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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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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若我们分析一个农村社会组织,在一般人民,文字的用处是很有限的。在天天见面的团体中,知识的传递,言语自然比文字为简便而切实。人口流动率低,因地域上的膈膜而利用文字来传递消息的需要当然亦少,所以信札在农村是不常见的。社会不在激变之中,在时间上所发生需要记忆的事非但少而且需要记着的时间亦短,需借文字帮忙之处因之不多。若是“文盲”比“不文盲”的人在生活上并不吃亏时,当然不愿费本钱来“治盲”了。

我并不是说在乡村中文字没有用处,只是普通人民用着文字的地方很少。一乡的领袖则需要较深的文字知识,因为他是一乡的顾问,有重要的信札须由他代笔。以前的私塾制度是在这种社会需要之下发生的。那些贵族性质的“西席”式私塾是专门造就成一乡的领袖,所以在学的时期较长,那平民性质的“开门聚徒”式私塾,年限随学生自己决定,平时若工作忙碌尽可随意不去上学,识几个字就算了。

到民国二年私塾被学校代替了,在这个时期,教育制度并没有标准化,小学教员可以独出心裁来决定教材。江村的小学就由一位做过“西席”又受过“师范”训练的乡绅主持。他和我追述他当时的教材说:“我觉得一个小学毕业生一定得会应付社会上普通文字的需要,至少要会打算盘,会写红白份子,会记账,会写条子。所以我到小学三四年级就专门教他们这些实用的事。”

到民国十七年,江村的小学教员换了位新式师范的毕业生。一个在新式师范毕业的人,连自己都不会算账,不会写份子,这是无可讳饰的,因为这些东西是“本地”社会组织中的东西。我初到这里这些都不通,也是一项一项做小学生般学着。一个新式师范毕业生,大概不见得肯再做小学生来向乡人学习了,他用着标准化的课本来教授。有一次我在航船上和一个小学毕业的乡人坐在一起,他曾说:“那书上说的什么自由平等……”,在他看来只是多几个不切实用,也不了解的新名词罢了。

不但教材上发生了脱节,在教法上也发生了“格格不入”的地方。在私塾制度中是一个一个学生去上学,去背书的,是个别的教育法,所以一个学生若是有几天不上学,回来不会发生“脱课”,只是慢一些罢了。新式的学校是集合教育法,先生把“课堂”当作实体,而且当作连续的实体,他不管课堂里的学生在那里变迁,今天上了第一课,明天是第二课,学期始末的校历也是听着上边的训令,一切标准化。可惜的是社会组织本身没有标准化,一方面标准化,结果是“配不上去”。

江村一带乡村的日历是这样:阳历2月到3月是新年,忙着做客人。3月到5月是空闲的,5月到6月是蚕忙,6月到7月是田忙。7月到9月除了一期秋蚕都是空的。9月到10月是收稻,11月到年底是春花(麦、豆、菜之类)。儿童满了10岁就要跟到田里学习,蚕忙时也须帮着采叶看蚕。在这种情形下若是要趁他们比较空闲的时候来读书,应当在1月到5月,7月到9月。但事实上一面蚕忙、田忙,一面却也“学忙”,等田忙忙过了,学校也放暑假了。秋蚕来了,稻要割了,学校里先生却在一课一课地上书,等春花收好,学校又关门了。

这种“配不上”的结果,在学校方面是缺席太多。在学生方面只要晚了一星期课,又没法去补,谁都追不上去,上课当然没有乐趣。在过渡时代,那位老先生和我说:“我知道这种情形,所以总是忙着和他们补课。”其实是在维持个别教育法。但是在标准化、集体化的现代之教育,或是“明日之教育”之下,乡村的儿童,永远是不能获得他们需要的文字知识。

(摘编自费孝通《江村通讯》)

材料二:

树立乡村教育自信是保持改革定力、稳步迈向中国特色现代乡村教育的必由之路。如果乡村教育不能正确认识和挖掘自己的特殊优势,不能深入锻造自身的特色,进而建立起本该有的自信,平等地参与城乡或区域间的对话,盲目地“被城市化”,势必会强化乡村教育根深蒂固的自卑感。

