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柔石中学等多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1月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C、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体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4)、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边城(节选)

沈从文

    大清早,帮忙的人从城里拿了绳索、杠子赶来了。

    老船夫的白木小棺材,为六个人抬着,到那个倾圮了的塔后山岨上去埋葬。到了预先掘就的方阱边,老道士照规矩先跳下去,把一点朱砂颗粒同白米安置到阱中四隅及中央,又烧了一点纸钱,爬出阱时就要抬棺木的人动手下肂。翠翠哑着喉咙干号,伏在棺木上不起身。经马兵用力把她拉开,方能移动棺木。一会儿,那棺木便下了阱,拉去绳子,调整了方向,被新土掩盖了,翠翠还坐在地上呜咽。葬了老船夫,老道士、船总和帮忙的人各自散了。于是碧溪岨便只剩下三个人,一个是翠翠,一个是老马兵,一个是由船总家派来暂时帮忙照料渡船的秃头陈四四。

    到了下午,翠翠同老马兵商量,要老马兵回城去把马托给营里人照料,再回碧溪岨来陪她。老马兵回转碧溪岨时,秃头陈四四被打发回城去了。

    翠翠仍然自己同黄狗来弄渡船,让老马兵坐在溪岸高崖上玩,或嘶着个老喉咙唱歌给她听。

    过三天后船总来商量接翠翠过家里去住,翠翠却想看守祖父的坟山,不愿即刻进城。只请船总过城里衙门去说句话,许杨马兵暂时同她住住,船总顺顺答应了这件事,就走了。

    杨马兵是个近六十岁了的人,说故事的本领比翠翠祖父还高一筹,加之为人特别热忱,做事又勤快又干净,因此使翠翠仿佛去了一个祖父,却新得了一个伯父。两人每日在黄昏中同晚上,坐在门前溪边高崖上,谈点那个躺在湿土里可怜祖父的旧事,有许多是翠翠先前所不知道的,说来便更使翠翠心中柔和。又说到翠翠的父亲,那个又要爱情又惜名誉的军人,在当时按照绿营军勇的装束,如何使乡下女孩子动心。又说到翠翠的母亲,如何善于唱歌,而且所唱的那些歌在当时又如何流行。

    时候变了,一切也自然不同了,皇帝已被掀下了金銮殿,不再坐江山,平常人还消说!杨马兵想起自己年轻作马夫时,牵了马匹到碧溪岨来对翠翠母亲唱歌,翠翠母亲总不理会,到如今自己却成为这孤雏的唯一靠山,唯一信托人,不由得不苦笑。

    因为两人每个黄昏必谈祖父,以及这一家有关系的事情。后来便说到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翠翠因此明白了祖父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二老的唱歌,顺顺大儿子的死,顺顺父子对于祖父的冷淡,中寨人用碾坊作陪嫁妆奁诱惑傩送二老,二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祖父的死因,又如何与翠翠有关……凡是翠翠不明白的事,如今可全明白了。翠翠把事弄明白后,哭了一个夜晚。

    过了四七,船总顺顺派人来请马兵进城去,商量把翠翠接到他家中去。马兵以为这件事得问翠翠。回来时,把顺顺的意思向翠翠说过后,又为翠翠出主张,以为名分既不定妥,到一个生人家里去不好,还是不如在碧溪岨等,等到二老驾船回来时,再看二老意思,说不定二老要来碧溪岨驾渡船。

    这办法决定后,老马兵以为二老不久必可回来的,就依然把马匹托营上人照料,在碧溪岨为翠翠作伴,把一个一个日子过下去。

    碧溪岨的白塔,与茶峒风水有关系,塔圮坍了,不重新作一个自然不成。为了这塔的重建并不是给谁一个人的好处,应让每个人来积德造福,让每个人皆有捐钱的机会,因此在渡船上也放了个两头有节的大竹筒,中部锯了一口,尽过渡人自由把钱投进去,竹筒满了,马兵就捎进城中首事人处去,另外又带了个竹筒回来。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提  琴

