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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一第5课荆轲刺秦王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荆轲之死

夏一刀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

    三十年。

    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摇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这个由我负责,十天以后我们重新再排。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好打抱不平,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

    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

    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

    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始终拔不出剑的样子。

    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

    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

    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事件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B、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虽有责任心但缺乏文化素养的人。 C、小说的语言古雅深沉,富有韵律。如“痛心疾首”“神形毕肖”等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D、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qín)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E、小说以生动的笔触叙述了金科罢演新编“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体现了艺术创作不能为市场所左右,艺术不能做市场的奴隶的主题,引发读者深思。
(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金科答应赵团长出演新版《荆轲刺秦》,在舞台上却按照老剧本演,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是什么?请结合作品加以分析。
(4)、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文本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村人都来到槐树下。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苏小童的夏天

姚讲

    半个月前,苏小童经历了残酷的中考。按照父亲的规划:如果考上高中,就继续读书;考不上,就随自己一起去城里挑担子,子承父业,卖鸡蛋。

    很不幸,苏小童连分数最低的三中也没考上。第二天,他就去城里找父亲。

    门没锁,父亲也不在家。苏小童放下行李,喝了口冷茶,就向着麻将馆走去。麻将馆里烟雾弥漫,苏小童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黑着脸的父亲。父亲也看到他了,连忙向他招手:儿子,过来给老子抓两把,改改手气。他很不喜欢打麻将的父亲,因为这事母亲和父亲多次吵架,最终母亲负气离家出走了。

    以前的暑假,他也来城里找过父亲,随父亲一起去市场,甚至在远途跋涉的清晨,接过父亲的担子挑着走一段。但这次不一样,父亲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副小一些的担子,还分配给他一个单独的市场。

    四点起床,四点二十准时出发,这样就算在路上稍微歇息,也能赶在六点半天亮之前到达目的地。这是肥皂厂外的小菜市,市场从天亮开始热闹起来,一直延续到八点左右,这里人买好了菜,收拾好就上班去了。

    小菜市就苏小童一个人卖鸡蛋,在讨价还价的喧嚣声中,苏小童很熟练地数鸡蛋、数钱、找零。他学着父亲的样子,把钱装进母亲缝的贴身小布袋里,再牢牢地系在腰带上。市场上的人渐渐稀少,不忙了,苏小童就点三两小面加个酱肉包子。把肚子填饱了,再买上中午晚上要吃的菜,挑着担子往回走。夏天的鸡蛋像阳光下的冰淇淋一样脆弱,一不小心就会坏掉。刚开始变坏的鸡蛋,表面看不出来任何变化,却难逃父亲的眼睛。周末,父亲会让苏小童和自己去同一个市场,将这些刚坏掉的鸡蛋用单独的小篮子装上,让苏小童提去卖,而且告诉大家,这是自己家养的鸡下的蛋,卖鸡蛋是为了凑学费。

    独自卖了好几天的鸡蛋,苏小童发现了父亲的秘密。但他没打算忤逆父亲,还是照着父亲的吩咐,去了几百米远的小巷道,摆上装有鸡蛋的篮子,守着卖。偶尔有个人过来问,苏小童就告诉他,鸡蛋是坏的,让对方不要买。问的人就一脸复杂的表情,走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下雨了。苏小童孤零零地站在雨中,父亲喊他收拾好篮子去躲雨,别把自己淋坏了,看病要花钱。他假装听不到父亲的话,直愣愣地站在那里,默默流泪。

    这件事在苏小童的内心深处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以前对父亲只是不喜欢,此刻却变成了怨恨。母亲不高兴父亲打麻将,所以离家出走了。想到这里,苏小童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然的笑意——他开始筹划如何逃离,他用了足足一夜的时间来考虑自己如何才能周全地逃离父亲的魔掌。最后决定,用暑假的时间挣钱凑够念高中的建设费,回到校园,绝不要子承父业!

