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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试题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柔石中学等多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1月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 . 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C . 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D . “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答案】
    (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 . 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 . 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 . “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体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答案】
    (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答案】
    (4)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案】
    【考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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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收获

    苏雪林

        一九二四年,我由法国朋友介绍到里昂附近乡村避暑,借住在一个女子小学。因在假期,学生都没有来,校中只有一位六十岁上下的校长苟理夫人和女教员玛丽女士。

        我所在的学校开课本来就迟,我在这里住了一夏,又住了半个秋天;每天享受新鲜的美食,我的体重竟增加了。

        到了葡萄收获的时期,村里处处贴了,大家都到田里相帮采摘葡萄。

        记得一天傍晚,我和苟理夫人同坐院中菩提树下谈天,一个脚蹬木屐、腰围犊鼻裙的男子到门口问道:“我所邀请的采葡萄工还不够,明天你们几位肯来帮忙么,苟理夫人?”

        我认得这位威尼先生,他在村里颇有田产,算是一位小地主。他平日白领高冠,举止温文尔雅,俨然是位体面的绅士,在农忙的时候,却又变成一个满身垢腻的工人了。

        苟理夫人答应他愿意帮忙,又问我愿否加入。她说,相帮采摘葡萄并不是劳苦的工作,一天还可以得六法郎的工资,并有点心晚餐,她自己是年年都去的。

        我并不贪那酬劳,不过她们都去了,独自一个在家很闷,不如去散散心,便答应明天一同去。

        第二天,太阳的第一缕光线由菩提树叶透到窗前,我们就收拾完毕了。苟理夫人和玛丽女士穿上围裙,吃了早点,大家一齐动身。路上遇见许多人,男妇老幼都有,都是到田里采摘葡萄去的。这里是产葡萄的区域,几十里内,尽是人家的葡萄园,到了收获时候,阖村差不多人人出场,所以很热闹。

        威尼先生的葡萄园,在女子小学的背后,由学校后门出去,五分钟便到了。威尼先生和他的四个孩子,已经先到园里。他依然是昨晚的装束,孩子们也穿着极粗的工装和笨重的破牛皮鞋。另有四五个男女,想是邀来帮忙的工人。

        那时候,麦陇全黄,而且都已空荡荡的,只有三五头白色的牛,静悄悄地在那里吃草。无数参差不齐却株距相等的白杨,似一支支朝天绿烛,插在淡青朝雾中;白杨外隐约看见一道细细的河流和连绵的群山,不过烟霭尚浓,辨不清楚,只见一线银光,界住空蒙的翠色。天上紫铜色的云像厚被一样,将太阳包裹起来;太阳却不甘蛰伏,挣扎着要探出头来,时时从云阵缝隙处漏出奇光,似放射了一天银箭。这银箭落在大地上,立刻传明散采,金碧灿烂,渲染出一幅奇丽的图画。等到我们都在葡萄地里时,太阳早冲过云阵,高高升起了。红霞也渐渐散尽了,天色蓝莹莹的似一片清的海水,近处黄的栗树红的枫,高高低低的苍松翠柏,并在一处,化为斑斓的古锦;秋,供给我们的色彩真丰富呀!

        威尼先生田里葡萄种类极多,每一球不下百余颗,颗颗匀圆饱满。采下时放在大箩里,用小车载到他家榨酒坊。我们一面采,一面拣最大的葡萄吃;威尼先生还送来装在瓶中榨好的葡萄汁和切好的面包片充作点心;但谁都吃不下,因为每人工作时,至少吞下两三斤葡萄了。

        天黑时,我们到威尼先生家用晚餐。那天帮忙的人,同围一张长桌,都是脚蹬木屐、腰围围裙的朋友,无拘无束地喝酒谈天。玛丽女士讲了个笑话,有两个意大利的农人合唱了一阕意大利的歌,大家还请我唱了一支中国歌。我的唱歌,在中学时常常是不及格的,而那晚居然博得许多掌声。

        这一桌农家饭,我们吃得比巴黎大餐馆的盛宴还痛快。

        我爱我的祖国。然而我在祖国只尝到连续不断的破灭的痛苦,却得不到一点收获的愉快。过去的异国之梦,重谈起来,是何等的教我亲恋啊!

    (选自苏雪林散文集《绿天》,北新书局1928年版)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说是要犒劳你的。”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熬至滴水成珠(节选)

    池莉

        ①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素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一个婴儿,在天地之间,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和慈祥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出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和这样娇小的慈祥。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塌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②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慈祥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③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一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怜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④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曾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将来要当作家。因此,当生产队长一头冲进我们的教室,说:“老师,要下雨了,赶快把学生带去抢摘棉花!”的时候,我立刻放下教鞭 —— 一根柳树条,挽起裤腿,率领学生立刻出发。当夜,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⑤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生命。也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曾经是这样纤弱细小的生命。我恨不能回过头去,做一次自己的母亲,一个母亲意识清醒的母亲,好好端详自己,好好心疼自己。

        ⑥这是三十年的时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做好做歹吃苦耐劳也不少,生儿育女也曾经历,却好比没有看到目的地的火车,只管呼隆隆地一径朝前开去。

        ⑦某一日的黄昏,有瑰丽晚霞,去散步,眼界忽然被打开,才正经认识了婴儿和萝卜苗。一瞬间,眼里有了,心里也有了。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金络渡

    聂鑫森

        这条奔流在湘东大山中的河,叫野马河。嵌在野马河中段南北相对的两个小渡口,都叫金络渡。金络渡的摆渡人,叫钟水生。

        钟水生五十好几了,身板宽厚,挺直。他怎么也想不到,高中毕业后当了四年海军,转业时本可以在城里安排工作,却回老家来摆渡,一口气到了三十年的“河军”!

