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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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陆川县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风袅袅秋虫鸣

张强

    秋天是虫的季节。蝉在林中“知了,知了”不停地叫着,仿佛已感到时光将尽,要抓住这最后的时刻释放出生命中最后的热情;田野未收割的豆地里,蝈蝈也伏在豆棵下“吱吱,吱吱”聒噪着,和树上的蝉声相应和。夜晚月朗星稀,凉风习习,蛐蛐、油蛉、纺织娘躲在一个角落里忘我地弹唱,时而独奏,时而合唱,直到月已西斜,夜色阑珊,仍迟迟不肯睡去,它们怕辜负大好的时光。

    蝉从五月末由黑暗的地下爬出,开始羽化为成虫,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六月三日夜闻蝉》中写道:“荷香清露坠,柳动好风生。微月初三夜,新蝉第一声。”可见六月就已经可以听到蝉声了。“高蝉多远韵,茂树有余阴。”整个夏季都是蝉的,它们不知疲倦,伴随着一路攀升的气温,把一个夏天吵得沸沸扬扬,这盛大的阵势一直要持续到秋初。

    古时有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立秋的三候为“寒蝉鸣”,这时的蝉已禁不住越吹越凉的秋风和越来越浓重的夜露,开始发出凄苦的哀号。宋代柳永《雨霖铃》中:“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一层秋雨一层凉,蝉弱小的身躯的确难以抵挡秋雨的侵袭,这凄凄切切的悲鸣或许就是它们无奈的抗争吧? “薄暮寒蝉三两声,回头故乡千万里。”(郎士元《送别》)一声凄切的蝉鸣曾触发了多少人的千古愁思,因此寒蝉就成为悲凉的代名词,这悲凉,有的是身世之痛,有的是家国之思,有的则是离别之苦。蝉本无知,然许多诗人却闻蝉而愁,只因为诗人自己心中有愁。

    秋夜中叫得最欢快最忘我的莫过于蟋蟀,月华如水,洒在庭院中、窗台下,洒在枕边,洒在滴露的梦里。“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些从《诗经》 中走来,唧唧吟唱的秋虫,此时就蹲在檐下的月影里,或者躲在墙缝里,趴在草丛中,它们歌唱凉如水的夜色,歌唱大地的丰收,歌唱村庄的温暖。“空庭疏雨后,四壁乱蛩鸣。”“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看,秋夜漫漫,陪伴人打发这寂寥时光的不只是一盏昏黄的灯, 还有蛐蛐缠缠绵绵的歌吟。

    秋夜,纺织娘“轧织,轧织”“织、织、织啊,织、织、织啊”的叫声一点儿也不比蟋蟀逊色。和蟋蟀不同的是,纺织娘似乎很少躲到村庄的屋檐下,野外的草丛才是它们最宽广最自由的舞台。纺织娘古称“络纬”,《诗正义》中“络纬鸣,懒妇惊”是说纺织娘叫起来的时候,懒惰的妇人突然开始吃惊,原来她意识到秋天到了,冬天也就不远了,还没准备好过冬的棉衣,她怎能不惊呢?其实猛然吃惊的何止懒妇,李白《长相思》中写道:“长相思, 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霜降三候为“蛰虫咸俯”,俯,蛰伏也。过了霜降,秋虫的吟唱渐渐稀疏,这时古人认为秋虫都蛰伏了,实则不然,即使养在笼中,置于炉旁,蟋蟀、蝈蝈、纺织娘也只能勉强活过春节。虫的寿命使然,非人力所能逮也。但秋虫的一生是响亮的一生,它们认认真真活过,这是它们对生命的尊重。

