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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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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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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路上

①每天驾车蜗行在北京拥堵的道路上,脑中经常闪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日子长了,发现这些想法有时其实挺有意思。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条漫漫长路,这些想法就有了一点儿人生启示的味道。

  ②常常看到一种有趣的现象:在拥堵不堪的路段,明明谁也无法按规定的时速前行,但总有车技高超的好汉,驾驶或豪华或不豪华的轿车从身旁呼啸而过。忽而突然并线,忽而强行超车,东穿西拐,愣是能在无法奔驰的路段找到狂奔的感觉,总是能从无路可走的地方杀出一条“坦途”。在他一路“车技”表演的过程中,像我等驾龄不长也不短的“二把刀”,只有心生艳羡或行注目礼的份儿。有几次这类好汉从身旁一闪而过,若不是做过门将的我反应还算迅速,没准儿就要发生车毁人亡的悲剧。正当我气愤难当的时候,却闻重金属打击乐伴着狂放而得意的笑声从车中飘出。我自认活得没人家潇洒,也无力与其较量车技,只好甘拜下风,继续在自己的车道中蜗行。

  ③有趣的是,行至前方红灯处,竟意外发现那辆潇洒之极的“飞车”也乖乖地停在横线等候,一路狂奔历尽艰险,似乎并未使它遥遥领先,把我等“菜鸟”远远抛在后面。忙活了半天,原来大家仍然在一条起跑线上。既然如此,这一路闪转腾挪、横冲直撞,又是为了什么呢?一个红灯处情形如此,到达终点大家是不是也难分先后呢?看来,规规矩矩驾驶,与绞尽脑汁、争先恐后、使出十八般武艺在路上折腾,从结果上说实在没有多大不同。

  ④其实人生的路也差不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目标,达到目标的路都很漫长。是按照既定的“交通规则”不疾不徐、舒缓有致地前行,还是费尽心机,争先恐后,在人们的一片唾骂声中踉跄前冲、勉强硬行,甚至摔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每个人当然有自己的选择,无需别人操心。在我看来,人生的“路况”是相对固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抱怨道路狭窄、路面不平、道路发展速度赶不上汽车发展速度没用,指责红灯太多、骑车人不守规矩、行人乱穿马路也不起多大作用。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外在环境的改变不是不可能,但需要很长时间。与其指责抱怨,不如反求诸己,选择一种相对平和自救的方式,将自己置于更加安全有效,别人看来也不闹心的人生状态里。

  ⑤而人生路上的潇洒君子可能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他们奉行的是一种自以为“积极”的人生态度,处处要强,事事争先,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他们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还是其乐无穷。乐在其中,乐此不疲,乐而忘忧,乐不可支,此乐何极!

⑥相对而言,前者活得可能比较单纯、比较简单、比较没有色彩,“过程的丰富性”远不能与潇洒君子相媲美。你看人家潇洒君子是多么丰富、多么充实啊!只要有一辆车走在自己前头,就要设法超过去,哪怕冒着被警察抓获的危险,也在所不惜;只要有一辆车挡了自己的去路,就要把喇叭按得山响、车灯闪得贼亮,唯恐人家不知道他来了。他为“过程的丰富性”付出了常人难以承受的辛劳,承担了常人根本不愿承担的风险和成本。他从中的确得到了乐趣,也收获了路人的白眼和鄙视。或许他真是一个“但问耕耘,不问收获”“只重过程,不看结果”的超拔之士。但在常理看来,他却不免有些可笑。因为在“一路超越”的过程中,他不是算计别人,就是被人算计;不是冒犯别人,就是被人冒犯;不是加害于人,就是为人所害。他比一般人多付出了智慧和力量,也比一般人多承受了危险和恐慌。他的人生成本无疑是很大的,而他的实际收获可能是很可怜的。至于“过程的丰富”,那不过是他的自我安慰,别人未必作如是观。想想那些我们身边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不惜机关算尽的“聪明人”吧,想想那些我们熟悉的人生路上的抢跑者和越位者吧,与人们的无情否定和彻底不屑相比,他们收获的那点可怜的“实惠”又算得了什么呢?

