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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2024年中考语文二模试卷

文学作品阅读

花狗

萧红

    在一个深奥的,很小的院心上,集聚几个邻人。这院子种着两棵大芭蕉,人们就在芭蕉叶子下边谈论着李寡妇的大花狗。

    有的说:“看吧,这大狗又倒霉了。”

    有的说:“不见得,上回还不是闹到终归儿子没有回来,花狗也饿病了,因此李寡妇哭了好几回……”

    “唉,你就别说啦,这两天还不是么,那大花狗都站不住了,若是人一定要扶着墙走路…...”

    人们正说着,李寡妇的大花狗就来了。它是一条虎狗,头是大的,嘴是方的,走起路来很威严,全身是黄毛带着白花。它从芭蕉叶里露出来了,站在许多人的面前,还勉强地摇一摇尾巴。

    但那原来的姿态完全不对了,眼睛没有一点光亮,全身的毛好像要脱落似的在它的身上飘浮着。而最可笑的是它的脚掌很稳地抬起来,端得平平的再放下去,正好像希特勒在操演的军队的脚掌似的。

    人们正想要说些什么,看到李寡妇戴着大帽子从屋里出来,大家就停止了,都把眼睛落到李寡妇的身上。她手里拿着一把黄香,身上背着一个黄布口袋。

    “听说你儿子来信了,倒是吗?”

    “是的,是的,没有多少日子,就要换防回来的……是的……亲手写的信来……我是到佛堂去烧香,是我应许下的,只要老佛爷保佑我那孩子有了信,从那天起,我就从那天三遍香烧着,一直到他回来……”那大花狗仍照着它平常的习惯,一看到主人出街,它就跟上去,李寡妇一边骂着就走远了。

    那班谈论的人,也都谈论一会各自回家了。

    留下了大花狗自己在芭蕉叶下蹲着。

    大花狗,李寡妇养了它十几年,李老头子活着的时候,和她吵架,她一生气坐在椅子上哭半天会一动不动的,大花狗就陪着她蹲在她的脚尖旁。她生病的时候,大花狗也不出屋,就在她旁边转着。她和邻居骂架时,大花狗就上去撕人家衣服。她夜里失眠时,大花狗摇着尾巴一直陪她到天明。

    所以她爱这狗胜过于一切了,冬天给这狗做一张小棉被,夏天给它铺一张小凉席。李寡妇的儿子随军出发了以后,她对这狗更是一时也不能离开的,她把这狗看成个什么都能了解的能懂人性的了。

    有几次她听了前线上恶劣的消息,她竟拍着那大花狗哭了好几次,有的时候像枕头似的枕着那大花狗哭。

    大花狗也实在惹人怜爱,卷着尾巴,虎头虎脑的,虽然它忧愁了,寂寞了,眼睛无光了,但这更显得它柔顺,显得它温和。所以每当晚饭以后,它挨着家凡是里院外院的人家,它都用嘴推开门进去拜访一次,有剩饭的给它,它就吃了,无有剩饭,它就在人家屋里绕了一个圈就静静地出来了,这狗流浪了半个月了,它到主人旁边,主人也不打它,也不骂它,只是什么也不表示,冷静地接待了它,而并不是按着一定的时候给东西吃,想起来就给它,忘记了也就算了。

    大花狗落雨也在外边,刮风也在外边,李寡妇整天锁着门到东城门外的佛堂去。有一天她的邻居告诉她:

“你的大花狗,昨夜在街上被别的狗咬了,腿流了血……”

“是的,是的,给它包扎包扎。”

“那狗实在可怜呢,满院子寻食……”邻人又说。

    “唉,你没听在前线上呢,那真可怜……咱家里这一只狗算什么呢?”她忙着话没有说完,又背着黄布口袋上佛堂烧香去了。

    等邻人第二次告诉她说:

“你去看看你那狗吧!”

    那时候大花狗已经躺在外院的大门口了,躺着动也不动,那只被咬伤了的前腿,晒在太阳下。

    本来李寡妇一看了也多少引起些悲哀来,也就想喊人来花两角钱埋了它。但因为刚刚又收到儿子一封信,是广州退却时写的,看信上说儿子就该到家了,于是她逢人便讲,竟把花狗又忘记了。

    这花狗一直在外院的门口,躺了三两天。

是凡经过的人都说这狗老死了,或是被咬死了,其实不是,它是被冷落死了。

 (一九三九年八月五日《星岛日报》副刊)

(1)、这篇小说采用了双线结构的叙述方式,一条线是花狗的遭遇,还有一条线是什么?请加以概括。
(2)、如果要在文中画线句后补充李寡妇说话时的语气或状态,你会添加什么样的修饰语?为什么这样添加?