阿城

    老侯是手艺人。老侯原来在乡下学木匠,开始的时候锛檩锛椽子。

    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站在原木上,用锛像用镐,一下一下把木头锛出形来,弄不好就锛到自己的脚上。老侯一次也没有锛到自己脚上。

    老侯对没有锛伤自己很得意,说,师傅瞧我还行,就让我煞大锯。

    煞大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先将原木架起来,一个人在上,一个人在下,一上一下地拉一张大锯。大锯有齿的一边是弧形的,锯齿有大拇指大。干别的活可以喊号子,煞大锯却只能咬着牙,一声不吭,锯完才算。

    老侯的腰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后来老侯学细木工,手下稳,别人都很佩服,其实老侯靠的是腰。

    老侯学了细木工,有的时候别人会求他干一些很奇怪的活儿。老侯记得有人拿来过一只不太大的架子,料子是黄花梨,缺了一个小枨,老侯琢磨着给配上了。

    人家来取活的时候,老侯问,这是个什么?来人说,不知道。老侯心里说,我才不信不知道呢。

    不过老侯到底也不知道那个架子是干什么的,这件事一直是老侯的一块心病。

    老侯的家在河北,早年间地方上有许多教堂,教堂办学校,学校上音乐课,用木风琴,弹起来呜呜的很好听。老侯常常要修这木风琴。修好了,神父坐下来弹,老侯就站在旁边听。

    有一次神父弹着弹着,忽然说,侯木匠,你会不会修另外一种琴?老侯问,什么琴?神父说,提琴。老侯不知道,嘴上说试试吧。神父就把提琴拿来让老侯试试,是把意大利琴。

    老侯把琴拿回家琢磨了很久。粗看这把琴很复杂,到处都是弧,没有直的地方。看久了,道理却简单,就是一个有窟窿的木盒。明白了道理,老侯就做了许多模具,蒸了鱼膘胶,把提琴重新粘起来。神父看到修好的琴,很惊奇。神父于是介绍老侯到北京去,因为教会的关系,老侯就常修些教堂的精细什物,四城的人都叫老侯洋木匠。

    老侯因为修过洋乐器,所以渐渐有人来找老侯修各种乐器,老侯都能对付。北京解放了,老侯就做了乐器厂的师傅,专门修洋乐器。

    一天有个干部模样的人拿来一把提琴,请老侯修。老侯一眼就认出是神父那把提琴,老侯没有吭声。老侯知道,跟教会沾关系,是麻烦。因为是修过的东西。所以做起来很快。干部来取琴的时候,老侯忍不住说,您的这琴是把好琴。干部说,不是我的,是单位上的。老侯说,就是不太爱惜,公家的东西,好好保存着吧。是把好琴。

    一九六六年夏天,到处抄家砸东西,老侯忽然想起那把琴。厂里不开工,老侯凭记忆寻到那个单位去。

    老侯在这个单位里东瞧瞧,西看看。单位里人来人往,大字报贴得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加了碱的面浆糊味儿。老侯后来笑自己,这是干吗呢?人家单位的东西,自己找个什么呢?怎么找得到呢?于是就往外走。

    可巧就让老侯瞧见了那把琴。琴面板已经没有了,所以像一把勺子,一个戴红袖箍的人也正拿它当勺盛着浆糊刷大字报。

    老侯就站在那里看那个人刷大字报。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好像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阅读下小说,完成后面小题。

遍地战壕

季明

    那时候,老兵还是个十七岁的新兵。

    到了部队,就开始挖战壕,这活儿累,黄土还行,若遇上山石地,就受罪了,一镐下去,只刨出个鸡蛋大的白印,虎口却震得发麻。老兵手上满是血泡,泡起,磨破,再起,最后成了老茧。

    对此,老兵很有意见,当兵,练好枪就行,他是来杀日本鬼子,不是来卖苦力挖水渠的。老兵认为,挖战壕,其实就是挖水渠。

    老兵就开始消极怠工。

    战壕挖好后,连长要检查。连长是东北人,黑大个儿,挎着把盒子炮,每走一步,那盒子炮就会荡起来,然后,“啪嗒”一声,又拍打在屁股上,仿佛一只破拖鞋,不停地拍打着光脚板儿似的。一听见这声响,老兵就知道连长来了,赶紧抬头、挺胸、立正,笔直地立在自己挖的战壕旁。