    第二天,苏小童照例挑着担子去肥皂厂外的小菜市卖鸡蛋,然后在市场安静下来的时候,找到便宜的农家菜,装进自己卖空的鸡蛋担子里,准备着下午用背篓背到大市场去卖晚市。这些菜卖相不好,但是价格便宜,加上是农家菜,所以还算抢手。

    上午从市场回来,苏小童就着买回的菜随便挑出一点儿做午饭。吃完饭,父亲午休了。苏小童问邻居大叔要了个陈旧但功能尚全的冰糕箱,背着冰糕箱就出去卖冰糕了。第一声叫卖是很难喊出口的,但是只要第一声喊出来了,后面再喊就不害羞了。

    日子一晃就是八月底了。苏小童向父亲摊牌,说自己不想和他一起做生意,想回学校继续念书。父亲一脸的不屑,就你那点儿分数,还想念书?三中的分数线都没到。

    苏小童默默不语,在那里数钱。很久,他才将那一堆散钱的总金额算出来:四千六百二十八块三毛。

    这是我这个暑假自己挣到的钱,我打听过了,没到分数线念三中要交两千的“建设费”,学费是六百八。

    看着晒黑成煤炭的儿子,父亲润湿着眼睛良久不知道说啥好,他打算歇业两天,专门护送儿子回老家。

(选自2016年111期《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创造了辉煌文明的所有古代民族中,四五千年前的古埃及人对来世的执着真可谓无出其右者。对死后永生的热烈追求使埃及人不仅建金字塔,也修神庙。而且总趋势是,越往后,神庙便修得越宏伟高大,在豪华奢侈上无所不用其极。与之相应的是,祭司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人数众多,能量极大,而且越往后便越膨胀,越强势。

最初僧权还没有从王权中分化出来,国王就是最大的僧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结构越来越复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僧权便从王权中分离出来了。既然国王必须依靠僧侣才能进行有效的统治,那么国王与祭司之间很自然地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合作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宿命般的矛盾和冲突关系。这里的关键是,两种势力在此消彼长的同时如何维持起码的平衡。随着祭司阶级权势日增,王权与僧侣势力间的平衡越来越难维持,两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冲突越来越严重,且越到后来,越显得不可调和。事实上,从古王国后期起,祭司阶层就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强势,与王权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激烈。

    埃及社会在被迫供养一个强大的世俗统治阶级以外,还得遭受庞大祭司阶层的经济压迫和掠夺。在太阳神崇拜之新神学的强制下,埃及社会被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把法老当作太阳神来崇拜,为之举行极其繁琐而又费用昂贵的仪式。同时,埃及人还为形形色色的小神祇修庙塑像,而且还举行复杂的祭拜仪式。这些都大大加重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不用说,祭司作为一个寄生阶层,具有极强的剥削性、掠夺性和压迫性。

    及至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在位期间,僧侣的权势达到一个令人目眩的新高度,阿蒙高僧的职务竟已不再由国王任命,而改为父子世袭!在拉美西斯二世在位第四十六年的一次审判中,十名审判官中竟有九人为僧侣。僧侣阶级权势之大,无以复加,即便这一时期埃及国势日衰,也未见他们有所收敛。

    甚至晚至希腊人统治埃及时,神庙僧侣仍然拥有巨大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力。这对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无疑是一种强大的震慑。为有效统治埃及,托勒密王朝的希腊国王不得不实行宗教“宽容”政策,甚至对祭司们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

    凡此种种表明,对死后永生的执着追求,使埃及与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只能是一个成绩不菲的先行者,却不可能对西亚地中海世界进行深度的整合,这项工作只能留给后起的文明来做。这就是为什么较之“发迹”之前的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埃及人虽然所掌握的物质和文化资源多得多,却没能表现出长久维系一个强大国家、使文明不断成长壮大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埃及文明作为最早的文明之一,虽然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帝国,虽然以种种方式包括军事行动启动了西亚地中海世界的整合进程,却注定只能是开个头而已。

