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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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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海安县白甸镇初级中学2017-2018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学业质量分析与反馈(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最优秀的学生

    ①那年那天,我被一个很不显眼的学生感动了。

    ②那是学校田径运动会班级报名阶段,我们班有两个项目一直没人报,动员也不行。其中一个是女生100米,这个项目成了本班的一大羞事,从来拿不了名次不说,还出了几个笑话,比如被甩得太远干脆坐下不跑了,比如被喝倒彩站住哇哇大叫起来……反正我的宝贝女生都恨透了这个项目。

    ③那天自习课,我正在办公室里愁这件事,一个女生喊报告进来,红着脸很认真地说:“我想报100米”。

    ④我有点吃惊,看着她一时无语。她又说:“放心,我会跑出好成绩!”。

    ⑤我怕我的异常反应有伤她的自尊,忙说:“好吧,我考虑一下,你先回去吧!”

    ⑥她转身走时又说了一句:“老师,相信我!”

    ⑦我开始认真地考虑她的请求。张梅,女生中最不显眼的一个,黑胖憨厚,而且肢体动作显然比常人迟钝一些,她从来没违反过任何纪律,但也从来没有迸发过任何光彩,学习成绩排在后15名,没参加过任何赛事,在班级赛跑中她也是跑得最慢的一个,成绩尚未达到及格线。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无可指责也无可指望的憨厚孩子,平日也不大留意她,单独说话这还是第一次。

    ⑧可是,就这一次,我发现她的言语和姿态里有一种奇特的东西,一时理不清,但让我感动。想来想去,我决定答应她的请求。在班会上我对她提出了表扬,果然,全班哄笑起来。我发现她只是笑了笑,起身说:“谢谢老师!”

    ⑨运动会中,我最关注的就是女生百米了,我知道张梅取得名次是不可能的,究竟在关注什么,我自己也不大明确。终于到女生百米比赛了,我在终点张望着,内心有一种莫名的紧张。起跑时,张梅就迟缓了一步,前方各班的巾帼名将们几乎没有差距,狂风一团,张梅一开始就被孤零零地甩在了后面。第一名冲线时,她离终点至少还有40米。全场气氛却异常热烈,笑声、叫声海啸一般。

    ⑩我紧盯着张梅的每一个动作,很快我看懂了,真正感动了:她拼尽了全力在跑,她几乎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只是全场尽最大努力完成比赛,当跑道只剩下她一个人时,她反而发挥正常了,更有拼搏的劲头了,没有怯场,没有逃避,而是越跑越快。这时,全场喝倒彩的学生不约而同静了下来,显然,全都感到一种赛事之上的奇特力量!

    ⑪张梅跑到终点后,直接跑到计时人员跟前问:“多少?”计时人员报:“16秒08!”张梅一听欢呼起来:“好啊!太棒了!……”这时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对计时人员解释:“她是最优秀的!她上次的百米成绩是17秒67!”

    ⑫就从那次百米赛开始,张梅成了我最关注的学生,也成了我心目中最优秀的学生。我发现了她身上的许多亮点,她一直在进步,虽然非常缓慢;她一直很刻苦,虽然成绩一直落后。她是唯一不崇拜明星的学生,她是唯一一个学习一般却认真参加中考而且多方打听成绩的学生,她是唯一一个让我泪流满面地学生。她离校时还憨笑着地我说:“老师,我的百米现在15秒08了!谢谢您!”

