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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徐汇区2022-2023学年九年级(五四学制)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语文是休育老师教的,这话于我并没错

甫跃辉

①我的语文老师是班主任余庚兴老师。教语文,余老师是很有几样法宝的。

②第一样法宝,背诵大法。本来嘛,有些课文后面,已经有背诵要求,他要求我们,所有课文都得背下来。不知是否因为得过极严重脑炎,我的记忆力一直不大好。每天我得花大量时间背课文。

③只要不下雨,我总会爬上房顶,一边大声背诵课文,一边呆看落日。落日慢坠,逼近青山,真是好看。落日陷下山坳,如戳破的溏心鸡蛋,散开满天霞光。大地上,一条黑线由西朝东涌来,爬过田塍,越过房屋,跨过河流,什么也阻不住它。大地昏晦,沉静,风吹过世上所有的生命。世界包藏了比光明之时更磅礴的力量。

⑤余老师的第二样法宝呢?是抄写大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余老师如是说;而且,不管课本上什么要求,一律全文抄写。

⑥我们总会提前抄写。当然了,这是不能让余老师知道的。那时,作业本往往只有一本,我们便会在抄好的第三课后空出七八页,这才抄第四课……如此,翻开(切记切记)的抄写作业交上去,余老师只会在第三课后打个红勾,再写上大大的“阅”。可凡事总有例外,有同学的作业本发下来,所有提前抄好的课文,红勾大“阅”赫然在目。再布置抄写,他只能重抄一遍。余老师呢?微微一笑。

⑥余老师这第三样法宝,乃作文大法——不,或许应该叫数数大法。写景状物写人记事,余老师这么教写作文,对作文的评判却不管这一套。余老师说,考试时,作文满分三十分,一行一分,写满三十行,便得三十分。平日练习也这样——班里刚组织野炊回来,题目自然是“野炊”。我说,我写到搭锅做饭,已经十五行了!同学说,我才写到上山,快二十行了!另一位同学大声说,那算什么!我还在写准备锅碗瓢盆呢,快写够了!教室里你攀我比,互相伤害,公正公平。

⑦后来,直到我们能够把一块甜点心写得像一片土地那样广袤,写得它开出满地的大红花,余老师才开始品评点心里的芝麻绿豆。

⑧细细回想,余老师的法宝还不止这老三样。

⑨四年级以后,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出一套语文试卷,考一考别人,也考一考自己。那真是盛大的狂欢,大家想尽办法找难题,掀起了刁难别人愉悦自己的学习高潮。

⑩余老师有本封面乌暗的厚厚的四角号码词典,说查哪个字,他总能迅速报上一串数字然后翻到那一页。“横一垂二三点捺……”这口诀让我们对他顶礼又膜拜。一个周末,我让我爸一咬牙买下和余老师一模一样的词典,在家钻研半小时,磕磕绊绊会查了。课堂上,我准确说出“余”在哪一页时,余老师点一点头,微微一笑。

⑪余老师还动员我们订报纸。那时候,订了一份报纸,这事听着真够牛的:外面的世界就这么每星期按时来到我们手中。

⑫我们的体育课,有时是余老师兼着的。

⑬余老师怎么教体育?差不多全然忘却了。只记得为庆祝六一,举行全乡小学生体育比赛。矮小的我甩着两只手没事可干。余老师或许觉得我这班长不参加会太没面子,就让我帮三个练跳绳的女生数数。最终,有个女生得奖了,似乎我这个还算识数的班长也与有荣焉。

⑭——当然咯,“六一”可不是白过的,要写作文!才写到“五一”,我已经写够三十行了。

(选自《文汇笔会》有删改)

(1)、第⑦段画线句的表达作用是 
(2)、第⑧段写到“余老师的法宝还不止这老三样”,他的“法宝”还有 、等,“我”将这些教学手段称为“法宝”是因为:
(3)、根据第⑫段内容,有人觉得本文标题用“体育是语文老师教的,这话于我没错”似乎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认识。
(4)、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⑭段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雪白》,完成下列各题。

雪  白

王开岭

    ①叫人感念和思痛的东西愈来愈多了。比如雪。

    ②在我的印象里,雪是世界上最辽阔最庄严最富有诗意和神性的覆盖物。

    ③拿什么更美好的形容它呢?它已被拿去形容世间所有美的意境了。

    ④童年时,我的心里溢满了雪。比大地上的棉花多得多。那时候,大地依然贫穷,贫穷的孩子常常想:要是地里的雪全变成棉花该多好呵……如今,我们身上有的是厚厚的棉花了,而大地,却失去了那洁白的相濡以沫的覆护。

    ⑤那时候,一个冬天常常有好几场惊心动魄的大雪。有时连续着,不舍昼夜地下;天凛地冽,银装素裹。夜晚白得耀眼,像火把节,像过节,很令人鼓舞和感动。不知如今的孩子会不会问:真有那么多的雪吗?

