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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青海春天生产的“天价”听花酒,号称具有改善心脑血管、促进肝细胞再生、提高免疫力、抗癌等功效,因虚假宣传被202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3月18日,听花酒遭央视“3·15”晚会曝光后的首个交易日,青海春天的股价开盘即跌停,市值较上一交易日跌去3.9亿元。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青海春天出现亏损,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②听花酒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听花酒的宣传与实际功效不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听花酒消费者维权须仲裁,未经仲裁不得直接诉至法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典型案例,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典型案例】

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沙某在网店首次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签收后发现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先后三次购买40盒、60盒、100盒“黄芪薏米饼干”。后沙某以产品中添加有黄芪粉、违反了有关规定为由,起诉请求经营者退还总价款4176元,支付相当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41760元。

审理此案的法院认为,沙某首单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对其就该部分饼干提出的“退一罚十”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予支持。但是,沙某在收到首单饼干并确认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又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多次向同一商家大量加购同款饼干。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法院认定沙某的加购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所需,不符合相关法律对“消费者”这一范畴的客观界定,因此对其就加购饼干提出的“退一罚十”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从而避免部分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相关资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生活消费需要是指消费者为了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商品与服务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的消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对沙某“首单购买行为”与“加购行为”的不同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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