼻翼上的汗珠,闪闪烁烁,与炉火相映,鄂温克老母亲的脸上一片深情……

    ⑳大兴安岭的炊烟,使鹿部落的真情,浓缩成一个个圆圆的列巴。这鄂温克列巴的香味儿像夏日的阳光,风送遍野,群山弥漫,萦回于天地间。

    ㉑六月末的天,芍药花、百合花、金针花、蓝尾鸢都开了,大岭变成了花海,白芍药像连成片的浪花,百合像无数航行的红帆,山野里萦回着盛夏的芬芳。

    ㉒不知谁走漏了风声,这天山间草丛中的银蝴蝶、绿蝴蝶知道索额尼的驯鹿点要来客人了,就成群结队地飞来。连聚在这片松林中的驯鹿们都感到惊奇,它们看到自己老主人的身前身后银光闪闪,疑惑夏日哪里飘来的雪花……

    ㉓这天,索额尼笑了,她看到这些作家们在和自己合影间歇的时候,都在大口嚼着自己为他们烤的列巴,她看到他们的年龄也都不小了,可他们的吃相个个都像孩子……

(节选自《北京文学》2017年第2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文本一:

一些癖好与生俱来,比如嗜糖,比如嗜茶。我也有一癖好,就是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宁的月光下听字。

一片素美、干净的字便如同一首静入心扉的《高山流水》,或是《春江花月夜》,让人不自禁地心醉如斯。

于文字里倾听天地间的灵魂,倾听天地间的风吹蚁动是一种享受。好的文字总是如洪钟巨鼓,响遏行云,或是发出太阿剑器般的清鸣;再就如一件古老的青铜方鼎,须使劲去敲击才能传来遥远但却震撼人心的重音,让人沉迷;又或如一个倾城女子在秦淮河畔,借着上古之风传来的低吟浅唱,把人的心思穿透。

真正意义的字没有国籍与时空的界限,它由符号汇聚成了文章,进而演绎成了思想与哲理,大凡思想与哲理,都是心灵深处的绝响,外收内敛,如一首听似杂乱、实却美极的交响曲,能听懂者在相通处,自然与墨蓝天空里自在飞翔的灵魂们相视一笑,心有灵犀。

听字的时候,眼睛是辅助的工具,它只不过是人们相互之间沟通的桥梁,书则是一部传神的机器,把思想者心灵深处的声韵,点点滴滴的凝起,掷地有声地释放,或宏大,或具体,或粗犷,或细腻。这时,洗净双手,去翻书,竖起心灵的耳朵,去听字,是一种美丽的享受。

我一直在想,伯牙与子期在当时而言,也该是一位惊世的作者和一位崇高的听者。灵指如眼,琴音如字,似有风从峰巅而降,若有蝶自南方飞掠,句句声声击打那座坟之黄土,思想的相通直碎瑶琴,将作者与听者的忠贞,长天化碧。

思想者的字会哭,也会笑,时而凝重庄严,时而颠扑狂乱。如那地球上生命的母体——海洋,平静时懒散惬意,躁动时惊心动魄,但无论怎样,海洋里都一直不断地孕育着生命,如文字里承载涵纳着思想。在文字的海洋里随波逐流,放逐自己,便能感受到那些有灵魂的人们所有的苦与痛,倾听到他们的悲与喜,怒与哀,千折百转,荡气回肠。

听一次字,便死去活来一次,如同欣赏完《二泉映月》后接着就品味《命运》,在磨难与激昂瞬间转折的痛苦中多一次尘世里的阅历,增一分看透世事的灵性,完成一次人性中由浮躁向深沉的蜕变。

也许花落无香,席散茶凉,即使一幅旷世之丹青妙笔也难逃岁月的磨难,但融在书中的字却可以持日月之恒,并历久弥香。

每当翻开一本古老书籍那微微泛黄的书页,历史的厚重便向我走来。先人们隔着遥遥的时空向我喃喃絮语,纵然再远,声音也如金石之声铮铮响于耳畔,钝响沉沉,无丝毫间断,一下下震于心的鼓膜。