其实,乡村教育有独特的优势。一是资源优势。山川河流、原野大地等自然环境是乡村少年接受自然教育的优势资源;风土人情、历史遗迹等社会文化元素是乡村少年接受社会教育和文化教育的优势资源。乡村教育可以开发特色课程,培育本土特色的校园文化,探索建立“自然——人文”的教育模式等,引导乡村青少年确立乡村自信和乡村教育自信。二是样态优势。当前,乡村普遍出现了小规模学校和小规模班级,“小班小校”对于乡村教育而言,具有相对于城市(镇)“大班大校”的明显优势:在教学方面,便于因材精准施教,满足学生个性化教育需求;在管理方面,便于精耕细作,运转灵活。“小班小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

(摘编自周晔《乡村教育自信的内生路径》)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材料一指出乡村私塾时期教材不规范,后来有标准化的课本,村人才开始学到知识。 B、材料二认为乡村教育需要建立自信,认识和挖掘自身优势,没必要参照城市的做法。 C、材料二指出城镇“大班大校”样态不够灵活,与材料一“集合教育法”有相似弊端。 D、两则材料均指出乡村教育的特殊性,并就如何发展乡村教育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材料一按时间顺序,介绍乡村学校从私塾(贵族教育)到新式学校(平民教育)的发展过程。 B、材料一从时空角度论述文字在乡村用处有限,与《乡土中国》相关内容的论述角度大体相似。 C、材料一作者深入农村,与当地人谈话、学习当地技能、了解当地年历,可见其学术态度严谨。 D、材料一和材料二都谈乡村教育,但从实质来看,由于时代不同,二者概念内涵并非完全一致。
(3)、下列选项,不适合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二观点的一项是( )
A、乡村教师带领同学们在田间劳作时学习《芣苢》和《插秧歌》。 B、乡村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给缺课的学生补课,让他们能追上进度。 C、乡村教师研究统编教材,在学校创建了“人与自然”特色课程。 D、乡村教师经过调查,根据不同的农忙时期把学生分到不同的小班。
(4)、新式学校的教育在农村“格格不入”的原因是什么?请根据材料一概括说明。
(5)、为撰写关于“乡村教育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你需要与乡村学校的校长做一次访谈。请结合材料和下列表格中校长的回答,拟写三个访谈问题。

你的提问

校长的回答

目前乡村教育盲目地“被城市化”,存在一定的自卑感。

乡村教育有它独特的优势,一方面是资源优势,另一方面是样态优势。

目前我校结合本地风土人情开发特色课程,同时,实行小规模班级教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一下小题。

书法载道:由道生书以书正道

    书法,并不是简单意义上把汉字写好,而是将“道”——也就是天道和自然之道落实到我们的书写里,这样的书写才能够称之为“书法”。真正的书法必须是载道的。所谓“天道”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具体该如何落实到我们的书写里边呢,有两个“进入”,或者说有两个途径。第一个进入是“由道生书”,第二个进入是“以书正道”。前者是一个顿悟的过程,后者是一个渐修的过程,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两者如果把道给缺失了,就很难称之为真正的书法。

    什么是由道生书呢,简单地说就是道生出书法,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密切关系。东汉书法家蔡邕《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可知书法是从自然之道萌生出来的,这个自然之道体现在阴阳方面,阴阳再生出形势。一个汉字写得好不好,从纯粹的技术层面看,就是这个字的黑与白之间的关系,黑的是笔划,白的是空白,例如“于”,上面的两横很长,叫形,两横下边有大片空白,称之为势,书法的形势就是黑与白的关系。

    书写是处于一个自然的状态。苏东坡说:“手必至于忘笔而后能书”,手在写字时忘掉了手中的毛笔,这时候的书法才是真正的书法。比如王羲之写《兰亭集序》,书写时更多想的是如何组织语言,如何表达文章,而不是关注书写本身,这样才能保证书写的顺畅。但是我们现在却把这种自然之道忘记了,在书写过程中不断地被教导着如何加入这样那样的动作,完全把书写技术化,违背了自然之理。“书法”既是一个动词,表示如何书写,也是一个名词,指书写出的形态,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书法作品,如果只关注字本身而忽略了这个字是如何来的,这样的书法至少损失了半壁江山。在书法中,线条的形状和里边的空白,两者之间的关系都是建立在我们的手能够秉持阴阳自然之态,自然、阴阳、然后生出来形势,物化在纸面上,它就形成了一个书法作品。