        这块地方偏僻,还穷,又最冷清,不可能花大钱去架一座钢筋水泥桥,但河两岸总有人要来来往往,于是就有了摆渡人。摆渡人是由镇政府聘请的合同工。三十年前,钟水生每月工资七十元,眼下也就每月一千元。但每年全镇评“五好家庭”,钟水生的家总是上红榜。他的爹娘、老婆和孩子,都把农活、家务活包揽了,让他一门心思当好摆渡人。每早出门,爹总是嘱咐他:“当好摆渡人,带我们全家去的。”他听了都会落泪,连连点头。

        又是草长莺飞的春天。

        又是莺飞草长的春天。

        野马河上的雾气渐薄漸淡,太阳逐渐露出热情的笑脸。渡口,这时候静了下来钟水生看了看手表,上午十点钟。他用拖把开始擦洗船头上、船舷上、船舱里的泥巴脚印。野马河河滩一年四季潮乎乎的,人们都得走过这段河滩路,才能上船。从早上六点钟到现在,渡船穿梭来往,船上留下了许多泥巴脚印,但上年纪老人和学生伢的脚印都不会沾上泥巴,因为是他一个一个背上船的。

        钟水生除了寒冬穿套鞋外,其余季节都打赤脚。人们上船后,他洗干净脚上的泥巴,在船尾操起双桨,高喊一声:“坐稳了哟——开船了!”渡船便离开渡口,稳稳地驶向对岸。

        这一幕旷日持久,又平常真切。

        老人说:“水生呀,我的儿孙都没你这样耐得烦。”

        小学生说穿再漂亮的鞋子,也不会弄脏,谢谢钟爷爷。”

        钟水生灿烂地笑了,说应该的。我小时候上学和回家,都是由摆渡人背来背去的,我是比着他的样子学哩。”

        有人问:“那个摆渡人是谁呀?”

        “我叫他宫大爷。”

        “你已五十出头,宫大爷该过九十了?”

        “他老人家不在了。三十年前的那个春天,野马河发大水。他为救一个坐船不慎落水的妇女,卷进了一个大旋涡里……那个被救起的人,就是我娘。那一年我正在当兵。”

        钟水生把渡船弄得干干净净。阳光下,他又想起了他两中毕业后去参军,转业的时候,爹对他说你回老家来吧,当摆渡人。人家嫌这工作不赚钱,又苦又累,镇政府着急找不到合适的人。为了死去的宫大爷,为了过河的父老乡亲,你必须做这件事!”

        钟水生说:“我愿意。”

        钟水生知道,他也会有划不动船的那一天,好在他有两个儿子,都在本乡本土做泥工、木工,都很乐意做摆渡人。想到这里,钟水生不由得仰天打了个哈哈。

        河岸上忽然有人喊:“摆渡的,我要过河!”

        钟水生抬眼一望,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手提大公文包,西装西裤一色白,黑衬衣上系一根红领带,一双黑皮鞋贼亮贼亮。他站在河滩那一端,头昂得高高的。

        “要过河?走过来上船。”

        “我是去镇政府谈投资的,这烂泥巴路怎么走?麻烦你背我过去,我付钱就是了。”

        钟水生说:“你既是来这里投资的,虽不是老人、小孩,我破例背你一次。”

        钟水生赤脚下船,走过河滩,背起年轻人。离船还有四五米远时,年轻人嘀咕了一句:“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话音未落,钟水生双手一松,腰一挺,把年轻人丢在烂泥里,火爆爆地说:“背人上船,我从不收钱。你有钱,去找鬼推磨吧!”

        年轻人跌得一身泥,气得大喊大叫。

        这时候,河对岸有人招手、喊话,有人要到南岸来。

        钟水生抄起桨,划着空空的船飞快地过河去了。

        一河波浪,在阳光下闪着金子般的光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机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

    (选自《刘慈欣作品集·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湘江口

    那是一个雨天,我已经走到了一条河的上游。到处都是水流的声音,但看不见河流。

    哪里是河的源头呢,我茫然四顾。

    出发前,我就被那个名字迷住了,湘江口我知道那是一条河的源头。

    为了寻找这条河的源头,我从北方的那片大泽一路寻来。这是通往瑶山的路,路越走越窄。在无边无沿的蛮荒之中满眼都是混乱的群山,然而我已经走不出这大山了。我不知道,这湘南边地的瑶山,是否存在着某种蛊惑人的魅力,但现在我确信自己迷路了。哪怕找到一条很小的溪流,我也有一个方向。我听见了水响,我朝着那声音奔去,那清脆的响声又从我的身后传来,而那是我刚刚离开的地方。我疲惫而无奈地转回了原地。远近,依然是深怀诡谲的大山。

