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困难

盐仓24秋 九年级语文 素养综合训练5 其它类散文阅读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读 书

老 舍

①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②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③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

④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地当本书,瞪人干吗呀? 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 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 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⑤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

⑥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⑦“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A.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⑧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 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B.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⑨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C.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⑩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固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 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⑪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䅙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⑫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虽然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 自己的,一提都头疼! 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⑬第五,哼,算了吧。

(选自《老舍散文》,有删改)

(1)、老舍先生“爱念书”,但他有很多书不爱念。请你结合选文完成以下梳理表。

类别

书籍

原因

第一类

《三字经》《百家姓》

第二类

根本看不懂

第三类

《元曲》《大公报》等

(2)、老舍先生的散文语言别有特点,请任选一处文中画横线的语句,赏析其妙处。
(3)、老舍先生的读书方法别具一格,你是否认同呢?请选择其中一个,结合自己的阅读实际谈一谈。
(4)、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为什么以“第五,哼,算了吧”这么另类的句子作为结尾。
举一反三
阅读《礼物》一文,回答问题。

礼  物

柴静

       ①那是个夏天。晚上上班的路上,细细碎碎地下起了雨,等到深夜下了节目,雨已经大了。匆忙下了楼向右拐时,忽然有个人迎上来,犹疑地叫我的名字,我怔了一下,借着一线灯光看见他身着军装,才安下心来。他那么大的个子,脸却很稚气,期期艾艾地说他是国防科大的学生,就要毕业了、来看看我是他几年来的心愿。我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将手里的伞移过去给他遮雨,他马上后退了几步:“不不,不用,我走了”

       ②我看他的身影消失在漆黑的雨夜里,转身欲走,他气喘吁吁又跑回来,脸涨得通红,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火柴盒交给我,并拢双脚刷地敬了一个军礼,转身走了。火柴盒里装的是一只小乌龟,那是我收到的最可爱的礼物。

       ③春节回家过年时,同事转寄给我一封信,信是从西藏寄来采的。我在炉火边拆开细读,信中写道:“那天夜里你没有问我毕业后去哪里,我也没有告诉你,我选择的是遥远的雪域高原。这里人迹罕至,十分寒冷。有一夜出去巡哨,看着月光下连绵起伏的雪峰,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你在节目里说,‘人的存在犹如电光石火’。”

       ④远赴忽然传来鞭炮的脆响,我顿了顿,继续看下去,“但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用生命去护卫……那只小龟可好?它很怕冷,所以我把它留给你。它是去年我生日那天路过教育街市场时捡到的,也是同一天,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了你的节目。我一直认为,这都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膝边的妒火渐渐升起来,给严寒的世界增添了一点暖意。水仙已经开了两朵,满室清香。

(选自《读者》2014年第2期)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赎回灵魂

    她睡到半夜,感觉到屋里进了人,很显然,不是丈夫,因为他去值班了。因为长期失眠,睡觉对她是件困难的事情。显然,那个人以为她睡着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个身影,手里拿着刀,在四处找东西。那一刻,她大睁着眼,内心出奇的镇定,因为绝对不能喊,隔壁就是儿子的房间,一喊,她和儿子就会有生命危险。她看到那个贼把手伸向她的首饰盒,那里面有一对玉镯,是外婆出嫁时的陪嫁,一直传下来,传给了她,是最好的鸡血玉。但她一直沉默着,直到贼离开。

    然后,她冲到儿子的房间,看到还在睡的儿子,眼泪就流下来了,她知道,没有比自己儿子更珍贵的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贼却被看门的保安逮住了——在他翻墙逃跑的时候。所以,他和两个保安又出现在她的客厅里。

    灯光下,她看到了贼的脸。一张十分年轻的脸,脸上还有个小小的绒毛,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眼神里全是恐惧。

    保安问,这是你的镯子吗?

