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试题来源:重庆市八大重点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阶段测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黑棉裤

    张书超

        又梦见我那条黑棉裤。

        那年春上,去走亲戚。出了村子,沿河而行,要有二十多里地。已经很热了,我却穿着棉裤。走走停停,站在树荫下,看锄地的人们,都穿着夹衣,有的干脆穿了汗衫,将外衣挂在地头的树枝上,像一面旗帜,猎猎作响。

        那旗帜的外衣,着我的心 , 我看那衣裳,眼发直发绿。我脱下薄薄的棉袄,里面也有汗衫,可惜汗衫已经太旧,白的变成黑的。脱下,冒掉热气,赶紧捂上。棉裤厚厚的,一冬就这么过来。但棉裤不能随便脱,厚裤管挽不起来。

        从亲戚家回来,棉裤无论如何再也捂不下去了。父亲从地里回来,翻出我的夹裤,可惜夹裤膝盖和屁股都有破洞,还没有拆洗。穿上一试,裤筒只到半腿上,正在长身体的我,夹裤显然太短了。父亲很焦急:“你看,你看……要是你妈在就好了……”

        妈已经不在了,而我却着急要换夹衣。

        农活已经够父亲忙了,他还要做饭。我中学的课程并不怎么紧张,衣裳父亲又不会弄,我不想让他再出去寻人。我反而安慰父亲:“还是我来吧。”

        这一夜,把油灯凑到近处,一剪一针地拆去棉裤上的缝线。气息无声,灯焰有形,闪烁的灯焰烧了额前的头发,咝咝响。但我还是不敢大意,棉裤是土布做的,已穿了好几年,也曾在染缸里泡过两次。布面划丝划得薄如蝉翼,针尖用力失当,就会撕开牛眼一般的洞来。尽管我如此小心,这牛眼大洞还是有几处。

        第二天,将拆开的棉裤洗衣干净了,晾得半干,迫不及待地往村西的染坊送去。出得门,才发现身上的旧夹裤实在可笑,可笑得不好见人,只好回身翻出一件单裤,罩在外面,这才屁颠地撂出长腿,夺门而去。

        老远的,就望见染坊前的场地上,飘扬着黑色的旗帜。出缸的染布有黑有蓝,但远外看,都是一色。随着风,灌入鼻的是新鲜的香香酸酸的染布味道,心尖就醉得发抖。染坊师傅对我颇有好感,因为我父亲是他成家的媒人。他的手因常和染青打交道,黑成乌鸡的爪子。他用这乌鸡的爪子抖开我的旧棉裤,眉间三条沟,如“川”字。他说:“划丝得过很了,出不了染缸的。”见我失望的神情,他拿出一包煮青:“好歹只可对付一季,你拿回去轻轻煮一下,这包煮青就不要钱了。你看,我这染坊也要关门了,这时候,有几个还穿土布啊,又恁旧!”

        我走出好远,又被他叫回去:“算了,还是我来吧。”这时,我才记起,还带了一块旧布,用来补那牛眼大洞,这布也需一块儿染色。

        他问道:“想不起,你没上十岁吧?”

        “九岁。”

        他长长叹息一声:“唉,真是的,没娘的孩子!”

        没娘的孩子,被逼如此用心细心。如擀面条,够不着,就踩小凳子,没有苦不苦的,不擀就吃不上。

        待布出了染缸,抖在太阳地,就有筛子大的眼睛。鸡爪师傅戏谑说:“箩面都不中,筛沙还行。”

        但我还是满心欢喜。它已是表里如新,对付一个冬季是一个冬季。那年代,不能讲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能是新的不来,旧的一定不去。

