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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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内蒙古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二次调研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打不碎的韧性陶瓷

       ①陶瓷,是用物理化学方法制造出来的最早的人造材料。一万多年以前,它的诞生使人类由旧石器时代进入了新石器时代。然而,陶瓷的脆性一直是它的致命弱点,如果能够克服这个弱点,再加上它原有的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非常有价值的性能,那么陶瓷材料的前途将远远超过现代的优质合金。

       ②可喜的是,经过科学家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克服陶瓷脆性的“药方”。

       ③首先,从改善内部结构着手。研究表明,在陶瓷的原料中添加少量的氧化钇、氧化镁、氧化钙等粉末,经高温炼制成氧化锆陶瓷后,其中的氧化锆便生成两种晶体:立方晶体和四方晶体。当陶瓷受到外力作用时 , 四方晶体便变成一种单斜晶体,体积迅速“膨胀”。由于晶体的体积急速增大,进而可阻止陶瓷中原先存在的细微裂纹的扩展,陶瓷就不会破裂了。有人在氧化铝坯料中加入二氧化锆,当加入量为基体体积的15%时,陶瓷的硬度可以提高3倍,有人称之为“陶瓷钢”。

       ④其次,将纤维均匀地分布于陶瓷的原料中,以提高陶瓷的强度和韧性,其原理与我们在石灰中加入纸筋相类似。这是因为,将纤维加入陶瓷原料中,具有以下三大作用:纤维不易拉断,在工作时可承担大部分外加负荷,减轻陶瓷的负担,使裂纹不易产生;纤维与陶瓷体结合在一起后,具有很大的摩擦力,于是,陶瓷的韧性可以大大增加;即使陶瓷出现了细微裂纹,纤维也能将它们紧紧拉住,使裂纹不至于进一步扩展开来。

       ⑤第三,还在改善陶瓷表面状态方面下功夫。一般来说,陶瓷的断裂大都从表面开始,因此,改善陶瓷表面状态就犹如为防止陶瓷的破损设下了一道屏障。具体方法为:通过化学和机械抛光技术消除陶瓷的表面缺陷;对氮化硅、碳化硅等非氧化物,只要通过控制表面氧化技术,就可消除表面缺陷或使裂纹尖端变钝;通过热处理也可达到表面强化或增韧的目的。

       ⑥经过特殊加工的陶瓷,再也不是那种碰不得、摔不起的“瓷娃娃”了,即使把它丢在水泥地上也毫无损伤。这种打不碎的陶瓷,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一些高科技领域,如用来制造汽车、飞机、快艇的发动机和其他重要零部件。这类陶瓷材料无疑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结合文章内容,具体说明第②段中划线词语为什么要加引号?
(2)、写出文章第③段画横线的“当陶瓷受到外力作用时”不能删去的理由。
(3)、阅读下面链接材料,借助文中知识,分析韧性陶瓷能有如此性能的原因。

       韧性陶瓷制作的菜刀,硬度极强,仅次于金刚石。用它处理食物不易粘连,能切出如纸一样薄的肉片,永不需要磨刀。即使面 对冷冻肉品这样难处理的食材,陶瓷菜刀也不会崩刃,在韧性方面相对于传统陶瓷有了很大进步。

