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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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2023-2024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回答问题。

英子今年十一岁

①放学后,英子不是先回家,而是去豆子家。两家很近,豆子家在老磨坊旁边,上坎几步就是英子家。

②英子今年十一岁,读五年级。豆子八岁,读二年级。英子去辅导豆子的作业,她是豆子的小老师,这话是豆子奶奶说的。但在英子心里,她是姐姐,豆子是弟弟,是小伙伴。

③豆子爸爸妈妈在东莞打工,家里就豆子和爷爷奶奶。

④豆子聪明,但粗心。那天,英子发现了他做的一道应用题算式:7+8=13。英子问:“7+8等于几?”豆子说:“等于15。”“你看你写的等于几?”豆子睁眼说瞎话:“15。”英子有些生气,扬起巴掌要打豆子屁股的样子。豆子奶奶看见了,笑眯眯地说:“豆子不认真,小老师就打。”英子没打豆子的屁股,豆子虽然是弟弟,但跟真弟弟不一样。

⑤弟弟和豆子一样大。在家时,弟弟做错题,英子真要打他的屁股。

⑥过年的时候,爸爸妈妈从东莞回来,把弟弟带去那边读书了。见爸爸妈妈要带走弟弟,英子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说:“我也要去。”

⑦妈妈说:“我们租的房子小,住不下。”爸爸也说:“只能带一个,你就在家陪爷爷奶奶。”英子心里很委屈:“为啥偏偏带弟弟?”

⑧“你们偏心!”这话英子没说出来,只是心里想想。

⑨弟弟跟爸爸妈妈去东莞了,英子连个说话玩耍的小伙伴也没有了。

⑩那天夜里,英子趴在被窝里哭了很久,她想跟爸爸妈妈一起走,想跟弟弟一起玩…

⑪有时候,英子不知不觉就把豆子当成了真的弟弟。那天豆子又粗心做错了一道题,英子的巴掌就轻轻落在了豆子的屁股上。豆子奶奶又笑眯眯地说:“就是要打。不打不成材。”英子一下子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说:“我跟弟弟闹着玩的。”

⑫也许是英子的辅导和惩罚起了作用,豆子粗心的毛病改了不少。单元测验,豆子奶奶说:“豆子双科都考了九十多分哩!”还说:“都是小老师教得好!”英子又觉得不好意思了。

⑬豆子奶奶没事去坎上找英子奶奶唠嗑,两个老太太先唠在东莞打工的儿子媳妇,说他们的辛苦,后来又唠起了两个孩子。豆子奶奶说:“大人都不在,苦了两个娃娃。”英子奶奶说:“有啥法子?要挣钱。”豆子奶奶说:“您家英子懂事,给豆子当小老师。”英子奶奶说:“再懂事也才十一岁。”

⑭两个老太太唠嗑的时候,英子和豆子在堂屋里的沙发上看一本故事书。故事书是豆子带来的,有些字他不认得,请英子给他念。

⑮这天下午放学了,英子又往豆子家走。可很快,英子就回家了。这时候爷爷在院坝里编竹筐,奶奶在“咯咯咯”唤鸡。英子回家后一直不吭声,连作业也不做,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突然伤心起来,趴在桌子上哭。奶奶走过去问:“英子!你咋啦?”英子不说话,还是哭。奶奶又问:“英子!你到底咋啦?”英子这才抬起头,看着奶奶说:“没咋。”奶奶说:“没咋你哭啥?”英子一抹泪,做作业去了。

⑯英子没有告诉奶奶,她伤心是因为豆子也走了。

⑰根叔和秀琴婶子昨晚回来,他们把豆子接走了,去东莞读书。

(1)、以下对标题“英子今年十一岁”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
A、交代了英子只不过是个孩子。 B、暗示作者对英子父母的不满。 C、与英子的懂事形成对比。 D、表达作者对英子的心疼。
(2)、文章⑤至⑩段运用了插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
A、解释了英子为何会对豆子好的原因。 B、暗示了后文豆子的离开,表达了作者对英子的孤独处境的同情。 C、补充交代了爸爸妈妈只带弟弟去东莞读书,而把英子留在家里陪爷爷奶奶的内容,使情节有波澜。 D、使英子的人物形象更丰富、更鲜明。
(3)、英子的“懂事”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具体表现在?

(4)、文章⑯段“英子没有告诉奶奶,她伤心是因为豆子也走了”是客观的陈述,你能把它改成一段心理描写吗?