        但我不会缝制。暑假里,翻五十里山路,请姑姑。姑姑有一手好针线,缝制棉衣棉裤的同时,还要给我做一双千层底布鞋。

        年底,染坊倒闭了。

    (1)本文标题的作用是1
    【答案】
    (2)作者围绕“黑棉裤”主要写了四件事,根据提示加以概括。

    天气很热还穿棉裤走亲戚12→翻山路请姑姑缝制棉衣棉裤

    【答案】
    (3)品析画波浪线的句子中划线词的表达效果。

    ①那旗帜的外衣,着我的心。

    ②眉间三条沟,如“川”字。

    【答案】
    (4)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在表达上的妙处。

    布面划丝划得薄如蝉翼,针尖用力失当,就会撕开牛眼一般的洞来。

    【答案】
    (5)文中的“我”,一个九岁的孩子,没了娘,连条像样的夹裤都没有,面对父亲的焦急和染坊师傅的叹息,“我”的反应如何?纵观全文,请简要概括“我”是一个怎样的孩子。
    【答案】
    (6)文章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回忆往事,读来虽辛酸却不悲凉,为什么?请从文中找出一处来,作简要分析。
    【答案】
    【考点】
    【解析】
      

    收藏 纠错

    组卷次数:7次 +选题

  •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小题。

    妈妈的手

    琦君

    忙完了一天的家务,感到手膀一阵阵的酸痛,靠在椅子里,一边看报,一边用右手捶着自己的左肩膀。儿子就坐在我身边,他全神贯注在电视的荧光幕上,何曾注意到我。我说:“替我捶几下吧!”

        “几下呢?”他问我。

        “随你的便。“我生气地说。

        “好,五十下,你得给我五毛钱。”

        于是他几拳在我肩上像擂鼓似地,嘴里数着“一,二,三,四,五……”像放联珠炮,不到十秒钟,已满五十下,把手掌一伸:“五毛钱。”

        我是给呢,还是不给呢?笑骂他:“你这样也值五毛钱吗?”他说:“那就再加五十下,我就要去写功课了。”我说:“免了、免了,五毛钱我也不能给你,我不要你觉得挣钱是这样容易的事。尤其是,给长辈做一点点事,不能老是要报酬。”

        他噘着嘴走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这一代的孩子,再也不同于上一代了。要他们鞠躬如也地对长辈杖履追随,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作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老年人,第一是身体健康,吃得下,睡得着,做得动,跑得快,事事不要依仗小辈。不然的话,你会感到无限的孤单、寂寞、失望、悲哀。

        我却又想起,自己当年可曾尽一日做儿女的孝心?

        从我有记忆开始,母亲的一双手就粗糙多骨的。她整日的忙碌,从厨房忙到稻田,从父亲的一日三餐照顾到长工的“接力”。一双放大的小脚没有停过。手上满是裂痕,西风起了,裂痕张开红红的小嘴。那时哪来像现在主妇们用的“萨拉脱、新奇洗洁精”等等的中性去污剂,洗刷厨房用的是强烈的碱水,母亲在碱水里搓抹布,有时疼得皱下眉,却从不停止工作。洗刷完毕,喂完了猪,这才用木盆子打一盆滚烫的水,把双手浸在里面,浸好久好久,脸上挂着满足的笑,这就是她最大的享受。泡够了,拿起来,拉起青布围裙擦干。抹的可没有像现在这样讲究的化妆水、保养霜,她抹的是她认为最好的滋润膏——鸡油。然后坐在吱吱咯咯的竹椅里,就着菜油灯,眯起近视眼,看她的《花名宝卷》。这是她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刻。微弱而摇晃的菜油灯,黄黄的纸片上细细麻麻的小字,就她来说实在是非常吃力,我有时问她:“妈,你为什么不点洋油灯呢?”她摇摇头说:“太贵了。”我又说:“那你为什么不去爸爸书房里照着明亮的洋油灯看书呢?”她更摇摇头说:“你爸爸和朋友们作诗谈学问。我只是看小书消遣,怎么好去打搅他们。”

        她永远把最好的享受让给爸爸,给他安排最清净舒适的环境,自己在背地里忙个没完,从未听她发出一声怨言。有时,她真太累了,坐在板凳上,捶几下胳膊与双腿,然后叹口气对我说:“小春,別尽在我跟前绕来绕去,快去读书吧。时间过得太快,你看妈一下子就已经老了,老得太快,想读点书已经来不及了。”

        我就真的走开了,回到自己的书房里,照样看我的《红楼梦》、《黛玉笔记》。老师不逼,绝不背《论语》、《孟子》。我又何曾想到母亲勉励我的一番苦心,更何曾想到留在母亲身边,给她捶捶酸痛的手膀?

