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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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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2017-2018学年度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这篇《罗圈腿的小猎狗》(曹文轩),完成后面小题。

    ①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害羞。

    ②它的主人,也就是那个猎人,一共有十一条猎狗。但猎人在清点狗数时,却总是只数到十。小猎狗以为猎人没看到它,它总是挤到前面去,可是猎人把目光越过它,还是数后面十条狗。

    ③主人的忽视,很让小猎狗伤心。它决定要让自己跑得最快,终于有一天,它跑着跑着,竟然发现自己的影子越来越短了。此时,它又突发奇想,要成为世界上跳得最高的猎狗,尽管那十条猎狗一个劲地笑话它傻瓜。

    ④终于,有一天,它跳过一堵高墙,不料,高墙那面是养鸡场。当鸡的主人找到猎人时,它自然受到了惩罚。

    ⑤猎人罚它去看守潭底的石头,不要让石头浮上来。他带着其他十条猎狗打猎去了。当然,每次捕猎回来,它也分得一块肉。但小猎狗并不满足,看到小河,它竟然说要成为这个世界上一条跳得最远的猎狗。它开始起跑……跃起,“扑通”,掉进了河里,激起一大片水花。

    ⑥河岸上,猎狗们笑成了一团:“哇,我们看到了世界上头号大傻瓜!”小猎狗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跳进河里。一次,正在飞跃河面的它,吓到了正准备上岸下蛋的母鸭,结果蛋全部生到了水里。

    ⑦放鸭的老头非常恼火,一把揪住正在往岸边游的小猎狗,将它扔在了猎人面前:“好好管教管教你们家的罗圈腿!”

    ⑧猎人没辙了,让它去看葵花田,说要看住这些葵花,不许它们跟着太阳转!

    ⑨所有葵花都跟着太阳转动。小猎狗来回跑动着,向它们“汪汪”叫个不停,但是它们根本不理睬它。小猎狗累坏了,不过,等它疲倦回家时,还是能吃上肉。

    ⑩又到了给村民表演的时刻了。猎人的另外十条猎狗皮毛光滑,神气十足。

    ⑪突然,一条毛发发红的公狼,愣是在十条猎狗的眼皮底下,满不在乎地跑掉了!

    ⑫众人发出“嘘——”声,这太丢人了!猎人觉得颜面扫尽。

    ⑬这时,小猎狗突然窜出去,穿过狗群,直向山冈上的狼扑去。它快得像一团光,人们甚至都没看清楚它的样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猎狗正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它的身边躺着那只雄壮的公狼,早已停止了呼吸。

    ⑭从此,猎人最喜欢的一条狗,就是小猎狗。他特地做了一个漂亮的皮圈,套在它的脖子上,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小猎狗。

    ⑮人们见了,都会“啧啧啧”地赞叹:“瞧啊,那四条罗圈腿,弯曲得多美啊!”

    ⑯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骄傲。后面跟着那十条猎狗,学着小猎狗,一律走成罗圈腿。

(《意林》(少年版)2012年第10期)

(1)、简要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2)、联系上下文,体会第②段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3)、小猎狗为自己制订了哪些奋斗目标?
(4)、首段说“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害羞”,尾段说“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骄傲”。发生这种心理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5)、第⑪段写公狼的出现,在本文中起到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小说选段,完成1—5题。
 (甲)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乙)范进不看便罢,看了一遍,又念一遍,自己把两手拍了一下,笑了一声,道:“噫!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老太太慌了,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他爬将起来,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拍着笑着,一直走到集上去了。众人大眼望小眼,一齐道:“原来新贵人欢喜疯了。”老太太哭道:“怎生这样苦命的事!中了一个甚么举人,就得了这个拙病!这一疯了,几时才得好?”娘子胡氏道:“早上好好出去,怎的就得了这样的病!却是如何是好?”众邻居劝道:“老太太不要心慌,我们而今且派两个人跟定了范老爷。这里众人家里拿些鸡蛋酒米,且管待了报子上的老爹们,再为商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件小事

鲁  迅

    ①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②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③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几乎遇不见人,好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教他拉到S门去。不一会,北风小了,路上浮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车夫也跑得更快。刚近S门,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④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⑤伊伏在地上;车夫便也立住脚。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⑥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⑦车夫毫不理会,——或者并没有听到,——却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

    ⑧“你怎么啦?”

