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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童第周:生命奥秘的探索者

    童第周的一生,都在致力于胚胎学的研究。到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以后,他在这方面

    的探索更是不断深入。

    在生物遗传学和胚胎学领域,美国科学家摩尔根所建立的染色体学说,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地位。这位现代实验生物学的奠基者,借对果蝇的实验研究,建立起了遗传学体系,成了一名享誉世界的人物。童第周十分尊重这位鼎鼎大名的学者和他对生物遗传学的杰出贡献,但也有一个问题童第周长期得不到答案:摩尔根的染色体学说认为,世界上千差万别的生物,在传宗接代的家谱中所以能保持子孙相传的遗传性状,主要是通过染色体的化学成分控制的。指导细胞一切生命过程的指令,都是从细胞核发出的,细胞质唯有接受细胞核的控制,而不可能在遗传中有所作为。情况究竟是不是这样呢?唯有通过实验研究来加以回答。

    童第周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叶毓芬,叶为他这一大胆的想法而激动,决心全力协助他的工作,一批年轻的助手也来到了童第周的身边,大家组成了一个同心协力的研究班子,他们以金鱼和鳑鲏鱼为研究对象,开始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实验。“文化大革命”风雨动荡,这里的一切工作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终于,结果证明,生物性状的遗传,并不完全决定于细胞核,细胞质也表现了它主动的、积极的作用。成果引起了世界生物学界的关注,美国费城坦普尔大学生物系教授牛满江提出了与童第周合作研究的愿望,童第周接受了牛满江的橄榄枝,研究所建在了北京中关村。

    这样的实验,需要科学家周密、审慎的科学头脑,需要比钟表工人更精细的操作技术。年逾七旬的童第周教授:往往从清晨6点观察金鱼排卵开始,一直要到下午一两点钟,一口气干上七八个小时。匆匆吃过带到实验室来的午饭以后,他伸展一下发麻的手脚和变得僵硬了的腰背,接下去又是一场紧张的操作。黄昏降临了,灯光代替了日光。实验仍在进行之中,特别是制备核糖核酸的实验,需要保持摄氏4度的恒温,童老和他的助手们不得不穿着棉衣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这与其说是一项研究工作,不如说是一场意志和体力的拼搏!辛勤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果:他们把从鲫鱼的卵细胞质里提取的信息核糖核酸,注射到金鱼的受精卵细胞质里,结果得到了一种性状有着明显变异的鱼种。这种鱼居然有着金鱼那样肥大的头部和丰满的躯干,浑身也披着金光闪闪的鳞片,但却脱去了金鱼那条雍雅华丽的纱裙,换上了像鲫鱼那样直峭利落的单尾。这证明核糖核酸对生物的遗传发育产生了明显的影响。画家吴作人把这种鱼称为“童鱼”,并作《金鱼图》以祝贺。

    “童鱼”的诞生,并未使童第周停止新的探索,1976年,他和牛满江的实验又有了新的进展。他们以蝾螈和金鱼这两种不同“纲”的动物作为实验对象进一步研究,得出了高级的两栖类蝾螈的脱氧核糖核酸,也会影响低等的鱼类的遗传性状。此后,童第周担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和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等社会职务,仍旧日夜思考着科研工作,他制订了一个短期和一个长期的科研规划,还打算在牛满江教授的支持下,在我国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生物研究中心。

    1978年,童第周成功地进行了黑斑蛙的克隆试验。他将黑斑蛙的红细胞的核移入事先除去了核的黑斑蛙卵中,这种换核卵最后长成能在水中自由游泳的蝌蚪。引起了世界对中国克隆技术发展的关注,受到国际生物科学界的认可。

    为了推动全国的科研工作,他还多次到天津、广州、上海等地去作学术报告,1979年3月6日上午,他给浙江省的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作关于加速科技发展的报告,突发疾病,不久在北京离开人世。

(周文斌、李元著《中国当代十大科学家》,有删节)