        四十年岁月如梦一般消逝,浮现在泪光中的,是母亲憔悴的容颜与坚忍的眼神。今天,我也到了母亲那时的年龄,而处在高度工业化的现代,接触面是如此的广,生活是如此的匆忙,在多方面难以兼顾之下,便不免变得脾气暴躁,再也不会有母亲那样的容忍,终日和颜悦色对待家人了。

        有一次,我在洗碗,儿子说:“妈妈,你手背上的筋一根根的,就像地图上的河流。”他真会形容,我停下工作,摸摸手背,可不是一根根隆起,显得又瘦又老。这双手曾经是软软、细细、白白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变得这么难看了呢?也有朋友好心地劝我“用个女工吧,何必如此劳累呢?你知道吗?劳累是最容易催人老的啊!”可不是,我的手已经不像五年前、十年前了。抹上什么露什么霜也无法使它们丰润如少女的手了。不免想,为什么让自己老得这么快?为什么不雇个女工,给自己多点休息的时间,保养一下皮肤,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些?

        可是每当我在厨房炒菜,外子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夸一声“好香啊!”孩子放下书包,就跑进厨房喊:“妈妈,今晚有什么好菜,我肚子饿得咕嘟嘟直叫。”我就把一盘热腾腾的菜捧上饭桌,看父子俩吃得如此津津有味 , 那一份满足与快乐,从心底涌上来,一双手再粗糙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一次,我切肉不小心割破了手,父子俩连忙为我敷药膏包扎。还为我轮流洗盘碗,我应该感到很满意了。想想母亲那时,一切都只有她一个人忙,割破手指,流再多的血,她也不会喊出声来。累累的刀痕,谁又注意到了?那些刀痕,不仅留在她手上,也戳在她心上,她难言的隐痛是我幼小的心灵所不能了解的。我还时常坐在泥地上撒赖啼哭,她总是把我抱起来,用脸贴着我满是眼泪鼻涕的脸,她的眼泪流得比我更多。母亲啊!我当时何曾懂得您为什么哭。

        我生病,母亲用手揉着我火烫的额角,按摩我酸痛的四肢,我梦中都拉着她的手不放——那双粗糙而温柔的手啊!

        如今,电视中出现各种洗衣机的广告,如果母亲还在世的话,她看见了“海龙”“妈妈乐”等洗衣机,一按钮子,左旋转,右旋转,脱水,很快就可穿在身上。她一定会眯起近视眼笑着说:“花样真多,今天的妈妈可真乐呢。”可是母亲是一位永不肯偷懒的勤劳女性,我即使买一台洗衣机给她,她一定连连摇手说:“别买别买,按电钮究竟不及按人钮方便,机器哪抵得双手万能呢!

        可不是吗?万能的电脑,能像妈妈的手,炒出一盘色、香、味俱佳的菜吗?

    (选自《三更有梦书当枕》)

    【注】①接力:方言,指点心。②外子:对人称自己的丈夫。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王勃:这一生,太短;这一世,太长

    叶寒

    清秋里的一个黄昏,辽远空旷的马场上,华美的锦屏围出了一方天地。里面桌椅俱备,美酒佳肴皆齐。

    而就在这片天地的正中间,有两只雄鸡正在激烈地啄斗。周遭围观的人皆涨红了脸,瞪大了眼睛,嘴里不时发出“斗!”“斗!”的声声喝彩。

    却唯独有一人,仰起头看着天边的云霞,背影萧瑟而落寞。他便是王勃。

    斗鸡场上,沛王兴致勃勃,定要他当即挥笔一篇《檄英王鸡》,以作挑衅。推辞不过,且欲展示自己的才华,他终是欣然应允。

    “历晦明而喔喔,大能醒我梦魂;遇风雨而胶胶,最足增人情思......两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妄?养成于栖息之时,发愤在呼号之际......”

