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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高考热身练习试卷(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国的集市贸易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的“物物交换”。有组织的集市,大约出现在殷朝。《史记·平准书》云:“古人未有市,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言市井也。”但在发掘周代以前城市遗址时,多见手工业作坊,还没有明确、固定的市场。

    东周后期列国兼并,一方面迎来了我国古代城市建设的第一个高潮,另一方面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共同催化了城市内的手工业作坊和商肆集中的“市”的发展。春秋时,齐国临淄出现了封闭结构的“市”。

    随着国家统一及其带来的人口激增,“市”不断壮大。发展至大一统的汉代,长安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更有东西两市遥遥相对;商人需具备市籍,且只准在市内按业设肆交易,并需缴纳市租。唐朝盛世,商业繁荣,大都长安则更进一步发展,对东西两市采用严格、集中的市制,把整个“市”划分为九区,中心区设有市署。直到唐代,市的设立、废撤和迁徙,都是官府以命令行之,并设有管理市场的专职官吏,监督和管辖着上市商品、度量衡、交易契据以及价格的评定、市税的收缴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都城人口的急剧增长、消费需求日益增加,唐代后期的商业活动逐渐不限于两市,在两市附近,已有手工业者和商人摆摊、设店售货,甚至出现了夜市;与此同时,各行业商人形成联合组织,使城中出现了许多经营日用商品的“行”或“市”,并逐渐形成以之为中心的“街市”。这些变化自下而上地打破了以往封闭的市制。北宋时期的都城东京,其以宫城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结构,更是推动了街市的发展。到了北宋末年,东京沿街大量出现商店,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繁华场景就是例证。

    至此,街市的分布彻底改变了以往集市严格控制、集中市肆的方式。商肆沿街道分布,形成繁华的商业街,这更符合城市人民的生活要求,同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许多商市集中在某一街道或街道某一段,为了补充商业街的不足和便于农民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有的城市还在城门附近设置草市;还有在大型建筑内定期举行的集市,比如开封的相国寺就定期举办庙会,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摘编自《中国古代城市市肆发展初探》寿劲秋、马宁)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国集市贸易历史上,最早的有组织的集市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的以物换物。 B、周代以前并未见明确固定的市场,至春秋时齐国临淄出现了第一个封闭结构的“市”。 C、唐代后期围绕“行”、“市”形成的街市由下而上地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封闭的“市”。 D、繁华的商业街、城门附近的草市、定期举办的庙会都表现了对传统集市的彻底突破。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时空为顺序,清晰完整地梳理了我国古代集市诞生、发展和变迁的过程。 B、长安的“市”的不断发展,论证了“市”是伴随着国家和经济的发展而壮大的。 C、文章结合了商业活动、行业组织和交通结构等因素,分析“街市”发展的原因。 D、文章例证丰富,从文献记载、考古发现、艺术作品等方面展现了“市”的变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从集市贸易发展的历程来看,城市的建设对“市”的发展、变迁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 B、唐代后期商人们自发组织夜市、街市,可见当时的商业活动已脱离官府的管辖和限制。 C、官府主导的“市”并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逐渐成为了对“街市”的补充。 D、从“市”到“街市”,不仅是地理位置发生了变化,更是传统集市被逐步瓦解的过程。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逻辑探求负载知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涉及具体的科学发现却涉及科学发现的程序和方法。逻辑的对象是所有的科学和所有的探索领域。换句话说,逻辑是识别和判断思想和思想的联系正确与否、有效与否的科学。此外,逻辑的科学性质还在于它与科学一样,是通过论证的方式来推进自己的研究的。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的人。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现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