举一反三
阅读《面对人生微笑》一文,完成文后题目。
                                                                                            面对人生微笑
      记不得是哪位老人家说了这样一句奇怪的话:“人生是一面镜子,你对她微笑,她也对你微笑。”
      说这句话奇怪是因为当初见到这句话时,我正处在刚刚中专毕业寻找工作的时候。找得不顺时,就找出一些杂书来猛看,偶然见到这句话。当时就心犯嘀咕:人生果真是这样吗?怎么我在看着他微笑时,他就是不对我微笑呢?
      积极地投身到工作、生活中去后,我才深深地体味到这句话的背后,其实还需要很多很多的东西支撑着,才能真正地完成自己对生命的微笑,也才能实现人生对自己的微笑。
      在这句宏大话语的背后,首先屹立着一个宏大的命题——人要有梦想,要有奋发向上,百折不回的志气,才不致为生活的琐碎所迷惑、为生活的洪流所淹没。
      人生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当我不再为初春的第一点新绿怦然心跳、不再为冬日的第一场飘雪欢呼雀跃、不再独上高楼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时候,我知道,生命的颜色正在悄悄地改变,青春正在缓缓地逝去。
       回首来路,不敢说青春无悔。我不愿追悼过去,因为我知道我留不住青春。我只希望能把握现在,因为我仍然葆有奋发向上,百折不回的志气。而立之年了,我家已成,业却未立。我没有时间太息。我不是最好的员工、最好的妻子、最好的母亲,可我一直在努力。在多年来双手已习惯于敲击键盘和签字之后,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我又走进了华师大入学考试的考场,捧起了久违的试卷。
      我深深地知道,要实现自己的志向,将需要付出多么艰苦的努力:工作、家庭、孩子的牵累,需要我付出极大的勇气去面对;而当我享受老师们智慧之餐时,我又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理解和与智慧交流,我已经修积的才情能让我应付裕如吗……
      作家柳青曾经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时。人生的关键就在于要有奋发向上,百折不回的志气。有了志气,有了目标,加上勤奋和汗水,当我抬头微笑着注视人生这面镜子时,她也一定会对我微笑。(选自“红袖添香”博克)

                                                                                                       祖母的葵花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
    是祖母种的。祖母伺弄土地,就像她在鞋面上绣花一样,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
    记忆里的黄花总也开不败。丝瓜、黄瓜是搭在架子上长的,扁扁的绿叶在风中婆娑,那些小黄花,就开在叶间,很妖娆地笑着。南瓜多数是趴在地上长的.长长的蔓,会牵引得很远很远。像对遥远的他方怀了无限向往,蓄着劲儿要追寻了去,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黄花。黄得很浓艳,是化不开的晴。
    还有一种植物,被祖母称作“乌子”的。它像爬山虎似的,顺着墙角往上爬,枝枝蔓蔓都是绿绿的,一直把整座房子包裹住了才作罢。忽一日,哗啦啦花都开了,远远看去,房子插了满头黄花呀,美得让人心醉。
    最突出的,还是葵花。它们挺立着,情绪饱满,斗志昂扬,迎着太阳的方向,把头颅昂起,再昂起。小时候我曾奇怪于它怎么总迎着太阳转呢,伸了小手,拼命拉扯那大盘的花,不让它看太阳,但我手一松,它弹跳一下,头颅又昂上去了,永不可折弯的样子。
    凡高在1888年的《向日葵》里,用大把金黄来渲染葵花。画中,一朵一朵葵花,在阳光下怒放,仿佛是“背景上迸发出的燃烧的火焰”。凡高说,那是爱的最强光。在颇多失意颇多彷徨的日子里,那大朵的葵花,给他幽暗沉郁的心,注入最后的温暖。
    我的祖母不知道凡高,不懂得爱的最强光,但她喜欢种葵花。在那些缺衣少吃的岁月里,院门前那一排排葵花,在我们心头,投下最明艳的色彩。葵花开了,就快有香香的瓜子嗑了。这是一种香香的等待,这样的等待很幸福。
    葵花结籽,亦有另一种风韵。沉甸甸的,望得见日月风光在里头喧闹。这个时候,它的头颅开始低垂,有些含羞,有些深沉,但腰杆仍是挺直的。一颗一颗的瓜子,一日一日成形,饱满,吸足阳光和花香。葵花成熟起来,蜂窝一般的。祖母摘下它们,轻轻敲,一颗一颗的瓜子,就落到祖母预先放好的匾子里。放在阳光下晒,会闻见花朵的香气。一颗瓜子,原来是一朵花的魂啊!
    瓜子晒干,祖母会用文火炒熟,这个孩子口袋里装一把,那个孩子口袋里装一把。我们的童年就这样香香地过来了。
    如今,祖母老了,老得连葵花也种不动了。老家屋前,一片空落的寂静。七月的天空下,祖母坐在老屋院门口,坐在老槐树底下,不错眼地盯着一个方向看。我想,那里,一定有一棵葵正在开放,开在祖母的心窝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等你回家