    沛王读罢,连连称许,并将自己的宝马赠予王勃。当他纵身跨上马背的那一刻,觉得自己就像在天际自在翱翔的鸷鸟……

    他不知道的是,盛极必衰,强极则辱。当他已走至人生的峰巅时,往后留给他的只是无尽的落寞与失意。《檄英王鸡》一文风传一时,高宗看到后认为这样的文章是挑拨诸王矛盾,将其驱逐出府。王勃万料不到当时的一篇游戏之作,怎地就成为他此后沉沦下僚的导火索。

    此后,王勃离开长安,南下入蜀,开始了长达3年的漫游生活。仕途受挫,诗人心情郁郁。此时期诗歌由前期的雄放刚健一变而为苍凉沉郁,诗作无论是与友酬唱送别还是描写旅途见闻、抒写乡思之感,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凄怆落寞。

    咸亨三年(672年),王勃23岁,返回长安。时礼部侍郎裴行俭、李敬玄同典选事,闻王勃文名,又数次召用,但王勃耻以文才受召,作文述志,结果触怒了裴行俭,被斥为“才名有之,爵禄盖寡”。

    第二年,王勃听友人陆季友说虢州多药草,便设法做了虢州参军。却没想到这第二次仕途差点断送了他的性命。王勃恃才傲物,在虢州参军任上与同僚的关系搞得很僵。当时有官奴曹达犯了死罪,王勃不知为什么却把他藏到自己府内。后又怕此事泄露出去,遂私自杀了曹达。

    但终是被发现,王勃被判死刑,锒铛入狱。

    他对来狱中看望他的好友杜镜说:你踏着雷电的气息而来,而我,全身却散发着腐烂的味道。杜镜看着他寂寥而憔悴的面容,动情地说:你来写《陈情表》,我去为你击鼓鸣冤。王勃却突然笑道:我没有冤,死得其所。杜镜强忍住心中的愤懑与悲伤道:你不是常说自己还没有写出名扬天下的文章吗?

    王勃并不看他,只是将目光凝视木窗外,长叹道:人间的诗篇,从来都是天籁之音,我王勃只不过是上天假借的一支笔而已。现在,上天要把这支笔收回去了。

    杜镜怅然道:可大唐需要你的辞章啊!王勃轻轻摇着头:你错了,是我们需要大唐。辞章,辞章只不过是盛世的点缀,大唐需要的是凌烟阁上的名臣宿将!想我王勃,一生卖弄文采,只博求君王的垂顾,与倡优何异!徒然苟且偷生装扮弄臣,生又何趣!

    或许,这时,他便已断了仕途之念了。心灰意冷。但他仍是一个诗人,有着诗人骨子里的浪漫。他要以最潇洒不羁的方式死去,于是几乎是慨然地将头放在铡刀下了。

    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戏剧里才有的情节竟发生在王勃身上。一场国号改立,天下大赦。

    已慨然赴死的诗人忽然不用死了,他却冥冥茫茫,不知身在何处。

    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春天,王勃从龙门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亲。一路经洛阳、扬州、江宁,九月初到了洪州。

    便在这里,一代才子与一座名楼猝不及防抑或命中注定的相遇,遂有了一曲千古留世的《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齊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第二年秋,王勃由广州渡海赴交趾,不幸遇险溺水。被救起后,心悸而卒,年仅二十六岁。

    生命的长短究竟该以何衡量?是年龄吗?多少人一生碌碌。是财富吗?哪怕生前坐拥千万,死后也只化为一抔黄土。

    我想,应当是记忆。是记忆让我们的文明得以延续。同样,正是记忆让王勃这个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在我们心底鲜活依旧,是我们关于一个叫王勃的人的记忆,他的恃才傲物与自矜自怜,他的雄放刚健与苍凉沉郁,他的意气飞扬与失意彷徨,他的诗,他的文,他的生,他的死……让我们在时间的天堑里找到一条与过往连接的路,让我们在岁月的长河里不致遗失渡口的光亮,让我们懂得生命的长短究竟该以何衡量。

    让我们感到,他的一生很短,他的一世很长。

    现代文阅读。

    三棵树(叶辛)

        ①窗外有三棵树。

        ②三棵水杉。

        ③从幼苗到成材,看够了杉木生长期的种种形态和面貌,也就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了。

