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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性学习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多校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11月期中联考试卷

某校举办“培养家国情怀”的专题活动,请按要求完成任务。〔10分〕
(1)、任务一:右图书法作品的内容是李大钊先生写的对联,请完整地抄写在横线上。〔2分〕

上联:

下联:

(2)、任务二:请根据你阅读《红星照耀中国》的体验,为下面的人物选择合适的评语。(填序号)

①贺龙  ②周恩来  ③彭德怀  ④朱德

A.浓眉大眼长胡须,温文儒雅真君子。

B.铁打胳膊和双腿,身先士卒才能高。

C.力大如虎远名扬,嫉恶如仇尤爱马。

D.乐观率直善驰骋,吃苦耐劳富才智。

(3)、任务三:请结合你的阅读体会,简要地说一说《红星照耀中国》标题的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成功》,完成小题。
                                                                                                         行走的成年礼
                                                                                                               李晋
        ①记得在拉萨布达拉宫的广场上碰到一个朋友,他羡慕我的年轻,说自己如果能早几年来拉萨,他的人生必将是不同的景致。可是现实中的牵绊已经不允许他重新来过,因此他的生活中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②我喜欢旅行中坐在长途车上产生的错觉,它赋予我平日里没有的敏感。我相信人们在行走中会变得聪明,因为4年来我几乎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在旅行中做出的,我在不同的文化间寻找着自己,那种浪漫与坚持,有点像少年的游戏。
        ③日常生活总是单调而枯燥的,在不断的模仿与复制中,人们很容易迷失自己,只有车窗外那不断变幻的风景,还在以一种镜像,映射出我的存在。于是在行走的背后,每个人都不由得变得坚强,我们不断地反思过去,寻找着超越的可能。
        ④当原本的厌倦与懈怠从身上剥离时,我们在旅行中便实现了对自我的回归。那是一种奇妙的境界,把生命带回到初始时的样子,它是如此清新,一尘不染。我们在行走中还能接触到其他人,接触和吸收异域的新鲜文化,这种文化间的相逢,同样给一个人的生活方向提供无限可能。
        ⑤旅行赋予我们新生,它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奇异的影像,那里有生命的原初和价值的多元。记得巴西作家保罗·科埃略曾写道:当你旅行的时候。会以一种实在的方式体验到再生的过程。你会遇到全新的环境,时间也因此变得缓慢。而且在大多数时候,你甚至不知道那里的语言,所以在旅行时,你就像一个刚刚离开子宫的孩子。
        ⑥人类学家在讲述人生礼仪时,把它当作一种“转变的仪式”,当仪式结束,参与者便完成了身份的转变。非洲部落里的少年,总是独自一人被驱赶着走进草原,当他们筋疲力尽地归来时,便完成了自身的“成年礼”。人类学家特纳曾指出,这个过程让你从熟悉的环境里走出来,在仪式中经历嬗变。这应该是种混沌、模糊、而又异常神圣的情绪,它让一个人在内心矛盾与时光的消逝中迎接新生。
        ⑦无论是部落里的少年,还是群岛上的土著,他们都是在陌生的环境里体会生命的冲动。这就好像那些朝圣者,每每从熟悉的生活里走出。当“朝觐(cháojìn,指宗教徒拜谒圣像、圣地等)之旅”开始时,他们便摆脱了与过去的纠缠。这些人披荆斩棘、历尽艰难,在漫长的隐忍后,终于实现了灵魂的重生。这样的朝圣必然是一场孤独、倔强,甚至有些残酷的蜕变过程,如凤凰涅槃(nièpán,指佛教用语,指超脱生死的境界),浴火而生。
        ⑧人类朝圣和旅行,有着结构上的相似,它们都是和旧有生活的告别,同样在行走中期待着新生。人们在内心动力的驱使下,开始去寻找异己的世界,这种寻找有时有几分偏执。缘于对重生的那份热切的渴望。而仿佛只有在差异中,我们才能不断实现对自身的反省。由此来看,当我们不断地踏上旅途,把自己置身于异乡陌生的环境时,旅行之于我们,其实是一场人生的朝圣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苦 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苦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悠悠寸草心

    ①日本一名牌大学毕业生应聘于一家大公司。

    ②社长审视着他的脸,出乎意外地问:“你替父母洗过澡擦过身吗?”

    ③“从来没有过。”青年很老实地回答。

    ④“那么,你替父母捶过背吗?”

    ⑤青年想了想:“有过,那是我在读小学的时候,那次母亲还给我10块钱。”

    ⑥在诸如此类的交谈中,社长只是安慰他别灰心,会有希望的。

    ⑦青年临走时,社长突然对他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个条件,刚才你说从来没有替父母擦过身,明天来这里之前,希望你一定要为父母擦一次。能做到吗?”