(摘编自阮炜《文明的毒瘤》,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幸存者

    熬到第三个饥饿的夜晚,诺尼把眼睛盯在那条狗身上。在这座漂流的冰岛上,除了高耸的冰山之外,没有任何的血肉——就剩他们两个了。

    在那次撞击中,诺尼失去了他的雪橇、食物、皮衣,甚至他的尖刀。他只救起了心爱的猎犬——尼奴克。如今,一人一狗被困在冰岛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

    诺尼以往对尼奴克的宠爱绝对是真实的,真实得如同此刻的饥饿、夜晚的寒冷以及那只受伤的脚上咬啮着的痛苦。然而家乡的人在荒年不也屠杀他们的狗来果腹吗?不是吗?他们甚至想都不想一下就做了。

    他告诉自己,当饥饿到了尽头一定要觅食,“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诺尼想,“所以……”

    他无法徒手捕杀那只狗。尼奴克的凶悍有力远胜于他。此刻,他急需一件武器。

    他脱下手套,把腿上的绷带拆下来。几个星期前,他伤了自己的腿,用一些绳索和三片铁板绑成了绷带。

    他跪在地上,把一片铁板插入冰地的细缝里,并且使劲地用另一片铁板在上面磨擦。

    尼奴克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诺尼仿佛能感觉到那炯炯的眼神正放出愈发炽烈的光芒。

    他继续工作,并且企图使自己忘记它的目的。那片铁板现在已经有一面的刃了,并且越磨越锋利。太阳升起时他刚好完成了工作。

    诺尼将那新磨的尖刀从冰地里拔出来,用拇指抚拭着刀刃。太阳光从刀面反射过来,几乎使他一时眼花目眩。诺尼把自己完全变得残酷起来,“到这儿来,尼奴克!”他轻轻地叫着。

    狗疑惑地看着他。“过来,快!”他唤着。

    尼奴克走近了一点。诺尼在它的眼神中看到恐惧。从它沉滞的喘息和蹒跚、笨重的脚步可以得知它的饥饿和痛楚。他的内心开始哭泣了。他痛恨自己,但又不得不狠下心来。

    尼奴克越来越近了,保持着它的警戒。诺尼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呼吸,他看出它那两只眼睛好似两股痛苦哀怨的井泉。

    现在,就是现在!快攻击它!

    诺尼跪倒在地上的身体因一阵激烈的哽咽而颤抖着。他突然唾骂起那把尖刀,疯狂地把它往远处掷去。他空着双手,颠踬地向狗爬去,终于倒在雪地里。

    狗发出凶狞的咆哮,环绕着他的身体走动。诺尼现在充满了恐惧。

    掷出那把刀子之后,他已没有任何防备。诺尼现在虚弱得毫无力气反抗。他的性命就好像悬在尼奴克面前的一块肉,而它的眼中充满了饥饿。

    狗绕着他徘徊,并且开始从后面匍匐前进,诺尼现在听到那饥饿的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吞咽唾液的声音。

    他闭上眼睛,祈求着这次的攻击不要太痛苦,他感觉到它的爪子踏上他的腿,尼奴克渐热的喘息逼近他的脖子,一股强烈的气流聚集在他的喉头。然后,他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在轻轻地舔着他。

    诺尼睁开眼睛,怀疑地注视着尼奴克。他伸出一只手臂把它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咽……

    一小时之后,一架飞机从南方起飞,上面一位年轻的驾驶员沿着海岸巡逻,他往下注视着那片漂流的浮冰,在冰山的正上方盘旋,此时,他看到一道刺眼的闪光。

    那是阳光在某件物体上反射的光芒。他的好奇心渐渐升起,他降低了高度,沿着冰山盘旋。此时,他发现冰山的阴影之中一堆黑色的影子,从形状上来看似乎是人类,仿佛那影子有时还分成两个。他把飞机降落在水边,开始巡查,发现了那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只狗。那个男人已经昏迷不醒,但确信还活着,那只狗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