    我庆幸和小虫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吧,它们还醒着,还用村庄朴实的方言唱着大地的歌,生命不息,大地的歌唱也永不会停止!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描写秋虫在月夜忘我地歌唱,主要表现出秋虫对时间、对生命的珍视,展示了它们对生命的热爱。 B、人们常以寒蝉来表现身世之痛、家国之思或离别之苦,这体现了王国维所说的“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 C、古人认为蟋蟀、蝈蝈、纺织娘到霜降后都蛰伏了,作者不认同这种说法,作者认为这时的秋虫大部分因为寒冷而冻死了。 D、文章采用总分总结构,层次条理清楚,行文自然流畅,极富文化意蕴,多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表现出作者对秋虫的赞美。
(2)、文章多处引用古诗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在作者看来,“秋虫鸣”表现了怎样的生活态度?请结合全文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两个选段,回答下题。

    ①最初几天的约会和采访热潮已经过去,任何外来者都会突然陷入难耐的冷清,恐怕连流亡的总统或国王也概莫能外。这个城市不属于你,除了所有的服务都要你付钱外,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奔赴它们既定的目的,与你没有什么关系。你拿起电话不知道要打向哪里,你拿着门钥匙不知道出门后要去向何方。电视广播以及行人的谈话全是法语,把你囚禁在一座法语的监狱无处逃遁。从巴黎带来的华文报纸和英文书看完了,这成了最严重的事态,因为在下一个钟头,下一刻钟,下一分钟,你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你到了悬崖的边缘,你跳下去不会有任何声音和光影,只有虚空。

    ②你对吊灯作第六或六十次探究,这时候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很想念家里——似乎是有点没出息。倒不是特别害怕孤寂,而是惦念亲人。我知道我对她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是她们的快乐和依靠。我坐在柔和的灯雾里,听窗外的海涛和海鸥的鸣叫,想象母亲、妻子、女儿现在熟睡的模样,隔着万里守侯她们睡到天明……

    ③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各种异国的旅游景区都不能像故乡一样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象,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泛着银色的光泽,一只小羊还未归家,或者一只犁头还插在地边等待明天……

    ④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而美的从来就是悲的。中国的“悲”含有眷顾之义,美使人悲,使人痛,使人怜,这已把美学的真理揭示无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旅游景区的美都多少有点不够格,只是失血的矫饰。

    ⑤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⑥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同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的奉献过的人,才拥有故乡,才真正懂得“游子悲故乡”的情怀——无论这个故乡烙印在一处还是多处,在祖国还是在异邦。没有故乡的人身后一无所有。而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时间简史》【注】

毕飞宇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都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人们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我母亲却有一块瑞士手表,方圆几十里之内唯一的手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那时我以为,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等我可以和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却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上个世纪的90年代。香港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内心的喜悦,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也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注】《时间简史》: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作品,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不毁灭的背影

沈从文

    “其为人也,温美如玉,外润而内贞”。

    “君子”在这个时代虽稀有难得,也就像是不切现实。惟把这几句作为佩弦先生身后的题词,或许比起别的称赞更恰当具体。佩弦先生人如其文,可敬可爱处即在凡事平易而近人情,拙诚中有妩媚,外随和而内耿介,这种人格或性格的混和,在做人方面比做文章还重要。经传中称的圣贤,应当是个什么样子,话很难说。但历史中所称许的纯粹的君子,佩弦先生为人实已十分相近。