    ⑧这是社长的吩咐,因此,青年一口答应。

    ⑨青年虽大学毕业,但家境贫寒。他刚出生不久父亲便去世了,从此,母亲为人做佣拼命挣钱。孩子渐渐长大,读书成绩优异,考进东京名牌大学。学费虽令人生畏,但母亲毫无怨言,继续帮佣供他上学。直至今日,母亲还去做佣,青年到家时母亲还没有回来。

    ⑩母亲出门在外,脚一定很脏,他决定替母亲洗脚。母亲回来后,见儿子要为她洗脚。感到很奇怪:“脚,我还洗得动,我自己来洗吧。”于是青年将自己必须替母亲洗脚的原委一说,母亲很理解,便按儿子的要求坐下,等儿子端来水盆,把脚伸进水盆里。青年右手拿着毛巾,左手去握母亲的脚,他这才发现母亲的那双脚已经像木棒一样僵硬,他不由得搂着母亲的脚潸然泪下。在读书时,他心安理得地花着母亲如期送来的学费和零花钱,现在他才知道,那些钱是母亲的血汗钱。

    ⑪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对社长说:“现在我才知道母亲为了我受了很多的苦,你使我明白了在学校没有学过的道理,谢谢社长,如果不是你,我还从来没有握过母亲的脚,我只有母亲一个亲人,我要照顾好母亲,再不能让她受苦了。”

    ⑫社长点了点头,说:“你明天到公司上班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每一棵草都会开花》

       ①去乡下,跟母亲一起到地里去。惊奇地发现,一种叫牛耳朵的草,开了细小的黄花。那些小小的花,羞涩地藏在叶间,不细看,还真看不出。我说,怎么草也开花?母亲笑着扫过一眼来,淡淡说,每一棵草,都会开花的。愣住,细想,还真是这样。蒲公英开花是众所周知的。开成白白的绒球球,轻轻一吹,满天飞花。狗尾巴草开的花,就像一条狗尾巴,若成片,是再美不过的风景。蒿子开花,是大团大团的……就没见过不开花的草。

       ②曾教过一个学生,很不出众的一个孩子,皮肤黑黑的,还有些耳聋。因不怎么听见声音,他总是竭力张着他的耳朵,微向前伸了头,作出努力倾听的样子。这样的孩子,成绩自然好不了,所有的学科竞赛,譬如物理竞赛,化学竞赛,他都是被忽略的一个。甚至,学期大考时,他的分数,也不被计入班级总分。所有人都把他当残疾,可有,可无。

       ③他的父亲,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中年人。常到学校来看他,站在教室外。他回头看看窗外的父亲,也不出去,只送出一个笑容。A那笑容真是灿烂,盛开的野菊花般的,有大把阳光气息在里头。我好奇他绽放出那样的笑。问他,为什么不出去跟父亲说话?他回我,爸爸知道我很努力的。我轻轻叹一口气,在心里,有些感动,又有些感伤。并不认为他,可以改变自己什么。

       ④学期要结束的时候;学校组织学生手工竞赛,是要到省里夺奖的。这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平素的劳技课,都被充公上了语文、数学,学生们的手工水平,实在有限,收上去的作品,很令人失望。这时,却爆出冷门,有孩子送去手工泥娃娃一组,十个。每个泥娃娃,都各具情态,或嬉笑,或遐想。活泼、纯真、美好,让人惊叹。作品报上省里去,顺利夺得特等奖。全省的特等奖,只设了一名,其轰动效应,可想而知。

       ⑤学校开大会表彰这个做出泥娃娃的孩子。热烈的掌声中,走上台的,竟是黑黑的他——那个耳聋的孩子。或许是第一次站到这样的台上,他神情很是局促不安,只是低了头,羞涩地笑。让他谈获奖体会,他嗫嚅半天,说,我想,只要我努力,我总会做成一件事的。B刹那间,台下一片静,静得阳光掉落的声音,都能听得见。

       ⑥从此面对学生,我再不敢轻易看轻他们中任何一个。他们就如同乡间的那些草们,每棵草都有每棵草的花期,哪怕是最不起眼的牛耳朵,也会把黄的花,藏在叶间。开得细小而执著。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手掌里的清凉

    树阴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大的约七岁,小的看来不到三岁。树下有几个用砖块砌起的墩子,大的孩子以砖墩当桌子趴在上面做作业,小的也拿了一截铅笔在一张纸上胡乱画着。

    他们是兄弟俩,大的孩子放了暑假,从农村到这座城市打工的父母便把兄弟俩从家里接来,与他们团聚一些时日。

    风就是一个淘气的孩子,特别爱恶作剧,越是酷热,它越是要把自己藏起来。弟弟大约是受不了那酷热,抓耳挠腮的,满脸通红,有汗水从腮上掉了下来。这时,哥哥好像变戏法一样,从树丫上拿出一把扇子。确切地说,那不是扇子,只是一小块三夹板,拿绳子绑上了一根小木棍做柄。哥哥捏着那柄一个劲地给弟弟扇着。

