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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要来了,听听上海“过来人”怎么说
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正式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根据送审稿的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借鉴经验,广泛吸取民意)
北京的垃圾分类终于要来了。细看之下,针对个人的处罚标准是200元,这和目前已经施行条例的城市差不多。如上海规定,个人的处罚标准是50元以上200元以下,杭州的是最高可罚200元;广州的是200元以下。在具体分类方面,送审稿提出,应当设置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从具体内容来看,北京此次送审稿也凸显出天然的优势。
无论是具体分类要求,“快递应使用环保包装”、“饭馆酒店拟不得主动提供餐具等一次性用品”,还是“拟设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送审稿借鉴了其他大城市已出台并施行的成熟经验,这样也更能扬长避短。
而除此之外,北京此次还广泛吸取了民意。与民众的互动,也让内容更为灵活务实。
以送审稿提出的“推行净菜上市” 为例,就源于部分居民的意见。“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菜,择了半天,扔掉的烂菜叶,比剩下的好菜叶还多”,这一措施积极推行后,从源头就可以减轻居民垃圾分类的工作量,显然是事半功倍之举。
(身为上海“过来人”的亲身体验)
面对垃圾分类,民众最关心的大概有两点:一是,处罚金额会不会很高?二是,会不会很折腾,给生活带来不便?
作为生活在上海的“过来人”,吴阿姨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亲身体验。
吴阿姨:我和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人被处罚过。我相信,将来也不会,因为我们已经养成了分类习惯,甚至形成了垃圾投放的生物钟。
我所在的上海某小区,垃圾分类刚开始强制执行时,投放点总是站着居委会大妈、小区物管或者穿着制服的城管人员,渐渐的,一些不良习惯被纠正,一些冒出来的新问题被解决。而如今,只有一位清洁工在现场整理,大家都有序、精准了。
我的一个观察总结是:有些问题是能够提前预判并预先解决的;而有些问题,是在执行过程中,才慢慢显现出来,这就需要针对性的解决。
(推行垃圾分类的关键)
一是,细节决定成败,正如上面所讲,一个水龙头体现出服务意识。二是,避免一刀切,给小区、公司或单位留出一定的发挥空间。比如在投放时间上,就要根据不同区域居民的作息规律,因地制宜地制定最为契合的投放时间表。
街道办、居委会也好,城管执法部门也好,其实在垃圾分类的推行中,更应该扮演的是服务者,而不是只下命令的管理者。把握住这个定位,就有了做成的前提和底气。
在个人体验方面,可能刚开始有些不适应,但我真的没觉得有多麻烦。而且,做好了,对个人生活也是一种改善。比如,干垃圾篓你可以放在卧室、客厅,湿垃圾娄你可以放在厨房、卫生间。如此,自家不也更加干净整洁“不串味”吗?
垃圾分类,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场心理战,熬过心中的那个坎,就会豁然开朗,遇见碧水蓝天。垃圾分类,也不仅是一项卫生环保工程,更是一项品质生活工程,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其中,获得的不仅是美丽清新的生活环境,还有渗入习惯和思想的文明。
(本文有删改)
(百度百科)
垃圾分类(英文名为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