    ⑬14年过去了,张梅现在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总裁,连锁公司8家,拥有近亿资产,并成了济达八方的“爱心天使”。就目前来说,当初这个最不显眼的学生已成了最优秀的学生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2)、结合文章说说张梅是怎样的一个人?
(3)、第⑦段运用了的是什么记叙顺序?有什么作用?
(4)、分析第⑩段画线句子的描写方法,并说说它的作用。
(5)、阅读全文,联系生活实际,你从张梅的成功中获得了哪些人生启示?答出两点即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诺千金
        我做女孩时曾遇上一个男生开口向我借钱,而且张口就是借两元钱。在当时,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零花钱。我有些犹豫,因为人人都知道那男生家里很穷。他母亲几乎每年都给他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腹部隆起行走蹒跚;另一种是刚生产完毕,额上扎着布条抱着新生婴儿坐在家门口晒太阳。
        我的为难令男生难堪,他低下头,说借钱有急用,又说保证五天内归还。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只得把钱借给了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第五天,男生竟没有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骂他不守信用,惶惶忽忽地总想哭上一通。
        夜里快要睡觉时我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叫我,打开窗,只见窗外站着那个男生。他的脸上淌着汗,紧紧攥着拳头,哑着喉咙说:“看我变戏法!”他把拳头搁在窗台上,然后松开,手心里开了花似的展开了两元钱纸币。
        我惊喜地叫起来,他也快活地笑了,仿佛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件大事,让一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他反复说:“我是从旱桥奔过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归还借款,他天天到北站下的旱桥帮菜家推车。到了第五天的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中,本想略睡一会儿,没料到竟酣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所有的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地穿行在夜色中。
        这是我和那个男生惟一的一次交往,但是它给我留下的震撼却是绵长深切的。以后再看到“优秀”、“守信用”之类的字眼,总会联想到他,因为他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
        据说那个男生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许他早已忘记了我们相处的那一段,可我总觉得那是他走向成功的源头。
        去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天降大雨,那是场罕见的倾盆大雨。我打着伞去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约定,风雨无阻。我在车站久等也没见朋友露面,倒是看见一个少年,没带伞,抱着肩瑟瑟地站在车牌边。我把伞伸过去,他感激地说谢谢,告诉我说,他在这儿等一个朋友。车一辆一辆开过,雨在伞边形成一道道雨帘,天地间茫茫一片,怎么也不见我们所盼望的人。我对少年说他们也许不会来了,可少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子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那份快乐是如此坦荡无愧,相互的欣赏流淌在那一击中,让目睹那画面的我感到一种灵魂的升华。
        我终于未能等到我的那份欣喜。我失望而归,却在家接到朋友的电话。她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约定时为何要说风雨无阻,完全可以说大雨取消;既然已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又何足畏惧!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挂断了电话。因为一个并不怎么重诺言的人,她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想想那两个相会在暴雨中的少年。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窗前的树