    她答,是。

    是这个贼偷走的,就在刚才。保安说。

    她是知道的,她抬起头看了那个小偷一眼,那一眼让她呆住了,少年的眼里全是乞求的眼神,甚至是恳求,甚至是绝望。

    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柔软起来。她有了新的决定。她说,你们放了他吧,他不是贼,那一对玉镯,是我给他的。

    保安大吃一惊,而少年的眼里全是泪水了。保安刚走,那个少年扑通就跪下了:阿姨,您为什么救我?

    她笑了,淡淡地说:孩子,因为你的青春比那两只镯子值钱,我想用那两只镯子赎回你找不到方向的灵魂。何况,刚才我并不曾睡着,因为你手里拿着刀,所以,我没有喊,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儿子。

    那个少年,泪如雨下。

(选自《青年博览》2003年第7期  作者:晓荷)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妈妈的树

    ①春雨如丝,万物复苏,又是一个栽树的好时节。

    ②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老家的那些树。老家的院子很大,正好适合栽树。每到春天,妈妈在劳作之余都会偷闲栽树,栽过榆钱树、桑树、桐树,还有好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我不知道妈妈到底栽过多少棵树,只知道妈妈对每一棵树都精心栽培,像呵护孩子似的呵护每一棵树。我们把这些树叫作妈妈的树。

    ③离开老家多年,许多树都在记忆中渐渐淡去,唯有白杨树、香椿树和柿子树常常出现在我梦中,因为它们都是有故事的树。

    ④在我的记忆里,白杨树的叶子是我童年最好的玩具。过家家的时候,我们把叶子做成佳肴,用草茎把叶子串成项链。夏日寂寞的午后,白杨树银白色的树皮微微泛出淡青色的光圈。一阵风过,树叶唱起了轻柔的摇篮曲,让我安然入眠。秋天寂静的清晨,白杨树叶随风起舞,飘飘悠悠落了一地,脚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我一圈一圈绕着树走,乐此不疲。

    ⑤弟弟最喜欢香椿树。香椿树长得很高,每年春天发芽的时候,采摘它就很费事,要爬得很高才够得着。而香椿树的树干又很光滑,爬树是一件很费力的事情。弟弟喜欢爬树,每到做饭的时候,不等妈妈采摘,他就小猴子似的哧溜哧溜上去了。这时,妈妈总要急急地从灶台边跑过来,站在树下大声叮嘱:“小心啊!可要踏实啦!”夜晚的饭桌上,在妈妈“不能上树啦”的絮絮叨叨中,我们快乐地吃着香椿炒鸡蛋,那滋味,太美啦!

    ⑥柿子树是我和弟弟都喜欢的一棵树。秋天来临的时候,满树挂着金黄色的柿子,黄灿灿的柿子在绿叶的掩映下是那样的美,一村的小孩都绕着我家院子咽口水。那场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简直就美得无与伦比。可是,有一年秋末,后邻的孩子为了摘我家的柿子,从院墙上摔了下去,送进了医院。那天晚上,妈妈                        。第二天早上,柿子树倒在了院墙边,金黄的柿子滚落一地。

    ⑦如今,妈妈老了,可妈妈依然栽树,家里的院子栽不下就往外栽。院子前的池塘边,院子后的斜坡上,村子边的小山上,都有妈妈的树的身影。妈妈在小山上栽的柿子树已经成林,每年秋天,那里就成了全村孩子的乐园。

    ⑧每次给妈妈打电话,妈妈总是爱和我们说她的树。我一边接着电话,一边望着窗外都市狭小的天空,眼前似乎出现了一片苍翠。在许多年前的春雨里,妈妈已经把她的树栽进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我们走了多久,走得多远,那些树,它们总在那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小地主”

    它歪着脑袋,嘴巴向上翘成45度角——我看不出恐惧和紧张,它的表情就像在示威。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雏鸟,因为它的神态太天真了,有种孩子式的任性。我初见到它时,它正扑腾着翅膀,累得气喘吁吁却收效甚微地停在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它是急于成长趁父母不在就翻窗跳出家门,还是太过淘气,总在试飞练习中逃课才造成今天的危险局面。我弯腰捡起它,它用小翅膀用力拍打着我的手,并发出带着感叹号的抗议,非常反对。如同外婆威胁童年的我“大灰狼来了”以使我听话,我教育它说:“别动,有猫!”