    第二个进入叫由书正道,指由书法作品来论证道的存在,在佛教里边是属于渐修的模式,这个模式在书法里主要体现为临摹字帖。首先要肯定,学书法一定得临摹字帖,但反对在没有掌握笔法的情况下临摹。临摹练的是什么?是对于书法的感受、感知能力,还有你手的控笔能力,一旦这个能力达到以后,迅速要走向第二步,还原它的动态书写过程,把毛笔的性能充分发挥出来,也要把手的先天运动性能发挥出来,这两者如果能够合二为一,再去临摹字帖就会事半功倍。

    练字时还需要用心去感受。古人讲“心体同然”,我们的心和身体是合二为一的,这样的一种运动才叫做艺术。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歌之咏之;歌咏之不足,舞之蹈之。在书法中就是说,当我们的心被感动了想要“舞之蹈之”,这些动作物化在纸面上就是书法,这样的运动,在孟子讲来就是“不学而能者,谓之良能”。书法就是典型的良能,是手最自然的运动,构成汉字笔划的横竖撇捺这几种运动状态,都是我们的手天生会的运动方式。手的运动是本能的,和毛笔的性能结合起来,就书写出了汉字。这个时候你再去临摹,只要看到字帖中线条的粗细,就知道是毛笔的起伏,是毛笔弹性、健性的发挥;只要看到笔划之间的线条流动,就可以判断出手该怎么运动。

    在这个基础之上要由一个动态的书写方式上升到形而上的道的层面,要体悟天地万物之道,体悟自然之道,怎样体悟?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书者,如也”,如什么他没有讲,留给后世一个括号,于是汉代以后的书法家,不断往括号中填写他们认为的内容:说点如高峰坠石,横如千里坠云,书如飞鸟出林……自然界美好的事物都与毛笔相通,我们从一个书写的人走向一个能够体察天地大道的大仁,在天地之间有了开阔的胸襟和思想,在书写中也获得了自由。这才是书法的根本目的,使你变成一个完整健全的人,感觉到生活的幸福和精神的自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

    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

    “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辩。”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

    “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以为然的,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

(摘编自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什么是龙,确乎是一个谜。龙像马,所以马往往被呼为龙。《月令》“驾苍龙”,《周礼·庾人》“马八尺以上为龙”,皆其例。龙有时又像狗。《后汉书·孔僖传》“画龙不成反类狗”,所以狗也被呼为龙。此外还有一种有鳞的龙像鱼,一种有翼的又像鸟,一种有角的又像鹿。至于与龙最容易相混的各种爬虫类的生物,更不必列举了。

然则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的答案是:它是一种图腾(Totem),并且是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的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因部落的兼并而产生的混合的图腾,古埃及是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在我们历史上,五方兽中的北方玄武本是龟蛇二兽,也是一个好例。不同的是,这些是几个图腾单位并存着,各单位的个别形态依然未变,而龙则是许多单位经过融化作用,形成了一个新的大单位,其各小单位已经是不复个别的存在罢了。前者可称为混合式的图腾,后者则为化合式的图腾。部落既总是强的兼并弱的,大的兼并小的,所以在混合式的图腾中总有一种主要的生物或无生物,作为它的基本的中心单位,同样的在化合式的图腾中,也必然是以一种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其主干,而以其他若干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附加部分。

龙图腾,不拘它局部的像马也好,像狗也好,或像鱼,像鸟,像鹿都好,它的主干部分和基本形态却是蛇。这表明在当初那众图腾单位林立的时代,内中以蛇图腾为最强大,众图腾的合并与融化,便是这蛇图腾兼并与同化了许多弱小单位的结果。金文龙字的偏旁皆从已,而已即蛇,可见龙的基调还是蛇。大概图腾未合并以前,所谓龙者只是一种大蛇。这种蛇的名字便叫作“龙”。后来有一个以这种大蛇为图腾的团族(Klan)兼并了吸收了许多别的形形色色的图腾团族,大蛇这才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