【相关链接】①童第周(1902.5.28—1979.3.30),浙江鄞县人,生物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中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生物科学研究的杰出领导者,开创了中国“克隆”技术之先河,被誉为“中国克隆之父”。(《童第周,中国实验胚胎学和海洋事业的先驱》)②后来国际生物学界用培育者的名字命名了这条鱼——“童鱼”,为中国在世界生物学界赢得了可贵的荣誉。(中国科学院《纪念童第周先生诞辰110周年——引领中国克隆走向世界的先驱》)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童第周一生致力于胚胎学的研究,他的探索不断深入,对摩尔根的“细胞质唯有接受细胞核的控制,而不可能在遗传中有所作为”的染色体学说直接提出了反对意见。 B、在叶毓芬和一大批年轻助手的协助下,童第周的科学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终于取得了惊人的成果一一核糖核酸对生物的遗传发育产生明显的影响。 C、年逾七旬的童第周教授,从清晨6点开始,一直要到下午一两点钟,七八个小时的工作,他手脚发麻、腰背僵硬,既说明他身体强健,也说明他毅力超人。 D、童第周为了推动国家的科研进步,多次出京到外地作学术报告,最终病倒在报告现场,他开创了中国“克隆”技术之先河。
(2)、童第周对生命的奥秘进行了哪些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成功?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从文中看,童第周有哪些崇高品质?试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们提及孔子对于中国传统科学技术的影响时,常常认定孔子奠定的儒学是排斥科学技术的。其实,这种认识是偏颇的。

    儒家对科技的鄙视和推动表现在“仁知统一”上。所谓“仁知统一”,即道德行为(仁)和理性认识(知)的结合。对于仁知的统一,孔子是这样论证的:一方面,知从属于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另一方面,知是仁的必要条件(“未知,焉得仁”《论语·公冶长》)。仁知由如此的互为前提而贯通为两者完美结合的“中庸”这一“至德”。但是,这“知”却不是指认识自然事物及其规律,而是明确的把“知”的任务规定为认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因而,在“仁知统一”的支配下,由于伦理理性居于知识理性之上,科学技术成为雕虫小技,处于遭贬抑的地位。然而,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仁知统一”对科学技术只具有排斥的作用。因为,如果某些学科的认识(知)对象同时具有道德(仁)的属性,即这些学科本身是“仁知统一”的体现,那么在孔子奠定的“仁知统一”的支配下,这些学科就会得到重视,获得较大的发展。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中国古代科技发展和儒学演变的历史特点中,找到一些儒家思想对科技发展积极影响的线索。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科技发展史上,有两个时代特别重要。一个是汉代,是各门学科初具规模、奠定体系的时期;再一个是宋代,是传统科学走向高峰的黄金时期。而在学术思潮发展领域,这两个时期恰恰一个是独尊儒术(汉代),再一个是儒学复兴(宋代)。这难道仅仅是一种巧合,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吗?我们不能设想,当一个社会的科学技术处于高度发展的繁荣阶段时,作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社会思潮却会是一种对科技发展完全是消极影响的思想。一个社会的科学技术之所以能获得高度发展,必然有其赖以发展的各种原因,其中包括政治原因、经济原因及其思想和文化原因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至少在汉代和宋代这两个时期,儒家思想正是适合并促进科技发展的思想原因之一。

    总之,儒家思想对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学科领域都很不相同,应该对其作具体分析,而不可将其一概否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源远流长。这不仅培养了中国人民高尚文雅、彬彬有礼的精神风貌,而且使中国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称。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上自朝廷的军国大政,下至民间的日常饮食,无不是在礼的规范下进行。礼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权威的制约因素。

    《礼记·礼运》中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杯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这就是说,礼,最初产生于人们的饮食活动中。中国先民把黍米放在火上烧熟,把剖开的小猪放在火上烤熟,在地上挖个坑贮存水,用双手捧着水来喝,用草扎成的槌子敲打地面当作鼓乐,好像用这种简陋的生活方式便可以向鬼神表示敬意,从而得到神的庇护和赐福。这样,最原始的祭礼也就由此产生了。《礼记》中认为原始的礼仪行为就是从人们的饮食活动中产生的。这便是所谓的“夫礼之初,始诸饮食”。

    人要吃喝,以为神也离不开食物,所以要将自己的食物也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中国的先民们想通过这种简单的仪式向神灵表达虔诚的崇拜心情,而当这种纪念仪式逐渐定型化,并取得较为固定的社会意义时,原始的礼便有了自己的雏形。这里,我们将“污尊而杯饮”之类的仪式称为“原始的礼”,主要是肯定了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源于饮食的祭礼,是中国先民顺应自然生活的文化创造。中国先民是按照人要吃饭穿衣的观念来构想诸神灵的生活的,以为祭祀就是让神吃喝,神吃好喝好以后才能保证大家平安。所以,“礼”与解为甜酒的“醴”字,音既相同,意义也有相通之处,亦非巧合。人们通过饮食来祭祀神,表现了中国先民重视现实和生命的原初心理。