                                                                                          张抗抗
          我的窗前有一棵树。
         那是一棵高大的洋槐。树冠差不多可达六层的楼顶。粗壮的树干与三层的阳台相齐,碧绿而茂密的树叶部分正对着我的四楼的窗户。
         坐在我的书桌前,一树浓荫收入眼底。从春到秋,由晨至夜,任是着意的或是不经意抬头,终是满眼的赏心悦目。
         那树想必已生长了多年。我们还没搬来的时候,它就站立在这里了。或许,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它就已成为一棵树了。就因着它的缘故,我们曾真心希望能拥有这个单元的一扇窗。后来果真如愿,我们从此天天享受着它的清凉与恬静,便因此很是满足,很觉幸福。
        洋槐在春天,似乎比其他的树都沉稳些。杨与柳都已翠叶青青,它才爆出米粒般大的嫩芽;只星星点点的一层隐绿,悄悄然决不喧哗。又过些日子,忽然就挂满了一串串葡萄似的花苞,又如一只只浅绿色的蜻蜓缀满树枝──当它张开翅膀跃跃欲飞时,薄薄的羽翼在春日温和的云朵下染织成一片耀眼的银色。那个清晨你会被一阵来自梦中的花香唤醒,那香味甘甜淡雅、撩人心脾却又若有若无。你寻着这馥郁走上阳台,你的身子为之一震,你的眼前为之一亮,顿时整个世界都因此灿烂而壮丽:满满的一树雪白,袅袅低垂,如瀑布倾泻四溅。银珠般的花瓣在清风中微微飘荡,花气熏人,人也陶醉。
         便设法用手勾一串鲜嫩的槐花,一小朵一小朵地放进嘴里,如一个圣洁的吻,甜津津、凉丝丝的。轻轻地咽下,心也香了。
          洋槐开花的日子,是我们的槐花节。
         槐花开过,才知春是真的来了。铺在桌上的稿纸,便也文思灵动起来。那时的文字,就有了些许轻松。
         夏的洋槐,巍巍然郁郁葱葱,一派的生机勃发。骄阳下如华盖蔽日,烈焰下送来阵阵清风。夏日常有雨,暴雨如注时,偏爱久久站在窗前看我的槐树──它任凭狂风将树冠刮得东歪西倒,满树的绿叶呼号犹如一头发怒的雄狮,它翻滚,它旋转,它战栗,它呻吟。曾有好几次我以为它会被风暴折断,闪电与雷鸣照亮黑暗的瞬间,却窥见它的树干始终岿然。大雨过后,它轻轻抖落树身的水珠,那一片片细碎光滑的叶子被雨水洗得发亮,饱含着水分,安详而平静。
          那个时刻我便为它幽幽地滋生出一种感动。自己的心似乎也变得干净而澄明。雨后清新的湿气萦绕书桌徘徊不去,我想这书桌会不会是用洋槐树木做成的呢?否则为何它负载着沉重的思维却依然结实有力。
        洋槐伴我一春一夏的绿色,到秋天,艳阳在树顶涂出一抹金黄,不几日,窗前已是装点得金碧辉煌。秋风乍起,金色的槐树叶如雨纷纷飘落,我的思路便常常被树叶的沙沙声打断。我明白那是一种告别的方式。它们从不缠缠绵绵凄凄切切,它们只是痛痛快快利利索索地向我挥挥手连头也不回。它们离开了槐树就好比清除了衰老抛去了陈旧,是一个必然一种整合一次更新。它们一日日稀疏凋零,安然地沉入泥土,把自己还原给自己。它们需要休养生息,一如我需要忘却所有的陈词滥调而寻找新的开始。所以凝望这棵斑驳而残缺的树,我并不怎样觉得感伤和悲凉──我知道它们明年还会再回来。
        冬天的洋槐便静静地沉默。它赤裸着全身一无遮挡,向我展示它的挺拔与骄傲。或许没人理会过它的存在,它活得孤独,却活得自信,活得潇洒。寒流摇撼它时,它黑色的枝条俨然如乐队指挥庄严的手臂,指挥着风的合奏。树叶落尽以后,树杈间露出一只褐色的鸟窝,肥硕的喜鹊啄着树枝喳喳欢叫,几只麻雀飞来飞去到我的阳台上寻食,偶尔还有乌鸦的黑影匆匆掠过,时喜时悲地营造出一派生命的气氛,使我常常猜测着鸟们的语言,也许是在提醒着我什么。雪后的槐树一身素裹银光璀璨,在阳光还未及融化它时,真不知是雪如槐花还是槐花如雪。
        四季的洋槐树便如一幅幅不倦变幻的图画,镶入我窗口这巨大的画框。冬去春来,老槐衰而复荣、败而复兴,重新回来的是原来那棵老槐;可是,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原来的那棵槐树了──它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滴浆汁,都由新的细胞、新的物质构成。它是一棵新的老树。
         年复一年,我已同我的洋槐度过了六个春秋。在我的一生中,我与槐树无言相对的时间将超过所有的人。这段漫长又真实的日子,槐树与我无声的对话,便构成一种神秘的默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宴

