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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重庆市荣昌名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期中试卷

孙中山认为“立法、司法、行政固可弗论,其他二权,各国之所无者,我国昔已有之。其一为御史弹劾,即皇帝亦莫能干涉之者;其二为考试,即尽人之所崇拜者也。此弹劾权及考试权实我国之优点,吾人采取外国良法,对于本国优点亦殊不可抛弃。”为此,他主张( )
A、改科举为学堂选官,选官制度进入新阶段 B、融合传统的考试监察和西方文官制度的精华 C、甄别措施以保持行政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D、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取代传统的“官吏”
举一反三
考试选官是历史的进步,又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完善。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文官考试除另有法律规定外,分为文官高等考试和文官普通考试。关于考试资格,凡民国男子年满21岁者,得应文官考试,女子不得参加文官考试。

文官高等考试分甄录试、初试、大试。

1 甄录试为笔试……甄录试落第者,不能参加初试,

2 初试。先笔试,后口试……初试及第者,授以学习员证书,由国务总理咨送各官署学习2年,学习员学习期满时,由各该长官呈请大试。

3 大试。也是先笔试,后口试。考试科目为现行法令解释、设案之判断、草拟文牍……第三次落第者,不得再考。文官普通考试的科目为国文、历史、地理、笔算、法学通论、经济学6门……考试及格者,授以试补官证书,按照其等第的高下,依《文官任用法》叙补。

——据1913年《文官考试法草案》整理

材料二

二战以来,西方传统文官制度体系中政务官和事务官两官分途原则发生很大变化,逐渐呈现出相互交融的态势。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国家的文官试图打破“政治中立”的樊篱,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化倾向。随着政府所处环境以及文官制度核心价值观的变化,传统文官永业原则受到挑战。统治阶级为实现自己的阶级统治往往僭越制度的规范,典型的做法就是不经过考试任用的程序直接任免文官;另一方面,出于技术方面的考量,西方国家越来越倾向于将行政职位的一部分特别是高级职位向社会开放,不拘一格招揽优秀人才,这淡化了考试任用的制度刚性。

——摘编自秦勃《全球化语境下西方文官制度的嬗变与重构》

文官考试制度作为文官制度的首要环节,对于文官队伍选拔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孙中山是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也是民国文官制度的初创者。他关于文官考试制度的设计主要有以下三点:一、科举制“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考试原则蕴含着民主精神,不能将其一概抹杀,需要加以批判继承,因此大小官员都需通过考试来取得资格。二、有些人口才出众却没什么实学,容易通过演讲煽动民众而在选举中获胜;有的人善于思考却拙于表达,只有通过考试,才能大放异彩。因此还要用西方的选举制度作为补充。三、他提出“五权宪法”的构想,“希望在中国实施的共和政治,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其中考试权居于一个重要而特殊的位置。说其重要,是因为它与其他各权不分高低,平起平坐;说其特殊,是因为它从其他各权中分离出来,真正取得了独立的地位。

——摘编自陶继波、马卉《民国时期文官制度发展概述——兼论其对知识分子的影响》

材料二  1929年8月1日公布的《考试法》中取消女子不得参加考试的规定,将北京民国政府时期应考资格中的“民国男子”改为“中华民国国民”。这一规定,一直延续执行至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1938年10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非常时期特种考试暂行条例》,这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改革文官考试的“基本立法原则”。长期担任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秘书长的陈大齐曾对国民政府的人才标准和考试科目设置作了详细说明:抗战后,情势变迁,每次举行考试,都有迅速结束的必要,遂简化二试为一试,共同科目与特殊科目合并在一次考试内考毕,不分先后。共同科目与特殊科目的并重,论者谓为兼采英、美两国考试制度之长,亦足为考试制度上的一个优点。据亲历文官考试的汪掁国回忆:“文官考试从其考试科目之内容来看,封建科举的气息少,很大程度上有似欧美、日本的文官考试,所考的多系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与科举时代所取类皆文艺辞章之末,有所不同。这种文官考试,更多的是注重实务、注重才能。”

——摘编自房列曙《抗战时期中国文官考试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世纪40年代英国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从资产阶级哲学家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出发,要求国家政府管理工作像工业生产一样,尽可能的提高效率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以便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生产领线发展经济。1837年,马考莱提出进入东印度公司的人员一律要通过考核的议案;1853年底,查理•屈维廉主导(马考莱的妹夫)发表“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要求确立公开竞争考试制度,择优录用文官。克里米亚战争初期失败后,民间压力团体“行政改革协会”组织群众集会要求建立廉洁高效的文官体制。1855年5月27日帕麦斯内阁未经议会的同意直接以枢密院的名义领发了文官改革的正式法令。