    ⑥是真的。雪不仅多,而且美。

    ⑦记得当时班里有个家境很穷的女生,又瘦又黑,像棵细细的老也长不大的豆芽儿,一次作文课上她灵机一动把雪比喻成了“雪花膏”(雪花膏:20世纪七八十年代流行的化妆品),她说:“那天夜里,我看见天上飘起了雪花膏……”,她念的时候同学们全笑了,连戴眼镜的老师也哧哧笑了,说她是“异想天开”。女生趴在水泥桌上(当时课桌是用水泥板搭的)呜呜哭出了声……不久,她因家贫便辍了学。

    ⑧许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记起了这件事。我猛然发现那个“雪花膏”的比喻其实是多么生动而富有诗意啊!

    ⑨雪。雪花膏的雪。女孩儿的雪。

    ⑩在我所有见过的比喻中,这是最珍贵最难忘的一个。也是最伤感的一个。

    ⑪要知道当时穷人家的女儿是用不起雪花膏的。美丽得如泣如诉的雪花膏。

    ⑫不知从何时起,有个声音问:我们的雪呢?

    ⑬我们曾经有过的,现在却没有了。

    ⑭比如雪。我们有了无数的雪花膏,甚至有了比雪花膏还雪花膏的雪花膏,可我们的雪呢?那“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呢?

    ⑮偶尔碰上一回,那可是怎样的情景啊——稀稀落落粉针或粉末状的碎厘—笾鲑老人凋谢的白须,给风一击,给地面轻轻一震,盟趟殒了。

    ⑯这哪里是雪?分明是雪的骸,是死去的雪。

    ⑰衰败的迹象即这个时候显露的。我留意到了冬日的憔悴,地温的爬升,空气的浮躁,河流、树木和鸟的稀少……

    ⑱从前不是这样子的。

    ⑲地球上,已很难留得住雪了。

    ⑳我感到了不安,感到了冬天背后那双忧郁哀怨的眼睛,那些威胁它的莫名的危险……我开始了怀念,怀念那些已经流逝和几要逝去的东西,比如重年,雪,自然和本色……

(选自《青年博览》2014年4月上半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养一朵听话的云

    在我刚刚辞职回家,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那些日子,天总是阴沉沉的。虽是春日,但似乎也无甚春光。正如我困顿时期的心情,疲惫,不知道人生是否像书上所写的一样——阳光后总会有彩虹。

    我总是躲进书房里,去那些平日里被我束之高阁的书籍里引经据典,试图为自己的心开启一扇窗口。女儿常常来敲门,学着小品演员的腔调,调皮地用“多国语言”喊我吃饭:“发则儿,饭已OK,快来米西。”

    妻子和女儿,是我那黯淡时光中的最后一缕阳光。想起女儿,我不禁又酸楚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给孩子礼物了,不仅因为囊中羞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我的事业遭到灭顶之灾,我所有的篮子都已空空如也。

    周末的时候,全家人蜷缩在家里,一起等阳光的出现。我照例躲进书房里,用颓废的窗帘把自己囚禁起来。灰黑的厚重的窗帘似乎一下子遮住了外面所有的光线,我突然觉得生活有些让人绝望。

    因为又不能去公园玩了,女儿噘着小嘴,不停地埋怨着:“该死的云彩,把大阳都给迷住了,什么时候才能晴天啊?”妻子不想“火上浇油”,就耐心地劝着不开心的女儿:“这不是云彩的错,其实云彩很乖的,它能带来雨,有了雨庄稼才能生长,农民伯伯就有了好收成,我们才有粮食吃啊。”“是吗?云彩那么好啊!”小家伙有些疑惑地问道。“是啊!”妻子说:“它还能美化我们的世界,使空气更干净,你看它在天空上是不是像一块大手帕……”女儿果真趴到窗子上,认真“研究”起云彩来。

    妻子说:“云朵还会变呢!你想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

    女儿忽然间来了兴致,她风风火火地在书桌上摆满了画纸和画笔,妻子问她要做什么,她说:“我要画一朵云彩,把它养起来,像我养的那只猫一样听话,我让它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那样我想什么时候去公园就什么时候去,农民伯伯也会年年都有好收成啦。”

    养一朵云,多美好的想象啊!我在这个美好的想象里看到了女儿纯净的心灵,看到一颗善良的种子,在那里悄悄发芽。

    接着,我听到了她们让我感动的对话:

    “为什么要养一朵云?”

    “因为,它可以随时变成我想要的东西。”

    “那你现在想要什么呢?”