    关于礼的起源,国外的一些学者也有浓厚的兴趣,其中以英国学者史密斯的观点影响最大。史密斯认为,图腾制是由一种叫“图腾餐”的祭祀仪式发展而来的;“图腾餐”是神与神的崇拜者之间“共餐”,“共餐”的意思就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进餐。共餐本身就是一种礼貌的表现。世界上许多民族礼的起源大都与饮食有关。可以说,《礼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与史密斯的“共餐”制的说法有相似之处。他们都认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亲密莫过于“吃的是同一锅饭”,如中国先民们就将那种分立门户、自成一体的做法,视为另起炉灶、感情淡薄的表现,因而饮食筵宴就成了中国人联络感情、增进友谊的主要手段。在此基础上,各种饮食礼节也就产生了。

(摘编自姚伟钧《食与礼》,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话说《诗经》之“风”

    风本是地球大气层内的空气涌动,它使地球上的万物能不断接受到新鲜的空气而得以生存。那么,孔子在编集《诗经》时,为什么将一部分诗称为“风”呢?孔子自己有一段很好的解释: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这就是“风气”!孔子用很形象的语言形容它,风吹草伏,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伏。所以,要建立和谐社会,关键在于领导人,也就是“上行下效”。由此也形象地说明了“风”的含义,也就是说,风俗、风情、风致等,无一不是指向社会行为规范和人们的行为方式的。

    换言之,《诗经》之“风”,即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在一般的口语中,我们称为“风俗习惯”。在先秦时期的书面语言及理论中,“风”实际上就是“礼”,就是“社会行为规范”。《诗经》中的十五国风,各以其所在国家和地区得名,就是记载了各地的风俗习惯、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他们各自的价值观、思想感情。与此相印证,《周易》中有十五个卦牵涉到“风”,每个卦都对应着一种人生或社会现象。火风鼎,火下有风则上宜有鼎,而鼎凭三足,正立不倚,既强调合作,也预示持正守位,为人倚重;风火家人,以火在下而风行其上来表达一家人团聚的景象。……周文王用“风”的各种景象论述了人世间不同的社会情状。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做一件事情,首先考虑的不是法律法规如何规定的,而是亲友们的看法!而这些所谓“看法”,实际上就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亲友们认同你这个行为,你就会大胆高兴地去做;否则,你就不会去做,或者偷偷摸摸去做。“风俗”因此会给人一种无形的束缚。这就是孔子为什么强调“礼”的作用的真正含意。孔子删诗书、定礼乐、系易辞、著春秋,把《诗经》作为教材,是因为没有其他书籍了吗?不是,孔子是借《诗经》说明以及教育学生们要懂得各种各样的社会行为规范。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人生若想追求到快乐与幸福,就要认识社会。社会是精彩的,更是复杂的,不认识社会就只能四处碰壁,最后落个失败的人生;能认识社会就能游刃有余,利用社会。

    风俗的形成,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是大部分人“约定俗成”的,人们在实际生活、生产中认识到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地生存,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风俗习惯。但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重读《诗经》,一是要了解古代人们的风俗习惯,二是可以借鉴和发扬一些好的风俗习惯,如春节团聚、清明祭祖等,三是创造我们今天的新风俗,使生活更加日新月异,更加幸福。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可能都有法律约束和指导,而且人类社会的维持也不能完全依靠法律法规,那么还要依靠什么呢?就是风俗习惯、“礼”、“社会行为规范”等,依靠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使社会肌体健康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之所以出现混乱,一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第二个原因就是社会风俗混乱,一群人恣意破坏另一群人的风俗习惯,便会导致争斗打闹,甚而引发战争。所以,入乡随俗,懂得并调节自己去适应不同的风俗习惯,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亲互爱的关系。

    这便是孔子编集《诗经》的主要原因!

(选自“国际儒学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国的集市贸易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的“物物交换”。有组织的集市,大约出现在殷朝。《史记·平准书》云:“古人未有市,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言市井也。”但在发掘周代以前城市遗址时,多见手工业作坊,还没有明确、固定的市场。

    东周后期列国兼并,一方面迎来了我国古代城市建设的第一个高潮,另一方面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共同催化了城市内的手工业作坊和商肆集中的“市”的发展。春秋时,齐国临淄出现了封闭结构的“市”。