    我认识佩弦先生和许多朋友一样,从读他的作品而起。先是读他的抒情长诗《毁灭》,其次读叙事散文《背影》。在诗歌散文方面,得把他的作品和俞平伯先生成就并提。作为比较讨论,使我明白代表“五四”初期两个北方作家:平伯先生如代表才华,佩弦先生实代表至性。记得《毁灭》在《小说月报》发表时,一般读者反应,都觉得是新诗空前的力作,文学研究会同仁也推许备至。惟从现代散文发展看全局,佩弦先生的叙事散文,能守住文学革命原则,文字明朗、朴素、亲切,且能把握住当时社会问题的一面,贡献特别大,影响特别深。在文学运动理论上,近二十年来有不断的修订,语不离宗,“普及”和“通俗”目标实属问题核心,真能理解问题重要性,又能把握题旨,从作品上加以试验、证实,且得到有持久性成就的,少数作家中,佩弦先生的工作,可算得出类拔萃。求通俗与普及,国语文学文字理想的标准是经济、准确和明朗,佩弦先生都若在不甚费力情形中运用自如,而得到极佳成果。一个伟大作家最基本的表现力,是用那个经济、准确、明朗文字叙事。这也就恰是近三十年有创造欲,新作家待培养、待注意、又照例疏忽的一点。正如作家的为人,伟大本与朴素不可分。一个作家的伟大处,“常人品性”比“英雄气质”实更重要。但是在一般人习惯前,却常常只注意到那个英雄气质而忽略了近乎人情的厚重质实品性。提到这一点时,更让我们想起“佩弦先生的死去,不仅在文学方面损失重大,在文学教育方面损失更为重大”(冯友兰语)因为冯先生明白“教育”与“文运”同样实离不开“人”,必以人为本。文运的开辟荒芜,少不了一二冲锋陷阵的斗士,扶育生长,即必需一大群有耐心和韧性的人来从事。文学教育则更需要能持久以恒、兼容并包的人主持。佩弦先生伟大得平凡,从教育看远景,是惟有这种平凡作成一道新旧的桥梁,才能影响深远的。

    一个写小说的人,对人特别看重性格。外表轮廓线条与人不同处何在,并不重要。最可贵的是品性的本质与心智的爱恶取舍方式。我觉得佩弦先生性格最特别处,是拙诚中的妩媚。他对事、对人、对文章,都有他自己的意见,凡事和而不同,然而差别可能极小。他也有些小小弱点,即调和折衷性,用到文学方面时,比如说用到鉴赏批评方面,便永远具教学上的见解,少独具肯定性。用到古典研究方面,便缺少专断议论,无创见创获。即用到文学写作,作风亦不免容易凝固于一定的风格上,三十年少变化,少新意。但这一切又似乎和他三十年主持文学教育有关。在清华、联大“委员制”习惯下任事太久,对所主持的一部门事务,必调和折衷方能进行,因之对个人工作为损失,对公家贡献就更多。熟人记忆中如尚记得联大时代常有人因同开一课,各不相下,僵持如摆擂台,就必然会觉得佩弦先生的折衷无我处,如何难能可贵!又良好教师和文学批评家,有个根本不同点:批评家不妨处处有我,良好教师却要客观,要承认价值上的相对性、多元性。陈寅恪、刘叔雅先生的专门研究和最新创作上的试验成就,佩弦先生都同样尊重,而又出于衷心。一个大学国文系主任,这种认识很显然是能将新旧连接,文化活用,引导所主持一部门工作到一个更新发展趋势上的。中国个大学的国文系,若还需要办下去,佩弦先生的这点精神,这点认识,实值得特别注意,且值得当成一个永久向前的方针。

(选自《不毁灭的背影》有删节)

【注】①佩弦先生:即朱自清,中国现代作家。

选文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七载云烟(节选)

汪曾祺

日寇侵华,平津沦陷,北大、清华、南开被迫南迁,组成一个大学,在长沙暂住,名为“临时大学”。后迁云南,改名“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

西南联大的校舍很分散,很多处是借用昆明原有的房屋、学校、祠堂。西边是学生宿舍,土墙,草顶。土墙上开了几个方洞,方洞上竖了几根不去皮的树棍,便是窗户。挨着土墙排了一列双人木床,一边十张,一间宿舍可住四十人,桌椅是没有的。两个装肥皂的木箱摞起来。既是书桌,也是衣柜。昆明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肥皂箱,很便宜,男生女生多数都有这样一笔“财产”。有的同学在同一宿舍中一住四年不挪窝,也有占了一个床位却不来住的。有些同学成天在一起,乐数晨夕,堪称知己。也有老死不相往来,几乎等于不认识的。我和那位姓刘的历史系同学就是这样,我们俩同睡一张木床,他住上铺,我住下铺,却很少见面。他是个很守规矩,很用功的人,每天按时作息。我是个夜猫子,每天在系图书馆看一夜书,到天亮才回宿舍。等我回屋就寝时,他已经在校园树下苦读英文了。