    连长步子很慢,双手别在身后,握着一把小工兵铲,一上一下地晃悠。连长看见老兵敷衍了事挖出的战壕,火苗腾地蹿上来,脸就更黑了,抡起小工兵铲,在老兵头上“咣咣”地敲。

    “你个瘪犊子,找死啊!”连长骂。

    老兵戴着钢盔,工兵铲拍在上面,脑袋不痛,但那“咣咣”声,却震得两耳嗡嗡响。老兵不服,大声说:“长官,俺是来杀鬼子,不是来挖水渠的!”

    连长愣了一下,绕着老兵转了两圈,说:“?——小王八犊子,来杀鬼子啊?要是没了命,咋杀?”

    连长揪着老兵的耳朵,一指战壕,吼道:“战壕是保命的,记着,它,就是你的命,重复一遍!”

    老兵“啪”地一个立正,就吼:“战壕,是俺的命!”

    接下来,老兵只好认真地挖战壕,没办法,工兵铲拍在脑袋上的滋味,不好受。战壕挖成后,还要掏防炮洞。

    跟鬼子干了一仗后,老兵就发现连长的话,是真理。那天,鬼子开始进攻了,连长观察

    了一下,大声地喊:“防……炮……啦!”

    连长声嘶力竭地喊:“防……炮……啦……”

    在连长的吼声中,士兵们抱头鼠窜,纷纷钻进防炮洞,瞬间,鬼子的炮弹就铺天盖地砸过来,接二连三地爆炸,一时间地动山摇,火光冲天。老兵哪见过这阵式,抱头缩在防炮洞里,筛糠一样抖。

    炮声一停,连长立马跳出去,喊:“上战壕!玩……命……啊!”

    连长又声嘶力竭地喊:“上战壕!玩……命……啊……”

    老兵没有出去,抱头缩在防炮洞内,抖成一团。

    鬼子的进攻被打退了,连长冲过来,一把将老兵提溜出去,抡起工兵铲,在他头上“咣咣”地敲,骂:“王八犊子!”

    连长一边敲一边骂,敲一下骂一句王八犊子,半晌,才喘着粗气停下手。老兵蹲在地上,两耳嗡嗡响,也不知是炮震的还是连长敲的。

    连长吼:“站起来!”

    老兵趔趔趄趄地站起来,连长揪着他的耳朵,一指战壕,吼:“这里不是乌龟壳,它,是老爷们玩命的地方,重复一遍!”

    老兵立正,就吼:“战壕,是老爷们玩命的地方!”

    几仗打下来,老兵就记住了连长的话,战壕,不仅保命,更是男人拼命的地方。于是,他在连长“防……炮……啦”的呼喊里,进防炮洞;在“上战壕!玩……命……啦”的吼叫中,跟鬼子拼命。

    战壕,一条条地挖,仗,一场场地打,身边的兄弟一茬茬倒下,新兵们又一茬茬补进来,老兵就真的成了老兵。

    跟鬼子一路打下去,天南地北,到处都有老兵挖的战壕……

    许多年后,九十多岁的老兵,在孙子的搀扶下,来到一处战场遗址,这里战壕犹存,只是淹没在荒草丛中。

    拨开荒草,老兵下到战壕里,突然发现有一个防炮洞还在,他弯下腰,艰难地钻进去,静静坐着,倏地老泪纵横,他想起了连长。

    连长就牺牲在这处战场,那天,鬼子的炮击开始时,几个新兵吓傻了,站着没动,连长冲过去,一发炮弹就落在了他的脚下。

    老兵看见,在爆炸中,连长消失了,只有那把工兵铲飞在空中,车轮般翻转着,然后,落下,笔直地插在地上……许多年来,这把工兵铲,一直在老兵的脑海中翻飞。

    老兵走出战壕,站在山坡往远处眺望,恍惚间,枪炮声在耳边响起,硝烟和那把翻飞的工兵铲,又在眼前浮现,于是,他握紧拳,深吸一口气,学着连长的样子,大喊一声:“防……炮……啦!”

