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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中学2023-2024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11月月考卷

独处是生命的良田

韩青

①我一直认为,群居往往是肤浅的、浮躁的、表象的,而独处往往是深刻的、安静的、本质的。要知道,人多的时候,舌枪唇剑,熙熙攘攘,人心难以安静,而心不能安静,就不能深入地思考、探究,这样一来,人自然不会把事做好;而独处的时候,人是安静的、自由的,可以思考、探究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一来,就会遇到很多的契机或是意想不到的美好。

②再说,世间的任何一种美好,都有它自己的规律和节奏,一般来说,它需要我们的安静、沉思、专心和孤独,没有这些元素,我们就难以遇见它,而这些元素也只有在我们独处的时候才有。独处的时候,就是我们与美好相逢的时候。比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爱迪生发明电灯,马克思写《资本论》,司马迁写《史记》,曹雪芹写《红楼梦》,等等,他们的“作品”都是独处时结出的硕果。

③俗话说,热闹的大街不长草。热闹之所,连草都不长了,还能长什么好东西呢?能长的,只能是浮躁、杂乱、庸俗的东西。而一个人如果被这些东西主宰了,那么他就不可能还有追求和梦想;一个没有追求和梦想的人,就会变得日益庸俗乃至低俗。这样的人就像小水洼,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躁动不安。显而易见,这样的人没有定力,而没有定力的人,往往就没有恒心;没有恒心的人,就很难做成大事。

④美国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深谙此道。她不喜欢热闹、喧哗,深爱独处,在她的一生中,除了年轻时有一次长途旅行外,她几乎都在乡间隐居。在那期间,她写了近两千首诗,而且,诗歌结集出版后引起轰动,人们因此誉她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她如果不喜欢独处,常常跟人在一起嬉戏玩耍、虚掷光阴,那么她就不会有这样的成就,更可怕的是,如果她交上了坏朋友或染上了坏习气,那么她的品质就可能开始变坏。正如西哲所言:我们所有的祸害都来自不能独处。可见,独处是智者的明智选择。

⑤事实早已证明:无数的智者在独处中获得了成功,取得了成就,还能让自己的灵魂纯净,进而使自己日益成熟。周国平先生说:“独处是灵魂生长的必要空间。在独处时,我们从别人和事务中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这时候,我们独自面对自己和上帝,开始了与自己的心灵以及与宇宙中的神秘力量的对话。一切严格意义上的灵魂生活都是在独处时展开的。”这样的独处,使灵魂变得日益纯粹、丰富和高贵;这样的灵魂,引领我们走向更好的自己。而在这样的独处里,我们不受外界的干扰,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也不需要对别人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独处的时候,就是我们的增值期,而最大的收获,就是变成越来越好的自己。

⑥我曾经写过这样的诗句:“独处是生命的一片良田,可以种植自己最爱的梦想,收获属于自己的果实。”而那果实正是生命最好的价值和意义。

⑦当然,人都有社会性,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完全与世隔绝。再说“读书随处净土,闭门即是深山”。只要闹中能取静,心远地自偏,我们也能独处。

(选自《思维与智慧》2020年10月7日,有删改)

(1)、根据文章内容,请简要列举“独处”的益处。
(2)、第①段主要使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第④段加点字的表达效果。

在她的一生中,除了年轻时有一次长途旅行外,她几乎都在乡间隐居。在那期间,她写了近两千首诗,而且,诗歌结集出版后引起轰动,人们因此誉她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