    至于那道引起驾驶员注意的光芒,就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尖刀。它挺直地插在不远的雪地上,在风中微微地颤动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两个人的历史

余华

    一九三〇年八月,一个名叫谭博的男孩和一个名叫兰花的女孩,共同坐在阳光无法照耀的台阶上。作为少爷的谭博和作为女佣女儿的兰花,时常这样坐在一起悄悄谈论着他们的梦。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七岁的谭博已经不再和十六岁的兰花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那时候谭博身躯里青春荡漾,他有时会突然拦住兰花,眉飞色舞地向她宣讲一些进步的道理。那时候兰花总是低头不语。在这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里,兰花与往常一样用抹布擦洗着那些朱红色的家具。谭博坐在窗前阅读泰戈尔有关飞鸟的诗句。兰花擦着家具时尽力消灭声响,她偶尔朝谭博望去的眼神有些抖动。她希望现存的宁静不会遭受破坏。然而阅读总会带来疲倦。当谭博合上书,他必然要说话了。最近,他常常梦见自己坐上了一艘海轮,这种渴望出门的欲望在清醒时也异常强烈。“我想去延安。”他告诉她。她迷茫地望着他,显而易见,延安二字带给她的只能是一片空白。他并不打算让她更多地明白一些什么,他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她近来梦中的情景。她重现了一九三〇的害臊。然后她告诉他近来她也有类似的梦。不同的是她没有置身海轮中,而是坐在了由四人抬起的轿子里,她脚上穿着颜色漂亮的布鞋。轿子在城内各条街道上走过。他听完微微一笑,说:“你的梦和我的梦不一样。”

    一九五〇年四月,作为解放军某文工团团长的谭博,回到了他的一别就是十年的家中。此刻全国已经解放,那时候兰花依然居住在他的家中,只是不再是他母亲的女佣,开始独立地享受起自己的生活。谭博英姿勃发走入家中的情景,给兰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兰花已经儿女成堆了,她已经丧失了昔日的苗条,粗壮的腰扭动时抹杀了她曾经有过的美丽。

    在此之前,兰花曾梦见谭博回家的情景,居然和现实中的谭博回来一模一样。因此在某一日中午,当兰花的丈夫出门之后,兰花告诉了谭博她梦中的情景。“你就是这样回来的。”兰花说。谭博听后也回想起了他在回家路上的某一梦,梦中有兰花出现,但兰花依然是少女时期的形象。

    “我也梦见过你。”谭博说。他看到此刻变得十分粗壮的兰花,不愿费舌去叙说她昔日的美丽。有关兰花的梦,在谭博那里将永远地销声匿迹。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垂头丧气的谭博以反革命分子的身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他是来料理后事的。此刻兰花的儿女基本上已经长大成人。谭博身穿破烂的黑棉袄在兰花身旁经过时,略略站住了一会儿,向兰花胆战心惊地笑了笑。兰花看到他后轻轻“哦”了一声。于是他才放心地朝自己屋内走去。过了一会儿,兰花敲响了他的屋门,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谭博不知该说些什么。母亲去世的消息是兰花设法通知他的。这一次,两人无梦可谈。

    一九八五年十月。已经离休回家的谭博,终日坐在院内晒着太阳。还是秋天的时候,他就怕冷了。兰花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她依然十分健壮。她将一盆衣服搬到水泥板上,开始洗刷衣服。谭博眯缝着眼睛,看着她的手臂如何有力地摆动。在一片“唰唰”声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兰花:他近来时常梦见自己走在桥上时,桥突然塌了。走在房屋旁时,上面的瓦片奔他脑袋飞来。兰花听了没有作声,依然洗着衣服。谭博问:“你有这样的梦吗?”“我没有。”兰花摇摇头。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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