    四面群山荡起阵阵回声:“防……炮……啦……”

(选自《小说月刊》,2016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澳)泰格特

    在一家医院的病房里,住着两位病人,他们的病情都很严重。

    这间病房十分窄小,仅能容得下他们俩。病房设有一扇门和一个窗户,门通向走廊,透过窗户可能看到外界。

    其中一位病人经允许,可以分别在每天上午和下午起身坐上一个小时。这位病人的病床靠近窗口。而另一位病人则不得不日夜躺卧在病床上。当然,两位病人都需要静养治疗。

    使他们感到尤为痛苦的是,两人的病情不允许他们做任何事情藉以消遣,既不能读书阅报,也不能听收音机、看电视……只有静静地躺着。

    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人经常谈天,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他们谈起各自的家庭妻小,各自的工作,各自在战争中做过些什么,曾在哪些地方度假,等等。

    每天上午和下午,时间一到,靠近窗户的病人就被扶起身来,开始一小时的仰坐。

    每当这时,他就开始为同伴描述起他所见到的窗外的一切。

    渐渐地,每天的这两个小时,几乎就成了他和同伴生活中全部内容了。

    很显然,这个窗户俯瞰着一座公园,公园里面有一泓湖水,湖面上照例漫游着一群群野鸭、天鹅。

    公园里的孩子们有的在扔面包喂这些水禽,有的在摆弄游艇模型。

    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手挽着手在树阴下散步。

    公园里鲜花盛开,主要有玫瑰花,但四周还有五彩斑斓、争相斗妍的牡丹花和金盏草。

    在公园那端的一角,有一块网球场。有时那儿进行的比赛确实精彩,不时也有几场板球赛,虽然球艺够不上正式决赛的水平,但是,有得看总比没有强。

    那边还有一块用于玩滚木球的草坪。

    公园的尽头是一排商店。在这些商店的后边,闹市区隐约可见。

    躺着的那位病人津津有味地听着这一切。这个时刻的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享受。

    描述仍在继续:一个孩童怎样差一点跌入湖中,身着夏装的姑娘是多么美丽动人。

    接着,又是一场扣人心弦的网球赛。

    他听着这栩栩如生的描述,仿佛亲眼看到了窗外所发生的一切。

    一天下午,当听到一名板球队员正慢悠悠地把球击得四处皆是时,不靠窗口的病人,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为什么偏偏是挨着窗户的那个人,有幸能观赏到窗外的一切?

    为什么自己不应得到这种机会呢?

    他为自己会有这种想法而感到惭愧,竭力不再这么想。可是,他愈加克制,这种想法却变得愈加强烈。

    他白昼无时不为这一想法所困扰,晚上,又彻夜难眠。结果,病情一天天加重了,医生们对其病因不得而知。

    一天晚上,他照例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

    这时他的同伴突然醒来,开始大声咳嗽,呼吸急促,时断时续,液体已经充塞了他的肺腔,他两手摸索着,在找电铃的按钮,只要电铃一响,值班的护士就会立即赶来。

    但是,不靠窗的病人却纹丝不动地看着。

    心想,他凭什么要占据窗口那张床位呢?

    痛苦的咳嗽声打破了黑夜的沉静。一声又一声……卡住了……停止了……直到最后呼吸声也停止了。

    不靠窗的病人仍然继续盯着天花板。

    第二天早晨,医护人员送来了漱洗水,发现那个病人早已咽气了,他们静悄悄地将尸体抬了出去。稍过了几天,似乎这时开口已经正当得体。剩下的这位病人就立刻提出,是否能让他挪到窗口的那张床上去,医护人员把他抬了过去,将他舒舒服服地安顿在那张病床上。

    接着他们离开了房,剩下他一个静静地躺在那儿。

    医生刚一离开,这位病人就十分痛苦地挣扎着,用一支胳膊肘支起了身子,口中气喘吁吁他探头朝窗口望去:

    他看到的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