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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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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南充市第五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

    ……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

(1)、按要求回答问题。

①肥胖的黄蜂伏(停)在菜花上。(能否将“伏”字改为“停”字?为什么?)

②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请从修辞角度赏析这句话的妙处。)

(2)、阅读选文第2自然段,请任意选择两个角度,谈谈作者是如何写景的。
(3)、从选文中的21~24自然段的描写中,你看到了一位怎样的先生?从中感受到了鲁迅怎样的情怀?
(4)、选文结尾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一句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乐水

贾祥伦

       我国古人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我不是聪明人,但却十分喜欢水。

       有一首写水的诗歌,也不知从哪儿抄来的,早已背得精熟,还常常用来自勉:“穿山透地不辞劳/到底方知出处高/溪间焉能留得住/终向大海作波涛。”

       水是有灵气的,水是有生命的,水是有思想的,水是有精神的。水的精神是可贵的,当我萎靡不振的时候,郁郁寡欢的时候,自我陶醉的时候,水的“穿山透地不辞劳”的气魄,“到底方知出处高”的追求,“溪间焉能留得住”的境界,“终向大海作波涛”的执著,都给我以鼓舞和鞭策,那“丁丁冬冬”的水声,催我自省,催我开拓。

       我喜欢水的安分随时。你无论把它放在哪里,它都能适应:放在盆里,变作盆形;放在碗里,变作碗状;放在长江大河,便能奔腾咆哮;装进试管烧杯,也能安稳闲静。水有极强的适应能力。适应能力就是生存能力,生存能力就是发展能力,发展能力就是创造能力。人不也是如此吗?首先是生存和适应,然后才是发展和创造。试想,那种能官能民、能上能下、能进能退、能苦能乐的人,不就是具备这诸多能力吗?人在世上炼,犹如刀在石上磨,没有安分随时的处世本领,还真不好做人。

       我喜欢水的随机应变。在不同的情况下,水会有不同的变化,这本领,颇为人称道。我们平常看到的水,是液体的、流动的、不定型的,遇到天冷,会凝结成冰,宏伟巨大的冰山、冰川,是大自然塑造的水的壮美形象;遇到天气炎热,它又可以变为升腾的水蒸气,由地面飞到山顶,飞上无尽的苍穹,变成云,变成霞,以展示柔美多彩的身姿;有时候它又借助太阳的眼睛,在天上凌空架起七彩的虹桥,诱发人们丰富的想像;有时又会在海上湖面,凭空变成一座城市,一片仙境,那就是有名的海市蜃楼。水的这般神奇的变化,是令人羡慕和神往的。人当然不会像水那样一忽儿流动,一忽儿矗立,一忽儿飘曳,但人的变化还少吗?想到人的那种对外多侧面的变化,不也是奥妙无穷吗?两面三刀者有之;阳奉阴违者有之;当面是人,背后是鬼者有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生活里不也是要扮演多种角色吗?水万变不离其宗,人也万变不离其宗才好,人总是人嘛!

       我喜欢水的不甘寂寞。水往洼处流,这是水有目标的运动,它总是朝那一个目标流啊流,永不休止,永不歇脚。在运动中决不寂寞,永远歌唱。一时寂寞,它便死亡,一潭死水便是。 你听,水在天上歌唱;水在海里奔腾呼啸着歌唱;水在山洞滴答滴答地歌唱……水歌唱着生存,歌唱着生活。水的可贵就在于它不甘寂寞,不甘寂寞便不会寂寞,不甘寂寞也才会有快乐和幸福。是的,萨特是说过人生就是痛苦,但痛苦是幸福的源泉,这源泉的开凿,需要不甘寂寞。

       但我更喜欢的是水柔能克刚的精神,这一精神是水的魂。对此,老子在他的《道德经》里这样阐释:“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可谓鞭辟入里之论。水是天底下最柔弱的,柔情若水,感情柔到像水一样就到了极限了。但冲击坚强的东西没有能胜过水的,大海边的礁石,可谓坚强无比,但被浪花咬得全是窟窿。

       韩信当年受胯下之辱,后来又挂了相印算不算柔能克刚?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最后战胜了夫差算不算柔能克刚?而生活里边又有多少柔能克刚的例子!柳枝条是柔弱纤细的,在疾风暴雨中完好无损算不算柔能克刚?在自然界,新生事物总是柔弱的,而柔弱的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生机的,所以柔弱是“生”的自然法则。人法自然,就是“守柔”,守柔若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孝绳

麦父

    偶尔看到一张获奖的新闻照片:儿子用一根绳拴在老母亲的床头,了解其背后故事后,心为之一动。

    他已70多岁了,是个典型的农村老汉。不过,在101岁的老母亲面前,他还是个孩子。

    白天他要下地干活,还要兼打一些零工,很累。晚上回到家,倒头就能睡着。而且,总是睡得很沉。但他又不敢睡得太死,因为101岁的老母亲夜里要起来上厕所。老母亲的眼睛差不多全瞎了,夜里更是什么也看不见。这要万一摔上一跤,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叮嘱老母亲,夜里起来上厕所时,一定一定要喊醒他,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就在老母亲的床边,又支了一张床,自己睡,方便夜里照顾老母亲。