于是便成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龙了。这样看来,龙与蛇实在可分而又不可分。所以我们在引用古书中关于龙蛇的传说时,就无法也不必将它们分清。甚至正因其分不清,这问题对于我们,才特别有意义。不错,惟其龙蛇分不清,我们才更能确定龙是古代图腾社会的遗迹,因为我们知道,图腾的合并,是图腾式的社会发展必循的途径。

图腾有动物,有植物,也有无生物,但最习见的还是动物。同一图腾的分子都自认为这图腾的子孙。如果图腾是一种动物,他们就认定那动物为他们的祖先,于是他们自己全团族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也都是那种动物了。曾奉狗为图腾的瑶族,如今还很鲜明的保存着这种意识。陆次云《峒溪纤志》说他们“岁首祭盘瓠,揉鱼肉于木槽,扣槽群号以为礼”。这种风俗与现代世界各处的图腾团族举行舞会,装扮并摹仿其图腾的特性与动作,是同样性质的。我国古代所谓“禹步”的一种独脚跳舞,本是仿效蛇跳,也属于这类。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确有其绝对的实际作用。

凡图腾都是那一图腾团族的老祖宗,也是他们的监护神和防卫者,它给他们供给食物,驱除灾祸,给他们降示预言以指导他们趋吉避凶。如果它是一种毒虫或猛兽,那更好,因为那样它更能为儿孙们尽防卫之责。每个老祖宗当然知道谁是它的儿孙,认识他们的相貌和声音。但儿孙太多时,老祖宗一时疏忽,认错了人,那是谁也不能担保的。所以为保证老祖宗的注意,儿孙们最好是不时在老祖宗面前演习他们本图腾的特殊姿态、动作与声调,以便提醒老祖宗的记忆。这便是前面所讲的瑶族祭狗王时“扣槽群号”而食和“禹步”的目的。另一种保证老祖宗注意的方法,是经常的在装饰上表现着本图腾的特殊形相,以便老祖宗随时随地见面就认识。代表这一种手段的实例,便是龙图腾的“断发文身”的风俗。

为什么装扮得像龙,就不为蛟龙所害呢?龙之不加害于越人,恐怕不是受了越人化装的蒙蔽,而是它甘心情愿如此。越人之化装,也不是存心欺骗,而是一种虔诚心情的表现。换言之,“断发文身”是一种图腾主义的原始宗教行为。断发文身的目的,固然是避免祖宗本人误加伤害,同时恐怕也是给祖宗便于保护,以免被旁人伤害。以上解释,可称为“避害说”。

至于许慎所谓“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可称为“尊荣说”。这一说似乎与图腾无关,其实不然。就现代人观点看来,人决不以像爬虫为尊荣。这完全是图腾主义的心理。图腾既是祖宗,又是神,人哪有比像祖宗,像神更值得骄傲的事呢!龙之所以有资格被奉为图腾,当然有个先决条件。定是假定了龙有一种广大无边的超自然的法力,然后才肯奉它为图腾;崇拜它,信任它,皈依它,把整个身体和心灵都交付给它。如果有方法使自己也变得和它一样,那岂不更妙?在这里,巫术——模拟巫术便是野蛮人的如意算盘。

(节选自闻一多《伏羲考》)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达尔文雀隶属于雀形目燕雀科,一共14种,其中13种分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另一种分布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岛600km的可可岛上。达尔文雀羽毛颜色均为暗色,体形相似,体长7—12cm不等,种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喙部的形状和大小。据考证,这14种达尔文雀是在过去的100万年至300万年间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

1835年9月,达尔文乘“贝格尔”号航行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在岛上发现一些羽毛颜色暗淡的雀形目鸟类,并采集了标本带回英国。后来,英国鸟类分类学家古尔德在研究达尔文收集的鸟类标本时发现这些雀形目鸟类是一些以前没有描述过的新种。达尔文也因此受到了启发,在《物种起源》中论述到:“这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生活的雀形目小鸟实在令人感兴趣,它们由一个种分化出来而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这些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形目小鸟促使达尔文产生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后人为了纪念达尔文就把这些雀形目小鸟称为“达尔文雀”。

