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滁州市滁州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期末试卷

 从1791年至1870年,法国宪法更替频繁,共颁布过13部成文宪法,交替经历了15种不同政体,发生了“至少4次革命、2次政变和3次外国势力的干预”。宪法和政体的演变几乎是一致的:先是有限君主制(或君主立宪制),然后是共和制,最后是君主专制(或帝制)。”这反映了( )
A、政治势力的妥协 B、封建势力十分强大 C、民主进程的艰难 D、制度建设各有局限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方的协商民主是对代议制民主的修补,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应然”而不是“实然”,是一种政治理想而不是一种解释性的框架,它侧重于民主“庄当如何”但并不是“尖际怎样”的问题。公共理性是协商民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但事实上往往只有与宏观政策相联系并在远离个人利益和直接利益的条件下才能产生不约而同的“共谋”而起作用。在微观层次,公共理性受到直接利益和现实利益的纠葛往往容易丧失公共的意蕴而处于一种碎片化和无序化状态。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形式普遍存在于实行多党制或者两党制的国家中,它是协调政党与政党之间以及政党内部利益与矛盾的重要方式。多元一致是协商民主的最大理想、愿望和目标,然而多元化利益与多元化主体存在诸多“可通约性”,也必然存在诸多“不可通约性”,“异质性”的分歧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妥协和一致,或者是暂时的“悬而未决”,也可能根本就不能达成一致。

——摘编自许忠明《西方协商民主的背景、演变与缺陷》

材料二

中国的协商民主,经历了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的形成以及《新民主主义论》对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建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和基层治理中各种协商民主的实行。参与协商的主体囊括了来自各社会阶层、各类政治主体的力量。有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社会团体等在人民政协的协商;有重要决策之前执政党与政协、人大等方面的协商;有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等协商实践,中国的协商民主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同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建设和程序设计,将协商民主以法律、规章和制度等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实践中得到稳定持续实施的民主形式。

——摘编自陈家刚《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比较的视野》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75年宪法确定了共和国的制度,虽然这是一个“连自己名称几乎都不敢宣布的不光彩的共和国”。但它终于站了起来。共和政体的确立,当然是因为当时保皇派力量分裂,共和派加强了自己的地位,更主要的是因为绝大多数工人、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已经憎恶了君主制度,而这正是法国大革命带来的一个贡献。在此以后,法国虽仍相继出现了两次君主复辟运动(1889年布朗热主义和1894年德雷福斯案件),但都宣告失败。

——游盛华《从1875年宪法看第三共和国政治生活》

材料二   德意志帝国是一个“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普鲁士等邦统治阶级、特别是充满专家治国的理性主义官僚文官管理集团采取了以攻为守的“防御性”策略,通过19世纪初期的“上层革命”等一系列改革,逐步完成了社会和国家性质的资产阶级化。资产阶级生不逢时,出世太晚,虽然渴望统一和自由,但害怕无产阶级卷入革命,宁愿向贵族地主要协。统一压倒自由,德意志的统一是在普鲁士容克领导下,通过自上而下的王朝战争取得的。

——丁建弘《德国文化:普鲁士精神和文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说明1875年法国宪法能够确立共和政体的原因,结合该宪法审议中通过的内容,解释“两次君主复辟运动”失败的必然性。

(2)根据材料二,概括德意志帝国专制色彩形成的历史原因,并结合1871年宪法的内容,指出其专制色彩。

返回首页

试题篮