时令之书也并非都是昙花一现,正如人在尘世,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一切,都源于用心听字者的评说。时令声音的精者,或是警世之作,足以振聋发聩,让闻者啧啧;或有清新之作,亮丽婉转,让听字者心境旷远,寻幽探胜。也偶有盛行之嘈杂之音,但萤虫之光终抵不过朗朗晴日下的白光,日月会见证着它的自生自灭。

这便是字了,古字、今字、远字、近字……每一个好字都如同一滴剔透的珍珠,每一篇好字都是一副璀璨的珠琏,发出耀眼的豪光,直撼天地,起伏跌宕,让听字者怎不动情,怎能不听?

我愿在听字中或悲或喜,终老一生,无憾。

等到躺在坟墓里时,将绕梁之余音奉在手里,听在心里,再不冷清孤单、寂寥落寞。

(选自林文钦《在文字中倾听》,有删改)

文本二:

现代散文的交流活动是一种以物达心的活动。现代散文文本的创造活动必须将散文家的主客观融为一体的境况物化形成文本中的意境。物化过程就是化虚为实的过程,赋无形的意境以感性形象,使之成为可把握、可感受的对象。现代散文活动的目的是传递意境,意境由外在世界和内在感悟构成,没有内在感觉,外在之物是一种自在之物;离开了外在世界,内在感觉便失去了依附之物。由于内在感悟的私人性,因而,作为主客观之物的意境也具有私人性。意境,并非一种可以用符号性语言加以描述的实体,它不仅包含外在世界,更重要的是它融有作者的内在感悟,是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空灵之境。因而,现代散文文本作为一种人造的“客体”,要完成对意境交流的目的,就不可能“对世界逼真逼肖地‘复写’”,而是对与本世界类似的另一世界的真实创生,但并不企图摹写本来世界,而是使其成为可解释的。

(选自胡永喜《中国现代散文结构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草茎上的流年

①草尖拱出地面,旋转着嫩绿的茎叶,它缓缓地爬上我的脚背,沿脚踝绕上腿肚,呼啦啦覆盖了我的腰身,俨然绿色的河在我的身上倒流。

②家乡人把狗尾巴草叫咪咪猫。狗尾巴和猫咪的共同点,大概是身上都毛茸茸的,依此给一种穗子上布满绒毛的小草冠名,贴切又亲切。

③我用咪咪猫编兔子的本事,最先是和我二姐学的。编兔子不难,比和她下跳棋容易多了。和她下棋,我总是输,而编兔子,是不分输赢的。我一直觉得自己比她编得好看。

④在我学会编草兔子不久,二姐又向我展示了咪咪猫的另一种玩法。她揪下一根咪咪猫,掐断细长的穗柄,将穗柄那端朝着天空,放进她握起来的拳头里。只见她的拳头一松一紧,一紧一松,随着她的口令,咪咪猫听懂话似的从她的手心里往外攀爬,一厘厘露出头和腰身来。二姐一边动作,一边口里念念有词,像是给手心里的咪咪猫施展魔法:咪咪猫,上高窑。金蹄蹄,银爪爪。上树树,逮雀雀。逮了雀雀喂老猫,扑棱扑棱飞完了。在她叽里咕噜说完最后三个字“飞完了”时,原本待在她手心里的咪咪猫,果真踩着节点爬了出来,一下子没了踪影。

⑤之后,有狗尾巴草的地方,随时放飞猫咪,也放飞烦恼焦虑,放飞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⑥今年秋天,返回故乡途中,忽见路边长满了咪咪猫。我弯腰揪下两根,一根递给二姐。二姐一愣,随即掐掉长柄,把咪咪猫握在手心里,咪咪猫,上高窑,金蹄蹄,银爪爪……

⑦这些儿时承载了美与快乐的草茎,在岁月的风尘里,纷纷成为发黄的老物件,如一张张过期的年画。我怀念童年,也许童年天真无邪、无比欢乐的我就像年画一样已经成为过去。也许咪咪猫一直陪伴着我,直至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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