    也不知道是老母亲舍不得喊醒他,还是喊了他却因睡得太沉没听见,老母亲夜里常常是自己爬起来,摸索着去厕所。这让他既自责,又担忧。

    他想了个土办法。

    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拴在老母亲的床头,母亲伸手就能拉到绳子,而绳子另一头则系在自己手腕上。这样,老母亲只要拉一拉绳子,就一定能把他拉醒。晚上,安顿好母亲就寝,把绳子的一头拴在老母亲的床头,另一头紧紧地系在自己的手腕上,然后,才熄灯睡觉。每天都是如此。

    夜里,手腕上的绳子动了,他立即惊醒,开灯,起床,解开手腕上的绳子,扶起老母亲,搀到卫生间,等老母亲方便好了,再搀扶回床上休息。再把绳子系在自己的手腕上,才躺下睡觉。

    一夜好几次,每一次,都是同样的程序。

    他的夜,都是断断续续的,就像他的睡眠一样。哪怕母亲最后一次上厕所时天都快亮了,只要自己还躺上床,还能合上眼,眯一会儿,他就一定不忘记系上绳子。早晨,他的手腕上总是会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

    每天晚上都是这样。

    记者拍摄的那张照片,只是记录了某一个晚上的场景:老母亲安详地躺在床上,他弯着腰拴绳子。那根不长的红绳子,在他和母亲之间,晃悠。村民们都知道那根红绳子的故事,他们亲切地唤那根红绳子叫“孝绳”。

    孝绳,那是母子之间,多牢固的一根纽带啊。

(选自2017《读者》第6期,有删减)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世界还很年轻

刘丽丽

①初中毕业,我考到县城读书,母亲做了个相当前卫的决定:垦荒种棉花,来年用自家的棉絮给女儿做一床新铺盖。在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上,彰显母爱的事每天都会发生,没有什么稀奇,唯一不同的就是我感觉她的这个决定又笨又没有必要。

②那时环绕在村子四周的都是水田,没有现成的棉花地,就算种出了棉花,变成新被褥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再者,种棉花几乎要天天喷药,否则虫子猖獗,到秋后留不下几个棉桃。但是在成堆的困难面前,母亲大手一挥,她很坚决,她的理由也很简单:女儿考到县城就必须配好的被褥,公家发的她信不过。

③开学后我就忙碌自己的学业,母亲也忙,忙秋收,忙着打听种棉花的事。那时候村里没有电话,她又不会骑自行车,种棉花的亲戚离我们村十几里地,她都是一步步走着去的,从没有喊过累。她选中的棉田依傍着沟渠,是一块撂荒地,长满了白茅和芦苇。土地解冻之后,母亲就扛着铁锹去垦荒。茅草根和小芦苇的根,把那块地包裹得又密又厚,像一条错综的毯子。这样的地块,掘起来很费劲。往常一锹下去就能翻上来的土,这里得多费几倍的力气。一个春天下来,母亲的脸变得又黑又瘦,以致我回家看到她的模样,吓了一跳。母亲黑了瘦了,但是那块荒地却变得有边有角,平头正脸。种子已经播到地里,盖了白生生的薄膜芜杂的世界在春天中呈现出新的秩序。

④学校的功课紧张,她每天如何辛劳我是不知道的。后来听邻居说起,每天下地回来,她就钻进厨房先忙活出一家人的饭食,然后趁着薄暮时分的天光,再钻进棉花趟子里,指权子打花心,捉虫子。干这些活都是零打碎敲的工夫,牺牲的却是她的休息时间。有一回可能是太累了,母亲竟然歪在棉花地旁边的草沟里睡着了。

⑤那段时间我的成绩并不稳定,心情晴朗的时候少,阴天的时候多。功课紧张,偏偏班主任又指定让我参加学校的演讲赛。虽说我普通话比较标准,但是以我内向的性格,让我在人前侃侃而谈,甚至连比划带拍桌子的演讲,把观众感动到掉眼泪,我实在觉得为难。当我站在棉花地头跟母亲大吐苦水的时候,就是怀着这样一种抗拒的心情,我想打退堂鼓。

⑥那是秋天的清晨,草籽在秋风中陆续成熟,草叶上闪烁着晶莹的光亮。母亲正在棉田里忙碌着,她的腰间系了一块塑料布,防止露打湿衣服,但是裤脚上却已经变得湿漉漉的。她一边掐去疯长的杈子,一边仔细翻检棉花嫩蕾上的虫子。在一棵棵棉苗前,母亲的急性子和坏脾气都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极其耐心的人,就像面对着十分宠爱的孩子。是啊,从春天到秋天,田里的无数棵棉花,就是这样一遍遍翻检过去,又抚摸过来的,每一棵棉花上都留下了她的指纹和温度。母亲的情意没有白费,棉花们都很争气,叶子深绿,极力展开的枝权间已经见到累累的棉桃。听完我的诉苦,母亲说:“老师让咱讲是看得起咱,那你就好好地讲。回头揪下一个被雨水捂烂的桃子,惋惜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一遍讲不好,你就多讲几遍。好东西都是熬出来的。”