更东,是教室区。土墙,铁皮屋顶(涂了绿漆)。下起雨来,铁皮屋顶被雨点打得乒乒乓乓地响,让人想起王禹偁的《黄冈竹楼记》。这些教室方向不同,大小不一,里面放了一些一边有一块平板,可以在上面记笔记的木椅,都是本色,不漆油漆。这种椅子的好处是不固定,可以从这个教室到那个教室任意搬来搬去。吴宓先生讲《红楼梦》,一看下面有女生还站着,就放下手杖,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于是一些男同学就也赶紧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到宝姐姐、林妹妹都坐下了,吴先生才开始讲。

联大师生服装各异,但似乎又有一种比较一致的风格。女生的衣着是比较整洁的。有的有几件华贵的衣服,那是少数军阀商人的小姐。但是她们也只是参加party时才穿,上课时不会穿得花里胡哨的。男同学原来有些西装革履,裤线笔直的,也有穿麂皮夹克的,后来就日渐少了,绝大多数是蓝布长衫、长裤。几年下来,衣服破旧,就想各种办法“弥补”,如贴一张橡皮膏之类。有人裤子破了洞,不会补,也无针线,就找一根麻筋,把破洞结了一个疙瘩。这样的疙瘩名士不止一人。教授的衣服也多残破了。闻一多先生有一个时期穿了一件一个亲戚送给他的灰色夹袍,式样早就过时,领子很高,袖子很窄。朱自清先生的大衣破得不能再穿,就买了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深蓝氆氇的一口钟(大概就是彝族察尔瓦)披在身上,远看有点像一个侠客。有一个女生从南院(女生宿舍)到新校舍去,天已经黑了,路上没有人,她听到后面有踢里秃噜的脚步声,以为是坏人追了上来,很紧张。回头一看,是化学教授曾昭抡。他穿了一双“空前(露着脚趾)绝后(后跟烂了,提不起来,只能半趿着)”鞋,因此发出踢里秃噜的声音。

大学生大都爱吃,食欲很旺,有两个钱都吃掉了。初到昆明,带来的盘缠尚未用尽,有些同学和家乡邮汇尚通,不时可以得到接济,一到星期天就出去到处吃馆子。钱逐渐用完了,吃不了大馆子,就只能到米线店里吃米线、饵块。当时米线的浇头很多,有焖鸡(其实只是酱油煮的小方块瘦肉,不是鸡)、爨肉(肉末,音窜,云南人不知道为什么爱写这样一个笔画繁多的怪字)、鳝鱼、叶子(油炸肉皮煮软,有的地方叫“响皮”,有的地方叫“假鱼肚”)。米线上桌,都加很多辣椒——“要解馋,辣加咸”。如果不吃辣,进门就得跟堂倌说:“免红!”到连吃米线、饵块的钱也没有的时候,便只有老老实实到新校舍吃大食堂的“伙食”。饭是“八宝饭”,通红的糙米,里面有沙子、木屑、老鼠屎。菜,常备的是盐水煮芸豆,还有一种叫“魔芋豆腐”的紫灰色的、烂糊糊的淡而无味的奇怪东西。有一位姓郑的同学告诫同学:饭后不可张嘴——恐怕飞出只鸟来!

有一个时期附近小山上柏树林里飞来很多硬壳昆虫黑色形状略似金龟子老鲁说这叫豆壳虫是可以吃的好吃他捉了一些撕去硬翅在锅里干爆了撒了一点花椒盐就起酒来。在他的示范下我们也爆了一盘闭着眼睛尝了尝果然好吃。有点像盐爆虾而且有一股柏树叶的清香——这种昆虫只吃柏树叶别的树叶不吃。于是我们有了就酒的酒菜和下饭的荤菜。这玩意多得很一会儿的工夫就能捉一大瓶。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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