“是的,是的,给它包扎包扎。”李寡妇(      )说道。

(3)、文中有多处对“邻人”的语言描写,在全文中起什么样的作用?
(4)、萧红的小说具有散文化的特点,小说的结尾如散文“卒章显志”。请你揣摩这篇小说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狼蛛的猎食

⑴我在实验室的泥盆里,养了好几只狼蛛。从它们那里,我看到狼蛛猎食时的详细情形。这些做了我的俘虏的狼蛛的确很健壮。它们的身体藏在洞里,脑袋探出洞口,玻璃般的眼睛向四周张望,腿缩在一起,作着准备跳跃的姿势 , 它就这样在阳光下静静地守候着,一两个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⑵如果它看到一只可作猎物的昆虫在旁边经过,它就会像箭一般地跳出来,狠狠地用它的毒牙打在猎物的头部,然后露出满意又快乐的神情,那些倒霉的蝗虫、蜻蜓和其它许多昆虫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做了它的盘中美餐。它拖着猎物很快地回到洞里,也许它觉得在自己家里用餐比较舒适吧。它的技巧以及敏捷的身手令人叹为观止。

⑶如果猎物离它不太远,它纵身一跃就可以扑到,很少有失手的时候。但如果猎物在很远的地方,它就会放弃,决不会特意跑出来穷追不舍。看来它不是一个A        (贪心大,老不满足)的家伙,不会落得一个“鸟为食亡”的下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狼蛛是很有耐性,也很有理性的。因为在洞里没有任何帮助它猎食的设备,它必须始终傻傻地守候着。如果是没有恒心和耐心的虫子,一定不会这样B        (长久地坚持下去,),肯定没多久就退回到洞里去睡大觉了。可狼蛛不是这种昆虫。它确信,猎物今天不来,明天一定会来;明天不来,将来也总有一天会来。在这块土地上,蝗虫、蜻蜓之类多得很,并且它们又总是那么不谨慎,总有机会刚好跳到狼蛛近旁。所以狼蛛只需等待时候一到,它就立刻窜上去捉住猎物,将其杀死。或是当场吃掉,或者拖回去以后吃。

⑷虽然狼蛛很多时候都是“等而无获”,但它的确不大会受到饥饿的威胁,因为它有一个能节制的胃。它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吃东西而不感到饥饿。比如我那实验室 里的狼蛛,有时候我会连续一个星期忘了喂食,但它们看上去照样气色很好。在饿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它们并不见得憔悴,只是变得极其贪婪,就像狼一样。

⑸在狼蛛还年幼的时候,它还没有一个藏身的洞,不能躲在洞里“守洞待虫”,不过它有另外一种觅食的方法。那时它也有一个灰色的身体,像别的大狼蛛一样,就是没有黑绒腰裙——那个要到结婚年龄时才能拥有。它在草丛里徘徊着,这是真正的打猎。当小狼蛛看到一种它想吃的猎物,就冲过去蛮横地把它赶出巢,然后紧迫不舍,那亡命者正预备起飞逃走,可是往往来不及了——小狼蛛已经扑上去把它逮住了。

⑹我喜欢欣赏我那实验室里的小狼蛛捕捉苍蝇时那种敏捷的动作。苍蝇虽然常常歇在两寸高的草上,可是只要狼蛛猛然一跃,就能把它捉住。猫捉老鼠都没有那么敏捷

⑺但是这只是狼蛛小时候的故事,因为它们身体比较轻巧,行动不受任何限制 , 可以随心所欲。以后它们要带着卵跑,不能任意地东跳西窜了。所以它就先替自己挖个洞,整天在洞口守候着,这便是成年蜘蛛的猎食方式。