英子没有告诉奶奶,她心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后面题目。
                                                                                           五猖会
      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时候了。但我家的所在很偏僻,待到赛会的行列经过时,一定已在下午,仪仗之类,也减而又减,所剩的极其寥寥。往往伸着颈子等候多时,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于是,完了。
      我常存着这样的一个希望:这一次所见的赛会,比前一次繁盛些。可是结果总是一个“差不多”;也总是只留下一个纪念品,就是当神像还未抬过之前,化一文钱买下的,用一点烂泥,一点颜色纸,一枝竹签和两三枝鸡毛所做的,吹起来会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的哨子,叫作“吹都都”的,吡吡地吹它两三天。
      现在看看《陶庵梦忆》,觉得那时的赛会,真是豪奢极了,虽然明人的文章,怕难免有些夸大。因为祷雨而迎龙王,现在也还有的,但办法却已经很简单,不过是十多人盘旋着一条龙,以及村童们扮些海鬼。那时却还要扮故事,而且实在奇拔得可观。他记扮《水浒传》中人物云:“……于是分头四出,寻黑矮汉,寻梢长大汉,寻头陀,寻胖大和尚,寻茁壮妇人,寻姣长妇人,寻青面,寻歪头,寻赤须,寻美髯,寻黑大汉,寻赤脸长须。大索城中;无,则之郭,之村,之山僻,之邻府州县。用重价聘之,得三十六人,梁山泊好汉,个个呵活,臻臻至至,人马称〖女足〗而行……”这样的白描的活古人,谁能不动一看的雅兴呢?可惜这种盛举,早已和明社一同消灭了。
      赛会虽然不象现在上海的旗袍,北京的谈国事,为当局所禁止,然而妇孺们是不许看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子,也大抵不肯赶去看。只有游手好闲的闲人,这才跑到庙前或衙门前去看热闹;我关于赛会的知识,多半是从他们的叙述上得来的,并非考据家所贵重的“眼学”。然而记得有一回,也亲见过较盛的赛会。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而至于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还有扮犯人的,红衣枷锁,内中也有孩子。我那时觉得这些都是有光荣的事业,与闻其事的即全是大有运气的人,——大概羡慕他们的出风头罢。我想,我为什么不生一场重病,使我的母亲也好到庙里去许下一个“扮犯人”的心愿的呢?……然而我到现在终于没有和赛会发生关系过。
      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因为那会是全县中最盛的会,东关又是离我家很远的地方,出城还有六十多里水路,在那里有两座特别的庙。一是梅姑庙,就是《聊斋志异》所记,室女守节,死后成神,却篡取别人的丈夫的;现在神座上确塑着一对少年男女,眉开眼笑,殊与“礼教”有妨。其一便是五猖庙了,名目就奇特。据有考据癖的人说:这就是五通神。然而也并无确据。神像是五个男人,也不见有什么猖獗之状;后面列坐着五位太太,却并不“分坐”,远不及北京戏园里界限之谨严。其实呢,这也是殊与“礼教”有妨的,——但他们既然是五猖,便也无法可想,而且自然也就“又作别论”了。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有盘古,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记得那时听人说,读《鉴略》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那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粤自盘古”呵!“生于太荒”呵!……
      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清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他们都等候着;太阳也升得更高了。
      我忽然似乎已经很有把握,便即站了起来,拿书走进父亲的书房,一气背将下去,梦似的就背完了。“不错。去罢。”父亲点着头,说。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脸上都露出笑容,向河埠走去。工人将我高高地抱起,仿佛在祝贺我的成功一般,快步走在最前头。
      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
      直到现在,别的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了,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县城小书店

韩浩月

       ①又看到那家小书店了。牵着我小侄子的手,带他去买书,门口收钱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长而柔顺的头发,面容清秀,露出温婉的气质,和我二十年前看到的那个书报亭的姑娘差不多,现在这个姑娘不会是过去那个姑娘的女儿吧?

       ②想起我少年的时候,这个书店还只是电影院门前的一个书报亭,那是整个县城除了新华书店、图书馆之外最有文化的地方了。那会儿我刚刚迈入文学爱好者的门槛,正处在阅读的饥渴期,但到这个书报亭买杂志,还是犹豫很久之后的事了

       ③在去书报亭买杂志之前,我一直都是在图书馆阅读免费的报纸和杂志的。图书馆很小,报纸和杂志就那么多,通常只用一天的时间,感兴趣的报刊就读完了。没东西可读的日子,总是有点儿难过。想去买本杂志来读,可觉得它们的定价实在是贵呀。

       ④所谓的贵,其实也就是一本两块钱吧。那时候我帮六叔做杀猪的生意,但作为一个打工者,六叔却没有付我工钱。至今我还拿这件事向六叔抱不平,他总是讪讪一笑,说,你那时小,要钱有什么用?