    随着国家统一及其带来的人口激增,“市”不断壮大。发展至大一统的汉代,长安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更有东西两市遥遥相对;商人需具备市籍,且只准在市内按业设肆交易,并需缴纳市租。唐朝盛世,商业繁荣,大都长安则更进一步发展,对东西两市采用严格、集中的市制,把整个“市”划分为九区,中心区设有市署。直到唐代,市的设立、废撤和迁徙,都是官府以命令行之,并设有管理市场的专职官吏,监督和管辖着上市商品、度量衡、交易契据以及价格的评定、市税的收缴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都城人口的急剧增长、消费需求日益增加,唐代后期的商业活动逐渐不限于两市,在两市附近,已有手工业者和商人摆摊、设店售货,甚至出现了夜市;与此同时,各行业商人形成联合组织,使城中出现了许多经营日用商品的“行”或“市”,并逐渐形成以之为中心的“街市”。这些变化自下而上地打破了以往封闭的市制。北宋时期的都城东京,其以宫城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结构,更是推动了街市的发展。到了北宋末年,东京沿街大量出现商店,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繁华场景就是例证。

    至此,街市的分布彻底改变了以往集市严格控制、集中市肆的方式。商肆沿街道分布,形成繁华的商业街,这更符合城市人民的生活要求,同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许多商市集中在某一街道或街道某一段,为了补充商业街的不足和便于农民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有的城市还在城门附近设置草市;还有在大型建筑内定期举行的集市,比如开封的相国寺就定期举办庙会,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摘编自《中国古代城市市肆发展初探》寿劲秋、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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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历史上,从西周之初到春秋之末在精神文化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的是贵族阶层,他们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又是文化的领导者。贵族的精神旨趣是这一时期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整个贵族文化的主体心理依据。这个阶层鲜明的身份意识、强烈的荣誉感以及对“文”的高度重视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一时期,“文”基本上就是贵族教养的别名,既包含着关于礼乐仪式的各种知识,又包含着道德观念系统及其话语形态。贵族之为贵族而不同于庶人之处,除了经济政治上的特权之外,主要就在于这个“文”之系统。这里的“文”虽然不同于后世“诗文”之“文”,更不同于现代以来的“文学”概念,但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周代贵族对“文”的高度重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开了古代“文统”之先河。

    春秋之末,随着贵族等级制的瓦解,文化领导权亦逐渐从贵族阶层转移到一个新的知识阶层——士大夫手中。于是士大夫文化渐渐取代贵族文化而成为主流。士大夫文化也并非一个不变的整体,事实上,它也呈现为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从春秋之末到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游士文化”阶段,其主体乃是那些或奔走游说,或授徒讲学的布衣之士,其思想上的代表便是诸子百家。到了秦汉之后,才可以说真正进入了“士大夫文化”阶段。其主体是那些凭借读书而做官或可能做官的知识阶层,即“士大夫”。自汉代大一统之后,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机制,可以简称为“读书做官机制”——除了帝王及其宗亲、开国功臣及功臣之后、宦官、外戚、地方豪强等分享国家的权力之外,还有一个可以凭借读书而跻身于官僚队伍的社会阶层,这就是所谓“士大夫”。尚未做官时他们是“耕读传家”的庶民;做官以后他们是“诗书传家”的“士族”或“仕族”,无论做官与否,读书都是这个社会阶层安身立命之本,而做官——最高追求是治国平天下——则是他们读书的目的。因此尽管他们实际上是分为“官”与“民”两大类型,具有巨大的社会差异,但从精神旨趣与价值取向来看,他们又是一个有着同一性的社会阶层。

    “道”是与士大夫阶层相伴而生、亦相随而亡的终极价值范畴,是这个社会阶层精神旨趣的标志。在西周贵族阶层的话语系统中最高价值范畴是“德”而不是“道”。原因不难理解:在“道”这一概念中暗含着士大夫阶层的权力意识,是他们抗衡君权之主体精神的象征。士大夫文化是相对独立于政治权力体系的,因此需要一个“终极价值范畴”来作为标志和合法性依据,其根本功能是用来规范和引导“势”,即君权。贵族阶层既掌握着政权,又掌控着文化,故而不需要创造一个与政治权力分庭抗礼的终极价值范畴出来。春秋战国之际“礼崩乐坏”,原有价值秩序被打破,以诸子百家为思想代表的士大夫阶层试图通过话语建构(授徒讲学、著书立说)来为社会“立法”,从而实现政治变革的宏伟目标,这就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范畴来为自身确立合法性。于是对“道”的推崇与捍卫就构成了士大夫精神旨趣的基本维度。从孟子开始,士大夫阶层便有了 “道统”意识,一直到明清之时,“道”始终是这个古代知识阶层高扬的精神旗帜。与此相应,士大夫阶层的审美意识、文学艺术观念也主要是围绕这个“道”展开的。而“文”与“道”的关系也就成为中国文学思想史上的核心问题之一。