    它的体形比麻雀大,羽色黑灰,我们宿舍为它的身份争论起来,有的说是喜鹊,有的说是乌鸦。我总结,说它是乌鸦的人肯定出于嫉妒。我相信每个人都愿意拥有救助小鸟的机会,只不过这次的幸运落在了我头上。我从感情上不希望它是乌鸦,也许这鸟类看来是种族歧视的表现。面前摆着小米、菜叶和清水,可它不吃不喝,就在那儿歪着脖子生气,也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气,还是生我的。我质问它:“凑合吃吧!难道想让我给你满处捉虫子不成?”它一翻白眼,还是不领情,干脆转过头不理我了。根据它的脾气和对食物的挑剔,我给它起名“小地主”。

    为了让小地主进食,我在洗干净的眼药瓶里装上牛奶,然后我拿着它,像一枚导弹一样向它挤射过来。小地主不知何物,大叫一声——它一张嘴,牛奶就灌进去了。我怕热量不够才放的牛奶,我想大象都能靠喝奶长大,何况你这么个小东西。书上说幼鸟在发育期食量惊人,母鸟辛苦奔波,才能勉强满足它们的胃口。如今,让我像个保姆似的代劳了。由于小地主不配合,吃饭的时候,我不得不找一个人专门掰开它的嘴,我往里填,它吃得满脸都是。它昂着半只眼睛已被糊住的小脸,气愤地盯着我。

    很快就搞清楚小地主的身份了,因为我们宿舍被它的同类包围了。高高低低的树杈上,站了数十只灰喜鹊,也许不仅它的父母来了,连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也来了。小地主一看家里来了人,马上趾高气扬,一声又一声地叫起来,也许是告我的状,反正听了它的一番陈述,灰喜鹊们纷纷声色俱厉地指责起来。为了破除扣押人质的嫌疑,我打开纱窗,让小地主自由地站在窗台。显然窗台与树枝之间的距离超过小地主的飞行能力,它张开翅膀,呆了一会儿,又理智地收拢了。灰喜鹊家长们似乎不再怀疑我的清白,当我把小地主重新拿进房间,它们没有表示出什么激烈的举动。

    灰喜鹊这种鸟相貌优雅,胸部是柔和的灰蓝色,还拖着长长的动人尾羽,只是叫声高亢、粗实,甚至带点儿沙哑。它们轮流看望小地主,问寒问暖,虽然亲情可以理解,但是制造出一片喧哗——读书看报的事儿在我们宿舍是进行不下去了,午休的美梦就更别想。为了不影响其他人休息,我只好每天中午把小地主带出来。烈日下,我在空无一人的校园操场上无奈地散步。我一边走一边跟小地主聊天,一个星期下来,我认同了这种说法:牙都被晒黑了。一次,小地主格外乖巧,后来我才发现事出有因,它竟然在我兜里拉屎——它使我成为一个有味道的女人。

(周晓枫/文,选自《斑纹——兽皮上地图》,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版,有删节)

散文阅读

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陈晓卿

①故乡是什么?

②字面上的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地。但事实上,每个人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故乡——那是自己非常依恋的地方;是自己可以看不惯,但绝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是无论自己开心还是沮丧,都可以寄托情感的地方。

③比起故乡的样貌,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故乡的口味。从科学的层面上说,人的口味基本形成于童年时代,你童年时吃到什么,以后的口味就是什么。顽固的故乡口味依赖,源自神秘的童年味觉。

④故乡的味道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它标识着你的归属,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建立的食物鄙视链的顶端。这种归属感牢不可破,尤其以有风味的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一名北京的兄弟总结他们家的婆媳关系,太太和老太太亲如一家的和谐中,一直存在着餐桌上的口味博弈 , 因为他娶了一个上海美女。