                                              (节选自法布尔《昆虫记》)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后面问题。
                                                                                                 父亲的三句箴言
        ①父亲是位农民。他幼年失怙,家中贫穷,没有上过学,因而目不识丁。幸亏,“生活是本无字书,”他从生活中汲取了诸多人生经验和生活智慧,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②30多年前的一个冬夜,父亲有事出门,母亲睡在牛屋里看牛。半夜里,窃贼把牛屋的后墙掏出一个大洞,偷走了牛。那时,牛是农家的“半边天”,耕地打场都指望着它。这下“半边天”塌了,母亲自责得吃不下饭。父亲回来,不但没怪她一句,反而微微一笑安慰她说:“不要气。大风刮走鸭蛋壳,财帛去了人安乐。”后来,父亲借钱又买了一头小牛。
       ③曾经,我家和二叔家共住一处老宅子。后来分家时,应一人一半,但二叔蛮不讲理地霸占了大半。父亲不和他争,母亲责怪他窝囊,他却淡淡一笑:“不要争。争名夺利是枉然,临死两手攥空拳。”过了几年,二叔因为和他儿媳妇争一点儿菜地,气出了脑溢血,匆匆离世。
       ④那年,父亲从集市上买回一棵核桃树栽在院子里,栽好之后摸着我的脑袋说:“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等着这棵核桃树给你结核桃吃吧。”可是,我在树下眼巴巴地盼望了好几年,却仍然一个核桃也没结。听人说,核桃树有公母之分,母的结果,公的不结果。年年失望惹得我一肚子怒火,我拿着一把锯子对父亲说:“这棵核桃树是公的吧?还不如锯掉算了!”父亲拿过我手中的锯子,呵呵一笑:“不要急。天地从容,万物从容。”
       ⑤我只好耐着性子又等了一年,它终于结出许多青青圆圆的核桃。秋天,核桃成熟了,敲破果壳,吃着清香的核桃仁,我想父亲的话是对的。天地从容,万物从容,人也要从容。
      ⑥如今,闲暇时,我爱细细品味父亲的这三句箴言。“不要气”,他教我做一个豁达乐观的人;“不要争”,他教我做一个宽容厚道的人;“不要急”,他教我做一个镇定从容的人。这三句箴言,虽然简短,却意义深远,每一次品味都促我反躬自省,让我受益匪浅。

文学类文本阅读,回答相关问题。
                                                                                                                                     那 树
        ①那棵树立在那条路边上已经很久很久了。认识那棵树的人都说,有一年,台风连吹两天两夜,附近的树全被吹断,房屋也倒坍了不少,只有那棵树屹立不动,而且据说,连一片树叶都没有掉下来。这真令人难以置信。据说,当这一带还没有建造新公寓之前,陆上台风紧急警报声中,总有人到树干上旋涡形的洞里插一炷香呢。
        ②那的确是一株坚固的大树,几丈以外的泥土下,还看出有树根的伏脉。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仰脸看千掌千指托住阳光,看指缝间漏下来的碎汞。
        ③于是鸟来了,鸟叫的时候,几丈外幼儿园里的孩子也在唱歌。
        ④于是情侣止步,夜晚,树下有更黑的黑暗;于是那树,那沉默的树,暗中伸展它的根,加大它所能荫庇的土地。
        ⑤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柏油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一排一排挨过来……那树被一重又一重死鱼般的灰白色包围,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但树顶仍在雨后滴翠,有新的建筑物衬托,绿得更深沉。
        ⑥不久,计程车像饥蝗拥来。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公共汽车站搬了,水果摊搬了,幼儿园也搬了。只有那树屹立不动,连一片叶也不落下。那一蓬蓬叶子照旧绿,绿得很。
        ⑦啊,啊,树是没有脚的。树是世袭的土著,是春泥的效死者。树离根,根离土,树即毁灭。
        ⑧这天,一个喝醉了的驾驶者,以六十英里的速度,对准树干撞去。于是人死。于是交通专家宣判那树要偿命。于是这一天来了,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这次屠杀安排在深夜进行,为了不影响马路上的交通。夜很静,像树的祖先时代,星临万户,天象庄严。
        ⑨尸体的肢解和搬运连夜完成。早晨,行人只见地上有碎叶,叶上每一平方厘米仍绿着。缓缓的,清道妇一路挥帚出现,扫到树根,她们围着年轮站定。一个说,昨天早晨,她扫过这条街,树仍在,住在树干里的蚂蚁大搬家,由树根到马路对面,流成一条细细的黑河。她用作证的语气说,她从没有见过那么多蚂蚁,那一定是一个蚂蚁国。她甚至说,有几个蚂蚁像苍蝇一般大。她一面说,一面用扫帚划出大移民的路线,汽车的轮胎几次将队伍切成数段,但秩序毫不紊乱。老树是通灵的,它预知被伐,将自己的灾祸先告诉体内的寄生虫。于是弱小而坚忍的民族,决定远征,一如当初它们远征而来。每一个黑斗士在离巢后,先在树干上绕行一周,表示了依依不舍。这是那个乡下来的清道妇说的。这就是落幕了,它们来参加树的葬礼。
        ⑩两星期后,根也被挖走了,为了割下这颗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刽子手贴近它做了个陷阱,切断所有的动脉静脉。时间仍然是在夜间,这一夜无星无月,黑得像一块仙草冰。他们带利斧和美制的十字镐来,带工作灯来,人造的强光把举镐挥斧的影子投射在路面上、在公寓二楼的窗帘上,跳跃奔腾如巨无霸。……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日月光华,周道如砥,已无人知道有过这么一棵树,更没有人知道几千条断根压在一层石子一层沥青又一层柏油下闷死。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