    逻辑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的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净尽。而一个确立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作为理性精神的一种象征,逻辑是人类文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多数古老的文明都有自己的圣贤、宗教和法典,而只有中国、印度和希腊的文明孕育出极具独特性的逻辑。逻辑在希腊文化中结出的第一个硕果是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欧几里德几何学的创立不仅仅在于它为人类产生了一系列实用而美妙的定理,更主要的是它孕育出一种人类文明的新的知识形态:由几条相对简单自明的公理演绎地椎论出数百条定理。人类知识仪靠推理就能获得,而且还精确无误,这还是第一次。受这一成就鼓舞,人类将理性应用于其他领域,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政治家和经济学家纷纷仿效,从此演绎的公理化方法作为表达、组织和构造人类知识的典范形式,成为人类文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所有的知识领域都可以看到演绎的公理化的理论模式。

(摘编自朱建平《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灶神,也被称为灶君、灶王爷,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专门司管民间饮食的神。在古代,生产力不发达,如果赶上灾年,那么饥饿的阴影就会浮在绝大多数靠劳动力生活的平民百姓头上,因此最初人们供奉灶王爷,就是祈求能够获得丰足、可口的食物。由于灶王爷关系的是平民百姓平常生活最需要的,所以也成了最接近百姓的神。

    在《庄子》中记载:“灶上有鬓。”“鬓”在古代是女性的代称,由此可以知道最初的人们已经将灶神定性为女性,这也和当时为母系社会有一定关系,钻木取火成灶,是要最强壮的男性钻木,但是掌握火的大多是女性,而灶最离不开火。掌握火,这也看出女性地位更高,“主”字造字之初就是掌火之人的意思。起初灶神没有特定的名字,魏晋以后灶神有了姓名,比如隋朝记载了名为“苏吉利”的女神,清代记载了名曰“张子郭”的男神。

    在民间传说中,灶神是厨房之神、饮食之神。由于灶神起源很早,所以早在商朝的时候民间就已经开始供奉灶神了。到了秦汉的时候,灶神更是同门神、厕神、井神并称为家庭的保护神,传说灶神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敬重,不仅是因为它能掌握人们的饮食,为人们带来富足的食物,还要为玉皇大帝考察一个家庭的善恶。在灶神的身边还有两位跟班的小神,各捧着一个罐子,一个称为“善罐”另一个称为“恶罐”。而这一家人,无论是善行还是恶事都会毫无掩饰地保存到这两个罐子里,等到年终的时候灶神就会带着这两个罐子到玉皇大帝那里去汇报,这让人们对灶神又敬又怕。

    灶王爷受一家香火,保一家康泰;察一家善恶,奏一家功过。人们既然惹不起他,又躲不起,只好在上供时想办法,希望灶王爷能够“上天言好事”,所以送灶神的贡品一般都用一些又甜又粘的东西,如糖瓜、汤圆、麦芽糖等。用这些又粘又甜的东西,目的是要塞灶神的嘴巴,让他回到天上时嘴甜而多说些好话,另外黏住灶神的嘴巴,让他难开口说坏话。也有人用酒作为供品为王爷送行,认为这样就可以让灶王爷喝醉,让他头脑不清,少在玉帝面前打小报告。

    民间认为农历12月24日是“灶王爷”上天的日子,就是灶神离开人间,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一家人这一年来所作所为的日子,所以在这时,家家户户都要“送灶神”,也有的人选择在除夕当天“送灶神”取吉利富贵的意思。祭灶神的时候,要摆齐供品,焚香祭拜,接着饮下第一杯酒,此时要向灶神诚心祷告,完毕后再一饮下第二杯酒,第三杯酒之后,将旧有的灶神像撕下,连同各种祭祀之物一起焚烧,代表送灶王爷上天,同时也就意味着仪式顺利完成……“送走”灶神后,人们还要在正月初四把灶神接回来,称为“接灶”。接灶的仪式很简单,只要在灶台上贴一张新的灶神像即可。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汉代以察举和辟除为主体的选官制度,比较成功地完成了由夺天下到治天下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选官制度从武帝以后以儒家思想作为基本准则,统一了官吏的价值标准,并由此产生了一批以文人为主的职业官吏,适应了当时的大一统王朝治理国家的需要。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它的缺陷。察举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辟除是直接下放用人权。推行时间一长,使中央集权受到了严重冲击。另外,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严重。