⑤故乡味道还证明着你口味的正宗。如果你对自己故乡的食物有着清晰的记忆,那么在一个饭局上,尤其是和你的口味正好吻合的饭局上,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故乡甚至关乎个人的尊严。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食物更好吃,但是一个故乡感非常强烈的人,他能把故乡的“口味正确”上升到倍数的水准。比如,哪个地方的辣椒最辣,这绝不是史高维尔指数能够标定的。羊肉更是这样,甘肃、宁夏都声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新疆和内蒙古更具体到南疆还是北疆、呼伦贝尔还是锡林郭勒。一个海南人过来插话,加积鸭、文昌鸡、和乐蟹、东山——羊字还没说出来,所有北方的网友不约而同地敲黑板:注意,我们在讨论羊肉的话题。

⑥所以在饭局上,我经常会小心询问在座宾客的籍贯,稍一大意,就会对人际关系造成永久的伤害。因为中国太大,连汤圆、粽子、豆浆都存在甜党和咸党,鸿沟几乎与信不信中医、吃不吃转基因食品一样,一言不合,势同水火。南京人请客吃烧卖,一个呼和浩特人充满同情,什么,糯米馅儿的?江苏现在经济形势不行啊,吃不起肉?旁边一个广东人打圆场,我们广东更可怜啦,烧卖连面粉都用不起,用鸡蛋擀皮儿,而且,只能当早点。

⑦事实上,故乡的味道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和你的记忆、你的成长有关。

⑧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对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他的生长地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样子会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被赋予更多的情感色彩,同样地也包括当年的味道。就像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与其说他们在怀念故乡的食物,不如说他们在回忆自己的成长。

⑨所以有人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⑩天涯咫尺,故乡难寻。这几年,我和同事只做了一件事情——用食物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味的故乡。

【注释】①史高维尔指数:指1912年美国化学家史高维尔所制订度量辣椒属果实的辣味的单位。

请你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学习任务。

做客

练建安

“落雨天呢,半上昼啦。”

黄泥路,蜿蜒下行江边。老姑婆倚门张望,念叨。

半山窝,有数间黄泥房,黑瓦上飘着淡淡炊烟。山脚下,隐约传来舞狮舞龙的锣鼓声。

小孙女秀秀蹦跳过来:“阿婆,阿婆,俺要吃油枣。”老姑婆苦笑:“阿财哥来了,就给你吃。”秀秀仰头问:“都好多天啦,还没来呀。”

是啊,大年初八了,阿财还会来吗?

老姑婆是三十里外的邱屋寨嫁过来的,丈夫、三个儿子都没了,老大媳妇跟人跑了,秀秀是留下的独苗。穷困人家,亲戚往来就日渐生疏了。

老姑婆很爱惜娘家,娘家只有一个弟弟贵昌。贵昌人老实,家口多,薄地半亩,又没个手艺,过得紧巴巴的。往日,老姑婆常回娘家来,捎带一些番薯干芋头粉啥的,接济家用。临走,阿财总要送老姑婆老远,眼圈红红的。老姑婆说,财啊,你这孩子,目汁脆呀。

老姑婆往炉膛添了把芦箕。铁锅噗噗响,油枣散发出香甜气味。秀秀偎依在阿婆身边,舌头舔着嘴角。

“姑婆,姑婆在家吗?”