⑦最后的这句话突然击中了我的心。看着黑瘦的母亲,我突然一阵心酸,同时一股莫名的力量在心底泛起。为了我的新铺盖,母亲在“熬”,为了演讲赛的好成绩,我也要“熬”。她虽然讲不出深刻的道理给我听,但她倔强地认定,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最终会变成洁白的棉絮,去温暖女儿,让她在白天繁重的课业之后,夜有一个轻盈幸福的梦。为了这份信念,她不喊苦不叫屈,硬生生将一块荒地变成了棉田。那时候,她既要照顾半身不遂的祖父,又要处理一大摊子家务。在焦头烂额里,信念如同一盏孤灯,在黑暗中亮起。循着这光亮,她看到了丰收在望的棉花,她的女儿也读出了一番人生的隽语。

⑧多年之后回望,我还记得整日里那个劳碌的身影,记得她的不服输和坚持。这些年来,每当我疲倦偷懒,我便习惯性地向着故乡的方向张望一会儿,然后俯下身子继续我的工作。

⑨世界在窗外,未来在远方,亲爱的同学,你准备好出发了吗?希望你的心头也有一盏灯照拂,希望你坚定而努力。正如茨维塔耶娃在诗中写的那样:

⑩世界还很年轻,一切都将发生,为了你能到来。

(选自《中学生阅读》2018年第7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苦瓜、蜂蜜和外婆

袁贻辰

①记忆里,我的高三透着一股涩涩的蜂蜜味道。

②那是外婆的特色菜——冰镇苦瓜散发出的诱人香气。苦瓜洗净了,切片,裹上厚厚的蜂蜜,再塞进冰箱。等到我中午放学,这道冰冰脆脆、又甜又苦的菜就上桌了。

③在那张散发着多重味道的餐桌上,我和外婆的话题总是天马行空,不着边界。我高三的这一年,身为高中教师的外婆也到了退休的年纪,此时,我和外婆已经相伴了整整17年。

④父母因为工作,把还是婴儿的我留给了外婆。在笔都拿不稳的年纪,我活动的空间被外婆束缚在了一张书桌上,我要练字,还要写日记。我不懂日记是什么,桌子那头的外婆就问我想不想妈妈。

⑤或许是一下子被戳中了伤心事,我哇哇大哭。大概从那时起,我就学会了用文字去面对离别和失去。

⑥在过早地伤春悲秋的年纪里,我一撇一捺地写着自己的悲伤。外婆在一边看着我,从来都是笑,眼睛眯着,勾勒出一个弯弯的弧度,嘴角露出甜甜的酒窝。

⑦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在外婆的人生里,苦难才是最浓重的底色。但是,她似乎总能从苦涩的日子里找到一丝甜意,就像在我缺失母爱的日子里,她总能给我的生活裹上一层厚厚的蜜。她从来不帮我回避痛苦,只是挖一勺浓浓的蜂蜜给我,教我学会与生活和解。

⑧后来北漂时,我在冬天睡过没有暖气的屋子,裹着三层衣服冻得直哆嗦;也吃过浑水煮的面,坐在垃圾堆里完成三天两夜的采访;还踏过深一脚浅一脚的淤泥,在散发着恶臭的村落里穿梭。在冻得发抖的屋子里,我的手一遍遍地划过手机屏幕,看着作者一栏自己的名字偷偷乐;在垃圾堆里结束采访时,我给编辑打去电话,噼里啪啦地讲述自己写的那个故事,一点也没注意到我的衣服好像已经臭了……不知为何,这些时候,我总是能想起外婆。

⑨我看过外婆年轻时写的文章,在泛黄的小笔记本上,字里行间流露出少女鲜活的苦恼。她把家里厚厚的苦味一点点剔除,可又实在舍不得人生里刚出现的那一抹小小的甜。站上三尺讲台,是她长期以来的愿望。

⑩只是后来,这些鲜活的情绪越来越少地出现在她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了,她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老人。周末逛街的时候,看见乞讨的人,她会哆哆嗦嗦地从钱包里掏钱;炒菜的时候,经常会多放一大勺盐,还会时不时地把不知名的野菜加进去一起炒,好好的青菜被染成乌黑色,同时挑战着我的味蕾和视觉神经。

⑪那味道可真苦。

⑫我是她带大的第4个大学生。高三那年,几乎三天两头就得和“外婆家招牌菜”打个照面。那东西看起来好做,但我曾多次尝试,却从未做出过外婆饭桌上的那种味道。

⑬后来我想,外婆的那道招牌菜也许只有她能掌握苦和甜的奥秘。八十余年的人生让她清楚地知道苦瓜的厚度如何,苦味又如何,抹上多少蜂蜜最为适宜。

⑭最后一次吃到冰镇苦瓜,是高考结束后的那个中午。外婆眼睛红了,她说:“你是我这辈子教的最后一个学生。”

⑮“毕业快乐!”她夹了一大筷子冰镇苦瓜给我。我鼻头一酸,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外婆,毕业快乐!”

(选自《人民周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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