——摘编自肖俊《渐进的制度文明:英国文官制度的历史与贡献》

材料二 朝为总统,夕可解职,朝为军长,夕可归田。专制之时,官吏为君主之鹰犬,高居民上,可任意为恶,民无可如何也。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需设独立机关,专掌考试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是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目滥举及任用私人的流弊。就是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之外,另加监察权和考试权,形成“五权分立”。

一一摘编自《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在1979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中,把考核的对象划分为技术类和党政类,考核时各有侧重,体现了分类管理的思想。技术类干部侧重能,如专业技能、业务熟练程度、科研成果等。党政干部侧重德,考核的内容大多都是关于政治思想方面。考核干部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把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同时,把考核结果同干部的奖惩和晋升结合起来。“对于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干部,要在实践中加强锻炼,限期达到考核标准。经过两次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要调离现职,分配其他工作,有的要降职使用。”

——摘编自张东川《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

请回答: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而确立于唐。因为有多种科目,“分科举人”,故名科举。科举分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与重点在于推荐(所谓“乡举里选”)的察举相比,科举制度的特点在于,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没有如“入门兼美”一类的附加条件……较之于察举制,科举制打破了与“德”“名”相关联的门第背景的限制,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但它完全按考试成绩选拨人才,显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

——改编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三卷)》

材料二 中国的科举制度在英国已广为人知;在当时英国期刊文献和议会辩论中,竞争考试的观念均与中国有关;议会内外都认为考试制度是中国创立的制度,而且没有人加以否认;没有任何其它国家先于中国采用竞争性的文官考试制度,而且没有任何西方的个人、国家或种族声称其拥有考试制度的发展权。

——改编自“(1855年)英国文官制度改革议院辩论记录”

材料三 孙中山提出了以考试权独立为核心的文官考试的思想。他曾说:“余游欧美,深究其政治、法律之得失,知选举之弊,决不可无以救之。而中国相传考试之制,纠察之制,实有其精义,足以救欧美法律、政治之穷,故主张以考试、纠察二权,与立法、司法、行政之权并立,合为五权宪法”。孙中山完成了从科举考试到文官考试的对接,奠定了我国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基础。他的文官考试思想和他下令规划、公布的考试法规,不少重要内容后来为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所沿用。

——摘编自《孙中山对人才选拔制度的贡献》(《光明日报》)

重视官员考核是澄清吏治的主要途径。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初根据“善”和“最”的综合考察把官员考核结果分为三等九级。所谓“善”主要是指人的品德,如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等。所谓“最”主要是对官员的任职才能和工作成绩的要求。

唐代外考的考核流程是由官员上级初步考核,包括述职、定等、校定、上报,由中央机关吏部考功司复审,考功司作为考核的法定机构,拥有一支非常专业的考核队伍。复审时,由校考使、监考使负责审核监督,之后,公布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复审。所有参加考核的官员,考核成绩在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考核成绩为中中的,俸禄不加不减;考在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私罪下中以下,公罪下下,解除官职,停发当年俸禄,追还任命书

——摘编自田群艳《唐代官吏考课制度述评与借鉴意义》

材料二   张居正恢复和健全了以六科控制部、院,以部、院控制地方巡抚的旧制,再创制了内阁控制六科的做法。他设置了三本账簿,要求各科的账簿,上半年、下半年各清理一次,查核簿内的事情有无拖延。对各级官员进行考核,做到了“月有考,岁有稽”。除了定期考核外,有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特别考察即闰察。他还依省区分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可以随时对不称职的官吏提出弹劾,对于有政绩的官员,可以为其奏功。

——摘编自蒋长芳《张居正的考成法及其在改革中的作用》

材料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考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工作实绩占50%、操行占20%、学识和才能各占15%,同时规定如果工作实绩单项考核不满30分,也视为不及格。按照文官考绩的多少进行定等。其中,将年考分为六等以上者为一等,70—79分为二等,60—69分为三等,50—59分为四等,40—49分为五等以下者为六等。年考以60分为合格。

——摘编自秦涛《近现代中国公务员考绩法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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