    我坐了下来。很快,我的黑夜降临了。

    忽然,青色的崖壁亮了一下。我下意识地抬头望去,那是光。后来回想,我十分感激那个夜晚竟然黑得那么深,不然我是不会注意到那遥远的一星灯火的。我终于看见了我渴望已久也寻觅已久的东西,我很激动,但又很害怕。在空无一物的夜空忽然出现的灯火,远远的,你会以为那是几千年前的一点火光,然而那已是我生命唯一的指引。我浑身发抖地朝那看上去比另一个世界还要遥远的一点火光走去。慢慢地,我平静下来。在宁静的矮林里头冒出一座吊脚楼的轮廓,老屋四周的树木都像与天地万物连在一起了。渐渐地,这树影和吊脚楼的暗影后边又冒出了更多的灯火,揭示了一个隐秘人间的存在。

    就这样,我走进了一个瑶人的山寨,我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又看见了树木、溪流、人,又嗅到了热烘烘地扑过来的牲口粪味。

    那一刻我感觉就像世界又回来了。

    不用我敲门,狗已经报信了。瑶山人听见狗吠就知道有远客上门。一位瑶族大娘用手护着一点儿摇曳的灯光走出来。她替我撵走了狗然后把半掩的门打得更开了。她没问我从哪里来,她也根本不问我是干什么的,就向一个陌生人,完全敞开了瑶家的大门。也许,她已经不止一次地接待过我这种没头没脑闯进大山里的不速之客。

    外面还在下雨。大娘生起火,烘着我那被雨淋湿了的衣服。我闻到了那火焰的香味,像是香杉树枝的香味。大娘的儿子,一个头裹罗帕的红脸汉子过来陪我喝酒,我看见一只壁虎爬到他身上,他也不赶。瑶家人爱惜而敬畏一切生命。

    很烈的包谷烧酒,很辣的辣椒,吃着喝着我浑身就像燃起了火苗子。好长时间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生命感觉了。我想要寻找一条河的源头,我觉得这可以让我的生命平添某种神圣感,但没想到自己找到的却是这样一间有点贫寒的吊脚楼。大娘掏出针线来纳鞋底,把一根绳线从鞋底的另一面长长地伸出来,又一针扎下去,不紧不慢的,悠闲里透着满足。

    寂静地躺在角落里的是一只石缸,整块石头掏空了,不知是怎么掏空的。水缸里的清水,被大娘一勺一勺舀出来,灌进铜壶里,架到柴火上。当我除下鞋袜准备用热水来烫脚时,大娘看见了我满脚的血泡,她心疼得不得了,把那只正纳着的鞋底紧紧地按在了心头。

    人生如梦。当我在这远离城市的吊脚楼里沉沉躺下时,我仿佛掉进了人类的最后一个恬静的梦乡。很久都没有这样放下过自己的身体,我愿永不苏醒但我还是醒了。夜里,一双手摸摸索索地探到了我的脚底,伸过来的还有那针尖大小的一点儿清凉,在我热辣辣的脚板上悄无声息地移动。一张若隐若现的脸,慈祥地,浮现在寂静的月光中。我没醒。我假装没醒。说真的我也怕自己醒过来 , 怕突然发现又是个梦。直到大娘挑破了我脚底的全部血泡,悄然离去后,我突然感到了我内心的冷酷。那年我三十出头,刚刚经历了人生的一场大变故,于是把寻找一条河的源头当成了方向,我希望在艰难的跋涉寻找中体会价值,在别样的自然风景里得到抚慰;说穿了却是为了掩饰自己漂泊无依的处境。

    清早,起来,看见大娘面对上天,口中喃喃着不知在祈求什么。或许,这个世界是需要有一点信仰的,一个心里有信仰的人,对这个世界会多一些敬畏,肯定也要比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活得踏实。而我,这么多年来,都找不到这样一个可以寄存自己灵魂的角落,只好选择了一条河流的源头作为寄托,我寻找,与漂泊。

    又要上路了,天已放晴。空气中散发着湿树叶子的味道。大娘一直把我送到了进出瑶村的那个唯一的山坳。我愣愣地站在一片被风吹得摇曳不止的竹林旁,仰起头来看着山顶的蓝色。我问大娘,这里离湘江口还有多远?大娘指给我一条从竹林里流出来的溪涧。大娘没说那是湘江口。大娘说,伢崽,你顺着这条溪走,就能走回家了。我的大娘,她竟然真把我看作一个迷路的孩子,一个找不到回家之路的孩子。

    我便顺着这条溪走。走了一程,扭过头去看大娘。大娘正在挖竹笋,风吹起她鬓角的银发,扑打着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她活着,辛苦而又安然地活着,只为显示一种顽强、美好的生命。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潜在的心心相印之感。我不必再去苦苦地寻觅一条河的源头了,我愿意把这样一位母亲作为我的湘江口。

    (取材于陈启文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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