(4)、本文以“独处是生命的良田”为标题有什么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知止》
                                                                                               [台湾]张继高
       ①年幼时,父亲不止一次以“知止”二字教育我们。当时觉得这两个字既玄又深,不能明白其中的深意。有一年中秋,乡亲送来了两篓上好的白石榴,香甜多汁,我不禁吃个不停。夜晚腹泻,父亲趁机训诲说:这也是不懂得吃东西也应该“知止”的缘故啊。
       ②到了中年,每读名人传记,或观察时人的成败升沉,发现其中灾祸发生的起因在于不懂得“知止”之道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一个人理应知道他从社会上取得的最大限度是多少,超过这个限度,命运便会报复他。问题是这个“限度”并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也没有客观的标准。能够估量得恰到好处的人,全凭他的自知与自省的功夫,外加一二肯直言规劝的朋友的适时谏阻。 
       ③困难的是,已揽大权、已赚大钱的人对“知止”特别地听不进去。像王安石,其能力、政见可以说是卓绝一代,在宋神宗的宠信之下,他独揽军政、经济大权于一身。然而他做事太急、太贪,总想一下子就“全面”改革,结果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功业。其不懂“知止”之道可谓极矣。
       ④由王安石想到乔治·华盛顿,就觉得华盛顿高明。华盛顿虽然指挥过美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独立战争,但战争结束后他不以功臣自居,决心回到老家种田。他说:“我毕生最大的兴趣在农作。”其“知止”功夫可以说是到家了。
       ⑤我对培根的散文百读不厌。他有一句讽刺不懂得“知止”的人的话:“升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们费了很大的劲,一级级往上爬。结果地位愈高,愈是痛苦,而且有时还是很卑鄙的。人们用不尊严的手段爬到尊严的地位,结果是怎样呢?他们的地位是岌岌不保的。说垮便会垮下来,不然也会慢慢减色,渐渐地被淘汰……
       ⑥我有些近十年来在商界曾经呼风唤雨过的朋友,如今不少已潜逃海外,身败名裂,或者正在苟延挣扎之中。其中一二位在他们春风得意,夜夜逐酒征歌,结纳权贵,炒地皮、卖军火的时候,我就曾婉劝他们适可而止、相机打住。可惜他们听不进去。
        ⑦一个人要有自知之明,要懂得从社会上取得多少才是适当的。“钱”“权”都是如此。要想生活得心安理得,培养一点“知止”精神是很必要的。在一个高度进步而民主的社会中,人的观念有法律、道德和知识来随时制衡,自然会产生一些“知止”的想法。而在眼下这个嘈杂浮躁的社会里要懂得“知止”之道,就只有靠自我修养了。
                                                                                                                    (选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张继高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背向大地的爱

纳兰泽芸

      ①父亲带着七岁的女儿去十里外的村子走亲戚。从大路上下车后,是下午两点多钟。到达亲戚的村子,要徒步经过一大片田野。父亲发现原本阴沉的天色,变得越来越黑。父亲对女儿说,我们要走快点了,可能要下大雨。

      天上铅灰的乌云越聚越浓,天色越来越暗,仿佛真正黑夜来临。闪电如利剑一次又一次刺穿黑暗,雷声伴着狂风隆隆滚过天际,然后像炸弹一样在头顶炸裂。

      ③女儿蜷缩小小的身子,爸爸,我怕!他将女儿紧搂在胸前:“丹丹不怕,把头埋进爸爸衣服里,闭上眼睛睡觉。”

      ④一道雪亮的闪电划过大地,他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巨大呼啸声由远而近,这声音像几十台拖拉机同时爬坡发出的吼声,又像无数条响尾蛇同时发出的嘶嘶声。在闪电的强光里,他看到一个顶天立地的巨大黑色烟柱飞速移来——龙卷风!

      ⑤他大骇,他知道龙卷风的厉害。小时候经历过一次,所到之处,大树齐腰斩断,树皮被剥得只剩白花花的树干,地上的东西被吸上天空,人和牲畜都会被摔死!

      ⑥他本能地想要加快脚步。但一刹那间,脚下陡然失去了支撑,身子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得轻飘飘。他知道此刻他和女儿都被吸到了高空,几分钟后就要被抛到九霄云外,然后粉身碎骨!

      ⑦“爸爸,我怕!”紧紧贴着父亲胸膛的女儿颤身叫道。“乖女儿,爸爸在和你做飞的游戏呢,你不是一直想和小鸟一起飞翔吗,现在紧闭眼睛数小鸟,一只小鸟,两只小鸟,三只小鸟……”

      ⑧ 他感觉自己像一个面团一样被一只巨手揉来揉去,五脏六腑都翻腾起来。他什么也不敢想,只是尽力地躬身将女儿更紧地搂住。

      ⑨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他感觉巨手的力量渐渐小了,身体也开始慢慢下降,他知道龙卷风开始将吸入的物体抛向地面了。女儿,我的女儿,他心里痛苦如焚。

      ⑩突然,他感觉自己的背撞到了什么东西,这个东西以一种强大的力量勒过衣服,勒进他的背——电缆!他心里滚过一阵狂喜,一瞬间,他一手搂紧女儿,另一只手拼尽力气死死抓住那根电缆!

