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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珠海市2025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追溯人类早期秩序建立的过程,“命名”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释名》云:“名,明也,名实事,使分明也。”凡事凡物皆须有名,有了名称方可识别归类,此为秩序的开端。因此,给事物命名在古人看来绝非小事。《尚书·吕刑》谈及远古时期尧初建社会秩序,派诸官分掌各项事务,大禹命名山川即其中重要举措之一。

反映早期先民观念意识的《山海经》对事物命名也很有兴趣。《山海经》叙述山林川泽、飞禽走兽以及异域地产,皆用“名曰xx”或“其名曰xx”句式。如《南山经》的招摇山,“有草焉……其名曰祝余”“有木焉,其名曰迷榖”。在这种“命名识物”的叙述技法下,花木鸟兽、人种国度——被赋予名号,书中荒诞驳杂的内容因此显得秩序井然。不仅如此,《山海经》在为事物命名时也表现出早期文化的一些特点。人类早期对自然声音的辨识力和敏感度极高。《山海经》一书记载虫鱼鸟兽时经常描摹声音,诸如“其音如狗吠”“音如婴儿”等。鸟兽跳跃奔伏,物状难辨,故以音别之,专门通过鸟兽本身的叫声给其命名。在此意义上,命名即为识物。

除了以声音名物之外,还有些物怪依据活动场所来命名,如《庄子·达生》曰:“水有罔象,丘有峷,野有彷徨,山有夔,泽有委蛇。”这种命名物怪的方式通常没有特指某个固定对象,而是类的称呼,条件限定也欠严密。这些名称显示出早期先民“命名识物”思维中较为朴素而直接的状态。即认为“名”与其所指事物差不多对等。名字确定,“物”的性质、界限方才清晰,此即为重视命名、以辨名来识物的认知模式。

《周礼》论及周王朝设官分职状况,其中职官大都有辨析“名物”的职责。从内涵来看,周礼之“名物”既有物类自然属性的区分,亦包含抽象伦理象征意义之建构。如“司服”职掌九种吉服,不同吉服各有相应的使用场合,承载着诸多象征意义。“𫜁冕”是天子祭祀先公、燕飨射礼时穿戴的,而“毳冕”则为群祭山川湖泊时所用。周礼之所以如此关注“名物”,正因为“名物”有“用事”之目的,此小者关乎地位、财富,大者事关尊卑、等差以及社会秩序,此即周礼之核心目的。

周代乃礼仪大邦,其礼仪制度和文明建设的高度发展与名物学息息相关。仅《周礼》所涉名物类型就有二十余种,这些名物根据名称范畴、功能属性、职官归属等作了更细致的区分。名不同则其形制、功能也随之各异,体现出时人清晰的思想逻辑,远远走出了早期先民浑朴的命名状态。后人常以周礼皆为“繁文缛节”,对此多有讥刺,认为其繁缛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诸多“名物”的区分和配用上。其实,正是借助于“辨析名物”使得相关名物各有所用、各有象征,周代才建立了稳定的社会秩序,从而进入一个相对较高的文明。中国传统文化对名实、名号、名分、名序、名目等格外敏感重视,也正是由此而来。

(摘编自王静、郗文倩《从“命名识物”到“辨物刻物”中国古代博物学的知识技术和思想观念》)

材料二:

张定浩《文学与名物》一文讨论了名与物在文学当中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文学的基本相对性,在于使人“从观念的重重罗网中挣脱出来,重新透过坚实的万物去观看事件,并被万物和事件所观看”。如何做到这一点呢?①“单是知道这些事物抽象和普遍的名字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知道它们在彼时彼刻具体的、被唤出来的名,将那些被湮没的具体的名和同样被湮没的具体的物相连接,如此它们才可能复活,像密码锁的开启,咯哒一声,一个真实存在过的生活世界,而非我们带着今日眼光所以为的那个现实世界,才得以呈现。”