“哎,哎,来啦。”老姑婆颠巍巍地“奔”了出去。

阿财来了,赤脚沾满黄泥,腋下夹着布鞋。“这孩子啊……”老姑婆到灶间端出了半盆热水。洗好脚,穿上布鞋,阿财摸出一把花花绿绿的糖果给秀秀,又从怀里掏出四个贴有红纸条的鸡蛋:“自家的生蛋鸡。”老姑婆接过,放在香案上:“自家人,客气啥呀。”

食昼啦。客家人日常言语中,保持有中原古音。食昼,就是吃中午饭。老姑婆把“鱼”(用整块杂木雕刻成的一条大红鲤鱼)、鸡臂、油枣、煮米粉、烧豆腐等端上饭桌,热气腾腾的。

“财呀,来,吃,年年有余。”

阿财吃了点萝卜丝,说:“姑婆,您吃。秀秀,俺给你夹。”

秀秀说:“俺要吃油枣。”

阿财把油枣碗移到了秀秀一边。秀秀瞄一眼阿婆,咬着筷子,不说话。老姑婆夹了一块油枣给秀秀,又夹了两块给阿财:“吃吧,今年的油枣,红糖不好买,不甜呢。”

“好吃,好吃,又甜又香。”阿财把碗里的另一块,让给了秀秀,“细人子,牙口好。”

“财呀,有嘛介(没有什么)菜,行断脚骨饿断肠噢,多吃啊。”老姑婆把一块鸡臂往阿财碗里夹。阿财将饭碗往怀里躲藏,双手按住:“不要,不要,俺从小不吃,会坏肚子。”

阿财明白做客规矩,那块鸡臂是万万吃不得的,那是主人待客的门面。何况老姑婆生活这样穷窘?初二到初八,主客推来让去,以致于那块鸡臂“柄”上,黑乎乎黏糊糊的。

“年初八啦,没有人客来啦,财呀,你就吃了吧。”

“秀秀吃,吃块鸡臂,长大一岁。”

“阿财哥,俺吃了也会坏肚子。”

那块鸡臂,谁也没有吃。阿财回家时,老姑婆用草纸包了里外三层,要他带回家当“等路”。细雨停歇了,有“日朗花”。阿财脱下布鞋,夹在腋下,含泪告别。山脚下,回望,老姑婆还在家门口看着他。

阿财抹去泪珠,走上了廊桥。

对面桥头,有一帮闲汉,坐在栏杆上啃吃甘蔗。

阿财蹑手蹑脚走过。

“站住!”

阿财楞怔,继续走。

“给俺站住!”

一个衣着黑绸缎的壮汉挡住了去路。

“干啥的?”

“做客的。”

“打赤脚?八成是小偷小摸。”

“不是,俺是邱屋寨的。”

“搜!”

两个闲汉走上去,摸摸捏捏,搜出了一个纸包。

“还给俺,姑婆给的。”阿财挣扎。

壮汉打开草纸,看到的是一块鸡臂,挨近嗅嗅,皱眉,顺手抛落桥下。

“俺的鸡臂啊!”阿财一头撞向壮汉。

壮汉倒退,嗤啦一声,黑绸缎下摆挂在枯枝上,撕裂了一道口子。

“绑了,赔钱赎人!”

阿财被绑在廊桥木柱上,嘴里塞了块破布。

“咋啦?正月大头的。”

增发狮队刚好收工路过。

壮汉说:“增发,你少管闲事。”

“几多钱放人?”

“你赔不起。”

“三块大洋,今晡赏金全归你。”

“嘘嘘,这是啥?上等洋绸。”

“赌一把,咋样?”

“呵呵,敢赌?划个道来。”

“前方五六十步,有棵柚子树。”

“咋啦?”

“就剩一颗柚子,俺一把打下来。”

“打下来,放人。打不下来,一百块袁大头。”

“咋?一百块?”

“一百块!”

“哪……好吧。”

增发弯腰拣起一块石子,掂量掂量,猛地旋转一圈半,摔出。

一道亮光,破空划过。

众人睁大了眼睛,屏住呼吸。

远处枝头,黄叶飘落。柚子晃动,依旧高挂。

增发抱着脑袋,蹲在地上。

“砰!”

一声枪响,击碎河岸的宁静。

柚子应声落地。

“谁?谁开的枪!”壮汉气急败坏。

“路人。路人开的枪。”一位看似平平常常的路人笑着说。

(选自《汀江记》,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