      ⑪他就这样单手悬吊着支持父女两人的重量。

      ⑫天慢慢亮了,狂风也小了。渐渐地,他感到手臂发软打颤,被深勒过的后背正在滴答流血,不等血滴进土地,就被吹散在风中。最要命的是,女儿睡着了,睡着后的女儿会不自觉地放松了抱紧父亲的双手!他不敢再往下想。

      ⑬女儿的手一点点松开他的身体。不能再犹豫了,他看到脚底十多米的地方是一块旱地,他搂紧女儿,紧抓电缆的那只手一松,他就成了一个背朝大地面向天空的自由落体。

      ⑭此刻怀里的女儿正在睡梦中甜甜地呓语。他笑了。

      ⑮父亲保住了性命,却多处骨折并重度脑震荡;而女儿,毫发无伤,睡醒了还天真地对父亲说:“爸爸,我看到了好多好多可爱的小鸟,真美啊。”

      ⑯有人问他:“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次是侥幸从死神手里逃掉?因为这样背对地面从高空摔下,极有可能丢掉性命。”他憨憨地说:“我知道,但如果我不这样背对地面,我的女儿就可能丢掉性命。”

      ⑰父亲这句简单朴实的话,七岁的女儿现在还不懂。等她长大了,她会懂得,父亲对她的爱,比父亲背对的大地,还要深沉,还要厚重。

阅读理解

驯鹿

    驯鹿,雌鹿体重可达150多公斤,雄鹿较小为90公斤左右。雄、雌鹿都生有一对树枝状的犄角,幅度可达1.8米,由真皮骨化后,穿出皮肤而成,每年更换一次,旧角刚刚脱落,新的就开始生长。驯鹿虽然温顺善良,却并非人工驯养出来的。北美的驯鹿是纯粹野生的;而分布于北欧,主要由拉普人管理的驯鹿则属于大范围圈养的。

    驯鹿的冬毛十分浓密,长毛中空,充满了空气,不仅保暖,游泳时也增加了浮力。贴身的绒毛厚密而柔软,就像穿了一身双层的皮袄。

    驯鹿最惊人的举动,就是每年一次长达数百公里的大迁移,也是遇山翻山,逢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但与旅鼠不同的是,驯鹿的迁移不是集体去自杀,而是一种充满理性的长途旅行。春天一到,它们便离开赖以越冬的亚北极森林和草原,沿着几百年不变的既定路线往北进发。总是由雌鹿打头,雄鹿紧随其后,浩浩荡荡,长驱直入,日夜兼程,边走边吃,沿途脱掉厚厚的冬装,而生长出新的薄薄的长毛。脱掉的绒毛掉在地上,正好成了天然的路标。就这样年复一年,不知已经走了多少个世纪。平时它们总是匀速前进,秩序井然,只有当狼群或猎人追来的时候,才会来一阵猛跑,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因此,有人把驯鹿的迁移叫作“胜利大逃亡”。

    对世世代代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来说,驯鹿是他们极其重要的物质来源,肉是上好的食品,跟牛肉的味道差不多,皮是缝制衣服、制作帐篷和皮船的重要材料,骨头则可做成刀子、挂钩、标枪尖和雪橇架等,还可以雕刻成工艺品。

阅读《妈嫂》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妈嫂

       嫂子是村里娇小俊秀的妹子。我们弟妹几个和积劳成疾的爸妈是一张沉重的铁犁,只哥哥一个人拖着。嫂子却看上了我哥,要嫁到我们这个穷家来。村里人劝嫂子,说嫂子肯定会被拖累死的。

       嫂子出嫁那天,她的哭嫁歌唱得又多又好,亲戚大多都被嫂子唱哭了。那时候二角钱一碗米粉,嫂子竟然挣了三十四元三角哭嫁利市钱。村里的哭嫁女没谁能挣到嫂子的一半。

       嫂子嫁来的第三天就是九月开学。两个姐姐读初中,二哥三哥读小学。家里没钱也没值钱的东西,嫂子一分不留地拿出她的哭嫁钱,又拿出陪嫁的几匹的确良蓝布,为我们几个一人缝制了一套新衣裳。还差些钱不够,哥和嫂子就去担柴卖,我们几个也去,大大小小七个人排成一长溜儿。好多人替嫂子流泪,她是才过门三天的媳妇呀!妈妈哭哩,把嫂子搂在怀里,千言万语一句话:“我的宝宝哟