什么是“抽象和普遍的名字”,什么又是“具体的、被唤出来的名”呢?唐宋之际,某种芜杂琐碎的名物记录开始悄然渐增,人们热衷于为寻常事物巧制“文呼”,为已有常名之物另取新名;至于在北宋兴起,在南宋自成一类的谱录,乃至热衷于名物记录的小说,则更是风气已开之后的产物了。此类作品对名物的记录,并不以训诂与考证为目的,它们与巧制“文呼”的风气一样,与其说是为了准确指称某物,不如说是出于审美与娱乐之动机。牡丹,有鹤翎红、倒晕檀心、九蕊真珠;砚之形制,有仙桃、玉台、月池;酒,有瑶池、兰芷、千日春……在牡丹、砚、酒等“类名”底下,它们提示的差异微乎其微,难道没有它们,或者说没有这些差异,人们最基本的生存与交流会受到影响吗?②然而,正是它们,能够打破“简单固有的符号化认识”。“抽象和普遍的名字”,是牡丹、砚、酒,而有心人在千百年间孜孜不倦地记录下的九蕊真珠、月池、千日春等繁冗琐碎的“无用之名”,才在当时的生活(而非生存)当中具体地被唤起。此外,张定浩还借金宇澄的小说《繁花》来说明,“人的真实的活动与感情,需要一个具体的物的世界来安放,并通过那些物的名字来保存”,而“一切的人类,最终都是生活在沉默却有名字的物的怀抱,而非意见和观念的喧嚣中”。

(摘编自鄢虹《注目于“名”:“名物学”的另一条路》)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先秦典籍为物怪命名会描摹其声音或记载其活动场所,以准确识别归类,建立秩序。 B、借助“辨析名物”构建起的稳定的社会秩序,周朝才成为礼仪大邦,进入较高的文明。 C、“具体的、被唤出来的名”既能保存真实存在的历史,还能安放人真实的活动与感情。 D、从“命名识物”到“文呼”,中国古代的名物观呈现出从实用性到审美性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名正言顺”“名副其实”“名不虚传”等成语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对辨析名物的重视。 B、《周礼》中“名物”承载着抽象伦理象征意义,可见周人的认知模式远优于早期先民。 C、《周礼》中对名物区分细致、配用明确,近于繁缛,是因为“名物”有“用事”目的。 D、张定浩《文学与名物》借金宇澄的小说《繁花》来说明当代名物研究与文学密切相关。
(3)、下列《红楼梦》情节,最能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二观点的一项是( )
A、刘姥姥在宴会上以庄稼人的本色语言巧妙应对牙牌令,连比带划,逗乐贾府众人。 B、宝钗设宴,提议咏菊作诗,黛玉连作《咏菊》《问菊》《菊梦》三首,最终夺冠。 C、在斗草报花草名的游戏中,豆官以“姐妹花”难住众人,香菱则以“夫妻蕙”应对。 D、宝玉生日宴上,众人以抽签的方式行酒令,每支签上都画有一种花,并附有诗句。
(4)、简要分析材料二中两个画线问句的论证效果。
(5)、孔子重视《诗经》,除了其社会作用与教化作用外,还特别提到“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请根据材料概括孔子提出“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这一主张的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书法闲话

雷抒雁

    ①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举世闻名。不说别的,且说汉字;也不说汉字象形的美好,只说汉字书写的“奇妙”。

    ②汉字的书写,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书写,使汉字有了真、草、隶、篆诸体;又因各体的书写,成就了一代又一代的书法家。

    ③市场经济,利益是一把酵母,把一切沉睡的普通面粉都能唤醒,让它蓬蓬勃勃膨胀起来。书写也不例外,动辄挥毫的书法家,自晋、隋、唐、宋、明、清以来,于斯为盛。只要有文人聚会,便有纸张笔砚侍候,会写不会写,都来挥洒几笔。只要有上级领导视察,便有留写“墨宝”一项,是宝不是宝,都要装裱供奉起来。如果说,只是一乐,当作雅事,也还罢了,最多不过是附庸风雅;但一旦沾上铜臭,便不能不令人作呕。

    ④每每游览书画店,常见有熟人的“墨宝”在卖;看那字,不过刚过涂鸦,标价却不菲。一问,道是价因名列,说那是“名人字”,卖的就是那名。

    ⑤但是凭写字出名不易。你得下那童子功,三日一点,五日一捺;门前先得有一池水,预备洗笔;屋后也得有一块地,留作笔冢。可是,今日之人谁又下得那苦心,耐得那寂寞。如此练来,要等到能上市卖艺,大约先已饿成菜色。

    ⑥没有童子功,怎么办?当代人长于编故事,要成名,先得有一套奇异履历。速成的书法家,也会编故事,说自幼家学濡染,三岁学颜柳,五岁习二王;年长之后,又是某某书法家入室弟子,得了真传;之后,再编些何处发表,何处展览,某馆收藏之类。未见其字,先吓你一个跟头。其实,现今说是喜爱收藏书法的,究有几人真懂其奥妙?大多是跟风扬尘的。先前,嘲笑写诗之人比读诗的多,每片树叶上都有一个诗人。近些年,我倒看见每片树叶上都站着两个书法家。