同门阀政治的兴起相适应,九品中正制成为魏晋时期特有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由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创立,经过两晋南北朝,一直实行到隋文帝时才彻底废除。根据这一制度,朝廷在各州和各郡设立了中正一职,但不属于正式官府编制,不得干预政务,只是专门负责品评人才。中正评价人才的标准,分为家世和行状两个方面,家世包括祖辈资历和门户名望;行状包括道德行为和才干能力。中正综合家世与行状,把士人分为九等,以备选用。但中正只有品评权,没有任命权,只是把自己的品评意见提交给政府,作为政府用人的依据。而政府虽有任用权,却必须根据中正的评定来任免官员,不得揸自做主。中正同掌握用人权的政府长官亙相牵制,谁也不能揎权,有效防止了私人势力集团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汉末选官制度造成的尾大不掉弊端。现任官员也要受中正制约,每三年按照籍贯由中正“清定”一次,官员的考核升迁往往要受这种“清定”的左右。

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在政治上有利于克服汉末以来的分裂割据局势,但是,却造成了官吏任免中的权责分割。中正管品评而没有用人权,对用人不当不承担责任;政府有用人权却受到中正品评的牵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图用人。正如马端临所批评的那样:“至中正之法行,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摧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则司摧用者不敢违其言;權用或非其人’则司评论者不任其咎。体统脉络各不相关,故徇私之弊无由惩革。”在九品中正制的实施中,本来要求家世和行状两条标准并重,很快就演变为仅仅依据家世定品。中正一职,也多被大族世家所把持。“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任用官吏,全凭门资。选官制度上的门第观念,同门阀政治相得益彰,助长了士族对政权的控制。

    九品中正制固于门第的限制,在选拔官吏的实际效果上无足称道。西晋的刘毅,认为这一制度为“权时之制”,曾上疏抨击这一制度“未见得人,而有八损”。此后‘有见识的官员一直对其批评不断。为了保证政权的运转,魏晋南北朝各代,依旧沿用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和辟除制。察举的科目,主要杲中在孝廉和秀才两途。不过,从曹魏开始,就对察举和辟除做了一些实施上的调整和改进,以消除汉末的弊端。最主要的改进,是把察举和考试结合起来,后来逐渐固定了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大体上孝廉侧重于经义,秀才侧重于文采。这种考试方式在南北朝时期越来越被重视,开了隋唐科举制的先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秦汉时代的普遍知识与一般思想

葛兆光

    秦汉时代的普遍知识与一般思想,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天”仍然是判断与理解的基本依据。仿效“天”的构造,模拟“天”的运行,遵循“天”的规则,就可以获得思想与行为的合理性。在人们心目中,凡是仿效“天”的,就能够拥有“天”的神秘与权威,于是,这种“天”的意义,在祭祀仪式中转化为神秘的支配力量,在占卜仪式中转化为神秘的对应关系。不仅是一般民众,就连天子与贵族也相信合理依据和权力基础来自于“天”,秦汉时代皇宫的建筑要仿效天的结构,汉代的墓室顶部要绘上天的星象,祭祀的场所更要仿造一个与天体一致的结构。

    “天”所显示的自然法则更加明确地被一些基本的数字概念所表述,而这些概念又被具体化为一些可以操作的技术,于是“天”与“人”之间就被联系起来。首先是“一”。在秦汉时代,它既是宇宙的中心、唯一的本原、至上的神祇,又是天下一统、君主权威、理性法则、知识基础和一切的终极依据。其次是“二”。“二”即阴阳,既可以指日月、天地,也可以指君臣、上下,以及从阴阳引申出来的冷暖、湿燥、尊卑、贵贱。再次是“五”。在《吕氏春秋》中,思想家曾为“五”并列出种种匹配的事物和现象。这说明人们普遍相信“五行”可以归纳和整理宇宙间的一切,使宇宙整齐有序。相反,如果五行、五色、五声、五味、五方、五脏、五祀等等发生紊乱,人们就要用技术将其调整过来,否则人就会生病,社会就会混乱,宇宙就会无序。比如朝代的变更,要顺序地吻合五德的排行;人们的服饰,要顺序地吻合五色的轮次。这种数字概念经历了漫长的整合和论证过程,在秦汉时代终于以系统的形式固定下来。