        ④只是,窗外的三棵树,天天陪伴着我,用它悦目的绿,以它摇曳的树枝,显示着它的存在。每日的消晨或是没睡的夜晚,来到阳台上开窗关窗,我总要情不自禁地端详它们几眼。久而久之,不但看出了感情,还看出了一些过去在偏远山乡没读到的意味。

        ⑤记得,我当初搬进新村的时候,三棵树都只有二层楼那么高。站在阳台上或是里屋的窗户边,我能清晰地看到三棵树的树冠,尖尖的细嫩的时常还是不那么挺直的树冠。几年时间里,它们直直地往上蹿,蹿得和三楼的窗台一般高了,蹿得接近四楼的阳台了,蹿到四楼窗户边了。随着它们的个头往上长,它们的主干也在粗壮起来,挺直起来,而朝着四周延伸的枝叶,更是尽可能地向外张开,就如同一把把使劲撑开的绿伞。

        ⑥但是,我很快发现了,三棵树虽然挨得那么近,沐浴的是同样的阳光雨露,可生长的速度是不一样的。仿佛都是15岁的少年,在一个班上,有的长得人高马大,而有的个子矮小,乍眼看去活脱还是小孩。

        ⑦我开始寻找它们生长不一的原因。

        ⑧这是不难发现的。长得最高最壮的那棵树,占尽了天时地利,它离我家的窗户最远,却离新村拐弯的十字路口最近。风拂过来,最先享受凉爽的,是它;太阳升起来,最先照耀到的,也是它。因为挨近十字路口,周围再没其他的树遮挡,它的枝干树叶也伸展得最为潇洒自在。

        ⑨挨下来是中间那棵树,它不如前头那棵长得高,枝叶的舒展也不如前头那棵自由自在,它的旁边还栽着一棵玉兰树,和它争夺着土壤的养料、水分和光照。前头那棵树蹿得越快,长得越高,枝干树叶伸开得越舒展,它就生长得越慢。

        ⑩当然,生长得最慢最矮小的,是第三棵树,也是离我家窗户最近的那棵树。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时候,都照不到它。斜斜的阳光辐射,都让它前面的两棵水杉和一棵玉兰树遮挡住了,吸收去了。只在太阳当顶的时候,它才能公平地得到阳光的亲吻。由于它离楼房太近了,一楼院子的围墙妨碍了它往里面的发展。而沿新村道路那一侧,又让第二棵树和玉兰树挡住了去路。

        ⑪故此,我搬来时长得一般高的三棵树,三棵同宗同族的水杉,在我居住了几年以后,成了自高而低、自大而小的三棵树。在窗户边远眺,在阳台上读书,抬头看见这三棵树,我总像看着一道风景,甚至还为三棵树列成一排,树冠由高向低倾斜的线条而发出赞叹。起风了,三棵树一齐婆娑起舞。变天了,三棵树同时摇头晃脑,发出飒飒的响声。

        ⑫总是生长得最高最北的树最先有动静,表现出的形态也最为洋洋自得。

        ⑬我时常忖度,这一道有序的三棵树的风景,会很长久地陪伴着我,陪伴着我的家。

        ⑭可这仅仅是我的愿望和想象。

        ⑮那是一个风雨之夜,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雷响,我听到窗外响起一声霹雳。很惊心的,把我从梦中惊醒。听明了是在下暴雨,我又沉沉睡去。

        ⑯第二天一早醒来,雨过天晴,是清新明朗的早晨。我们习惯地打开窗户,窗外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

        ⑰那棵长得最远最高的水杉被拦腰折断,劈倒在地,尖嫩的树冠埋在树丛中。那样子活像一个壮汉佝偻着腰跪倒在地呻吟。

        ⑱我想起了昨晚那声惊雷,随之听到的其实不是霹雳而是水杉主干被拦腰折断时的修叫。

        ⑲完了。

        ⑳这棵占尽了天时地利之先,平时最先得阳光雨露滋润生长得也最为令人欣慰的水杉,看来是成活不了,,

        ㉑但它活着,一枝细嫩的树冠,从被劈断的粗壮的树中央长出来。弱不禁风地往上试探地长着、长着,竟然从最初的半尺长,长到一米多高。在这一缓慢得犹如嫁接上去的重新生长过程中,旁边的第二棵树蓬蓬勃勃地往上蹿了起来。没有了遮拦,没有了阻挡,现在是它占尽了天时、地利之先了,现在是它最先享受阳光雨露的滋润了。看得出它迫不及待地抓住了这一难得的机遇,在跳跃般地往上蹿了。蹿得树干挺直,得枝叶舒展。不用说,现在是它的形态最为潇洒最为诱人了。而挨着它的第三棵树,也在不动声色地生长着,虽然不如它蹿得高,伸展得自在如意,但它那形态,同样地惹人注目。