       家乡湄河是一条养人的河。嫂子让我哥在河里捕鱼,她去圩上卖。清早晨雾未散,嫂子就在河边望我哥的竹排,夜里又挑一盏渔灯坐排尾为我哥壮胆。每当捕到一只值钱的鳖或一条河鳗,一家人都要高兴许久。嫂子出奇的倔强,明日分娩,今天还挑一担红薯苗上岭种红薯。嫂子虽苦虽累却没病,祖宗保佑我嫂子不会倒下。

       没几年,多病的妈妈就去世了。村里有个习俗,在妈妈灵前焚一根竹筷,竹筷倒向谁,妈就最疼谁。我们一齐围着竹筷跪,结果竹筷旋了一圈儿后,倒向了嫂子。妈妈心里有杆秤,嫂子在妈妈心里的分量比谁都重。嫂子哭着向妈妈磕了无数个响头,那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冬去春来一晃10年,姐姐和哥哥得益于嫂子也得益于苦难,上了中专、大学。嫂子的青春年华也为我们耗尽了。嫂子老了,我们长大了。

       我们不知怎样称呼我们的嫂子。村里所有的嫂子没有及我嫂子的零头。嫂子像妈像姐,嫂子的生命和我们生命融合在一起,永远不可能分开。

       姐姐从卫校毕业出来工作的那年,有一天,姐姐回来,一进家门见嫂子的身影,就喊“妈﹣﹣”嫂子回头看,姐姐才看清是嫂子。姐又喊:“嫂﹣﹣”在这一瞬间,积聚在姐心头多年的情感如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姐姐紧紧地搂住嫂子叫:“妈嫂﹣﹣”姐姐一连叫了几声“妈嫂”。姐姐说:“妈嫂我毕业了,我工作了,就有钱了,您的苦日子也会到头了。“嫂子笑着哭了,说:“我知道的”现在我们一家是村里最幸福的一家。我们像敬重我们的父母一样敬重我们的嫂子。作为回报,我们会使才三十多岁的嫂子不再受苦,我们保证。

       村里人现在才说嫂子有眼力。嫂子说:“那时,尽管很饿,但他们是村里惟一不偷人家东西吃的一家人,他们的骨气贵哩!”

(摘自《小小说选刊》,作者:黄自林)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练习

       像很多老派的家庭妇女一样,母亲总是不舍得扔掉旧物,即使明知道它们的确已经派不上用场了。因此,在我们家的杂物房里,总是能找到一些让我目瞪口呆的东西,不是陌生得让我无从指认它的来历,就是熟悉得让我难以置信它经年之后仍旧存在。

       前一阵回家住了几天,没事钻进母亲的杂物房,东翻西看。从一个角落里取出一只小铁盒子,接口已经有锈,我费了点技巧才得以打开。一打开我就哑然失笑了。那里边堆满的不是什么宝贝,竟然是饭店专用的那些独立包装牙签。湘满楼、金华安酒店、成记海鲜店、广州酒家、稻花香……各种颜色的小纸袋,一面写着饭店的名字,另一面大都写着“欢迎光临”。这是母亲多年来下馆子收藏的饭店牙签。我记得母亲有这个习惯的。每次她在饭馆吃饭,临走的时候,都会向服务员多要一袋牙签带走。刚开始,以为她是为了放在包里备用,久了才知道,收集每家吃过的饭馆的牙签是母亲的一个爱好,就像别人收藏邮票、烟盒甚至古董那样,只不过她收藏的东西,既没有价格也没有价值。

    我抱着那盒牙签跑去问母亲,为什么喜欢收集这些东西。母亲饶有趣味地将那些牙签一袋袋摆出来看,一边看一边告诉我:这是那年你在广州搬新家,我们在金华安摆了一桌,你老爸一个人吃掉了一盘红枣芋泥;这是你哥哥请我们到郊区那个农庄吃河鲜,二叔公饭店,我们吃饱之后还摘了一大堆艾草回家;这是你姐姐那年生日正好碰上中秋节,我们在漓江春吃了一顿团圆饭……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仅凭一根牙签,一个饭馆的名字,母亲竟然能记住若干年前的某一次下馆子!仿佛她一根一根摆弄着的,不是牙签,而是一张一张旧照片。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听母亲回忆,母亲从岁月的缝隙里剔出一个个故事,听得我五味杂陈。