       陪一位父亲去八百里外的戒毒所,探视他在那里戒毒的儿子。戒毒所坐落在荒郊野外。我们的车在乡间土路上颠簸着。路边,野葵和蒲公英开得正盛,一些鸟在草地间飞起又落下。天空很蓝,显得很高远。父亲的心,却低落得如一株衰败的草,他恨恨地说:“真不想来啊。”

       一路上,他不停地痛骂着儿子,历数着儿子种种的不是,说他毁了一个家,毁了他。他含辛茹苦养大他,为他在城里买了房,买了车,帮他娶了媳妇。那个不孝子,却被一帮狐朋狗友拖下水,去吸食毒品。他一辈子积攒的家业,几乎被他掏空了……

       我坐在一边,听他痛骂,隐隐担着心,这样的父亲去见儿子,会有怎样的结果?

       车子一路向前,野葵和蒲公英一路跟着。终于,远远望见了几幢房子,青砖青瓦,连在一起,坐落在一块开阔之地。开车的师傅说,到了。做父亲的像突然被谁猛击了一掌似的,愣愣地,不相信地问:“到了?”一看表,快上午10点了。他急了,说:“也不知能不能见着。”因为按这家戒毒所的规定,上午10之后,一律不允许探视。

       他一口气跑到大门口,还好,还有15分钟的时间。办了相关手续,这个父亲一秒也不曾停留,急急火火往探视室跑。很快,他儿子被管教干部带进来。高高壮壮的年轻人,脸上也无欢喜也无悲。看到父亲,他嘴角稍稍撇了撇,有嘲讽的意味。一层玻璃隔着,他在里头父亲在外头。从他进来起,父亲就一直盯着他,话筒拿在手上,却不说话。

       旁边,亦有来探视的人。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在玻璃窗外头,不停地用手指头在举起的另一掌上画着什么。在里头看着的,是个清秀的男孩子。他眼睛跟着女孩的手指转动,频频点头,含着泪笑。他读懂了她爱的密码——从此,改了吧。还有几个人,男男女女,大概是一家子,围在一起,争着跟里面一个中年人说话。中年人憔悴着一张脸,却一直笑着,一直笑着。这时,他们中的一个,突然到探视室外面,叫了一个男孩进来。孩子不过十一二岁,白净的面容,文文弱弱的。孩子怯怯地打量了四周一眼,走到中年人那里,拿过话筒,隔着玻璃窗,才说了一句什么,里面笑着的中年人,不笑了,他愣愣地看着孩子,眼泪下来了。

       “哭什么呢?你会改好的!”我听到那些人里的一个大声说。

       探视时间快要过去了。一直跟儿子对峙着的父亲,这时掉过头来。我发现他与刚才的强悍判若两人,竟是一脸的戚容,他低声说:“里面的日子不好过的,看他,也黑了,也瘦了。”

       他转身问我:“你有纸笔吗?”

       “当然有。”我掏出来给他,正疑惑着他要做什么,只见他低头在纸上迅速写下几个字,贴到玻璃窗上,给儿子看。里面的年轻人看着看着,神情变了,两行泪,缓缓地从腮边滚落下来。

       探视结束后,我看到这位父亲在纸上留下的字:儿子,等你回家。

                                                                                                                                                                                  (选自《读者》2013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想偷一本书

王秋珍

       ①我想偷一本书已经很久了。

       ②它就放在我们办公室一位同事的桌上。每天,我都能看见它。那天蓝色的封面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可是,它寂寞地呆在桌上,似乎从来没人去翻一翻。

       ③有一次,我看见同事拿起了它。我正暗暗为它高兴,却分明看见我的这位漂亮的女同事,只是用书扫了扫椅子上的灰尘。别的同事走过来走过去,总是低着头忙忙碌碌。那个叫手机的玩意成了大家的最爱。谁会来留意一本书呢?