    沟通天地人神的权力仍然被少数术士所掌握。大多数人相信,他们由于有某些特殊的禀赋与训练,拥有与神秘世界对话的能力,人们需要通过他们与天、与神灵、与祖先交流。  当时人们关心的中心问题有以下几类:一是生命。铜镜铭文这样的考古资料透露了秦汉时代人们的生活观念,看来当时的人们相信人是可以不死的,不过也相信人之永恒极其困难。如果说铜镜铭文、帛画、画像石中的神仙内容及秦汉方士的求仙寻药炼金活动,反映了人们对生命的期望和想象,那么很明显,他们也努力地探索过人体的奥秘与医疗技术,张家山汉简中的《脉书》、马王堆帛书中的《五十二病方》等,就反映了人们的焦虑和忧患。正是在这种期望和想象、焦虑和忧患中,人们逐渐形成了生死观念。二是幸福。在秦汉的一般思想世界中,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作为人生幸福的内容,渐渐退居次要地位,对幸福的期望往往被普遍的神仙信仰具体化和世俗化,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被生理上的自由和超越(永生)所取代,“富贵”与子孙“繁衍”成了更现实的追求,铜镜铭文中那么多的“富贵”和“宜子孙”的字样就是明证。三是国家。当诸侯国家日益消亡或削弱,各种文化区域日趋混融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时候,人们开始彼此认同。“天下”一词在当时是一个较纯粹的政治概念,当人们逐渐有了更广泛的地理知识之后,人们认识到自己所熟悉的地域只是天下的一部分,于是又常常使用“海内”一词。“海内”一词在当时成了中国人的文化疆域的代名词,凡是生活在海内的人,凡是有共同语言、习俗、观念与服饰的海内人,都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文化意义上的共同体已经在人们心目中确立了。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从这一意义上讲,逻辑的目的就是艺术的目的。然而,除非逻辑既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否则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对于人来说,理智生活是一种发展着的东西,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相反,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

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逻辑不仅仅是科学,是艺术,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公理化的逻辑体系表达出人类对臻至完美的理论所应当具有的形态的认识和向往。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从公理出发,一些简单的定理立刻就能得到证明,这些定理进而成为那些更深奥的定理的基石。这样,一座精美的大厦就严密地建立起来了。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殆尽。而一个确定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则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逻辑能力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这种能力是通过对世界的领悟内化而成的潜在逻辑,因此它具有某种“自然习得”甚至“与生俱来”的性质。但它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直觉性和不确定性,要使这种潜在的逻辑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深刻性、确定性、批判性和反思性,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清晰性、规范性、一致性和相干性的显性逻辑,就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强化逻辑训练。

(摘编自朱建平《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材料二: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运用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语言运用的艺术,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可能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就是“无理而妙”。

早在梁朝,刘勰在谈到“夸张”的时候,就明确指出其“无理而妙”的效果:①“辞虽已 甚,其义无害。”宋人严羽云:②“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些都说明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而诗人的语言往往是新鲜奇特的,讲究形象性、跳跃性,不能用常理来衡量。鲁迅说:③“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值得注意的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无理而妙”是反逻辑的,而创造、赏析它,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和能力。《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写道: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从事理上说,“晓来谁染霜林醉”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不近情理。然而,从艺术上说,这一问一答,是最近乎情,是最合乎理的。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这段文字,堪称“无理而妙”的上品。不过,我们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然有“有理”之处。“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之“染”物:“霜林”是“红”的,故是被“染”的。假如无此二者,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或者竟一变而为“无理而不妙”了。可见“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要加上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及放飞联想和想象的翅膀,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础,人们创造、赏识“无理而妙”的智慧和能力,也就无从发挥了。

(摘编自张炼强《修辞艺术探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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