        ㉒六年过去了,三棵树还在生长。中间那棵长得最高最壮,一左一右各有一棵树陪伴扶持着,它还长得最为挺直。原先最瘦弱矮小的第三棵树,如今名列第二。它的树干挺直却不粗壮,它的枝叶伸展却不能无拘无束。而原来长得最为结实粗壮、高挑挺拔的头一棵树,现在看上去总有些别扭,它的下半截是粗圆挺直的,而在被折断的横面上长起来的上半截,显得过于纤细,过于柔弱,一眼看去,我常常觉得它活像个鹤脖子。

        ㉓窗外的这一道风景,又能维持多久呢?我时常想。

        ㉔窗外有三棵树。

        ㉕三棵水杉。

    摘自2014年10月23日《广州日报》

    文学类文本阅读

    骨有“正”印

    孙丹

    ①大陈村的老陈小时生了场怪病,脊梁弯得差不多有九十度。干不了体力活,为了糊口,爹娘让他拜师去学篾匠。

    ②几年后,老陈手艺学成,可村里篾匠多,生意抢不过人家。

    ③村主任老许心善。乡领导通过县商务局牵线,弄来几个名额——每村可选派一名篾匠去王星记扇厂学做扇骨,他拼命多争来一个,给了老陈。

    ④王星记扇厂是杭城百年老厂,生产的扇子畅销海内外。扇骨对扇子来说,就像人的脊梁骨要起支撑作用,质量得过硬。村里选派手艺最出众的土根和老陈去学艺。临走前,许主任拍拍老陈肩膀,低声嘱咐:“侬学些真本事回来,别丢了咱村脸面。”

    ⑤老陈和土根开始学徒生涯。

    ⑥扇骨是用尺寸长的毛竹梢头为原料,需经过锯竹、开条、劈篾、割边、锉平、染色、蒸煮、晒干、烘烤、合榫、穿剪牛角丝等十几道复杂工序。幸亏老陈和土根有篾匠功底,能很利索地把竹梢头劈成扇骨条。

    ⑦师傅让土根和老陈双手涂满菜油和滑石粉,用手掌在扇骨一去一回摩擦,让扇骨光亮些。擦了不一会儿,两人手掌就变红,收工后变成水泡,刺心疼。用牛角钉串扇骨更辛苦。大热天,坐在高温炭火炉边,炉里放两个两端有半圆形凹碗的铁钳,轮流把串拢扇骨的牛角丝两头钳成帽。不一会,两人满头大汗,脸庞通红,浑身燥热。“这日子真不好过。”土根说。一个夜晚,土根不辞而别了。

    ⑧望着空荡荡的对铺,老陈咬牙坚持着。半年后,老陈学成回村,看上去背更弯了。

    厂里特许老陈在家做扇骨,每月依订单,按时做好,纸箱包装,运回厂里。老陈的扇骨经检验后,质量好。工钱每月准时寄来,生计不成问题,他娶上了媳妇,日子安稳。

    ⑩篾匠们瞧见了,眼红,土根心里更不舒服。

    ⑪那天,有个电话打到了村委会,找老陈。“你咋回事?”电话那头质检员如狮子咆哮,“前几天运来的货,有几箱都有质量很差的扇骨。”

    ⑫“啊? ”老陈握着话筒,像木桩杵着,话也说不全,“不,不可能……”

    ⑬老陈连夜赶到厂里,他的货堆在厂长室。老陈拿起十几根挑出来的扇骨,细看起来。

    ⑭老陈从货箱里抽出一根扇骨,把底部翻过来,用印泥蘸了蘸,找了张白纸,按了下。不足一平方毫米的底部,在白纸上清晰印出一个鲜红的“正”字。

    ⑮“这才是我做的。”