(摘编自邓文洪、郑光美《达尔文雀与生物进化》)

材料二:

1938年12月,28岁的英国帅小伙大卫·拉克和他的研究团队登上了圣克里斯托巴尔岛,研究不同种“达尔文雀”的繁殖和觅食行为。每天上午他外出观察这些小鸟,下午则捕捉个体尝试进行圈养,看不同种之间是否会发生杂交。正如达尔文曾指出的那样,“达尔文雀”非常温顺,不怕人而易于接近。这些“很傻很天真”的鸟,是拉克在野外非常难得的理想观察对象。

1939年4月,拉克一行和4种共计40只地雀一起来到美国旧金山的加州科学院。从4月底至9月初,拉克在加州科学院、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等地的馆藏做研究,还专程去大英博物馆检视了达尔文当年采集的标本,最后他竟总共测量了近6400号“达尔文雀”标本!根据掌握的翔实资料,拉克很快撰写出了题为《加拉帕戈斯地雀亚科形态变异研究》的专著。而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同样的原始资料,1947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拉克的新作《达尔文雀》,书中竟得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结论!

拉克在第一本书中依据野外观察和标本测量数据对“达尔文雀”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并把主要篇幅放在了阐述种间以及种内变异上。比如喙的大小和形状在不同种之间和同一种但分布于不同岛上的种群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异。受到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亚种之间形态差异不具备自然选择上的适应性的影响,拉克在“达尔文雀”身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上述差异主要是在不同种间生殖隔离当中发挥作用,即同种的雌鸟主要通过喙型来识别同种的雄鸟。而生活在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由于具有介于两种之间的喙型,而被认为可能是杂交的产物。

在回到达丁顿会堂学校又教了一年中学生物之后,拉克开始为军方工作,主要是与其他科学家一道为刚刚投入实战不久的雷达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期间,生态学上一项名叫高斯原理的理论引起了拉克的注意,并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达尔文雀”的研究结论。他明确地指出竞争导致了“达尔文雀”在食物资源利用上的分化,产生了已知的14个种和它们形态各异的喙。以地雀为例,在同时有大、中、小地雀的岛上,3种鸟喙的大小都不重叠,对应着取食大小不同的种子。而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喙的大小却介于两种的正常值之间,这两个小岛上各只有一种食种子的地雀,因此表现出了竞争释放,即在缺乏竞争者时物种会拓展实际的生态位。就是说这两个岛的中地雀和小地雀可以选择利用的种子大小更为多样化。拉克的新书用形态学、生态学和行为学方面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予以佐证,并揭示了地理隔离和生态位分化在物种形成上的重要作用。

稍显遗憾的是,拉克的新书更多提供的还是一种描述性的结论,定量性统计分析有限。比如,尽管他指出了对食物资源的竞争是主要的演化驱动力,却没有提供大、中、小地雀在取食种子大小上是如何分化的例证。又如,他指出了对于同域分布的种群而言,生殖隔离是最后形成物种的关键一步,却没能说清楚究竟是何种机制导致了生殖隔离的实现。这些遗憾被开始于34年之后并延续至今的一项长期研究弥补。1973年,英国鸟类学家格兰特夫妇开始在大达夫尼岛展开持续40多年的研究,这段经历,将他们的名字与“达尔文雀”紧紧联系在一起。

对“达尔文雀”的研究,研究者们手中的工具从达尔文时代的猎枪,到拉克的望远镜,再到格兰特夫妇的雾网和录音机,发展到了今天的基因组高通量测序仪。对于“达尔文雀”的认知,既有最初达尔文的慧眼未识珠,也有拉克两本著作之间观点的骤然转变,更有格兰特团队42年的荒岛坚守。“达尔文雀”的传奇,生动地展现了追求真知的人们在旅程中可能会遭遇的起伏波折和不经意间的曲径通幽。在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中应当去追求长期的开放式的持续工作,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演化及生态过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尽头。

(摘编自Robbi《迈入基因组时代的“达尔文雀”传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1925年,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 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简言之,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记载之间的互证。王国维的《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利用甲骨卜辞证明《史记》记述殷商世系的可信度,是运用二重证据法的典范。