朱成玉

       ①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在我自己看来,当时的窘境甚至不如隔壁的那个孤寡老人。

       ②他没有退休金,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喝酒算是他一天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吧。只有在喝点小酒的时候,那院子里才有了点儿活人的气息。那样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他哼着一些古老而神秘的曲调。

       ③他的院子里堆着的都是捡来的没来得及去卖的破烂,就是这廉价的破烂,竟然也遭遇了盗贼。那盗贼就是我。

       ④高考落榜后,父母让我去工厂做学徒工,我不去,关起门来坚持写作,梦想有一天可以写出名堂来。苍白无力的青春,空洞的辞藻,自然无法让我写出多么出彩的文章来。消极的我开始变得颓废,抽烟、酗酒、打架,“无恶不作”。邻家隔几天就上门来和父母讨说法,父母气急败坏,不再给我零花钱,任凭我“自生自灭”。我要写稿投稿,没钱买稿纸和邮票,只好打了他的主意,因为我注意到,他那些垃圾里,有一些本子,是可以拿来用的。

       ⑤他并没有太严厉地呵斥,只是对我说:“你不好好读书,来这破烂堆里翻个啥?破烂就是破烂,还能翻出什么稀罕玩意来?”说完他就往那对破烂里一躺,和那堆破烂融为一体,好像要告诉我,那破烂是他的,也就他把那破烂当有用的东西吧。“嘿嘿,我也是个破烂。你来翻翻,看我口袋里有没有点儿值钱的东西。”

       ⑥我的脸羞臊得通红,只好和他坦白,说自己看中了他捡来的那些本子。

       ⑦“不过话说回来,破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用的,一种是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比如我捡的这种,还是可以换回一点钱的。”那天他喝了酒,心情不错,没有和我发火。借着酒劲儿,还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人啊,不管多糟糕,哪怕你狼狈得像个垃圾一样,只要用心,你也会是那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相反,你若自暴自弃,沉沦堕落,那么你就是把自己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

       ⑧听着这话,一点不像一个捡破烂的老人说的,反倒像我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给我讲的。

       ⑨为了“惩罚”我,他说,“去给我把窗玻璃给擦了吧,很久没擦了,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了。”

       ⑩我只好乖乖地就去擦玻璃。玻璃擦干净了,晦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起来。他心情很好,招呼我喝一口。我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辣得不行,直吐舌头,他倒是乐得前仰后合。

       ⑪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

       ⑫“该惩罚也惩罚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把玻璃擦得那么干净,也得奖励奖励,这些就奖励给你吧。”

       ⑬我流着泪接过那一摞本子,脏兮兮、皱巴巴已近迟暮的本子,我却坚信自己,可以在那上面写出干干净净,青春靓丽的文字来。

       ⑭一度以为,自己荒废了光阴,不可救药。但这个可敬的老人让我知道,时光还没有被我用旧,只是蒙上了一层灰垢而已。只要用心去擦一擦,那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

(选自《当代青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没有人能够看轻你的梦想

刘继荣

①我曾在暑期吉他班里,替朋友客事半个月的老师。

②点名的时候,竟有个拘谨的中年女人报到。我吃了一惊,按她的年龄和衣着,应该出现在小区的秧歌队,或者公园的健身操行列才对。可是,她却怀抱着吉他,坐在一群青春飞扬的少年中间。少年们纤柔的手指如得宠的精灵,弹拨扫按,轻松洒脱,很快就会弹简单的曲子了。而她的手枯瘦粗糙。显得极为僵硬。一个星期过去了,她还在笨拙地练习爬格子。

③起先,我还担心会有同学笑话她,可大家看上去都特别尊重她,包括那些学生的家长,也对她很客气,我不禁有些诧异。在课程将要结束的时候,我终于从学生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