       ①停刀落箸,乡宴至美。

       ②在我的老家,管做乡宴的厨师叫“大师傅”,平日里,他们与土地为伍,与粮食蔬菜相伴,并无异于常人之处。只有在喜事场上,他们才被主家以“天地君亲师”中的“师”称呼,身份便有了些许特殊。

       ③只见“大师傅”马步扎得稳当,一只炒锅盈握在手,翻炒之间尽显如虹气势,“砧板”和“传菜”臂助左右,不敢怠慢。或许,他们不知“八珍”是何烹饪之术,更叫不出几道“满汉全席”中的菜品名号,不论是批切锲斩,还是煎炒烹炸,全靠代代传续,耳濡目染,他们用娴熟的烹饪技艺制作出富有地方风味的菜肴,灵趣中透出憨鲁,粗粝中带着精细,一如他们性情的折射。

       ④几乎每个村子里都有一名做乡宴的“大师傅”,我们村也有,是我的伯祖父,也就是我的大爷。二堂哥建春结婚的时候,那十六桌酒席宴就出自他老人家之手。他是长辈,本应到外村请“大师傅”来伺厨的,他不允,说还是由自己做才放心。家人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⑤随着建春哥婚期的临近,我似乎闻到了那股浓浓的菜香。

       ⑥大爷常说,做宴席讲究五个字:质、色、香、味、器,缺一不可。对于食材的质,大爷向来很在意。俗话说,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人做一方宴,要想做出亲近唇齿的味道,就不能忽视本地食材,因为它们接了我们脚下的地气,还有渗入我们肌体的水气。

       ⑦按照本地风俗,不管谁家办喜事,本家族人和左邻右舍都要去帮忙。炉灶锅台,杯碟碗筷,刷得纤尘不染,干货菜蔬,鸡鸭鱼肉,逐一备齐。大爷并不急于过油、走红,而是先吊了一锅清汤。照他的话说,这叫“唱戏的腔,厨师的汤”。厨师没了清汤,做出的菜肴就没有底味,不论是烧、扒,还是炖、焖、煨、汆、涮、烩、熬,味道再好,终究是浮着的。为人处世亦是如此,没了人味,表面功夫做得再好,也只不过是浮夸之辈。

       ⑧炉膛中,松柴毕毕剥剥地燃烧着,酱锅里的汤汁上下翻涌,锅底箅丝上的肉慢慢红润起来。大爷一声令下,大家抖擞起精神,火速“备宴”。搅动鸡蛋的嘚嘚声,切葱姜末发出的唰唰声,“粗斩细剁”肋条肉形成的马蹄声,给鲤鱼、光鸡过油响起的噼里啪啦声……各种声音融汇在一起,抑扬顿挫,和谐悦耳。小院子的花花草草也被这气氛所感染,欢快地摇曳着。

       ⑨薄暮时分,“备宴”收尾,建春哥和伯父送来糖茶,表示感谢。大家围坐在八仙桌旁,讲古说今,大爷话不多,深邃的眼神让人捉摸不透。晚九点左右,大家散去,大爷斜躺在连椅上,不一会儿就响起了沉重混沌的鼾声。

       ⑩第二天,阳光灿烂,天气晴好。唢呐声声,鞭炮齐鸣。建春哥迎来了堂嫂。他们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空气中弥漫着鞭炮炸开花的呛味,非常好闻。另一头,大爷将两碗宽心面下好了,由本家嫂子用红漆木盘端给两位新人。宽心面,嫩香腆润,每碗一整根,代表一心一意,蕴含美好的寄托。这时,“传菜”的伙计捎话过来,客人已经遵照安排入座,大爷将手勺一挥,宣布开席!

       ⑪宴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从天刚破晓到日上中天,大爷在“砧板”的配合下,忙而不乱,一口炒锅在手,或翻或转,动作流畅自然。做完最后一道“四喜丸子”,他长舒一口气,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脸膛泛红,让人感觉很温暖

       ⑫送走宾客,伯父安排大家会餐,再次表示感谢。我又尝到了大爷的手艺。大爷多喝了两盅,他说,他记不清做过多少次乡宴了,但这次喜宴是他做得最满意的一次。大家打趣他,说他之前故意留了一手。他摆摆手说,每次都很用心,但这次感觉不一样,至于啥感觉,一时半会说不清。

       ⑬许多年过后,我结婚了,“大师傅”是从外庄请来的,因为大爷再也不能做喜宴了,或者说,我永远没有机会品尝他做的菜了。我陪客人入座,一道道菜端上餐桌,菜品用了很多新式调料,客人推杯换盏,赞不绝口,我却停了一下筷子,忆起大爷,还有他做的乡宴。