二重证据法的提出,与当时的学术情势有关。1923年,顾颉刚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批评传统三皇五帝的古史系统,由此引发古史大讨论,一度形成声势浩大的“疑古派”。顾颉刚借用西方从神话史诗到信史的模式考察中国上古史,认为古史是后人不断构造出来的。这些意见有西方“科学”背景,对中国古史研究造成很大冲击,导致中国文化不可信的观念盛行。有鉴于此,王国维希望从二重证据法的微观考证中衍生出宏观论题:古史是可证而可信的。王氏的理想是要利用以二重证据法证明的古史,重建学界对古史系统及中华文明的信仰。

时至今日,许多学者以此为基础方法。但学界中也有异议。李幼蒸对王国维“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的论断提出批评: “如按‘不能证伪,即应视为真实’原则,则可为任何虚假话语的制作大开方便之门。”

这种看法并非全无道理,但其实王氏此话是有个人的偏向的。他提出二重证据法,是为了“古史新证”,用证古抗衡疑古。王氏的“否定”是指“抹杀”,他曾说:  “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王氏的意思是:不能证伪,则不能被疑古派否定或抹杀。因为疑古派对于古书古史的态度多是存疑、否定或认为晚作,抹杀了很多。王氏的理想是相信“容有可证明之日”。

(摘编自李锐《“二重证据法”界定及规则探析》)

材料二:

顾颉刚的层累说强调古史中包含后人的虚构、想象甚至是编造。王国维也意识到传世文献关于古史的记载不可一概而论,他说“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不过,相较于层累说关注对“非信史”的“破”和“疑”,王氏则强调在“破”和“疑”的基础上,还应有对信史的“立”和“信”:既要清理古史记载中的缘饰附会之成分,还要证明其确实性之原型。而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是取未经后人篡改、相对可信的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比较,去伪存真,这便是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其既可证明,也可辨伪,具有“疑”与“信”、“破”与“立”两方面的功用。不过,出于对当时学界疑古风气的拨正,王国维在使用二重证据法时主要局限在“证明”或“立”与“信”上,而对补正或证伪则基本没有涉及或重视不够。

从近年的出土文献研究来看,二重证据法的运用已大太超越王国维的时代,既被用来释古、证明,也被用来疑古、辨伪。首先,当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指向一致时,前者作为证据证明后者。出土文献一般没有经过后人的改动,保持着较为原始的面貌,同时又有相对确定的考古年代,故其作为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其次,当传世文献存在错讹、附会或后人篡改的情况时,出土文献证明其有伪或不可靠,王国维称之为“纠正”,近年的出土文献研究中不乏此例。更多的是第三种情况,传世文献的记载有缺失、遗漏,出土文献对其作出补充。

人们往往认为二重证据法与疑古是对立的,疑古派的最终“破产”是大量考古发现与二重证据法应用的结果。但结合近年的出土文献研究情况,我们不应将二重证据法与疑古、辨伪对立,而应将其发展为具有更广阔应用范围和指导意义的理论方法。

(摘编自梁涛《二重证据法:疑古与释古之间——以近年出土文献研究为例》)

材料三:

西山尚志说,二重证据法的提出者没有设想出土文献的记载可能有“伪”。这触及了问题的要害。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都是文本,均包含着撰述者的主观性和建构性,未必是完全客观的历史实录。如甲骨文的商王世系是当时的官方历史陈述,是商王室建构的自我发展、走向辉煌的历史,是否具有神话附会的部分?

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之间是一种早期文本和晚期文本之间的关系。杜勇说: “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一样,其真实程度和史料价值如何也是需要认真加以鉴别的。文字的错讹自不必说,而史事的可靠与否尤须分辨。如果认为凡出土文献的史料价值都高于传世文献,可以照单全收,或者遇到史事与传世文献相异或矛盾之处,即以出土文献为依归,这都不是科学的态度。”因此,即使地下出土文字资料与流传千年的文献记载一致,也不等于是历史真相的再现,只是说明后世文本流传有序,较好保存了原初文本的面貌。也许我们将早期文本与晚期文本都视为史家建构的历史叙述文本才更合理。

(摘编自徐良高《由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关系再审视看二里头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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