       ④慢慢的,我看见灰尘把书的封面由蓝色变成了灰色。我还看见有好几次,漂亮的女同事把刚盛了水的杯子搁在它的上面。书的封面留下了一个圆圈,还带着褶皱,好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歪着嘴巴在哭泣。

       ⑤我只想把它偷回家。

       ⑥可是,一想到偷,我的心就像要跳出胸膛。从小,爸爸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偷大偷小都是贼。因此,我一天天地看着它,看着办公室来来往往的同事,却一直不敢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

       ⑦可机会还是来了。

       ⑧那天,我打了一段文字抬起头,蓦然发现办公室里居然只有我一人。我按捺住狂跳的心,悄然起身,来到漂亮女同事的桌前。【A】我感觉有目光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向我聚拢过来,我低下头试图躲开它。突然,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想干嘛?”我的身子斜了斜,差点跌倒。我刚想回答,却听见那人继续在说:“好啦好啦,就你会耍贫嘴。我很忙,没空和你扯东扯西的。”说话间,我看见漂亮女同事飘逸的沙滩裙在办公室里舞动了几步,倏地飘出去了。

       ⑨我,终于把书偷到了手。我感觉脸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文明的我居然会和“偷”这么不文雅的字站在一起。

       ⑩回家后,我拿出软毛巾轻轻地擦拭封面,又拿出吹风机吹那个固执的圆圈。最后,我把书的封底朝上,放在桌上,再压上了一条厚重的红木小方凳。

       ⑪次日,我把书拿出,它又变成了端正的模样。【B】我的心里,涌上了酸酸甜甜的味道。

       ⑫我洗净双手,拿出偷来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起来。看着它们,我仿佛走进了老时光。我看到了自己在养花种菜,在夕阳下徜徉,在厨房的油烟里战斗……

      ⑬是的,这是我写的书。每一个字,都像芬芳的花,让我驻足,流连。

       ⑭出版社只给了我50本样书。我舍不得卖,只想把书送给爱书的人。当初,漂亮女同事听说我出书了,就第一时间向我祝贺并要书。没想到,她要的只是一份客套。

       ⑮是的,只是一份客套。漂亮女同事一直把书放在桌上,从来不曾翻上一篇。如今,她和我的同事们一样,一有空就刷微信看网络碎片聊明星八卦,根本没有注意到桌上少了什么。那本曾被她垫过杯子扫过灰尘的书,似乎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⑯我的心里蓦地跳出了一条鱼,在夏日的岸上左冲右突地扑棱。这份不安的心绪让我彻夜难眠。这个忙碌的时代,真的没人会停下来好好地看书了吗?当初,我壮着胆子把书偷回来,只是想给书找一个懂它的人啊。

       ⑰某天,我终于点开一位微友问道:“你说大家喜欢读什么书啊?”“什么?书?”微友抛出两个问号,继续道,“谁还看书啊?”

       ⑱我仿佛听见了她在手机前的笑声。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8期,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顶碗少年(节选)

    ①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有一次,我在上海大世界的露天剧场里看杂技表演,节目很精彩,场内座无虚席。坐在前几排的,全是来自异国的旅游者。优美的东方杂技,使他们入迷了。他们和中国观众一起,为每一个节目喝彩鼓掌。

    ②一位英俊的少年出场了。在轻松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叠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碗,在他的头顶摇摇晃晃,却总是掉不下来。最后,是一组难度较大的动作——他骑在另一位演员身上,两个人一会儿站起,一会儿躺下,一会儿用各种姿态转动着身躯。站在别人晃动着的身体上,很难再保持平衡,他头顶上的碗,摇晃得厉害起来。在一个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那一大摞碗突然从他头上掉了下来!这意想不到的失误,让所有的观众都惊呆了。