(1)、阅读①~③段,请简要概括人们开车出行面对“拥堵不堪的路段”不同的行为表现。
(2)、阅读第④段,作者认为面对“人生的‘路况’”应该怎么做?请简要概括。
(3)、阅读⑤⑥两段,思考“潇洒君子”这种人是否真的“潇洒”?请用简洁直白的语言说说作者的观点及其理由。
(4)、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作者的写作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想起那年读书时

谷煜

    真的,读书,是件特别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三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不管生疏,常常和同学去串门。到了别人家里,是安静的,不声不响,微笑,直盯着土屋墙壁上的黑白报纸。那些报纸,是一些富裕人家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贴在墙上,给土屋一点美观,不至于到处露着暗灰的墙皮。有字,可读,真好。

    看着看着,身子会趴下,因为,靠底下的一些字,实在是看不清了。而下面的报纸,往往是更旧一些,泛着黄色,伴随着一丝丝潮潮的味道。而于我,是温润,是隆重,闪着华丽的光,仿佛是琥珀。

    慢慢读完一面墙,真畅快呀。

    当时,除了课本之外,再也找不到书可读,偶然在同学家发现这样的“报纸墙”,自是欣喜若狂,也就有了这“串门”的雅好。

    慢慢地,很多人知道我喜欢“读字”,便有人告诉我,谁谁那里有小人书,可以借着看看的。听了那些陌生的名字,怵头,哪里认识人家呀?怎么办?

    便央求妈妈去借,大人总会和人家说上话的吧。

    那时候的小人书,人人当宝贝的,自是不会轻易借出。便苦口婆心地求人家,一遍遍保证,不会弄丢的,不会弄脏的,不会弄扯的,一定按时还……终于,在人家一遍遍的叮嘱里,在犹豫的眼光里,拿到了小人书。抱着书,飞奔回家,小心翼翼放在床头一角,赶紧吃饭写作业,然后,扎在灯下,一声不吭,一页页,仔仔细细看过去。

    夜,深了,抚摸着小人书,恋恋不舍地睡去,天亮,它就该物归原主了。

    还有让人欢喜的,是过年放鞭炮,很多的鞭炮是用废弃的书本卷成的,鞭炮在炸开的刹那,很多带着字的碎片,仿佛一个个精灵,舞蹈着,纷纷而来。我笑着跑着去迎接着那些碎片,在碎片里,看到一个个的“断句”,或者几个词语,那种此起彼伏的文字阅读,仿佛海边的波浪,一波波的涌动而来,真好。

    当然,也会有大的收获,就是包鞭炮的纸张是大一些的(有时放学路上也会捡到一张大大的报纸,然后一路开心),捡来,展开,抚平,偶尔会读到一段故事,也许没有开头,也许没有结尾,但有一些词:万水千山,碧波荡漾,寂静芬芳,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它们,总像是春天拂过的风,暖暖的,通身清透。

    拥有淋漓畅快的读书机会,是因为村里一户人家,做起了废品收购的买卖。他家的院子里,堆满了瓶瓶罐罐,纸箱书本。没有任何人邀请,我就成了人家的“座上客”,只要一有空闲,就跑到人家的院子里,那个小小的院落,被我一寸寸地丈量过了。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本完整的杂志,一本本很旧很破,几乎还是繁体字的《西游记》《后唐演义》……一路读起来,磕磕绊绊的,但总算能读过去。

    坐在小小的院子里,有书天地,满心欢喜。

    看不完的时候,要拿回家看,人家说不行。谁会无缘无故相信一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呢?

    怎么办?

    偷呗。悄悄偷回家,连夜看,赶紧看。第二天去的时候,再悄悄把书放下,生怕人家发现找到家里来,那样,肯定会是一顿暴揍的。也会有晚放的时候,是因为看到了喜欢的地方,要抄下来,就会晚一些送过去。还好,一直没有发生血腥事件。

    慢慢地,条件好了,来到乡里读书,可读的书多了起来。但是,却因为爱熬夜,受到了妈妈的限制。为了防止妈妈批评我,我钻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电池没得太快,也不是长久之策,就和妈妈打游击战。

    那时候,没有雾霾,夜晚总是清亮亮的,我就盼着每个月的十五六,在月光下看,但眼睛看得疼啊,试了几次之后,也就放弃了。

    月光下,窗台边,一股清凉,几声蟋蟀鸣的浪漫场景,却是在少年的记忆里,飘飘欲仙。

    后来啊,读书的种类,读书的桌子,读书的茶台,读书的座椅,读书的场地……慢慢丰富起来,读书的每一个刹那,都仿佛是时光滋养的花枝,慢慢开出耀眼的花来。

    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书,生出了一些灵性,鲜亮了人生。

    蓦然回首,一路走来的读书时光,在阳光丽日里,散发着温暖、生动、可爱、亲切。一纸一片,在呼啦啦的青春里,依然于素色中呈现着夺目的光芒,素手拈花,好似故人来。这好玩的读书往事,想想就笑意盎然,关乎经脉,关乎底气,怎不值得终生记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餐露,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惟有少年心

    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 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时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 “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

(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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