    ⑦“书法”作品完成较快,一幅字,慢写,十多分钟;快写,三五分钟。如以时间论值,其单位时间创值仅次于西方拳坛的拳击手。时下,有作家以写字代替写作,说是写字之润笔,高于快于写作之稿费,可以为证。

    ⑧字写得不甚好,被某人收了私藏,见仁见智,或生或死,也还罢了。可恨的是一些风景名胜地,将那“鸦”作“涂”到山石之上,污人眼目。山石何辜,蒙此羞辱!无论是何等领导人,要想将字刻进石里,先去练好再写;依仗权势,将自己涂鸦之作,勒石于公共景区,就有侵害公共利益之嫌。

    ⑨毛笔书写,虽已过时,退出了普通书写的行列,但作为一门艺术当会长远存留下去。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毛笔,练习书法,用以陶冶性情,应是好事,自应鼓励。但一拿毛笔,便自诩书法家;一写字,便想到卖钱,令人忧心。

    ⑩我偶得作家沈从文先生一幅字。章草抄写着几首宋人诗词。先生那时已七十又四岁,笔力遒劲,用心专一。让我震撼的是先生于落款处写着的一段话:“七十逾四书尚不及格也。”这一段话,或可做注,洞见他的为人。

⑾练练书法,可以;若卖字数钱,得先运运气,摸摸胸口。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礼是外部对你言行的制约和限定,在这种制约和规范中,包含了很多礼的思想,形成了一种礼教,对人起到了教化作用,从而使人产生君子意识。理学,是一种精神的自我肯定,特别讲究“内省”的功夫,向内观察自己。它只是教化,没有刑罚的手段来制约和规定。礼学的功效是巩固社会秩序,而理学使人的精神得到了升华。

    礼是由外到内的,是由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重复你的行为,逐渐形成的一种习惯,再用习惯来逐渐改变你的人格。孟子说“动容周旋中礼”。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够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你内心究竟怎么样,别人不知道。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外部表现和内部精神不相吻合的情况,这种状态,我们即称其为“虚伪”。

    礼是一种人格面具,是必需的。礼强调每个人在社会中,不同的地位就要有对自己不同的要求。一个人在社会中要接触的人是很多的,接触不同的人要相应地改变自己的身份。人接触的对象是不断改变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在不停地改变。所谓的“人格面具”也不是一套,是多变的。跟不同的人接触,虽然都是礼,但是有差别的,这是由社会地位和身份差别来决定的。既然礼是人格面具,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扮演意识,你的行为总是要符合自己的角色。

    礼培养的是角色性人格,不能统一人精神的内在模式,不能为我们提供道德因子,同时也不能为我们提供精神依归。所以说,礼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先秦礼是盛于当时的分封制的社会,秦始皇以后由分封制变为郡县制,整个社会结构和先秦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同时先秦有的一些问题,到了后代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先秦礼中没有的情况后代却出现了。后代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三礼》中没有的。唐代以后,社会已经变化了,不仅礼的制度应当有变化,对礼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进一步思考。

    这就产生了理学。真正代表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变的,是宋代叶适《习学记言》中的一句话:“以礼决事,孰若以礼制心。”礼学是用来治世的,理学是治心的,这是一种转变。从礼学到理学的转化中,理学把礼学的很多概念观点进一步深化了。礼学没有提供给我们原始的核心性的东西,但是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理学都有一个原始基本点,我们可以模仿着“天赋人权”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天赋良知”。礼学把人分成很多等级,比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等,用礼来固化等级的差别。而就理学来说,天赋良知,大家都在一个平等的起跑线上。这样就淡化以至于消除了人在社会中不同等级的观念,在理的面前,等级性无效。

    礼学是一种角色性人格,每个人扮演的角色应该做什么事,你就要把它做好。但理学是一种个人的追求,而不能成为对人的要求。就理学本身而言,理学可以作为一种学术来研究,自己自愿地将其作为一种修养的手段也很好,但是不能用理去要求别人。

(摘编自刘晓东《礼学与理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审美活动的动力机制有情感、想象、超越三种。与之相应,审美活动所产生的美有三种存在的形态:情象、意象、境界。