④五岁那年,她爱上了小朋友家的钢琴,乖巧的孩子大哭大闹起来。家境虽清寒,可她也是父母的豌豆公主。父亲答应,十五岁时一定送她一架钢琴。

⑤她总怕父母会忘记,于是,每个生日都撒着娇,要他们承诺了再承诺。可真的快到十五岁了,她却终于明白,父母肩上的担子太沉了,老老小小一大家人,都靠他们的肩膀撑着呢。十五岁那天,点燃蜡烛后,父亲与母亲对视着,有些欲言又止的尴尬。懂事的她掏出一把口琴,笑着吹起了《生日快乐》。弟妹们抢着吃蛋糕,简陋的屋子里满是笑声。她握着口琴,感觉这就是自己的钢琴,只不过变小了,很乖地贴在掌心。

⑥初中毕业后,她在一家火锅城做了服务员。天天忙到深夜,腿和脚都肿了,头发里全是火锅的味道。可想到自己能减轻父母的负担了,还能慢慢攒起买钢琴的钱,她的心便成了琴键,叮叮咚咚地响着些小小的快乐。

⑦婚后,丈夫深爱善解人意的她,也为她的梦想动容。丈夫为她买来许多钢琴磁带,只要走进小小的家,就会有她爱的音乐。她在音乐里做家务,在音乐里给丈夫发短信,嘱咐他开车要小心。连小小的儿子,听见钢琴曲也会手舞足蹈。

⑧看着陶醉的儿子,她的心有一种幸福的痛惜。她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去一个菜市场,专门给人杀鸡剖鱼。活儿虽苦,可挣得也比从前多。

⑨儿子上小学了,就在他们喜气洋洋去逸钢琴时,老家的舅舅打来了电话,说他的小女儿得了腿病,没钱做手术。全家一致同意,将两代人的梦想,移植到那个十六岁的女孩的腿上。那个花季少女,也应该有许多水晶般的梦想吧。

⑩这时候,两家的老人,也渐渐成了医院的常客。他们夫妻都是家中的老大,照顾老人,帮助弟妹,所有的担子都一股脑地压过来,日子一直过得忙忙碌碌。不知不觉间,几子已上了高中。那是个争气的孩子,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可是,她的手開始莫名其妙地痛。拖了很久才做检查,诊断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指关节已经僵硬变形。吃药,理疗,效果都不太明显,每天早晨都痛到痉挛。儿子用奖学金替她买了一把吉他。儿子说:”妈,你先试试这个,活动活动手指。等以后,我给你买钢琴。 ”儿子长得比父亲还高了,黑黑的眉毛,宽宽的肩膀,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为她报了这个暑期班,于是,她抱着吉他来了。她笑呵呵地说:“从口琴到吉他,我离钢琴又近了一步。”

⑪接着,儿子以《妈妈的梦想》为题,参加了地区举办的中学生演讲大赛。讲完妈妈的故事后,他深情地说:“妈妈的梦想,就像我幼时叠的纸飞机,被风揉过,被雨泡过,也落满了岁月的尘埃。可是只要举起来,呵一口气用力飞出去,它仍然是一架满载人生喜悦的飞机,而不是一团面容愁惨的废纸。 ”

⑫结业的那天早晨,她也上台表演。尽管她平时练得很熟了,可此时那些调皮的音符,显然不想听命于那双痉挛的手。一首简单的曲子,她弹得艰难无比,额上的汗都微微沁出。我心里默默想:她的手,一定很痛吧!

⑬同学们在台下轻轻为她伴唱:你已归来,我忧愁消散,让我忘记,你已漂泊多年,让我深信,你爱我像从前,多年以前,多年以前……我怔住了,我从未听过这样动人的合唱。

⑭生硬艰涩的弹奏,渐渐变得柔和动人。我端详着这个四十二岁的学生:她的唇微抿,面容安静如水,眼睛里有淡淡的光辉。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执着地爱着音乐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⑮一曲终了,所有的少年都自动起立,并长时间热烈地鼓掌,大家轮流上前拥抱她,像拥抱自己的母亲。我也静静地站起来,向这位大我十九岁的学生,深深地鞠了一躬。

⑯她是个普通人,既懂得抗争,又懂得妥协;她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却从不回避生活的责任;她乐观地活着,什么都不抱怨;她活出了独立的生命个体特有的精彩,所以没有人能够看轻她的梦想。

(选文内容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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