    ③台上并没有慌乱。顶碗的少年歉疚地微笑着,不失风度地向观众鞠了一躬。一位姑娘走出来,扫起了地上的碎瓷片,又捧出一大摞碗,还是金边红花白瓷碗,整整十只一只不少。于是,音乐又响起来,碗又高高地顶在了少年头上。少年沉着地重复着刚才的动作,依然是那么轻松优美,紧张不安的观众终于又陶醉在他的表演之中。到最后关头了,又是两个人叠在一起,又是一个接一个艰难的转身,碗,又在他头顶厉害地摇晃起来。观众们屏住气,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头上的碗……眼看身体已经转过来了,几个性急的外国观众忍不住拍响了巴掌。那一摞碗却仿佛故意捣蛋,突然跳起摇摆舞来。少年急忙晃动脑袋保持平衡,可是来不及了。碗,又掉了下来。

    ④场子里一片喧哗。台上,顶碗少年呆呆地站着,脸上全是汗珠,他有些不知所措了。还是那一位姑娘,走出来扫去了地上的碎瓷片。观众中有人在大声地喊:“行了,不要再来了,演下一个节目吧!”好多人附和着喊起来。一位矮小结实的白发老人从后台走到灯光下,他的手里,依然是一叠金边红花白瓷碗!他走到少年面前,脸上微笑着,并无责怪的神色。他把手中的碗交给少年,然后_____着少年的肩,轻轻摇了摇,嘴里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少年镇静下来,手捧着新碗,又深深地向观众们鞠了一躬。

    ⑤音乐第三次奏响了!场子里静得没有一丝声息。一些女观众,索性捂住了眼睛……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拼搏!当那叠碗又剧烈地晃动起来时,少年轻轻抖了一下脑袋,终于把碗稳住了。全场响起了暴风雨般的响声。

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丝路丝语”

    (丝路之源)

    丝绸之路,西方人定名“silkroad”,是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他1877年出版的《中国》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它起始于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古都长安(今天的西安),是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古代路上商业贸易路线。它跨越陇山山脉,穿过河西走廊,通过玉门关和阳关,抵达新疆,沿绿洲和帕米尔高原通过中亚、西亚和北非,最终抵达非洲和欧洲。丝绸之路是沿线各国共同促进经贸发展的产物,是古代亚欧互通有无的商贸大道,也是促进亚欧各国和中国的友好往来、沟通东西方文化的友谊之路。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为人类文明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丝路交流)

    丝绸之路将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漆器等物品传到世界各个角落。在这条横贯东西的交通大动脉上,丝绸与瓷器成为当时东方强盛文明的象征。丝绸不仅是丝路上重要的奢侈消费品,也是中国历朝政府的一种有效的政治工具:技术文化与艺术文化相结合的中国瓷器,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深刻而久远地影响着世界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宗教、民俗、文化等。同时,由西域传入中原的有稀有动物、皮货、药材、香料、珠宝首饰和葡萄、核桃、黄瓜、石榴等农作物,西域特产的葡萄酒经过久远的发展也融入到中国的传统酒文化中。这些新输入的经济品种,不仅增加了我国农作物和药材的种类,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开发也具有重要意义。造纸术、印刷术、凿井灌溉技术、冶炼技术等极大地影响了西方文明。我国的造纸术首先在阿拉伯的撒马尔罕形成了造纸中心,后来进一步西传至欧洲、美洲。西方各国都受惠于这项技术发明。在造纸术传入该地域之前,印度的佛经写在树叶上称为贝叶经。中国造纸术的传播对世界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中亚的医药、天文学、数学等传入中国,使得中国医学、天文历法、古代数学都取得一系列世人瞩目的成果。

    中国的书箱,尤其小说传入欧洲以后,曾对欧洲的现实主义小说产生强大影响。如莱布尼茨受过《周易》的影响,歌德受过《好逮传》的影响。随着丝绸之路的繁荣,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西汉末年传入中国。丝绸之路沿线留存下来的佛教石窟,如敦煌的莫高窟很多都融入了东西方的艺术风格,是丝绸之路上中西文化交流的见证。

    (丝路文学)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

    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馅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深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选自余秋雨《沙原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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