    ⑨“我摔坏了。”

    ⑩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11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12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的背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叉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13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也没有想,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14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15 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16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17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日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一九二〇年七月(选自《呐喊》,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美的化学反应

邓迎雪

    十几年前,我和秋明是初中同学。

    那时的我总认为,他以后一定会成为大名鼎鼎的化学家。

    因为秋明对化学有那么浓厚的兴趣,懂的又是那样多,尤其是会做许多非常有趣的化学实验!在我眼里,他简直像是会变戏法一样,许多普普通通的物品一经他手,好像都被施了魔法,立即变成了千奇百怪的样子。

    有次我和同学去他家玩,秋明又给我们演示他的化学新实验。只见他端着一杯棕黄色飘着香味的茶水,然后用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棒,在水里轻轻搅动三下,口中念声“变”,那杯香气四溢的茶水立即变成了蓝色的墨水。还没等大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秋明又把玻璃棒的另一端在墨水里轻轻一搅,淡蓝色的墨水又变回了刚才的茶水。

    “哇——”我们惊呼连连。

    秋明嘻嘻:“好玩不?知道为啥不?”

    众人摇头。

    秋明嘴边绽放出一抹狡黠的笑,说:“这是因为玻璃棒的一端先蘸上了绿矾粉末,另一端蘸上了草酸晶体粉末,茶水里含有大量的单宁酸,当单宁酸遇到绿矾里的亚铁离子……”

    “停——”我们大叫,“赶快再变个更好玩的。”

    看我们对那些枯燥的化学知识不感兴趣,秋明遗憾地皱皱眉,把没有讲完的知识咽了回去。然后又做了一个清水变豆浆、豆浆变清水的化学实验,自然大家又是一片叫好。

    我不由得感叹:“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化学实验!你这家伙以后不当化学家就亏了!”

    秋明的眼睛更亮了,说:“对呀,我的理想就是当化学家,以后在实验室里做各种各样有趣的实验。”

    “我觉得秋明有当魔术师的潜质。”另一个同学说。

    “我还是最喜欢化学。”秋明说。

    可是世事难料,秋明读高中的时候,他的父母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全家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捉襟见肘。坚强的秋明为撑起这个家,供弟弟继续读书,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南方打工去了。

    离开了校园,秋明的化学梦一定是从此破灭了。每每想到这些,我就为他难过。

    不久,因为父亲工作调动,我们全家迁到了外地。再后来,我又去了遥远的他乡读大学,人生的轨迹离秋明越来越远,我们渐渐地失去了联系。

    没有想到,时隔十五年,我竟然在电视屏幕上见到了秋明。这一发现让我惊喜万分!

    此时的秋明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胖了,额头上有了细细密密的皱纹,但眉眼间还是那么熟悉,以至于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那是一档业余组魔术选拔赛节目,秋明和搭档笑眯眯地上场,自报家门后,台下两位评委不知悄悄地在嘀咕些什么。

    随后评委问了秋明一个和赛事完全不相关的话题。

    “你的个人资料上,有项内容十分吸引我,那就是你曾经获得过省里的道德模范奖,这些年资助了许多孤残儿童读书,你能讲讲这件事吗?”

    “是这样的,”秋明不好意思地笑,“读高中的时候,我因家庭贫困失去了读书的机会。17岁时到广州打工,扫过厕所,做过零工,干过电焊,遭了不少罪,知道没有文化的痛苦,也对渴盼读书的心情有着深切的感受。前些年,我开办了一家机械加工厂,经过自己的努力,如今,日子好过了,厂子也越来越红火,我就想尽自己的能力资助一些孩子读书,帮他们圆梦。”

    “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呢?”另一个评委问。

    “小时候一直想当个化学家,可惜我这个梦想没有实现。”秋明苦

    看到这里,坐在电视机前的我又想哭又想笑,我为秋明经历的这些磨难而难过,也为他没有实现理想而感到遗憾!好在,在锲而不舍的奋斗下,秋明终于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如今,他把这成功化成了点点滴滴的关爱,给予了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秋明真是好样的!

    我忽然想,这难道不是秋明做过的最美的化学实验吗?在他坎坷曲折的人生旅途上,他播下勤奋、执着、坚持和善良的种子,努力在岁月里耕耘,终于在贫瘠的土地上绽放出了丰硕、美丽的花朵。

    我好想立即告诉秋明,这是一场多么美好的化学反应!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为谁

龙应台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甲)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蛋白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果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菜、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我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乙)他把项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选自龙应台《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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