    审美活动最基本的动力是情感。从本质上来说,美是情感的对象化。这里说的情感是审美主体的情感,而不是审美对象的情感。这里说的对象,有两种形态:一是原生形态。即原本有一个对象,但不是审美对象,是审美主体将其情感赋予给它,使对象成为主体情感的我体,从而成为审美对象。二是自创形态。即原本无对象,因为有情,需要外化,于是就创造一个形象,让其成为情感的载体。这种情况在艺术创作中居多。以上两种情况都可以说是情感造形。情感造形的产物就是情象。情象是美的基础形态。

    凡审美都有情感造形存在,只是审美中的情感造形,除艺术创作外,都是不自觉的,而是直觉的。刘勰说诗人创作时“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这种情况不只是艺术创作时有,只要是进入审美形态的人都有。

    情象是审美主体的创造,只是这创造主要表现在情感的赋予上,而当想象参与后,则就有很大的不同。想象的最重要的功能是创造新事物,这新事物是现实中不存在的。想象的创造,不只有情感在起作用,还有人的意识、文化修养在起作用。于是,这新创造的形象就具有丰富的意蕴,这具有丰富意蕴的形象我们叫它“意象”。

意象虽然通常用在艺术创作中,其实,在现实的审美活动中也有,而且只有首先在现实的审美活动中产生了意象才有可能将其表现为作品中的意象。陆游咏梅云:“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这梅就不是自然物象,也不只是情象,而是意象了,因为这中间寄富着陆游对自身经历的独特思考。

    美的最高存在形态是境界。境界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它较多地出现在佛教典籍中,成为佛教的最高层次。宋明理学家将境界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清代王国维将其作为古典词美的最高层次,将其转化为美学范畴。王国维同时还使用意境这个概念。境界比之意境更适合作为美的最高形态。首先,意境只用在艺术创作中,而境界不只用在艺术创作中,还能用在人生修养中。因为市美不只体现在艺术活动中,它渗透在人的全部生活中。其次,意境,从字面上看,见出意与境的两分,而境界,以其浑然整合无垠而更能见山审美的本质——天人合一,物我两忘。

    当我们进入境界时,我们从情象中超越出来,从意象中超越出来,进入只可体会难以言传的.其美妙的境地。

(摘编自陈望衡《谈审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重庆公交坠江悲剧发生后,许多人也在悲痛之中追问:公共安全该如何保障?道德教化之外,怎么做才能惩前毖后?近日,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用法槌作出回应:法治。在3起与之类似的拉拽公交司机案件中,被告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治,是这个时代的共识。不文明行为之所以更为刺目刺耳,除了社交媒体这个放大器,很大一个原因也在于,公众法治意识在稳步提升:因时间延误而大闹机场,一道起哄者少了,认可“黑名单”制度者多了;警察执法,更多人能站在公允立场,支持“既不能粗暴也不能宽松软”。对热点话题,公众的探讨逐渐向法治层面深入。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开车逆行、违法占道停车等“目中无法”的现象依然不少见,这是因为: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但法治意识还没跟上。一些人越来越珍视自身的权益,却常常对法律规范表现出无知或冷漠:重视自己的言论自由,却随意上网谩骂;希望医生重视自己的诊疗,却一言不合就挥拳伤医。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自身权益才能被保障,彼此权利都能被维护,社会的福利才能最大化。

    涵养法治意识,呵护的正是社会文明。醉驾入刑后,人们从一开始的“忌惮严查”到后来“自觉遵守”,再后来,同桌都劝着“开车别喝酒”。一个法条改变的不仅是路上的文明,更有饭桌上的风气。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电子商务法的保障下,键对键的网络交易,可以比面对面的传统交易更安全。

    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而有赖于制度化约束。这也意味着,涵养法治意识,离不开一以贯之的落实。正如飞机、高铁上对吸烟的“零容忍”,让烟瘾再大的烟民也能在旅途中安分守己。制度的刚性,不仅树立了稳定的法治预期,也助推了文明的“提速”。正因如此,当“高铁霸座”连续刷屏,绝大多数人倾向于要亮剑、要刚性执法。保持权利边界的清晰可见,避免不文明对文明的挤出效应,以严格执法捍卫守法者的权益。

    时至今日,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也是一种生活刚需。党的十九大报告写道,“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法治,正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之一。

(摘编自11月13日人民日报评论《涵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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