       ⑤我一直没告诉他,我想去买那些杂志,那些叫《诗歌报月刊》《星星诗刊》的杂志。那会儿,如果稍稍去晚了几天,这两本文学杂志就卖光了。卖杂志的姑娘会用她干净而柔软的眼神看我一下,意思大概是,下次早来几天吧。

       ⑥那时的我,总觉得和报亭姑娘的世界相隔得太远。想一想,人家是在报亭工作的姑娘,应该是多有文化的人啊,报亭的那个玻璃橱窗,就足以把我们远远隔开了。

       ⑦所以,我常一直远远地望着书报亭。在每个月当中的几天时间里,忙完六叔杀猪的生意,我会用水和香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换上白衬衣,骑着自行车来到报亭前,从窗口递过去两块钱,从那姑娘手里接过一本崭新的、散发着油墨香的杂志,有时甚至来不及回家,就在街角把整本杂志从头到尾翻了一个遍。

       ⑧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除了有人来买杂志,其余的时间她都是埋头在一本杂志或书里,仿佛阅读才是她的工作,看守书报亭是额外的事情。我也不晓得她记不记得我。我清楚地记得,在我离开家乡数年后,重新再看到她时,她的眼睛一亮,似乎想和我说句什么话,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⑨作为我在家乡的牵绊之一,这个书报亭寄托着我的某些感情,这些感情和梦想有关,和未来有关。因此,在离开县城的前一天,我像往常那样去了那个书报亭。这次我没有买书,只是静静地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她也一直静静地读着书。这样的情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我不记得当时是什么心境,也许什么情绪也没有,只是前来完成一个简单的告别。

       ⑩在离开家乡的最初五六年,我每次春节回家都会到书报亭那里去待一会儿﹣﹣后来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小书店,我在书店里翻几本书,消磨上一小段时光然后离开。在书店门口收钱的有时还是那个姑娘,有时则是一位老大爷。我是一个陌生的客人,没人知道我内心静静流淌的情感。

       ⑪2012年秋天,我牵着小侄子的手离开那家书店,手里拎着厚厚的一摞新书。《星星诗刊》等已经买不到了,文学类书籍也被教辅类书籍挤到了一个角落里。离开书店的时候,心情仍然是平静的,曾经的一点点惆怅也消失了。书店在我心里,已经只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存在,那个曾驻在我心里的书报亭,已经成为永远而恒定的过去式。

(选自《作文通讯•锦瑟》2013年第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为梦想拼尽全力

骊尘

    ①从小到大我栽过的第一个跟头应该是中考。在那个燥热的夏天,我满怀信心地走进考场,却在最后一门英语考试时忘了带准考证,等我返回住处拿到准考证重新进入考场,时间已经过了20分钟。成绩出来,满分 120 分的英语我只考了 89 分。老天跟我开的这个致命玩笑,致使我以一分之差与日思夜想的高中实验班失之交臂。

    ②那种感觉就像你跋山涉水终于赶到了心心念念的城堡,却发现那扇门关上了。那个假期,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嘴里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笑意,整天都在埋怨:我的运气怎么这么差?A 偶尔打开窗户,看看窗外的那片天,也总是阴郁灰暗,完全没有了夏日的晴朗高远。

    ③进入高中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不似初中那般神采飞扬,整个人内敛沉默了很多。尖子生们组建的实验班,在很多人心里都是神一般的存在,甚至有老师开玩笑说,进了实验班就是踏进了重点院校的大门。论正常实力,我就应该属于那里,然而因为中考那个意外,我却被无情地拒之门外,心底的不甘和委屈只有自己知道。每次从实验班门前经过,我都会特意从门口假装不经意地往里面瞟一眼, 偷偷对那些埋头苦读的身影流露出羡慕之情。

    ④我的好朋友林悦就在实验班。在食堂吃饭遇上时,她会主动跟我说起一些班里的事情,这些事情让我那颗心变得越发躁动不安。“我要冲进实验班”这个念头不时冒出来拉扯着我,曾经的遗憾与不甘,都化作内心的春雨,那里草木葱茏,一片繁盛。

    ⑤高一那段时间,我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早上 5 点准时起床,洗漱完毕去操场跑完圈到教学楼,我总是最早到的那个人。时间长了,楼管爷爷认识了我,每天早上都会准时跟我打招呼:“闺女,今天早上又是第一个,好好加油!”

