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章程》:“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材料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 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这一错误不可避免地使……党的治国方略、方式不是与法律化、制度化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的“依法治国”,而只能是适合阶级都挣的“政策治国”……最终导致“文革”悲剧。
——摘编自《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