    【甲】热热的风让兄弟俩感觉不到一丝凉快。这时,哥哥两眼直直地从街的缺口处望过去,他渴望有风吹过来,可是没有。

    【乙】哥哥显得非常失落。他下意识地四处瞅着,眼光突然就落到了一个地方,那多么像一块侧立起来的池子。也许他思绪的鱼儿已游回到了家乡,他家门前有一块池塘,不管多热的天,只要坐在池塘边树下的青石墩上,将双脚伸到水里,就会有一股透心的凉从脚下一直凉到头顶。

    哥哥来到了那“侧起的池子”前,他是认识的,那是一块玻璃。下面是墙砖,玻璃有些高,他踮了踮脚,仍然够不着那玻璃。随之,他“吭哧吭哧”地搬来几块砖头,顺着墙根码起来,站在砖头,他这下能够着了。他将双手贴在玻璃上,感觉到了阵阵凉意。

    这时,他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将弟弟抱了过来。他要抱着弟弟站到那码好的砖头上,可就是上不去。努力几次后,他放弃了——因为他明白,凭着自己的力量,是不能抱着弟弟上到砖头上去的。

    他想了想,将弟弟抱回到树阴下,把自己的双手在玻璃上贴了一会儿,然后赶紧去握住弟弟的手。几乎在两个多小时里,哥哥就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直到快中午了,在工地上做饭的母亲来叫兄弟俩去吃饭,哥哥的这一动作才停止。妈妈问哥哥:“孩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哥哥说:“我不能让弟弟热着,再说弟弟要是热得哭了起来,会影响爸爸妈妈工作的。”妈妈的两眼不禁红了,可哥哥似乎没有看到妈妈的表情,只顾高兴地说下去,“妈妈,我知道阴处的玻璃会是凉的,想不到城里的玻璃会这么凉。”

    妈妈本想告诉儿子:这玻璃之所以会这样凉,是因为玻璃后面的屋子里有大功率的空调。可妈妈没有说,她相信能将一手清凉传递给弟弟、心中想的是让爸爸妈妈安心工作的孩子,无论将来的日子过得如何,他都是人间最富有的。

(段奇清/文,选自《铜陵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部读不完的书叫母亲

    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闹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快,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拧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望着这陌生的娘俩儿,我首先想起了那无数人唱过的凄凉小调:“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有娘呀……”我不知道那时是一种什么心绪,总是用忐忑不安的眼光偷偷地看她和她的女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愣是把她堵在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向她大声喊道:“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孩子没有一盏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儿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立刻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了可得好好孝顺呀……”

    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就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脸。我不知怎么搞的,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回家的时候,天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

    以后的许多天里,她不管见爸爸还是见邻居,总是一个劲埋怨自己“都赖我,没看好孩子!千万别落下病根呀……”,好像一切过错不在那硬梆梆的水泥地,不在我太调皮,而全在于她。一直到我活蹦乱跳一点儿也没事了,她才舒了一口气。

    没过几年,三年自然灾害就来了。只是为了省出家里一口人吃饭,她把自己的亲生闺女,那个老实、听话,像她一样善良的小姐姐嫁到了内蒙,那年小姐姐才十八岁。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冷,爸爸看小姐姐穿得太单薄了,就把家里唯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了。她看见了,一把就给扯了下来,“别,还是留给她弟弟吧。啊?”车站上,她一句话也没说,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她才向女儿挥了挥手。寒风中,我看见她那像枯枝一样的手臂在抖动。回来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叨叨:“好啊,好啊,闺女大了,早点儿寻个人家好啊,好。”我实在是不知道人生的滋味儿,不知道她一路上叨叨的这几句话是在安抚她自己那流血的心,她也是母亲,她送走自己的亲生闺女,为的是两个并非亲生的孩子,世上竟有这样的后母?

    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我的眼泪一个劲儿往上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叫了一声“妈妈”,她竟“呜”地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曲,全都在这一声

    “妈妈”中融解了。

    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这么少……

    这一年,爸爸有病去世了。妈妈她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线头,妈妈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供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毛毛,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桔黄色的火里是妈妈跳跃的心脏,只要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我总觉得妈妈的心脏会永远地跳跃着,却从来没想到,我们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却突然地倒下了,而且再也没有起来。

    妈妈,请您的在天之灵能原谅我们,原谅我们儿时的不懂事,而我却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可以忘记,却永远不能忘记您给予我们的一切……

    世上有一部书是永远写不完的,那便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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