    ⑥每天清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一边争分夺秒地大声晨读,一边看天空渐渐亮起来……

    ⑦一个学期后,我的势头越来越猛,不仅稳居年级第一,而且与第二名的差距越来越大。班主任很器重我,好朋友林悦也向我投来了佩服的目光。那几年,我不仅在考试的红榜上始终排名第一,课余时间写的文章也陆续在各杂志发表,拿了好几个作文比赛和学科竞赛的奖项,生活好像将之前亏欠我的一一做了补偿。随着一张张漂亮的成绩单摆在我的面前,一直蒙尘在我脸上的阴云,如被利剑割开 , 久违的笑容绽放了出来。

    ⑧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敢掉以轻心,坚持与时间赛跑,继续脚踏实地努力。高考那年,我考取了一个不错的分数,更重要的是,我的英语成绩是 142 分。手里紧紧攥着成绩单的我,B 整颗心一下子透亮起来,一种想在夏风里大声欢叫的冲动,让我有说不出的畅快!放眼远望,阳光明媚,碧空如洗,周边的一切都让人赏心悦目

    ⑨中考时那种被命运一拳打倒在地的感觉,经过三年的隐忍与蜕变,终于成为我身后迈过的一道坎儿。现在想起来,甚至会有些感激自己在人生最顺遂的时候跌过一跤。正因为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才更加懂得努力的意义。

    ⑩在拼尽全力之前,永远别说自己运气不好。因为,最努力的时候运气才最好。

(选自《文苑• 破茧成蝶》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正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感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我独自走进了雨中。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旁的建筑物突然倒下了,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 “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我使劲地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着,雨声在伞外浙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我叔叔说了,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无意中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 “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时你采栀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栀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灿烂光明。”

    手术很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出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么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已经走到了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是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儿曾有个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盲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搭过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地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见人就问,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泻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予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在找寻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 的 脚 步

赵丽宏

①谁能阻挡春天的脚步呢?该来的时候,她就悄悄地来了。那奇妙的脚步声,响在空气中,响在原野上,响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是冰河开裂的声音,是鸟儿欢快的鸣叫声,是暖风里花儿吐蕊。

②在我的生命中,这是第七十个春天了。人生实在太匆匆!我曾经无数次用文字描绘我看到的春天容颜,记录春天的脚步在我心里留下的回声。在我的记忆中,春天是生命的启迪,是希望和憧憬。

③关于春天的脚步,在生命的每一段旅程中,都有不同的记录。我现在还能找到五十多年前的日记。那时,我是一个“知青”,在崇明岛“插队落户”。晚上住在一间茅草屋里,窗外北风呼啸,薄薄的被子裹着疲惫的身体。早晨,天蒙蒙亮时,突然被窗外的声音惊醒……

④我当时在日记上这样写道:早晨,有人轻敲我的窗户。打开窗户,发现敲窗的竟然是窗外的桃树。风吹桃树,树枝晃动,碰到了我的窗户。枝头的桃花含苞待放,早霞照在花枝上,一片玫瑰色的嫣红……我开窗,让结满蓓蕾的树枝进入我的小草屋。你好,春天,谢谢你用这样的方式来到我的身边。

⑤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那一年,我参加了高考。1978年春天,我背着行李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报到时,那是做梦一样的情景。那时,眼里看到的、耳畔听到的、心中感受到的,都是春天的气息。我们在教室里听教授们讲历史、谈文学,在图书馆里尽情阅读世界名著,在教室门外走廊的墙壁上展示新写的诗文,在收音机里收听大地上的各种好消息。改革开放带来的变化,每天都让人激动惊喜。一次,我写了一首长诗,题为《春天呵,请在中国落户》,抒发了迎来春天的喜悦!一天上午,有同学跑到宿舍里告诉我:“快去看,你的长诗在报上发表了!”我走到文史楼下的报栏前,长诗发表在《文汇报》副刊上,很醒目。

⑥写这首诗,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时过四十多年,还有人在各种场合朗诵这首诗。我想,并不是这首诗写得有多好,而是人们一直心存对春天的钟情和喜爱。

⑦这两年,出门少了,坐在书房里读书写作的时间多了。我书房的西窗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冠总是绿意荡漾,不时有我不认识的小鸟飞到树上鸣唱。人类有树木花鸟作为朋友,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⑧春天的脚步依然如期而至,在我的心里激荡起奇妙的回声。深藏在心中的很多念头,在春天的脚步中萌动了,苏醒了。那是对生命的思索和期望,如梦中之梦,是无羁的奇思,是孩童一般纯真的幻想。去年,我写了长篇小说《树孩》。一棵生长了一百年的黄杨树,在我的小说中有了智慧和灵性。他在一场山火中死里逃生,被雕刻成一个可爱的孩童,开始了奇异的流浪和探索。树孩的流浪,止于重返大地的春天。在春的脚步声中,树孩在解冻的泥土中生根长叶,又变成了一棵年轻的树。

⑨小说的尾声,是一只黄鹂鸟在这棵树上歌唱。且让我也用歌声为这篇短文结尾吧:这生生不息的大地,让我们一起为生命歌唱。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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