    ⑯质检员试了挑出来的几根有问题的扇骨,底部确实印不出“正”字。

    ⑰老陈告诉厂长,为了防假冒,自己特意做了这个记号,但如果不用印泥印,不细辨是看不出。

    ⑱经厂保卫科调查,真相大白:那次,司机刚装上老陈的货准备出发,土根和几个篾匠说要进城,问能不能捎带。接过土根递来的香烟,司机点头了。人太多,驾驶室坐不下,土根主动挤在后面闷热的车厢里。“他动了手脚,掺进自己做的扇骨。”质检员把调查情况告诉了老陈。

    ⑲风波平息,生意照旧。可老陈回村后心事重重,闷在屋里,睡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他来找许主任:“主任,要不咱村成立扇骨加工坊?我的手艺是托你的福去学的。如今生意好,土根他们眼红,能理解。”“侬肚量大。”许主任朝老陈竖起大拇指。

    ⑳“现在村里不是都宣传‘一个人富不算富,大家富才算富’嘛! ”老陈搓搓手说。许主任笑起来,“好,按你意思办。”

    ㉑加工坊开张了,老陈手把手教着来学的篾匠。土根学得认真,还向老陈道了歉。一箱箱扇骨按时运往杭城,大伙腰包也鼓起来。

    土根逢人就说,老陈的背虽然弯了,但他做的扇骨是笔直的,做人更是堂堂正正。大伙说,土根你这才说的是人话。

    (选自 2022 年 03 月 30 日《羊城晚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秋颂

        ① 秋天的美,美在一分清澈。

        ② 有人的眸子像秋,有人的风韵像秋。

        ③ 代表秋天的枫树之美,并不仅在那经霜的素红,而更在那临风的飒爽。

    ④ 当叶子逐步萧疏,秋林显出了它们的秀逸。那是一分不需任何装点的洒脱与不在意尘俗富贵的孤傲。

    ⑤ 最动听的是秋林映着落日。那配红如醉,衬托着天边加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浸染,那是一种非常美丽的凄楚之美。让你想流几行感念身世之泪,却又被那逐步淡去的醉红所摄住,而甘愿把豪放的情感凝结。

    ⑥ 曾有一位画家画过一幅霜染枫林的《秋院》。高高的枫树,静静掩住一园幽寂,树后重门深掩,看不尽的寂寥,如同我曾生其中,品味过秋之清寂。而我仍想悄然步入画里,问讯那深掩的重门,看其间有多少尘埃,封存着多少生活的足迹。

    ⑦ 最耐人寻味的是秋日天宇的闲云。那么淡淡然、悠悠然,悄然远离尘间,对俗世悲欢扰。不再有动于衷。

    ⑧ 秋天的风不带一点润饰,是最纯洁的风。那么爽直地悄悄掠过园林,对萧萧落叶不用有所眷顾--季节便是季节,代谢便是代谢,存亡便是存亡,悲欢便是悲欢。无需参加,不用流连。

    ⑨ 秋水和风相同的清澈。“点秋江,白弯沙鸥”,就画出了这份清澈。没有什么可忧心、可紧张、可执着,“傲杀人世万户侯,不识字烟波钓叟”,秋便是如此的一尘不染。

    ⑩“闲云野鹤”是秋的标题,只有秋日明净的天宇间,那一抹白云,当得起一个“闲”字野鹤的美,淡如秋水,远如秋山,无法捉摸的那么一分飘潇,当得起一个“逸”字。“闲”与“逸”正是秋的本色。

    ⑪ 也有某些人,具有秋的美。也有必要是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美。这样的美来自内涵,他具有全部,却并不想具有任何东西。那是由极深的认知与感悟所构成的一种透澈与洒脱。

    ⑫ 秋是成熟的时节,是收获的时节,是充实的时节,却也是淡泊的时节。它饱经了春之蓬勃与夏之茂盛,不再以受赞许、被宽爱为荣。它把一切的赞美与宠爱都阻隔在澹澹的秋光之外,而只原做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而不可即--秋。

    返回首页

    试题篮

    共计:(0)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