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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第五中学等三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6月期末联考政治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2年6月25日,上海一老人陆某某推倒一辆停放在小区里的摩托车,车主陈先生报警后坚持追究其刑事责任。经鉴定,摩托车损失为9000多元。2023年1月24日,因老人去世,刑事案件由此终止,车主陈先生决定向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

2023年3月24日,此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表示,在开庭前,经法院调查核实,陆某某名下有一栋房产,目前仍未过户。被告因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认定为放弃抗辩权。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原告陈先生提出的诉求,认定老人陆某某的确有故意推车行为,被告需赔偿摩托车受损费用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

思考:有人说:行为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老人的继承人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老人的继承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结合材料,运用三段论推理的规则,对此观点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有助于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但因需求和利益不同,邻里之间又容易引发矛盾。

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商议集资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因此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依据公平原则,使用电梯应以交纳集资款为前提,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

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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