    (节选自李春青《“文人”身份的历史生成及其对文论观念之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新诗是在打破旧诗形式中站立起来的,但即使是“五四”时期的开路先锋,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他们对传统持有的一种近乎“暧昧的情绪:胡适是在“以文为诗”的“宋诗运动”中袭取传统的;俞平伯在《社会上对新诗的各种心理观》中更是直言不讳:“我们现在对于古诗,觉得不能满意的地方自然很多,但艺术的巧妙,我们也非常惊服的。”百年新诗总是要竭尽全力地摆脱传统诗学的影响,走上自己的道路,但事实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又回到了传统的层面之上,从新月派、象征派到现代派,新诗尽管吸收了许多西方诗歌的技巧,但与此同时,新诗无疑也再现了古典时代诗歌的格调与韵致;而中国诗歌会在20世纪40年代解放区、50年代中后期两次大规模地采集民歌也确实再现了遥远的“采诗”景象,这些能够说明的问题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完全离开传统而谈新诗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百年新诗在文体重建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从传统诗学中寻找依据。当然,那种要从形式与韵律的角度重新为新诗套上“枷锁”的做法无疑是不切实际的。新诗的文体建设要从传统诗学中寻找依据,但绝不是将过去的一切照搬过来。从文体形式的角度上说,今天的新诗已经形成了形式灵活、文体自由的特点,那么,我们从吸收的角度上说,关键是应当从类似形式较为灵活多变的屈原骚体诗、宋词中找寻与传统的融合点。

(摘编自张立群《反思与重建—论百年新诗文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重构的可能》)

材料二:

    “传统”是古已有之的,也可以是正在创造的。它一方面可以是作为中国新诗存在前提的中国古典诗歌中的传统,另一方面也可以是中国新诗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传统。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对中国新诗的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古典诗歌传统在中国诗歌“现代化”征途上出现的种种变异与转换。徐志摩在《青年杂咏》中的三段,每一段开头都运用了复沓的章法:“青年!你为什么沉湎于悲哀?你为什么耽乐于悲哀?……”“青年!你为什么迟回于梦境?你为什么迷恋于梦境?……”“青年!你为什么醉心于革命?你为什么牺牲于革命?……”诗人运用复沓形式加强感情,呼吁青年们抛却幻想与悲哀,投身到切实的革命当中。这种复沓的章法在徐志摩的《雁儿们》《小诗》《马赛》等诗中均有运用。而复沓本是《诗经》中    最常出现的章法,徐志摩在他的诗中广泛运用这种手法来表达新时期的社会情感,不仅是对中国古典诗歌传统手法的认可,更是对它的创新与发展。二是在外来诗学观念与现代生存条件对中国诗歌“现代”取向产生着种种影响时,它们同时也受到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限制、侵蚀和择取。梁实秋曾声称:“新诗,实际上就是中文写的外国诗。”这实际上是将中国新诗当作了对西方诗潮的单纯回应。从这个单纯的角度出发其实并不利于新诗的阐释,西方诗歌对新诗的影响应该是一个文化体与另一个文化体的对话,在对话中有同意也有异议。异议产生于本文化体内的古典传统内核与另一个文化体的过大差异。

    因此,总的来说,中国新诗来源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从审美理想来看,诗本身就是最容易直接袒露人们最深层的生命体验与美学理想的文学样式。正如艾略特所说:“诗歌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表达感情和感受。与思想不同,感情和感受是个人的,而思想对所有人来说意义都是相同的。用外语思考比用外语来感受要容易些。正因为如此,没有任何一种艺术能像诗歌那样顽固地恪守本民族的特征。”

    再从语言上来看,中国古典诗歌对现代新诗的影响最易发现的地方就在诗歌的语言上。比如上文提到的徐志摩的《青年杂咏》,就算其中带有西方词汇,也总感觉是刻意加于其中的,难以真正与诗歌语言融合,这就体现出新诗语言的民族性。

    而就中国新诗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传统而言,这一传统自然也是在上述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影响下产生的。之所以我们要强调这一传统,是因为中国现代新诗的独立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从坚实凝固的传统中突围而出,建立起自己新的艺术形态。正是因为如此,即使我们单方面地正视古典诗歌传统对新诗之大作用也无济于事,因为根本上,中国新诗的价值并不依靠这些古典因素来确定,它只能依靠它自己,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中汲取营养谋取生存,建立起自己的新的传统。

(摘编自牛淑娟《试论新诗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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