    “现在我要它把阳光变出来,我要带爸爸去公园玩,我还要它变成很多很多的礼物,我要送给爸爸,让爸爸开心。”

    一朵云,从怀念的心上,思念的眼底慢慢飘散,就这样一点一点在尘世积攒纯洁的诗篇,慢慢铺下一张幸福的白色床单。一朵云,带给我对人生的洗涤和过滤,让我在纯净中守住了自己的心灵。让我蓦然感到,我生命里的阳光并没有消失,只是在云彩里打着盹。

    我豁然开朗起来,是孩子为我指了路,为我开启了那扇窗子。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被云朵遮住阳光的时刻,关键是你要懂得如何驾驭这些遮住阳光的云朵,它们既是阻止你前行的障碍,也是人生路上难得的风景。我收拾好遍布阴霾的心灵,重新制作了我的简历,准备在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去一家新的公司应聘。

阅读实践

春雪润秦岭

徐祯霞

①朋友将我从陕西商州送上去西安的大巴,车很快便启程了。几天的忙碌和奔波,精神一放松,立时睡意袭来。睡意中,忽然听到有人说“好美的雪啊!”当“雪”这个字像电波一样闪过我的脑际时,我立刻清醒了。

②我睁开眼,振奋精神,坐直了身子,眼睛急急地向车窗外扫去,车已行至秦岭,外面是一片白茫茫雪色无垠的世界了,似乎只有严寒的冬天才有,或者是东北才常常有,我不禁欣喜万分。没想到初春一个意外的出行,会遇见雪,而且是这样的一场绵厚无垠的白雪,真是意外中有意外,惊喜中有惊喜。

③由于雾气遮挡,影响我的视线,让我不能尽兴,我用手掌擦去车玻璃上那些迷迷的水雾,让雪景能够在我眼前呈现得更加清晰一些。而这时的玻璃已经变得冰凉,它是玻璃,似乎又是冰块,凉得浸人,凉得入骨。在秦岭这座大山中,气候常常是多变和善变的,在山脚下是一个温度,在山上又是一个温度,也因此有了“一日历四季”之说。 窗户擦净,外面的雪景顿时清晰起来。

④秦岭的雪是层次分明的,尤其是在高高的山岭之上,植被繁茂的地方,造物主会将雪分配得各色各样,让人的视觉无限丰富,即使是赏雪,也不单调。

⑤道路两边,是厚厚的绵软如绒被的雪,可在道路两边的矮坡边,尽是茸茸的白絮,像是春天的柳絮,像是老人雪白的胡须,像是篾工手下洁白的竹茸。它们被那些苍劲的草和蒿秆撑起,形成蓬蓬的带着空隙的一丛一丛的雾白色,似乎里面还藏着一只只雪白的小兔子和小松鼠,甚至可能还会藏着一只美丽的锦鸡,冷不丁地跳出来,给人带来惊喜。

⑥稍高一点的,是那些挺起的灌木,它们的叶子全已落尽,只留下光光的树干,叉叉丫丫地立着。雪落在上面,堆积在树干和枝头,这些灌木立刻变得晶莹剔透,变得水灵灵可爱起来。在东北,这样的景观被叫作“雾凇”,而在秦岭,这样的美丽,在每一年的冬天也会呈现几次,有缘人也总有机会遇上。当然,须得是在高高的秦岭山上,在低矮的地方和城市里,大抵是见不到的。

⑦再往高处,便是挺拔的乔木。秦岭上的树,向来高大,有几年的,有几十年的,也有几百年的,它们站在秦岭之上,尽管傲岸,却也形容清瘦。雪的到来,为它们披上圣洁的外衣,粗壮的杆和枝,顿时变得丰满和厚实起来,像是人穿上了洁白的羽绒服,丰腴而雍容华贵起来。它们站在高处,自成一景,将天地分隔,让世界变得高远空旷。

⑧这么走了一程,车似乎在下坡了,慢慢地,雪变得稀薄,山渐渐地能看见全貌了,有很多树的叶子还没落下,那是橡树,在春天,它们的叶子是自然而然地替换,就像是鸟儿换羽毛一样。在橡树中间,还有好多松树和四季青以及毛竹,黄黄青青的颜色间杂着,透着春的气息。雪轻轻地覆在它们的上面,像是披着一件迷离的雾纱,朦朦胧胧,忽隐忽现,所有的黄与绿皆变得柔和缥缈起来,有了一种如烟似雾、扑朔迷离的美。路边,也有了一些淡淡的绿,那是小草冒出地面的新芽。

⑨在踏雪无痕间,春天正在悄悄来临。而这场雪,会是春天来临时大自然最绵厚最深情的馈赠吗?一场雪,让大地温润,让地面酥软,让万物舒展。似乎一切的一切,都由内到外释放出了生机,在迎接着一个全新的到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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