       ⑭那滋味,那么美,是浓浓的亲情,是家的味道。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后面问题。

长腿的玫瑰

    ①三十五岁,他玩够了,终于要成家了,第二天便要迎娶新娘。亲人朋友们正在帮着他准备婚礼,满屋的欢声笑语。忙中出乱,朋友告诉他,用来装点洞房的玫瑰,明明已经送来了,现在却遍寻不见,真是急人,想必是哪个亲朋家调皮的孩子,悄悄拿了去,只好差人再去买。

    ②突然,姐姐慌里慌张地跑过来:“爸不见了!”他拨开人,急匆匆各屋子里找一圈,不见,登圆了眼,冲着姐姐大声吼叫:“说了别叫他来,别叫他来,你非让他来,来了,你可好好看着啊!要是爸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③父亲是老来得子,四十来岁才有了他,如今七十多岁的父亲,患上了老年痴呆。今天,非要闹着到新房。他怕人多:父亲去了添乱,可姐姐央求,说儿子娶媳妇了,父亲想凑凑热闹,亲身感受一下,应该满足他的愿望,父亲去了,她负责好好看着。哪知父亲还是跑丢了。

    ④大家只好分头去找,这么大一个城市,要想找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正当大家急得焦头烂额时,他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告诉他,有个穿紫红色衬衣的老头正在她们医院。他的心“咯噔”一下,坏了,难道出了事儿?“我爸,他,他怎么了?”他有些语无伦次,女人说:“你别急,他没什么事儿,你过来接他吧!”

    ⑤等他们赶到医院,父亲正坐在一张病床上,手里抱着一大束玫瑰,那正是下午送来,装点洞房的那束玫瑰花,旁边的小护士在他的面前,轻声轻语地和他说着话,见他们来,小护士松了一口气“你们可来了,这个大爷坐了好半天了,也不肯走,后来我们感觉他脑子有些问题,在他口袋里找出了这个电话,就打了过去。”他拉父亲走,父亲摆摆手,满脸笑着,指指怀里那一束玫瑰,说:“别急,等会儿,等你妈回来,送给你妈,再走!”他这才意识到,这个房间,是两年前妈妈病重时住过的,父亲坐的,正是妈妈曾经躺的那张病床。

    ⑥他想起,那时,女友过生日啦,情人节啦,他都会买玫瑰送女友,母亲知道了,满眼的美慕,说现在的年轻人真好啊,这么好看的花儿,放屋子里,香多少天啊!他总是逗笑:“让我爸也给你买。”回头就对爸说:“爸,给我妈买捧花送送呗!”爸爸总是讪笑着,从鼻子里“哼”一声:“还送花儿?送个狗尾巴草吧!傻老太太哪配得上花儿!”母亲也笑:“妈这辈子,是没人给送花儿咯!”

    ⑦看爸满含微笑,紧握着玫瑰,固执地坐在病床上,他的泪湿了眼眶,走到爸的身边,说“爸,我知道妈在哪儿,我们给她送去!”父亲欣然跟他走了。他径直将车开到母亲的墓地。车上,姐和朋友拦他:“还是不去了吧,大喜的日子!”“不,一定要去,这束花早就应该送给妈!”

    ⑧母亲的墓前,父亲把花儿小心翼翼地放在墓碑下,从口袋里掏出手绢,仔细地擦母亲的相片,父亲满脸的微笑,边擦,嘴里边絮叨着:“傻老婆子呀,我给你送花儿来了,你可得好好看,啊!”“放心吧,没花钱,钱攒着,给咱儿子娶媳妇!”

    ⑨那一刻,他的泪流了满脸,一转身,正遇上父亲微笑的脸,却看见,父亲眼里闪着晶莹的光,墓碑上的妈妈,满脸微笑,似在看着父亲,也似在看着花,

    ⑩那一刻,他知道,父亲一生没有送过花儿给母亲,那情义却比玫瑰花香更绵长。

    ⑪那刻,他懂得,这束长了腿的玫瑰,告诉了他,在漫长的岁月里,在凡俗的日子里,靠什么坚持一份无声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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