       从我有记忆开始, 母亲做的菜不仅好吃,而且还有创造性.母亲可以将一些廉价的东西做成美味的菜,我至今还记得西瓜皮炒咸菜的那种爽脆,豉汁柚子皮绵软多汁的口感,酿南瓜花的鲜甜,芦荟汤的黏稠清香……在吃这个问题上,母亲一直是权威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开始接受我们对吃的安排。聚餐的时候, 看我们翻着菜单,七嘴八舌,母亲只是面带微笑,偶尔征求她的意见,她总是摆摆手说:“你们定。”

       下饭馆这类事情,现在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可是母亲每次跟我们下饭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显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隆重的样子。散席之前,还不忘将饭店的牙签带回家。现在想来,母亲收藏这些毫无价值的牙签,是为了给那一次次聚餐留念。

       我问过母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癖好”的?母亲说,就是那一次,她带外婆到广州我家过年,我们在广州酒家吃年夜饭。八十四岁的外婆第一次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外婆去世前的那几年间,总是洋洋得意地对村里的老人们说:“我是这个村里跑得最远的老人了,都是托了儿孙的福。”母亲想起这句话都会难过,她哽咽地说,那年在广州吃的年夜饭,是外婆这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了。她手上拿着那根牙签,白色的包装纸已经微微泛黄。看着这袋牙签,我想起了那顿饭,已经没剩几颗牙的外婆,拿着桌上这只小袋研究,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我们笑得前俯后仰,问外婆,要牙签剔哪一颗牙齿?往事历历,如果不是这根牙签,我那塞满杂事如同母亲堆得满满的杂物房一般的脑子里,怎么会猛然想起这个令人鼻子发酸的珍贵的细节?

阅读《你我都是“橱窗人”》,完成小题。

    ①漫画家朱德庸说:“有一种人,他穿时尚的衣服是为了让别人看,他开的车也是为了让别人看,他居住的家装修也是为了让别人看……他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别人看自己的品位或成绩或格调,所思所想都以他人眼光为唯一标准,这种人我称为‘橱窗人’。”

    ②朱德庸用“橱窗人”讽刺了为别人而活的人。其实,仔细想想,我们哪个人不是“橱窗人”?只是程度有轻有重罢了。人活在这个世界,获得别人的肯定是一种本能,也是我们活得更精彩的动力。所以,很多人真的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活。很少有人做到像李白那样洒脱,“仰天大笑出门去”。真正超脱于世俗之上,只在乎自己心灵感受的人也有。不过能达到如此境界的人,少之又少。

    ③遥远宁静的古代,人们的心尚且不容易静下来,更何况是现代人。在如此喧嚣热闹的现代生活中,谁能抛开别人的议论和眼光,只为自己而活?我们不是圣贤,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和修养,只能在俗世中奔忙。没有人能在孤岛上生活,我们都要生活在别人的眼光中。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所以很难免俗。“橱窗人”,或许真的是我们惯常的生活姿态。

    ④一个完全不在乎别人眼光的人是自私和可怕的。为所欲为,随心所欲,别人的看法对他来说毫无分量,他只为自己活得舒服。别人说他是浪子,他到死都不会回头;别人说他是破罐,他就破摔。这样的人倒是不少见,他们不在乎别人的评价,活得猥琐而糟糕。这样说来,做个“橱窗人”,在别人的眼光中展现自己的亮点,吸引别人的视线,赢得别人的羡慕和肯定,未尝不可。既然这样,那就尽最大努力,成为最好的“橱窗人”,让自己衣着体面,生活富足,提升自己的品位、成绩、格调,成为最优秀的自己。只有这样,才有资格“展览”自己。

    ⑤你我都是“橱窗人”,只要不像《皇帝的新装》里那个皇帝一样病态,时时刻刻想着在别人面前“展览”自己。做个有度有节的“橱窗人”,也是一种健康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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